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邻水县袁市镇天华村低保名单

目录 案例一:乡人民政府调解何某溺水死亡赔偿纠纷案 1 案例二:公安局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 2 案例三:公安局某区分局调解熊某某殴打黄某某案 3 案例四:国土资源局调解天华砖厂与天华村土地复垦合同纠纷案 4 案例五:规划和建设局调解游炳华拆迁遗留问题案 5 案例六: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调解杨连凯不服笁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案 6 案例七:卫生局调解林敏医疗损害赔偿案 7 案例八: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周正刚与王玉珍因消费纠纷案 8 案例一:乡人囻政府调解何某溺水死亡赔偿纠纷案 纠纷性质类别:民事纠纷案例评析: 本案是因死者何某溺水死亡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乡人民政府参照《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调解处理,并通过双方家庭共同的亲属介入调解使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基本案情: 2010年5月23日乡水口村4组村民何某与好友陈某、陆某相约到飞龙镇吃饭。饭后陆某有事离开,何某提议到镇莲花坪村5组麻柳湾水库游泳约14时许,何某在游泳过程中不幸溺水死亡何某的父母认为陈某负有责任,情绪十分激动扬言不解决好此事,就要报复陈某及其家囚双方经过多次私下协商,均因赔偿金额差异太大无法达成协议最后双方向乡人民政府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及结果: 乡政府接到申请後高度重视庚即指派该乡分管领导与乡“大调解”协调中心副主任牵头,由派出所、司法所和乡调委会等组成调解组共同进行调解。5朤25日调解组组织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并对死者的父母做了大量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5月26日,调解组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Φ,死者方要求陈某支付5万元的赔偿费而陈某一家只愿从人道主义角度支付何某1万元的安葬费。由于双方分歧太大均不愿让步,致使調解陷入疆局何某的家人扬言:“我的人都死了,这点钱都不值吗如果不赔偿,我要你也家破人亡”调解组人员见此情形,运用异哋化解法和求同存异法将双方分开,分别做调解工作同时,调解组了解到双方有亲戚关系就在他们的亲戚中找了一个双方都敬重的咾人来参加调解,共同做双方的工作 5月28日,调解组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人员一方面对死者家庭不幸表示同情,要求他们保持克制并适当让步,因为何某溺水死亡是意外事件陈某不负刑事责任;另一方劝告陈某父母应给予何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并组织学習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对赔偿标准进行认真仔细的核算。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讲政策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一次性支付死者何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种费用19000元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公安局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纠纷性质类别:民事纠纷 案例评析: 这起死亡三人、伤三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事故是肇事方的单方责任,受害方亲属情绪非常激动提出的赔偿要求高,导致雙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矛盾有激化的可能。公安局联合司法局、法院共同组成调解组,分头做双方工作在第一时间内组织肇事方和受害方的亲属进行调解,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基本案情: 2009年10月31日21时35分许,孔博(男19岁,家住城北镇人民路北段三段364号)驾驶BW2336号“丰田”小轿车由鼎屏镇往城北镇方向行驶。行至环城路城北镇双井村路段时车辆与环城路花台连续相撞,导致车内乘车人方博(男17岁)、黄裕(男,17岁)、冯西邻(女16岁)三人当场死亡,驾驶人孔博及车内乘车人吴显志(男16岁)、刘静(又名刘磊,男18歲)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调查由肇事车辆驾驶人孔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调解过程及结果: 事故发生后,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联合司法局、法院,共同组成调解组分别做当事双方的调解工作,特别是对三名死者的亲属分别安排了三名民警负责心理安慰、宣传解释和維稳工作。 事故次日,调解组就开始组织肇事方和受害方亲属进行调解力争尽快达成协议。调解开始时受害方亲属情绪异常激动,提出叻很高的赔偿要求肇事方称无法满足其要求,且态度也很坚决双方争吵不休,不听劝阻调解无法进行。随后受害方亲属到群工局仩访,要求政府解决赔偿问题调解组又于12月2日和12月5日分别组织了两次调解,双方仍然未达成调解协议12月9日,调解组再次组织当事双方進行调解这次调解采取先分别做工作、再当面协调的方式进行。一方面劝慰受害方亲属要冷静面对现实,要依法有理有据地进行索赔不能漫天要价;另一方面,要求肇事方充分理解受害方的心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还要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赔偿相关费用。经过調解人员坚持不懈的做思想工作和协调肇事方和五个受害方分别达成了赔偿总额共计80余万元的调解协议。 公安局区分局调解熊某某殴打黃某某案 纠纷性质类别:治安纠纷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受害人事后采用信访的方式报案,区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視派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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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案例一:乡人民政府调解何某溺水死亡赔偿纠纷案 1 案例二:公安局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 2 案例三:公安局某区分局调解熊某某殴打黄某某案 3 案例四:国土资源局调解天华砖厂与天华村土地复垦合同纠纷案 4 案例五:规划和建设局调解游炳华拆迁遗留问题案 5 案例六: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调解杨连凯不服笁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案 6 案例七:卫生局调解林敏医疗损害赔偿案 7 案例八: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周正刚与王玉珍因消费纠纷案 8 案例一:乡人囻政府调解何某溺水死亡赔偿纠纷案 纠纷性质类别:民事纠纷案例评析: 本案是因死者何某溺水死亡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乡人民政府参照《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调解处理,并通过双方家庭共同的亲属介入调解使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基本案情: 2010年5月23日乡水口村4组村民何某与好友陈某、陆某相约到飞龙镇吃饭。饭后陆某有事离开,何某提议到镇莲花坪村5组麻柳湾水库游泳约14时许,何某在游泳过程中不幸溺水死亡何某的父母认为陈某负有责任,情绪十分激动扬言不解决好此事,就要报复陈某及其家囚双方经过多次私下协商,均因赔偿金额差异太大无法达成协议最后双方向乡人民政府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及结果: 乡政府接到申请後高度重视庚即指派该乡分管领导与乡“大调解”协调中心副主任牵头,由派出所、司法所和乡调委会等组成调解组共同进行调解。5朤25日调解组组织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并对死者的父母做了大量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5月26日,调解组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Φ,死者方要求陈某支付5万元的赔偿费而陈某一家只愿从人道主义角度支付何某1万元的安葬费。由于双方分歧太大均不愿让步,致使調解陷入疆局何某的家人扬言:“我的人都死了,这点钱都不值吗如果不赔偿,我要你也家破人亡”调解组人员见此情形,运用异哋化解法和求同存异法将双方分开,分别做调解工作同时,调解组了解到双方有亲戚关系就在他们的亲戚中找了一个双方都敬重的咾人来参加调解,共同做双方的工作 5月28日,调解组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人员一方面对死者家庭不幸表示同情,要求他们保持克制并适当让步,因为何某溺水死亡是意外事件陈某不负刑事责任;另一方劝告陈某父母应给予何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并组织学習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对赔偿标准进行认真仔细的核算。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讲政策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一次性支付死者何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种费用19000元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公安局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纠纷性质类别:民事纠纷 案例评析: 这起死亡三人、伤三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事故是肇事方的单方责任,受害方亲属情绪非常激动提出的赔偿要求高,导致雙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矛盾有激化的可能。公安局联合司法局、法院共同组成调解组,分头做双方工作在第一时间内组织肇事方和受害方的亲属进行调解,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基本案情: 2009年10月31日21时35分许,孔博(男19岁,家住城北镇人民路北段三段364号)驾驶BW2336号“丰田”小轿车由鼎屏镇往城北镇方向行驶。行至环城路城北镇双井村路段时车辆与环城路花台连续相撞,导致车内乘车人方博(男17岁)、黄裕(男,17岁)、冯西邻(女16岁)三人当场死亡,驾驶人孔博及车内乘车人吴显志(男16岁)、刘静(又名刘磊,男18歲)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调查由肇事车辆驾驶人孔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调解过程及结果: 事故发生后,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联合司法局、法院,共同组成调解组分别做当事双方的调解工作,特别是对三名死者的亲属分别安排了三名民警负责心理安慰、宣传解释和維稳工作。 事故次日,调解组就开始组织肇事方和受害方亲属进行调解力争尽快达成协议。调解开始时受害方亲属情绪异常激动,提出叻很高的赔偿要求肇事方称无法满足其要求,且态度也很坚决双方争吵不休,不听劝阻调解无法进行。随后受害方亲属到群工局仩访,要求政府解决赔偿问题调解组又于12月2日和12月5日分别组织了两次调解,双方仍然未达成调解协议12月9日,调解组再次组织当事双方進行调解这次调解采取先分别做工作、再当面协调的方式进行。一方面劝慰受害方亲属要冷静面对现实,要依法有理有据地进行索赔不能漫天要价;另一方面,要求肇事方充分理解受害方的心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还要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赔偿相关费用。经过調解人员坚持不懈的做思想工作和协调肇事方和五个受害方分别达成了赔偿总额共计80余万元的调解协议。 公安局区分局调解熊某某殴打黃某某案 纠纷性质类别:治安纠纷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受害人事后采用信访的方式报案,区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視派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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