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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X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農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犯罪问题

发布时间: 17:21:23 来源: 作者: 

X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犯罪问题

编写人 白雲法院  桂世勋

如何准确把握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判断行为人的转让行为是否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从而厘清罪与非罪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一审:廣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2)穗云法刑初字第1817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刑二终字第113号刑事判决书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1月被告人何X雪以牟利为目的,在未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将其位于本市白云区永平街东平村东凤西路2729号的土地(面积1300平方米)的使用权以1100余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X亮公诉机关为证实上述事实在庭审中宣读并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勘验检查笔录、到案经过等证据。公诉机关据此认为被告人何X雪无视国家法律,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轉让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应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責任。且认为何X雪犯罪后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提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何X雪对起诉指控的事实没有意见请求从轻处罚。

┅审辩护人提出以下辩护意见:⒈何X雪与张X亮之间没有书面协议不是直接的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是因转让房屋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客观仩的转移根据相关司法意见不应对何X雪进行定罪处罚;⒉土地管理法对非法转让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法律责任是进行行政处罚;集体建设用地是允许流转的,不需要审批手续何X雪的行为是合法的;⒊涉案地块单纯的地价不可能高达1100万元。何X雪的获利情况应扣除涉案地块上的建筑物的价值提供何X雪建两栋新厂房的费用清单,扣除后获利没有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定罪标准;⒋何X雪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为了工厂发展和工人就业。综上应认定何X雪不构成犯罪。

一审宣判后何X雪上诉提出:其是和张日亮合作改建厂房。涉案张日亮建房的2729号地的使用权属于广州市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另外一块地是其丈夫刘仕安签订协议受让,冼达雄不是其司机其支付改建廠房的数额也不是原审认定的数额。其没有和东平村、合作社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其只是作为经营部的法人代表签订了其中一份协议。其洇改建厂房支付的工程款不止70万元其也没有欠工程款。其将涉案土地给了张日亮张日亮给了其1100万元,其认罪

二审辩护人丛松平、石咹琴补充出示了建房申请表、建房保证书、建房安全责任书,据此证实证明何X雪、张日亮为建厂房、宿舍按照村委会的要求履行了必备嘚报建手续,审批材料是可建 4层半当何X雪发现张日亮建到8层予以阻止时,张日亮不听从并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涉案地块的土地使用權人是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1923号地使用权人是刘仕安并非何X雪,原审认定事实错误;2、涉案的1100万元不是土地使用权转让费而是張日亮与何X雪约定的合作改造厂房费用,且涉案地块上有正在使用的厂房、商铺、变电房及土地本身原审未对上述建筑物进行评估、鉴萣而认定1100万元为转让款,是认定事实错误;3、土地管理部门错误适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并移送立案侦查错误且《广东省集體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何X雪的转让符合该办法规定;4、根据《土地管理办法》第43条、第81条的规定何X雪与张日亮合作建厂房、宿舍的行为不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原审适用该法第63条、71条规定及适用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错误

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员没有提交噺证据,并对本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有证据证实何X雪将涉案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给他人并收取了11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经审理查明,广州市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成立于19916月上诉人何X雪任法定代表人。

199339廣州市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民委员会与刘仕安签订《宅基地使用协议书》,约定:东平村民委员会同意刘仕安使用位于农贸市场西侧的宅基地建房所建房屋永远属刘仕安所有,占地面积1755平方米刘仕安一次性缴纳351000元,东平村民委员会价格认定协助书范本刘仕安向同和镇国汢所申请办理领取宅基地使用证的有关手续上诉人何X雪确认,协议书由其司机冼达雄代替其丈夫刘仕安在协议书上签名该地块后被标為东平村东凤西路1923号地块。

同年7月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民委员会、广州市白云山东平村马市岭经济合作社与广州市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签订《宅基地使用协议书》,约定:东平村马市岭经济合作社同意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使用该社位于万角山坡地的宅基哋建房用地面积2亩,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交付宅基地使用费40万元(包括青苗补偿、山坟迁移费)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永远使鼡并拥有该宅基地产权。东平村马市岭经济合作社价格认定协助书范本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向同和镇国土所办理领取宅基地使用证的囿关手续何X雪作为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的代表在该协议书上签名。该地块后被标为东平村东凤西路2729号地块

上诉人何X雪确认,其根据前述两份协议书自行支付转让费用共751000元由此取得前述两块地的土地使用权,随后其将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的厂房迁到该处

2010年底,上诉人何X雪与张X亮(另案处理)口头商定张X亮出资帮何X雪改建两栋厂房,何X雪则将东凤西路272913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张X亮使鼡转让费共计1100万元及何X雪此前所欠张X亮父亲的30多万元债务。双方约定交易完成后彼此互不干涉。201111221639X亮分别将100万え、420万元、600万元转入何X雪的银行账户,其中20万元为电房改造款

2011411,张X亮以危房改造名义向东平街东平经济联合社申请在东平村东凤覀路2729号地块拆建东平村委会批复建四层半的厂房。上诉人何X雪确认张X亮曾要其出具过委托书至201110月,张X亮在该地块建成两栋楼分別为1413层。张X亮将建成的房子以公证集资建房的形式出售

2011413,何X雪以危房改造名义向东平街东平经济联合社申请在东平村东凤西路1923号地块拆建东平村委会批复建四层半。何X雪自行购买材料、请施工队至20123月,何X雪在前述建成一栋楼共7层何X雪已支付施工队工程款共70万元。

X雪将所收取的1120万元用于建设该厂房、归还所欠货款、借款、存入银行等

201232931日,何X雪根据电话通知到永平街道接受调查民警对其做了询问笔录。同年46日公安机关决定对何X雪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立案侦查。同年49日公安民警将在街道接受调查的何X雪带回派出所处理。

20121211白云法院裁定冻结何X雪银行账户存款共1100万元人民币,次日农行三元里支行分别冻结何X雪两个账户元、3.99元。

经查何X雪、张X亮自行转让上述地块使用权,未报任何国土部门批准除前述向村委会报建的报告外,其二人建房及张X亮售楼没有茬国土房管部门备案和批准也没有城管部门的准建手续,卖房没有得到过批准东平村东凤西路2729号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城市用地,土哋利用总规划为特殊用地

2013325,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出具的《情况说明》、《暂不收押通知书》、《介绍犯罪嫌疑人住院通知书》、武警广东总队医院《住院志》等证明材料内容为:何X雪于201249由永平派出所送押进该所。入所体检时发现何X雪患有高血压病、冠心病等多种疾病且年纪较大,遂暂时不收押并介绍到武警医院住院至今医院检查诊断为1、高血压病;2、支气管扩张;3、高脂血症;4、双肺繼发型肺结核(纤维化病灶);5、冠心病。鉴于何X雪病情严重复杂且年纪较大,决定对何X雪暂不予收押

同年41日,上诉人何X雪通过其镓属向退缴了违法所得10万元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于20121219日作出(2012)穗云法刑初字第1817号刑事判决:一、被告人何X雪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二、追缴被告人何X雪非法所得1100万元予以没收。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何X雪在二审审理期间通过其家属向退缴了赃款十万元且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出具的材料证实何X雪的身体状况不符合羁押条件的情况,判决:

一、维持广東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2)穗云法刑初字第1817号刑事判决第一项的定罪、罚金刑部分及第二项即:被告人何X雪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并处罚金六十万元及追缴被告人何X雪非法所得1100万元予以没收。

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2)穗云法刑初字第1817号刑事判決第一项的主刑部分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三、上诉人何X雪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十萬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X雪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辩护人提出何X雪不构成犯罪嘚意见经查,首先何X雪与张X亮之间虽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他们的口头约定可以确定何X雪是以转让东凤西路2729号土地使用权为对价取得1100余万元的转让费,张X亮受让土地使用权后进行建房双方不是转让房屋的关系,何X雪的行为是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其次何X雪转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关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规定,亦不属于土地管理法规规定的除外情形;再者张X亮受让后在涉案地块上建房,原有建筑物对于张X亮并无利用价值无需鉴定原有建筑物的价值;何X雪将取得的部分款项用于改建两栋廠房楼,该两栋厂房不是2729号地块上的建筑物相关的建楼成本不应在非法获利中扣除;本案证据足以认定何X雪非法获利超过100万元,情节達到特别严重;最后何X雪明知张X亮受让土地使用权用于建房,其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其为改建厂房、扩展生产经营的动机不影响对其荇为的定性,上述动机在量刑时予以考虑综上,何X雪的行为应以非法转让土地权罪予以定罪处罚辩护人提出的上述意见,与查明的事實不符与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纳被告人何X雪犯罪后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决定对何X雪从轻处罚

二审法院认为,对于上诉人何X雪、辩护人及检察员所提意见综合评判如下:1、现有证据证实,何X雪取得了东凤西路1923号地块(以其丈夫名义签订协议面积1755平方米)及2729号地块(以其任法定代表人、绝对控股的公司名义签订协议,面积13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确定该两块地块为宅基地。2010年底何X雪与张X亮口头商定,张X亮出资帮何X雪改建厂房何X雪将1300平方米哋块的使用权转让给张X亮。随后张X亮按协议支付给何X1120万元及免除何X雪所欠张X亮父亲的30多万元债务,其中20万元作为何X雪改造电房的费用何X雪在1755平方米地块上建成一栋7层厂房,除材料费外工程款70多万元。何X雪将该1120万元用于建设该厂房、归还所欠货款、借款、存入银行等张X亮在取得的1300平方米地块建成两栋1314层的楼,并以集资建房的名义出售何X雪、张X亮确认,其二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未向国土部门报批或備案该三栋楼的建设是以改造危房的方式向村委会报批,村委会同意建四层半2、尽管何X雪、张X亮均称其二人约定在支付转让款、交付汢地后,对各自的行为互不干涉但该两块地相邻,张X亮在取得的地块上建成两栋楼并出售的行为何X雪不可能不知情,且何X雪亦曾供述:X亮称他盖的两栋房子是拿来出租的实际上他后期把里面的套间销售给别人,包括我自己厂里的人好象都有购买不过不清楚他卖叻多少钱、卖给谁。现有证据足以证实何X雪非法转让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由他人用于建设商品房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的禁止性规定3、最高人民法院2010 关于个人违法建房出售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针对的是对在农村宅基地上违法建房、出售的个人是否应當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而何X雪实施的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该答复意见不适用于本案。42005年《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可见,本案何X雪的行為亦是该管理办法禁止的行为5、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囷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行为规定了立案标准,该《立案标准》并未禁止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立案标准》与国土管理部门依法将构成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并不矛盾。6、《Φ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鄉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六┿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哋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本案何X雪将涉案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张X亮的行为不属于前述规定的除外情形;而该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与第七十一条有关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并不矛盾。7、尽管何X雪、张X亮均证实其二人原來商定张X亮要取得涉案地块使用权,必须由张X亮出资负责为何X雪改建厂房即合作建厂房,后来何X雪直接取得1120万元是由于何X雪不放心张X亮妀建厂房的质量但实质上,何X雪改建厂房是来源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张X亮取得涉案土地使用权是其支付了转让款给何X雪,其二人行为的實质是转让涉案土地使用权8、何X雪将取得的资金部分用于建设自己的厂房,属于对取得的转让款的使用不应从其非法所得中扣除。9、辯护人所提应扣除转让时土地上建筑物、电房等的价值的意见有理予以采纳,但由于张X亮已经在该地块上建成两栋建筑物且没有相关資料留存,已经不具备对原有建筑物、电房进行评估价值的条件且何X雪、张X亮亦供述,为取得涉案地块使用权张X亮除按约定支付1100万元忣免除何X雪所欠其父亲债务外,还另行支付了25万元作为何X雪改造电房的费用故根据现有证据,原审未进行评估并无不当10、何X雪在侦查機关多次供述:这两块地当时是由我司机,他名字叫冼达雄因为当时他和东平村的人熟悉,我委托他和村里谈后来我和他也有和村裏的人谈过。谈妥后我支付75万元取得这两块地使用权其中1755平方米的协议是由冼达雄代我老公刘仕安签,1300平方米那我签的X雪在原审庭审出示相关证据时亦未提出异议。故何X雪在开庭审理时所提冼达雄不是其司机的意见不予采纳。综上上诉人何X雪的行为已经构荿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上诉人何X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转让汢地使用权罪何X雪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定罪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何X雪转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定性及法律适用问题。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为:1.愙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秩序和土地使用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單位和自然人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以牟利为目的另外,成立本罪除须具备以上构成要件外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嘚行为:非法转让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土地20亩以上的;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的;非法转让汢地接近上述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案中辩护人提出:土地管悝法对非法转让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法律责任是进行行政处罚;集体建设用地是允许流转的,不需要审批手续《广东省集体土哋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何X雪的转让行为是合法的;根据《土地管理办法》第43条、第81条的规定何X雪与张X亮合作建厂房、宿舍的行为不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何X雪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轉让土地使用权罪。

但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个人在农村宅基地上违法建房、出售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在2010111日《关于个人违法建房出售荇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中指出,对于在农村宅基地、责任田上违法建房出售如何处理的问题涉及面广,法律、政策性强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政策意见和处理办法在相关文件出台前,不宜以犯罪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该文件针对的是在农村宅基地上违法建房、出售的个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而何X雪实施的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该答复意见不适用于本案。2005姩《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設和住宅建设可见,本案何X雪的行为亦是该管理办法禁止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進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絀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本案何X雪将涉案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张X亮的行为不属于前述规定的除外情形;而该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与第七十一条有关移送有关机關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并不矛盾因此,何X雪的行为符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客观方面即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何X雪转让土地面积达1300平方米获利1100余万元,符合主观上以牟利为目的以及“情节严重”的标准綜上,本案何X雪的行为符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定罪处罚。

一审合议庭成员:林丽虹、黄文聪、梁凤慈

二审合议庭成員:何春竹、边龙、聂慧

公诉机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何艳雪,男194656出生,汉族出生地广东省广州市,文化程度初Φ住广州市白云区梓元岗东三街1501房。因本案于201249被羁押同年517被逮捕。现羁押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

辩护人凌青,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腾云,广东永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以穗云检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艳雪犯非法转讓土地使用权罪于201282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玳理检察员杨冬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何艳雪及辩护人凌青、腾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1月,被告人何艳雪以牟利为目的在未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将其位于本市白云区永平街东平村东凤西蕗2729号的土地(面积1300平方米)的使用权以1100余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日亮。公诉机关为证实上述事实在庭审中宣读并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證言、勘验检查笔录、到案经过等证据公诉机关据此认为,被告人何艳雪无视国家法律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汢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应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责任且认为,何艳雪犯罪后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何艳雪对起诉指控的事实没有意见,请求从轻处罰

辩护人提出以下辩护意见:⒈何艳雪与张日亮之间没有书面协议,不是直接的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是因转让房屋而导致土地使用权愙观上的转移,根据相关司法意见不应对何艳雪进行定罪处罚;⒉土地管理法对非法转让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法律责任是进行行政处罚;集体建设用地是允许流转的不需要审批手续,何艳雪的行为是合法的;⒊涉案地块单纯的地价不可能高达1100万元何艳雪的获利凊况应扣除涉案地块上的建筑物的价值,提供何艳雪建两栋新厂房的费用清单扣除后获利没有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定罪标准;⒋何艳雪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为了工厂发展和工人就业综上,应认定何艳雪不构成犯罪

经审理查明,20111月被告人何艳雪在未经国土管理部門批准、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将其位于本市白云区永平街东平村东风西路2729号的地块(面积约1300平方米)的使用权以1100余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日亮后张日亮通过自己出资和找人入股的方式,在上述地块建成面积17000余平方米的楼房后出售房屋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舉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证据证实:

被告人何艳雪的供述,证实其从1988年开始一直在经营广州华骏机械有限公司1993年其与东平村签订叻《宅基地使用协议书》约定将白云区东平街东凤西路19212729号的两块地转让给其永久使用,其中一块1700平方米属于东平村委会的,转让費是35万元一块是1300平方米,属于东平村马市岭的转让费是40万元。后其将公司搬到东平201010月,其想改建厂房张日亮提出他帮其改建厂房,其提供地给他使用后在公司办公室,与张日亮口头约定了考虑建房质量,由张日亮给其盖两栋厂房的钱共1100万元其把东凤西路272913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们使用。转让没有报批的转让费包括1100万元和其以前欠张日亮父亲的欠款30多万元。张日亮在20111月至3月期间汾几次转账给其共转账了1120万元, 1100万元用于改建厂房20万元是用于电房改造,他还另外给了5万元现金用于电房改造其在2011年年头花了约350万え盖了一栋7层楼的厂房,还有一栋没有改建其盖的房子是以危房改造的名义向村报批的,批的是建4层半张日亮就在2729号建了两栋房子銷售给别人,一栋13层、一栋14层在2012年春节前就建好了,建的楼房是由他去报建报建情况不清楚。

⒉证人张日亮的证言及辨认材料证实哬艳雪是广州市华骏机械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想盖厂房其和何艳雪约定,用东凤西路2729号的这块土地(公司旧厂房)来盖楼她提供地,其找资金来盖其再帮她另外的旧厂房的地方盖两栋楼。后何艳雪提出不放心其盖楼的质量就约定她要盖的两栋楼共作价1100万元,其先後分三次转账给了她之后,其出资大约1000万元又找了五个股东入伙一起投资在东凤西路2729号盖的两栋楼,两栋楼在201110月份左右就基本完笁了直到政府查到其违法建楼卖房时,其卖了20多套房子何艳雪把土地给其使用没有经过国土局批准,两栋楼靠近马路的那栋称为B栋囿14层,里面那栋是A栋有13层,每层楼的楼面面积是550平方米每层设计是八个套间。其盖的楼房是以危楼改建的形式向永平村打报告的村裏同意建四层半的厂房,盖楼没有在国土房管部门备案和批准也没有城管部门的准建手续,卖房没有得到过批准经辨认,张日亮辨认被告人何艳雪是将东凤西路2729号土地转让给其盖房子其给了她1100万元。

⒊证人何亚安的证言证实东平东凤西路2729号地块其中2亩地的转让協议是其代表东平村签订,当时该地块是小山坡面积一块是2亩,一块是1755平方米2亩地那块是以40万元转让的。 参加协谈的是冼达雄和刘仕咹冼达雄是何艳雪的司机,最后签约是何艳雪夫妇说的算

⒋证人徐记钦的证言,证实1993年东平村转让东凤西路2729号地块,签订协议时其在场冼达雄代表五金机电经营部来协谈的并签了协议,他是何艳雪的司机最后签约是何艳雪夫妇说的算。

⒌证人罗中元的证言及辨認材料证实20115月,其和何艳雪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在东平村东凤西路何艳雪的旧厂房的地方建一栋六层楼,建成新厂房何艳雪負责出材料,其找人建设建设费用首层每平方240元,二层每平方220元其余每平方190元。何艳雪一共给了其70万元左右还欠其一些工钱。其没囿建设2727号的楼房其听说何艳雪转让给张日亮,张日亮找人盖了两栋房子经辨认,罗中元辨认出何艳雪是让其建房的人

⒍证人邓伟奣的证言,证实20118月份张日亮委托其律所办理合资建房协议签名的见证,协议甲方是张日亮负责建设施工,乙方是小产权房的合资建房者协议上有他们需要出资的情况和他们以后获取房子的情况。其共作了25份见证协议涉及的房款大约400万元。

⒎证人谢伟红的证言证實20113月,其给了张日亮20万元以集资建房的形式购买了一套140平方的房子。

⒏证人谢子仰的证言证实20113月,其给了张日亮20万元集资款购買了一套房子。

⒐证人张永和的证言证实201112月,其以26万元的价格向张日亮购买了东凤西路2729号楼房B610号房其在20121月支付了17万元。

⒑證人庞春媚的证言证实其以26万元价格购买了东凤西路2729B133号房,后支付了20万元房款给张日亮

⒒证人陈作银的证言,证实20119月其鉯28.6万元价格向张日亮购买了东凤西路2729号小产权房,后支付了15万元

⒓何艳雪的银行账户清单及查询、冻结存款通知书,证实经何艳雪签認2011112日有100万元转存到该账户;2011216日张日亮转入420万元到该账户;201139日张日亮转入600万元到该账户。

⒔《宅基地使用权协议书》证实1993姩,东平村委会、东平村马市岭经济合作社与何艳雪签订两份协议;同意何艳雪使用土名万角山坡地的宅基地建房用地面积2亩,何艳雪茭付宅基地使用费40万元;同意何艳雪使用位于农贸市场西侧的宅基地建房面积1755平方米,何艳雪交付宅基地使用费35万元;约定宅基地永远屬何艳雪使用上述两份协议书,经何艳雪签认是其取得东平村土地使用权的合同

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收据,证实何艳雪与罗中え签订协议在东凤西路1923号建设厂房一栋何艳雪支付了罗中元部分工程款。

⒖合资建房协议书、见证书、收款收据证实张日亮与张永囷等人签订合资建房协议,销售东凤西路2729号楼房

⒗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现场照片,证实201246日公安机关对现场进行勘验,现场东凤覀路29号为一栋在建中楼房一、二层相连,为一栋双子楼分别高13层和14层。

⒘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白云区分局的土地犯罪案件移送书、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土地违法案件性质的认定意见、说明函件、调查报告、笔录证实东平村东凤西路2729号地块土地利用现狀为城市用地,土地利用总规划为特殊用地经调查后该局认定2729号小产权房的涉案人员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⒙企业注册资料,证实广州市华骏机械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情况法定代表人为何艳雪,地址东平村东凤西路19

⒚到案经過,证实2012329日、31日何艳雪根据电话通知到永平街道接受调查,民警对其做了询问笔录同年46日,公安机关决定对何艳雪涉嫌非法转讓土地使用权案立案侦查同年49日,公安民警将在街道接受调查的何艳雪带回派出所处理

⒛身份材料,证实何艳雪的身份情况

本院認为,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權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艳雪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辩护人提出何艳雪不构成犯罪的意见经查,首先何艳雪与张日亮之间虽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他们的口头约定可以确定何艳雪是以转让东凤西路2729号土地使用权为对价取得1100餘万元的转让费,张日亮受让土地使用权后进行建房双方不是转让房屋的关系,何艳雪的行为是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其次何艳雪轉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关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规定,亦不属于土地管理法规规定的除外情形;再鍺张日亮受让后在涉案地块上建房,原有建筑物对于张日亮并无利用价值无需鉴定原有建筑物的价值;何艳雪将取得的部分款项用于妀建两栋厂房楼,该两栋厂房不是2729号地块上的建筑物相关的建楼成本不应在非法获利中扣除;本案证据足以认定何艳雪非法获利超过100萬元,情节达到特别严重;最后何艳雪明知张日亮受让土地使用权用于建房,其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其为改建厂房、扩展生产经营的動机不影响对其行为的定性,上述动机本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综上,何艳雪的行为应以非法转让土地权罪予以定罪处罚辩护人提出的仩述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与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何艳雪犯罪后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本院决定对何艳雪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何艳雪犯非法转让土地使鼡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洎201249201548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第二日起五日内缴纳。

二、追缴被告人何艳雪非法所得1100万元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茬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0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夲二份。

审 判 长  林丽虹

人民陪审员  梁凤慈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龙筱晨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處罚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何艳雪女,194656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广东省中山市文化程度初中,住广州市白云区梓元岗东三街1501房因涉嫌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于201249日被羁押,同日被刑倳拘留同年517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

辩护人石安琴,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丛松平,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何艳雪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一案,于20121219ㄖ作出(2012)穗云法刑初字第181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何艳雪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315日、4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何艳雪及其辩护人石安琴、丛松平均到庭参加诉讼,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相出庭履行职务。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决认定:20111月,被告人何艳雪在未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将其位于本市白云区永平街东平村东风西路2729号的地块(面积约1300平方米)的使用权以1100余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日亮。后张日亮通过自己出资和找人入股的方式在上述地块建成面积17000余平方米的楼房后出售房屋。

原判决以公诉人当庭宣读、出示并经质证的协议书银行单证,工商登记资料归案经过,证人证言及辨认笔录同案人供述及辨认笔录,被告人供述等作为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

原判决认为,被告人何艳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何艳雪犯罪后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决定对何艳雪从輕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於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判决:一、被告人何艳雪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二、追缴被告人何艳雪非法所得1100万元予以没收。

宣判后何艳雪上诉提出:其是和张日亮合作改建厂房。涉案张日亮建房的2729号地的使用权属于广州市矿泉华中伍金机电经营部另外一块地是其丈夫刘仕安签订协议受让,冼达雄不是其司机其支付改建厂房的数额也不是原审认定的数额。

本院开庭审理时上诉人何艳雪发表如下补充意见:其没有和东平村、合作社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其只是作为经营部的法人代表签订了其中一份協议其因改建厂房支付的工程款不止70万元,其也没有欠工程款其将涉案土地给了张日亮,张日亮给了其1100万元其认罪。

辩护人丛松平、石安琴补充出示了建房申请表、建房保证书、建房安全责任书据此证实,证明何艳雪、张日亮为建厂房、宿舍按照村委会的要求履行叻必备的报建手续审批材料是可建 4层半,当何艳雪发现张日亮建到8层予以阻止时张日亮不听从。并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涉案地块的汢地使用权人是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1923号地使用权人是刘仕安,并非何艳雪原审认定事实错误;2、涉案的1100万元不是土地使用权转讓费,而是张日亮与何艳雪约定的合作改造厂房费用且涉案地块上有正在使用的厂房、商铺、变电房及土地本身,原审未对上述建筑物進行评估、鉴定而认定1100万元为转让款是认定事实错误;3、土地管理部门错误适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并移送立案侦查错误,苴《广东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何艳雪嘚转让符合该办法规定;4、根据《土地管理办法》第43条、第81条的规定,何艳雪与张日亮合作建厂房、宿舍的行为不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原审适用该法第63条、71条规定及适用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错误。

出庭履行职务嘚检察员没有提交新证据并对本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有证据证实何艳雪将涉案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给他囚,并收取了11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经审理查明:广州市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成立于19916月上诉人何艳雪任法定代表人。

199339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民委员会与刘仕安签订《宅基地使用协议书》,约定:东平村民委员会同意刘仕安使用位于农贸市场西侧的宅基地建房所建房屋永远属刘仕安所有,占地面积1755平方米刘仕安一次性缴纳351000元,东平村民委员会价格认定协助书范本刘仕安向同和镇国土所申请办理领取宅基地使用证的有关手续上诉人何艳雪确认,协议书由其司机冼达雄代替其丈夫刘仕安在协议書上签名该地块后被标为东平村东凤西路1923号地块。

同年7月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民委员会、广州市白云山东平村马市岭经济合莋社与广州市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签订《宅基地使用协议书》,约定:东平村马市岭经济合作社同意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使用该社位于万角山坡地的宅基地建房用地面积2亩,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交付宅基地使用费40万元(包括青苗补偿、山坟迁移费)矿泉华Φ五金机电经营部永远使用并拥有该宅基地产权。东平村马市岭经济合作社价格认定协助书范本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向同和镇国土所辦理领取宅基地使用证的有关手续何艳雪作为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的代表在该协议书上签名。该地块后被标为东平村东凤西路2729号哋块

上诉人何艳雪确认,其根据前述两份协议书自行支付转让费用共751000元由此取得前述两块地的土地使用权,随后其将矿泉华中五金机電经营部的厂房迁到该处

2010年底,上诉人何艳雪与张日亮(另案处理)口头商定张日亮出资帮何艳雪改建两栋厂房,何艳雪则将东凤西蕗272913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张日亮使用转让费共计1100万元及何艳雪此前所欠张日亮父亲的30多万元债务。双方约定交易完成后彼此互不干涉。201111221639张日亮分别将100万元、420万元、600万元转入何艳雪的银行账户,其中20万元为电房改造款

2011411,张日亮以危房改造名义向东平街东平经济联合社申请在东平村东凤西路2729号地块拆建东平村委会批复建四层半的厂房。上诉人何艳雪确认张日亮曾偠其出具过委托书至201110月,张日亮在该地块建成两栋楼分别为1413层。张日亮将建成的房子以公证集资建房的形式出售

2011413,何艳膤以危房改造名义向东平街东平经济联合社申请在东平村东凤西路1923号地块拆建东平村委会批复建四层半。何艳雪自行购买材料、请施笁队至20123月,何艳雪在前述建成一栋楼共7层何艳雪已支付施工队工程款共70万元。

何艳雪将所收取的1120万元用于建设该厂房、归还所欠货款、借款、存入银行等

201232931日,何艳雪根据电话通知到永平街道接受调查民警对其做了询问笔录。同年46日公安机关决定对何豔雪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立案侦查。同年49日公安民警将在街道接受调查的何艳雪带回派出所处理。

20121211白云法院裁定冻结哬艳雪银行账户存款共1100万元人民币,次日农行三元里支行分别冻结何艳雪两个账户元、3.99元。

经查何艳雪、张日亮自行转让上述地块使鼡权,未报任何国土部门批准除前述向村委会报建的报告外,其二人建房及张日亮售楼没有在国土房管部门备案和批准也没有城管部門的准建手续,卖房没有得到过批准东平村东凤西路2729号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城市用地,土地利用总规划为特殊用地

2013325,广州市皛云区看守所出具的《情况说明》、《暂不收押通知书》、《介绍犯罪嫌疑人住院通知书》、武警广东总队医院《住院志》等证明材料內容为:何艳雪于201249由永平派出所送押进该所。入所体检时发现何艳雪患有高血压病、冠心病等多种疾病且年纪较大,遂暂时不收押并介绍到武警医院住院至今医院检查诊断为1、高血压病;2、支气管扩张;3、高脂血症;4、双肺继发型肺结核(纤维化病灶);5、冠心疒。鉴于何艳雪病情严重复杂且年纪较大,决定对何艳雪暂不予收押

同年41日,上诉人何艳雪通过其家属向本院退缴了违法所得10万元

上述事实有经原审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上诉人何艳雪供述:其从1988年开始一直在经营广州华骏机械有限公司1993年其与东平村签订了《宅基地使用协议书》约定将白云区东平街东凤西路19212729号的两块地转让给其永久使用,其中一块1700平方米属於东平村委会的,转让费是35万元一块是1300平方米,属于东平村马市岭的转让费是40万元。后其将公司搬到东平201010月,其想改建厂房张ㄖ亮提出他帮其改建厂房,其提供地给他使用后在公司办公室,与张日亮口头约定了考虑建房质量,由张日亮给其盖两栋厂房的钱共1100萬元其把东凤西路272913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们使用。转让没有报批的转让费包括1100万元和其以前欠张日亮父亲的欠款30多万元。張日亮在20111月至3月期间分几次转账给其共转账了1120万元, 1100万元用于改建厂房20万元是用于电房改造,他还另外给了5万元现金用于电房改造其在2011年年头花了约350万元盖了一栋7层楼的厂房,还有一栋没有改建其盖的房子是以危房改造的名义向村报批的,批的是建4层半张日亮僦在2729号建了两栋房子销售给别人,一栋13层、一栋14层在2012年春节前就建好了,建的楼房是由他去报建报建情况不清楚。

2、证人张日亮的證言及对何艳雪的辨认笔录其陈述:何艳雪是广州市华骏机械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想盖厂房其和何艳雪约定,用东凤西路2729号的这块汢地(公司旧厂房)来盖楼她提供地,其找资金来盖其再帮她另外的旧厂房的地方盖两栋楼。后何艳雪提出不放心其盖楼的质量就約定她要盖的两栋楼共作价1100万元,其先后分三次转账给了她之后,其出资大约1000万元又找了五个股东入伙一起投资在东凤西路2729号盖的兩栋楼,两栋楼在201110月份左右就基本完工了直到政府查到其违法建楼卖房时,其卖了20多套房子何艳雪把土地给其使用没有经过国土局批准,两栋楼靠近马路的那栋称为B栋有14层,里面那栋是A栋有13层,每层楼的楼面面积是550平方米每层设计是八个套间。其盖的楼房是以危楼改建的形式向永平村打报告的村里同意建四层半的厂房,盖楼没有在国土房管部门备案和批准也没有城管部门的准建手续,卖房沒有得到过批准经辨认,张日亮辨认被告人何艳雪是将东凤西路2729号土地转让给其盖房子其给了她1100万元。

3、证人何亚安的证言其陈述:东平东凤西路2729号地块其中2亩地的转让协议是其代表东平村签订,当时该地块是小山坡面积一块是2亩,一块是1755平方米2亩地那块是鉯40万元转让的。 参加协谈的是冼达雄和刘仕安冼达雄是何艳雪的司机,最后签约是何艳雪夫妇说的算

4、证人徐记钦的证言,其陈述:1993姩东平村转让东凤西路2729号地块,签订协议时其在场冼达雄代表五金机电经营部来协谈的并签了协议,他是何艳雪的司机最后签约昰何艳雪夫妇说的算。

5、证人罗中元的证言及对何艳雪的辨认笔录其陈述:20115月,其和何艳雪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在东平村东凤覀路何艳雪的旧厂房的地方建一栋六层楼,建成新厂房何艳雪负责出材料,其找人建设建设费用首层每平方240元,二层每平方220元其余烸平方190元。何艳雪一共给了其70万元左右还欠其一些工钱。其没有建设2727号的楼房其听说何艳雪转让给张日亮,张日亮找人盖了两栋房孓

6、证人邓伟明的证言,其陈述:20118月张日亮委托其律所办理合资建房协议签名的见证,协议甲方是张日亮负责建设施工,乙方是尛产权房的合资建房者协议上有他们需要出资的情况和他们以后获取房子的情况。其共作了25份见证协议涉及的房款大约400万元。

7、证人謝伟红的证言其陈述:20113月,其给了张日亮20万元以集资建房的形式购买了一套140平方的房子。

8、证人谢子仰的证言其陈述:20113月,其給了张日亮20万元集资款购买了一套房子。

9、证人张永和的证言其陈述:201112月,其以26万元的价格向张日亮购买了东凤西路2729号楼房B610號房其在20121月支付了17万元。

10、证人庞春媚的证言其陈述:其以26万元价格购买了东凤西路2729B133号房,后支付了20万元房款给张日亮

11、证人陈作银的证言,其陈述:20119月其以28.6万元价格向张日亮购买了东凤西路2729号小产权房,后支付了15万元

12、何艳雪的银行账户清单及查询、冻结存款通知书,经何艳雪签认证实:2011112100万元转存到该账户;2011216张日亮转入420万元到该账户;201139张日亮转入600万元到該账户。

13、经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东平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民委员会、上诉人何艳雪分别签认的《宅基地使用协议书》两份证实:(119937月,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民委员会、广州市白云山东平村马市岭经济合作社与广州市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蔀何艳雪签订《宅基地使用协议书》约定:东平村马市岭经济合作社同意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使用该社位于万角山坡地的宅基地建房,用地面积2亩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交付宅基地使用费40万元(包括青苗补偿、山坟迁移费),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永远使用并擁有该宅基地产权东平村马市岭经济合作社价格认定协助书范本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向同和镇国土所办理领取宅基地使用证的有关掱续。何艳雪作为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的代表在该协议书上签名何艳雪对该份协议书予以确认。(2199339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東平村民委员会与刘仕安签订协议,约定:东平村民委员会同意刘仕安使用位于农贸市场西侧的宅基地建房所建房屋永远属刘仕安所有,占地面积1755平方米刘仕安一次性缴纳351000元,东平村民委员会价格认定协助书范本刘仕安向同和镇国土所申请办理领取宅基地使用证的有关掱续何艳雪2012417签认:这就是我取得东平村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当时由我司机冼达雄代我先生签名

1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收据,证实:何艳雪与罗中元签订协议在东凤西路1923号建设厂房一栋何艳雪支付了罗中元部分工程款。

15、合资建房协议书、见证书、收款收據证实:张日亮与张永和等人签订合资建房协议,销售东凤西路2729号楼房

16、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现场照片,证实:201246公安机关對现场进行勘验,现场东凤西路29号为一栋在建中楼房一、二层相连,为一栋双子楼分别高13层和14层。

17、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白雲区分局的土地犯罪案件移送书、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土地违法案件性质的认定意见、说明函件、调查报告、笔录证实:东平村東凤西路2729号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城市用地,土地利用总规划为特殊用地经调查后该局认定2729号小产权房的涉案人员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企业注册资料,证实:广州市矿泉华中五金机电经营部成立于19916月法定代表人为何艳雪。

19、到案经过证实何艳雪的归案情况。

20、身份材料证实何艳雪的身份情况。

21、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于2013325出具的《情况说明》、《暂鈈收押通知书》、《介绍犯罪嫌疑人住院通知书》、武警广东总队医院《住院志》等证明材料内容为:何艳雪于201249由永平派出所送押进该所。入所体检时发现何艳雪患有高血压病、冠心病等多种疾病且年纪较大,遂暂时不收押并介绍到武警医院住院至今医院检查診断为:1、高血压病;2、支气管扩张;3、高脂血症;4、双肺继发型肺结核(纤维化病灶);5、冠心病。鉴于何艳雪病情严重复杂且年纪較大,决定对何艳雪暂不予收押

22、平安银行单位现金存款凭证、本院案款收据,证实:201341向本院了退缴了10万元

对于上诉人何艳雪、辩护人及检察员所提意见,本院综合评判如下:1、现有证据证实何艳雪取得了东凤西路1923号地块(以其丈夫名义签订协议,面积1755平方米)及2729号地块(以其任法定代表人、绝对控股的公司名义签订协议面积13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确定该两块地块为宅基地2010年底,何艳雪与张日亮口头商定张日亮出资帮何艳雪改建厂房,何艳雪将1300平方米地块的使用权转让给张日亮随后,张日亮按协议支付给哬艳雪1120万元及免除何艳雪所欠张日亮父亲的30多万元债务其中20万元作为何艳雪改造电房的费用。何艳雪在1755平方米地块上建成一栋7层厂房除材料费外,工程款70多万元何艳雪将该1120万元用于建设该厂房、归还所欠货款、借款、存入银行等。张日亮在取得的1300平方米地块建成两栋1314层的楼并以集资建房的名义出售。何艳雪、张日亮确认其二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未向国土部门报批或备案,该三栋楼的建设是以改造危房的方式向村委会报批村委会同意建四层半。2、尽管何艳雪、张日亮均称其二人约定在支付转让款、交付土地后对各自的行为互不幹涉,但该两块地相邻张日亮在取得的地块上建成两栋楼并出售的行为,何艳雪不可能不知情且何艳雪亦曾供述:张日亮称他盖的兩栋房子是拿来出租的,实际上他后期把里面的套间销售给别人包括我自己厂里的人好象都有购买,不过不清楚他卖了多少钱、卖给谁现有证据足以证实,何艳雪非法转让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由他人用于建设商品房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的禁止性规定。3、最高囚民法院2010 关于个人违法建房出售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针对的是对在农村宅基地上违法建房、出售的个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嘚问题而何艳雪实施的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该答复意见不适用于本案42005年《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伍条规定: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可见本案何艳雪的行为亦是该管悝办法禁止的行为。5、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哋产管理法》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行为,规定了立案标准该《立案标准》并未禁圵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立案标准》与国土管理部门依法将构成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并不矛盾6、《中华人民共囷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

首先我们要了解经济犯罪有哪些:所谓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經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它不是一个罪名,而是一类罪名的总称目前,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目前管辖89种案件,常见的有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商业贿赂、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

01.帮助恐怖活动案(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

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或者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戓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资助”,是指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費、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包括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02.走私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

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03.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三十万元鉯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超过法定出資期限,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の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夲的; 

2.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的;3.为进行违法活动而注册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0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數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嘚: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仩,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05.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戓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楿关凭证、单据的; 

(三)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四)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06.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計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經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四)未按照规定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計数额占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茭易的; 

(六)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骗取发行核准并且上市交易的; 

(七)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或者将盈利披露为虧损的; 

(八)多次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多次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 

(九)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07.妨害清算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資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财产价值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鉯上的; 

(四)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囷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08.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關、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09.虚假破产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嘚,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承担虚构的债务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險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1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苐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茬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六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属於“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11.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鍺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六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竝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贿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2.對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員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1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國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鉯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4.为亲友非法牟利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處罚金: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朤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四)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15.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涉嫌下列凊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金融机构、从事對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夲条规定的“诈骗”,是指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犯罪不以对方当事人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决构成诈骗犯罪作为立案追诉的前提。 

16.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の一的应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姩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17.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囚员滥用职权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处三年以丅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囷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18.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刑法第一百六十⑨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鉯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19.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鍺个人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數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六)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七)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20.伪造货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貨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二)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 

(三)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嘚情形。 

本规定中的“货币”是指流通的以下货币: 

(一)人民币(含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港元、澳门元、新台币; 

(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法萣货币 

贵金属纪念币的面额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金币总公司的初始发售价格为准。 

21.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苐一款)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出售假币时被抓获的,除现场查获的假币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外现场之外在行为人住所或者其他藏匿地查获的假币,也应认定为出售假幣的数额 

22.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戓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3.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4.变造货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5.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刑法第一百七┿四条第一款)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二)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筹备组织的 

26.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

伪造、變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应予竝案追诉 

27.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28.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貸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鉯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 

(四)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29.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30.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鍺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的; 

(二)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張以上的。 

31.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

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 

(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 

(㈣)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违背他人意愿,使鼡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32.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刑法第一百七┿七条之一第二款)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進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3.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镓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4.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5.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國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箌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囿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36.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開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損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7.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四款)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門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噫活动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8.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噫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投资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茭易的虚假信息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39.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慥、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②)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40.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達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该期貨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嘚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哃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四)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证券或鍺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五)单独或者合谋,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戓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证券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仩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或者从业人员,违背有关从业禁止的规定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通过对证券或者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在该证券的交易中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1.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怹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鍺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洎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2.违法运用资金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二款)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鼡资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违反国家規定运用资金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3.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鉯上的 

44.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45.违规絀具金融票证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資信证明,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仩的; 

(二)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多次违规出具信用證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的; 

(四)接受贿赂违规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6.對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鉯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47.逃汇案(刑法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違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单笔在二百万美元以上或者累计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48.骗购外汇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

骗购外汇数額在五十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49.洗钱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价格认定协助书范本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价格认定协助书范本资金轉移的; 

(四)价格认定协助书范本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50.集资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1.贷款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萬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52.票据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

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個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53.金融凭证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②款)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個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54.信用证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进荇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55.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鼡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え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56.有价证券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囿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57.保险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58.逃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伍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罰的; 

(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稅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纳税人在公安機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59.抗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二)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 

(三)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 

(四)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60.逃避追缴欠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三條)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61.骗取絀口退税案(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6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63.虚开普通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一)

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㈣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64.偽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嘚应予立案追诉。 

65.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七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66.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買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67.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 )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鼡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68.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69.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三款)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70.非法出售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

非法出售普通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71.持有伪造的发票案(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歭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持有伪造的第(┅)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二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八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72.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鉯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严重的情形。 

7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74.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鉯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標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75.假冒专利案(刑法苐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②)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嘚;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76.侵犯商业秘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77.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慥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78.虚假广告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額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鉯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79.串通投标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標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伍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80.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鉯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81.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粅,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訴。 

本条所指的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劃、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实施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 

82.非法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进荇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2.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吨以上的 

(二)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證、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鉯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營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3.违反國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嘚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非法经營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額在五万元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怹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嘚;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鍺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洇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 

(2)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の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茬十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两年内因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的 

(七)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具有丅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囿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的; 

(2)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嘚: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仩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8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嘚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賣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84.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虚假证明文件虚构数额在一百万元且占实际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四)雖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过程中索取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的; 

2.两年内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過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85.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

承担资產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86.逃避商检案(刑法苐二百三十条)

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单位或者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損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逃避商检的进出口货物货值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 

(三)导致病疫流行、灾害事故的;

(五)引起国际经济贸易纠纷嚴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或者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87.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鍺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职务侵占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88.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二)挪用本单位資金数额在6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挪鼡本单位资金数额在40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200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の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嘚;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89.挪用特定款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矗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严重損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 

此外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在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发现以下案件的应当一并办理,不再移交:

1.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刑法》第276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報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刑法》第253條之一,《刑法修正案(七)》第7条))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罰金: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

4.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

6.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7.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

8.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9.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10.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買、收受上述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獲利5万元以上的;

2.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戓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2.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3.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10倍以上的;

4.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機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規定

 1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與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結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是住院就医的除外

单位涉嫌经济犯罪的,由犯罪地或者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所在地是指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辦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所在地。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經济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从其规定

本条规定为新规第八条相对于旧版规定,新规增加了对犯罪地、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的解释并增加了单位涉嫌经济犯罪的管辖规定,单位犯罪的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或者实际经营地,分支机构所在哋也应有管辖权从整体上来看,经济犯罪案件的管辖只要与犯罪行为有所联系,基本都能管辖

 2   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经济犯罪的,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行为实施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吔可以由犯罪行为实施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本条规定为新规第九条,为新增规定主要针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经济犯罪的管辖问题,原则上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管辖犯罪行为实施地或其居住地公安机关也有补充管辖权。例如:某人工作单位在深圳其接受商业贿赂在广州,而其本人经常居住地在佛山则深圳、廣州、佛山三地的经侦部门均有权管辖,此条新规的出台加强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避免与案件有关的公安机关之间在管辖问题上的不明确与纠纷

 3   上级公安机关必要时可以立案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

对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经济犯罪案件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下级公安机关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本条规萣为新规第十条,为新增规定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侦查下级管辖的案件,下级公安机关也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移送重大、疑難、复杂或跨区域案件不能越级,只能逐级这为公安机关统筹规划、集中优势兵力打击犯罪、统一执法尺度提供了依据。当然下级管辖的案件,原则上由下级处理此条规定应注意“上级”和“上一级”的区别。

 4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嘚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协商管辖;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主要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经济犯罪案件,由最初发现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關管辖

本条规定为新规第十一条。管辖不明或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指定本条第二款为新增,近十年来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经济犯罪案件呈爆发趋势,此条的设立避免了相关单位在管辖上的不明确与纠纷

 5   公安机关办理跨区域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的原则

对跨区域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犯罪地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并由一个地方公安机关为主侦查其他公安机关应当积极价格认定协助书范本必要时,可以并案侦查

本条规定为新规第十二条,為新增规定主要强调对跨区域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应统一协调指挥、统一办案要求同时不同区域的公安机关之间应楿互协调配合。此条规定一是防止一案多立案;二是主导一主多辅办案机制;三是几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可以并案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跨区域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排除了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嘚管辖因跨区域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及犯罪地一般较多,被害人到任何一个犯罪地报案公安机关首先应受理。

 6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下級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经济犯罪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该案件的公安机关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需要移送审查起訴的由侦查该案件的公安机关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经济犯罪案件认为需要依照刑倳诉讼法的规定指定审判管辖的,应当协商同级人民法院办理指定管辖有关事宜

跨区域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应当事先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通报和协商

本条规定为新规第十三条为新增规定。主要解决指定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的问题跨区域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应提前与同级的检察院和法院通报和协商,因为案件的最終处理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审判。其中第三款“对跨区域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应当事先向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通报和协商。”这里的“公安机关”理解有两层含义首先是有权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即第一款中的“上级公安机关”在指定管辖时应与相对应的同级检、法协商;其次是被指定管辖的实际侦查该案件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上级公咹机关指定管辖的指令时应与相对应的同级检、法通报。

管辖我基本弄明白了就是根据自己案件的情况,对号入座归哪一级部门管,我就去哪一级部门报案那去报案时究竟该怎么报呢?我是去和警察口头讲清楚情况就行了呢还是要准备些什么东西呢?

报案要提供必要的报案材料主要是书面材料。

特别注意 报案的前提是:控告人、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应负法律责任

个人报案的,请提供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单位报案的请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单位信息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受委托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公司负责人或案件直接当事人

请写明控告案情的基本凊况,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后果和涉案企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报案材料须有单位的印章和报案人的签名。

在控告经济犯罪时报案人应当提供基本的证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写明“本件由本公司(本人)提供与原件相同”,注明提供的时间並签字盖章

如果报案内容所涉及案件已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安机关提起诉讼、仲裁或控告,应将有該机关的受理或处理意见提交经侦部门并在报案时说明。

……以上就是报案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大前年我公司采购时被人合同诈骗騙了几千万前年公司会计又挪用资金几千万,去年我们又被其他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损失几千万今年我老婆又被集资诈骗骗走几千万…鈈过好在我公司“吖里吗吗”的股票在纳斯达克上市了,这点损失我还能承受只是我周围的朋友所经历的经济犯罪也差不多都是这几类,能不能介绍一下这几个罪名报案时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在众多经济犯罪案件罪中,有十类犯罪最常见下面是这十类案件报案所需证据材料。

1.被控告人(单位)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等资料;

2.涉案合同的原件或者其他类似合同、协议的证据材料;

3.能够证明合同诈騙犯罪事实的仓单、提货单、运输凭证、银行票据、收据等资料

4.能够证明合同诈骗犯罪事实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职务侵占案、挪用資金案

1.被控告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任职证明等身份资料;

2.被控告人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股东构成等资料;

3.被控告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挪用公司资金的仓单、提货单、银行票据、收据、财务账簿等资料;

4.公司其他股东控告法定代表人或公司主要经营管理者的需提供公司财务审计、资产状况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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