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西安电销中心领导对下属好不好?

新冠疫情发生至今,全国疫情多点散发、此起彼伏、形势严峻。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在合肥市政府多措并举,联防联控,守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平安人寿合肥电销中心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根据合肥市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部署和要求,每日安排员工值守测量体温检测双码,强化防控管理和宣传教育,扎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因疫情不断扩散,近期合肥疫情每日新增,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平安人寿合肥电销中心积极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中心为员工准备了口罩、消毒酒精、免洗手凝胶等防疫爱心礼包,并在职场定期开展专业的高温灭菌消杀。坚守抗击疫情,关爱每一位员工成长。平安人寿合肥电销中心将继续秉承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宗旨,为广大员工提供充足的防疫物资和职场卫生安全保障。为大家架起一道有效的防护保障,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这场没有硝烟的全民抗疫战争中,奔赴在第一线的平安人不断涌现,每一位平安人寿合肥电销中心员工用自己的绵薄之力汇集起强有力的抗疫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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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辽保监罚〔2018〕23号)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电话销售中心(以下简称“平安人寿沈阳电销中心”)存在使用与事实不符的表述向投保人销售保单的行为,被辽宁保监局罚款5万元。此外,娄鹤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2万元。

  经查,平安人寿沈阳电销中心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2017年至2018年一季度经营期间,该中心在鸿运随行经典版保障计划销售过程中,存在使用与事实不符的表述向投保人销售保单的行为。时任平安人寿沈阳电销中心营业二部经理娄鹤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综上,辽宁保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上述欺骗投保人或隐瞒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决定对平安人寿沈阳电销中心罚款5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决定对娄鹤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

  (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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