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融汇领御东月牙河人工桥何时建设?

2019年丰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快来看看你家孩子该报哪所小学吧!

8月15日~17日报名;8月26日公布录取名单。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1.扫描文章下方2019 年丰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报名二维码,填写提交“2019 年丰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报名登记表”(请于 8 月13 号18 点前扫描提交完毕);

2.截屏保存报名提交后生成的二维码,并查看报名号(请务必将报名提交后系统生成的二维码截屏保存,以便扫描查询报名号);

3.8月14 号上午 10 点发布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并张贴学校大门口,请及时查看自己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组;

4.8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根据自己的具体报名时间,适龄儿童在家长带领下持户口本(监护人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房产证、出生证等证件到学校报名。

①按报名号依次有序进入校园;

②领取、填写《材料袋封面》,并粘贴在档案袋上,将相关证件(房产证、户口本、出生证等)装入档案袋(档案袋、钢笔自备);

③儿童持报名材料袋到指定地点报名、初审;

④初审合格后,学校留下报名材料进一步审查,并发放“材料领取凭证”。(加盖学校印章的“材料领取凭证”作为领取材料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1.向阳中路西、青年路南、幸福巷东、城河北;

2.向阳南路西、人民西路南、中阳果都街东、中阳大道北;

3.解放路南、向阳中路东、城河北、城河西;

4.向阳中路东、人民中路北、塔南小区西(含塔南小区)、城河南;

5.向阳南路东、人民中路南、临府街西、中阳大道北;

6.南关村所属自然村(均指老户);

7.书院南街东、中阳大道南、丰中北、丰黄路西;

8.丰黄路东、中阳大道南、南环路北、党校西(含党校);

9.名仕雅苑小区、紫金花园小区、江山花园小区、学士园小区(以上小区的适龄儿童也可自愿选择在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报名就读)。

收取的报名资料,再经过多部门材料会审查验获得通过的,8月26日张榜公示录取名单(学校将利用学生报名二维码推送学生录取信息),同时家长凭“材料领取凭证”领取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等证件。

(一)坚持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基本原则,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接纳施教区内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学生父母与他人共有房产的,其父母占有份额须在60%以上。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要求: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县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城区户籍的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的房产内实际常住,经核实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凭此项条件报名的,上交材料中需提供孩子父母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两张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凭村镇房屋产权证入学的,户籍必须与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

2.货币拆迁却未有其他房屋产权的,凭拆迁协议,以学生家庭的户籍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但户籍地址必须和拆迁地一致。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新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凭购房合同、全款发票、上房的相关证明材料(住建部门下发的住宅项目交付使用通知书或房屋维修基金票据、水、电费发票等)确定其施教区。

4.学生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确定施教区。

5.未经县房管局批准的,私自购房无法过户的房屋和商住房不作为认定施教区学校的依据。从2020年起,购买二手房的需取得房产证半年后方可报名入学。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而确无产权住房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需提供房产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判决书)。

8.以2016年一年级和七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6年(初中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除外。

9.施教区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外来经商、务工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 暑后一年级新生全部到实验小学渠楼校区上课,8月31日上午9:00报到;

2.招生咨询、举报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3. 按上级文件要求,我校不招收本施教区以外的一年级学生,也未委托任何人、任何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其他机构和个人招生,请勿轻信他人的宣传,谨防上当受骗!请各位家长相互转告,及时报名。

4.新生入学后如果乘坐“三无车辆”,在学生公寓、小饭桌吃住的一经查实立即劝退。

5.未尽事项以教育局文件为准。

1.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均能正常入学,与报名先后无关,请根据自己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对应报名教室进行报名,提前报名的不予受理。

2.学生报名时务必将报名号(后四位)记到档案袋上,未保存二维码或忘记的到学校大门旁张贴处查看。

3.学生家长要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及时履行报名手续,凡未在规定时间报名入学的,学生入学必须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同时,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真实性负责,对有关证件和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待招生结束后,按照调剂生处理 。

NO.02:人民路小学

8月26日公布录取名单。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1. 填写提交“2019年丰县城区小学报名登记表”(请于8月13日18点前扫描提交完毕),真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提交,直到显示“提交成功”。

2. 截屏保存报名提交后生成的二维码,并查看报名号(请务必将报名提交后系统生成的二维码截屏保存,以便扫描查询报名号);

3. 8月14号上午10 点丰县人民路小学本部与文博校区发布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张贴学校大门口橱窗东西两侧,请及时查看自己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组;

4. 8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根据自己的具体报名时间,适龄儿童在家长带领下持户口本(监护人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房产证、出生证等证件到学校报名。

施教区范围(人民路小学本部)

1.城河南、中阳果都街西、中阳大道北、西城路东;

2.城河北、城河东、大同路南、向阳路西区域内实小施教区以外的区域;

3.大同路北、城河东、城河南、向阳北路西;

4.城河路西、北苑路南、西城路东、人民路北;

5.西关村所属高庄、范园、丁庄和崔花园等自然村;

6.西关木材市场区域、微波新村;

7.季合园村所属自然村、季合园居民小区;

8.和丰园小区、尚品人家、盛和嘉园、翰林华府。

(一)坚持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基本原则,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接纳施教区内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学生父母与他人共有房产的,其父母占有份额须在60%以上。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要求: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县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城区户籍的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的房产内实际常住,经核实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凭此项条件报名的,上交材料中需提供孩子父母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两张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 凭村镇房屋产权证入学的,户籍必须与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  

2. 货币拆迁却未有其他房屋产权的,凭拆迁协议,以学生家庭的户籍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但户籍地址必须和拆迁地一致。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新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凭购房合同、全款发票、上房的相关证明材料(住建部门颁发的住宅项目交付使用通知书)确定其施教区。  

4.学生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确定施教区。

5.未经县房管局批准的,私自购房无法过户的房屋和商住房不作为认定施教区学校的依据。从2020年起,购买二手房的需取得房产证半年后方可报名入学。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而确无产权住房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8.以2016年一年级和七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6年(初中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除外。  

9.施教区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录取结果以8月26日张榜公布的新生名单为准,家长凭加盖学校印章的《初审合格报名证件领取单》领取户口本、房产证等证件;一年级新生到校报到时间为8月31日上午9点。

1.审查合格的学生,建立全国联网的电子学籍档案,一旦建籍,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均不得更改。报名时请您如实提供证件,用正楷字填写各类表格,凡因弄虚作假、错报、无理取闹影响儿童入学者后果自负。新生入学后需上交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监护人对儿童的疫苗接种情况)。

2.人民路小学本部招生咨询电话:(本部),举报电话:(57195);

文博校区招生咨询电话:(文博校区),举报电话:(57195)。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3.按上级文件要求,我校不招收本施教区以外的一年级学生,也未委托任何人、任何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其他机构和个人招生,请勿轻信他人的宣传,谨防上当受骗!请各位家长相互转告,及时报名。

4.新生入学后如果乘坐“三无车辆”,在学生公寓、小饭桌吃住的一经查实立即劝退。

5.未尽事项以教育局文件为准。

1.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均能正常入学,与报名先后无关,请根据自己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对应组进行报名,提前报名的不予受理。

2.学生报名时务必将报名号(后四位)记到档案袋上,未保存二维码或忘记的到门口张贴处查看。

3.在以上各类招生中,学生家长要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及时履行报名手续,凡未在规定时间报名入学的,学生入学必须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同时,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真实性负责,对有关证件和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待招生结束后,按照调剂生处理。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1、,进入资料填写界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提交完成后截取手机二维码,并记住报名循序号后4位,在该二维码上可以收到学校发布的报名和录取信息。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13日18时

2、8月14 号上午 10 点发布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张贴学校大门口,请及时查看自己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组;

3、8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根据自己的具体报名时间,适龄儿童在家长带领下持户口本(监护人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房产证、出生证等证件到学校报名。

①领取、填写《一年级招生材料清单》,并粘贴在档案袋上(档案袋自备),将相关证件(房产证、户口本(监护人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装入档案袋。

②儿童持报名材料袋跟随学校导引员到指定地点报名、初审;初审不合格、需补充材料的,请再次领取《一年级招生材料清单》,重新填写信息。  

③初审合格后,学校留下报名材料进一步审查,并发放《报名号》。(提醒:加盖学校印章的《报名号》作为领取材料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录取结果以8月26日张榜公布的新生名单为准(同时学校将利用学生报名二维码及时推送录取信息),家长凭加盖学校印章的《报名号》领取户口本、房产证等证件。新生于8月31日9:00到东关小学北校区报到

1、大庆路以南、城河东、人民路北、河滨路以西(实小施教区以东区域);

2、临府街以东、人民路南、中阳大道北、河滨路西;

3、中阳大道南、翠文路东、南苑路北、河滨路西;

4、南苑路南、香榭里路北、河滨路西、实小施教区以东区域;

5、香榭里路南、南环路北、河滨路西、江山花园小区东(此区域内适龄儿童也可自愿选择在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报名就读)。

(一)坚持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基本原则,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接纳施教区内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学生父母与他人共有房产的,其父母占有份额须在60%以上。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要求: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县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城区户籍的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的房产内实际常住,经核实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凭此项条件报名的,上交材料中需提供孩子父母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两张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凭村镇房屋产权证入学的,户籍必须与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  

2、货币拆迁却未有其他房屋产权的,凭拆迁协议,以学生家庭的户籍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但户籍地址必须和拆迁地一致。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新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凭购房合同、全款发票、上房的相关证明材料(住建部门颁发的住宅项目交付使用通知书)确定其施教区。  

4、学生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确定施教区。  

5、未经县房管局批准的,私自购房无法过户的房屋和商住房不作为认定施教区学校的依据。从2020年起,购买二手房的需取得房产证半年后方可报名入学。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而确无产权住房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8、以2016年一年级和七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6年(初中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除外。    

9、施教区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2、随迁子女父母在丰县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部门签发的劳动合同书、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报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审查合格的学生,建立全国联网的电子学籍档案,一旦建籍,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均不得更改。报名时请您如实提供证件,用正楷字填写各类表格,凡因弄虚作假、错报、无理取闹影响儿童入学者后果自负。新生入学后需上交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监护人对儿童的疫苗接种情况)。  

2、招生咨询电话:;,招生举报电话:

咨询时间:8月9日-17日 (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3、按上级文件要求,我校不招收本施教区以外的一年级学生,也未委托任何人、任何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其他机构和个人招生,请勿轻信他人的宣传,谨防上当受骗!请各位家长相互转告,及时报名。

4、新生入学后如果乘坐“三无车辆”,在学生公寓、小饭桌吃住的一经查实立即劝退。

5、在以上各类招生中,学生家长要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及时履行报名手续,凡未在规定时间报名入学的,学生入学必须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同时,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真实性负责,对有关证件和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待招生结束后,按照调剂生处理。

6、 未尽事项以教育局文件为准。

报名时间:8月15日-8月17日

8月26日公布录取名单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监护人具有本校施教区内房产的适龄儿童。

(一)、网上报名时间:8月9日-8月13日(18:00止)

扫描文章下方2019丰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二维码,进入资料填写界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咨询电话:(李主任)(仇主任)

(三)、录取与报到:8月26日上午9:00公示录取名单,已录取的一年级新生于9月1日下午2:30到校报到入班。

①领取并填写《一年级招生报名表》和《一年级招生材料清单》;

②将《一年级招生报名表》连同房产证、户口本等证件装入档案袋,将《一年级招生材料清单》粘贴在档案袋上;

③家长持装有证件的档案袋到指定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④相关证件留下以备复审,并发放“材料领取凭证”。

适龄儿童家长带领下持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发票、出生证、接种证、水电费发票等证件到学校上交材料。

录取结果以8月26日张榜公示的新生名单为准,家长凭“材料领取凭证”领取户口本、房产证等证件。

复新河以东、南环路以北、白帝河以南、栖凤路以西,具体包括:

1、七里铺社区所属自然村;

2、秦河社区所属自然村(含安居三期);

4、壹品城邦、东方春城、抗排队宿舍、欢乐城、高盛国际花园城、杨庄小区(安居七期)、苏楼十二期安置小区、融汇领御、秀水华庭、御水帝景城、月牙河小区、锦绣东城。

(一)坚持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基本原则;我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接纳施教区内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学生父母与他人共有房产的,其父母占有份额须在60%及以上。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要求: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县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本施教区户籍的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的房产内实际常住,经核实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凭村镇房屋产权证入学的,户籍必须与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

2、货币拆迁却未有其他房屋产权的,凭拆迁协议,以学生家庭的户籍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但户籍地址必须和拆迁地一致。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新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凭购房合同、全款发票、上房的相关证明材料(住建部门颁发的住宅项目交付使用通知书)确定其施教区。  

4、学生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确定施教区。  

5、未经县房管局批准的,私自购房无法过户的房屋和商住房不作为认定施教区学校的依据。从2020年起,购买二手房的需取得房产证半年后方可报名入学。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而确无产权住房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8、以2016年一年级和七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施教区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6年(初中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除外。

9、施教区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外来经商、务工子女入学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2、随迁子女父母在丰县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部门签发的劳动合同书、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报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审查合格的学生,建立全国联网的电子学籍档案,一旦建籍,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均不得更改。报名时请您如实提供证件,用正楷字填写各类表格,凡因弄虚作假、错报、无理取闹影响儿童入学者责任自己承担。学生家长要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及时履行报名手续,凡未在规定时间报名入学的,学生入学必须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同时,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真实性负责,对有关证件和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待招生结束后,按照调剂生处理。

2、未尽事项以教育局文件为准。

NO.05:人民路小学文博校区

8月26日公布录取名单。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1. 扫描下面的报名二维码填写提交“2019年丰县城区小学报名登记表”请于8月13日18点前扫描提交完毕),真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提交,直到显示“提交成功”。

2. 截屏保存报名提交后生成的二维码,并查看报名号(请务必将报名提交后系统生成的二维码截屏保存,以便扫描查询报名号);

3. 8月14号上午10点丰县人民路小学本部与文博校区发布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张贴学校大门口橱窗东西两侧,请及时查看自己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组;

4. 8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根据自己的具体报名时间,适龄儿童在家长带领下持户口本(监护人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房产证、出生证等证件到学校报名。

录取结果以8月26日张榜公布的新生名单为准,家长凭加盖学校印章的《初审合格报名证件领取单》领取户口本、房产证等证件;一年级新生到校报到时间为8月31日上午9点。

施教区范围(文博校区)

杏林华庭、阳光康桥、盛世茗居、富安平果郡、

栖凤园小区、新城花园、金都装饰城、安居八期、

安居十期、安居十一期、中和龙郡、领秀城、

史庄、王堂村、刘桥、邵堂四个自然村均指老户。

(一)坚持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基本原则,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接纳施教区内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学生父母与他人共有房产的,其父母占有份额须在60%以上。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要求: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县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城区户籍的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的房产内实际常住,经核实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凭此项条件报名的,上交材料中需提供孩子父母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两张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 凭村镇房屋产权证入学的,户籍必须与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  

2. 货币拆迁却未有其他房屋产权的,凭拆迁协议,以学生家庭的户籍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但户籍地址必须和拆迁地一致。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新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凭购房合同、全款发票、上房的相关证明材料(住建部门颁发的住宅项目交付使用通知书)确定其施教区。  

4.学生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确定施教区。

5.未经县房管局批准的,私自购房无法过户的房屋和商住房不作为认定施教区学校的依据。从2020年起,购买二手房的需取得房产证半年后方可报名入学。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而确无产权住房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8.以2016年一年级和七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6年(初中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除外。

9.施教区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审查合格的学生,建立全国联网的电子学籍档案,一旦建籍,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均不得更改。报名时请您如实提供证件,用正楷字填写各类表格,凡因弄虚作假、错报、无理取闹影响儿童入学者后果自负。新生入学后需上交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监护人对儿童的疫苗接种情况)。

2.人民路小学本部招生咨询电话:(本部),

举报电话:(57195);

文博校区招生咨询电话:(文博校区),

举报电话:(57195)。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3.按上级文件要求,我校不招收本施教区以外的一年级学生,也未委托任何人、任何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其他机构和个人招生,请勿轻信他人的宣传,谨防上当受骗!请各位家长相互转告,及时报名。

4.新生入学后如果乘坐“三无车辆”,在学生公寓、小饭桌吃住的一经查实立即劝退。

5.未尽事项以教育局文件为准。

1.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均能正常入学,与报名先后无关,请根据自己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对应组进行报名,提前报名的不予受理。

2.学生报名时务必将报名号(后四位)记到档案袋上,未保存二维码或忘记的到门口张贴处查看。

3.在以上各类招生中,学生家长要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及时履行报名手续,凡未在规定时间报名入学的,学生入学必须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同时,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真实性负责,对有关证件和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待招生结束后,按照调剂生处理。

NO.06:实验小学第一分校

报名时间:8月15日~17日;

8月26日公布录取名单。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1. 扫描下方2019 年丰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报名二维码,填写提交“2019 年丰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报名登记表”(请于 8 月13 号18 点前扫描提交完毕);

2. 截屏保存报名提交后生成的二维码,并查看报名号(请务必将报名提交后系统生成的二维码截屏保存,以便扫描查询报名号);

3. 8月14 号上午 10 点发布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并张贴学校大门口,请及时查看自己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组;

4. 8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根据自己的具体报名时间,适龄儿童在家长带领下持户口本(监护人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房产证、出生证等证件到学校报名。

①按报名号依次有序进入校园;

②领取、填写《材料袋封面》,并粘贴在档案袋上,将相关证件(房产证、户口本、出生证等)装入档案袋(档案袋、钢笔自备);

③儿童持报名材料袋到指定地点报名、初审;

④初审合格后,学校留下报名材料进一步审查,并发放“材料领取凭证”。(加盖学校印章的“材料领取凭证”作为领取材料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收取的报名资料,再经过多部门材料会审查验获得通过的,8月26日张榜公示录取名单(学校将利用学生报名二维码推送学生录取信息),同时家长凭“材料领取凭证”领取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等证件。

1.张梨园社区:(包括张梨园各村组、小孙楼各村组、王庄村组、刘李庄村组、梨园新村小区、世纪梨园小区);

2.三教堂社区:(包括三教堂各村组、史黑楼各村组);

5.阳光佳苑小区、翡翠城小区三期、玫瑰园小区、左岸人家小区(以上四个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既可在东关小学报名,也可在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报名)。

(一)坚持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基本原则,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接纳施教区内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学生父母与他人共有房产的,其父母占有份额须在60%以上。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要求: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县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城区户籍的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的房产内实际常住,经核实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凭此项条件报名的,上交材料中需提供孩子父母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两张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凭村镇房屋产权证入学的,户籍必须与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

2.货币拆迁却未有其他房屋产权的,凭拆迁协议,以学生家庭的户籍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但户籍地址必须和拆迁地一致。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新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凭购房合同、全款发票、上房的相关证明材料(住建部门下发的住宅项目交付使用通知书或房屋维修基金票据、水、电费发票等)确定其施教区。

4.学生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确定施教区。

5.未经县房管局批准的,私自购房无法过户的房屋和商住房不作为认定施教区学校的依据。从2020年起,购买二手房的需取得房产证半年后方可报名入学。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而确无产权住房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需提供房产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判决书)。

8.以2016年一年级和七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6年(初中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除外。

9.施教区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外来经商、务工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 暑后一年级新生8月31日上午9:00报到;

2.招生咨询、举报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3. 按上级文件要求,我校不招收本施教区以外的一年级学生,也未委托任何人、任何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其他机构和个人招生,请勿轻信他人的宣传,谨防上当受骗!请各位家长相互转告,及时报名。

4.新生入学后如果乘坐“三无车辆”,在学生公寓、小饭桌吃住的一经查实立即劝退。

5.未尽事项以教育局文件为准。

1.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均能正常入学,与报名先后无关,请根据自己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对应报名教室进行报名,提前报名的不予受理。

2.学生报名时务必将报名号(后四位)记到档案袋上,未保存二维码或忘记的到学校大门旁张贴处查看。

3.学生家长要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及时履行报名手续,凡未在规定时间报名入学的,学生入学必须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同时,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真实性负责,对有关证件和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待招生结束后,按照调剂生处理 。

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第一分校

提醒:报名表提交后,系统会生成一个二维码,请家长们务必拍照或截屏保存。

按照县委、县政府“五城同创”创建方案,分项目、分步骤、分年度推进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是:

(一)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按照创卫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城市卫生面貌,提高市民文明卫生素质为目标,以公共卫生、疾病防治和健康教育为重点,以开展乱栽乱种、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专项整治为抓手,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城市环境、食品卫生、健康教育、市民卫生习惯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为市民创造宜居和谐生活环境。

(二)推进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以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打造“整洁、通畅、靓丽、宜居”的城市公共空间为目标,以共建、共治、共享的新理念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主要围绕推进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整治、全面加强日常环境维护、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提升组织保障水平四方面展开,整治城郊接合部及老旧小区环境、加强垃圾分类、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28项任务,重点解决城市管理粗放、城区公共空间被侵吞挤占、居住区“脏、乱、差”等民生突出问题。

(三)推进省文明城市创建。对照2019年《江苏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理想信念建设、文明风尚建设、经济民生建设、社会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长效常态机制建设为重点,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四)推进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动整个区域内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不断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五)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县城作为园林县城创建的总体目标,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各类城市绿地,逐步形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构建完善的绿色生态、产业、文化体系,着力增强城市的宜居性,建设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味,实现“让城市的天更蓝、水更绿、景更美”的目标。

城市环境“脏乱差”是“五城同创”的短板和不足,也是五城验收的失分点,为此,县委县政府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以整治社区环境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在全县城市社区开展社区卫生大比武,为“五城同创”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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