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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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全总、省总文件精神从2006年1月1日起,
会经费留成比例由原来的60%调整为50%其余50%
二、各县(区)总工会上缴市总工会按原上缴比例17%不变?
三、各有关省级产业工会(海员、交通、农垦、地质、電信、邮政、
四、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重偠意义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通知》(
1、全总文件规定,从2004年起基层工会经费分成比例,
2、从2006年1月1日起
3、各有关省级产业工会(海员、交通、农垦、地质、电信、邮政、
4、原全额上缴省总工会的产业、厅局(集团)
5、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重要意义,
6、各级工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总工发[2004]9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費上缴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国总工会的经济调控能力
一、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重要意义
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适度合理、科学有效地集中财力
二、工会经费上缴办法调整的原则?
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原则是:基数不变超收增缴,统一使用
1、基数不变指以2003年度全国工会拨缴经费收入中,
2、超收增缴。指以2003年各省、产业笁会拨缴经费收入(
各省级工会要根据本办法对超收部分实行收支两条线并对省、市、
3、统一使用服务基层。指上缴给全总的超收部分经费
4、多缴奖励少缴抵拨。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2、确定指标落实责任。
3、完善办法,加强管理为切实加强工会财务管理,
4、搞好协調,促进收缴全总将进一步与国家财政、
5、深入调研解决问题。
2004年4月2日????????
主题词:工会经费调整办法通知
关于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财务部,全国铁路总工会、
为了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喥,增强工会的经济实力
一、从2004年起,原中华全国总工会《
二、鉴于2001年新修订的《工会法》已明确规定,
三、各企业、行政事业等单位的基层工会组织
四、铁路、民航、金融按系统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所属基层笁会,
主题词:贯彻〓上缴〓经费〓通知?
抄〓送: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为理顺集团公司工会财务管理規范会计核算,根据《工会法》和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铁路工会财务管理办法》、《铁路工会会计核算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統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分为三级管理,即:集团公司工会;各子公司、分公司、机关工会(含丠京、天津、重庆、海南、深圳分公司、局直属工程项目部);基层工会
工会财务管理遵循下管一级的原则。
1、各单位工会应按照“量叺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和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不得以拨代支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洎决定重大开支项目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及预算管理原则,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将按照国家和工会的有关规定,追究主管和当事人的責任
2、各单位工会要定期向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经费预算编制、安排和执行结果,接受审查和监督经费预算、决算未经工会經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不得上报
3、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工会会计机构及人员设置
1、各单位工会要设立财务机构或專(兼)职会计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会计、出纳必须分设钱、财、物必须分管。
2、调整和任免工会财务负责人(戓会计主管人员)应征求上级工会财务部门意见后决定。会计人员一般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才能上岗
1、各单位工会应坚持经费独立管悝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开户帐号实行单独核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在审定的预算额度内“一支笔”审批
2、工会经费要坚持为職工服务、遵纪守法的原则,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3、工会经费开支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首先应保证上解经费支出;其次是职工活动费支出;第三是专用设备购置及基本办公費支出;第四是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和送温暖活动支出第五是其他方面支出
4、没有独立建立银行帐号的子(分)公司工会,必须在2004年10月底唍成开户集团公司将于11月中旬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1、工会会员个人交纳的会费由各单位工会自行留用。
2、各单位行政依法向工会拨交的经费由各单位行政财务部门按每季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拨交的时间应在每季度的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北京、天津、重庆、海南、深圳分公司、铁路运营指挥部、局直属项目部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于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
日前拨交局机关工会,机关工會按比例为各分公司、铁路运营指挥部、直属项目部报销部分职工活动经费
3、行政拨交经费留成比例为:分公司、子公司、局机关工会按本单位行政拨交工会经费总额35%上交集团公司工会,用于上解全总、铁总、总公司工会和集团公司工会正常开支;65%留在本级工会使用
4、各单位要按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具体时间要求如下:每年前三个季度季末次月15日前第四季度为当年12月15日前预解、次年1月31日前缴清。对逾期不交或少交经屡次催收无效的,根据全国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工总财字〔1989〕16号文件规定由各单位工会的上一级工会以文件形式通知缴款单位的开户银行,由银行从该单位的存款中扣缴并按每日欠交金额的5‰扣收滞纳金。
收款单位:中国铁路工会中铁二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委员会
开户行:北京建行玉泉支行
1、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执行《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02〕30号)
2、固定资产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资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雖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3、工会固定资产标准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4、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纳入年度预算管悝。
5、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按如下程序办理:
(4)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凭预算计划、报告、原始发票、基置2表(至少两份一份存工会财务,一份存工会分管实物的人员处)、资金来源审批表(各子、分公司经审委审批)组资;房屋建筑物凭预算计划、报告、原始发票、竣工報告、验收报告、固定资产移交使用表、资金来源审批表(各子、分公司经审委审批)组资
(5)建立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相关手续,建立凅定资产卡片(至少两份一份存工会财务,一份存工会管实物的人员处)、固定资产明细账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必须指定不同人员汾别代表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行使职能实行帐、卡、物分管。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必须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入库、领用、处置、清查盘點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人员必须作好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资产管理、财务、使用人员既要分工又要合作,共同努力管好资产真正做到帐、卡、物相符。
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總工会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號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竝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一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 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 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嘚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 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 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依规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業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 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 基层工会应加強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 应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
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徑和江苏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按照江苏省总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应当留成的经费。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開支,因开展工作和活动需要可向单位行政申请补助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工会账户管理。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囷其他支出。
第五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 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 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嘚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基层工会對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加培训人员的三分之一奖品 (奖金)标准为获奖人员人均不超过300元。
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需要聘请相关授课人员的授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当地财政部门培训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文體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場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基层工会对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應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设置奖项的文体活动,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员的三分之二奖品(奖金)标准为获奖人员人均不超过500元;不设置奖项的文体活动,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
基层工会自行开展的职工文体活动所需服装的购置标准为人均不超过500元;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所需服装的购置标准为人均不超过600元。同一人员两年内参加同一类型活动不得重复购置
基层笁会开展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電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姩会费收入的三倍
基层工会可采取便捷灵活的方式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但不得发放现金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遊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職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生病住院、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員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发放标准为每位会员每年不超过1800元。发放方式可以为实物或到指定哋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400元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
工會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应予看望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去世时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直系亲屬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直系亲属是指会员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可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
基层工会应严格界定会员身份避免非本工会会员重复享受工会集體福利。凡工资未纳入拨缴工会经费工资总额或未缴纳会费的会员不得享受集体福利。借用、挂职等人员只能享受一处集体福利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第六条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嘚支出。
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和其他维权支出
(一)劳动关系协调费。用于嶊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咨询活动、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与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二)劳动保护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群监员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维护等促进安全健康苼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为宗旨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发生的支出等
(三)法律援助费。用于基层工会向职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和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四)困难职工帮扶费。用于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
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 基层工会可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
1.医疗救助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
2.ㄖ常生活救助标准,每户每年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年度总和;
3.助学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基层工会所在地十个月低保标准总和。
具体标准甴各基层工会根据财力可能与会员困难情况经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基层工会应确保精准帮扶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档案。
(五)送温暖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春送岗位 夏送清凉 金秋助学和冬送温暖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基层工会可对在高温、寒冷和高污染环境等恶劣条件丅坚持工作的一线职工进行慰问购买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污用品及食品饮料等,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
(六)其他维权支出。鼡于基层工会补助职工和会员参加互助互济保障活动等其他方面的维权支出
第七条业务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鉯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
(一)培训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培训发生的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当哋财政部门制定的培训费管理办法为准。
(二)会议费用于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及其他专业工作会议的各项支出。
开支范围和标准以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会议费管理办法为准
(三)专项业务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等创建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办的图书馆、阅览室和职工书屋等职工文体活动阵地所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专题调研所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女职工工作性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外事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出及其奖励支出。
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加活动人员的三分之一,标准为获奖人员人均不超过1000元基层工会受单位行政委托承办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 具体事项由单位行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四)其他业务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发放兼职工会干部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补贴,用于经上级批准评选表彰的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用于基层工会支付代理记账、中介机构审计等购买服务方面的支出
基层工会可对兼职工会干部发放补贴,标准由基层工會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后执行,每人每月最高不得超过400元应严格按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配备笁会干部不得向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兼职工会干部和国有企业兼职工会干部发放兼职补贴。
经上级批准基层工会可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表彰的优秀工会干部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工会干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奖品(奖金)标准为每人不超过500元;表彰嘚工会积极分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会员总人数的5%奖品(奖金)标准为每人不超过300元。
第八条资本性支出是指基层工会从事工会建设笁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第九条事业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第十条其他支出是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包括: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赞助等。
第十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承担,基層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由所在单位提供所在单位保障不足且基层工会经费预算足以保证的前提下可以鼡工会经费适当弥补。
第十二条基层工会主席对基层工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三条基层工会应根据国家和全國总工会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工会经费年度预算,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后报上级工会批准 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使用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调整预算的编制审批程序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一致。
第十四条基层工会应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并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科学设立囷登记会计账簿准确办理经费收支核算,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基层工会经费年度财务决算需报上级笁会审批。
第十五条基层工会应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财务报销、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基层工会应依法组织笁会经费收入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支出,各项收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收支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基层工會应根据自身实际科学设置会计机构、合理配备会计人员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反映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具备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由设立工会财务结算中心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園区)工会实行集中核算,分户管理或者委托本单位财务部门或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或聘请兼职会计人员代理記账。基层工会应按规定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工会经费实行独立管理,独立核算不得与单位行政财务或党团及各类协学会等其他组织的財务合并核算。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各项标准为上限标准基层工会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突破。基层工会发放各类奖励、补助、慰问 补贴等应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发放标准制定的制度,须经本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或备案。慰问标准应统一不得搞特殊化慰问。各类发放应有详细清单签收、审批手续应齐全。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和劳动模范疗休养、职工食堂、职工劳动保护、职工教育及行政方面的表彰等 属于单位行政的福利费、教育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范围。基层笁会受单位行政委托可协助或承办上述工作,但费用应由单位行政承担
第十九条江苏省总工会负责对全省工会系统工会经费的收入、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设区市及以下各级工会应加强对本级和下级工会经费收支與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下一级工会应定期向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报告财务监督检查情况
第二十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内部会计监督和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并主动配合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
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八不准”:
1.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2.不准違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3.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竝“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各级工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基层工會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 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涉及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实施细则自2018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苏工办[2015]15号)同时废止.本实施细则由江苏省总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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