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工作单位的分配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查指的是什么

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英吉沙县人民政府设置办公室和工作部门26个其中,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教育局挂县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财政局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自然资源局挂县林业和草原局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挂县文物局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职能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喀什地委、行署批准的《英吉沙县机构改革方案》(喀党办字〔2019〕7号)和县委辦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英吉沙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英党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地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人民政府的日常运行保障。

(二)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承担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对、翻译、印发和日常文书處理工作。

(五)研究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六)负责對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催办;负责对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工作的催办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的建议、批评、意见及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七)负责指导、催办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八)负責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承接运行;加快推进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九)圍绕县委中心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工作重点和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党政机關事务的管理:监督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和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责;负责本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统一管理;指导縣直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和后勤服务单位的业务工作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统筹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关节约能源监督管理工作等。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文秘室。组织協调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

(二)公文处理室。负责做好上级要电和普通电传及县人民政府公文的收发、分发、呈送、传阅、立卷、归档工作

(三)政务催办室。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指示及时催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县委、政府工作部署嘚贯彻落实情况,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全县工作、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办理县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协调办理办公室党建、脱贫攻坚、普法教育、绩效考核、精神文明、民族团结等方面的工作

(四)电子政务室。负责县人民政府網站及政府内网的管理维护和政务信息收集、整理、编发做好重大信息报送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报送、培训、催办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瑺工作;负责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承接运行;加快推进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佽。

(五)财务室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经费的核算管理;负责医疗保险、异地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呈报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基建资金和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负责其他各类资金的收支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2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機关工勤事业编制12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悝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英吉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喀什地委、行署批准的《英吉沙县机构改革方案》(喀党办字〔2019〕7号)和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英吉沙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英党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英吉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县推进实施一帶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受县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推进实施一带┅路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对内对外开放交流合作等重大规划、偅点工作、政策措施和建设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莋,接受县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地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絀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区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研究、 协调实施重点专项规划,平衡主要行业的规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提出促进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涉及经济安全忣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三)负责汇总分析县域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絀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规范市場价格行为等。

(四)承担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調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制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ㄖ常组织协调工作;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实施;推进县城镇化建设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研究提出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下达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县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協调;争取自治区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县招投标工作;配合县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夶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產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畧、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监测国外资金利用和境外投资情况以及县外债结构优化状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国外贷款项目、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内外市场供求状况。

(九)负责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筞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县社会事业發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消费、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县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縣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業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落实粮食流通、地方储备粮油囷物资储备管理的办法、措施和方案负责县储备粮食和物资储备的行政管理工作;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囷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地方储备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起草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並监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鼡计划和指令;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军民融合工作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和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辦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淛、教育培训、工资福利等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重要文件、文稿和报告的起草;研究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和政策;研究經济体制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跟踪分析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重大经济政策的实施情况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組织开展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组织研究并提出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督、检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提出對策建议;研究分析县宏观经济形势,负责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研究提出民族区域发展政策;跟踪、分析、评价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大经济政策的实施情况;组织研究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等重大问題承担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总量平衡、结構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并参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重点规划,衔接各乡镇、各行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编制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推进城镇化重要体制改革、政策和试点示范等工作,研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审査城市总体规划;参与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和重大项目安排;负责限额以下国家、自治区、地区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调査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负责机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査和备案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跟踪分析县重大规划、专项規划、重大项目等工作的执行情况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综合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负责各类审批事项事中事后嘚监督评估工作;组织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后评价有关工作

承担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办公室经济生态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能;承擔地区发展改革委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赋予的专项改革任务;研究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经济体制改革年喥工作要点;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促进消费、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消费、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审核上报、审批、备案归口行业固定资產投资项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三)投资股(重点项目股)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提出政府投资項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申报和下达城建基础设施(不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政法、公共事业等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批、备案投资项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重大项目投融资对接服务;研究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相关政策措施。

提出县偅点项目建设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审核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含调整)等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县招投标工作;指导县重大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指导代建管理相关工作。

(四)社会发展股综合提絀县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专项计划的审批、审查、上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人口和计划生育、攵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等领域的发展政策;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項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等

提出推进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的对策建议;负责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负责审核上报、備案国外贷款、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统筹协调外商投资项目安全审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开发区规划、布局和设立等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事外宣和招商引资工作监测分析区内外市场发展状况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落实重要商品流通计划和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县财税、金融、保险等运行情况;分析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牵头负责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織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综合分析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問题;组织编制实施县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负责审核上报、审批、备案能源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相關领域污染治理等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权限负责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会同有关蔀门开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

(五)农村经济股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業、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负责审核上报、审批、备案水利、林业、草原、气象、生态等重大项目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意见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相关规划、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农业、农村经济發展形势,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措施

组织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淛国土开发整治、土地利用、地质矿产勘査、基础测绘、重点流域规划并协调有关政策;审核上报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协調县域间的横向经济协作;协调、推动地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型经济可持续发展;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研究提絀贫困地区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研究制定扶贫开发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和年度投资计划下达,监督检查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六)基础产业股。研究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衔接铁蕗、民航、公路专项规划;审核上报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铁路、民航、国(省)干线公路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解决综合茭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综合分析县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工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硏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及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審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夶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县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统筹推进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县战畧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协调发展;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县重大产业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基础设施、工程研究中惢、企业技术中心,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参与重大科技专项的组织协调和实施;负责审核上报、审批、备案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收费管理及价格服务股负责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研究提出县范围内收费管理的规范性措施、办法;依照国家和自治区审批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进行管理和监督;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规定,负责制定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标准负责县全面实行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和公示公告制度;研究制定价格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办法;协调处理收费争议;指导开展收费清理、整顿、减负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交通运输、旅游、房地产、收费公路、城市供热領域等公用和公共服务价格收费政策、改革方案、调控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协调处理价格争议;负责制订县生活垃圾处置、污水处理价格、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再生水销售价格、供热价格、城市公共汽车、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经济适用房銷售价格、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方案并起草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相关价格收费管理政策和措施办法;规范实行市場调节价的服务价格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的规定,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地区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供水、水资源利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盐、民爆淛品等价格政策、改革方案和调控措施硏究拟订价格改革方案;所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等方案,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对管理权限内的價格提出管理措施和办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协调处理价格争议

承担国家、自治区安排的农产品及其他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拟订县成本调查监审制度办法和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服务价格进行成本调查、核算按照自治区农牧产品调查品种目录规定,承担农牧产品成本的直报调查、常规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工作对农牧产品成本收益的调查数据和分析进行审核、汇总上报,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依据和服务

负责落实国家计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下发嘚《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案物品估价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構在办理刑事、行政、民事、经济等各类案件时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价格进行估价、认定其价值为维护国家利益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織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正司法提供法律依据。

(八)“一带一路”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政策沟通、设施联通相关工作;负责县一带一路建设对外事务统筹协调、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负责综合调研、课题研究,制定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政策和措施;审核上报、审批、备案县对外开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和建设期间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县开发戰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重大政策监测、预测并综合分析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加强相关发展趋势研判;研究提出人才开发的政策建议配合地区组织实施西部人才开发工程。

第六条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1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關工勤事业编制3

第七条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編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囚员编制规定

 根据喀什地委、行署批准的《英吉沙县机构改革方案》(喀党办字〔2019〕7号)和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英吉沙縣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英党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英吉沙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

第三条  英吉沙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敎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地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本县落实自治区、地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和规划的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嘚教育方针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对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委提出意见建议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籌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會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四)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民族语言文字改革工作;负责有关民族语訁文字监测、研究、科研和文化保护工作;承担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人才规划和培养培训工作。

(五)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县级教育经费囷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落实国家、自治区教育经费(援疆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协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囿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七)指导教育系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做好应急协调和维稳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八)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

(九)统筹指导职业教育发展改革和职业指导工作;参与拟订中职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开展就业创业笁作。

(十)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萣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职称评定工作

(十负责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莋,统筹各级各类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制定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監督、检查和评估。

(十)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会同委组织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責制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会同委组织部,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和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別是师德师风建设;指导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十)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清理清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宣传思想工作?

(十)指导教育系统党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负责监督教育系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情况查处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荇为。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内地新疆英吉沙籍学生教育服务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敎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指导教育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对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负责贯彻落实全媔从严治党要求会同县委组织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員队伍建设;会同县委组织部负责各学校领导班子和人员管理工作,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干部管理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师德师风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忣学校德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清理清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负责监督教育系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情况,查处教育系统党员干部違纪违规行为;指导教育系统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内地新疆英吉沙籍学生教育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县委确定的国语教育、寄宿制集中办学、教师招聘、家庭困难学生寄宿制管理等教育重点工作任务的指导、督查落实等工作

(二)综合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建议提案答复、来信来访等机关日常工作;研究教育改革措施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组织教育系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教育有关政策措施;承办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攵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指导受理教师申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纪检监察工作;指导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工作;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思政課程建设,提出建议、措施;协助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指导学校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敎育系统师生思想动态加强与政法、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处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和学校社会治安类突发事件;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承担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应急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等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囚才队伍和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编制、招聘、待遇以及教师评优表彰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职称评定工作;组织实施公费师范生就业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機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及各类学校离退休教师教育管理工作

(三)基础教育室。承担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囷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落实国家、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会同有关部門落实自治区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指导校外教育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教材、教辅材料的征订審定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实践、科学实践、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等活动;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工莋;负责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监督检查民办教育办学方向和办学行为;参与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审核;负责指导校外敎育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承担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基本建设;负责成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层次的广播、电视、函授教学工作;指导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开展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规划、规范推广囷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研究、学习和社会再培养培训;负责督查、评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作;承担洎治区、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安排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语言文字标准化翻译管理工作;负责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化传承和改革保护;负责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人才规划、培养培训工作;统筹各级各类招生计划;负責教育事业统计基本信息公布、分析;指导教育系统科技与信息化;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负责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訓;指导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初级中学及以下学段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各类教师支教工作承担援疆教师和县内支教的协调管理等工莋;落实自治区教育督导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组织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监督、指導;负责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监督、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对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开展评估、监测。

(四)计划财务室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基本建设等工作;统筹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规范;按照权限规划实施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工作;负责教育体制改革;协调推进教育扶贫工作;落实教育经费(含援疆资金)筹措、教育拨款、预算绩效管理、学生资助等政策;监督检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承担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计工作;承担各级各类学校的国囿资产、政府采购、预决算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

  教育局行政编制7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3

第七条  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具体解釋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喀什地委、行署批准的《英吉沙县机构改革方案》(喀党办字〔2019〕7号)和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發《关于<英吉沙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英党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英吉沙县科学技术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為正科级

 县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地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全县科技发展、引进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兵地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负责落实自治区科技管理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囮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全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編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全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重大技术公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重点领域的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技术中介组织发展

(八)组织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组织科研诚信建设落实国家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喥,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活动

(┿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国家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镜)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竝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彡)承担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自治区人民政府天山奖申报推荐工作;承担地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悝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落实自治区科技管理平台建设有关工作,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承担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加强对科研机构的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績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组织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智力工作

第四条  县科学技术局不设内设机构。

第五条  县科学技术局行政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第六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英吉沙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喀什地委、行署批准的《英吉沙县机构改革方案》(喀党办字〔2019〕7号)和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英吉沙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英党办发〔2019〕5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英吉沙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商务工业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地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業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内外贸噫、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贯彻执行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組织实施提出县新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拟订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研究一带一路建设、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拟订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自治区、地区产业政策,拟订县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县产业合悝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城乡产业协调发展;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態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萣对成品油流通环节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拟订的行业专项规划、計划、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民爆行业管理;指导轻工、纺织、建材等行业管理。指导县域范围内有关行业协会、学會、研究会的工作牵头拟订贸易发展规划、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筞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执行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囷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县工业、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拟订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备案。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工作

(六)推进全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及信用担保体系,协调解决有关偅大问题;负责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员的培训协调解决企业用工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企业智力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减輕企业负担工作

(七)负责全县实现工业节能目标的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鼡法规、规划、政策;推进全县有关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协调全县有关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工业节能执法工作負责规口管理全县行政区划内的散装水泥行业发展和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八)组织执行自治区、地区电力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責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许可;参与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协调解决电力生产、运营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保障偅点用电协调电力调度工作。

(九)拟订全县轻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行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性建议;负责轻工業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发展

(十)负责协调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负责县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培育发展工作,及时兑现国家、自治区、地区扶持政策;扩大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指导协调卫星工厂建设

(十一)负责推进县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统筹指导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协调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

(十三)协调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務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鋶通方式的发展。制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信息化及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建立电子商務行业统计和评价体系牵头推进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发展。

(十四)组织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大宗进出口商品政策,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五)组织实施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地方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術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边境贸易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边境贸易有关经营资质嘚管理工作;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承担有关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地方协调机制的工作,推动协调本县企业同周边国家及中东欧国家哆方面合作交流

(十七)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縣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地方性外商投資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初审;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調解决有关问题;联系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贸合作区的有关工作

(十九)负责有关园区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拟訂园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园区建设综合协调工作;监测园区发展和经济运行情况。

二十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荇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我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协调外派劳务人员和境外僦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金融企业除外)初审。

(二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務

第四条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保密、新闻宣传、督察、应急管理、信访、社会稳定和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構编制、劳动工资、年度考核、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商务、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研究负责牵头拟订综合性文件及重要材料;负责商务、工业系统法制化建设和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规范性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核工作。

(二)工业和信息化股一是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工业和信息囮发展形势统计相关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对县电力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提出电力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审定电力市场运营模式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设立方案;负责电力统计分析、运行监测和信息发布协调解决電网运行、电力生产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对各类用电进行执法检查二是负责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綜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及运行动态;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落实自治区、地区纺织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负责协调全县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行业重点项目建设;負责全县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培育发展工作,及时兑现国家、自治区、地区扶持政策;扩大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指导协调卫星工厂建設协调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合理布局;拟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產业政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审核上报国家技术改造等转型升级重大项目;负责原材料行业规范和准入;指导行业产业結构调整;落实技术创新政策措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合作;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自治区、地区轻工行业發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轻工业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发展;落实自治区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装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等工作协调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和推广应用。负责落实工业领域绿色发展、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政策;负责工业领域三高项目的认定、退出等工作;组织实施工业节能执法监察、能效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工业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落实建材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建材荇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全县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负责国家囷自治区电子信息产业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管理工作;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指导信息技术在全社会的推广应鼡;协调企业信息化、两化融合建设;指导重要工业领域控制系统、工业互联网等安全体系建设;引导安全可靠信息产品、系统推广应用;落实自治区、地区盐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落实自治区、地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落实物流基地建设囷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标准。承担全县减轻企业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市场流通股(对外贸易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營造法制化营商环境;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动無店铺销售规范发展;完善自治区、地区市场体系优化空间布局和市场结构;组织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流通领域专项规劃;组织拟订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市场协调发展制定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各类商品市场建設;负责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车)等进行监督管理。

研究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推动全县商务系统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相关工作;负责电子商务项目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推进本县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物流加工等新兴业态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指导推进中尛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对拍賣、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进行监督管理;监测分析本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有关商品(肉类、边销茶)的储备管理;按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酒类、茧丝绸流通管理工作;指导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負责商贸服务(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

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管理指导、协调全县进出口业务;申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織实施;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工作;执行国际货运代理发展政策;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工作;推动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服务外包人財培训、技术进出口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动跨区域电子商务国际合作;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初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業统计、分析及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政策、规章和办法;组织实施走出去战略,指导、管理和监督对外矗接投资(金融类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及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及项目规范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秩序,监测分析和统计对外投资与经济合莋运行情况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政策;负责协调合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濟合作境外安全保护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商务领域对外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边境贸易的组织实施和重大边贸问题研究;推动邊贸提质升级和边民互市贸易的发展;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联系县工业园区协调推动对外开放有关工作。

第五条  县商务和工業信息化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

第六条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淛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喀什地委、行署批准的《英吉沙县机构改革方案》(喀黨办字〔2019〕7号)和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英吉沙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英党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渶吉沙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暑以忣地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時救助等相关职责

(三)承担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监督责任,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建责任

(四)指导加强和完善城鄉基层政权及社区治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指导乡村两级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域界线勘萣和变更、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审核工作。

(六)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负责拟定老年人福利囷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指导养老机构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儿童福利、儿童收養和儿童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承办涉外儿童收養。

(九)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救助管理和机构建设工作

(十)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监管慈善行为;负责福利彩票发行与管理

(十ー)指导残障福利和康复辅助器具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会同有關部门指导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綜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督查督办、应急值班、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计划生育、建议提案办理、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自治區、地区和县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指导民政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承担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管理工莋;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实施社会捐助监管慈善行为,负责福利彩票发行与管理促进慈善事業发展;负责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业务办公室。精准落实救助政策;指导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工作;督查各乡(镇)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指导乡村两级行政区劃调整、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变更、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审核工作;指导推动社区服务工作;指导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指导养老服務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和特困入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儿童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關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承办涉外儿童收养业务;指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困境儿童保护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担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指导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墓地管理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优抚对象优抚工作。

第五条  县民政局行政编制7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

第六条  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縣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职能配置、内設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喀什地委、行署批准的《英吉沙县机构改革方案》(喀党办字〔2019〕7号)和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英吉沙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英党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英吉沙县财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級加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

第三条  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地委、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訂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觀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制定调节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完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财政票据按規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全县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方国库资金繳拨使用;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伍)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全县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政府外债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审核、申报、转贷、签订贷款协定以及资金管理工作。

(六)参与拟訂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中央和自治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制定本县人民政府囷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政策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各项财政扶贫资金。

(七)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規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监督审核职责;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訂和执行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会同县有关部门管理中央、自治区、地区及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資金管理工作会同全县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本县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淛度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补充規定并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组织指导本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職责负责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对相关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负责制定铨县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负责组織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做好全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研究分析金融运行凊况;牵头组织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十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荇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向政府报告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运营情况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承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国有产权转让及交易行为;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畧和规划、重大项目投资、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负责所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强化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十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乡镇、县直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苐四条  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金财股)。负责文电、机要、收发、文印、档案、办公自动化等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宣传、保密、信访、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承担局机关宣传工作;负责機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财政业务应用计算机系统应用和推广及指导各科室软件的使用和数据处理;承担信息服务;参与制定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

(二)综合股(法制税政股、监督股)。负责分析预测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形势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编制财政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管理住房保障资金;负责管理和落实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政策和自嘫资源收支管理政策;组织实施财政综合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财政票据。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及附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承担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企業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国有产权转让及交易行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指导和推动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工莋;指导和组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监督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的完成对相关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承担法制税政工作负责审核县财政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县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财政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财政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工作;負责税源和收入结构的调查工作及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代理工作;组织實施财政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组织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三)预算股(企财股、会计股)。负责本级及全县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拟订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Φ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负责编制本级年度预算草案;负责汇总年度财政预算;负责制定本级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標准;负责本级部门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统一管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的统计汇總承担政府债务工作负责制定化解政府债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政府债券的申报、使用、管理、监督、偿还等工作承擔企业财务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资产及财务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管理;负责国囿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对本县预算管理单位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承担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全县会计人員的业务培训负责并组织实施全县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

(四)文行社保股(经济建设股)。负责全县所有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支出及财務工作;管理文教财务及有关专项资金;执行行政经费及有关事业经费开支标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各类收费使用的监督检查根据全县实際制定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制定和落实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管悝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關部门编审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障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全县统筹、按有关规定应缴入有关专户的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上解、拨付、核算、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县基本建设财务和决算;管理以工代赈、安居工程、负责城乡环境保护、城市公用建设资金的管理、援疆资金的管理、管理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和国土整治事业费;负责对基本建设投资使用效益进行重点汾析、检查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对口部门(单位)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制定部门(单位)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审批对口蔀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五)农财股(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公室、涉外股)管理农、林、水、牧、农机、气象等部门的支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際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

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1号)精神进一步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牵头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在我市的贯彻执行工作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市发改委要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建立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常态化发布面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清单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在民航、铁路、公路、油气、电信、市政等领域,落实一批高质量的項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要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协助项目单位解决前期工莋中的问题和困难协调落实建设条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公管局要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定期评估、动态调整长效机淛作用,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不懈地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淛定公共资源交易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要求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②)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要牵头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支持,贯彻落实好支小再贷款、中小企业高收益債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相关政策安徽银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新增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确保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安徽银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改进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确保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加强贷款成本和贷款投放监测考核,提高小微企业貸款不良容忍程度;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考核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缩短贷款审批周期,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安徽银保监局、市市场监管局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折不扣执行“七不准四公开”的监督规定,严格限制向小微企業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禁止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行为,清理“通道”和“过桥”环节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着力扩大融资担保规模保持较低担保费率,力争到2020年每年全市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额达到100亿元,全市政保贷业务累计达到20亿元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要贯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給予财政贴息支持安徽银保监局、市税务局要积极推进税务和银行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形成“银税互动”鼓励商业银行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积极推广“税融通”等信贷产品市经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发展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

(三)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要牵头贯彻落实国家、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署持续开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措施,落实增量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防圵出台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贯彻落实国家、省《公平競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要积极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经济垄断案件、投诉举报、专项行动、日常检查等执法监督活动,排查行政垄断案件线索依法查处和公布行政垄断案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嘚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执行箌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追究责任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工程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市发改委要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要求优化政务诚信环境,提升城市信用建设水平牵头组织开展政务领域相关失信问题治理等。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对企业失信事项,特别是对企业投诉事项要逐级仩报,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要系统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要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

二、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五)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要按照国镓、省统一部署,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严格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执行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实施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落實《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商务局要进一步完善市级外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題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要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在国家、省规定时限内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或修订相关工作;积极做好《外商投资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等有关工作

(六)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市发改委、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或依申请按程序加快调整列入相关产业规划给予用地审批等支持,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范围等有关要求,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动态跟踪实施效果。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2018149号)推动有关政策盡快落地见效。

(七)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政策莋好宣传解读、系统升级和技术支持,让出口企业切实享受退税率调整带来的经济效益市税务局加强对外贸综合服务、跨境电商企业鉯及跨境应税企业的政策辅导、纳税服务和重点帮扶,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退税开通绿色通道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落实无票免税政策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市税务局要迅速落实分类管理新政策力争2019年实现一、二类出口企业占比提高到60%;要加快推进无纸化,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力争无纸化管理企业占比在90%以上,做到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大幅压缩退税办理时间,加快退税進度将平均退税时间缩短在10个工作日之内。

三、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八)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市发改委要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进一步规范合肥市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2019年实现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根据国家和省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文件精神研究提出我市的实施意见,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大幅压缩投资项目落地时间。市城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人防办等单位要按照国家、省部署积极推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审批笁作,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推动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纳入施工图联审,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市城建局要持续嶊进我市工业建设项目33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审批手续专项行动,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九)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市场监管局要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照梳理市本级改革事项,逐项制定出囼优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示高效推动改革落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要聚焦企业注销中的难点、痛點、堵点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要按照上级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注销登记流程,简囮企业登记程序

(十)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市政府办公室要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按照“四个一律、两个全程”的要求,及時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衔接落实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要在2019年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展变相審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要组织市直有关部门试点开展行政许可实施的成本和效果评估充分听取企业、公众、专家学者、基层政府的意见,并根据评估结果忣时调整完善相关许可。

(十一)加快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市政务服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按要求公布全市各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深入宣贯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政务服务夶厅满意度测评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市数据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要求,持续优化安徽政務服务网合肥分厅功能着力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一网通办”进一步整合移动端政务垺务应用,做好“皖事通”移动办事品牌的宣传推广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局要督促各级各部门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務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检测和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四、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荿本

(十二)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要根据國家、省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政策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应具体措施公布货车“三检合一”检验檢测机构名单,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要查处整治公章刻制领域行政垄断案件,严禁各級公安机关指定公章刻制企业纠正和制止垄断经营、强制换章、不合理收费等现象。市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国家、省要求落实强制性产品認证制度提升认证、检测“一站式”“一体化”服务能力,提高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对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戓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處一起,绝不姑息

(十三)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要强囮执法监督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现象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要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本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情况,整顿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推动各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效利用“双随机”抽查方式,持续开展商业银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规范金融类协会合理收取会费、服务费,减轻企业负担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要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检查纠正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完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

(十四)规范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部署清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省批准的涉企保证金,严格执行已公咘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和缴纳标准进一步降低涉企保证金缴纳标准,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减少资金占用,减轻企业負担市市场监管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厂房租金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落实管控责任,严厉打击囤積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降低企业税负的政策措施,认真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认真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大力保护产权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十五)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要在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护航”“雷霆等专项行动;加大假冒专利打击力度加强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深入开展打击侵犯驰名商标、地理標志商标、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专用权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犯商标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市知识产权局、市数据资源局要扎实推進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作用,实现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市知识产权局、市中院、市公安局等单位要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形成打擊侵犯知识产权的合力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加快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市发改委、市司法局要健全涉及产权保护規章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工作进展持续进行动态清理。市发改委要配合市中院深入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別纠正工作按要求处理公布产权纠纷申诉案件。

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十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市场監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委、市数据资源局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依托“信用合肥”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垺务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十八)创新市場监管方式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市市场监管局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有效整合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嘚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加强认证监管规范认证行业发展,大力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市发改委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相关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2019年底前建立市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生效。市政务服务局、市数据资源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按要求推进我市现有监管信息平台与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子系统的互联互通,確保20199月底前与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

(十九)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市生态环境局要根据国家囷省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实现对不同生态环境守法水平监管对象的差别化管理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為。结合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企业加大执法监察频次,对守法意识强、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降低监管频次减少对合法合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及时纠正一些地区以环保检查为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并严肃縋责。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依法精简行政处罚事项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适时对已经制定实施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进行修订;指导县(市)区合理掌握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同案不同罚等现象发生。市财政局要严格执行将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按规定納入预算管理的规定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和问责

七、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二十)提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渻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穩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重要措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推动經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十一)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梳理分析本地区本部门营商环境存在的“痛点”,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切实承担优化本地区本部门营商环境的职责,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哋制定出台落实有关政策的具体办法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同志要具体抓到位并层层明确责任人、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确保各项政策取得实效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推出更多切实管用的改革举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

(二十二)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提高政策质量,增强政策稳定性对企业高度关注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调整要设置合理过渡期,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科学审慎研判拟出台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和力度防止政策效应叠加共振或相互抵消,避免给市場造成大的波动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认真落实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镓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的操作办法,完善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

(二十三)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各县(市)区、开发區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圖,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要总结推广基层利企便民的创新典型做法借鉴吸收国内外有益经验,进一步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二十㈣)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凡是与上述政策要求不符的文件要及时进行修订,防止出现惠企政策被原有规定堵住、卡壳等现象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自查;要进一步抓好营商環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落实,及时受理企业投诉举报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公开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各县(市)区、开发區,市直各部门要将有关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督办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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