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上访影响单位领导个人年底考核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编辑武汉【筑城图文】:绩效考核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和百分外奖扣分制度。百分量化分值由两部分组成:定量考核占50%比重,定性评议占50%比重。量化标准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

一、定量考核部分(50分),主要考核“工作实绩”。

1、全年目标任务或涉及全局性工作完成情况  20分

3、领导交办事项完成的情况  5分

4、服务中心工作或配合相关股(办)、科、室工作情况  5分

二、定性评价部分(50分),主要体现“群众公认”。

三、奖励减扣分部分。在上述百分以外设置,依据相关附件直接计算。同类事项不重复奖扣分。

1、国家级表彰奖励4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4分;

2、省部级表彰奖励3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3分;

3、市厅级表彰奖励2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2分;

4、县处级表彰奖励1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分;

5、合理化建议或工作创新被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时采用的,奖励3分;

6、突(偶)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3分,失职扣3分;

7、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有关业务工作新闻报道的,奖励3分;

8、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分;

9、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3分;

10、未参加规定培训学习者扣3分;

11、受到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的扣10分;

12、行政行为引发行政效能投诉的扣3分;

13、当年病事假超过120天以上的扣2分;

14、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增减的其他奖扣2-3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一、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

  1、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或出国探亲超过半年的;

  2、年度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上年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而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留任的人员;

  4、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停薪留职、留薪留职不在岗半年以上人员;

  5、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有特殊情况的。

二、下列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

  1、新录用、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暂缓确定等次。结案后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考核规定要求,补定年度考核等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按规定进行考核、不补定立案审查期间的年度考核等次,也不计算考核年限。

  3、受到行政记过、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不含职务行为)处分的,除按规定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外,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4、受到党内撤职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5、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留党察看为一年的,第二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

  6、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第二、三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7、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的,第二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8、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从重处分或按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三、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但按“称职(合格)对待”

  1、年度内已办理退(离)休手续的;

  2、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提前离岗人员;

  3、因产、孕、哺育假超过半年的;

  4、因公负伤人员养伤超过半年的;

  5、公派学习、培训人员超过半年的;

  6、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借调人员超过半年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1、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2、实行绩效考核单位量化积分低于80分的;

  3、当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

  4、工作受到媒体曝光或通报批评,有间接责任的;

  5、弄虚作假有不诚信行为的;

  6、民主测评票中优秀票低于60%的;

  7、有关管理制度中,明确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行为的。

五、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1、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被群众署名效能投诉的;

  2、工作责任心不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达1.5万元以上的;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

  5、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的;

  6、无正当理由个人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经批评教育后有所认识的;

  7、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票中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票数超过二分之一的;

  8、当年受到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

  9、当年目标岗位责任制完成较差的;

  10、实行绩效量化考核部门和单位,量化积分50分至60分之间的;

  11、违规操作引发群众上访或被控告的;

  12、泄漏有关保密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的;

  13、其它管理制度中,规定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六、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1、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被群众多次署名效能投诉的;

  2、因个人主观原因,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考核要求的;

  3、经常迟到,纪律涣散,作风散漫,经组织多次批评教育的;

  4、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的;

  5、因直接责任,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达3万元以上的;

  6、违犯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的;

  7、政治是非问题立场动摇,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8、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领导和群众或骗取荣誉称号的或晋升职称中有虚假行为的;

  9、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0、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平时考核的;

  11、当年受到行政降级、撤职处分的;因职务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撤职、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

  12、上年度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本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票中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票合计达40%以上的;

  13、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票数超过60%以上的;

  14、实行绩效考核的部门和单位,量化积分低于50分的;

  15、对以真实姓名、地址、电话清楚的投诉,不在规定的时间调查核实,并书面答复当事人的;

  16、承办人大、政协的议案建议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满意的;

  17、承诺不到位或越权承诺,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或工作中影响公平正义行为的,致使媒体曝光或通报批评,或使单位成为被告并败诉的;

  18、对上访人正当要求不作为或违规操作造成后果的;

19、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

20、对在“软环境”建设中被投诉,有损镇安投资环境的,经核实确有违反有关规定的;

  21、其它管理制度中,规定应明确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七、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原单位优秀指标

1、承担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和项目中,作出重大贡献并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的;

2、绩效突出,单项工作在全省全国领先的,或业务工作有创新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  

3、科技创新或专利实施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    

4、非职务原因招商引资500万元以上的;

5、合理化建议被党委政府采纳并加以实施的;

6、特定环境中,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的;

7、抗洪救灾或其它突发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并受到表彰奖励的;

  8、被评为市以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并保持荣誉称号的;

  9、获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

 八、下列情况,考核处理办法是

  1、调入、转任人员,由调入单位考核,确定等次;

  2、当年晋升职务人员,按新任职务的考核规定办理;

  3、当年军转干部,由接收部门考核,确定等次;

  4、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一般由派出单位为主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5、劳动教养人员期满正式分配工作达半年以上的,可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6部门下属单位联评优秀不足一人的,每三年确定一名(次)优秀等次;

  7、应确定优秀等次而未确定的单位、未按规定时限上报备案的单位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8、补办年度考核等次的人员,单位应附情况说明;

  9、对未参加考核的人,应将未参加考核的原因记入本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并存入本人档案。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登记表









分量化考核和百分外奖扣分制度。百分量化分值由两部分组成:定量考核占50%比重,定性评议占50%比重。量化标准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

一、定量考核部分(50分),主要考核“工作实绩”。

1、全年目标任务或涉及全局性工作完成情况  20分

3、领导交办事项完成的情况  5分

4、服务中心工作或配合相关股(办)、科、室工作情况  5分

二、定性评价部分(50分),主要体现“群众公认”。

三、奖励减扣分部分。在上述百分以外设置,依据相关附件直接计算。同类事项不重复奖扣分。

1、国家级表彰奖励4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4分;

2、省部级表彰奖励3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3分;

3、市厅级表彰奖励2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2分;

4、县处级表彰奖励1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分;

5、合理化建议或工作创新被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时采用的,奖励3分;

6、突(偶)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3分,失职扣3分;

7、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有关业务工作新闻报道的,奖励3分;

8、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分;

9、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3分;

10、未参加规定培训学习者扣3分;

11、受到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的扣10分;

12、行政行为引发行政效能投诉的扣3分;

13、当年病事假超过120天以上的扣2分;

14、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增减的其他奖扣2-3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一、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

   1、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或出国探亲超过半年的;

   2、年度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上年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而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留任的人员;

   4、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停薪留职、留薪留职不在岗半年以上人员;

   5、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有特殊情况的。

  二、下列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

   1、新录用、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暂缓确定等次。结案后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考核规定要求,补定年度考核等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按规定进行考核、不补定立案审查期间的年度考核等次,也不计算考核年限。

   3、受到行政记过、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不含职务行为)处分的,除按规定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外,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4、受到党内撤职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5、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留党察看为一年的,第二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

   6、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第二、三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7、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的,第二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8、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从重处分或按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三、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但按“称职(合格)对待”

   1、年度内已办理退(离)休手续的;

   2、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提前离岗人员;

   3、因产、孕、哺育假超过半年的;

   4、因公负伤人员养伤超过半年的;

   5、公派学习、培训人员超过半年的;

   6、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借调人员超过半年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1、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2、实行绩效考核单位量化积分低于80分的;

   4、工作受到媒体曝光或通报批评,有间接责任的;

   7、有关管理制度中,明确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行为的。

  五、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1、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被群众署名效能投诉的;

   2、工作责任心不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达1.5万元以上的;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

   5、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的;

   6、无正当理由个人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经批评教育后有所认识的;

   7、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票中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票数超过二分之一的;

   8、当年受到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

   9、当年目标岗位责任制完成较差的;

   10、实行绩效量化考核部门和单位,量化积分50分至60分之间的;

   11、违规操作引发群众上访或被控告的;

   12、泄漏有关保密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的;

   13、其它管理制度中,规定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六、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1、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被群众多次署名效能投诉的;

   2、因个人主观原因,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考核要求的;

   3、经常迟到,纪律涣散,作风散漫,经组织多次批评教育的;

   4、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的;

   5、因直接责任,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达3万元以上的;

   6、违犯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的;

   7、政治是非问题立场动摇,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8、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领导和群众或骗取荣誉称号的或晋升职称中有虚假行为的;

   9、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0、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平时考核的;

   11、当年受到行政降级、撤职处分的;因职务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撤职、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

   12、上年度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本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票中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票合计达40%以上的;

   13、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票数超过60%以上的;

   14、实行绩效考核的部门和单位,量化积分低于50分的;

   15、对以真实姓名、地址、电话清楚的投诉,不在规定的时间调查核实,并书面答复当事人的;

   16、承办人大、政协的议案建议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满意的;

   17、承诺不到位或越权承诺,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或工作中影响公平正义行为的,致使媒体曝光或通报批评,或使单位成为被告并败诉的;

   18、对上访人正当要求不作为或违规操作造成后果的;

19、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

20、对在“软环境”建设中被投诉,有损镇安投资环境的,经核实确有违反有关规定的;

七、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原单位优秀指标

1、承担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和项目中,作出重大贡献并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的;

2、绩效突出,单项工作在全省全国领先的,或业务工作有创新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  

3、科技创新或专利实施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    

4、非职务原因招商引资500万元以上的;

5、合理化建议被党委政府采纳并加以实施的;

6、特定环境中,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的;

7、抗洪救灾或其它突发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并受到表彰奖励的;

   8、被评为市以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并保持荣誉称号的;

  9、获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

  八、下列情况,考核处理办法是

   1、调入、转任人员,由调入单位考核,确定等次;

   2、当年晋升职务人员,按新任职务的考核规定办理;

   3、当年军转干部,由接收部门考核,确定等次;

   4、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一般由派出单位为主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5、劳动教养人员期满正式分配工作达半年以上的,可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6部门下属单位联评优秀不足一人的,每三年确定一名(次)优秀等次;

   7、应确定优秀等次而未确定的单位、未按规定时限上报备案的单位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8、补办年度考核等次的人员,单位应附情况说明;

   9、对未参加考核的人,应将未参加考核的原因记入本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并存入本人档案。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登记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基本称职   (基本合格)

































































































备注:测评时在对应栏目中打“√”,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分别收集分别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07年度)

































































































































注:本表一式两份,上报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各一份


















注:本表一式两份,单位、个人档案各一份。

  分,扣减    分,总得分     分。依据量化排序名次,经考核小组研究,建议该同志年度考核为

注:本表一式两份,单位、个人档案各一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单位、个人档案各一份。

注:本表一式两份,单位、个人档案各一份。

2007年度考核优秀称职(合格)以外等次人员名册

















































































注:此表填写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定等次和未考核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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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写写帮文库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年度绩效考核制度(附:部门及岗位年度绩效考核标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写写帮文库还可以找到更多《年度绩效考核制度(附:部门及岗位年度绩效考核标准)》。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完成公司年度目标任务,落实风险防控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

(二)坚持员工绩效考核和公司年度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客观评价与有效改进相结合的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全体员工。

年度绩效考核以业绩评价为主,综合评价为辅,包括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和岗位年度绩效考核。

(一)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包括部门业绩评价和部门综合评价,业绩评价指标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确定,综合评价指标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纪律作风建设、民主测评等内容确定。

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业绩评价占70分,综合评价占30分,另设30分加分。

(二)岗位年度绩效考核 岗位年度绩效考核包括岗位业绩评价和岗位综合评价,业绩评价指标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确定,综合评价指标根据所在部门综合评价结果、民主测评、纪律作风建设等内容确定。

岗位年度绩效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业绩评价占70分,综合评价占30分,另设30分加分。

(一)人事综合部门提出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并会同其他部门提出岗位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二)分管领导审核所分管部门和岗位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三)考核领导小组确定部门和岗位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四)人事综合部门负责部门和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考核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考核领导小组批准。

(一)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三类,其中A类为先进部门,根据考核得分综合其他因素确定;C类为发生重大过错需追责的部门,具体标准详见附件;其余为B类。

(二)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为优秀等次推荐对象,根据考核得分综合其他因素确定;C类为发生重大过错需追责或符合不合格等次条件的员工,具体标准详见附件;其余为B类。

(一)年终绩效奖金由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工资总额管理要求确定基数奖金,并根据考核得分和计奖系数计算奖金金额。

计算公式:各岗位年终绩效奖金=各岗位基数奖金*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率*计奖系数

考核结果为A、B类的计奖系数为1;考核结果为C类的,计奖系数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详见附件)。

(一)为员工提供绩效改善建议,作为员工发展计划和培训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合同期内考核的重要依据,合同到期时将视合同期内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调整、岗位调动、职位晋升的参考依据之一。

(四)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先进集体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对于绩效考核结果较长一段时间内处于末尾的部门或员工,应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意见,必要时将对相关部门和人员作出人事调整。

(二)绩效考核结果须存档,进入员工档案系统。如需查阅考评档案,须向人事综合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方能查阅。

(三)被考评者如对考评结果存有异议,应与人事综合部门沟通,无法解决时,可直接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考评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将及时进行调查和协调,2个工作日内向申诉者答复处理结果。

(四)本制度由人事综合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部门及岗位年度绩效考核C等标准

一、部门年度绩效考核C等标准

以下情况部门负责人岗位年度绩效考核计奖系数为0.8 1.因部门责任导致公司相关重要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未完成被上级追责的;

2.部门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出现两个及以上C等的; 3.因部门工作失误对公司产生一定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4.考核领导小组认为须评定为C等的其它情况。

二、岗位年度绩效考核C等标准

(一)以下情况计奖系数对应为0.8-0.5 1.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天(含);

2.年度绩效考核全员互评结果在60分(含)以下; 3.被效能办等部门组织的行风纪律检查发现并受通报批评;

4.当年受行政警告处罚或行政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的;

5.在外事活动或业务工作中存在一定违纪、违规情况经查情况属实;

6.因个人责任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较大风险或一定实际损失的。

(二)以下情况计奖系数对应为0,考核等次不合格 1.在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2.在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纪律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的;

3.当年受行政拘留处罚或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记过处分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上级对公司考核被“一票否决”的; 5.由于玩忽职守、串通造假、恶意欺诈、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严重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而给公司造成重大风险或经济损失的;

6.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5天(含);

7.考核领导小组认为评定须为不合格的其它情况。

各岗位绩效考核详细指标

1.工作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以身作则,尽职尽责,个人受到本单位或上级部门的奖励,获得荣誉,为本单位争光的;

2.政策、理论、业务娴熟精通,能及时妥善解决工作中的各类问题,为政清廉,组织各类党务活动,丰富党员职工日常生活的(组织活动1次以上);

3.领导能力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合理安排工作,调动下属的积极性,所管辖业务或部门工作在本单位同期考核中成绩名列前三的;

4.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积极为本院院民儿童、干部职工谋取合法正当利益,争取项目、资金数额3000元以上的;

5.积极争取学习培训机会、承接服务、宣传推介本单位优势资源受到上级部门、受益对象、参观者好评的(嘉奖、通报表扬、授牌、授予各类荣誉证书及称号、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等方式之一);

6.工作成绩突出,按期或超额完成上级部门规定的目标任务,受到上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表扬和肯定的(文件、正式书面材料)。

1.非因工作迟到、早退3次以上,请假3天以上;

2.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上报材料拖延迟缓,受到相关负责人批评或在文件、大会上通报批评的;

3.重大事项不及时与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商,擅自做主,造成恶劣影响或较大损失的;

4.决策失误、接待失误、外事活动未经审批,造成工作被动失利或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

5.用人失察,疏于监管下属,致使下属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差,自由散漫,上班时间玩游戏、看影视剧,被其他领导发现或被来访者举报反映、被督查考核部门通报批评的;

6.值班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院民走失、公物被盗等事件不及时报告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7.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本单位重大利益、形象和名誉受损的; 8.徇私舞弊,乱报账目,乱支乱花,收受贿赂或接受院民、代养人、其他单位和个人好处的;

9.履行职责不到位,瞎指挥、瞎折腾,造成人、财、物资源严重浪费的; 10.文件传阅处理不及时,耽误部门工作,造成上级交代的任务拖延完成的; 11.工作中不积极作为,对于职务范围内的事不闻不问,推诿扯皮的; 12.无故不参加集体学习,不参加会议的。

二、办公人员 奖励项:

1.工作作风扎实,效率高,因工作需要加班2小时以上的;

2.工作成绩突出,能为领导分忧解难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并被采纳的; 3.部门或个人工作得到上级部门表扬奖励的。

1.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的;

2.周末、假节日或轮休期间遇上级检查工作,经通知拒不到岗的;

3.收发文件不及时,接到文件无故超过2天没有报送相关领导审批或档案资料丢失的;

4.通知会议、上级检查等消息不及时或严重有误,影响工作开展的; 5.复印、打印资料出现重大过错或上报的各类资料数据有误;

6.来人来访不认真接待、不耐心解答,对单位声誉造成较坏影响,或者来访人员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批评意见的;

7.劳动合同签订不及时,新进人员上岗15天后仍不与其签订合同的; 8.会议场地、设备布置准备不及时,会议不做记录或记录不全的; 9.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的;

10.接听电话态度傲慢、语气生硬或重要事项不做记录,事后遗忘耽误工作的;

11.上班期间与同事或来客发生吵架、打架或无故辱骂、谩骂他人,态度蛮横、影响恶劣的;

12.工作中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与同事闹分裂,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

13.不保守工作秘密或随意传播不实消息,造成较坏影响的;

14.重要事项不及时报告领导,擅自做主处理,造成工作失误的;

15.考勤统计发生错误,或者徇私舞弊造成员工意见大,影响公平公正,经查证属实的;

16.乱用公章、信笺开具证明资料或者重要信函不经请示擅自开具,造成严重后果的;

17.不虚心听取领导、同事的正确合理意见或批评,顶撞领导,意气用事,消极怠工的;

18.工作积极性不高,庸懒散慢,推脱应付,待人冷漠、孤傲、语气生硬,受到领导批评的;

19.个人卫生习惯差、不讲文明礼貌,办公室卫生差,办公桌摆放食品、餐具等与办公无关的杂物的;

20.上班期间玩游戏、看影视剧、干私活的;

21.来人办事故意刁难,中梗阻塞,吃拿卡要的; 22.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的会议、学习的;

23.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

24.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

25.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三、医护工作人员 奖励项:

1.组织或参加业务知识相关论坛、研讨会,在大会上讲座、发言或提交论文、发表论文;

2.在工作中救死扶伤、帮助同事解决疑难问题,发挥重大作用的;

2 3.下班时间、轮休时间、业余时间因工作需要,主动加班超过2小时的(午休自愿留在单位的不计算在内,业余时间因私留在办公场所的不计算在内,因单位迎接检查要求全体职工均需出勤的不计算在内)。

4.积极为本部门的业务工作考虑,出谋划策,形成合理化建议被试行或采取后证明可行的。

1.脱岗、溜岗、擅离岗位,上班时间干私活,-1分; 2.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0.5分;

3.服务态度差,待人粗暴、冷漠,打骂训斥、虐待老人儿童的,-0.5分; 4.不及时清洗维护医疗器具,药品、器皿胡乱摆放的,-0.5分;

5.工作记录记载模糊、粗糙、不及时或计算、分发药品错误的,-0.5分; 6.环境区域卫生差,不按规定打扫、清理或者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医用类垃圾废物的,-0.5分;

7.因疏忽大意、照看不周等主观原因导致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的,-1分;

8.发现危机情况或病人病情恶化可能有生命危险不及时上报超过半小时的,-1分;

9.不经过值班员或院领导同意擅自接收群众、公安机关送来的弃婴,先报总值班办理相关手续后接收,否则造成接收不符合政策或以后办理手续困难的,-1分;

10.工作中不相互团结和帮助,吵闹、打架、搞小团体、搞分裂的,-0.5分; 11.不服从领导的批评、命令和指示,顶撞、辱骂领导或闹情绪延误工作的,-1分;

12.药剂人员及时购买短缺药品,如不及时购买造成急用时用品短缺的,-1分;

13.值班期间不按时查房、送药、打针的,-1分;

14.诊断或采取救治措施不开具处方、不做记录的,-1分; 15.代为照料儿童不及时喂奶、换尿布的,-0.5分; 16.浪费医疗辅助用品或资源,破坏公物的,-0.5分;

17.不当面交接班或者不向下一班次工作人员告知病人病情、注意事项的,-0.5分;

18.无故迟到或不参加本单位、本部门的会议、学习的,-1分;

19.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1分;

20.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0.5分;

1.不按时换药造成伤口感染等严重后果的,-0.5分; 2.24小时电话开机,打通不接电话,电话通知上班、会诊、抢救不及时来的,-0.5分;

3.病历、病程记录、医嘱等书写不完整的,-0.5分;

4.严格无细菌操作,如引起输液反应者、不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加错药者,-0.5分;

5.医嘱出现一次错误的,-1分;

3 6.抄写医嘱错误的,-1分;

7.少发患儿一次口服药及漏打一次肌肉注射的,-0.5分;

8.康复医师未做好患儿的病历书写及评定工作,未根据病情按疗程开处方的,-1分;

9.康复治疗师、护士,未按时按疗程进行康复治疗,无原因的,每次-1分; 10.医生根据病情合理用药,对症用药,对天天要药人情药,开一次-0.5分;

11.护士严格管理好治疗室药品,并做好交接,出现短缺的,-0.5分; 12.药房对失效药品应提前报告医生,如不报告造成过期的,-0.5分; 13.婴幼儿应按时接种疫苗,出现一例未接种疫苗儿童的,-1分;

14.“明天计划”要按时申报手术治疗,并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联系,打通渠道,如不按时者,-0.5分;

15.“明天计划”经费的申报,应和相关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报销经费,如不及时者,-0.5分。

四、儿童保育员 奖励项:

1.任劳任怨,在非工作时间根据需要主动加班超过2小时的;

2.乐于助人,在干好本职工作后积极主动帮助他人,经领导同意放弃本人休息时间为他人代班的。

1.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的;

2.脱岗、溜岗,上班时间干私活的; 3.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

4.服务态度差,缺乏爱心和耐心,待人粗暴、冷漠,打骂呵斥儿童的; 5.不公平对待儿童,存在偏袒、偏见、开小灶情况的; 6.以体罚、罚站、挨冻、挨饿等形式虐待儿童的; 7.儿童奶瓶、尿布等胡乱堆放,不及时整理清洗的; 8.不及时打扫清理工作区域环境卫生的;

9.工作期间发生儿童摔伤、走失或其他意外事故的; 10.克扣儿童食品或多打多占,造成浪费的;

11.不及时喂奶、换尿布、清理儿童个人卫生的;

12.不按时接送儿童参加特教、康复训练或医疗救治的; 13.不及时详细填写值班记录的;

14.交接班不向下一班接班人告知有关注意事项的;

15.不交班即下班或下一班次人员不在时擅自离开,造成儿童无人看护的; 16.不遵医嘱为患儿用药或协助治疗的;

17.发现危机情况或儿童病情恶化可能有生命危险不及时上报超过1小时的; 18.不经过值班员或院领导同意擅自接收群众、公安机关送来的弃婴,或者接收后不及时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造成接收不符合政策制度或以后办理手续有困难的;

19.工作中不相互团结和帮助,吵闹、打架、搞小团体、搞分裂的;

20.不服从领导的批评、命令和指示,顶撞、辱骂领导或闹情绪延误工作的; 21.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等集体活动的;

22.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

4 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

23.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

24.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五、老年护理员 奖励项:

1.任劳任怨,在非工作时间根据需要主动加班超过2小时的;

2.乐于助人,在干好本职工作后积极主动帮助他人。经领导同意放弃本人休息时间为他人代班的;

3.尊老爱老,待人和蔼,服务态度好,热情周到,受到院民亲属赞扬的(锦旗、感谢信等方式)。

1.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的;

2.脱岗、溜岗,上班时间干私活的; 3.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

4.服务态度差,缺乏爱心和耐心,待人粗暴、冷漠,打骂呵斥老人的; 5.值班期间不负责任,聚众打牌、玩麻将、喝酒或进行其他影响工作的活动的;

6.以体罚、罚站、挨冻、挨饿等方式虐待和歧视老人的; 7.为行动不方便的老人打饭时多打多占,造成浪费的;

8.不及时打扫清理工作区域环境卫生及老人房间、老人个人卫生的; 9.工作期间因主观过错发生老人受伤、走失或其他意外事故的; 10.克扣、侵占老人财物或吃拿卡要的; 11.不按时查房、查岗的;

12.不及时详细填写值班记录的;

13.交接班不向下一班接班人告知有关注意事项的;

14.不交班即下班或下一班次人员不在时擅自离开,造成老人无人照顾的; 15.不遵医嘱为老人用药或协助治疗的;

16.发现危机情况或老人病情恶化可能有生命危险不及时上报超过1小时的; 17.不经过值班员或院领导同意擅自接收群众及相关部门送来的乞讨、流浪、生活无着人员的;

18.工作中不相互团结和帮助,吵闹、打架、搞小团体、搞分裂的;

19.不服从领导的批评、命令和指示,顶撞、辱骂领导或闹情绪延误工作的; 20.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的;

21.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

22.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

23.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六、财务管理人员 奖励项:

1.在非工作时间根据需要主动加班超过2小时的;

5 2.工作成绩突出,能为领导分忧解难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并被采纳的; 3.部门或个人工作得到上级部门表扬奖励的。 惩罚项:

1.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的;

2.周末、假节日或轮休期间遇上级检查工作,经通知拒不到岗的;

3.账务混乱不清,票据不全的,不按照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财务的;

4.乱拆乱借,挪用公款或中饱私囊的;

5.发放职工工资、奖金、差旅费不及时(超过3天)或者有误,随意克扣的; 6.上报的财务类资料数据严重有误,受到领导批评的;

7.来人来访不认真接待、不耐心解答,对单位声誉造成较坏影响,来访人员向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批评意见的;

8.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的;

9.接听电话态度傲慢、缺乏耐心、语气生硬或重要事项不做记录,事后遗忘耽误工作的;

10.上班期间与同事或来客发生吵架、打架或无故辱骂、谩骂他人,态度蛮横、影响恶劣的;

11.工作中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与同事闹分裂,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

12.不保守工作秘密或随意传播不实消息,造成较坏影响的;

13.重要事项不及时报告领导,擅自做主处理,造成工作失误的;

14.乱用公章、财务管理印章,证明资料或者重要信函不经请示擅自开具,造成严重后果的;

15.不虚心听取领导、同事的正确合理意见或批评,顶撞领导,意气用事,消极怠工的;

16.账务记载不及时、不准确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17.工作积极性不高,庸懒散慢,推脱应付,待人冷漠、孤傲,受到领导批评的;

18.个人卫生习惯差、不讲文明礼貌,办公室卫生差,办公桌摆放食品、餐具等与办公无关的杂物的;

19.上班期间玩游戏、看影视剧、干私活的;

20.来人办事故意刁难,中梗阻塞,吃拿卡要的; 21.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的会议、学习的;

22.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

23.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

24.拒不接受上级指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 25.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七、采购员、保管员 奖励项:

1.在非工作时间根据需要主动加班超过2小时的;

2.工作成绩突出,能为领导分忧解难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并被采纳的;

6 3.能为单位利益考虑,节省费用、降低成本数额超过1000元的。 惩罚项:

1.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的;

2.周末、假节日或轮休期间遇上级检查工作,经通知拒不到岗的;

3.采购货物不询价比价认真挑选质优价廉产品,进出库物品缺少单据、品名等货物基本信息或不及时完备记载的;

4.采购中恶意串通以高价买入,收取回扣或事后获取商家允诺的优惠和好处,损害单位利益的;

5.采购的产品经检验不合格或缺少合法来源证明、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基本信息资料的;

6.采购和保管的物品数量计算错误,物品重量、数量短缺的; 7.分发物品发生错误或保管的财务丢失或因非自然属性受损的;

8.物品不按照类别属性妥善分类有序放置,导致色泽、气味等发生变化无法正常使用或变质腐败的;

9.以旧换新、自己使用或者监守自盗保管的物品的; 10.不经常、及时检查贮备库房,致使物品过期的;

11.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的;

12.上班期间与同事或来客发生吵架、打架或无故辱骂、谩骂他人,态度蛮横、影响恶劣;

13.工作中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与同事闹分裂,挑拨离间、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

14.不保守工作秘密或随意传播不实消息,造成较坏影响;

15.重要事项不及时报告领导,擅自做主处理,造成工作失误的;

16.不虚心听取领导、同事的正确合理意见或批评,顶撞领导,意气用事,消极怠工的;

17.票面记载不及时、不准确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18.工作积极性不高,庸懒散慢,推脱应付,待人冷漠、孤傲,受到领导批评;

19.个人卫生习惯差、不讲文明礼貌,办公室卫生差,办公桌摆放食品、餐具等与办公无关的杂物的;

20.上班期间玩游戏、看影视剧、干私活的;

21.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的会议、学习的;

22.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

23.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

24.拒不接受上级指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 25.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八、特教老师 奖励项:

1.在非工作时间根据需要主动加班超过2小时的;

2.通过呕心沥血的教育训练,学生有一技之长,能在一些大型活动中参加表演或者为来访者展示才能的。

7 3.代表单位参加教育类、特殊教育相关论坛、研讨或者培训获得荣誉的。 惩罚项:

1.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的;

2.周末、假节日或轮休期间遇上级检查工作,经通知拒不到岗的; 3.不按时上下课或随意延长或缩短上课时间的; 4.教学无计划,上课前不备课,没有教学记录的;

5.上课期间因疏忽大意或疏于管理发生学生之间打架、推搡或出现其他安全事故的;

6.教学中随意打骂、呵斥、体罚、虐待学生或者有偏袒、偏见歧视行为的; 7.对待学生缺乏耐心、爱心,不认真解答疑难或询问的; 8.索要或侵占学生财物的;

9.来人来访不认真接待、不耐心解答,对单位声誉造成较坏影响,或者来访人员向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批评意见的;

10.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的;

11.上班期间与同事或来客发生吵架、打架或无故辱骂、谩骂他人,态度蛮横、影响恶劣;

12.工作中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与同事闹分裂,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

13.不保守工作秘密或随意传播不实消息,造成较坏影响;

14.重要事项不及时报告领导,擅自做主处理,造成工作失误的;

15.不虚心听取领导、同事的正确合理意见或批评,顶撞领导,意气用事,消极怠工的;

16.工作积极性不高,庸懒散慢,推脱应付,待人冷漠、孤傲、语气生硬,受到领导批评;

17.个人卫生习惯差、不讲文明礼貌,办公室卫生差,办公桌摆放食品、餐具等与办公无关的杂物的;

18.上班期间玩游戏、看影视剧、干私活的;

19.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的会议、学习的。

20.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

21.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

22.拒不接受上级指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 23.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九、膳食工作人员 奖励项:

1.获得餐饮、烹饪行业相关部门的资格证书或荣誉。 2.部门或个人工作受到单位通报表扬的。 惩罚项:

1.迟到、早退、请假、旷工一次,-0.5分,月请假3天以下,-0.5分,3天以上,-1分;

2.脱岗、溜岗,上班时间干私活的,-0.5分; 3.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2分;

8 4.上班时间将包带入工作场所的,-1分;

5.不讲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化浓妆,留长指甲,染指甲,穿高跟鞋,穿短裙短裤进入操作间的,-1分;

6.当日工作没有完成之前下班,发现值班室卫生脏、乱,-0.5分;

7.职工、院民就餐中发现饭菜中有虫、蝇、鼠、头发、塑料袋等,配菜师和炒菜师,-0.5分;

8.饮具乱放,不干净不及时消毒和放归原位的,每人-0.3分; 9.提供饭菜生、变质、变味或发生食物中毒的,每人-3分; 10.不安规定程序操作或在操作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每人-1分; 11.无特殊原因推迟或提前开饭的,班长-1分;

12. 服务时对待就餐人员态度不好,无故训斥责骂的,-0.5分;

13. 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的,-0.2分; 14. 上班期间与同事发生吵架,打架或无故辱骂,谩骂他人,态度蛮横,影响恶劣的,-0.5分;

15. 工作中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与同事闹分裂,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0.5分;

16. 不虚心听取领导、同事的正确合理意见或批评,顶撞领导,意气用事的,-0.5分;

17. 工作积极性不高,庸懒散慢,推脱应付,受到领导批评的,-0.5分; 18. 上班期间手机上网、玩游戏、看影视剧的,-0.5分;

19. 浪费水、电等资源,下班不关餐厅门、窗、电的,当天值班人员,-2分;

20. 拒不接受上级指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1分;

21.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的,-2分;

22.不清理垃圾,冰箱、操作台、柜子、面食间、营养加餐见脏、乱,负责人,-1分;

23.穿工作服上卫生间的,-1分;

24.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2分。

十、水电暖维修人员 奖励项:

1.在非工作时间根据需要主动加班超过2小时的; 2.在相关考核或技术技能认证、比赛中获得荣誉;

3.及时发现并报告本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单位避免损失数额估计超过2000元的。

1.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的;

2.周末、假节日或轮休期间遇上级检查工作,经通知拒不到岗的; 3.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他人受伤或其他安全事故的;

4.发生停电停水或需紧急维修处理事项,经通知拒不处理或者延误超过1小时的;

5.因个人过失误操作导致单位造成财产财务等损失超过1000元的;

9 6.不及时对水电暖及有关仪器设备进行维修检查,导致无法使用或存在隐患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7.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的;

8.上班期间与同事或来客发生吵架、打架或无故辱骂、谩骂他人,态度蛮横、影响恶劣;

9.工作中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与同事闹分裂,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

10.重要事项不及时报告领导,擅自做主处理,造成工作失误的;

11.不虚心听取领导、同事的正确合理意见或批评,顶撞领导,意气用事,消极怠工的;

12.工作积极性不高,庸懒散慢,推脱应付,受到领导批评; 13.上班期间玩游戏、看影视剧、干私活的;

14.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的会议、学习的;

15.以旧换新、自己使用或者监守自盗保管的工器具的; 16.擅自出售、侵占维修中的废弃件的。

17.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

18.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

19.拒不接受上级指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 20.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1.假节日工作2天以上的;

2.在相关考核或技术技能认证、比赛中获得荣誉; 3.有见义勇为行为的。 惩罚项:

1.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的;

2.周末、假节日或轮休期间遇上级检查工作,经通知拒不到岗的;

3.不遵守交通法规,不礼让行人车辆造成他人受伤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的; 4.单位和领导有紧要事情、因公急需用车,经通知拒不出车或者延误超过1小时的;

5.通勤车不按时接送领导职工,导致上班迟到的; 6.未经分管领导派车即出车的;

7.出车后不等办事人员办理完工作事项即驾车离开的;

8.加油、维修不在指定地点或加油、修理后不如实及时记载的;

9.被派往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或其他单位执行任务,不听指挥,消极怠工的; 10.开车不文明,开英雄车、冒险车,虽未发生事故但受到交警口头警告或公安交通部门扣分、罚款的;

11.行车中随意向外抛掷垃圾废物的;

12不在固定地点停车,.随意停放车辆或逆向行驶的; 13.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的; 14.闯红灯的;

10 15.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救治伤员,不及时报告单位,擅自逃离现场或自作主张不当处理,给单位因造成财产损失或名誉损坏的;

16.发现车辆有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修理,致使发生事故的; 17.不及时清理车辆卫生,不保养维护机器设备的;

18.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的;

19.上班期间与同事或来客发生吵架、打架或无故辱骂、谩骂他人,态度蛮横、影响恶劣;

20.工作中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与同事闹分裂,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

21.不虚心听取领导、同事的正确合理意见或批评,顶撞领导,意气用事的; 22.工作积极性不高,庸懒散慢,推脱应付,受到领导批评; 23.上班期间玩游戏、看影视剧、干私活、串岗溜岗的; 24.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的会议、学习的;

25.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

26.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

27.拒不接受上级指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 28.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1.发现管理中存在不利于单位人员财产安全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或向领导报告,避免损失和危害后果发生的;

2.及时发现并举报、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 惩罚项:

1.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的;

2.脱岗、溜岗,上班时间干私活的;

3.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的;

4.上班期间与同事或来客发生吵架、打架或无故辱骂、谩骂他人,影响恶劣的;

5.工作中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与同事闹分裂,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

6.不虚心听取领导、同事的正确合理意见或批评,顶撞领导,意气用事,消极怠工的;

7.工作积极性不高,庸懒散慢,推脱应付,受到领导批评; 8.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的会议、学习的; 9.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致使院民儿童走失的; 10.因疏于看管,致使院内重大公私财物被盗的;

11.里应外合,与其他人员合谋盗取单位财物或利用职务之便藏匿、转移单位财物;

12.未经许可擅自变卖、廉价处理单位的旧物品、废弃品并将收入归自己所有的;

13.对陌生人、外来可疑人员不闻不问、不履行登记手续让其进入的;

11 14.本院人员出入不及时开关门或者故作没听见不予理睬的; 15.院内环境卫生打扫不干净、影响院容院貌被领导批评的;

16.来人来客不热情耐心接待,态度蛮横、语气生硬,有损单位形象和声誉的;

17.不坚持原则,遇紧急情事不及时报告值班员或院领导,不管不顾或者擅作处理,致使单位造成不利后果的;

18.遇民警、群众送来弃婴或遗弃于本单位门口的弃婴,不协助、不配合调查或救治的;

19.对院内业务工作相关情况不熟悉、不了解或对一段时期内工作动态不知情却对外乱作解释,影响本单位的声誉或对单位造成其他不良影响。

20.股室负责人不坚持原则,平时不认真记录员工工作方面的言行,纵容、袒护、包庇所属员工的错误,明哲保身,做老好人或者徇私舞弊的;

21.浪费水、电等资源,下午下班后不关电脑、电灯等用电器或者停电后不及时关闭重新来电后无人关闭,吃饭时乱丢馒头等;

22.拒不接受上级指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 23.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注:所有奖罚项均须有客观翔实的证明材料,如实记载事实依据。值班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周末时间值班的,按正常上班对待。应轮休,值晚班后次日白天应当休息而因上级检查、全院开会等原因没有休息,事后也没有安排补假的,给予奖励。考勤以次数多少扣分。

(一)为了保证酒店的总体目标的实现,建立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能力,提高酒店经营管理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二)本绩效考核方案适合酒店各部门。

绩效考核成绩作为优秀部门评选、年终双薪发放、集团360度年终考评30%的依据。

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对公司各阶段工作的经营管理状况的诊断作用,以及对各部门工作的指引作用,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公开公平原则。考评内容、考核标准、评分细则、考评程序和考评结果透明公开,对酒店各部门形成正确指导,在酒店内部形成良性竞争的机制。

(一)考核期:以月份为期限,具体时间段为:每月1日至月底(以当月实际天数为准)。

(二)根据财务部对酒店经营情况核算,对经营部门制定经营指标核定年终双薪。

1、部门考核方式:综合评估的方式。

(一)各绩效考评人的组成:由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组成。

(二)各考评人的职责:负责对考评对象进行评分。

1、各部门考核分值为100分,附加分为20分,总分120分。

(一)进行综合评分,取综合得分,年终双薪取12个月的平均分。

3、年终双薪计算方式:年终双薪=部门平均分/100*月薪。

4、人力资源部于每月26日将综合考核表发至总办会成员(考评人),总办会成员于每月底之前完成各部门综合考核表并交于人力资源部完成综合考核汇总,于3日内交财务部。

每月考评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对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存档。附表:《综合绩效考核表一》、《部门综合绩效考核评分表汇总表二》以上制度自2012年4月1日起生效执行!

各岗位人员绩效考核标准及办法 为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充分体现付出、贡献、业绩有多大,报酬、待遇和奖励就有多大的原则,公司推出全员绩效考核机制。从执行规则、履行职责、效果效益三个方面实行全方位绩效挂钩考核的办法,确定员工的工资、报酬、奖励和福利额度。其具体标准和办法:

(一) 绩效考核标准。

1、 执行规则(100分)。(1)遵纪守法 10分(A受治安处罚或

受法律追究实行一票否决,扣10分;B未受治安处罚或未受法律追究,但有明显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扣5分)。(2)执行规章制度60分.(每违犯一次/项扣5分)。(3)服从和协作 30分(A不服从指挥或安排一次扣4分;B与员工发生纠纷或吵架一次扣4分;C部门或同事间工作不协调,配合不好一次扣4分)。

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不公平对待或对考核结果感到不满意,有权在考核期间或公示考核结果3个工作日内直接向人力行政部申诉,逾期视为默认考核结果,不予受理。

员工向人力行政部申诉时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报告,人力行政部负责将员工申诉统一记录备案,并将员工申诉报告和申诉记录提交人力行政部经理。

(一)人力行政部在接到申诉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对申诉人确认并对其申诉报告进行审核,最终将处理意见提交总经理、副总经理。如逾期没有受理,申诉人可直接向总经理、副总经理再次提起申诉,总经理、副总经理责成人力行政部处理,并对人力行政部的逾期行为进行处罚;

(二)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人力行政部提交的资料,决定是否需要召开由申诉人、申诉人绩效考核人、申诉人跨级领导、人力行政部经理组成的申诉评审会;如不需召开申诉评审会,则由人力行政部将结果反馈给申诉人;

(三)如果员工申诉内容属实,申诉评审会需要重新进行绩效考核,此次考核结果即该员工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存档并反馈申诉人本人。

(四)申诉评审会还需要确定绩效考核人对员工考核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现象。如果发现绩效考核人在考核过程确有不公平行为,企业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五)如果申诉人对评审会考核结果仍不满意,必须在得到评审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行政部提交要求二次评审的书面报告,否则视为默认。总经理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二次评审,程序同一次评审,总经理或其全权代表出席;

(六)对于二次评审结果以总经理或其全权代表的最终评审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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