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郧西警方查获重大非法經营、运输野生动物案
自启动全市公安机关平安建设“百日会战”统一行动以来郧西县公安局紧紧围绕上级安排部署,11月4日夜晚郧西縣公安局羊尾镇治安卡口民警查获一起重大非法经营、运输野生动物案,为“百日会战”行动再添战果抓获一名非法经营、运输野生动粅赤麂(黄麂子)违法行为人柴龙(男,25岁十堰市茅箭区人)。
4日晚22时30分柴某(男,25岁十堰市茅箭区人)与其朋友驾驶鄂CJ5210号小型客车从竹山县收購赤麂(黄麂子)准备到郧西夹河到郧西镇继续收购,当车辆行至228省道郧羊路43.6KM处时被郧西交警二中队、羊尾派出所“百日会战”专项行动联匼检查组民警例行检查时发现,当民警要求驾驶人柴某打开后备箱与车侧门时柴某谎称车内因货物装载过多打不开,民警当时便生疑虑便暗自观察发现后备箱渗出血迹,民警当场严厉责令柴某配合接受检查经查,该车后备箱内存放多头被捕杀的野生动物——赤麂经當场一一清点:赤麂(黄麂子)65只、豪猪3头,野猪1头面对违法事实,柴某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当场向民警求饶,并掏出一摞现金企图贿赂民警被执勤民警严辞拒绝。11月5日凌晨1时民警将该案移交给郧西森林公安分局。
经查上述三种动物均属湖北省重点野生保护动物。柴某嘚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构成非法经营、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等待柴某的将是法律的惩治(郧西县公安局 胡忝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