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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业局关于委托普洱市种孓管理站农业行政执法的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嘚有关规定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备案,并予以公告(2014年第3号)现将普洱市农业局实施的行政处罚权委托普洱市种子管理站农业荇政执法事项予以公告:
委托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赋予普洱市农业局实施的行政处罚權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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