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招行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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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工周转房选房資格公示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法》(法大发〔201420号)经个人申请及人事处、资产处信息核实,下列人员符合周转房選房资格现予以公示:

1.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邱然

2.资产管理处:徐媛媛

7.马克思主义学院:刘昱辉、齐轲

以上人员可选周转房的┅个单间,选房成功后可办理入住初始房租标准均为10//平米,房租将按照《中国政法大学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法》适时调整

  1. 以上人員因已婚已育且为中级职称,符合一居室周转房申请资格入住后续管理及租金标准遵照《中国政法大学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法》执行。

    公示期:2019114日—116

    公示说明:公示中各位教职工发现公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向房产科反映联系电话:,联系人: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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