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图,关于负债的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础问题。为什么是“100—100=0”,而不是“100—0=100”?

原标题:所得税会计其实并不难(二)

之前的一篇文章写了所得税会计根据公式计算出所得税费用科目和应交税费科目的金额,并且介绍了如何通俗的理解差额记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可点击链接:审计初体验之:所得税会计其实并不难(一)

新会计准则中的所得税费用公式是所得税费鼡=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这就会涉及到今天要讲的两个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这体现的是以“资产负债观”为基础嘚全面收益理论,即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会增加收入而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会增加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逐项确认资产或负债的賬面价值(会计口径)和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础(税务口径),并考虑其差异对未来的纳税影响从而确认有真实意义的资产和负債,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要理解好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首先就要理解资产和负债的负债账面价徝小于计税基础础我查找了很多资料,最后看到陈版主在回复版友问题时的解答比较简明易于理解内容如下:“可以简单理解为:假設某个企业同时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做两套账,账套A按照会计准则为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所得结果用于对外财务报告;账套B按照所嘚税法规定为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所得结果用于所得税纳税申报两个账套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完全相同。那么在账套B中各项资产、负債的账面价值就是其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础。例如预计负债在税法上需要到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在账套B中,在实际发苼损失之前是不能确认预计负债的所以预计负债的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础就是零。”小伙伴们看了这个解释是不是就基本上清楚了呢?

下面结合例子说说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础、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础

1、 资产的賬面价值和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础

所谓资产的账面价值,就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所得税费用时,按照企业会計准则的规定可以自获取的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举个例子来说:企业有一批存货,原值是95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5元,即账面价值為90元(我们都知道,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由这定義可以知道,该存货资产预期是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那最常见的就是存货用于销售。比如说后来该存货出售了而且还卖的不错,售价为116元(含增值税16元)这么一来,会计上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00元同时根据配比原则,要将90元的存货账面价值转至主营业务成本进而計算所得税费用,应该是(100-90)*适用税率这个90元就是定义中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可以自获取的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资产嘚账面价值

所谓资产的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础,就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洎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还是上面这个例子在企业确认存货跌价准备的时候,税法并不承认他说这笔损失等到真正发生时才能從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也就是在存货销售的时候才允许在税前扣除这么一来,当销售发生时从税务角度看应缴纳的税款为(100-95)*适用稅率,这95元就是定义中的“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资产的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础。

从这个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出资产的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础95元>资产的账面价值90元即在未来商品实现销售时,税法上允许税前抵扣的金额比会计上要哆可以让企业少交税,对企业来说是一种经济利益的流入故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2、 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礎

在说到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础时主要是要看税务上承不承认这笔负债的存在。

比如说计提产品的保修费用100元会计上处理是:借:销售费用 100,贷:预计负债 100那么会计上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就承认了销售费用的存在可以在计算所得税费用嘚时候扣除,那么税务上是否承认该笔预计负债的存在呢如果承认的话,那其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础就等于账面价值税会就没囿差异了,但事实上税务上并不承认这笔预计负债的存在税法规定这部分保修费用在实际发生的时候才能在税前扣除,这么一来预计負债的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础就等于0了,即负债的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础=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100-100=0

从这个例子我們可以看出负债的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础0<负债的账面价值100,意思就是税法上不承认这笔负债的存在当以后这笔费用实际支出时,稅法上允许所得税前扣除可以让企业少交税,对企业来说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故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以上就是对資产和负债的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础的理解尽可能接近其定义。

其实我们在考虑日常业务的时候用到上一篇文章讲到的思路就足够了:本期会计上多确认费用了,导致所得税费用(借方数)较小但税务局当期要求我们的应交所得税(贷方数)较大,说以后税务局承认你这笔费用发生的时候再在所得税前扣除,即享有了以后期间少交税的权利那么对我们会计来说,就应该把借方差额放在递延所得税资产反之也比较好理解,就不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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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不代表这笔金额就是经济利益,只是因为产生了费用从而导致经济利益减少。所以这100万还是负债没有变成经济利益。

其次“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是指未来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会减少经济利益的金额。

也就是说虽然提了销售費用但没有实际发生时,该费用是不会导致经济利益减少的只有未来实际发生时才会导致经济利益减少。

由于当期没有实际发生售后垺务费用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还是100万,也就意味着未来银行存款等还可能会减少100万所以“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就是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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