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是什么学历?

连工信职称〔2022〕8号

各县区职称办、市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职称工作统一部署,现将2022年度石油化工、电力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石油化工工程、电力工程(以下简称本专业)相关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关系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本专业技术岗位就业的港澳台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委托我市评审的中央驻连单位或外省驻连企业及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的本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委托函,并经市职称办核准同意);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精神,申报中初级职称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常规评审申报条件

/index/),选择“人才人事—职称评审申报”,根据提示注册个人账号,按照“申报对象须知”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会同其他材料一并报送。(网上申报必须在6月6日—7月31日完成)。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根据评审工作要求,须提交三类材料(按以下要求分装两个材料袋),并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区职称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确认与原件无误并加盖公章)。

(一)评审材料类(装入评审材料袋)

(邮件主题格式示例:评审—石化中级—张三)。

以上材料须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区职称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确认与原件无误并加盖公章)。相关附件及表格请在连云港市工信局网站/首页“系统入口—职称评审申报—资料下载”栏目查阅。

(一)申报时间: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开通时间为2022年6月6日至7月31日;申报资料现场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申报人须严格按照申报时间递交材料,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联系人及材料报送地点:

联系人:连云港市能源协会,马婷婷,闫敏;联系电话:;地址:海州区解放中路18号兴业大厦1楼101室(解放中路与通灌北路交叉口西南50米)。

(三)收费标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及论文鉴定等其他收费共300元/人、助理级180元/人

1.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

2.专业技术人员简介表(A3)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参考格式)

5.材料袋封面及分册目录格式(评审)

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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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大会要求“大力办好职业院校”。《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强调“没有职业教育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并把“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作为2022年要达到的第一个具体指标。为客观评价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促进各级政府和学校按照设置标准加快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提高专业教学能力,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2018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对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是继2016年首次开展以来的第二轮评估,与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同步开展。评估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学校数据采集与审核阶段(2018年3月至7月),省级数据下载与自评报告撰写阶段(2018年8月至11月),全国数据分析与评估报告撰写阶段(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

本次评估主要体现以下特点:

1.坚持正确导向。评估使用的19个指标,体现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导向和发展要求。

2.坚持客观公正。评估主要采用网上评估、不进学校的方式开展,评估数据以学校填报的客观数据和校长、教师、学生问卷为主,同时参照公开统计数据、学校网站数据、自评报告等相关资料。

3.坚持科学可信。为避免统计分析中数据极值引起平均值波动等问题,评估以各采集项数据值分布的中位数代替平均数,进行数据统计分析,通过找出高于中位数、低于中位数的分布,进行客观评价。注重对数据的处理分析,分别采用描述统计、假设检验、可信度分析、相关性分析、聚类分析、判别分析等多种方法。

(一)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出重要贡献

2017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10671所,全日制在校生1592.5万人,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40%,同时注重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2017年资格证书培训和岗位证书培训的注册学生数近332万人次,结业生数达464万人次。中等职业学校共开设320余种专业,专业点近40000个,基本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推动了高中阶段教育的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优化了新增劳动力结构。

(二)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有所提升

2017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84万人,师生比1∶19,平均达到“师生比1∶20”的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91.6%,比2015年提高1.5个百分点。“双师型”教师比例为31.6%,比2015年提高1.5个百分点,平均达到“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30%”要求。

(三)基本办学条件持续改善

2017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超过6000元,比2015年增长28%,其中西部地区比2015年增长32%,教学资源条件改善成效显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学计算机27台,比2015年增加2台。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信息点数为17个,比2015年增加2个。根据问卷调查数据,80%的学校拥有管理信息系统。93.5%的中等职业学校设有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生均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为0.44个,基本满足校内实践教学活动要求。

(四)校企合作有效性得到提高

2017年,90%以上的学校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80%的学校有毕业生进入校企合作单位就业,70%以上的学校有专业教师进入合作企业实践,60%以上的学校聘请了企业兼职教师。全国半数以上学校开展了企业订单培养,相比上一轮评估提高近10个百分点。

企业将设备放置在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有使用权但不纳入固定资产,成为加快学校设施设备更新、推动实践教学对接企业生产的重要途径。2017年,25%以上的学校有企业提供的实践教学设备,获得企业提供实践教学设备值超过10万元的学校达450余所。

(五)在教育扶贫中发挥积极作用

全国深度贫困地区有中等职业学校347所,在校生数近60万人,2017年有14.2万名学生实现就业,就业率超过90%。

2017年,全国有250余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其中西部地区学生占一半。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雨露计划”,按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进行补助。按照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四省(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滇西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年招生超过6000名,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9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一)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问题仍然比较普遍

对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学校建设规划用地、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等指标不达标的学校分别都占半数左右,1000余所学校的占地面积不到10亩,不足一个标准足球场大小。学历教育在校生数不达标的学校占四成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达标的学校占三成左右。

(二)专业教师队伍数量和结构问题突出

2000个专业点达不到“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两名专任教师”的标准要求,涉及240余种专业,覆盖10万多名学生。其中,电子商务、美发与形象设计等新兴或热门专业存在盲目开设和跟风开设现象,专任教师数不达标问题更为突出。1600余所学校专任教师总数未达到“专任教师不少于60人”的标准要求,1400所学校师生比超过1∶20,超过七成的校长在调查问卷中反映学校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专业教师短缺,专业教师招聘存在政策限制较多。四成以上学校达不到“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的标准要求。实地调研发现,“双师型”教师缺乏统一标准;一些地区(学校)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也面临困难,如由于教师数量有限,部分学校难以协调教学与企业实践、教师培训的矛盾。

(三)“普职比大体相当”要求落实不力

部分省份对国家关于普职比大体相当的要求认识不足、落实不力。2017年,全国仅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比例超过50%,有14个省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占比低于40%。

(四)中断学业的学生数量较多

近三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有60余万名学生中断学业,以在校生数1200人计算,相当于500所学校的学生规模。其原因既有社会上对职业教育存在偏见的影响,也有部分地区和学校重招生轻管理、忽视教育教学质量的问题。学生问卷调查显示,32%的学生对所学专业的就业信心不足,25%的学生对学校管理水平不满,42%的学生认为学习困难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五)投入不均衡问题仍然存在

部分省份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不足,难以满足学校办学要求,直接影响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问卷调查显示,仍有近一半中职学校的校长将主要精力投入到解决学校经费问题上。 

(六)贫困地区校企合作面临困境

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为教育扶贫做出贡献,但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学校在校企合作方面步履维艰,半数学校没有教师进入企业实践、没有企业兼职教师,六成学校没有企业订单培养学生。

(一)加大薄弱学校投入力度,全面提升办学达标率

以提升办学条件达标率为重点,聚焦经费投入、师资队伍、专业建设等突出问题,加大政策、项目支持和引导力度,不断改善薄弱环节,加快补齐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短板。

加大对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的支持力度,引导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做大职业培训,提高服务脱贫能力。加大中央财政对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并加强督查,提高转移支付的有效性。加大职业教育东西协作工作力度,扩大东部地区兜底式招收西部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数量。

(二)加强专任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

落实教育、发改、编办、财政、人事等多部门有关增加教师编制的文件精神,形成足额配置专任教师的督促检查机制。单独设置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的引入标准和任职资格要求,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任务,细化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不足的问题。

(三)加强地方统筹,进一步优化学校专业布局

各地参照国务院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做法,建立由地方政府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工作,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保持在合理比例。加大布局结构调整力度,结合区域产业结构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方式,完成对一批在校生数过少、办学效益低下学校的整合;合理引导学校专业布局,避免跟风开设热门专业,对专任教师、设施设备严重缺乏的专业应予以调整。

(四)强化类型教育特征,完善学校设置标准

加快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强化类型教育属性,增加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相关指标;增加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而增强学校基本办学能力的指标,如生均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值等;提高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双师型”教师标准,同时提高对“双师型”教师比例的要求。

(五)完善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办学能力稳步提升

教育经费增量重点向职业教育倾斜,加快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加强财政经费投入等核心指标常规监测,建立内部通报制度和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制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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