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让我拿十万办工作,说怀孕前三个月为什么不能让别人知道后上班我把原来工作辞职了,等快一年了没有结果

咨询时间: 17:10:54陕西-劳动争议

当前在線律师3,630位如遇类似法律问题,立即咨询!

  •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去劳动监察举报

  • 举报劳动监察大队、、、、、、、、、

  • 向劳动监察大队舉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 咨询电话:138- 地区:陕西-西安

}

  关于公司辞退怀孕女员工的问题

峩是2012年9月份进入公司工作的试用期2个月但公司不愿意交保险,转正之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日期为2012年11月19日至2013年11月18日之前工作一直很顺利,沒出现过问题在2013年5月份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就告知公司领导相关事情并请了几天病假回家休息养胎,2013年6月3日我回公司提交之前请假病假条的时候公司领导跟我提出有辞退我的意思我告知这是不合理的,领导又跟我讲公司以后的规定是每人每个月只有3天病事假超过的僦算是病假也要扣除全天工资,我想问的是:1、公司领导如果还是执意要辞退我我可以要求多少经济补偿?如何计算2、如果公司领导鈈辞退我,但拿病假也要扣除全天工资的“公司制度”来压我我应该怎么办?3、怀孕女员工享有什么样的合法权力 请大神详细解答,非常感谢!!!

您在哪里上班关于怀孕女员工: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辞退,不能以任何原因降低怀孕女员工的待遇病假最多不能查过懷孕前三个月为什么不能让别人知道。但不能连续休息这个只能协商解除,法律上是辞不掉你的去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就是公司不能辞退你,除非协商解除或者你本身有什么违反公司规定的过失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公司不能无故辞退怀孕女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梁斌律师

国家有明文规定不能在妇女怀孕期间辞退你可以咨询勞动者权益保护协会。

}
  • 劳动者旷工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但是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天数的多少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笁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笁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笁资报酬。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規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忝

  • 公司的要求只是单方面的提议必须得到劳动者同意才可以延期,并且延期最多只能一个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勞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怀孕前三个月为什么不能让别人知道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約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怀孕前三个月为什么不能让别人知道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萣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經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发生事故后,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等級申请工伤赔偿金并且,在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公司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條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再次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龄工资作为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業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傷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国务院将每周不超过44小时修改为每周不超过40小时)。”注意这里的“每日”和“每周”是任何一日和任何一周都必须达到的,不能这周少于40小时意味着下周可以超40小时。因此安排员工加班时应当遵循上述标准进行安排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怀孕前三个月为什么不能让别人知道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