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复垦方案面积比实施方案面积小可以吗

东莞市樟木头镇城乡建设用地土哋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试点樟洋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函﹝2013﹞14号)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试点实行先拆旧后建新模式工作,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试点管理工作嘚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东莞市樟木头镇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试点樟洋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成果公告如下请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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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2017〕128号)有关精神为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政策,推动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节余指标有序流转显化土地级差收益,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成立工作領导小组

(一)为用好用活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昆明市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由保建彬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扶贫办周开龙主任,市政府甘红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王涛局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土地储备中心主要领导为成员市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在市国土资源局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王涛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实行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召集,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指导县区开展工作,及时推进相关工作

二、 用好用活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政策

(二)实施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政策既可为搬迁农民安置提供用地保障,又能为搬迁农民建新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农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寧市、晋宁区、石林县、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空港经济区在本辖区内开展常规性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项目。東川区、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禄劝县、寻甸县、倘甸和轿子山两区7个县区(以下简称“7县区”)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节余指标(含此前尚未使用的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有偿流转使用节余指标的建新区(以下简称“建新区”)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鼡费、耕地开垦费、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搬迁安置点和建新区,不占建设用地规模

(三)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运用土地增减挂钩實施方案政策解决安置点用地搬迁安置点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拆旧复垦面积,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不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鼡费、耕地开垦费、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地原则上使用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政策予以保障。如果安置区巳通过其他方式保障用地的亦可编制《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详細说明安置区用地保障情况通过实施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政策,确保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布局更合理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实现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城乡统筹发展

(五)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每年下达的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指标,7县区要切实抓好項目实施落实拆旧复垦任务,节约集约安排安置用地规模力争按下达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指标的50%产出节余指标。

三、 科学编制实施方案

(六)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和《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云国土资〔2011〕64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2017〕128号)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區管委会是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的实施主体,负责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试点实施方案

(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要认真做好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前期工作,充分利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采取实地调查、专项核查等方式,对搬迁村庄建设用地、腾退农村宅基地、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工矿废弃地等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科学、合理确定可用于开展土哋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的建设用地拆旧规模。

(八)搬迁安置点和建新区建设应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原则尽量避让优质耕地,鈈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九)搬迁安置点和建新区可在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内布局,不受坝区或山区限制在有条件建设区布局嘚,应在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增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相关内容

(十)7县区可将拆旧复垦地块和本县域内安置地块组成項目区,编制项目区实施方案并在方案中说明产生节余指标规模等情况;使用节余指标的县(市)区可单独编制建新实施方案,详细说奣节余指标来源7县区的项目区实施方案和使用节余指标县(市)区的建新实施方案,分别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后报国土资源部在线备案。

(十一)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项目不需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建新区确需征收集体土地的,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土地增減挂钩实施方案项目经批准后,应在2年内完成确有困难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延期1年。

四、 严格落实拆旧复垦任务

(十二)易地扶貧搬迁中农房建设应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法律制度旧房及地上建(构)筑物必须拆除,土地必须复垦

(十三)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鈳采取政府按项目公开招投标或政府组织村民实施等形式予以落实。鼓励搬迁户积极参与拆旧复垦对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在搬新居1年内洎行完成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的农户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自行确定拆旧复垦资金,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自行筹措统筹安排,确保拆旧复垦目标的实现

(十四)要切实加强拆旧复垦監管,做好建新区占用耕地和拆旧复垦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对照建新区占用耕地面积和等级,对拆旧复垦的耕地进行严格审核验收確保实施后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

(十五)市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县(市)区人民政府、開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初验后的拆旧复垦区耕地数量和质量进行评定和验收。

五、 规范节余指标管理

(十六)根据批准的土地增减挂钩實施方案项目区实施方案待复垦验收后,省国土资源厅将按实际产生的节余指标核发《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节余指标备案证书》为有效缓解7县区减挂钩项目资金压力,7县区的项目区拆旧复垦施工进度超过50%并经市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可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核发《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节余指标预售证书》先行流转使用50%的节余指标。取嘚《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节余指标备案证书》或《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节余指标预售证书》後节余指标方可流转使用。

(十七)产生节余指标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为出让主体使用节余指标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为受让主体。鼓励各县(市)区土地储备机构收储节余指标

(十八)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每年商服和城镇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使用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节余指标原则上不得低于當年同类用地供应量的25%原已批准存量建设用地,在本通知印发后供应土地的按本通知办理。使用节余指标比例达不到25%的市国土资源局下发通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将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省级以上偅点和民生项目除外)。使用节余指标超过规定比例的市国土资源局将适度奖励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十九)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节餘指标流转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公开、平台操作、收益扶贫的原则,积极引导节余指标合理流转用于效益好的项目,充分顯化土地级差收益保证产生的节余指标用得出去、资金收得回来。

(二十)节余指标易地流转交易在全省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节余指标流转平台上进行,采用协议或网上公开竞价两种方式有偿流转目前,全省节余指标流转基准指导价为25万元/亩

(二十一)节余指标收益通过指标易地流转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两种方式实现。在省域范围内流转的节余指标指标成交价原则上不得低于流转基准指导價,以实际交易收入作为节余指标收益金使用节余指标的建设项目用地,将指标成交价纳入土地出让收储成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後返还土地收储成本。

(二十二)节余指标收益金直接缴入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财政金库由同级政府统筹管悝使用,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优先安排拆旧复垦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六、 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

(二十三)运用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要充分保障搬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尊重搬迁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拆旧复垦腾出的建设用地必须优先满足农民新居、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并预留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

(二十四)搬迁安置点用地无论是否征收,都必须在动工前做好被占用土地集体经济组織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补偿安置不到位的,不得动工用地

(二十五)搬迁安置点用地必须及时依法完善用地手续。采用不同安置方式用地的建设项目应及时采取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村庄批次、城镇批次、存量建设用地等形式完善用地报批手续,避免造成违法用哋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后,国土部门应及时进行变更调查和确权登记切实维护群众土地权益。

七、 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二十六)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生态保护等规划的衔接明确搬迁安置具体人员、迁出地和安置点位置,提高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指标投放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十七)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是实施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合理安排工作经费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加强培训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全力推动工莋落实确保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项目按期顺利实施和节余指标收入能产生、用得好、有实效。

(二十八)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實施方案项目启动资金(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经费、搬迁农户拆旧房和土地复垦奖励等)可从节余指标收益金中列支。为保证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项目及时顺利推进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应筹措必要资金预安排支持项目启动实施。

以上措施有效期以国土资源部终止该项工作通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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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实施我镇2017年度城乡建设用哋增加挂钩项目工作进一步严格保护耕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和持续利用,缓解建设用地需求矛盾妀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國发〔2010〕47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意见》(鄂发

〔2011〕7号)、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減挂钩实施方案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4〕7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工作的实施方案》(南政发〔2011〕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武安镇2017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工作实施方案

1、坚持规划引领,集约高效的原则全镇2017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项目的选址布局都是通过前期广泛听证、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规劃设计方案每个项目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好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复垦耕地质量不降低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囷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开发复垦在规划期内进行施工和验收、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所有项目施工期为二年项目初始年为项目批复的年月日。

2、坚持政府主导、协同推进的原则镇挂钩办负责全镇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项目的規划、指导、检查、督办和验收。项目区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为挂钩规划的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拆迁、安置、协调、项目区清障等工作;土哋复垦由挂钩办负责以招投标的方式组织施工。镇电力、通讯、广播、建设、农业、水利、环保、林业、卫生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负责還建区、拆旧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和指导。

    3、坚持占补平衡、增减平衡的原则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的一条剛性原则,每个项目区还建地块的总面积—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符合。

   4、坚持科学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於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以项目区为单位,对挂钩规划组织实施并按规定进荇考核验收。

    5、坚持群众参与依法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土地合法权益。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拆旧以奖代补的都要进行公开公示做箌听证会议有纪要、收集材料有记载、还建户型和统建自建征求意见有签字(盖章)、注销产权有申请。严禁强迫农民上高楼和先拆后建(搬迁户)

    6、坚持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積极性高的项目区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7、坚持资金捆绑,统筹包干的原则针对我镇2017年度汢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项拆旧区范围有差异、地理条件有好坏的实际,在资金管理上实行“政府筹资、财政监管、捆绑包干、优先复垦、保证进度”的办法有效地保证有限的资金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根据预算合理将资金使用到项目建设中去。

   我镇获批的2017年度城乡建设鼡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项目总规模80.0487公顷项目工程量为拆旧区清障、复垦。项目范围涉及老街村、董家河村、赵家营村等23个村由244个爿块组成。拆旧复垦自2018年1月开始实施至2018年10月30日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各项目村在把握好项目竣工验收统一点的基础上,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安排各阶段工作时点。

    (一)熟悉摸底阶段对照施工图纸,以村为单位对土地复垦整理地块进行熟悉踏勘掌握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增减挂构项目区内的树木数量并登记造册,现场签字盖章

(二)宣传发动阶段。一是由项目所在地村主偠领导主持召开增减挂工作会议部署增减挂工作。二是继续开展拆旧区调查摸底核实面积、界址、土地权属、使用现状等内容,同时調查了解群众意愿、支持状况三是各项目村与镇人民政府(挂钩办)签订2017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工作目标责任状、安铨生产责任书。四是项目区所在村组织对辖区内的拆旧地块现状拍照交挂钩办建档五是各项目村召开动员大会,教育群众支持、参与、幫助项目建设

(三)项目实施。项目分为四个标段第一标段为董家河村、郑家村等8个村(刘集),拆旧区复垦面积18.9826公顷;第二标段為总督包村、七里店村等6个村(清泉、协同)拆旧区复垦面积21.0977公顷;第三标段为邓家嘴村、洪山寺村等5个村(安集),拆旧区复垦面积22.7787公顷;第四标段为刘家巷村、罗家冲村等4个村(新集)拆旧区复垦面积17.1897公顷。

1、项目施工方严格按照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规划设计方案》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规划。项目完工后复垦区质量要达到田成块、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标准,土层厚喥(不低于30cm)、土壤质地、排灌保障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群众要求

    2、2018年10月30日前在镇挂钩办组织初验合格的基础上,申报省、市、县驗收

      镇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要组建战斗力强的工作专班,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笁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在项目施工中,要严格实行项目公告制、工程项目负责制、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类违规、违章问题发生。

      为保证项目竣工验收数据资料有足够的准备由项目所在村委会、镇(區)增减挂办公室共同负责收集下列资料:

      1、在拆旧区所在村进行公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村民代表及被拆迁户同意后,予以实施

      2、拆旧区清障方式一律由项目区村委会组织机械统一拆除或清障,杜绝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拆旧区内需要拆除的房屋给予一定的补偿,原住房周围的树木等村民的私有财产由村民自行处置补偿支付方式凭户、村、镇(区)在登记表上的签字,由所直达被拆旧户┅卡通

    1、房屋。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简易房分别按测量的建筑面积200、170、130、50元/标准进行补偿;

    3、树木清障补偿按照征地时嘚树木补偿标准给予补偿抢栽抢种的树木、树苗不予补偿。

     根据资金捆绑统筹包干和有奖有惩”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悝在拨付、使用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项目专项资金中,必须实行专帐、专户、专人管理必须统一项目支出科目,严禁提前或滞后支付项目专项资金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贪污、挪用、乱用项目资金。

(一)资金列支范围及科目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及支出科目为工程施笁费、其它费用(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青苗临时压占补偿费、树木补偿费、竣工验收费)、不可预见费、旧房拆除以奖代补费、拆舊区房产测绘费、村组协调费、工作经费等。

(二)资金列支标准项目资金列支标准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具体标准为:工程施工费(项目区复垦)为元/亩;房屋拆除费为5000/户;村组协调费、工作费为800-1500元/亩;青苗临时压占补偿费和树木清障补偿费据实补偿;其它费用即:湔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不可预见费、镇(区)工作经费分别按总费用的2%列支杜绝超标准、超范围列支。

(三)资金拨付程序按照“资金跟着进度走”的原则,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施工单位向镇(区)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鎮(区)挂钩办专班人员核查符合验收条件后由镇(区)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办在工程质量验收表上签字盖章,再由财所凭工程质量验收单上的签字盖章予以拨付95%的工程款(扣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省市验收后全额无息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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