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一日退休五月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险扣不扣了

时间: | 来源:海西晨报

导读摘要: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地税局了解到,2018年度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险将于明年1月4日开始扣费了采用一卡通扣费的城乡居民,务必在规定的扣费期内存足款项地税部门将直接进行扣费;采用居(村)委会代收代缴的,居(村)委会应于规定的扣费期内向地税部门(或通过地税網站)办理申报缴费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地税局了解到2018年度将于明年1月4日开始扣费了。采用一卡通扣费的城乡居民务必在规定的扣费期内存足款项,地税部门将直接进行扣费;采用居(村)委会代收代缴的居(村)委会应于规定的扣费期内向地税部门(或通过地税网站)办理申报缴費。

  缴费时间为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3月25日2018年1月退休的城乡居民也需缴费。同时未在年度扣费期内缴费的参保居民,可在2018年12月前持本人身份證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或通过厦门地税网站、微信的银联在线缴费方式补缴2018年度城乡费

  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险的参保范围涵蓋具有厦门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生)未参加其他或未享受社会的人员,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险的全覆盖2018年城乡居民对象为截臸2017年12月31日未满60周岁的已参保城乡居民。

  据了解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险费由参保人员按年度缴纳,每年按规定缴纳一次采用“不变不报”的参保缴费模式,即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未办理停保或变更的新年度按原参保身份和缴费档次(年缴费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え、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续保缴费。需变更参保信息(包括缴费档次)的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向居(村)委会办理变更。

  此外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险政策性补缴业务除地税柜台继续受理外新增居(村)委会受理渠道。居(村)委会经办人员可登录厦门地税官网辦税服务厅通过“业务”—“”—“城乡养老账目处理”的“政策性补缴建账”和“政策性补缴网上建账查询”,为居(村)委会参保人员進行城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险政策性补缴建账建账完成后,补缴人员即可通过厦门地税官网自行银联在线缴费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养老保险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