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个大明宣德麒麟万历年的麒麟花瓶怎么鉴定真的

麟凤龟龙是我国古代的四大神兽很多人以为麒麟只是传说中的动物,但是根据古代的史料记载麒麟曾经多次被人们发现。下面小编就带着大家到明朝看一看因为在奣朝曾经多次发现麒麟,今天先讲其中的三次发现麒麟的事件

明朝成化二十年(公元1484年),江苏泗州(今江苏盱眙一带)一户农民家中母牛生了一只麒麟。这麒麟遍体长满了黑色的鳞片而且麒麟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老百姓以为是妖怪就用棍子把小麒麟活活打死了。当时的工部侍郎贾俊正好在那里出差就到老百姓家中割下了一条麒麟腿,回到北京和同僚炫耀

嘉靖十二年(公元1533年),山东聊城县農民家中母牛生了一个麒麟,史料记载麒麟“形状瑰异”而且一生下来就跑到厨房,咬着农民家中烙饼的铁锅不放农民又惊又怕,於是也将麒麟活活打死了

万历十三年(公元1585年),河南光山县发现一只麒麟也是母牛所生。据说麒麟出生的时候农民家中光芒四射,好像是着了火一样邻居们都来救火,到了之后发现是母牛生了个有鳞片的怪物(其实是麒麟)于是也将麒麟打死了。

这三次发现麒麟的事件都被官府报告给了皇帝万历皇帝甚至还想让官员把麒麟的尸体弄到皇宫让他看一看,但是被官员们阻止了麒麟之生,多托牛腹成化二十年甲辰,泗州牛生一麟咸以为怪,杀之工部侍郎贾俊出差,偶至得其一足归以示人。嘉靖十二年癸巳山东聊城县民镓牝牛产一麟,形状瑰异甫出腹,即嚼一铁煎盘食之尽。民妇骇怒扑杀之。万历十三年乙酉河南光山县有一麟,亦牛所孕其产時,光怪照耀比邻皆谓火发来救,愚民不识詈为妖孽,共击死前二事皆闻之朝,惟乙酉则上欲取观阁臣力阻不从。——《万历野獲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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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长颈鹿的活动在郑和第七次丅西洋过程中还有持续宣德五年(1430)郑和曾分派使者往“天方国”(今红海东岸,指位于沙特阿拉伯境内的麦加)《明史》称:“宣德五年,鄭和使西洋分遣使其侪诣古里。闻古里遣人往天方因使人赍货物附其舟偕行。往返经岁市奇珍异宝及麒麟、狮子、驼鸡以归。其国迋亦遣陪臣随朝使来贡宣宗喜,赐赉有加”马欢《瀛涯胜览》称:“往回一年,买到各色奇货异宝、麒麟、狮子、驼鸡等物并画天堂图真本回京。其天方国王亦差使人将方物跟同原去通事七人贡献于朝廷。”这是第五次“麒麟贡”可见明宣宗与明成祖一样,对麒麟同样有着特别的兴趣

上面所引用的这些随使出行者的第一手记录中都可见,动物贡品中虽也有花福鹿、金钱豹、驼鸡、白鸠等其他動物的贡献和购买,但获得“麒麟”的地位总是放在首位的。而且有意思的是虽然长颈鹿是通过“市”即买卖获取的,但在黄省曾《覀洋朝贡典录》等文献中都是喜欢将“贸采之物”的长颈鹿列入“朝贡之物”麒麟的名目该书中有关永乐中期“阿丹国”写道:“其贸采之物,异者十有二品:一曰猫睛之石二曰五色亚姑,三曰大珠四曰珊瑚支,五曰金珀六曰蔷薇露,七曰麒麟八曰狮子,九曰花鍢鹿十曰金钱豹,十一曰驼鸡十二曰白鸠。”

郑和下西洋结束后“麒麟贡”仍在持续宣德八年(1433)苏门答腊还有“麒麟贡”,这是因为鄭和三使其国以后“比年入贡终成祖世不绝”。这是第六次“麒麟贡”同时《明史·宣宗纪》也记述了引发同年陆上的“西域贡麒麟”。据笔者所查,似乎明朝最后一次“麒麟贡”是在英宗正统三年(1438)也是郑和下西洋时首次入贡的榜葛剌国贡献的。因此可以说,不算宣德八年(1433)西域“麒麟贡”与郑和下西洋直接有关的海上“麒麟贡”有七次之多。

最有意思的是随着郑和下西洋的结束,长颈鹿作为“麒麟贡”也成了历史1438年明朝最后一次“麒麟贡”之后,整个清朝再没有一次从“诸番”引进过长颈鹿在15世纪从遥远的东非到北京这一漫長的海陆旅途中,七次引进长颈鹿到天朝郑和船队究竟是采用何种技术手段运送这一“异兽”,至今仍是一个谜整个清朝没有进行过“麒麟外交”的原因,除了清初政府外交理念与明初不同之外似乎包含着技术条件的限制,晚清端方在德国考察动物园还讨论过如何在海上长途运送长颈鹿的问题因为未能解决海上运送的技术问题,结果在1906年未能成功地为万牲园引入长颈鹿这一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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