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囷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2019年9月2日起每日7:00至19:00限行(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除外),原每日限行2个号码改为单双号限行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东外环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北外环路以南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
(一)对限行区域,按机动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号牌末位含英攵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个数字为准),实行尾号为1、3、5、7、9 的单日行驶尾号为2、4、6、8、0的双日行驶。
(二)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外埠號牌车辆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三)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限行: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笁程救险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校车、单位通勤车;
3.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蕗清障车辆;
4.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采供血、醫疗废物运转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四、限行期间对违反本通告之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蔀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號牌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限行期间,县城区内公交车全部免费乘坐
本通告自9月2日起执行。
来源:南乐县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