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发的工资没有工资明细,这样的公司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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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根据月实际收入水平课税,对其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主要有: (1)工资、薪金福利化筹划。取得高薪是提高一个人消费水平的主要手段,但因为工资、薪金个人的税率是累进的,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金带给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步减少,所以,把纳税人现金性工资转为提供福利,照样可以增加其消费满足,却可少缴个人所得税。比如,由企业员工提供住所、假期旅游津贴、福利设施等。 (2)纳税项目转换与选择的筹划。由于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所适用的税率不同,因此利用税率的差异进行纳税筹划是节税的一个重要思路。在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而在有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就会节约税收。在特定情况下,需要将收入在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之间转换以节约纳税。 (3)利用“削山头”法进行筹划。对于适用于累进税率的纳税项目,应纳税的计税依据在各期分布越平均,越有利于节省纳税支出。利用“削山头”的方法,将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在各期进行分摊,可以起到降低边际税率、节约纳税的目的。

  •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   根据财税[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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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拖欠员工工资,首先员工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并且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未交社保,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就可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根据月实际收入水平课税,对其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主要有: (1)工资、薪金福利化筹划。取得高薪是提高一个人消费水平的主要手段,但因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累进的,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金带给纳税人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步减少,所以,把纳税人现金性工资转为提供福利,照样可以增加其消费满足,却可少缴个人所得税。比如,由企业员工提供住所、假期旅游津贴、福利设施等。 (2)纳税项目转换与选择的筹划。由于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所适用的税率不同,因此利用税率的差异进行纳税筹划是节税的一个重要思路。在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而在有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就会节约税收。在特定情况下,需要将收入在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之间转换以节约纳税。 (3)利用“削山头”法进行筹划。对于适用于累进税率的纳税项目,应纳税的计税依据在各期分布越平均,越有利于节省纳税支出。利用“削山头”的方法,将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在各期进行分摊,可以起到降低边际税率、节约纳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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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一般在发放工资时都会发工资条,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对工资标准及发放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那么,企业不发工资条是否违法?工资条的作用有哪些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在实践中,工资条一般都记录着每个员工的月收入分项和收入总额,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每月在发放工资时,都应该给员工发放工资条,来让员工清楚的了解自己工资的具体情况,接下来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工资条的相关内容吧。

  一、企业不发工资条是否违法

  公司不给工资条合法。

  没有法律强制要求公司方必须出具工资明细,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模式而对员工当事人外的其他人的工资进行保密。

  但是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其个人的工资明细,公司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注意: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执行。

  所以,你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你个人的工资明细,但不能要求提供别人的。

  如果公司向你出具个人工资明细的义务,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投诉,如劳动保障局等,要求强制执行。

  是否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用工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如遇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

  2、工资总额和分项是否正确。

  是否按劳动合同签订的数额足值发放。单位不可以用实物代替货币工资。而且除了扣除“三险”费用值发放。单位不可以用实物代替货币工资。而且除了扣除“三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外,其他项目如无约定不得扣除。单位也不得随意调整约定好的分项工资。

  现行的税收起征点为3500元,公司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代扣个税。

  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五项费用是否已经从公司中扣除,是否已进到自己的个人账户,职工可向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部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每个月的工资条,都应当妥善保存。

  上述文章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企业不发工资条是否违法”的相关内容,企业不发工资条是违法的,如果企业拒绝发放工资条,员工是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劳动保障局等,要求强制执行。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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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丨吴霜,实习生陈夏楠

名校光环加持,多个资本注入,原本看来前途无量的在线教育公司万门大学在其创始人兼CEO童哲的一番操作下,现在一地鸡毛。其内部员工向记者透露,他们已经联系不上童哲了。

据悉,现在万门大学收费用户的VIP群全部解散,员工无法登录公司APP,也没收到任何通知。

万门大学是北京万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品牌,号称提供终身在线学习服务,2014年在北京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童哲。官网显示,其“课程覆盖大学、职场、资格考试、K12等领域,致力于满足不同人群的学习需求”。

万门大学融资记录显示,万门大学先后获得两笔融资。2014年4月,万门大学获得了人人网的“天使轮”融资200万美元,2017年获得了长融资本的“Pre-A轮”融资,具体金额未披露,此后再未有新的资本注入

学霸创始人的炒房致富梦

企查查上的介绍上显示,童哲曾以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福建省第一的成绩保送至北京大学物理系,大三时通过法国巴黎高等师范学院入学考试,2011年获巴黎高等师范学院理论物理学士和M1硕士。2012年童哲放弃读博机会回国创业。

曾任武汉分公司管理人员的陈华(化名)称,“大概在2019年国庆前后,万门开始盈利,童哲就开始疯狂炒房,并鼓动员工一起炒房。”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微博@月半_投资笔记获得的聊天记录截图中看到,童哲疑似在公司内部合伙买房。聊天记录中显示,微信名称显示“万门童哲”的群成员称,“最后109平米认筹大家请及时报名,今日截止。可以先预定平米数,一周内打款到位即可”。还有人表示,“这是个很成熟的投资方式,很多公司内部都会有投资项目,只是形式不同,投资方不同。”

来源:微博@月半_投资笔记

陈华也向记者证实了集资买房一事,“童哲认为房子会涨价,所以让员工集资认购,一个人买几平米,但购房协议是属于童哲的。他承诺没有风险,涨价了一起赚钱。但二手房贷国家严格管控,现在很难卖出去,并且没有涨到他预期的价格。”截止目前,该公司的钉钉组织架构显示有员工超过450人,但尚不确定有多少员工参与了集资买房一事

陈华告诉记者,童哲采取的是代持买房办法,私下与员工签署代持协议,以员工的名义购房,首付款和每月银行按揭贷款均由童哲支付。其买房手法为现价买入,等市场上房价抬高后再卖出去,童哲以这种代持方式在重庆购房至少20套,价值超4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除重庆外,童哲也以相同方式在沈阳让员工代持多处房产。武汉分公司一员工称,该分公司内部有两位员工参与了代持房产行为,一位购置房产在重庆,另一位购置房产在沈阳,两人户口均迁入了房产所在地。现在联系不上童哲,他也没有继续还房贷,如果他不继续汇款,两名员工即将面临每月8000元左右的房屋贷款。

该员工告诉记者,“童哲大多数的代持房产好像就在沈阳那边,但不清楚具体数目,也不清楚其他城市还有没有房产。但现在买房的窟窿太大,万门的盈利已经填补不上了。”

“上市梦”和全额退款的“奖学金活动”

去年10月,万门大学推出“学够3600小时返全款”的“奖学金班”活动。

该活动需缴费元,若学满3600个小时,就可返还全部学费。其广告文案显示,为回馈已经加入VIP的学员,终身VIP额外交10000元的费用并在学够3600小时课程的情况下可获得约25000元的进账(老VIP的15000+奖学金活动的9999)。其终身VIP的人数在30000以上。

学员向记者表示,购买课程的原因,一是有点像投资,交20000返25000,还有就是课程可以终身免费学习,还比较划算,这个优惠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记者了解到,在其不遗余力的广告宣传下,目前超过5000余人参与了“奖学金班”活动,总金额或达1亿。

不过,也有学员认为这是借学员的钱美化报表,达成上市门槛的商业行为。陈华指出,“童哲当时提出,连续两三个月做出单月5000万的业绩,公司就可以上市。”

来源:维权群学员整理的文档

在维权群中流传的PDF文档中,学员认为“用户与万门就是一个各取所需的商业合作,你要我的钱去上市圈钱,我要拿回你承诺的返款,大家都是在规则之下追求自己最大化的利益,而纠纷的焦点在于万门玩着玩着更改了规则。”

该活动在后续进行过程中出现了“因活动规模过大,参与人数超过5000人,出现返款能力质疑”、“不实宣传”、“官方单方面修改协议”、 “将有异议用户踢出群聊”、 “断然解散所有活动交流群”等争议,引发部分用户强烈不满。

据某些用户不完全统计,参与人数远超5000人,已装满10个微信群。有学员渐渐发现,万门大学实际上在“借新还旧”,而这种“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的模式不可持续且涉嫌违法,不少学员开始警觉起来,认为其有“庞氏骗局”的特征,并纷纷要求官方给予明确解释,但并未得到正面回应。

目前,不止钱不知道还能不能返还,连上课的平台万门大学APP也在应用市场消失,已经下载也打不开,公司官网也停止服务。

互联网投诉平台黑猫投诉上,目前万门教育已显示经营异常。万门大学跑路的消息传出后,黑猫投诉上关于万门的投诉激增。24日下午1点,有网友在黑猫投诉上发起对万门大学的集体投诉,截至发稿前,集体投诉量已有1714条,单人金额均在一万以上。

一位在2017年买的万门终身VIP,2021年10月份参加的奖学金班的学员告诉记者,“暂未报警,因为是异地,这边报案的成效可能不大。”该学员在福建,但在北京的万门大学报名。该学员称,“目前去海淀区派出所报案的学员较多,建议大家在付款操作时的所在地派出所报案登记,各所会把情况汇总到海淀所。”该学员告诉记者,警方目前还未立案。

除了“奖学金班”外,万门大学商业扩张的个人代理模式也令人侧目。万门大学早在2019年便开始推广个人代理模式。记者了解到,万门大学的销售代理模式分为省代理、市代理、经销店、个人代理四种,省市代理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并抽取一半的代理费。个人代理在卖出一个优惠价为15980元的终身VIP能赚7600元,省代理则能赚到近11000元。

在这种模式下,代理人疯狂推销课程,并在2021年愈演愈烈。陈华称,“2021年初,万门开始疯狂推广代理模式,让VIP学员交钱可以自己卖课程,费用为1万至3万。这次童哲跑路,不仅坑员工坑学员,还有一堆代理商,代理费交了也就没了。”

工资2个月没发,员工开启离职潮

在3月22日CEO童哲疑似跑路以前,各地分公司就已出现拖欠员工工资的现象。

另一位武汉分公司的员工尤明(化名)接受采访时称,他上个月和这个月的工资都没发,并且一、二、三月份的社保也断交了,武汉分公司像这样的员工大约有25名,总金额在30万以上。

一位在2021年10月离职的前员工指出童哲与分公司总经理也存在矛盾纠纷,具体表现在“克扣总经理工资,有一段时间总经理的工资只能拿到一半,另一半会兑换为公司股份,然而合同上规定员工离职将股份清零,并且不能兑现。分公司需要达到30%的利润比,没有达成总经理则拿底薪2000元,同时分公司总经理需要自己做业绩,业绩低于工资只能拿业绩数字的工资。”

该前员工认为,跑路的迹象早有显露。在推出“奖学金班”时,该员工就预感万门大学会在今后暴雷,因为这个活动不利于公司任何方向的发展。

尤明告诉记者,他已经在走劳动冲裁程序,但调解无果,公司没钱支付员工工资。据他了解,目前武汉分公司账面上仅有约6万元,其中3万余元是武汉分公司前总经理以个人名义支借的,有借款证明,用于分公司运营的支出,包含房租水电,员工开单红包,餐费,打车费等。还有武汉分公司办公场地押金,大概3万元。

“现在武汉的前总经理以自己要用的名义拒绝支付给员工,上午在劳动仲裁那里沟通的不欢而散”,尤先生称,“劳动仲裁说下周拿回执,5月份开庭。”

同时,万门大学北京公司在3月23日发布针对总部全体员工的离职办理流程说明,尤先生说,“看到自愿离职我们也很懵,但我现在还不想自愿离职,希望可以获得赔偿。”

来源:武汉分公司员工提供

本期编辑 陈思 实习生 李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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