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对这一种事物和人钟爱不已"这句话大概的意思是什么?

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他却说:唯世上我最厉害,其他人不过是跳梁小丑。

亚里士多德:“我爱我师,但我更爱真理”

他:“我爱真理,但我更爱老婆”。

他比鲁迅毒舌,鲁迅是针对敌人,他针对所有人。

如果说鲁迅骂人就像医生的风格,开膛破肚,一刀见血。分分钟要你小命!

那么他骂人就是麻醉师的风格,骂得千回百转、触类旁通,很多冷知识文化梗深埋其中,让你晕晕乎乎,就是想反击也发现早已失去力气,使不上劲儿。

没错,他就是钱钟书。他不仅是个作家,还是个骗子。

他说“世间哪有恋爱?压根儿是生殖冲动”,自己却在和杨绛第二次见面后就向她求婚。

写“婚姻就像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自己却在这人间乐园里快活了一辈子。

平生论文人只服鲁迅,女人只赞美妻子杨绛,此外只爱他们家的猫。

钟书钟书,钟爱读书。确实如此,钱钟书一岁时抓周,啥都看不上,就要抓书,因此有了这个别名。

在这以前,他大伯父给起的名字是“仰先”。钱钟书伯父多年无子,所以他一出生,父亲就把他过继给了伯父,让伯父有个安慰。

伯父对阿先极尽宠爱,在这种自由无拘无束的环境中成长,阿先释放天性,爱读书,还最爱胡说八道。

古今人物,哪个都躲不过他的吐槽。

亲爹看不下去了,管不了大哥的颜面了,直接管教阿先:

“你能不能别乱说话啊,嘴巴能闭上吗?在家乱说话养成习惯,到外面乱说就会惹祸。”

怕阿先不以为是,还直接给他起个名字——默存。

“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攫挐者亡,默默者存……”

天天叫他,犹如紧箍咒,逼着他长记性。

知子莫若父,他一辈子真就如他亲爹所料——毒舌。

默存长大离家,更加放飞自我。同时代的人,没有谁是他看得起的,没有谁是不被他嘲笑的。

说王国维“笔弱词糜”,蔑视陈寅恪耗费精力去讨论“杨贵妃入宫时是否是处女?”还费尽力气为妓女柳如是作传。

有次他讲课讲到这里,毫不客气地说:

“这样做,跟西方研究史上那些‘济慈喝什么稀饭?’‘普希金抽不抽烟?’也没什么区别。”

写《围城》,也不忘调侃苏曼殊诗里的日本味儿,浓得就像日本女人头发上的油气。

说林语堂的幽默文学,只是文人卖搞笑,跳梁小丑,生拉硬拽,连幽默都算不上。

台湾学者水晶遇上钱钟书时曾问他:“张爱玲的文章写得怎么样?”钱钟书点点头说:“挺好的,挺好的。”

水晶高兴不已,逢人就说:“钱钟书先生很少夸人的,但他跟我一样夸张爱玲。”

后来有人向钱钟书求证,钱钟书说:“我知道那人是专门研究张爱玲,给他留点面子咯。”

作为一个二十出头震惊文坛,红遍大江南北影响力仅次鲁迅的女作家,其实钱钟书骨子里还是不服张爱玲的,

真正能入他的眼的只有鲁迅:

“鲁迅文章是写得不错……但他写不了长篇。”

钱钟书的毒舌本色,即使是夸人,也不忘挑出刺来。但钱钟书的毒舌是一种难得的偏见,只对文不对人。

在我们看来他是情商低、胡乱说话,但今天这个“好好说话”的高情商时代里,是非对错,美丑早就没了标准,混作一团没了章法。

任谁只要走出家门、跨出校门,要听一句发自肺腑的真话倒也难。

吴宓:你已经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

别看钱钟书无比狂妄,毒舌至极,但人家有资本啊。

19岁考大学,考清华。

外文考了100分,国文考了85分,数学考了15分,相当于比别人少考了一科的分数,但他总分也在174个录取生中排57名。

当时的清华是不拘一格降人才,招人没那么多条条框框。规定三门主课中有一科达到八十五分就可录取,所以钱钟书怎么说都是正常录取的。

钱钟书进清华大学外文系后,吴宓教授特看重他,每次上完课,都喜欢跑到钱钟书跟前和他多聊一会儿:

“钟书啊,你觉得我这节课讲得怎么样?”

钱钟书也每每回答:“不怎么样……”

钱有时碰到心情不好时还出言不逊,指东道西,可吴宓就是喜欢他啊,从来都广开言路,一点也不生气。

倒是有些同学看不下去了,添油加醋将钱钟书在背后毒舌老师的话说给吴宓听,吴宓反倒理解:“钱钟书的狂,并不是孔雀亮屏般的个体炫耀,只是文人骨子里的一种高尚的傲慢。”

于是他还是照样对钱钟书的学习关照有加,隔三差五的喊小钱同学去办公室喝喝小茶,唠唠嗑,大眼瞪小眼的,越聊越起劲。

廖一梅说:“人这一生,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懂得。”

钱钟书实在是幸运,在青春大好风华正茂的二十岁时,遇到了罗家伦,遇到了吴宓,遇到了清华,

无一不出奇地包容他的毒舌与狂妄。

我把毒舌留给别人,把温情给予你

民国所有风流才子佳人中,最让人感动的,不是林徽因和三个男人的故事,也不是徐志摩和四个女人的故事。

不是胡适,不是张爱玲,不是鲁迅许广文,不是王蒂橙和周培元,不是沈从文和张兆和。

恰是钱钟书和杨绛,处处都是细腻无声的爱,真真是灵魂伴侣。

钱钟书刚进清华就放言:

“我钱钟书,要在大学期间,扫遍清华图书馆。”

于是他泡馆看书,无论昼夜。

沉迷其中,竟全然忘记那是公共图书,直接用笔在书上画上粗竖线,还要加上评语。

但出乎他意料的是,真的会有颜如玉来伴他实现目标。

1932年,杨绛从东吴大学转到清华借读。

钱钟书第一次见杨绛连犀利的舌头都不会打转了,看谁都碍事,不顺眼,独见杨绛却全身尽是好。

还为她写了一首诗《初见》:

“颉眼容光忆见初,蔷薇新瓣浸醍醐。

不知腼洗儿时面,曾取红花和雪无。”

第二次见面,钱钟书就忍不住对她说:“外面的人说我已经订婚,那都是胡扯的,你可别信他们啊。”

没想到,杨绛说:“他们说追我男孩子从清华排到北大,也有人说费孝通是我男朋友,其实我单身。”

有人说,真爱会让人发掘出自己不一样的一面。毒舌的钱钟书,遇到杨绛,才自然而然学会赞美。

从此,清华的图书馆里多了一对忠实的情侣。

钱钟书的毒舌在代表作《围城》里淋漓尽致的展现,各路诗人、教授、博士、白富美、才子,男女老少,人事物,没有一个不被他讽刺挖苦的。

是熟食铺子,因为只有它才会将肉公开陈列,又是真理,因为只有真理才是赤裸裸的。

像饭里的砂砾或者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

说这些有的没的见仁见智也无可厚非,

过分的是,他却的的确确是一个大骗子,欺骗了所有人。

他跟杨绛初恋就结婚,相爱到老一辈子,谈论婚姻,他却说:

“婚姻如同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可是他却一辈子乐呵呵的待在围城里,围城成了他的人间乐园。

还煞有介事地说办公室恋爱不靠谱:“同行最不宜结婚,因为彼此事行家,谁也哄不倒谁,

丈夫不会莫测高深地崇拜太太,抬头也不会盲目地崇拜丈夫,婚姻的基础就不牢固。 ”

可钱钟书自己却和同行结婚,又幸福甜蜜了一辈子,试问,钱先生,你的良心真的不痛吗?

订婚后他们一起携手去英国、法国留学,归来后,一起在西南联大的外文系任教。

都是做学问教书为主,没事写写小说散文消遣,他们是彻透彻尾的教授同行、作家同行,一辈子夫唱妇随。

他还经常为杨绛做早餐,还把早餐端到杨绛床前,让她享受和英国女王一样的待遇。

“我们一同生活的日子——除了在大家庭里,除了家有女佣照管一日三餐的时期,除了钟书有病的时候,这一顿早饭总是钟书做给我吃。”

一个说对方是“最才的女,最贤的妻”,

一个说“我这辈子最成功的事情,就是保护钱钟书的痴气”。

所以钱钟书一生都保留着那股痴气,仿佛是个脱离社会,不顾一切的局外人。混混沌沌,但在混沌中又能保持安静而丰盛的内心。

小学时,他抓青蛙放到鞋里,光着脚拿着鞋上学;中学时,他穿皮鞋时还不分左右脚,想怎么穿怎么穿,任性的很;

成年后,他依然是满满的童心:给女儿和杨绛脸上画花脸,不怕天寒夜冷每天起早贪黑帮猫打架,最爱看电视剧《西游记》......

丰盛的内心是一颗极具生命力的种子,它看似无所事事,岁月却在它的起伏下亘久绵延,它没有翅膀,却能带你飞过所有的阻挡和群山。

而正是遇到了杨绛这样体贴他,懂他,呵护他的妻子才保护着他的孩子气,让他不被生活所改变,永远活出自己,成为最自然最真实的性情之人。

就像林黛玉于贾宝玉,我从不说出让你读书做官的混账话,我只喜欢你,就喜欢现在的你,仅此而已。

女儿也被骂是“猪噘嘴”

钱钟书和杨绛结婚后不久,在英国留学时,就有了女儿钱媛,小名阿圆。女儿出生时,钱钟书致“欢迎辞”:“这是我的女儿,我喜欢的。”

杨绛说女儿是自己“平生唯一的杰作”。

在那个倡导多子多福的20世纪初,钱钟书坚持只要一个孩子:

“我只要一个孩子,最好是个女儿,最好像你。”

过几年,杨绛想多要孩子,

钱钟书又说:“不行不行,万一另一个孩子也很可爱,因此分掉我们在阿圆身上的注意力怎么办?”

他不是真的不想多要一个孩子,是真的心疼杨绛生子苦,每次女儿生日的时候,他总要说:“这是母难日。”是真的太喜欢跟阿圆玩。

从小到大,他就是女儿最好的玩伴,杨绛总笑他们是“老鼠哥哥同年伴”。他爱带着女儿玩埋地雷的游戏,把笔啊、书啊藏在被子里,一个藏,一个找,玩得不亦乐乎。

他们仨,像杨绛妈妈带着两兄妹,阿圆却说:“妈妈有时太严肃了,可爸爸是我永远的老兄弟。”

阿圆小的时候睡觉,钱钟书就用毛笔在她脸上画胡子,在她肚皮上画鬼脸。

有时候还在她的小被窝里埋上小玩具、小书本、小梳子、小镜子,就等着看她醒来翻身发现“宝”的神情,

然后,父女俩不约而同哈哈哈哈哈。

钱钟书的毒舌也没浪费,还用来编顺口溜戏弄女儿。

阿圆爱噘嘴,爸爸就叫她“猪噘嘴”;

阿圆小时候胖得有小肚子,爸爸就吐槽她是“蛙凸肚”;

阿圆爱坚持自己的主意,不听人劝,爸爸就说她是“牛撞头”……

钟书曾逗阿圆玩,说《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圆信以为真,却也并不计较。

后来他写小说《百合心》里,又说里面有个最讨厌的女孩子就是她。

这时钱瑗已经长大上心了,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钟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一个藏,一个找,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

很可惜的是《百合心》的书稿已完成大半,却因战乱及旅途辗转的缘故而遗失。

钱钟书曾含蓄地暗示,《百合心》若存留人间的话,不见得比《围城》逊色。

好的文艺工作要有童心,好的父亲也要有童心,有童心,才会胡说八道真心话。

这样的毒舌不成样子,但百分百比正儿八经的虚伪扎心。

钱钟书后写下中篇小说《猫》,创作了一个喜欢在家里办沙龙、接受各种知识分子奉承讨好、在日本做过双眼皮手术的美丽女士李太太(女主角),她有个“最驯良、最不碍事”的窝囊丈夫,是一位留学归来的学者。

读者都猜想这位李太太就是暗指林徽因。

他在作品中极尽全力地毒舌邻居李太太,说她爱操纵许多(男)朋友,好像变戏法一样,有本领又抛又接,两只手同时分顾到七八个空中的碟子。

虽然没明白说,但言下之意就是:绿茶婊,爱搞暧昧。

客观地说,邻居李太太美貌与智慧并重,

她最爱办文化沙龙,“我”不去就是;

她最喜欢被男人簇拥,“我”也没追求她;

她最喜欢当女主角,“我”爱看不看;

她最喜欢他们家的猫,这就关系大了,就是因为“我”爱猫,李太太也爱猫,但李太太的猫老是欺负“我”的猫。

《猫》一问世,人们不管它写得多好,先猜钱钟书讽刺的是不是林徽因。

不仅如此,钱钟书在这部作品里将20世纪30年代活跃在北平的知识分子几乎都被钱嘲讽、吐槽了一遍。

比如书中写的人物陆伯麟,就是影射周作人:“就是那个留一小撮日本胡子的老头儿。除掉向日葵以外,天下怕没有象陆伯麟那样亲日的人或东西”。

写说话软绵绵的曹世昌,影射的是沈从文:“虽然名满文坛,还忘不掉小时候没好好进过学校,老觉得那些‘正途出身’的人瞧不起自己……”

虽然钱老先生强调“我特此照例声明,书里的人物情事都是凭空臆造的。”

可看热闹不嫌大的读者们还是发挥了百分百热情,玩起“大家来对号”的游戏,林语堂、萧乾、梁思成、徐志摩······一众纷纷“躺枪”。

至于钱钟书怎样毒舌,建议大家还是去读读他的书了解一下。

钱钟书当然没有承认,无巧不成书,四年后,钱钟书回清华任教,住在清华园,竟然真的和林徽因一家成了邻居。

更巧的是,钱钟书的小猫和林徽因的大猫常常打架,小猫打不过大猫。

钱钟书一听到小猫喵喵叫,就连奔带跑带着竹竿冲出来保护自己的猫,常常打得林徽因家的大猫带伤而逃。

起初,杨绛劝他:“你小说里不是写着呢,‘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不要因为一只猫,伤了两家的和气。”

钱钟书才不管:“所以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什么主人面、主妇面,什么自己写过的文字,谁敢打老子的猫,老子谁也饶不了。

王尔德说:“不真诚是危险的,太真诚是致命的。”

钱钟书其实也不算一个好邻居,爱猫成性,完全不给邻居面子,但就他那点为猫打抱不平的痴,真的令人感动。

在这个大家都戴着面具的时代,别说为了一只宠物了,多少人即使委屈自己,也不敢真实表达需求。

真性情就是,也许你觉得无理,但不伤害人的情况下,我就要做自己。

“美国人听不懂我钱钟书的学问”

喜欢钱钟书的人喜欢他的毒舌,文章的毒舌让忍俊不禁,

讨厌钱钟书的人讨厌他该毒舌时不毒舌,比如说文革,说他骨头软,不发声。

换言之,他钱钟书就是一个书虫,根本没有家国情怀。

其实这是有误会的,钱钟书的个性本就如此,

年轻时他就对杨绛说过:“我胸无大志,一辈子就想做做学问。”

至于毒舌,他年轻时就说过:“一个人,到了20岁还不狂,这个人是没出息的;到了30岁还狂,也是没出息的。”

而且他本来就是一个在文章里毒舌,在现实生活中温和的人。

要说钱钟书不爱国,那可是更大的误会。

早在抗战胜利时,他和杨绛放弃本离开祖国的机会,选择留下来。

用他们的话说:“我们不愿逃跑……我们是文化人,爱祖国的文化,爱祖国的语言……不愿做外国人……”

因为这个决定,他和杨绛在文革被下放到干校,帮人种菜、除草,同在一个干校,却被分隔开来。

后来,由于政治原因,钱钟书竟落到在一女清洁工的监督下,打扫厕所的境地。

让这样一个精通六国外语、深受西洋文明教育的饱学之士丧失学术自由,转而去打扫厕所,其中所蕴含的残酷可想而知。

和钱先生关在一起的荒芜先生就曾题诗曰:“可怜扫地尽斯文”,杨绛先生也曾在《干校六记》中感叹:“最经磨的还是人的血肉之躯!”

处境如此之变,可他还是没变。依旧是看看书,写写字,脸上的表情虽然有些黯淡,却依旧平稳安静,蓬勃向上。

可见他的的灵魂,在多么危难的险境中,靠着自身的澄澈与明亮,还是能够盛享到生命的蓬勃与丰盈。

即使是这样,杨绛在《干校六记》中写道:她问钱钟书:“你后悔吗?”

钱钟书回答:“再来一次,我还是这样。”

文革时,江青派人来请钱钟书参加国宴,钱钟书理都不理,说:“我很忙!”

20年后,美国许许多多的大学开高价,请钱钟书去讲课,钱钟书外文系出身,出去了肯定没问题,可是他说:

“他们听不懂我钱钟书的学问。”

人们理所当然觉得这个老钱又在讲狂语。其实不然,他只是更想留在国内,为国家服务。

为什么钱钟书总是那么毒舌?一开始是性格使然,到后来是因为对祖国爱得深沉。

世人只知道钱钟书很狂,很傲,看谁都不顺。但其实他看自己也没有很顺眼呢,

很多人只知道他毒舌别人,其实跟他毒舌自己相比,简直是小毒见大毒。

大家都知道他自黑的故事:

除了这个,他在《围城》中塑造的最猥琐的形象就是源于自己。小说里写新郎“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看他带的白硬领圈,给汗浸得又黄又软。

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像洋蜡烛化成一摊油。”

说完这个,马上又调侃新郎表情严肃得不是在婚礼现场,是在断头台上。

结果呢?杨绛爆料,这个猥琐的新郎不是别人,就是钱钟书本人。

尽管这部作品被传为经典,钱钟书却真觉得《围城》写得怎不么样,他觉得那部没有写完的《百合心》可能好点。

紧接着又说:“事情没有做成的人,老有这类根据不充分的信念;我们对采摘不到的葡萄,不但想像它酸,也很可能想像它是分外地甜。”

说白了就是,哎,觉得《百合心》好点,就是我这个懒人的意淫,其实我也瞧不上自己写的那些玩意儿。

有人说:“很多人说钱钟书说话带刺,其实不过是道出本质而已。”

有学者向达送钱钟书一句话:“人家口蜜腹剑,你却是口剑腹蜜。”这是知己之言。

但我更愿意用王尔德的话来总结他:

“有两种人最具有吸引力,一种是无所不知的人,一种是一无所知的人。”

钱钟书博学到接近无所不知,说是20世纪的立体书柜,难得的左手做学问,右手搞创作,两手抓,两手笔下尽得风流。

更难得的是,他活到88,始终像个8岁孩子,对俗世规则一无所知,或者说当做一无所知:

爱谁谁,我想说说啥就说啥。

}

他写了一部经典《围城》,

告诫我们:“婚姻是围城,

说他是民国第一毒舌,也许只有鲁迅不同意。鲁迅的毒舌是针对敌人,他的毒舌是针对所有人,

除了鲁迅,一个女人,一只猫。你应该猜出来了,他是钱钟书。

他就是那个说“世间哪有恋爱?压根儿是生殖冲动”的刻薄人。平生论文人只服鲁迅,女人只赞美妻子杨绛,此外只爱他们家的猫。

你知道钱钟书为什么叫钱钟书吗?钟书钟书,钟爱读书。确实就是这样的,钱钟书一岁时抓周,什么都不要,就要抓书,因此有了这个别名。在这以前,他一直叫伯父给起的名字“仰先”。

钱家旺二房,不旺大房,钱钟书伯父多年无子,钱钟书一出生,父亲就决意把他过继给伯父,让伯父一房有个安慰。伯父盼望儿子很久了,对阿先非常慈爱,要什么给什么,爱干嘛就干嘛。

在这种自由无拘无束的环境中成长,阿先释放天性,爱读书、痴气旺盛,还最爱胡说八道。古今人物,逮着谁都能挑出一通毛病。

亲爹看着实在忍不住了,也顾不得过继这回事,管不了大哥的颜面了,直接管教阿先:“你不要乱说话啊,在家乱说话成习惯,到外面乱说可就会惹祸。”

怕阿先左耳进右耳出,亲爹还直接给他起个名字——默存,默存典出《易·系辞》:“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又出自汉扬雄《解嘲》:“炎炎者灭,隆隆者绝……高明之家,鬼瞰其室。攫挐者亡,默默者存……”

总而言之,默存就是“你别乱说话”。

天天叫他,念叨到他烦,看他还记不记得这紧箍咒。人们常说“三岁看老”,又说“知子莫若父”,用在钱钟书身上实在适合不过,他一辈子真就如他亲爹所料——毒舌。

默存长大后,离开老爹,就更加放飞自我。同个时代的人,没有谁是他看得起的,没有谁是不被嘲笑的。

写《谈艺录》,就说王国维“笔弱词糜”,写《管锥编》,就说陈寅恪“不知即用首楞语,当面错过矣”。

说到陈寅恪,钱钟书最看不过的,要数陈寅恪花那么多的精力去讨论“杨贵妃入宫时是否是处女?”还花那么多力气为妓女柳如是作传。

钱钟书有次讲课讲到这个,毫不客气地说:“这样做,跟西方研究史上那些‘济慈喝什么稀饭?’‘普希金抽不抽烟?’也没什么区别。”

写《围城》,也不忘调侃苏曼殊诗里的日本味儿,浓得就像日本女人头发上的油气。说林语堂的幽默文学,只是文人卖搞笑,上不了幽默的境界。

台湾学者水晶遇上钱钟书时曾问他:“张爱玲的文章写得怎么样?”

钱钟书说:“挺好的,挺好的。”

水晶很高兴,跟人说:“钱钟书很少夸人的,但他跟我一样夸张爱玲。”

后来有人向钱钟书求证,钱钟书说:“我知道那人是研究张爱玲,不好当面驳他面子。”

其实钱钟书骨子里还是不服张爱玲的,他真正看得上的同时代人只有鲁迅:“鲁迅文章是写得不错……但他写不了长篇。”

钱钟书的毒舌本色,即使是夸人,也不忘挑出刺来。钱钟书的毒舌是一种难得的偏见,只对文不对人,他是情商低、乱说话,但今天这个“好好说话”的高情商时代里,别说文学了,任谁只要走出家门、跨出校门,要听一句发自肺腑的真话倒也难。

钱钟书狂妄至极,毒舌至极,但他有他狂妄、毒舌的资本。

1929年,钱钟书19岁,考大学,考清华。外文考了100分,国文考了85分,数学只考了15分,相当于比别人少考了一科的分数,但他总分也能在174个录取生中排57名。

这个故事常被鸡汤党拿来编故事,说是校长罗家伦破格录取钱钟书。录取钱钟书是罗家伦在任清华校长一大战绩不假,但绝不是破格录取,只能说当时的清华招人没那么多条条框框,就是不拘一格降人才。

1929年级清华校友周培智在《五十年前的清华》中写道:

一、凡是国、英、算三门主科中,有一科目考分在85分以上,一定录取;

二、各科平均分数及格,合乎入大学标准,也能录取。(见《清华通讯》新67期,第36页)。

按照这些标准,钱钟书怎么说都是正常录取的,他的国文、外文两门都在85分之上,就该被录取;总分在当年174名正取生中排57名,各科平均分也是在及格线以上,按哪条规则都被录取。

钱钟书进清华大学外文系后,吴宓教授很看重他,每次上完课,都在课室跟钱钟书多聊一会儿:“钟书,你觉得我这节课讲得怎么样?”

钱钟书常常说:“不怎么样……”有时出言不逊,有时指东道西,吴宓从来都广开言路,一点也不气。

倒是有些同学气不过,添油加醋将钱钟书在背后毒舌老师的话说给吴宓听,吴宓反倒理解:“钱钟书的狂,并不是孔雀亮屏般的个体炫耀,只是文人骨子里的一种高尚的傲慢。”照样对钱钟书的学习关照有加。

廖一梅说:“人这一生,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懂得。”钱钟书很幸运,在青春大好的二十岁时,遇到了罗家伦,遇到了吴宓,遇到了清华,无一不出奇地包容他的毒舌与狂妄。

钱钟书进清华就放话:“大学期间,我要扫遍清华图书馆。”很狂很傲很钱钟书。

书痴如他,没日没夜泡馆看书,看得起劲,顾不得那是公共图书,直接用笔在书上画上粗竖线,还要加上评语。这个书呆子每天想的看的都是书,但大概他也想不到,真的会有颜如玉来伴他实现目标。

1932年,杨绛从东吴大学转到清华借读。不少人传闻他们俩一见钟情,其实并不是,但钱钟书确实一见杨绛就收起毒舌,看谁都不顺眼,看杨绛却全身尽是好,还为她写了一首诗《初见》:

颉眼容光忆见初,蔷薇新瓣浸醍醐。

不知腼洗儿时面,曾取红花和雪无。

第二次见面,钱钟书就忍不住说:“外面的人说我已经订婚,都是瞎说,你别信他们啊。”

没想到,杨绛说:“他们说追我男孩子从清华排到北大,也有人说费孝通是我男朋友,其实我单身。”

有人说,真爱会让人发现自己不一样的一面。毒舌的钱钟书,终于杨绛,才自然而然学会赞美。从此,清华的图书馆里多了一对忠实的情侣。

钱钟书所有的作品中,《围城》最得他的毒舌本色,除了方鸿渐得不到的初恋唐晓芙,各路诗人、教授、博士、白富美、才子,男女老少,人事物,没有一个不被他讽刺的。

是熟食铺子,因为只有它才会将肉公开陈列,又是真理,因为只有真理才是赤裸裸的。

像饭里的砂砾或者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

说白富美女博士的感情:

宛如做好了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式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

说这些有的没的见仁见智也无可厚非,最过分的是,他跟杨绛初恋就结婚,相爱一辈子,谈论婚姻,他却说:

“婚姻如同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还煞有介事地说办公室恋爱不靠谱:

“同行最不宜结婚,因为彼此事行家,谁也哄不倒谁,丈夫不会莫测高深地崇拜太太,抬头也不会盲目地崇拜丈夫,婚姻的基础就不牢固。 ”

可钱钟书你自己却和同行结婚,又幸福了一辈子?

他们相识于清华外国语言文学系,订婚后一起去英国、法国留学,留学归来,一起在西南联大的外文系任教。

钱钟书做学问教书为主,没事写小说散文消遣,杨绛也是。他们是彻透彻尾的教授同行、作家同行,却一辈子夫唱妇随,一个说对方是“最才的女,最贤的妻”,一个说“我这辈子最成功的事情,就是保护钱钟书的痴气”。

有人看完《围城》后,觉得被钱钟书的婚姻围城论“欺骗”,跑去问钱钟书:“你和杨绛一辈子那么幸福,为什么还能写出《围城》这样的作品呢?”

钱钟书笑了笑说:“难道吴承恩写出《西游记》,是真的去过西天取经吗?”

看着像耍嘴皮子逗人笑,其实说的也是大实话:文学和生活本来就是两回事。力求在文学里找到作者的八卦,根本就是蠢。

钱钟书和杨绛结婚后不久,在英国留学时,就有了女儿钱媛,小名阿圆。

在那个倡导多子多福的20世纪初,钱钟书坚持只要一个孩子:“我只要一个孩子,最好是个女儿,最好像你。”

过几年,杨绛想多要孩子,钱钟书又说:“不行不行,万一另一个孩子也很可爱,因此分掉我们在阿圆身上的注意力怎么办?”

他不是真的不想多要一个孩子,是真的心疼杨绛生子苦,是真的太喜欢跟阿圆玩。

阿圆小的时候睡觉,钱钟书就用毛笔在她脸上画胡子,在她肚皮上画鬼脸。有时候还在她的小被窝里埋上小玩具、小书本、小梳子、小镜子,就等着看她醒来翻身发现“宝”的神情,然后,父女俩不约而同哈哈哈哈哈。

钱钟书的毒舌也没浪费,还用来编顺口溜戏弄女儿。

阿圆爱噘嘴,爸爸就叫她“猪噘嘴”;

阿圆小时候胖得有小肚子,爸爸就吐槽她是“蛙凸肚”;

阿圆爱坚持自己的主意,不听人劝,爸爸就说她是“牛撞头”

钱钟书有时候也教教阿圆说几个英语粗口。阿圆不懂什么意思,就鹦鹉学舌地在大家面前叽里呱啦,逗得大家哈哈大笑,小妞自己倒是挺洋洋得意的。

他们仨,像杨绛妈妈带着两兄妹,杨绛常说:“他们是老鼠哥哥同年伴”,阿圆却说:“妈妈有时太严肃了,可爸爸是我永远的老兄弟。”

好的文艺工作要有童心,好的父亲也要有童心,有童心,才会胡说八道真心话。这样的毒舌不成样子,但百分百比正儿八经的虚伪扎心。

1945年发表的《人鬼兽》你不一定读过,但里面最出名的《猫》你应该听过。

钱钟书在《猫》中极尽全力地毒舌邻居李太太,说她爱操纵许多(男)朋友,好像变戏法一样,有本领又抛又接,两只手同时分顾到七八个空中的碟子。

虽然没明白说,但言下之意就是:绿茶婊,爱搞暧昧。

客观地说,邻居李太太美貌与智慧并重,她最爱办文化沙龙,“我”不去就是;她最喜欢被男人簇拥,“我”也没追求她;她最喜欢当女主角,“我”爱看不看;她最喜欢他们家的猫,这就关系大了,就是因为“我”爱猫,李太太也爱猫,但李太太的猫老是欺负“我”的猫。

《猫》一问世,人们不管它写得多好,先猜钱钟书讽刺的是不是林徽因。

钱钟书当然没有承认,但巧合的是,四年后,钱钟书回清华任教,住在清华园,真的和林徽因一家成了邻居。更巧的是,钱钟书的小猫和林徽因的大猫常常干架,小猫打不过大猫。

钱钟书一听到小猫喵喵叫,就带着竹竿冲出来保护自己的猫,常常打得林徽因家的大猫带伤而逃。

起初,杨绛劝他:“你小说里不是写着呢,‘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不要因为一只猫,伤了两家的和气。”

钱钟书才不管:“所以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什么主人面、主妇面,什么自己写过的文字,谁敢打老子的猫,老子谁也饶不了。

王尔德说:“不真诚是危险的,太真诚是致命的。”钱钟书其实也不算一个好邻居,爱猫成性,完全不给邻居面子,但就他那点为猫打抱不平的痴,真的令人感动。

在这个大家都戴着面具的时代,别说为了一只宠物了,多少人即使委屈自己,也不敢真实表达需求。

真性情就是,也许你觉得无理,但不伤害人的情况下,我就要做自己。

在我们的印象中,毒舌的人通常有点傲视群雄的意思,照说这样的人都是因为自己太优秀,老以自己的标准要求别人,落得失望,必须讽刺别人几句才过瘾。

按说学术、写小说、英语,钱钟书真的是厉害,但回归到生活,呵呵,他也就嘴上功夫厉害,其实有点巨婴呢。

他巨婴到什么程度呢?当年杨绛在医院生女儿,他每次去医院,带的不是月子餐,而是“今天又把房东的桌布染了”、“今天又把台灯砸了”、“今天又把桌子撞坏了”。

也只有他的贤妻才能无比宽容:“不要紧”“有我在”“我回家就能修好”。

但这样的钱钟书却几十年如一日给杨绛做早餐。杨绛在《我们仨》里回忆:

除了有女佣照顾一日三餐,或者钟书病的时候,这一顿早饭总是钟书做好早餐,端到房里给我吃。

1972年早春一天,钟书照例端上早饭,杨绛吃着吃着,突然觉得不对劲,因为家里的灶不同于往时,需要点火,而钱钟书是一辈子不会点火:“谁给你点的火呀?”

原来钱钟书正等着她表扬呢:“我会划火柴了!

这是钱钟书第一次点火,62岁却高兴得像一个6岁的孩子。杨绛后来认真地写在回忆录里:“这是我平生吃到的最好吃的早餐。”

钱钟书把毒舌全留给文章,把温情全留给杨绛。

喜欢钱钟书的人喜欢他的毒舌,文章的毒舌让忍俊不禁,讨厌钱钟书的人讨厌他该毒舌时不毒舌,比如说文革,说他骨头软,不发声。换言之,他钱钟书就是一个书虫,根本没有家国情怀。

其实这是有误会的,钱钟书的个性本就如此,年轻时他就对杨绛说过:“我胸无大志,一辈子就想做做学问。”

至于毒舌,他年轻时就说过:“一个人,到了20岁还不狂,这个人是没出息的;到了30岁还狂,也是没出息的。”

而且他本来就是一个在文章里毒舌,在现实生活中温和的人。要说钱钟书不爱国,那可是真误会他了。

早在抗战胜利时,他和杨绛本就有离开祖国的机会,但他们还是选择留下来,用他们的话说:“我们不愿逃跑……我们是文化人,爱祖国的文化,爱祖国的语言……不愿做外国人……”

因为这个决定,他和杨绛在文革被下放到干校,帮人种菜、除草,同在一个干校,却被分隔开来。

即使是这样,杨绛在《干校六记》中写道:她问钱钟书:“你后悔吗?”

钱钟书回答:“再来一次,我还是这样。”

文革时,江青派人来请钱钟书参加国宴,钱钟书理都不理,说:“我很忙!”

20年后,美国不少大学开高价,请钱钟书去讲课,钱钟书外文系出身,出去了肯定没问题,可是他说:“他们听不懂我钱钟书的学问。”不是能力不行、语言不通,人们理所当然觉得这个老钱又在讲狂语。

其实不然,他只是更想留在国内,为国家服务

为什么钱钟书总是那么毒舌?一开始是性格使然,到后来是因为对祖国爱得深沉。

世人只知道钱钟书很狂,很傲,看谁都不顺。但其实他看自己也没有很顺眼呢,很多人只知道他毒舌别人,其实跟他毒舌自己相比,简直是小毒见大毒。

大家都知道他自黑的故事:《围城》一版再版,从诞生起就一直是畅销书,有记者忍不住要采访他,他拒绝:“如果你吃过一个鸡蛋,觉得还不错就好,为什么一定要见下蛋的母鸡呢?”

除了这个,他在《围城》中塑造的最猥琐的形象就是源于自己。

小说里写新郎“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看他带的白硬领圈,给汗浸得又黄又软。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像洋蜡烛化成一摊油。”

说完这个,马上又调侃新郎表情严肃得不是在婚礼现场,是在断头台上。结果呢?杨绛爆料,这个猥琐的新郎不是别人,就是钱钟书本人。

别这更厉害百倍的是,钱钟书真觉得《围城》写得怎不么样,他觉得那部没有写完的《百合心》可能好点,紧接着又说:“事情没有做成的人,老有这类根据不充分的信念;我们对采摘不到的葡萄,不但想像它酸,也很可能想像它是分外地甜。”

说白了就是,哎,觉得《百合心》好点,就是我这个懒人的意淫,其实我也瞧不上自己写的那些玩意儿。

有人说:“很多人说钱钟书说话带刺,其实不过是道出本质而已。”

敦煌学者向达送钱钟书一句话:“人家口蜜腹剑,你却是口剑腹蜜。”

这是知己之言,但我更愿意用王尔德的话来总结他:“有两种人最具有吸引力,一种是无所不知的人,一种是一无所知的人。”

钱钟书博学到接近无所不知,说是20世纪的立体书柜,难得的左手做学问,右手搞创作,两手抓,两手笔下尽得风流。

更难得的是,他活到88,始终像个8岁孩子,对俗世规则一无所知,或者说当做一无所知:爱谁谁,我想说说啥就说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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