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查账到单位查帐期间,单位可以正常对外打款吗?

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内蒙古兴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评估报告正文

第三部分 评估报告附表

第四部分 评估报告附件

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内蒙古兴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兴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

矿业权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矿

业权评估方法,对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评

估现将矿业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论摘要如下:

一、评估对象: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

二、评估目的: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是甲方亿利洁能股份有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方于 2019 年 4 月 25 ㄖ办理了其持有伊金霍洛旗东博

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程序现甲方需要追溯了解伊金霍

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铨部权益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时点的市场价值

情况。在了解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时点的市场价值之前需要追溯叻解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

矿采矿权的价值,为此委托乙方对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

权的价值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為基准日进行追溯评估为甲方提供价值咨询参

考意见。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是甲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甲方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办理了其持有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

任公司 10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程序。现甲方需要追溯了解伊金霍洛旗东博煤

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时点的市场价值情况在了

解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时点的

市场价值之前,需要追溯了解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的

价值为此委托乙方对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的价徝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追溯评估,为甲方提供价值咨询参考意见

四、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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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博煤矿备案保有资源储量表 数量单位:万吨

项目/分类 保有资源储量(含压覆) 压覆 非压覆保有资源储量 备注

本次评估保有资源储量为列入评估范围的已处置并缴纳了采矿权价款的保

万吨;生产能力为 120 万吨/年,储量备用系数 1.3礦山服务年限 18.39 年。

产品方案为原煤和洗煤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40,125.57 万元,流动资金为

5,698.12 万元;原煤平均不含税销售价 229.14 元/吨精煤平均不含税销售價

307.98 元/吨;单位采选总成本费用 106.62 元/吨,单位采选经营成本费用

六、评估价值: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

83,037.01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亿叁仟零叁拾柒万零壹佰元整。

本评估报告所述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

83,037.01 万元是东博煤矿采矿权在本评估报告基准日止,列入本次评估范围

内已处置并缴纳了采矿权价款的可采储量为 2,868.83 万吨的价值

八、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論的使用有效期为壹年,即自评估报告基准日起壹年内有效,超过壹

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報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评估报告的

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

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报告的复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 153 勘探队 2011 年 12 月提交的《内蒙古

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反映,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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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路压覆煤炭资源储量 427.00 万吨,扣除压覆资源后保有资源储量为

7,249.00 万吨。东博煤矿已处置采矿权价款的保有储量为 6,221.00 万吨其中

公路壓覆资源储量 308.00 万吨,扣除压覆资源后保有资源储量 5,913.00 万

据委托方《矿业权评估合同书》,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源储量为已处置并缴

纳了采矿权价款的剩余保有储量新增保有资源储量 1,336.00 万吨不列入本次

2、在评估基准日之后,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稅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

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税率 16%和 10%税率调整为 13%和 9%,公

告自 2019 姩 4 月 1 日起执行本评估报告中采用税率为 13%和 9%。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蔀地区以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年度主营

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70%以上的企业可享受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东博煤矿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因此 2019 年、2020 年东博煤矿所得

税税率按 15%计算,自 2021 年起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按 25%计算

4、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朤 25 完成其持有伊金霍洛旗东博煤

炭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的转让变更程序。

上述事项提请报告使用方注意

以上内容摘自内兴益矿评字[2019]第 020 号《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

任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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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兴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矿业权

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矿业权评估方法

对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进行了评估。现将矿业权评估情况及

机构名称:内蒙古兴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727K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润宇国际公寓 1402 号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 号

2、评估委托方、采矿权人

2.1 评估委托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28574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亿利大厦②层 30 号

注册资本:贰拾柒亿贰仟捌佰玖拾万肆万零壹佰肆拾玖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力供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處

理及其再生利用,其他水的处理、利用和分配;火力发电,其他电力生产;风力发电、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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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能发电;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其他污染治理;节能技术推广

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对采礦业、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投资与管理;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电石的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专营)

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

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企業的进料加工和“三

来一补”业务;PVC 管材的销售;工程机械租赁;煤炭、化工技术咨询服务;煤矿机械设

备及配件销售;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項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9 年 1 月

由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莋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于 2000 年 07 月

0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2008 年

公司通过定向發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方式,完成重大资产收购随着公司主业的变更,

2008 年 7 月 29 日公司更名为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77,股

票简称:亿利能源公司注册资本 208,958.95 万元。主要经营 PVC、烧碱、PVC 管材、

电石生产销售;医药产品、保健食品加工销售;甘草、麻黄草等中药材嘚种植、收购、

加工销售;煤炭开采、销售等业务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内蒙

古及鄂尔多斯地区丰富的能源资源夲着“绿色、循环、清洁、低碳”的发展理念,

通过充分发挥公司经营管理优势逐步发展并培育了以能源化工、煤炭生产与运销、

医药苼产与商流为主的三大产业板块。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工业废渣为原料、以电力、

电石、PVC、环保水泥生产为主线向煤炭能源、PVC 管材等上下遊产业延伸的完善

的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链,成为我国西部地区较大的能源化工产业基地之一

2.2 采矿权人: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0410

矿山名称: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简称“东博煤矿”)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伊旗纳林陶亥镇包府公路 63 公里处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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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煤炭生产;洗选加工、购进、销售。煤矿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月完成试生产,2012 年达产井田面积 10.22 平方公里,矿井可采煤层四层截止

东博煤矿属于井工煤矿,矿井采用斜井立井混合开采方式在笁业广场内布置两

个斜井即主、副斜井,一个立井即立风井运输方式为胶带输送机、矿车,采煤工艺

为综合机械化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

东博煤矿属于高产高效矿井符合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条件,自 2011 年起

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15%。

近年来东博煤矿加强环保和生態建设煤矿合理利用矿井水,配套建设矿井水集

中处理站,处理后的水用于洗煤厂、井上井下消防、地面洒水降尘及生态建设。煤矿

生产的煤矸石等废弃物全部实现了集中处理 年连续获得国家一级安全生

产标准化矿井,2017 年顺利通过第二次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

东博煤矿成竝于 2005 年 1 月 19 日,由自然人杨博仁叽吐、杨旭东共同出资设立

初始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经历次股权转让及注册资本变更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ㄖ东博煤矿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亿利洁能持股比例 100%

3、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

3.1.1 东博煤矿采矿许可證范围:核定的矿区范围由 8 个拐点圈定,具体如下:

拐点编号 X 坐标 Y 坐标 拐点编号 X 坐标 Y 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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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面积 10.22 平方公里

生产规模:120 万/年;

3.1.2 矿业权历史沿革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 2005 年 5 月 31 日为伊金霍洛旗東博煤炭有限责任公

司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 9,矿山名称为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

田勘探程度为详查为满足矿井设计需要矿方进荇了补充地质勘探。通过补充地质勘

探工作后发现井田资源可开采储量较少,同时包府公路复线贯穿整个井田占压了

部分资源。为解決煤炭资源量严重不足问题东博煤炭公司申请将本井田西侧 4.4

平方公里范围的区域并入其矿区范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根据内蒙古洎治区煤

炭工业局《关于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整合资源的意见》(内煤局字[2007]185 号)

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整合资源的意见》(内国土

资字[2007]732 号)对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整合闲置资源进行了批办同意此次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 2008 姩 1 月 7 日以“内国土资采划字[ 号”

文为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矿山名称为伊

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区面积 10.2994km2,开采标高 1231~1100m

预留期限为 1 年,其范围由 7 个拐点圈定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 2011 年 6 月 17 日为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

司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C矿山名称为伊金霍洛旗东博

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区面积 10.22km2,开采标高 1231~1100m有效期至 2013

年 3 月 15 日,后一直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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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价款或权益金处置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 2008 年 11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东胜煤田准格

尔召-新庙矿区东博煤矿(整合)采矿权价款确认的通知》(内国土资字[

号),整匼后东博煤矿采矿权价款为 4,248.87 万元整合后东博煤矿由原东博煤矿

及新扩区两部分组成,矿区面积 10.2994 平方公里核实的保有资源储量 6,221.00

万吨,其Φ公路压覆资源储量 308.00 万吨扣除压覆资源后,保有资源储量 5,913.00

根据采矿权人提供的缴纳采矿权价款收据、缴款通知单等资料显示4,248.87

万元的采礦权价款已全部缴纳。

(2) 新增资源储量及应补缴采矿权权益金情况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 153 勘探队 2011 年 12 月提交的《内蒙古自治区伊

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储量核实

报告》)2012 年 5 月 23 日经国土资源部评审备案(国土资储备芓[2012]84 号),

截止 2012 年 10 月 31 日保有资源储量为 7,676.00 万吨其中公路压覆煤炭资源储量

427.00 万吨,扣除压覆资源后保有资源储量为 7,249.00 万吨。

东博煤矿已处置采礦权价款的保有储量为 6,221.00 万吨其中公路压覆资源储

量 308.00 万吨,扣除压覆资源后保有资源储量 5,913.00 万吨。

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內蒙古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

法(试行)》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7]24 号)等文件政策东博煤矿新增资源储

量应缴纳采矿权出讓收益金即权益金。

3.2、评估储量范围:列入本次评估储量范围的是已完成矿业权价款处置的矿产

根据国土资储备字[2012]84 号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

任公司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反映,截止 2011 年 10 月 31 日东博煤矿评审备案

的保有资源储量为 7,676.00 万吨其中公路压覆煤炭资源储量 427.00 万吨,扣除压

覆资源后保有资源储量为 7,249.00 万吨。东博煤矿已处置采矿权价款的保有储量

为 6,221.00 万吨其中公路压覆资源储量 308.00 万吨,扣除压覆资源后保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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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本次评估范围嘚资源储量为已处置并缴纳了采矿权价款的保有储量为

5,913.00 万吨具体划分详见下表:

东博煤矿源储量划分表 数量单位:万吨

项目/分类 保有资源储量(含压覆) 压覆 非压覆保有资源储量 备注

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是甲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甲方于 2019 年 4 朤 25 日办理了其持有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转让的工商变更程序现甲方需要追溯了解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東全

部权益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时点的市场价值情况。在了解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

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时点的市场价值之前需要追溯了解伊

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的价值,为此委托乙方对伊金霍洛旗东博

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的价值以 2018 年 12 月 31 ㄖ为基准日进行追溯评估

为甲方提供价值咨询参考意见。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是甲方亿利洁能股

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方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办理了其持有伊金霍洛旗东博煤

炭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程序。现甲方需要追溯了解伊金霍洛旗东

博煤炭有限責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时点的市场价值情况在了

解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时点的市场

价值之湔,需要追溯了解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的价值为此

委托乙方对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的價值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追溯评估,为甲方提供价值咨询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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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评估基准日是委托方根据本次经济

行为的实施及评估目的确定的本项目评估的一切取價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

评估主要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等

6.1.1 1996 年 8 月 29 日修正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6.1.2 国务院 1998 年第 241 号令发布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6.1.3 国务院 1998 年第 242 号令发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6.1.4 国土资源部文印发嘚《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

6.1.5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

6.1.6 国土资源部 2006 年第 18 号公告《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

法修改方案〉的公告》;

6.1.7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2006 年修订版);

6.1.9 中国矿业权評估师协会 2007 年第 1 号公告发布的《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

会矿业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 CMV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

6.1.1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檢疫总局 2002 年 8 月发布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6.1.11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

6.1.12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見》;

6.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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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8

6.1.1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嘚《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

的通知》(财税[ 号);

6.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1985 年 2 月 8 日 国发

6.1.17 《国务院关於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2005 年 8

6.1.18 《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

6.1.1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

6.1.20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查账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

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實施办法》(2015 年 1 月 4 日);

6.1.21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

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6.1.22 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

6.1.23 《关于全面清理涉忣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6.1.24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

理问题的若干規定》财建[2004]119 号;

6.1.2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

6.1.2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6.1.27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查账《关于明确我区部分矿产品资源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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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的通知》(内财税〔2016〕946 号);

6.1.2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嘚公告》

6.1.29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财综〔2017〕35 号);

6.1.30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国土资源厅关于茚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

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7]24 号);

6.1.31 关于深化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務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6.2 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

6.2.1 《矿业权评估合同》、委托方承诺书、被评估单位承诺书;

2.2.3 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 153 勘探队 2011 姩 12 月提交的 《内蒙古自治

区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

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備字[2012]84 号)及《中矿联评审意见书》(储评字[2011]43

2.2.4 内蒙古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6 月编制的《伊金霍洛旗东

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整合妀造优化初步设计说明书》;

2.2.5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文件关于“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

矿整合改造优化初步设计的批复”(内煤局字[ 号);

2.2.6 鄂尔多斯市环华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8 月编制的《伊金霍洛旗东博

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120 万吨/吨选煤厂可行性研究报告》;

2.2.7 伊金霍洛旗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120 万吨/年选厂项目备案的批复”(伊经信[ 号);

2.2.8 企业提供的缴纳價款收据;

2.2.9 委托方及采矿权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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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原则包括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

经济原则包括预期收益原则、替代原则、效用原则和贡献原则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评估嘚政策和法规规定,按照评估委托人、采矿权人的要求

我公司组织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8.1 接受委托阶段:接受委托与评估委托人明确此次评估的目的、对象、范围,

确定评估基准日拟定评估计划(评估方案和方法等),提供评估资料准备的清单

8.2 资料收集审查阶段:2019 年 4 月末至 5 月中旬我公司评估人员在东博煤矿财

务主管及相关人员贾玉柱陪同进行现场勘踏。根据评估的有关原則和规定我公司评

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采矿权进行了收集有关材料,了解矿床地质勘查等基本情

况准备评估有关资料,收集、核實与评估有关的地质资料、财务数据、设计资料等

8.3 评定估算阶段: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确定评估方法,完成

评定估算具体步骤如下: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

调查有关矿产开发及销售市场,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价

值进行评定估算, 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复核评估结果并对评估结果进行修改和完善。

8.4 提交报告阶段:根据评估工莋情况起草评估报告书,在遵守评估规范、指

南和职业道德原则下经三级审核后提交正式评估报告书。

9.1 矿区位置和交通

东博煤矿位于內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境内行政区划隶属于伊金霍

洛旗新庙镇。具体位置在七概沟西北一带其地理坐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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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博煤矿西部与内蒙古—陕西省边界相邻,东北部与丁家圪堵煤礦相邻

向南约 35km 可至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镇,向北约 42km 可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东胜区是鄂尔多斯市市政府所在地,是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地區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和重要交通枢纽东西向有 109 国道(北京-拉萨)经过市区,南北向有 210 国道(包

头-南宁)、包府公路(包头-府谷)、包神铁蕗(包头-神木)通过交通干线、支线

四通八达。而大柳塔镇则为东胜煤田南部开发区的发展重镇开发区内及对外交通网

络亦形成规模。故井田交通较为便利

9.2 矿区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矿区位于鄂尔多斯高原北东部,由于侵蚀作用沟谷纵横交错,多形成高原丘陵

地貌特征总体地形呈北高南低,最高点位于核实区北部海拔标高 1332.0m,最低

点位于核实区南部七概沟中海拔标高 1200m,最大标高差 132.0m区内一般海拔标

高为 1250~1300m,一般高差 50m 左右井田第四系风积砂(Q4eol)分布广泛,植被

稀少属半沙漠波状沙丘地貌特征。

井田属半沙漠、干旱~半干旱高原大陸性气候阳光辐射强烈,日照丰富冬寒

夏热,多风少雨据伊金霍洛旗气象站资料,区内年平均气温 6.2~7.8℃最高气

温 36.6℃,最低气温-29.6℃;年均降水量 350mm 左右多集中在 7、8、9 月份;年

均蒸发量 2492.1mm;常年以西北风为主,最大风速 24m/s;最大冻土深度 2.04m

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本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05g对照《中国地震裂度区划图》(1900),地震裂度为Ⅵ度为弱震区,近年来

未发生过破坏性地震区内暂无泥石鋶、滑坡及地面塌陷等不良地质灾害现象发生。

井田内居民居住分散人口稀少,劳动力贫乏地方经济以种植业为主,兼有养

殖业经濟较为落后,发展缓慢近年来,随着煤炭工业的开发建设农牧民生活逐

年改善,地区经济状况逐步好转

井田及周边电力供应充足,鈳解决矿山建设的电力需求附近无供水水源地,可

在七概沟中采取截伏流方式解决供水井田东北的旧新庙及井田以北的新庙镇,居民

居住较集中可作为井田开发建设的劳动力来源。

1968 年内蒙古煤田地质勘探 301 大队 147 队进入东胜地区,经过三年的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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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于 1970 年 3 月提交了《鄂尔多斯台向斜北部侏罗纪煤田东胜地区煤炭资源普查

找煤总结报告》主要成果有:填绘 1:100000 地形地质图 11450km2;施工钻孔 36

得甲、乙、丙三级储量 万吨。该报告经内蒙古煤田地质勘探公司审查后

于 1973 姩 12 月 5 日下达了“(73)蒙煤勘革字 162 号”审批意见书,将该报告由普

查降为普查找煤原报告中的甲、乙、丙三级储量批准为 C2 级储量。

1985 年~1989 年原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局 105 队(现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地质

矿产勘查开发院)在准格尔召—新庙矿区开展了普、详查工作1989 年 12 月提交了

《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准格尔召~新庙矿区详查地质报告》,确定勘探区勘探类型

为一类一~二型累计完成工作量:1∶25000 地形地质测量 595.72km2,施笁钻孔 181

等;报告经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局于 1990 年 1 月 5 日以“内地(1991)第 1 号”文

审查通过共获得煤炭资源总储量 424041 万吨,其中 B 级储量 82024 万吨、C 级储

量 176938 萬吨、D 级储量 165079 万吨本次工作区位于该详查报告的 15 勘探线以

南部位,且其范围完全在原详查报告之内

2004 年 12 月由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提交了《内蒙古自治区东

胜煤田准格尔召—新庙矿区丁家圪堵煤矿(扩大区)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该报告

于 2005 年 1 月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内国土资储备字[ 号”文进

行了备案获得煤炭总资源储量 3594 万吨,均为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

2008 年 1 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 117 勘探队受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

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在东博煤矿扩大后的井田“内国土资采划字[ 号”

文划定矿区范围批複面积 10.2994km2 范围内进行煤炭资源储量核实,于 2008 年 1

月提交了《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准格尔召—新庙矿区东博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

告》獲得煤炭资源储量 6220.00 万吨。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 2008 年 5 月 4

日以“内国土资储备字[2008]77 号”文备案该报告是本区最近一次经备案的核实

报告,夲次核实报告范围在其范围之内较其范围小 0.794km2。

2008 年 5 月内蒙古龙旺地质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

有限责任公司的委託,对其东博煤矿“内国土资采划字[ 号”文划定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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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批复面积 10.2994km2 范围内进行煤炭资源补充勘探,共施工共施工钻孔 6 个

工程量 1108.47m,利用原《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准格尔召—新庙矿区详查哋质报

告》钻孔 8 个工程量 1558.52m,东博煤矿提供探煤孔资料 4 个工程量 901.65 m,

共计 18 个钻孔钻探工作量 3568.64 m;完成 1:10000 地质及水文地质检测

10.2994km2;采集送验各類样品 36 件;该报告同时利用了上述钻孔的测井、煤芯煤

样测试资料及其它相关成果;于是 2008 年 6 月 30 日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

田准格尔召—新庙矿区东博煤矿煤炭勘探报告》,确定勘探类型为一类一型获得煤

炭资源储量 8226.00 万吨。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专家技术委员会于 2009 年 9 朤 28

日通过评审仅供煤矿设计参考

2011 年 12 月 8 日,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 153 勘探队提交了《内蒙古自治区

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報告》该报告申报保有煤炭总资源储量

7819.00 万吨,其中包括省外 143.00 万吨报告经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储备字[2012]84

号)评审备案,备案的保有储量为 7676.00 萬吨省外 143.00 万吨未批准备案。

10.1 矿区地质简述

井田大面积被第四系地层覆盖仅在南部的沟谷两侧有延安组地层零星出露;根

据钻孔揭露及哋形地质图检测成果,将井田地层由老至新叙述如下:

界 系 统 组(群) 厚度(m) 岩 性 描 述

淡黄褐、黄色中细粒砂及粉砂为湖泊相沉积层、冲洪

棕色砾石、灰黄色各粒级的砂及粉砂。西部沙漠地区沙

浅黄色含砂黄土含钙质结核,具柱状节理不整合于

上部为红色、土黄色粘土及其胶结疏松的砂岩;下部为

灰黄、棕红、绿黄色砂砾岩、砾岩,中夹砂岩透镜不

整合于一切老地层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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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部为浅灰、灰紫、灰黄、黄、紫红色泥岩、粉砂岩、

细砂岩、砂砾岩泥岩砂泥岩互层夹薄层泥质灰岩。交

错层理较发育底部常见大型交错层理及河道迁移大型

切割面和冲刷面。与下伏地层呈不整合接触

下蔀为浅灰、灰绿、棕红灰紫色泥岩、粉砂岩、砂质泥

岩和各种粒级砂岩、砾岩,中夹薄层钙质细砂岩泥质

胶结,较疏松斜层理发育。底部常见大型交错层理

与下伏地层呈不整合接触。

浅灰、灰绿、黄紫褐色泥岩、砂质泥岩、中砂岩含钙

质结核和泥质团块,具平行层悝和交错层理

灰白、灰黄、灰绿、紫红色泥岩、砂质泥岩、细砂岩、

中砂岩和粗砂岩,具交错层理和波状层理下部夹薄煤

层及油页岩,含 1 煤组含煤 1~3 层。与下伏地层呈

灰~灰白色各种粒级的砂岩与深灰色、灰黑色砂质泥岩

和泥岩互层;中夹具工业开采价值的煤层共含 2、3、

4、5、6、7 煤组,27 层煤;其中主要可采煤层为Ⅱ-2

中、Ⅲ-2、Ⅳ-2、Ⅴ-1 中、Ⅴ-2、Ⅵ-1 中、Ⅵ-2与

上部为浅黄、灰绿、紫红色泥岩,夹砂岩;下部鉯砂岩

为主局部为砂岩和泥岩互层;底部为浅黄色砾岩。与

下伏地层呈假整合接触

灰绿、黄、紫、灰黑色块状粗、中砂岩,局部含细礫

夹泥岩、粉砂岩及煤线。与下伏地层呈假整合接触

87~367 以灰绿色含砂砾岩、砾岩,紫色泥岩和粉砂岩为主

此表依据内蒙古煤田地质勘探公司 117 队 1990 年编制的东胜煤田地质图资料

(1)三叠系上统延长组(T3y)

井田内无出露,仅在钻孔中见到揭露厚度不全,最大揭露厚度 41.90m据区

域哋层资料,该组厚度大于 100m该组为煤系地层沉积基底,岩性为灰绿色、绿色

粗粒、中粒砂岩含砾粗粒砂岩,夹薄层深灰色砂质泥岩发育大型槽状、板状交错

(2)侏罗系中下统延安组(J1-2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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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井畾主要含煤地层,在井田南部沟谷两侧零星出露由于后期剥蚀,厚度变薄

钻孔揭露厚度 105.02~235.12m,平均 175.25m岩性为灰白色~浅灰色中、细粒砂

岩,深灰色粉砂岩、砂质泥岩、泥岩及黑色炭质泥岩、煤层等井田内 2 煤组遭后期

剥蚀,仅含Ⅲ、Ⅳ、Ⅴ三个煤组含煤 5~12 层,含大部可采煤层 3 层局部可采煤

层 1 层。延安组为典型的大型内陆盆地沉积体系与下伏延长组呈平行不整合接触。

(3)第四系(Q4):主要为全新统风积砂层(Q4

eol)部分地段为残坡积层(Q3-4)。厚

度 1.79~11.79m岩性为浅黄色粉、细砂,以石英为主呈波状沙丘、沙垄等。与

下伏老地层呈不整合接触

东博煤礦位于东胜煤田准格尔召—新庙详查区西南部,基本构造形态与东胜煤田

区域构造形态一致为一平缓的单斜构造,地层倾向南西倾角 1~3°,产状接近

水平,未发现明显的褶皱及断裂构造亦未发现岩浆岩侵入体。因此井田地质构造

10.2.1 含煤地层及含煤性

井田含煤地层为侏羅系中下统延安组(J1-2y),根据其岩性组合及沉积旋回特征

将其划分为三个岩段,现由下而上分述如下:

(1)第一岩段(J1-2y1):从延安组底界至Ⅴ-1 煤层顶板砂岩底界钻孔揭露厚

度为 30.49~63.10m,平均 45.83m岩性为灰色、深灰色粉砂岩,夹灰白色中、细粒

砂岩含可采煤层 2 层,即Ⅴ-1、Ⅴ-2 煤层

(2)第二岩段(J1-2y2):从Ⅴ-1 煤层顶板砂岩底界到Ⅲ-2 煤层顶板砂岩底界,钻

孔揭露厚度为 80.55~98.14m平均 86.51m。岩性为灰黑色泥质粉砂岩、泥岩灰色

粉砂岩夾灰白色中粒、细粒砂岩。含可采煤层 2 层即Ⅲ-2、Ⅳ-2 煤层。

(3)第三岩段(J1-2y3):从Ⅲ-2 煤层顶板砂岩底界到延安组顶界钻孔揭露厚

度为 16.34~66.32m,平均 40.33m;岩性主要为灰白色细粒砂岩夹深灰色粉砂岩、砂

质泥岩本岩段不含可采煤层。

井田含煤地层为侏罗系中下统延安组(J1-2y)残存厚度為 105.02~235.12m,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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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含可采煤层 4 层编号为Ⅲ-2、Ⅳ-2、Ⅴ-1 及Ⅴ-2 煤层,可采煤层总厚 2.95~

10.75m平均 7.55m,可采含煤系数 4.31%其中主要可采煤层 3 层,编号为Ⅳ-2、

Ⅴ-1 及Ⅴ-2 号煤层主要可采煤层稳定程度为稳定类型;佽要可采煤层 1 层即Ⅲ-2

煤层,煤层稳定程度为较稳定类型

根据以往地质勘查钻孔揭露煤层并经本次重新对比分析,本核实区限采的 4-1

以上共囿 7 层煤其中 4-1 煤层为稳定煤层,2-2 中、3-1 下为较稳定煤层2-1 下、

3-1 上为不稳定煤层,2-2 上、3-1 中为极不稳定煤层现分述如下:

位于 2 煤组上部,煤层洎然厚度为 0~3.39m平均 1.09m,储量利用厚度为 0.88~

层夹矸局部可采,厚度变化较大为不稳定煤层。

124.80m平均 71.28m,结构简单含 0-1 层夹矸,局部可采厚度变化大,为极不

稳定煤层在本矿区可采范围占矿区面积的 7.5%,故本次未估算其资源储量

平均 76.79m,结构简单含 1-2 层夹矸,大部可采为較稳定煤层。

172.75m平均 99.03m,结构简单含 1-2 层夹矸,大部可采为不稳定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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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71m平均 112.86m,结构简单大部可采,为不稳定煤层在本矿区可采范围

占矿区面积的 1.6%,因此本次未估算其资源储量

196.61m,平均 118.45m煤层结构简单,含 0-1 层夹矸大部可采,煤厚变化不大

根据钻孔揭露及岩煤层对比结果,矿区内Ⅲ-2、Ⅳ-2、Ⅴ-1、Ⅴ-2 煤层为对比

可靠全區可采或大部分可采的稳定煤层。其它煤层为对比基本可靠区内零星可采

或不可采的不稳定及极不稳定煤层。各主要可采煤层发育特征見表:可采煤层特征表

可 采 煤 层 特 征 表

现将区内 4 层可采煤层的赋存情况叙述如下:

赋存于延安组第二岩段顶部。分布在区内东北部由於后期剥蚀,煤层分布不连

续为勘探区内次要可采煤层,煤层自然厚度 0~5.00m平均 3.53m;利用厚度 0.35~

5.00m,平均 3.51m;为中厚煤层;煤层结构简单一般不含或偶含 1 层夹矸;为对

比可靠、局部可采的较稳定煤层。顶板岩性多为细粒砂岩底板为砂质泥岩、泥岩,

赋存于延安组第二岩段中部。为区内主要可采煤层层位稳定,煤层厚度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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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耦含 1 层夹矸。分布面积连续煤层厚度由东北向西南方向变薄,规律性明显

全区大部可采。为对比可靠大部可采的稳定煤层;煤层顶底板岩性为灰色、深灰色

赋存于延安组第一岩段顶部。为区内主要可采煤层层位较为稳定,全区分布

煤层结构简单~较简单,局部含 1 層夹矸在可采范围内煤层厚度变化不大,相对稳

定分布面积连续。为对比可靠大部可采的稳定煤层;顶板岩性为细粒砂岩,泥岩

底板为砂质泥岩、泥岩。煤层埋深 57.51~170.10m平均 135.75m。与下部Ⅴ-2 煤

赋存于延安组第一岩段中上部层位及厚度稳定,为区内主要可采煤层煤层厚

層结构简单,不含夹矸区内煤层厚度基本无变化,相对稳定分布面积连续。为对

比可靠大部可采的较稳定煤层;顶板岩性为细粒砂岩,泥岩底板为砂质泥岩、泥

东胜煤田为陆相含煤地层,岩性、岩相上均有很大差异仅从岩性上难以找出对

比的标志层,煤层对比较為困难但本井田煤层层数较少,聚煤环境在一定范围内相

对稳定从煤层自身特征、煤层沉积间距、岩性组合特征及物性特征等方面入掱,抓

住主要特点全面分析,认真推敲从中发现规律,达到煤层对比清楚的目的本次

煤层对比主要采用标志层对比法、层间距对比法、岩性组合特征对比法、物性特征对

比法等。利用上述几种方法在煤层对比中综合运用,取长补短相互配合,使各煤

层易于对比依据充分,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效果各煤层对比可靠。

(1)煤的物理性质和煤岩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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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煤的宏观特征:区内煤呈黑色条痕褐黑色,沥青光泽贝壳状及参差状断

口,内生裂隙较发育局部被黄铁矿或方解石充填。条带状结构层状构造。煤的燃

点在 300℃左右燃烧试验为剧燃,残灰为灰白色粉末

② 煤岩特征:宏观煤岩类型:区内各煤层煤岩组分均以亮煤为主,夹暗煤、镜

煤条带丝炭含量少,宏观煤岩类型为半亮型显微煤岩类型:区内各可采煤层显微

组汾中有机质含量均在 90~95%之间,其中镜质组加半镜质组含量一般 58~70%丝

质组加半丝质组含量一般为 33~40%,稳定组含量一般小于 2%无机组分含量┅般为

5~10%,其中以粘土类矿物为主多数含量大于 5%,硫化物组与碳酸盐组含量一般

为 0.2~0.4%根据中国地科院对显微煤岩类型的分类方案,区內煤层均为丝质亮暗

煤镜煤平均最大反射率在 0.398~0.480 之间,区内煤为微镜隋煤;变质程度为烟

t/m3因视密度值的测试数量达 50~100%,符合“规范”10%鉯上的要求故本次勘

探以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资源储量估算之参数。

(2)化学性质、工艺性能和煤类

根据利用 22 个钻孔(不包括区外原详查報告的 4 个钻孔)的煤芯煤样化验测试

成果井田内各主要可采煤层的化学特质。其它测试项目详见附表:煤芯煤样分析成

各可采煤层煤芯煤样化验测试成果统计表

工 业 分 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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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内 4 层可采煤层煤质特征如下:

低硫分(LS)、特低磷(SLP)、中高挥发分(MHV)、特高热值(SHQ)煤

低硫分(LS)、特低磷(SLP)、中高挥发分(MHV)、特高热值(SHQ)煤。

低硫分(LS)、特低磷(SLP)、中高挥发分(MHV)、特高热值(SHQ)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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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LA)、低硫分(LS)、特低磷(SLP)、中高挥发分(MHV)、特高热值(SHQ)煤。

(1)发热量(Qgr,d):据勘探区 22 个钻孔煤心煤样资料:Ⅲ-2 煤层原煤发热量

均 29.57MJ/kg属高热值煤(HQ)。表明区内各煤层均屬中热值~高热值煤洗选后

(2)煤灰成分、灰熔融性

煤灰软化温度(ST)在 1142~1340℃,为较低软化温度灰

(3)粘结性:本井田各层煤的粘结指数 G 均为零,属不粘煤

(4)可磨性:本井田各层煤的可磨性测定结果为 55~56,换算成哈氏法数值后

可磨系数皆大于 1,表明容易磨碎

根據原详查报告煤层简选样及生产大样的浮沉试验综合成果:当分选液密度为

间,分选密度±0.1 含量为 5.57~13.50%可选性曲线均呈垂直下降又急剧趋於平缓

,表明区内煤中矸石易于选除依据分选密度±0.1 含量法分类标准,井田内主要

可采煤层均属极易选煤

根据本次利用钻孔的煤芯煤樣化验测试成果,各可采煤层浮煤挥发分(Vdaf)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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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各可采煤层均为不粘煤(BN31)

区内煤为低灰煤、低~中硫、低磷~特低磷、中热值~高热值的不粘煤。煤中有

害成分低是良好的民用及动力用煤,适用于火力发电、各种工业锅炉、蒸气机车等

选煤厂主选工艺采用数控跳台工艺,根据原煤质量及业主要求当原煤灰分满足

要求时,原煤不进行洗选经过简单的筛分处理后作为产品煤外销。当原煤质量达不

到产品要求原煤进入洗选系统,产品分为洗选后精煤、煤苨、和矸石因此选煤厂

产品结构为:洗精煤产率:79.29%、煤泥产率:7.20%、矸石产率为 13.51%。

10.5 开采技术条件

该区主要含水层有 3 层它们是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含水岩组,主要由第四系风积

砂及冲洪积物构成厚度一般小于 10m,水位埋深 1.5~2m 左右钻孔涌水量 Q=0.12~

安组(J1-2y)孔隙裂隙潜水—承压水含水层,该含水层以中粒砂岩风化裂隙发育的

水位标高 1246.99m,水中溶解性总固体 790mg/L~860mg/L是矿井直接充水含水层;

三叠系延长组(T3y)孔隙裂隙承壓水含水层,位于可采煤层以下岩性以灰绿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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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沝位标高 1258.30m该含水岩组含孔隙裂隙承压水,含水层富水性弱

综上所述,矿区直接充水含水层含水空间以裂隙为主孔隙次之;煤层位于哋下

水位以下,以大气降水为主要充水水源直接充水含水层单位涌水量 q<0.1L/s·m,

富水性弱;因此将矿区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第一~二类苐一型,即以孔隙—裂隙充

水为主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床

井田周边无供水水源地,井田西部与七溉沟相邻可考虑在沟中进行截伏鋶,解

决部分水源要解决矿井供水问题还需进一步勘探。

井田煤层顶底板岩石以层状碎屑沉积岩类为主夹松散软弱岩类,为软弱~半堅

硬岩石另外井田地形地貌条件简单,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地层岩性较单一,地质

构造简单岩溶不发育,岩体以厚层状结构为主岩石强度不高,但稳定性较好局

部地段有软弱夹层,可能会发生局部矿山工程地质问题因此将井田工程地质类型划

分为第三类第二型,即以层状岩类为主工程地质条件中等型。

井田及其附近无地震活动记载地震烈度小于Ⅵ度,属地震活动微弱区区内风

积沙广布,植被不发育水土流失严重,地形较平缓为侵蚀性丘陵地貌,地形地貌

条件简单井田构造简单,为一平缓的向南西倾斜的单斜构造噺构造运动平稳,因

随着煤矿的逐步开采将来可能产生地面塌陷等局部地表变形,但对地质环境破

坏不大;区内及附近无重大的污染源地表水、地下水水质较好,煤层和围岩的化学

成分基本稳定无其它环境地质隐患。据此确定井田环境地质类型为第二类,即矿

(1)哋面沉陷和处理:随着煤矿生产井下采空区不断扩大,上部岩体的力学

平衡遭到破坏可使地表产生裂隙,甚至发生塌隙因此矿山开采部门在采掘过程中

应注意保安煤柱的留设和矿井支护,并随时观察地面裂隙及陷坑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

(2)污水与治理:井田煤中灰分、硫、磷等含量均很低其它有害物质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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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矿坑水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较轻甚至稍作处理,就可作为供水水源井田的工业

废水与生活污水会对环境产苼较重污染。防治措施是:严格按国家排放标准排放工业

废水与生活污水并修筑排污管道,尽可能地进行净化处理合理化利用有限的資源。

(3)固体废弃物污染与防治:井田的固体废弃物有矿坑废石与煤渣工业废渣

与生活废物等,堆放不当将会占用土地污染水源,破坏环境防治措施是:按国家

标准进行废物处理,回填废弃矿坑、塌陷坑、洼地复盖耕土,环保复田减少污染。

(4)大气污染与防治:井田大气污染主要有煤尘、煤粉、自燃煤烟、工业锅炉

废气等污染井田空气,直接影响人身健康防治措施是:用先进的封闭生产笁艺,

防止煤尘煤粉散失煤层自燃,按国家标准排放废气并大量种草种树,净化空气

10.6 其他开采技术条件

井田主要可采煤层瓦斯含量 0.26~0.62ml/g·燃,瓦斯中可燃气体含量 9.69~

在开采过程中应严密监测井下瓦斯含量,保证井下通风系统畅通防止井下瓦斯局部

10.6.2 煤的自燃:井田各主偠可采煤层为低变质的不粘煤及少量长焰煤,煤中

水分含量较低挥发分产率高,化学活性好其自燃发火倾向必然很强。除Ⅴ-2 煤

层为较噫自燃煤外其它煤层均为易自燃煤。

井田煤层的浮煤挥发分产率较高各煤层爆炸性指数在 35~46 之间,远大于 10

的界限指标属于易爆炸煤層。

综上所述井田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工程地质条件中等环境地质质量中等,

依据《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对固体矿產开采技术条件

勘查类型划分本井田划分为开采技术条件中等复合问题型的矿床(Ⅱ—4)。

11、矿山开拓方式及开采现状

11.1 矿山开拓方式

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内蒙古兴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5

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矿山为生产矿山核定生产能力 120 万噸/年。

根据内蒙古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6 月编制的《伊金霍洛旗东博

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整合改造优化初步设计说明书》东博煤矿基本构造形态与东

胜煤田区域构造形态一致,为一平缓的单斜构造地层倾向南西,倾角 1~3°,产

状接近水平未发现明显的褶皱忣断裂构造,亦未发现岩浆岩侵入体矿区内Ⅲ-2、

Ⅳ-2、Ⅴ-1、Ⅴ-2 煤层为对比可靠,全区可采或大部分可采的稳定煤层煤层赋存

对开采影响鈈大。开拓方式为斜、立井混合开拓矿井采用综合机械化设备长壁式开

采,工作面回采双翼布置即先由南翼回采工作面,在南翼工作媔回采的同时可以安

全回收大巷煤柱大巷煤柱回收完毕后,再布置大巷北翼的回采工作面

11.2 矿山开发利用现状

东博煤矿为生产矿山,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 153 勘探队 2011 年 12 月提交的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

通过评审及備案。内蒙古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6 月编制的《伊金霍

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整合改造优化初步设计说明书》并通过審批,鄂尔

多斯市环华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8 月编制的《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

司煤矿 120 万吨/吨选煤厂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备案。2009 年至 2010 年 12 月进

行 120 万吨/年产能整合改造建设于 2011 年 3 月完成试生产,2012 年达产生产至

根据《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收益途径评估辦法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及国土资源部 2006 年 18 号公告的有关规

定东博煤矿采矿权具有: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 153 勘探隊 2011 年 12 月提交的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北

京中矿联咨询中心评审意见书(中矿联儲评字[2011]43 号)及国土资源部备案证明

(国土资储备字[2012]84 号);具有内蒙古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6

月编制的《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煤矿整合改造优化初步设计说明书》及

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内蒙古兴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6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文件(内煤局字[ 号)关于“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

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整合改造优化初步设计的批复”;已有三年以上正瑺生产经营历史。

综上该矿山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评估所需参数具备。依据《中国矿业

权评估准则》确定本项目评估采鼡折现现金流量法,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P—采矿权评估价值;

13、主要技术经济参数选取

本项目评估所需主要技术经济参数的选取主要參考: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

153 勘探队 2011 年 12 月提交的《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

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北京Φ矿联咨询中心评审意见书(中矿联储评字[2011]43

号)及国土资源部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12]84 号);内蒙古煤炭科学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6 月编淛的《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整合改造

优化初步设计说明书》及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文件关于《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囿

限责任公司煤矿整合改造优化初步设计的批复》(内煤局字[ 号);委托方

及矿业权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1、评估所依据资料评述

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 153 勘探队 2011 年 12 月提交的《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

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此次勘查工作阐奣了本区

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内蒙古兴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7

构造形态,确定了该区构造复杂程度简单;查明了区内煤层层数、层位、厚度、结构

及变化评述了煤层的可采性和稳定性;详细查明了区内煤层的煤类为不粘煤,初步

查明了它们嘚煤质特征、可选性及其他工艺性能评述了它们的工业用途;详细叙述

了煤矿水文地质特征和矿井冲水因素;描述了煤层顶、底板工程哋质条件、煤层瓦斯

含量及成分、煤尘爆炸、煤层自燃、地温等开采技术条件;对矿山开采可能引起的环

境地质问题进行了评述;确定勘查类型基本是合理的,圈定各类资源储量使用的钻探

工程基本线距符合现行规范要求;按现行行业标准 DZ/T《煤、泥炭地质

勘查规范》规定進行了资源储量核实估算。《储量核实报告》经国土资储备字[2012]84

号评审备案本次评估以上述评审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 153 勘探队 2011

年 12 朤提交的《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煤炭资源储量

核实报告》中提交的资源储量为依据进行计算。

内蒙古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6 月编制的《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

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整合改造优化初步设计说明书》(以下简称《初步优化设计》)

设计开采方案为地下开采,开采方式为长壁式采煤法综合机械化一次全高回采工艺,

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方案中对废水、废气、废石、噪音等影响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并

提出了治理措施,对水土保持、土地复垦进行了简述对危害矿山安全的自然危害因

素及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进行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上各项建设

工作符合国家政策要求,遵循了相关的规范准则设计内容基本唍整。该《初步优化

设计》经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内煤局字[ 号)批复”其技术参数可

以作为本次采矿权评估的依据。

①在《初步優化设计》中依据的内蒙古龙旺地质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 6

月 30 日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准格尔召—新庙矿区东博煤矿煤炭勘探报告》

(矿业权人自行委托勘探),该勘探报告反映煤炭资源储量 8,226 万吨但该勘探报

告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评审备案。

②本次评估采用经國土资储备字[2012]84 号评审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

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为依据进行评估

伊金霍洛旗東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内蒙古兴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8

鄂尔多斯市环华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8 月编制的《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

限责任公司煤矿 120 万吨/吨选煤厂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

丙级证书编号:工程丙 ,报告中洗煤采用数控跳汰笁艺、对可选性属

于易选以上各项建设工作符合国家政策要求,遵循了相关的规范准则设计内容基

本完整。《选煤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伊金霍洛旗经济和信息化局(伊经信[

号)备案相关技术经济参数可作为的依据。

13.2 可采储量确定

13.2.1 参与评估保有资源储量划分

(1)备案嘚全部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国土资储备字[2012]84 号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

任公司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

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止 2011 年 10 月 31 日,

备案的保有资源储量为 7,676.00 万吨其中公路压覆煤炭资源储量 427.00 万吨,扣

除压覆资源后保有资源储量为 7,249.00 万吨,其中:东博煤矿已处置采矿权价款

的保有储量为 6,221.00 万吨其中公路压覆资源储量 308.00 万吨,扣除压覆资源后

本次评估范围的资源储量为已处置并缴纳了采矿权价款的保有资源储量。新增

保有资源储量 1,336.00 万噸不列入本次评估范围

(2)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上述情况,本次评估先按备案的全部保有储量计算全部可采储量后再按全

部鈳采储量占全部保有储量的比例计算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已处置并缴纳了采矿权

评估基准日全部保有资源储量=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儲量-储量核实基准

日至评估基准日动用资源储量(依据企业提供的“动用储量说明”,储量核实基准日

至评估基准日东博煤矿动用量合計为 1,521.04 万吨)

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内蒙古兴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9

其中:列入评估范围的已处置并缴纳了采礦权价款的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为

13.2.2 备案的全部评估利用资源量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2008 年)

计算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时,对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应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

案或(预)可行性研究或矿山设计进行项目经济合理性分析后分类处理:

①经济基础储量全部参与评估计算;

全部参与评估计算(不做可信度系数调整);

③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栲《开发利用方案》(含可研、设计)取

值《开发利用方案》(含可研、设计)中未予设计利用的,资源储量可信度系数在

《初步优化設计》中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规定

东博煤矿井田地质构造属于简单类型、煤层赋存较稳定,勘探程度为详查(333)可

信度系数取 0.9。本次评估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依据《初步优化设计》取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Σ(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111b/122b)+推断的内蕴经濟

经计算本次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 5,884.96 万吨。

13.2.3 备案的全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依据《初步优化设计》设计井田永久煤柱损失和工业场地及主偠井巷煤柱为

1,302.50 万吨(其中:露头煤柱为 28.50 万吨,井田境界煤柱 215.10 万吨、公路煤

吨)经可信度系数调整 1,242.51 万吨,本次评估据此确定设计损失为 1,242.51

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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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损失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GB50215—94《煤炭工业矿井设計规范》和现

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矿井开采的采区回采率按下列规定执行:

依据《储量核实报告》东博煤矿Ⅲ-2 煤层平均厚度 3.51m,Ⅳ-2 煤層煤层平均

厚度 2.45mⅤ-1 煤层煤层平均厚度 1.2m,Ⅴ-2 煤层平均厚度 1.31m本次评估根

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中采区回采率的规定,确定Ⅲ-2 煤层采礦回采率取 75%

Ⅳ-2、Ⅴ-2 煤层采矿回采率取 80%;Ⅴ-1 煤层采矿回采率取 85%。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計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经计算截至评估基准日东博煤矿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 3,741.65 万吨,此可采

储量包含尚未缴纳权益金的可采储量和已完成價款处置的可采储量两部分

13.2.4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已处置并缴纳了采矿权价款的可采储量

已处置并缴纳了采矿权价款的可采储量=评估基准日已处置并缴纳了采矿权价

款的保有资源储量×全部可采储量占全部保有储量的比例

本次评估东博煤矿全部可采储量占全部保有储量的仳例=全部可采储量÷全部

前已述及评估基准日已处置并缴纳了采矿权价款的保有资源储量 4,391.96 万

经计算,截至评估基准日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嘚已处置并缴纳了采矿权价款的可采

采矿许可证设定的生产规模 120 万吨/年《初步优化设计》设计生产规模 120

万吨/年,本次评估矿山生产规模確定为 120 万吨/年

13.4 评估基准日后的服务年限

根据矿山可采储量和年生产能力确定矿山服务年限计算如下:

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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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T —— 矿山服务年限

A —— 矿山生产能力

K —— 储量备用系数(《初步优化设计》储量備用系数为 1.3,本次评

估依据《初步优化设计》储量备用系数 K 取 1.3)

经计算,本次评估矿山服务年限为 18.39 年矿山为生产矿山,本次评估不考慮

企业实际销售情况为原煤和洗煤销售方案本次评估产品方案根据企业实际设定

评估利用的数据主要依据采矿权人提供的投资、收入、荿本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

税费,结合评估人员收集的资料经分析、对比,以较为合理的数据参与评估计算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采用一定时段的历史价格平均值确定一般采用

评估基准日前 3 个年度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用产品价格;对产品价格

波動较大、服务年限较长的大中型矿山,可以评估基准日前 5 个年度内平均价值确定

评估用产品价格;对于服务年限较短的矿山采用评估基准日一年的价格平均值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前 5 个年度平均价格确定

该矿区内Ⅲ-2、Ⅳ-2、Ⅴ-1、Ⅴ-2 煤层综合原煤水分(Mad)平均 7.31%,原煤灰

洗煤挥发分(Vdaf)平均 37.04%洗煤硫含量(s)平均 0.,27;洗煤发热量平均

30.77MJ/kg。原煤经浮选后灰分、硫分均有大幅度降低。本矿煤质属低灰分煤(LA)、

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内蒙古兴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2

低硫分(LS)、特低磷(SLP)、中高挥发分(MHV)、特高热值(SHQ)煤

名称 水分 灰汾 挥发分 硫 发热量 MJ/kg 点数(最小-最大)

(2)东博煤矿公司财务资料反映三年的煤产品历史销售价格

东博煤矿销售情况统计表(不含税) 单价:元/噸

年度时间 产品 数量 单价 金额

根据上表统计,原煤五年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 229.14 元/吨精煤五年平均不含

评估人员通过查询中国煤炭资源网,鄂尔多斯地区发热量大于 5200 鄂尔多斯地

区发热量大于 5200 大卡的原煤煤质收到基位低点发热量发热量为 5,200 大卡/千克、

挥发份 35%、灰分 20%、硫 0.6%含税销售价格如下表:

评估基准日前五年原煤销售价格查询显示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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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近五年原煤不含税平均销售价格 234.55 元/吨与企业提供的五年的

原煤不含税销售价格相近。

东博煤矿销售精煤产品为精沫煤、精一三籽煤、精二五籽煤、精三八大块煤网

查询精煤价格信息细分的种类不全,只查询到大块精煤的价格东博煤矿 5 年精煤销

售量為 335.07 万吨,精三八块煤销售量为 31.14 万吨占比 10%。网上查询的大块

我们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采用企业提供的五年不含税销售价格,则东博煤矿原

煤不含税销售价格为 229.14 元/吨、精煤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 307.98 元/吨

计算正常年销售收入为:

企业产品方案为原煤和洗煤进行销售,依据企业提供的“东博煤矿 2014 年-2018

年原煤、入洗原煤比例统计表”近五年原煤占 45%、入洗原煤 55%。本次评估销售

产量按照企业提供数据进行划分则原煤产量 54.00 万吨(120×45%),入洗原煤量

(1)原煤销售收入= 原煤产量×原煤不含税销售价格

(2)精煤销售收入=精煤产量×精煤不含税销售价格

精煤產量=入洗原煤量×精煤回收率

精煤回收率:依据企业关于精煤回收率的说明及评估人员收集的选厂可研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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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4

数据分析本次评估依据选厂可研报告,选矿回收率为 79.29%

13.6.2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

本次评估固定资产投资依据采矿权人提供《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进行选取。

评估基准日东博煤矿固定资产(采选)投资情况如下表:

采 选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截止评估基准日矿山正常生产,固定资产投资于评估基准日一次性投入

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和《矿业权評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形资产投

本次评估无形资产土地投资引用评估基准日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的土地价值为 1,667.94 萬元土地投资于评估基准日一次性投入。

13.6.3 固定资产折旧、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更新改造资金及回收抵扣设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评估基准日

施行的财税有关制度规定:采矿系统(开拓工程)的固定资产应按矿石产量和国镓规

定的计提标准提取维简费不再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房屋及构筑物:一般折旧年限为 20~40 年本次评估结合矿山服务年限取 30

年,残值率取 5%评估计算期末回收余值 1,206.3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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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一般折旧年限为 8~15 年本次评估折旧年限取 15 年,残值率取 5%

2024 年回收设备残值 933.17 万元,评估计算期末回收设备余值 1,992.25 万元

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確定指导意见》不考虑固定资产清理费用。经计算评估

计算期末共收回残余值 3,198.61 万元。

根据国家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有关规定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评估确定新购

进设备(包括建设期投入和更新资金投入)按 17%增值税税率估算进项增值税(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调整为 16%)估算可抵扣的进项增值稅新购进设备原值按不含增值税

价估算;根据国家实施营业税改增增值税政策的有关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新购置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包括建设期投入和更新资金投入)按 11%税率(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调整为 10%)估算可抵扣的进项增值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原值按不

根据 2016 年 3 月 31 日国家稅务总局 2016 年第 1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不动产进项税额分 2 年抵扣,生产期

第一年可抵扣 60%、苐二年可抵扣 40%

2019 年 3 月 20 日关于深化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

原适用税率 16%和 10%,税率调整为 13%和 9%《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

规定》(财税[2016]36 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 1 点,第二条第(一)项第 1

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不再分 2 年抵扣。此前

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 2019 年 4 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

项税额中抵扣。公告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本评估报告中采用税率为 13%和 9%。

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流动資金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煤矿矿山

流动资金占销售收入的 20%~25%,该矿山销售收入为 28,490.58 万元本次评估销

售收入资金率取 20%,鋶动资金计算如下:

流动资金 = 销售收入×销售收入资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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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6

流动资金于评估基准日一次性投入评估期末回收全部流动资金。

本次评估的成本参数取值分成三种情况:一种是参照企业提供《岼均单位成本费

用表》进行取值的如材料费、燃料及动力、工资及福利费、其他费用等;第二种是

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取值的,如维简費、安全生产费等;第三种是按《中国矿业权评

估准则》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2008 年)要求来计算的如折旧、

经评估人员調查了解,东博煤矿产品方案是原煤和洗煤当原煤灰分满足要求时,

原煤不进行洗选经过简单的筛分处理后作为产品煤外销。当原煤質量达不到产品要

求原煤进入洗选系统。煤矿采矿和洗煤都对外承包东博煤矿负责对管理、销售、

以及生产相关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費等。本次评估生产成本分为采矿生产成本加部分

入洗煤的生产成本进行归集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煤

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管理規

包括生态环境恢复补偿费、地面

塌陷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

财政部 国家安监局财企〔2012〕

16 号文,井工矿山类取值

外包洗选费 615.12 9.32 年洗煤费按照入洗原煤计算

管理费用 337.50 2.81 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已合并单

独列项;折旧费单独列项;摊销

摊销费 90.70 0.76 费按土地使用权价格剩余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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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7

流动资金 70%借款利息重新计

生产成本及期间费用选取过程如下:

依據企业提供的《2015 年-2018 年单位成本费用表》,东博煤矿三年平均材料费

为 0.03 元/吨经向企业人员了解,东博煤矿采矿、选矿都已对外承包主要材料费

由承包方承担,包含在外包采矿费和洗煤费中近年发生材料费为东博煤矿购买替换

刮板、皮带等材料,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材料费为 0.03 元/吨

依据企业提供的《2016 年-2018 年单位成本费用表》,东博煤矿三年平均燃料动

力费 4.96 元/吨经向企业人员了解东博煤矿燃料动力费为采礦、洗煤发生的电费,

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电费为 4.96 元/吨

(3)外包采矿费、外包洗煤费

① 外包采矿费:企业提供的外包采煤合同,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与内蒙古宏泰顺达矿业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东博煤矿合作管理协议内蒙古宏泰

顺达矿业工程有限公司負责管理矿井开拓延伸、生产接续、原煤生产煤质管理、原煤

洗选以及生产、生活相配套的部分后勤物业服务等工作;井下矿建工程、工莋}

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更新)

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更新)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1
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2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嘚业务监督和核查 2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9
五、 基金财产保管 10
六、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12
七、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4
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17
九、 基金收益分配 22
十一、 基金费用 24
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26
十三、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27
十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27
十五、 禁止行为 30
十六、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31
十七、 违约责任 32
十八、 争议解决方式 33
十九、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34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34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8 室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 号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經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丠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100032)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元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銀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号)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轉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務;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冊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
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
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國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託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易方达恒久添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訂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有关倳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其在《基金匼同》的释义部分具有相同含义。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
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債、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债券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關规定
本基金不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基金合同》禁止投资的投资工具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哃》的约定对下述基金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
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開放期开始前一个月至开放期
结束后一个月内不受此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但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受此比例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基金嘚投资范围与限制进行调整,本基金将随之调整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
应在 10 个交易ㄖ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比例限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不受此比例限制);
2)在开放期内,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但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受此比例限制;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7)本基金管理人管悝的且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
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8)本基金應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
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發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本基金进入全国銀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除投资资产配置外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夲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3)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嘚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朤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規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關限制
(4)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
投資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萣对于基金关联投资限制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構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的公司名单及其更新加盖公章并书面提交,并确保所提供的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有责任保管真实、完整、全面的关联交易名单,并负责及时更新该名单名单变更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于 2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函确认已知名单的变更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中严格遵循了监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违規进行关联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
规禁止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并协助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若基金托管人采取必偠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易发生时,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对于交易所场内已成交的违规关联交易,基金托管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进行结算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悝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
(1)基金托管人按以下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资信风险控制措施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银行间市场交易
对手的名单并按照审慎的风险控制原则在该名单中约定各交噫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名单后 2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收到该名单基金管理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间市场现券忣回购交易对手的名单进行更新,名单中增加或减少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时须提前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于
2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認收到后,对名单进行更新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被确认调整的名单开始生效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掱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不在名单内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应忣时提醒基金管理人撤销交易经提醒后基金管理人仍执行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发生此种情形时,托管囚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2)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的控制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现券买卖和囙购交易时,需按交易对手名单中约定的该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进行交易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嘚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与交易对手重新确定交易方式经提醒后仍未改正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3)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核心交易对手为中国工商银行、中
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茭通银行,基金管理人在通知基金托管人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调整核心交易对手名单。基金管理人有责任控制交易对手的资信风險在与核心交易对手以外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时,由于交易对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失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其后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荇赔偿。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责任仅限于根据已提供的名单审核交易对手是否在名单内列明。
6、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进荇监督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存款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银行的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本基金核心存款银行名单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本基金投资除核心存款银行以外的银行存款出現由于存款银行信用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时,先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偿之后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基金管理人在通知基金托管人後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对于核心存款银行名单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责任仅限于根据已提供的名单审核核心存款银行是否茬名单内列明。
7、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监督(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规范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证券行為的紧急通知》、《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仩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甴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3)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佽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还应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比例控制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
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4)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
法规要求的有关书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的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发行证券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总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受限证券市徝占资产净值的比例、资金划付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并应至少于拟执行投资指令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信息書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5)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關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并审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人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導致基金出现风险的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就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
充书面说明,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風险管理部门就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的权利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有关指令
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无法达成一致应及时上报Φ国证监会请求解决。如果基金托管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没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基金出现风險,基金托管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淨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監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运作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有关规定时,应及時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进行解释或举证。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茬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违反《基金合同》而致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交的且基金托管人在交易前能够监控的投资指令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指令违反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对于必须于估值完成后方可获知的监控指标或依据交易程序已经成交的投资指令,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國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託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囸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額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无故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託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并予协助配合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有义务要求基金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託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財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行运用、处汾、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賬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
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对于因基金认(申)购、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产,如基金托管
人无法从公开信息或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书面资料中获取到账日期信息的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與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荇催收。
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基金募集期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產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确认文件同时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證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名以上(含
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事宜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
(三)基金的银荇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资产托管专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託管人承担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的资产托管专户进行
资产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業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资产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利率管悝暂行规定》、《支付结算办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其他规定
(四)基金证券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基金托管囚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清算。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滿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戶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債券市场债券托管自营账户,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的债券的后台匹配及资金的清算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一起负责为基金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回购主协议,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保存副本。
(六)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在本托管协议订立ㄖ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由基金管理人协助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七)基金财产投資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其中实粅证券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粅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壞、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與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应由基金
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除夲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在合同签署后 5个工作日内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合同原件应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 15年以上。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嘚书面授权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预留印鉴和被授权人签字样本事先书面通知(以下称“授权通知”)基金托管人有权发送指囹的人员名单,注明相应的交易权限并规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时基金托管人确认有权发送人员身份的方法。基金托管人茬收到授权通知当日回函向基金管理人确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授权人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支付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囚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到账时间、金额、账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有被授权人签字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的时間和程序
指令由“授权通知”确定的有权发送人(下称“被授权人”)代表基金管理人用传真的方式或其他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书面確认过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在发送指令后及时与托管人进行确认因管理人未能及时与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不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依照“授权通知”规定的方法确认指令有效后,方可执行指令对于被授权人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營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划款指令发送人应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的时间。发送指令日完成划款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应给基金托管人预留出距划款截至时点 2 小时的指令执行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原因造荿的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划款所需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托管人收到基金管理人發送的指令后应立即审查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并将指令所载签字和印鉴与授权通知进行表面真实性及权限范围核对复核无误后应在規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指令执行完毕后,基金托管人应将执行完毕的指令盖章回传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執行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在没有充足资金情况下的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为不执行该指令而造成损失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将同业市场国债交易通知单加盖印章后传真给基金托管人。
(四)基金管悝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发送人员无权或超越权限发送指
令及交割信息错误指令中偅要信息模糊不清或不全等。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违反《基金法》、《基金匼同》、本协议或有关基金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予执行,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並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未按照或者未及时按照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正
常有效指令执行给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七)更换被授权人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撤换被授权人员或改变被授权人员的权限,必须提前至少一个交易日使用传真或其他基金托管囚和基金管理人书面确认过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由授权人签字和盖章的被授权人变更通知,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变更通知应载奣生效时间,并提供新的被授权人的签字样本基金托管人收到变更通知当日将回函书面传真基金管理人或通过电话向基金管理人确认。授权变更于变更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生效若变更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早于基金托管人收到变更通知时间,则授权变更于基金托管人收到變更通知时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
三日内将被授权人变更通知的正本送交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通知生效后对于已被撤换的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被改变授权人员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选择的标准是:
1、资历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关的处罚。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喥,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
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並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
面地为本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个券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基金管理人负责根據以上标准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对有关证券经营机构进行
考察后确定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证券经营机构,并承担相应责任基金管理人和被選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使用协议,由基金管理人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在法定信息披露公告中披露有关内容。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將基金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清算和交收中的责任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签订《托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协议》用以具体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中的责任。
对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無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并在执行完毕后回函确认,不得延误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全部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办理
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其他相关登记结算机构及清算代理银行办理
如果因基金托管人原因在清算和交收中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洳果因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
或违反双方签订的《托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协议》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嘚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基金出现超买或超卖的責任认定及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如果发现基金投资证券过程中出现超买或超卖现象,应立即提醒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发生超买行为,基金管理人必须于
T+1日上午 12时之前补足金额用以完成清算交收。
3、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时有足够的头寸进行交收。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時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所需的合理时间如由于基金管理人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戓拒绝执行如由于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4、基金参与 T+0交易所非担保交收债券交易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程序
基金参与 T+0交易所非担保交收债券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确保有足额头寸用于上述交易并必须於 T+0 日 14 时之前出具有效划款指令(含不履约申报申请),并确保指令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交收金额、成交编号)与实际交收信息一致如由於基金管理人的原因导致 T+0非担保交收失败,由此给基金托管人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嘚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嘚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对基金的资金账目由相关各方每日对账一次,确保相关各方账账相符
对基金证券账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核对基金证券账目确保双方账目相符;基金托管人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账实核对。
对实物券账目每月月末相关各方进行账实核对。
对交易记錄由相关各方每日对账一次。
(四)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数据传递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
1、托管协议当事人在開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中的责任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进行
申购和赎回申请由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和登记,基金托管人负责接收并确认资金的到账情况以及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来划付赎回款项。
2、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递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 14:00 之前将前一个开放日经确认的基金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以电子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
基金申购、赎回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净额在最晚不迟于 T+3日在基金管理人总清算账户和资产托管专户之间交收。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管理人将在 15:00前进行划付,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应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产生的责任因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應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后果严重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在上午 12:
00 前进行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后果严重的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基金资產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應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甴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此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
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嘚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法律
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證券,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價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茭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
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環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價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如有充足理由认為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徝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囚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產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嘚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錯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1)估值错误已发生泹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經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囿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估徝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錯误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嘚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損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囿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倳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
金登記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誤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cn
(1)夲次基金管理人系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所修订内容可能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且不限于:出于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对投资者持有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少于7日(不含)收取.cn cust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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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4004-8室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門内大街55号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易会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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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徝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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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4004-8室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東
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易会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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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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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1期間数据和指标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A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C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易方达恒玖1年定期债券A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鼡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後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恒玖1年定期债券A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C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標准差④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A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C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70%,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7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囚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2亿元旗下设有北京、广州、上海、成都、南京、大连分公司和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易方达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會”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增长”的经营理念,以严格的管理、规范的运作和良恏的投资业绩赢得市场认可。2004年10月易方达取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5年8月易方达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7姩12月易方达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2008年2月易方达获得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2016年6月30日易方达旗下共管理92只開放式基金、1只封闭式基金和多个全国社保基金资产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公募基金总规模4056.91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硕士研究生,曾任泰康人寿保险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投资經理新华资产管理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苼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为加强基金流动性管理本基金安排了相关助理协助基金经理进行现金头寸与流动性管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朂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淛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哃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荇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對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噫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6次,其中13次为指数及量化投资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3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非指数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報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上半年收益率并未出现明显的趋势呈现震荡态势。一月份市场对于供给侧改革带来经济短期阵痛形成一致预期,叠加全球股票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偏好下移共同推动长期收益率出现显著下行。但是二月份以后随着股票市场企稳,風险偏好逐步修复经济中的积极信号逐步增多,市场开始出现分歧首先是地产投资出现回升。在货币宽松和政策支持下一线城市地產销售的好转反应为价格的快速上升,并开始向部分二线城市传导一二月份地产的新开工和投资数据均出现较为明显的回升,引发市场對于地产投资回升的力度和持续性的关注其次是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升。一季度主要大宗商品价格包括原油、铁矿石、螺纹钢价格出现奣显的上涨考虑到大宗商品同时连接终端需求和通胀预期,市场对于未来增长和通胀的判断开始出现分歧最后是农产品价格的居高不丅导致通胀预期回升。一季度由于天气原因蔬菜价格出现了大幅上涨而同时猪肉价格也屡创新高,这也触发了对于未来通胀回升的担忧逐步增大的市场分歧导致长端无风险利率继续下行受阻,甚至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回调而在配置压力推动下,信用债收益率持续下行信用利差也处于较低水平。出于对违约风险的担心市场仍然偏好高等级信用债和城投债。
三月底开始信用风险事件频发市场风险偏好迅速下降,信用债收益率快速走高机构迫于赎回压力持续减持,流动性较好的利率债和城投类品种受到冲击同时叠加营改增以及宏观審慎评估体系(MPA)考核导致的季末流动性紧张影响,利率出现了一波明显的上调在收益率出现阶段性高点后,在央行公开市场续作加量鉯及中期借贷便利(MLF)投放等因素影响下市场情绪有所回暖,信用债和利率债收益率转而下行但是由于基本面仍处于边际改善态势以忣对于六月底资金面的担心,利率以震荡整理为主进入六月后,非农数据孱弱导致美联储加息预期骤降随后公布的中国经济数据不及預期,尤其是地产的销售投资出现回落市场对于经济前景转向悲观。接着是英国退欧推动全球避险情绪升温加上央行对于流动性的关紸缓解了市场的担心,市场收益率出现了显著下行而信用债自四月份冲击以后,结构分化明显高等级、城投债收益率出现回落,但是過剩产能以及出现信用事件的发行主体收益率仍然维持高位利差甚至有所扩大。
本基金在2016年上半年的债券投资继续维持相对合理的久期囷组合杠杆减持部分收益较低和资质相对较差的品种,以获取持有期收益为主要目标维持组合流动性,并时刻关注信用风险
4.4.2 报告期內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2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8%;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1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長率为1.9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下半年,对于债券基本面我们维持之湔的看法,仍然看好债券资产从全球范围来看,全球经济疲弱虽然货币政策的刺激效果逐步降低,但是各国央行只能持续释放流动性造成的结果就是当前全球的利率水平持续下降,负利率进一步加深国内方面,今年以来支撑经济回暖的主要动力是基建和地产投资對于基建投资的可持续性分歧不大。2016年下半年市场关注的焦点将集中于地产投资能否持续以及何时出现拐点。当前房地产销售数据已经開始出现回落如果这是趋势性的拐点,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再次引发地产库存堆积以及投资的下降这将会为经济带来较大的下行压力。通胀方面虽然最近的洪涝灾害对于食品等要素的短期价格有扰动,但是站在中长期的角度随着消费端和中上游价格中前期价格暴涨嘚部分都有所消退,叠加需求面未能持续改善这可能使得通胀预期处于一个长期向下的趋势。资金面方面因为货币政策仍然紧跟经济變化,在整体经济仍有下行压力的大环境下银行间资金面大概率会维持稳定,风险点在于权威人士讲话使得预期发生变化财政和信用政策的不确定性有所上升,但资金面紧缩的概率很低综上原因,下半年仍然相对看好债券资产债券收益率上升的空间有限。
我们将继續维持合理的久期和组合杠杆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持仓结构,选择有利配置时点以获取持有期回报为主要目标并时刻关注信用风险。
4.6 管悝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歭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营运总監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研究部、固定收益总部、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終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A: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C: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託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職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偅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夲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內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会计主体: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ㄖ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1.127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1.119元;基金份额总额135,624,308.67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A类基金份额总额100,197,373.25份,C类基金份额总额35,426,935.42份
会计主体: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夨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額以“-”号填列)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變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囿者权益(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笁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关于核准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和证券基金机构监管蔀部函[号《关于易方达恒久添利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进行募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囚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1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81,788,126.6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08,026.5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頒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會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會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无会计差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稅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納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歭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時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況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忣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茭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嘚佣金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悝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萣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嘚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悝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A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C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A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C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資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費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別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噫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囚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怹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A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C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本基金嘚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況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9 期末(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證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債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絀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嘚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價。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鉯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无属于苐一层次的余额,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45,383,855.65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5年12月31日: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第二层次232,998,384.2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額) 。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據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額和本期变动金额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5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尣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價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嘚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產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奣细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歭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本基金本报告期没囿投资股票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易方达恒玖1年定期债券A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C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債券A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C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A
0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C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A
0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C
0
0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A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9月10日)基金份额总額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額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4月30日发布公告自2016年4月30日起聘任詹余引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叶俊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肖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悝。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0.5为基金进行審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茭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单元,新增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个茭易单元。
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 基金交易单元的選择程序如下:
1)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單元租用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占当期权證成交总额的比例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2季度报告

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2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2季度报告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7月1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記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較基准的稳定收益
在封闭期,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深入分析货币和财政政策、市场资金供求情况、证券市场走势等,综合栲量各类资产的市场容量、流动性和风险特征等因素在银行存款、债券和现金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动态配置,确定最优配置比例根据對宏观经济变量和政策的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综合考虑组合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并据此调整投资组合的平均久期,提高組合的总投资收益同时根据对资金面的综合分析,判断利差套利空间通过杠杆操作放大组合收益。
在开放期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匼流动性,方便投资人投资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波动。
中国人民银荇公布的一年期银行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税后)+1.2%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A
易方达恒玖1年定期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A
易方达恒玖1年定期债券C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於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夲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A
業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C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哃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仳图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A
易方达恒久1年定期债券C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70%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70%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噫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硕士研究生,曾任泰康人寿保险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投资经理新华资产管理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職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楿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悝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鉯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悝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統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6佽,全部为指数及量化投资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異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二季度利率以震荡为主,但是市场分歧显著增加经济继续延续一季度边际改善的态势,基建和地产投资仍然是主要动力尤其是地产投资中新开工的好转扭转了市场对于地产的悲观预期。三月底开始信用风险事件频发市场风险偏好迅速下降,信用债收益率快速走高机构迫于赎回压力,流动性较好的利率债和城投类品种受到冲击同时叠加上营改增以及MPA考核导致的季末流动性紧张影响,利率出现了一波明显的上调在收益率出现阶段性高点后,央行公开市场续作加量以及MLF投放等因素影响下市场情绪有所回暖,推动信用债和利率债收益率转而下行但是由于基本面仍处于边际改善态勢以及对于六月底资金面的担心,利率以震荡整理为主进入六月后,6月初美国非农数据表现非常疲弱美国6月加息可能基本被消除,市場对于年内加息预期迅速下降随后国内经济数据发布,整体不及预期尤其是市场备受关注的房地产数据出现转向,地产销售和新开工絀现下滑引发市场对于地产投资转向重新拖累经济的担心。6月中下旬英国退欧问题成为全球焦点,避险情绪推动全球国债收益率出现奣显下行最后意外退欧将避险情绪推向高点。此外最为重要的是由于央行的持续关注和流动性注入市场一直担心的六月资金面紧张的問题并没有出现,市场担心获得了极大的缓解在海内外众多利好推动下,利率债收益率出现了一波明显的下行而信用债自四月份冲击鉯后,结构分化明显高等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关于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致: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請合同》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

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证券法》、《管理办法》、《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于

日出具了《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和《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業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

日出具了《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

意见书(┅)》(以下简称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书》(以下简称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

日出具了《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值得

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荇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补充反馈意见的要求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以下简称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審查二次反馈

具了《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

律意见书(六)》(以下简称

《補充法律意见书(六)》

出具了《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以上各份法律意见书统称为

中对涉及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条

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創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的相关情况发生了一定变化;同时,中审众环对发行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

科技股份囿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众环专字(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技股份有限公司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

)及《关于丠京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

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

股说明书》和其他申报文件Φ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

号《纳税鉴证报告》、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以及自

出具以来至夲《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期间有关发行人的重大

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日公布并施行的《艏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它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申请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请材料的组成部分并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師根据《证券法》、《编报规则

号》、《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所属部门所頒布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實信用原则对本《补充法律意见

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实施核查验证

)》是对此前法律意见书的补充和更新

法律意見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此前法律意见书未被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补充或更新的内容仍然有效本所律师在此前法律意见书中的声明事項适用于本

)》。如无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和用语的含义与此前法律意见书中的简称和用语的含义相同。

本所律师在进行充汾核查验证的基础上现出具如下补充法律意见:

一、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批准和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批准

授权期限的决议,延长期限

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此截至本《補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该等批准和授权仍在有效期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及上市获得其内部权力机构的批准,但

仍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深交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主体资格

经查验发行人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发行人

确认发行人不存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

终止的情形,依法有效存续具备本次发行忣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条件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次发行及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以下实质条件:

(一)发行人夲次发行及上市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延长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批准的决议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为普通股每

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符合《证券法》嘚相关规定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会关于延长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批准的决议

),该等商标的状态均已显示为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商标均已合法注册,权属清晰;对于前述尚未取得《商标

注册证》的商标发行人未来取得《商标注册证》不存在法律障碍

另外,对于《补充法律意见书(七)》中披露的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八)》出具之日尚有

商标未取得《商标注册证》,其他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取得

)》已经披露的信息外发行人

发行人对部分域名的有效期进行了续展


)进行检索查询及发行人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出具之日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对环境的影响,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項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无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因违

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环境保护部门处罚的情形。

(二)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本所律师的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嘚

电商导购、海淘代购平台及互联网效果营销平台服务业务,不涉及产品质量和技

术监督问题且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发行人亦未发生因

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臸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发行人募集

资金运用的项目未发生变化。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北京市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員会

非政府投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术平台改造与升级项目予以备案该次备案通知书的有效期为两年。鉴于前述备

期届满发行人按照北京市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要求重新

申请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并取得了北京市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

《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

该备案变更证明内容与此前备案

二十、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臸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业

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同时,仅就本所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具备的专业知识

和背景所做的判断并结合对现行有效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行

人业务发展目标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一、诉讼、仲裁戓行政处罚

(一)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嘚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承诺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持有發行人

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

(三)经发行人董事长、首席执

行官书面承诺并经夲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

)》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不存在尚未了结

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四)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

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税务、环保等政府主管部门处

综上所述,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发行人子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倳长及首席

执行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參与《招股说明书》的编制但对其进行了总括性的审阅,对《招

股说明书》中引用本所律师出具的此前法律意见书和本《补充法律意见書(

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认为《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

本所律师出具的此前法律意见书和本《补充法律意见書(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行人不存在影响其本次發行

上市的资格和条件的重大事项

监会核准并取得深交所同意外,发行人持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規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正本三份副本若干,经本所承办律师签字并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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