如何确认自己的专业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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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第八批公开招聘

一、关于应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有何学历要求?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深圳市贯彻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7〕21号),本次招聘两类勤务辅警:执法勤务类辅警518名,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勤务类辅警2088名,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和士兵可以为高中及以上学历,但应在入职后最长四年内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职位对应的学历条件,且该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同时须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学历要求既包括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也包括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双学历应聘人员第二学历取得了符合职位专业要求学历证书的,可按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应聘。

(二)2022年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可以应聘,暂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须在资格审核环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如被聘用,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应聘人员在2022年6月6日以前未取得职位要求学历证书的,不得应聘。

(三)应聘人员的专业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当符合职位要求,按照《专业参考目录及代码》(公告附件5)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确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是以其所获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则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四)职位表中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4月22日之前入职深圳市公安局,至今仍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临聘人员”进行招聘,如何理解?

职位表中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注明:“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4月22日之前入职深圳市公安局,至今仍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临聘人员”,是指应聘此类职位的人员,须为深圳市公安局内设机构、派出单位经费保障,以自聘、购买服务、劳务派遣等方式直接管理使用的警务辅助类临聘人员,此类人员须于2016年4月22日之前入职,至今仍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其他人员不符合此类职位的应聘条件,不能应聘此类职位。

膳食、保洁、保卫、普通车辆驾驶、物业服务等岗位,不属于警务辅助类岗位,不能应聘此类职位;所属企业或外单位保障,派驻在深圳市公安局内设机构、派出单位工作的人员,也不能应聘此类职位。

(五)职位表中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不限性别”,如何理解?

职位表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注明“不限性别”是指男性和女性均可报考该职位。

(六)在职警务辅助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不可以。《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施行后,通过深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入职,截至报名首日(2022年6月6日)仍在职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应聘本次考试。

(七)此次招聘的职位从事哪些工作?

此次招聘的执法勤务类辅警主要从事一线执法辅助和执法技术辅助等工作。执法辅助主要工作是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工作,在一名以上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可以履行《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九条规定的职责。执法技术辅助主要工作是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执法技术工作。

此次招聘的一般勤务类辅警主要从事治安巡逻、交通安全督导、机训特保、监所管理、警犬训导、禁毒管控、特种驾驶等岗位工作。交通安全督导主要工作是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路面执勤,疏导交通,采集违法信息,救助受伤人员等勤务工作。治安巡逻主要工作是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路面执勤工作,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接受、处理群众求助;治安巡逻;安全检查;安全宣传等勤务工作。监所管理主要工作是协助人民警察开展一些特定场所的管理勤务工作。禁毒管控主要工作是协助从事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禁毒社会化工作。机训特保主要工作是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日常路面巡逻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大型活动安保等机动性勤务工作。警犬训导主要工作是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警犬训导并开展相关勤务工作。特种驾驶主要工作是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警用特种车辆驾驶工作。

(八)此次招聘特种驾驶的职位有何要求?

职位表中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注明:“须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须持有B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或“须持有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2022年6月6日)以前取得的由公安交通管理主管机关颁发的机动车A1驾驶证、机动车B1或B2及以上等级驾驶证。

(一)填报报名系统有何需要注意的事项?

以往招聘中,部分考生将报名系统中“是否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信息项与职位表中面向深圳市公安局在岗临聘人员招聘的条件相混淆,影响应聘。在此再次提醒考生,报名系统中“是否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信息项不属于本次招聘条件要求,考生无需填写。本次招聘部分职位有工作经历方面的要求,是指要求考生本人2016年4月22日之前入职深圳市公安局,至今仍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临聘人员,请考生认真查看职位表(公告附件1、附件2),对照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进行报考。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址为/nptmis/)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的详细操作说明详见公告附件3。

(三)如何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

深圳市考试院将于6月9日17:00前公布已确认职位人数情况,最终报名人数情况将于6月15日17:00前公布。应聘人员可关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告。

(四)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 /szksy/)。

(二)对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等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9。受理咨询时间: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3日的工作日9:00-11:30,14:00-17:30。因咨询的人数较多,如遇咨询电话无法接通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进行反映,来邮时请在邮件中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事由。以上电话及电邮不受理涉及招聘政策的咨询。

(三)对招聘政策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考生如对招聘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应聘指南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可通过电话向深圳市公安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5;5。受理咨询时间: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3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以上电话不受理涉及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等问题的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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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2年04月14日讯: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部分省直事业单位今年上半年拟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其中,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2022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下同)上统一发布,具体见《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对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该岗位右侧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为方便应聘,我们就招聘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编制了《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附件2),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

  本次招聘由应聘人员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和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题”或报名网址:.cn/tyzpwb?examid=dbdG),按提示进行报名操作。

  )“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题”或报名网址:.cn/tyzpwb?examid=dbdG)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2)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

  (3)同一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只允许注册报名一次,不能重复注册。

  (4)本次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是招聘过程中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关注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并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5)请报考人员务必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考,若身份证号最后一位是“X”,请用半角的“X”(大写)进行注册。

  (6)使用他人信息恶意注册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 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注册后,报考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2)报考人员可提前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

  (3)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考场座次表等,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并仔细核对上传的照片信息,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6.填写报名信息需要注意什么?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查阅《招聘公告》和《计划信息表》,阅读签署“承诺书”。报考人员应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应聘资格。

  (2)填写个人信息页面中标有“*”的项目为必填项,可按提示要求认真填写。对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内容较多的可提前准备好相关文字,文字数量较多无法保存时可简化部分内容。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考前14天居住地等信息也应准确填写,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3)个人信息填写后必须进行“报名确认”,否则报考无效,用人单位无法审核。请报考人员在确认前应仔细校对,务必保证本人填写的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能允许任何修改。

  (4)“报名确认”前发现信息填写错误或招聘单位给出了“审核不通过”意见,报考人员可选择“查看报考状态”,点击“填报信息”进行信息修改,或点击“选择岗位”重新选择岗位,修改完成后务必点击“报名确认”,重新进行报名确认操作。

  7.考试地点如何选择?

  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区。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便于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请报考人员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慎重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必要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报考者所报考区进行调整)并如实详细填写考前14天居住地。

  8.专业技术职称等招聘岗位有要求的信息如何填报?

  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职称有要求的,应在报名信息表中对应采集项中填写具体系列和对应的职称;有资格证书等其他特殊要求的,请将相关信息在“其他说明事项”栏中如实填报注明。

  9.报名之后可否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4月16日9:00—4月20日24:00),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报名确认”前和网上审核未通过的情况下,可自行修改。

  已完成“报名确认”、已通过网上初审以及4月21日0:00—4月21日12:00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允许对报名作任何修改。请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务必准确。

  10.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1)报考人员进行“报名确认”前,报考岗位等信息可自行修改。报名确认后不可修改报考岗位。

  (2)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2022年4月20日24时以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2年4月21日0时以后不可以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也无法进行报名确认。

  (3)报考人员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后必须再次进行报名确认,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报考因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

  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多选。

  11.报名后很长时间没有反馈资格审核结果,是什么原因?

  (1)报考人员只有进行了“报名确认”才能进入招聘单位的资格待审查队列,请报考人员检查是否已经确认。

  (2)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后也务必进行“报名确认”,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检查是否已经确认。

  (3)未进行报名确认导致没有完成报名的,责任自负。

  12.通过资格审查的,还可再报考其他岗位吗?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1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的时间?

  招聘单位一般在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确认后24小时内提出具体资格审查意见。用人单位最后资格审核的截至时间为4月21日12时,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此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以免影响报名。

  14.笔试考务费用是多少?哪些人员可以减免?

  本次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15.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1)受理时间。考务费用减免申请审核时间为4月16日-21日12:00,未按期办理减免费用且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受理范围。通过资格初审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

  (3)受理部门。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4)受理方式。笔试费用减免采取网上办理的形式。

  (5)提交的材料。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下载并填写《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考务费减免申请登记表》,打印后手写签字(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局印发的相关材料或出具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务必选择“政策减免费用申请”,如选择生成订单将无法进行费用减免。

  2)在“减免费用材料(申请)”中上传手写签字的《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考务费减免申请登记表》扫描件或照片。在“减免费用材料(佐证材料一)”中上传“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局印发的相关材料或出具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其他证明材料请合并成一个文件在“减免费用材料(佐证材料二)”中上传。证明或证明材料需要提供所有页的图片,图片必须是JPG格式,大小为100kb—300kb,图片要求清晰、内容完整,不影响阅读和辨认。

  3)请确保所有文件都上传成功,具体可查看文件上传后面的提示内容。

  4)上传后请务必点击“材料确认”,否则申报无效,审核人员无法审核。

  (7)减免费用人员核查。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人员将置为已缴费状态;未通过核查的人员可通过网上银行继续完成缴费。

  (8)查询减免费用审核结果。已完成减免考务费“材料确认”的报考人员,可于21日12时-16时查询缴费状态,未通过的可及时补缴费。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及时补缴费的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16.《报名登记表》什么用途?什么时间可以打印?

  资格审查环节需提交《报名登记表》。

  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PDF格式),打印准考证期间也可以下载并打印。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17.如何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5月16日8时至2022年5月21日8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两份以上备用),请妥善保管。

  18.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遗失纸质准考证的报考人员,应立即打印(已下载的PDF或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必要时与考试地考试机构联系。

  考试当天报考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9.报名中遇到问题如何咨询?

  请考生首先认真阅读应聘指南和相关公告、通知等文件,如特殊情况无法解决,可进行电话咨询。

  有关报名条件、审核结果等政策问题由各招聘单位(部门)负责解答,详见公告附件计划信息表中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4月14-19日9:00-17:00,4月20日9:00-24:00,4月21日9:00-17:00)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年10月11日9:00至2021年10月15日17:00,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为/bjpta,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或 “北京人社”APP“人事人才”栏目进行报名。

北京市2022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考指南

一、关于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工作

1、北京市2022年启动定向选调工作和“优培计划”招聘工作有何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立足于加强首都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升“四个服务”水平需要,从部分高校选拔一批首都发展急需紧缺的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源源不断输送和储备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定向选调工作主要为市、区两级机关和中心城区、副中心街道乡镇充实工作力量。“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培计划”)招聘工作主要为市属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由市委组织部掌握聘用人员名单,并会同用人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锻炼。

2、本次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的范围有哪些?

面向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在京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院校(以2021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学位、最高学历学制1年及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内。

3、本次选调职位有哪些要求?

本次选调职位为北京市市级、区级机关职位和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街道乡镇职位。具体要求可查询《北京市2022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简章》(以下简称《选调简章》)。

4、本次“优培计划”招聘职位有哪些要求?

本次“优培计划”招聘职位为北京市市属企事业单位职位。具体要求可查询《北京市2022年度“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5、本次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包括哪些程序步骤?

本次定向选调严格按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开展,“优培计划”招聘工作结合企事业单位招聘要求参照执行。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采取统一笔试,分类面试方式开展,主要工作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组织推荐、笔试、资格复审、调剂、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步骤。

1、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年龄如何计算?

截至2021年9月,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6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3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应具备条件有哪些?

公务员法第13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预备党员可否报名?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如何把握?

答:以上荣誉或奖励均为最高学历期间获得。

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包括: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等。除“三好学生”奖励外的其他奖励,需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在推荐表予以说明,内容为“未设置‘三好学生’奖励,该项奖励视同为我校‘三好学生’奖励”。

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包括:校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团干部等。

校级“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一等奖学金等。校级一等学生奖学金一般指一等综合奖学金。如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只设单项奖学金,获得学习类单项奖学金且该项获奖比例不高于校级一等奖学金的人员可报考;获得学校认定视同“一等学生奖学金”的其他奖学金的人员可报考。除“一等学生奖学金”外的其他奖学金,需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在推荐表予以说明(留学人员仅需自己填写),内容为“未设置‘一等学生奖学金’,该项奖学金视同为我校‘一等学生奖学金’”。

以上所获荣誉或奖励均应填写在推荐表和报名系统的相关信息栏,标注荣誉或奖励名称、授予或表彰机构名称、授予或表彰时间。

5、哪些人员不能参加本次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

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所列情形的职位。在录用或聘用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聘用资格。

7、《选调简章》和《招聘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如何理解?

《选调简章》和《招聘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如,《选调简章》中要求限本科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8、《选调简章》和《招聘简章》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把握?

应为最高学历期间所学专业。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报考人员可在教育部网站查询以上两个目录,并参照确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9、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2022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荣誉奖励等)应在2021年10月11日前取得。

报名工作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为/bjpta,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或“北京人社”APP“人事人才”栏目进行报考,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注册及身份确认: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进入“北京市2022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新用户按照系统要求注册账号,进行实名认证。

(2)提交本人基本信息:已成功注册的报考人员可以使用注册账号进行登录。成功登录后,阅读公告、报考指南等考试要求,按照系统的提示填写、提交本人基本信息。

(3)上传照片: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要求:二寸(34mm*45mm),jpg格式,大小在35-100KB之间,宽度大于400像素,高度大于600像素,照片的背景应无任何装饰、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不能上传生活照、艺术照。

(4)提交职位申请:查询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提交报考职位后,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要认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遇到问题及时咨询。

报考人员提交职位申请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如审查结果为不通过,报考人员可重新申报职位,但重新申报职位必须在2021年10月15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由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相关问题请与选调和招聘单位联系。

凡已成功完成网上报名并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内容为主),主要测试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报考人员可参考阅读《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考试时必须带齐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1月16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打印笔试成绩通知书。

7、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

拟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各选调或招考单位通知。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以及学生证、选调生推荐表或“优培计划”人员推荐表、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证书等相关材料。在京外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或户口卡原件。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1、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可选择1个定向选调生岗位和1个“优培计划”岗位,也可仅选择其中1个岗位进行报名。

2、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的,报考人员可联系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单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10月15日17:00至10月1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1、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名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单位负责。

2、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选调单位和“优培计划”招聘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合格”“不合格”2种情形。

3、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选调简章》《招聘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单位联系,选调或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通过《选调简章》《招聘简章》查询。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根据《选调简章》《招聘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通过即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经资格复审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须调剂补充人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首批参加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调剂职位,根据职位资格条件选择,从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调剂职位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将于2021年12月进行。进入定向选调面试人员可于12月上旬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面试公告,了解面试地点和时间。进入“优培计划”招聘面试人员可于12月中旬登陆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面试公告,了解面试地点、时间、方式和内容等。招聘单位网站可通过《招聘简章》查询。

7、面试采取何种形式开展?

定向选调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考官可根据情况追加提问。“优培计划”招聘面试相关要求请查阅各招聘单位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公告。

1、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单位负责。

2、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定向选调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优培计划”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单位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可参照定向选调体检要求开展。

3、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选调或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选调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定向选调拟录用人员须在指定的北京市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优培计划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机构。

5、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将按照好干部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重点了解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党龄、学历等内容。

6、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八、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1、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选调生、“优培计划”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2、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学校进行通报。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考试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一、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点击“忘记密码”链接,可使用注册时的手机号码进行密码重置,使用重置密码登录系统。

二、个人信息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可自行修改。

2、已提交职位申请,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须致电选调或招聘单位,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自行修改。

3、报考人员提交职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自行修改。

4、报名时间结束后,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除照片外)无法修改。如需修改照片,报考人员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符合要求的电子版照片,到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1层办公大厅办理。如考生已打印准考证,还需携带纸质版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三、如何查询所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

报名期间登陆报名系统,选择“各职位报考人数查询”,输入职位代码后,即可查询所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更新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9:00和18:00(2021年10月15日只更新一次,更新时间为9:00)。

《选调简章》《招聘简章》中公布的各选调和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在招考期间如发生变化,将及时在报名系统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原标题:北京市2022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 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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