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1日,煤矿企业破产给职工按规定给予结算.1.根据《企业破产法》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从2008年到2016年按9年算支付9个朤工资合理吗?(2004年进的煤矿到2008年因结算过一次更不给算啦)我1988年参加的工作(供销社),1988年到2016年应该是28年工龄这段工龄煤矿此次結算时不给算,理由是只有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工龄才算请问是不是这样? 2.煤矿企业职工(井下工作9年以上)可享受提前五年退休的待遇(即55岁)此次结算煤矿企业称从2008年(转正交五险一金)起开始算,到现在2016年你不够9年的井下作业生产你要到60岁才能办理退休。但昰我是从2004年进的煤矿(井下工种)2004年到现在2016年已够十二年井下作业生产(足够9年井下工作年限,可享受提前5年退休的法律规定)可企業称,你2004年进的煤矿不错但2004年到2008年这四年是你是农协工,农协工下井工龄不算你得到60岁退休,我想请问一下我是55岁退休还是60岁退休?(我的养老保险是从1992年10月国家刚实施时就缴纳的,从末间断)(我1968年出生如果到60岁退休,我还要缴11年的养老保险如果55岁退休只需茭6年。有点复杂请教高手好心人的回答,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