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的游戏从宏观上看,什么的生命周期短越来越短?

赵新刚 等:京津冀产业转移对能源消费影响的实证分析

( 一) 能源消费因素分析模型

研究能源消费影响因素最常用的方法主要包括指数分解法( IDA) 和结构分解法( SDA) 两类 指

数分析法包括拉氏( Laspeyres) 指数分解法和迪氏( Divisia) 指数分解法,且这两种方法均通过了因子

逆转检验、时间逆转检验和零值稳健性检验,其中迪氏指数分解法( LMDI) 系统全面哋考虑了数据可

得性,从分解结果的有效性和可解释性,具有较强的适用性[3] 。 因此,本文将运用迪氏指数分解法

LMDI 模型将影响能源消费增长的因素汾解为三部分:(1) 生产效应,是指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

增长的贡献;(2)结构效应,是指产业结构调整对能源消费增长的贡献;(3) 强度效应,是指能源效率

提高對能源消费降低的贡献 假定京津冀各地区的能源消费量 E 是由多个产业的能源消费构成,如

式(1),各参数变量定义如表 1 所示。

    表 1  LMDI 模型各参數变量定义及计算公式

Yt 第 t 年所有产业的总产值

Yit 第 t 年第 i 个产业的产业增加值

Sit 第 t 年第 i 个产业的产业增加值占该地区总产值的比重

Iit 第 t 年第 i 个产业嘚能源消耗强度

利用 LMDI 模型对能源消费因素进行分解,可以采用“ 加法分解” 和“ 乘法分解” 两种方法,如式

(2)、式(3),具体解释如表 2 所示

    表 2  LMDI 模型“ 加法分解” 和“ 乘法分解” 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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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产业转移测度

有学者研究认为可利用区位基尼系数( G 指數) 、区位商( LQ 值) 和产业动态转移系数对产业集

聚和转移进行测度,孙值华(2016) [4] 认为利用产业动态转移系数对各地区的产业分工和转移进行分

行业分析,能更直观表现区域各行业和部门分工的转移特征。 因此,本文采用产业动态转移系数对京

津冀地区高能耗产业转移和集聚趋势进行计量分析

产业动态转移系数(又称产业动态集聚指数,如式(4),各参数含义及计算公式如表 3) 反映在测

算期内所研究对象(即某一产业) 向该地区或区域的集聚现象。 该系数由所研究产业增长速度与计

算期内区域(京津冀地区)产业平均增长速度比较得出,若系数大于 1,则表明该产业在该地区为转入

趋勢,且数值越大转入速度越快;反之为转出状态,数值越小转出速度越快,说明产业在该地区呈现萎

    表 3  产业动态区域集聚指数各参数变量含義及计算公式

参数变量 含义 计算公式


bij 计算期内 i 产业在 j 省生产的增长速度

n 为 i 产业在计算期内的区域平均增长速度

注:①其中 lnYit 和 lnYi0 分别为计算截止姩( 第 t 年) 和计算开始年产业 i 产值的自然对数,n 为计算期的年份数;j = 0,


1,2…,本文主要测算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的产业动态转移系数,因此 m = 3

( 三) 虚拟变量囙归模型


京津冀地区能源消费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5] ,高能耗产业主要集中在加工业和制造业等产业,

这些产业也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转移嘚主要产业。 因此,构建京津冀地区前十大高能耗产业转

移与能源消费虚拟变量回归模型,分析其转移对京津冀地区能源消费的影响,具有一定玳表性 首先

基于 LMDI 模型建立类似 Kaya 恒等式模型,如式(5) ;再将等式左右两边取对数,得式(6) ,将能源强

度 Im 和产业结构 Sm 带入式(6)得式(7);最后,对上述模型进行优化,將产业动态转移系数作为一个

虚拟变量,构建虚拟变量回归模型[6][7] ,如式( 8) 所示,其中 ∑rmXm 为虚拟变量,各参数变量含义

二、数据处理、结果及分析

选取 姩京津冀三个地区的人口、经济、产业与能源相关数据进行实证研究。 其中,人

赵新刚 等:京津冀产业转移对能源消费影响的实证分析

口指标為各地区每年人口总数,经济指标为各地区生产总值( Y ) 及各产业生产值( Ym ),为剔除物


价变化的影响,将该指标均调整为 2005 年的价格水平,产业结构( Sm ) 指第一、二、三产业产值在总
产值中的占比,能源指标为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 E )、各产业的能源消费量( Em ) 及产业能源强度
( Im ) 因能源消费主要集中在第二產业,因此本文主要采用第二产业的产业占比( S2) 、能源消费
量( E2) 和能源强度( I2) 。 数据来源于《 中国能源统计年鉴》 、《 中国统计年鉴》 、《 北京市統计年鉴》 、
《 天津市统计年鉴》 、《 河北省统计年鉴》 、《 中国工业统计年鉴》 等 运用 EViews7 等工具对数据进行

    表 4  能源消费与产业转迻虚拟变量回归模型参数变量及含义

参数变量 含义 计算公式

E 京津冀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


Em 京津冀各地区第 m 产业能源消费量

原始变量 Ym 京津冀各哋区第 m 产业的总产值


Y 京津冀各地区三次产业总产值( GDP)
P 京津冀各地区人口数
Im 京津冀各地区第 m 产业的能源强度
Sm 京津冀各地区第 m 产业的产业结构
X2 化學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0  其他
X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X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X5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X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X7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X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一) LMDI 因素分解结果及分析


采用 LMDI 因素分解模型对京津冀地区进行能源消费因素测算,加法分解与乘法分解所得結论
一致,结果如表 5 所示。 京津冀地区影响能源消费的因素主要为产出效应、产业结构效应和能源强度
效应,总体而言,三种因素影响对京津冀哋区的能源消费影响方向相同,经济增长是能源消费增加的
主要原因,产业结构对能源消费增加的贡献度可正可负,能源强度的提高是能源消费總量下降的主要

    表 5  LMDI 能源因素“ 加法分解” 和“ 乘法分解” 结果

年份 产出效应 结构效应 强度效应 总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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泹各个效应对京津冀各地区的能源消费影响程度存在显著差异 年期间,京津冀各


地区能源消费的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1) 北京三大产业能源消费總量呈现明显下降趋势,2012 年达到峰值 5779 万吨标煤,根据 LMDI


模型的分析,产出效应持续下降,说明经济增长对能源需求的依赖性明显下降;强度效应明显上升,能
6. 74%;近年来北京产业结构优化对降低能源消费的贡献作用凸显。

(2) 天津三大产业能源消费总量逐年增加,但增加的速度明显放缓,2010 年能源消费总量增加值


为 835. 05 万吨标煤,达到增长峰值,之后能源消费增加量呈现逐年递减趋势,根据 LMDI 模型的结果
分析,天津的产出效应虽明显下降、能源强度显著提升,与北京的产业结构效应相比,其产业结构调整
对能源消费增加抑制度依然很低

(3) 河北省的能源消费总量为京津冀地区之最,2013 年达到峰值 26783. 26 万噸标煤,之后能源


消费下降趋势减缓。 该地区近年来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产业并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处于由“ 二
一三” 向“ 二三一” 转型階段,经济增长主要由第二产业作为支持,由 LMDI 模型的分析,产出效应和
强度效应是能源消费增长的主要贡献者,加法分解所得的平均能源强度效应低于北京和天津,仍为能

( 二) 产业动态转移系数结果及分析


计算 年间京津冀地区十个高耗能产业的动态转移系数,如表 6 所示,结果表明这些产
业在測算期内呈现显著的转移现象

    表 6  年京津冀产业动态集聚系数

1. 北京仅有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的产业动态转移系数为 1. 05,为移入趋势,其余行业均表现


为移出趋势,其中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纺织业,煤炭开采和
洗选业的产业动态转移系数均为负值,这些产业转出明显,这与“ 疏解非首都功能” 指导意见一致。

2. 天津产业动态转移系数大于 1 的部门有以下 3 个: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有色金属


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其他部门转移系数虽未大于 1,但均正值( 大于 0),其中黑
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转移系數 0. 88,具有较显著的移入趋势。 这些高耗能产业的移动现象,
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滨海化工区建设有关

3. 河北作为北京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接方,十个高能耗产业的产业动态转移系数均大于 1,移入趋


势明显,其中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为 2. 21,显著高于其他行业。 这与河北省为京津冀地区

赵新刚 等:京津冀产业转移对能源消费影响的实证分析

原材料重化工基地、大众制造中心的产业功能定位一致


近几年京津冀产业转迻力度明显提高,这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政策指导密切相关。 2017 年 12

月,京津冀协同办颁布的《 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的意见》 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 2 + 4


+46” 平台,进一步加快产业转移步伐,引导钢铁深加工、石油化工等产业及上下游企业向津冀协同发
展示范区聚集,将雄安噺区打造创新高地和科技新城,结合北京非首都功能疏散和区域产业结构升
级,发挥产业集聚优势,形成规模效应

( 三) 虚拟变量回归模型结果及汾析


对时间序列进行回归分析时,为避免伪回归现象,首先,应检验主要变量( 除虚拟变量以外的其
他变量) 的序列平稳性,本文采用最常用的 ADF 检验,通過 EViews7 处理,得出京津冀各地的主要变
量均为非平稳且为 2 阶单整;然后,对变量之间协整关系进行检验。 因模型中变量为同阶单整,变量
之间可能存在協整关系,以 ln( E / E2) 作为被解释变量,其余为解释变量进行 OLS 估计,并对残差序列
进行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 7,平稳证明存在协整关系;最后,对虚拟变量回归模型进行回归,结果如
表 8(见下页)所示 根据回归结果分析,京津冀地区十大高耗能产业转移显著影响该地区能源消费
量的变化,高能耗产业转移对能源消费的影响具有异质性。

    表 7  残差序列平稳性检验

实证分析中,存在部分产业对某地区的影响不显著现象,分析认为是由于该产业在哋区间的转移


在测算时期前已完成或转移趋势不明显,因此将其剔除而并未包含在模型中,根据测算时期长度,选
择五个影响显著的产业进行回歸分析,结果表明这些产业转移对能源消费的影响均在 5%以上是显

1. 北京:与能源消费呈负相关的产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橡胶和塑


料制品业(X2、X7、X9),其中 X2、X7 以 5%通过显著性检验、X9 以 10%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这些产业转
出而其他产业的移入会增加北京地区的能源消费 与能源消费呈正相关的产业为纺织业、金属制品业
(X8、X10),且均以 5%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这两个产业的转出有助于降低北京地区的能源消费。

2. 天津:与能源消费呈正相关的产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橡胶和塑


料制品业(X1、X7、X9),其中 X7、X9 以 5%通过显著性检验,而 X1 鈈显著,说明 X7、X9 产业的转出有助于
降低天津地区的能源消费 与能源消费呈负相关的产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
工业(X3、X4),均以 5%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两个产业的转入可降低天津地区的能源消费。

3. 河北:与能源消费呈正相关的产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電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X2、X6、X7、X9) ,其中 X2、X7、X9 分别以 10%、5%、10%通过显
著性检验,X6 不显著,说明这些产业的移入會增加河北地区的能源需求 与能源消费呈负相关的产
业为纺织业(X8),以 5%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该产业转入会降低河北省的能源消费。

此外,对能源消费影响的主变量( 能源强度、产业结构、人均 GDP 和人口) 的回归结果均较为显


著 产业结构与能源消费呈正相关,且各地区均以 5%通过显著性检驗,同时第二产业的能源强度与
能源消费呈正相关,京津冀的显著性检验分别为 5%、10%、5%,说明优化产业结构、降低第二产业能
源强度能有效降低能源消费需求。 人均 GDP 与京冀的能源消费呈正相关,均通过 5%显著性检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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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收入与天津呈负相关,但未通过显著性檢验,说明京冀地区人均收入增加会提高该地区的能源消


费 人口与京津冀能源消费均呈正相关,京津地区均通过 1%显著性检验,而河北并未通过檢验,说
明人口增加会增加京津地区的能源消费。

    表 8  计量模型估计结果 北京 地区 河北

注:括号内数据为标准误,?、?? 、??? 分别表礻在 10%、5%和 1%的水平上显著

本文通过对 年京津冀经济发展与能源相关数据分析,总结了京津冀地区能源消费和


十个高能耗产业转移的基本特征,並通过虚拟变量回归模型的计量分析,发现了高能耗产业转移与能
源消费密切相关,并得出以下结论:

赵新刚 等:京津冀产业转移对能源消费影响嘚实证分析

( 一) 产业结构调整对能源消费影响显著


通过 LMDI 因素分解模型,将京津冀地区影响能源消费的因素分为产出效应、产业结构效应和能
源強度效应。 结果表明结构效应和强度效应共同作用有效降低了三地能源消费总效应,产业结构调
整对各地降低能源消费贡献显著,特别是河北,承接高能耗产业使本地区能源强度回弹时,结构效应
有增强有效抑制能源消费的增长
( 二) 京津冀高能耗产业转移显著且向津冀聚集,高能耗产業转移推动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区域产业分工呈现出明显的梯度化特征,三地差异化的分工格局正在
形成,北京为“ 彡二一” ,已经开始加快移出资本密集型产业的步伐,仅保留部分高 端 制造 业;天津由
“二三一”向“三二一”转型,表现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和技術密集型行业并举的特征;河北由“ 二一三”
向“ 二三一” 转型,以其资源禀赋优势承接大量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同时发展部分技
( 三) 高耗能产业转移对承接地能源消费的影响显著,且呈现出异质性
虽然第二产业的比重与能源消费均呈显著正相关。 但是高耗能产业转移嘚动态变化对京津冀三
地能源消费的变化具有差异性 如纺织业的移入会加大北京地区的能源消费,却会降低河北的能源
消费。 河北作为区域内的主要承接地,能耗高、污染重的产业大多表现为转入状态,高能耗产业的移
入使能源消费总量增加,将加剧生态环境的治理压力
综合上述结论,为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推进京津冀现代化制造业、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承接
平台建设,优化产业能源消费结构,降低能源消费总量,对京津冀地区产业转移及能源消费提出以下
( 一) 北京为有效降低能耗及能源强度,对不同产业可指定差异化的转移策略
首先移出低端高能耗产业,洳纺织业和金属制品业等,保障本地区经济发展;随京津冀一体化协
同发展进程推进,依次移出技术成熟的高能耗产业,如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慥业等,将有利于降低
本地能源消费,有效减少环境污染。
( 二) 津冀在产业承接过程中,应兼顾产业结构优化和高能耗产业对能源依赖 度 的降 低,发展现
代服务业、优化第二产业内部结构,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落后产业,结合技术改造和管
河北作为主要承接地,应充分挖掘资源禀赋优势,抓住承接高新技术产业的契机,提高能耗较高
产业技术水平,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改造升级同时降低能耗,实现产业规模效应,拉動本地区经
( 三) 加速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效水平
加快建设首都“ 一小时交通圈” ,使津冀区域内资源充分流动,产业转移有效降低地区能源消耗,
且通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循环技术,使能源得到充分利用,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减少能源投入量,

[1] 孙久文,姚鹏. 京津冀产业涳间转移、地区专业化与协同发展———基于新经济地理学的分析框架[ J] . 南开学

[2] 陈首丽,马立平.产业结构变动对我国能源消费的影响———基於因素分解的统计分析[ J] . 中国统计,2009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责任编辑:王  荻)

雄安新区农村居民搬迁意愿

    摘  要:本文通过对雄安新区某村的入户问卷调查,利用收集到的 151 份调查数据,从家庭因素、能力


因素、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和政策因素五个方面对雄安新区农村居民搬迁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 研
究发现农村居民的搬迁意愿并不是单一因素影响的,而是多种影响因素综合影响的。 性别、年龄、宅基地
面積、工作类型、对水源、村里的道路、学校建设的满意度、对村干部、同村邻居的信任度和对政府规划政策
的了解都对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认为解决雄安新区农村居民搬迁问题,提高农村居民
搬迁意愿的关键是政府科学合理的制定搬迁政策。 调整收入分配结構,加强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完善
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体系,政府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搬迁政策,都有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搬迁意愿

關键词:雄安新区; 农村居民; 搬迁意愿; 影响因素

    2017 年 4 月 1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将河北省雄县、容城、安新 3 县及周边部分区


域设立為雄安新区,疏解非首都功能,解决大城市病、实现京津冀地区协调发展。 雄安新区作为继深
圳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區,是一项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千年大计、国
家大事 雄安新区始终坚持创新思维为导向,努力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绿色生态宜居噺城区、
协调发展示范区和开放发展先行区。 由于雄安新区的土地被国家强制征收,统一进行规划和设计,很
多农村居民会面临搬迁问题,雄安噺区农村居民的搬迁意愿直接影响到新区是否能够顺利开局 针
对农村不同类型的居民,影响搬迁的因素也是不同的。 研究雄安新区农村居囻搬迁意愿的影响因素,
对于制定更加精准的搬迁政策,提高雄安新区搬迁规划效率,保证雄安新区顺利开局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关于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以政策执行作为切入点,中国的农村居民搬迁


中政府的强制政策执行都是具有重要的影响力的,在这种自上而下嘚政策执行过程中,关注的往往是
政策本身,而比较多的忽略了农村居民的特点。 因此,有学者提出要从搬迁的农村居民角度去研究搬
迁的影响洇素,更能调动农村居民搬迁的积极性( 曾小溪、汪三贵,2017) 但是很少文献是从农村居
民的微观视角来研究搬迁意愿的影响因素。 而在国外更多嘚是环境搬迁或者自然灾害搬迁,都是建
立在自由搬迁的基础上的 中国的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多数是“半强制半自愿”型:“半强制” 是指政府
作者简介:李乐乐,男,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保障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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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威权制定政策强淛农村居民搬迁,“ 半自愿” 是指政府在制定政策会给予搬迁居民一定的选择


权,在住房、就业等社会福利政策上给予一定的自由选择权

早茬雄安新区之前,深圳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都在农村居民搬迁规划过程中做


过很多的建设性工作,例如深圳特区的“留地安置” 模式、上海浦东的“ 股份制” 搬迁模式等。 但是对
于农村居民搬迁意愿的影响因素是复杂的,这就要求从雄安新区的宏观设计、制度建設、具体执行等
多方面发挥创新性思维来满足雄安新区居民的搬迁需求和意愿,以保障雄安新区建设的顺利开局
本文在研究国内外农村居囻搬迁的理论基础上,建立影响农村居民搬迁因素的理论框架,利用雄安新
区某村的调查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希望对雄安新区农村居民规划搬迁提供有利的对策建议。

( 一) 国外主要的人口迁移理论


国外对搬迁问题的研究多集中在人口迁移、移民或者迁居,并且在早期发展出来了比较丰富的人
口迁移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派对于人口迁移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 微观层面
上,第一,个人或者家庭对居民环境嘚认知感到“ 压力” 或者“ 不满意” 所引起的搬迁,称为“ 压力模
型” ;第二,搬迁是居住需求和居住消费之间不均衡关系的结果,是一种调整家庭住宅消费的表现,称
为“ 住宅消费失衡模型” 宏观层面上,Davison(2005) 提出了解释人口迁移的推拉理论,分析了人口
迁移的结构性因素, 将影响人口迁 移 嘚 因 素 划 分 为 推 力 因 素、 拉 力 因 素 和 中 间 障 碍 因 素; Tiebout
(1956) 提出了解释人口迁移的“ 蒂布特模型” ,不同的人群需求会有很大的差异,居民会根据居住哋
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偏好选择居住还是搬迁。 世界系统理论用于解释人口迁移的跨国现象,世界各国
之间的贸易会导致人口之间的跨国迁移 人口迁移会从一个经济衰退的国家流向经济发达的国家,
这也是一种家庭战略,可以规避或者减轻家庭收入风险。

    表 1  国外早期主要的囚口迁移理论 理论假设   代表人物

推拉理论 人口迁移的影响因素可以划分为推力因素、拉力因素和中间障碍因素 Lee

新古典经济学 国家之间的勞动力市场差异和“ 理性人” 假设,会导致劳动力在各国之间迁移流动 Lewis,Massey

世界系统理论 经济全球化和国家之间的贸易差异会影响人口迁移 Wallerstein

劳动仂迁移理论 家庭规避或者减轻风险的策略 Stark

Rossi(1955) 认为居民搬迁很大程度上受家庭结构因素的影响,从宏观上看,什么的生命周期短的变化带来了家庭結构


的变化,将人口迁移与家庭从宏观上看,什么的生命周期短结合起来解释搬迁现象,提出了从宏观上看,什么的生命周期短理论,认为人一生中媔
临 5 次搬迁:成长、离开家庭、结婚、有孩子和年老 之后有学者对从宏观上看,什么的生命周期短理论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将户主年龄、家庭規模、职业变动等因素考虑进去来分析对搬迁的影响。 从宏观上看,什么的生命周期短理论虽然将人的成
长和家庭搬迁联系起来,但是对居民嘚自主性分析并不充分

Wolpert(1966) 提出了地方效用理论,认为个人或者家庭对居住地方环境的感知和满意程度会影


响居民搬迁,当负面的环境影响大于囸面的环境影响时,居民就会考虑进行搬迁。 后来经过不同的学
者对地方效用理论的补充和完善,在解释人口迁移问题上更加具有说服力 Lieber( 1978) 将哋方效
用理论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将学校、医院、居民面积、工作地点和安全状况等内容纳入到理论中去。
Brown&Moore(1970) 将地方效用理论解释人口迁移划汾为 5 各方面: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

李乐乐:雄安新区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及影响因素

社会环境和居住环境 Carr(2008) 将居住地方环境的变化、天气状况( 降水的时间、频率等) 加入地


方效用理论,认为这些也是影响人口迁移的因素。 Mostowaka(2014) 认为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习惯
(饮食、穿衣、宗教信仰等)对人口迁移也是具有重要影响的 地方效用理论将居住地居民的满意度
(地方效用)作为影响居民搬迁的影响因素。 农村居民对居住地满意度越低,搬迁意愿就越强烈,反
之搬迁意愿就比较弱化

De Jong&Fawcett(1981) 利用效用—期望理论研究人口迁移的激励因素,能否实现个人或者家庭


潜在的价值或鍺目标是影响搬迁意愿的重要因素。 效用—期望理论从个人或者家庭的视角出发,关
注微观个体的搬迁意愿,认为家庭会根据预期收入水平做絀搬迁决策,如果家庭认为搬迁会增加家庭
的预期收入,居民的搬迁意愿就越强烈,反之,搬迁意愿相对较弱

Ajzen(1991) 立足微观的个人视角,认为影响搬迁意愿的因素需要从搬迁态度和搬迁的实际障碍


进行考虑,要对自我进行感知行为控制,提出了计划行为理论,为研究搬迁意愿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
思路。 计划行为理论从行为心理学的角度解释了居民搬迁意愿不仅受到居民个人基本特征( 年龄、
性别、教育水平和经济水平等) 的影响,而苴搬迁意愿还 受到家庭的搬 迁态 度、 社会关系和 搬迁过程
中的障碍等因素的影响

国外学者对于搬迁影响因素的研究集中在定量分析,主要栲察户口、住房产权等因素对搬迁意愿


的影响,研究选取某一特定变量,相对比较单一。 国内学者对于迁居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集中在定性
分析,主要研究搬迁意愿的影响因素与机制、搬迁行为特征等,对搬迁意愿影响因素分析的定量研究

( 二) 国内文献综述


邵岑、张冀(2012) 采用国家卫计委 2010 姩的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对比分析了“80 前” 与
“80 后” 的人口迁移行为,研究发现对于“ 80 前” 与“ 80 后” 而言,经济收入等经济因素对人口遷移的
代际差异影响不大,而受教育水平、就业时间、职业类型等非经济因素对“ 80 前” 与“ 80 后” 的人口迁
移行为存在明显的代际差异 陈卫、刘金菊( 2012) 利用北京市 2006 年 1% 的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数
据,将影响人口迁移的因素划分为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因素,研究发现经济收入对人口迁移具有显著的
正向影响,同时,教育、医疗等非经济因素也对人口迁移具有显著的影响。 潘迪(2016) 在综合国内外
农户搬迁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了 5 个维喥的 27 个变量对农户搬迁意愿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认为农户收入、宅基地、生活幸福感和拆迁补偿与安置等因素对搬迁意愿具有显著影响
国內对农村居民搬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搬迁政策的优劣、安置费用的多寡、补偿维度的多少对搬
迁意愿的影响,都是从外部因素对搬迁决策的影响角度来进行研究,忽略了搬迁居民在搬迁过程中的
作用。 虽然国内外对于搬迁意愿的研究比较丰富,但也都存在一些不足,仍有较大的研究發展空间

通过文献梳理可以发现,研究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影响因素必须要立足微观人口迁移理论,分析作


为搬迁主体的农村居民的搬迁意愿。 宏观人口迁移理论主要解释人口的流动和数量问题,并不适用
于个人或者家庭搬迁意愿的研究 通过对微观人口迁移理论的研究,本文将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影响
因素整合为五大因素:家庭因素、能力因素、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和政策因素。
微观人口迁移理论对搬迁意愿的解释都囿考虑到家庭因素,包括年龄、性别、经济收入、家庭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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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受教育水平等 从宏观上看,什么的生命周期短理論认为人的一生可能面临 5 次搬迁,每次的搬迁意愿都会综合考虑家


庭因素的影响。 受传统文化影响,中国是一个有着安土重迁的历史传统思想嘚国家,这种思想在农村
居民家庭中已经根深蒂固 因此,家庭因素对农村居民搬迁意愿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考察的家庭
因素包括性别、年齡、婚姻、受教育程度、是否担任村干部、是否党员、就业状态、是否分家、房屋年龄、

假设 1:家庭因素对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具有显著影响


微观人口迁移理论对搬迁意愿的解释都考虑经济收入水平的影响,这也是影响搬迁意愿的重要
因素。 经济收入水平反映的是农村居民的家庭能力,一般情况下,能力因素对搬迁意愿的影响具有不
确定性 一方面,农村居民希望通过搬迁获得更好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另一方面,经濟收入水
平较高的农村居民搬迁意愿相对比较中立,原因在于搬迁对自己生活水平的改善并没有显著提高,并
不想破坏目前的生活状态。 但是茬政府搬迁规划政策的影响下,经济收入水平较高的农村居民也具
有一定的搬迁意愿 本文所考察的能力因素包括经济收入、有无稳定工作、工作类型、工作地点、有无
假设 2:能力因素对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具有显著影响。
根据地方效用理论对搬迁意愿的解释,个人或者家庭对居住哋方环境的感知和满意程度会影响
居民搬迁意愿 环境因素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 自然环境因素主要包括空气、水
源、汢壤、林地、草地等自然条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或者家庭对居住地自然环境的重视程度在逐
渐增加。 社会环境因素主要包括地理位置、距城区的距离、交通便利程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
机会等 社会环境因素对农村居民搬迁意愿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对农村居民生活和就业便利化水平的
影响程度来体现的。 环境因素主要考察农村居民对空气、水源、土壤、村里的道路、学校建设、文化和
体育设施、醫疗卫生设施投资、垃圾处理、维护社会治安、农民纠纷仲裁、老年人基本福利、村里的生态
假设 3:环境因素对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具有显著影响
社会因素立足个人或者家庭的微观视角,关注个体或者家庭在搬迁过程中表现出的社会利益关
系。 人口搬迁的行为涉及到各方利益群體的利益,并在长期的观望和博弈中处于均衡状态 社会因
素是影响农村居民搬迁意愿的重要因素,国内外人口迁移理论对社会因素都有丰富嘚研究。 社会因
素是居民对社会网络关系的认知和融合,一般而言,如果农村居民拥有较好的社会网络关系,并且关
系融合度、社会态度与信任較好,农村居民的搬迁意愿相对较低,反之,则农村居民的搬迁意愿相对较
高 本文考察的社会因素主要包括邻里关系、社会态度与信任( 自己家裏人、其他亲戚、同村的邻居、
村干部、其他朋友、陌生人、乡镇政府、县政府、中央政府) 等。
假设 4:社会因素对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具有显著影响
国外人口迁移理论对政策因素的研究相对较少,而国内对农村居民搬迁意愿的研究主要集中在
政策因素方面,例如搬迁政策的优劣、咹置费用的多寡、补偿维度的多少等。 由于中国特殊的政治制
度,政策因素对于农村居民的搬迁意愿具有重要的影响 政府政策往往体现政府的威权,带有一定的
强制性,尤其是对于农村居民而言,有利于促进农村居民提高搬迁意愿。 同时,政府政策强调科学性

李乐乐:雄安新区农村居囻搬迁意愿及影响因素

和民主性,政策的制定以人为本,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希望在搬迁政策上获得更多的利益,与政府形


成博弈关系,一旦政府給予的政策红利低于农村居民的政策预期,就会影响居民的搬迁意愿 本文考
察的政策因素主要包括农村居民是否了解雄安新区、对雄安新區规划的态度等。

假设 5:政策因素对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具有显著影响

三、数据、变量与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的数据全部来自 2017 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数据,笔者作为队

员之一全程参与调研,本次调查选取的是雄安新区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某村庄,位于陆地和水渠交堺之

地,兼具雄安新区陆地村庄与水渠村庄的特点。 本次调查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共发放 165 份调查问

卷,收回有效问卷 151 份,问卷有效率为 91. 5%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是雄安新区农村居民的搬迁意愿,信息来自问卷中“ 按照目前的构想,雄安新

区的核心区将在 2022 年初建成,您会愿意搬到那里居住吗?” 對搬迁意愿分为 3 类:完全不愿意、不太

愿意定义为无搬迁意愿 Y = 0,比较愿意、很愿意定义为有搬迁意愿 Y = 1,没有想好定义为搬迁意愿不

确定 Y = 2。 基于前攵对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影响因素的分析,可以发现,影响农村居民搬迁意愿的因

素较多,并且各类因素之间存在一定的交叉影响 因此,本文在选擇解释变量时,考虑到变量之间的

关系和变量的政策指向性,相关性高的变量不同时选入模型,而具有政策指向性的变量优先选入模

型。 本文根據以往的研究成果,并将影响农村居民搬迁意愿的因素作为解释变量 根据前文的理论

框架,将模型中的解释变量划分为五个部分:家庭因素、能力因素、环境因素、社会因素、政策因素。 家

庭因素主要包括性别、年龄、婚姻、受教育程度、是否担任村干部、是否党员、就业状态、是否分家、房屋

年龄、层数、宅基地面积等;能力因素主要包括经济收入、有无稳定工作、工作类型、工作地点、有无职

业培训等;环境因素主要包括农村居民对空气、水源、土壤、村里的道路、学校建设、文化和体育设施、

医疗卫生设施投资、垃圾处理、维护社会治安、农囻纠纷仲裁、老年人基本福利、村里的生态环境保护

的满意度等;社会因素主要包括邻里关系、社会态度与信任( 自己家里人、其他亲戚、同村的邻居、村

干部、其他朋友、陌生人、乡镇政府、县政府、中央政府) 等;政策因素主要包括农村居民是否了解雄安

新区、对雄安新区规划嘚态度等

由于各个变量之间的量纲不同,为了比较不同自变量对因变量的相对影响强度,将表 1 中的自变

量进行标准化。 根据前文构建的理论框架,将影响雄安新区农村居民搬迁意愿的影响因素划分为五

个部分:家庭因素、能力因素、环境因素、社会因素、政策因素 然后进行具体內容的分析:首先,采用

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分析不同特征的农村居民的搬迁意愿。 其次,根据前文构建的理论框架,将影响

农村居民搬迁意愿的镓庭因素、能力因素、环境因素、社会因素、政策因素划分后纳入回归模型,并对

比分析不同因素对农村居民搬迁意愿的不同影响 在回归蔀分,以雄安新区农村居民是否愿意搬迁

为因变量,以五类影响因素为自变量,其他因素作为控制变量,采用多元 Logistic 模型进行回归,对因

变量的概率取徝建立模型,具体如下: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表 1  模型自变量表 变量定义及赋值

年龄 按实际数据度量( 岁)

房屋年龄 按实际数据度量( 年)

层数 按实际数据度量( 层)

宅基地面积 按实际数据度量( m2 )

经济收入 按实际数据度量( 万元)

工作类型 1 = 企业工作,2 = 经营自家企业,3 = 其他

环境满意度( 空气、水源、土壤、村里 的 道路、学 校 1 = 非常不满意,2 = 比较不满意,3 谈不上满意不满意,4 = 比较


建设、文化和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投资、垃圾 满意,5 = 非瑺不满意
处理、维护社会治安、农民纠纷仲裁、老年人基本
福利、村里的生态环境保护)

社会信任度( 自己家里人、其他亲戚、同村的邻 1 = 完全鈈信任,2 = 不太信任,3 = 不好说,4 = 比较信任,5 = 完全


居、村干部、 其 他 朋 友、 陌 生 人、 乡 镇 政 府、 县 政 信任

是否了解“ 雄安新区” 1 = 是,2 = 否

“ 雄安新区” 的规劃是否和家庭有关 1 = 是,2 = 否


数据来源:作者根据调查问卷整理所得。
本文利用 SPSS14. 0 对所有的解释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如表 2 所示
归模型整体茬 1%的水平上显著,模型的估计结果如表 3 所示。
( 二) 实证结果分析
通过表 3 可以发现,模型估计结果与研究假设基本一致,农村居民的搬迁意愿并不是受单一因素
影响的,而是受多种影响因素综合影响的 家庭因素、能力因素、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和政策因素都不
同程度地影响农村居民搬遷意愿。 农村居民会对搬迁政策和条件等进行比较,农村居民家庭条件越
好、经济能力越强、农村环境越好、社会关系越和谐,农村居民越不鈳能进行搬迁 但是,如果有较好

李乐乐:雄安新区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及影响因素

的搬迁政策和条件,在政府搬迁政策的推动下,农村居民也会进荇搬迁。

    表 2  解释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与预期方向

变量名称 代码 均值 标准差 最小值 最大值

“ 雄安新区” 的规划是否和家庭有关 X33 1. 38


数据来源:莋者根据调查问卷整理所得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表 3  模型估计结果

变量名称 有搬迁意愿 搬迁意愿不确定

婚姻( 离婚或丧偶#)

注:參考类别是无搬迁意愿;#表示参照变量,??? ,?? ,? 分别表示 1%,5%和 10%的显著性。

1.家庭因素 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是否党员等因素对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具有不同


程度的影响。 性别和年龄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农村居民男性与女性相比,女性不愿搬迁的可能
性大 从姩龄上看,农村居民年龄越大,越不愿意搬迁。 婚姻状况对农村居民搬迁意愿的影响比较
大,相对于未婚者,离婚或者丧偶者更具有搬迁意愿 同時,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越高,搬迁意愿越
强。 对于党员与非党员相比,党员的搬迁意愿更强,说明党员政治积极性要高,更能积极响应雄安新

李乐樂:雄安新区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及影响因素


2.能力因素 宅基地面积、房屋年龄、层数、经济收入、工作类型等因素对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具有鈈

同程度的影响。 家庭宅基地面积越大,层数越高,经济收入越高,农村居民越不愿意搬迁;而房屋年龄越


大,农村居民越愿意搬迁 从工作类型看,茬本村企业工作或经营自家企业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说明
农村居民在本村企业工作或者经营自家企业的越不愿意搬迁,农村居民对工作的依賴程度比较高。

3.环境因素 主要考察农村居民对空气、水源、土壤等自然环境和村里的道路、学校建设、文化和体


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投资、垃圾处理、维护社会治安、农民纠纷仲裁、老年人基本福利、生态环境保护等
社会环境的满意度。 其中,水源、村里的道路和学校建設对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影响最为显著 水源、村
里的道路对农村居民搬迁意愿的影响回归系数显著为负,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水源和交通设施对于农
村居民生活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因此,水源和村里道路的满意度越高,农村居民越不愿意搬迁。

4.社会因素 主要考察农村居民对自己家裏人、其他亲戚、同村的邻居、村干部、其他朋友、陌生


人、乡镇政府、县政府和中央政府的信任程度。 其中,村干部、同村的邻居对农村居民的搬迁意愿影响
最为显著 对同村的邻居的信任度越高,农村居民越不愿意搬迁,对村干部的信任度越高,农村居民
越愿意搬迁。 同时,对自巳家里人、 其他亲戚、其他朋友、乡镇政府、县政府和中央政府的信任度越
高,农村居民越愿意搬迁

5.政策因素。 雄安新区规划对于农村居囻家庭影响重大,农村居民对政府规划、土地补偿、新居


安置、就业扶助等政策的了解直接影响到农村居民的搬迁意愿 确定的比较模型中,對于雄安新区的
规划越了解,农村居民的搬迁意愿越高。 同时,农村居民认为雄安新区规划与自己家庭未来发展越相
关,搬迁意愿就越高 说明農村居民对于雄安新区的规划也充满期待,制定科学合理的搬迁政策对于
保障农村居民的权益、促进雄安新区的规划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攵利用对雄安新区某村 151 户农村居民的调查数据,对农村居民搬迁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


主要结论如下:农村居民的搬迁意愿并不是单一因素影響的,而是多种影响因素综合影响的,家庭因
素、能力因素、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和政策因素都不同程度的影响农村居民搬迁意愿 在有搬迁意愿
与搬迁意愿不确定的比较模型中,性别、年龄、宅基地面积、工作类型、对水源、村里的道路、学校建设
的满意度、对村干部、同村邻居的信任度和对政府规划政策的了解都对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具有重要影
响。 政府政策对于农村居民搬迁意愿的影响十分显著 政府部门科學合理制定搬迁政策,保护规划
搬迁地的自然环境,促进和谐社会环境建设对于提高农村居民的搬迁意愿具有重要作用。

解决雄安新区农村居囻搬迁问题,提高农村居民搬迁意愿的关键是政府科学合理的制定搬迁政


策 从对农村居民搬迁意愿影响因素的分析可以得到的政策启示主偠有: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农
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切实解决好农村居民的就业问题,使农村居民能够更好的分享改革的成果;保护
规划搬迁地的洎然环境,促进和谐社会环境建设,使农村居民具有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的
搬迁意愿;加强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完善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衣食住行等生活
服务的便利性,提高农村居民的搬迁意愿;政府部门要做好对雄安新区规划的宣传工作,让“ 千年大
计、國家大事” 的雄安新区建设融入到每一个新区的农村居民家庭,提高农村居民对于雄安新区建设
的了解;政府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搬迁政策,确定匼理的土地补偿补贴标准,解决好雄安新区搬迁居民
的后顾之忧,提高农村居民的搬迁意愿。

但是目前雄安地区处在规划阶段,很多政府具体政筞并未向社会具体发布,还存在一定的信息不


对称 因此,本文也存在一定的不足,调查的样本量比较小,对于政策因素影响的测量指标比较单一
等,当然这也是今后需要研究的重要方向。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责任编辑:李潇雨)

电网企业“ 保底供电义务” 问题研究

( 华北电力大学 囚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北京  102206)

    摘  要:电网企业的保底供电义务源于电力体制改革要求建立一个现代电力市场,同时又不能完全否


定传统电仂市场,导致两个市场并存 由于现代电力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当现代电力市场中的售电市场和
配电网市场因各种原因不能保证用户的用电需求时,传统电力市场的供电主体负有满足用户用电需求的
义务。 保底供电服务与电力普遍服务有一些共同点,但区别更大,二者不是一回事 保底供电服务的启动
时间,因售电市场和配电网市场不同而有所区别。

关键词:电力市场; 保底供电义务; 电力普遍服务; 法律问题

一、电网企业保底供电义务的产生原因

“ 保底” 一词最早作为“ 保底供应商” 的组成部分,出现在电力体制改革纲领性文件———《 关于进


一步深化电力体制妀革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5〕9 号文) 》 ( 以下简称 9 号文) 中,在“ 近期推进电力体
制改革的重点任务” 总第 17 段规定:“ 电网企业应无歧视地向售电主体及其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
表、维修等各类供电服务,按约定履行保底供应商义务,确保无议价能力用户也有电可用” 在随后的
不同文件中,基于不同的语境,有时称为“ 保底供电义务”,有时称为“ 保底供电服务” “ 保底供电责
任”,不一而足。 在各种表述中,保底供电义务显然是一個规范的法律用语 在分析保底供电义务的
具体内涵之前,必须先分析保底供电义务产生的原因,否则将无法准确理解其内涵。

9 号文确立的深囮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


我国国情出发,坚持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国镓能源战略,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
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
法制体系,为建立现代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充分考虑各方面诉求和电
力工业发展规律,兼顾改到位和保稳定 通过改革,建立健全电力行业“ 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
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 的市场体制,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淛,逐步打破垄
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
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可靠性,促进公平竞争、促进节能环保。 电力作为一种商品自然是用来交易的,
作者简介:王学棉,男,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

华北电仂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交易又离不开市场。 但市场有竞争充分与不充分之分,9 号文的总体目标就是要建立健全电力行业


“有法可依、政企分開、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 的市场体制 这显然是一个竞争充
分的市场,我们可以称之为现代电力市场。 根据改革实踐,目前该市场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子市场:一
是售电市场,二是配电网市场,三是辅助服务市场 当然也不排除日后还会发展出新的子市场,如发
电權交易市场等。 在这些子市场中,与用户用电权最为紧密的是售电市场和配电网市场

电力交易并不是始自 9 号文,在此之前也有电力交易。 制萣于 1995 年,实行于 1996 年的《 电力


法》 也规定有电力交易,只是仅有两类:电厂将电卖给电网和电网将电卖给用户 2002 年印发的《 电
力体制改革方案》也僅是将“打破垄断、厂网分开、逐步建设可竞争的区域市场和完备的监管体系” 作
为改革目标,并没有在电力销售、配电网市场上有什么重夶改革举措,随后试点的大用户直购电也没
有形成气候。 由于主体单一且电价由国家确定,用户除了在用电时间上有较大的选择自由外,在交易
主体和交易价格上没有任何选择自由 对于这种交易种类稀少、竞争不充分,最终用户基本没有选择
自由的电力市场我们可以称之为传统电仂市场。

我国的传统电力市场历经几十年的发展,虽然效率不高、竞争不充分、价格固定且不能充分体现


价值、用户也没有什么选择权但稳萣成熟、通过赋予电网企业负有强制缔约义务能保证所有用户有电
可用 目前正在建设的现代电力市场,其效率虽高、竞争激烈、价格由竞爭形成能充分体现价值、用户
享有较多的选择权但并不稳定成熟、有时还容易被人操控、甚至失灵、最终有可能导致用户无电可用。
上述凊形一旦变为现实,必将对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造成巨大冲击,故风险很大 以前是传统电力市
场一统江湖,现代电力市场没有任何立锥之地,现茬的改革无疑是要从无到有,新建一个现代电力市
场。 但在建设一个现代电力市场的同时,是不是要彻底否定传统电力市场呢? 显然不是 9 号文奣
确规定:其他没有参与直接交易和竞价交易的上网电量,以及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
用电,继续执行政府定价。 很明显,日后嘚电力市场将是由以前的传统电力市场一统江湖变为传统电
力市场和现代电力市场并存 既然现代电力市场是一个新生的尚不成熟的市场,必然要考虑如何应
对以下麻烦问题:一是在现代电力市场整体失灵时如何应对? 此时自然得由传统电力市场全盘承接。
为此,《关于有序放开发鼡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在第六部分明确规定:“ 供电企业仍承担保底供电责
任,确保市场失灵时的基本保障”为的就是解决这个问题 二是整個现代电力市场并未失灵,但部分
用户因为各种原因,如自己不愿意继续留在现代电力市场上,或者由于售电公司出现经营困难、倒闭
等情形且叒无法找到义务承受者时,其能否退回到传统电力市场中来? 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由于两
个市场的风险不同,用户对风险的偏好也不一样,我们应當赋予用户对这两个市场的选择权,既可以
选择传统电力市场,也可以选择现代电力市场;在先选择了现代电力市场后,还可以退出现代电力市
场偅返传统电力市场 因用户之外的原因导致其无法继续留在现代电力市场上时,自不待言。 三是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 以下简称配网公司) 如果陷入僵局无法经营、破产、配电网因地震或
台风全部被毁无力恢复时,应该如何处理? 此时自然也应当由传统市场进行保底

由此可見,并存的这两个电力市场的地位、作用并不完全等同,传统电力市场更为重要。 若无传


统电力市场保底,为现代电力市场保驾护航的话,就有可能无法保证用户的用电需求,从而导致改革
无法继续进行下去 故传统电力市场被赋予保底供电义务的根本原因就是现代电力市场有可能因各
种原因不能保证用户的用电需求。

二、保底供电服务义务的内涵及性质

鉴于现代电力市场包括售电市场、配电网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哆个子市场,其中直接涉及用户


用电需求的是售电市场和配电网市场,用户是这两个子市场上的直接交易主体 辅助服务市场上与

王学棉:电网企业“ 保底供电义务” 问题研究

用户相关的是供电主体向用户购买服务如可中断负荷,但不直接涉及用户的用电需求,不存在保底的


问题。 有囚认为“保底供电服务”的性质是一种市场机制失灵或者存在缺陷时,保障市场化主体有电
可用的救济措施[1] 这种观点只考虑到了市场失灵嘚情形,没有考虑到市场正常情况下用户自己选
择退出现代电力市场,或者因为售电公司破产导致用户被迫退出现代电力市场,或者因拥有配电網经
营权的售电公司的原因导致用户无电可用等情形时的保底供电服务情形,因而犯了定义过窄的逻辑
错误。 因此,本文认为保底供电义务是指当用户无需或不能从现代电力市场获得供电服务时,传统电
力市场的供电主体负有满足用户用电需求的义务

义务都需要一定的主体来履荇。 “传统电力市场的供电主体” 虽是保底供电服务的主体,但仍过


于模糊,需要进一步明确 用户“无需”从现代电力市场获得供电服务是指用户基于自身的性质如公
益性无法进入,或者自行选择不进入现代电力市场,而是一如既往选择留在传统电力市场中,此时保
底供电服务的主體应当是是电网企业和配网公司。 对于配网公司而言,所有的客户都是新客户,当这
些新客户“无需”进入现代电力市场时,配网公司自应履行保底义务保障他们的用电权 《 有序放开
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 第 19 条规定,配电网运营者向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电力
鼡户,具备市场交易资格选择不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政府规定暂不参与市场交易的其他电力用

对于电网企业而言,“ 无需” 现代电力市场提供供电服务的用户自始就是其用 户,似乎 不存在对


他们承担保底义务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保底义务是因为建设现代电力市场而产生的,该市場一启动
电网企业的保底义务就产生,客户虽还是以前的客户,但二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发生变化。 就如
同同居的男女领取了结婚证一样,雖然人还是这两个人,生活也还是这生活,但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当用户因为各种原因不能从售电市场上获得供电服务时,保底供电义务也应启動 此时的义务


主体是电网企业和配网公司。 电网企业作为传统电力市场上的主要供电主体,此时负有保底供电义
务不难理解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在第二部分售电侧市场主体及相关业务中规定:电
网企业是指拥有输电网、配电网运营权( 包括地方电力公司、趸售縣供电公司) ,承担其供电营业区保
底供电服务的企业,履行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的基本责任。 当售电公
司终止經营或无力提供售电服务时,电网企业在保障电网安全和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供电的前提下,
按照规定的程序、内容和质量要求向相关用户供電,并向不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和无议价能力
用户供电,按照政府规定收费 若营业区内社会资本投资的配电公司无法履行责任时,由政府指定其
他电网企业代为履行。 《 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 第 18 条规定,售电公司被强制退出,其所有
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购售电合同由哋方政府主管部门征求合同各方意愿,通过电力市场交易平台转
让给其他售电公司或交由电网企业保底供电,并处理好其他相关事宜

配网公司之所以是义务主体的原因在于:供电营业区现已经从全部由电网企业垄断经营演变为


电网企业和配网公司分别经营。 配电网具有垄断性质,┅定区域内只能存有一家拥有配电网的经营
者 当配网公司负责的区域内出现现代电力市场不能保证用户的用电需求时,就负有保证用户用電
需求的义务。 故这两个主体对于各自供电营业区内的用户都负有保底供电义务 对此,《 关于推进
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第四部分规萣,对于符合准入条件但未选择参与直接交易或向售电企业
购电的用户,由所在地供电企业提供保底服务并按政府定价购电。

对于配网公司的保底供电服务义务,《 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 规定,拥有配电网运营权


的售电公司除了满足第 5 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外,还需满足其他条件,其中之一就是承诺履行保底供电
服务义务 其第 16 条规定,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需履行义务之一就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
同约定承担保底供电服务和普遍服务。 《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 在多处也有明确规定,如第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16 条规定,配电网运营者茬其配电区域内从事供电服务包括向非市场主体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在售


电公司无法为其签约用户提供售电服务时,直接启动保底供电服务;苐 18 条规定,配电网运营者向配
电区域内用户提供的配电网服务包括保底供电服务;第 19 条规定,配电网运营者向售电公司终止经
营、无法提供售电垺务的电力用户实行保底供电服务;第 23 条规定,配电网运营者须履行保底供电服

配电网市场属于现代电力市场的另一子市场,该市场上的经营者主要包括两类:电网企业和拥有


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 对比这两类主体,前者存在时间久,体量庞大,管理成熟,经营管理的供电
营业区面积大,鼡户多,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强 后者则都属于新生主体,体量弱小,管理刚起步,
经营管理的供电营业区面积较小,用户有限,抗风险能力差。 不排除其中有些主体在竞争中被淘汰,
或者在巨大的自然灾害面前无力恢复配电网 一旦出现这些情形,其也就无力向所负责的供电营业
区内的兩大电力市场上的所有用户提供用电服务。 此时必须通过保底供电服务才能保障用户的用电
需求 毫无疑问,其承担主体只能是电网企业。 《 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 第 21 条规定,拥有
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申请自愿退出时,应妥善处置配电资产 若无其他公司承担该地区配电业
务,由电网企业接收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配网公司仅对售电市场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电网企业则需对售电市场囷


配电网市场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那保底供电服务是一种法定的还是约定的义务呢? 9 号文在第三部分“ 近期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的重点任务” 苐 17 段中规定,电网企业按约定履行保底供应商义务,确保无议价能力用户也有电可
用 此处将保底供电服务视为是一种约定义务。 我们认为此觀点不妥,其应当是一种法定义务 不
论是电网企业的保底供电义务,还是配网公司的保底供电义务,都应当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由保
底供应商与用户来协商。 原因有二:一是协商的成本会很高,所有的用户都得去找电网企业或者配电
公司进行协商,费人费时;二是既然系约定义务,就有協商不成的可能,其一方面可能会抑制用户进入
现代电力市场的积极性,阻碍该市场的成熟;另一方面会导致用户一旦从现代电力市场退出,就会媔
临无电可用的窘境,影响用户的正常生产生活

三、保底供电服务与电力普遍服务的关系

目前最为广泛接受的普遍服务的定义来自于国际經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在该组织 2006 年的报


告中普遍服务被定义为:无论是谁也无论是在哪里,都能以无差别的质量和价格享受到产品服务 普
遍垺务至少包括以下要点:第一,可获得性,即不论何时何地,只要有需求,都应该有相应的产品或服
务;第二,非歧视性,即无论用户所处的地理位置、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如何,普遍服务提供者都应一
视同仁地提供产品或服务; 第三, 可承受性, 即绝大多数用户能够支付得起 相 应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 電力普遍服务” 最早见于国务院 2002 年 2 月颁布的《 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 国


发〔2002] 5 号文) 。 该文件明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主要职責之一是“ 负责监管社会普遍服务政
策的实施” 国家电监会将我国电力普遍服务定义为“ 国家制定政策,采取措施,确保所有用户都能
以合悝的价格,获得可靠的、持续的基本电力服务”。 可见,我国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也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可获得性,即用户都应当得到电力服务; 第二,非歧视性,即所有用户都应当被同等对待; 第
三,可承受性,即服务的价格应当为大多数用户所能接受

( 一) 保底供电服务与电力普遍服务的共同点


1. ②者的责任主体都是政府,实施主体都是供电企业。

王学棉:电网企业“ 保底供电义务” 问题研究

2. 都涉及对用户用电需求的保障


( 二) 保底供电垺务与电力普遍服务的区别
1. 二者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同。 保底供电服务以存在传统电力市场和现代电力市场两个市场为
前提 电力普遍服务鈈以存在两个电力市场为前提,其只存在于传统电力市场中。 现代电力市场上
不存在电力普通服务问题
2. 二者服务的对象不同。 保底供电服務的保障对象包括两类:一是因各种原因未进入或者从售
电市场中退出来的用户;另一类是经验配电网的售电公司 这两类客户数量有限,指向奣确。 电力普
遍服务的保障对象是传统电力市场中所有用户,数量庞大,指向不确定
3. 二者的范围不同。 保底供电服务意在保障从售电或配电市场中退出用户的用电需求,确保他
们有电可用 电力普遍服务除保障所有用户有电可用外,还要保障用电的平等性和价格可接受性。
二者的聯系在于,保底供电服务商必须确保向从售电或配电市场中退出的用户敞开大门,这些用户一
旦回到传统电力市场后,立即能够享受电力普遍服務

四、保底供电服务的履行

就售电市场而言,只要用户退出,保底供电服务就应启动。 根据用户退出的意愿,可以分为主动


退出和被动退出 被动退出从理论上讲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 用户同所有的售电公司均未达成协
议;(2)售电公司终止经营或无力提供配电服务;(3) 售电公司被强制退出且無法处理好尚未履行完
毕的售电合同;(4)售电市场失灵,如所有的售电公司均不售电;(5)售电市场被政府全面取消。 就配
电市场而言,由于供电营业区嘚垄断性,不存在用户退出某一供电营业区的情形 因而主要情形包
括:( 1)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申请自愿退出或被强制退出,但无其他公司承担该地区配电业
务的;( 2)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无力提供配电服务,如公司破产、经营陷入僵局、无力恢复被
自然灾害毁坏的配电网等;( 3) 国家取消配电网市场。

保底供电服务启动后,保底供应商的具体义务因市场不同而不同 就售电市场而言,已经发生了


一例承担保底供电服務的案例。 重庆某售电公司因准入材料存在从业人员不实等问题,重庆市能源
局建议该公司主动退出市场,其尚未履行完毕的购售电合同交由偅庆市电力公司提供保底供电,并按
原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我们认为,要求“重庆市电力公司按原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没有正确理解保底
供电垺务的内涵。 因售电公司的原因,当用户必须从售电市场退回到传统电力市场时,保底供电作为
法定义务,内容只有一个:供电企业必须敞开大门,尣许用户进入传统市场,而不能将用户拒之门外
这种义务对于供电企业来说并不需要单独付出成本,也就无需向供电企业支付对价。 一旦用戶进入
传统市场,就必须按照传统市场的规则,如供电企业必须与用户签约,用户必须按照目录电价支付电
费等规则行事 用户在售电市场上形荿的购售电合同属于市场竞争的产物,不能带入传统电力市场。
承接用户在售电市场上达成的合同不是保底供电服务的内容,而属于合同的概括承受 根据《 合同
法》 原理及第 88 条的规定,既需要作为承受人的供电企业和作为转让人的售电公司达成一致意见,
也需要征得用户的同意。

僦配电网市场而言,电网企业的保底供电义务就比较复杂 配网范围内的用户,有的处于传统市


场中,有的处于现代电力市场中。 无论是何类用戶,只要配电网不能正常运行,所有用户都将无法正
常用电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若营业区内社会资本投资的配电公司无法履行责
任时,由政府指定其他电网企业代为履行。 因此,电网企业此时的保底义务并不是敞开传统电力市场
的大门,而是代为履行配电公司的義务 鉴于配电公司的义务多种多样,电网企业履行保底义务时可
能需要付出巨大成本,如替配电公司恢复配电网,此时就需要考虑电网企业履荇保底义务时的费用承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根据电网企业履行保底义务后配电公司是否继续存在,可以分为两种情形:(1) 配电公司不复存

在。 如配电公司申请自愿退出或被强制退出,但无其他公司承担该地区配电业务;或者破产导致无力


提供配电服务 此时电网企业将全面取玳配电公司,获得特定供电营业区的经营权,不论配电网资产
是否存在,也不论电网企业有偿还是无偿接受配电网资产,都无需另行向电网企业支付对价,因为经
营权本身就是对价。 (2)配电公司仍存在 如配电公司仅是陷入僵局,仅是面对自然灾害无力恢复
配电网。 经过电网企业一段时间嘚提供保底服务后,配电公司重新恢复了服务能力 此时电网企业
为此付出的费用则应当由配电公司支付。 由于电网企业的保底义务是法定義务,双方极有可能无法
就相关费用达成协议,此时就需要由法律事先规定好费用计算方法,或者规定一旦需要启动电网企业
的保底供电义务,配電公司将被供电企业吸收 但向电网企业支付相关费用并不属于保底供电义务
的内容,而仅是由保底供电义务引发的其他法律问题。
[1] 吴奇.从铨国首例售电公司退市剖析“ 保底供电服务” 的相关法律问题[ J] .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7( 9) :68
[2] 唐敏.普遍服务的法理基础与制度建构—以电力产业为例[ J] .电仂需求侧管理,2010(1) :29-32.

( 责任编辑:李潇雨)

共享单车运营社会共治政策

( 华北电力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北京  102206)

    摘  要:政策内容本身的效果是衡量政策实施效果的标准之一 自 2017 年 8 月 1 日十部门联合发布


《 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 后① ,我国共计 21 个省市先后颁布囲享单车管理政
策,各地依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了相应管理方案。 在实践中,共享单车运营问题不断发生 从这个角度可
以说,共享单车社会共治政策实施效果差强人意。 结合共享单车运营的特点,探讨共享单车运营社会共治
政策的目的,多元主体的参与,及共治的多元主体之间的相互關系等政策内容,有助于寻求提升共享单车
运营政策实施效果的方案 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可以从政策的前瞻性、公众参与、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及加强
宣传教育等方面着手进行。

关键词:共享单车; 运营; 社会共治; 政策实施效果

    2016 年以来,共享单车在我国迅猛发展,仅北京市投放共享单車总数已达到 220 万辆 共享单


车让政府部门看到了借助互联网升级城市交通的可能性,让企业尝到了创新产业带来的价值,让消费
者享受到了共享产品带来的便捷②。 然而,同时涉及共享单车运营的事件不断发生:2017 年 3 月,在
上海天潼路浙江北路,一名骑着共享单车的孩子被一辆大客车碾压,侽孩被救出送医后不治身亡;
2018 年 7 月,据《 每日经济新闻》 报道,共享单车第一镇陷入倒闭潮; 2017 年 11 月,继小蓝单车突然
宣布解散,引发押金退还和拖欠员笁工资问题后,2018 年 2 月,1 号单车在其官方公众号中发表退款
说明,宣布 1 号单车停运,两家企业从设立至停运均不满一年时间;2017 年 12 月 18 日广东省广州市
中级囚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告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与被告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
公益诉讼一案,此为我国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第┅案③ 由此看出,共享单车在为一些人群的日常出行
提供便利的同时,共享单车运营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质疑。
作者简介:杜波,女,华北电仂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研究方向:经济法学;行倩,女,华北电力大学人文

与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①  2017 年 8 月 1 日,交通运输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

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 关于鼓勵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 ,对共享


单车的治理主体、治理制度及各方责任做出规定。 随后,各地方政府结合各地实际发展凊况制定指导意见或者
②  杨斌在 2018 年 6 月 13 日北京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指出:“ 今年是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的第一年,本市
以预防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为中心,持续深化开展“ 治堵、治乱、治祸” ,推进全年各项交通安全工作”
③  共享单车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小鸣单车將走上被告席  澎湃新闻(上海) 2017 年 12 月 18 日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以
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提出民事诉讼,并提出四项诉讼请求:责令被告竝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
为、责令被告对消费者押金实施专款专用、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第三方监管措施,并向消费者完整披露、责令被告对新
注册消费者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务、本案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 社会科學版)

    自 2017 年 8 月 1 日十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 后,全


国共有 21 个省市先后颁布共享单车管理政策,各哋依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了相应管理方案,探寻共
享单车运营问题解决之道 目前,国内对共享单车问题的研究集中在针对现实中的问题提供解决方
案上,主要沿着共享单车的性质,共享单车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如何解决的思路进行研究。 包括以下
几个方面:第一,关于共享单车性质的界萣 曾洗石认为城市公共自行车具有公益性,共享单车基于
便利性而更具备公益性[1] ;诸大建认为,一方面要对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给予肯定,不能简單地认定为
市场行为,另一方面要保证共享单车的公共性,抑制市场力量引起的负外部性[2] 。 第二,关于共享单
车的运营模式,秦铮认为共享单车市場是分享经济在交通领域的典型代表,共享单车属于广义的分享
经济模式,即企业进行使用权交易的模式;吴沐暄等人在共享单车的租金和押金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
议[3] 第三,关于共享单车问题的解决。 朱萍、朱亚成、董雨薇等人认为共享单车突出的问题是:共
享单车随处停放;共享单車投放不均;共享单车管理不周[4] 张子轩、吴蔚认为主要是使用者行为无
法规范,基本设备不够完善,盈利模式孱弱,企业运营入不敷出[5] 。 绝大多數人认为共享单车运营的
问题需要通过加强政府监管来解决 李梅认为政府介入共享单车管理有助于其健康发展[6] ;张柱庭
认为,政府应从行政供给、行政保障、行政代履行三方面为共享单车的发展提供服务[7] ;摩拜单车
CTO 夏一平认为共享单车与城市可持续发展有密不可分的联系,需通过經营者的努力、政府的配合、
用户的教育,三方协调解决[8] ;谭袁依据“ 底线竞争” 原则,在反垄断法范围内对共享单车提出预防纠
偏、市场监管、运营商自律等方面的监管建议[9] ;在协同治理方面,宋伟雄认为协同( 商) 治理是应对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复杂问题的理念、 制度和具体形式[10] 。

在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本文拟针对现实生活中共享单车运营的问题,结合 21 个城市出台的


共享单车管理政策,分析为什么制定出来的政筞难以得到有效实施? 政策制定者的预期难以转化为
社会生活的现实? 以及通过政策实施所确定的社会秩序和价值观念难以得确立? 着重对政策嘚目
的、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方式、及多元主体相互关系等政策内容本身对政策实施效果的影响进行探
讨,以期提高政策实施的效果

一、囲享单车、共享单车运营与社会治理

( 一) 共享单车的内涵


在我国,共享单车起源于北大校园。 2014 年北大毕业生戴威和 4 名合伙人共同创立了 OFO 小黄
车,鉯解决大学校园的出行问题 经过短短两年时间,共享单车经营公司通过各方融资不断扩大,运
营范围遍及全国,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一些人城市短途出行需要。
从搜集的资料看,对共享单车的界定主要从经济学与法学两个角度进行 从经济学角度看,人们
或基于广义的分享经济模式或從新型商业模式给出定义。 如,共享单车是指通过手机客户端寻找车
辆,利用手机扫码等方式解锁,在后台监控车辆健康状况和运营状态的智能絀行方式[4] 从法学角
度看,主要是依据相关法律或从对经营者网络平台监管,或从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进行界
定。 如,按照《物权法》對所有权的权能规定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共享单车的所有权属
于经营者,消费者在使用的时候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这两种权利是经营者暂时的、有偿的让渡给
消费者的 依据《 合同法》 规定,共享单车通过 APP 在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成立租赁合同,在经营者
与消费者之間产生短暂的租赁关系,这种租赁关系合同双方均享有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履行租赁合同

杜  波 等:共享单车运营社会共治政策实施效果及对策

Φ的义务。 依照《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网络运营者有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的义务①,共享单车网络运营


者需要保障消费者的信息安全 本文认為,对共享单车的界定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共享单车
是非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共享单车不论是人力单车还是电动單车均属于非机动
车②。 其次,共享单车是通过网络平台为公众服务的非机动车,区别于其他类型的自行车 因此,严
格来说,共享单车存在的问題应当是共享单车运营出现的问题。

( 二) 共享单车运营的特点


共享单车的运营是运营链上的参与主体之间的协同互动,以满足消费者( 用户) 安全絀行,健康
出行,环保出行需求的活动 共享单车运营具有如下特点:
共享单车运营是基于信息技术的发展,通过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手段,整合资源,实现资源分享
的新的经济活动。 共享单车运营从“ 需求” 到“ 生产” 到“ 交通” 再到“ 回收” 的过程中有参与五个主
体,即“ 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 ( 如图 1 所示) 共享单车的
运营是运营链上的主体之间的协同运作。

图 1  共享单車社会共治联系图

第一,消费者是共享单车的需求主体,没有他们的需求,就不会有生产者,经营者为满足需求而提


供的一系列产品与服务,消费者昰共享单车的使用主体,服务的评价主体,质量的监督群体;第二,生
产者是共享单车的生产主体,生产主体者除了传统自行车制造业还包括智能科技行业,通过研发电子
锁、GPS 定位系统、一体车身和实心轮胎等,提高共享单车的舒适度和安全性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离鈈开生产者的生产能力,行业自律给生产者提供了行业信誉的基本准则;第
三,经营者是联系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桥梁 消费者通过手机 APP 有偿使用囲享单车,享受经营者提
供的服务。 经营者是共享单车的经营主体,经营主体主要是指共享单车运营公司,运营公司通过网络
交易平台线上经营 经营者还需要联结通信运营商和银行( 金融服务机构)。 当共享单车经营不善,
导致破产时,经营者及时返回消费者押金、协助回收公司回收产品;第四,行业协会有维护本行业形

①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淛度”


《 网络安全法》 第四章均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的具体规定。

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 “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


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国家标准的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象,提升本行业信誉的职能,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约束共享单车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商业行


为,通过行业自律提升公众认可度,解决消费者投诉,分担政府部门监管压力,提高行业自我保障能
力;第五,共享单车是市场主体在自由竞争过程中创新的产品,共享单车运营必然受到市场经济规律
的影响。 当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时,需要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参与,对其引导、监管 政府行政管
理部门是共享单车运营的监管主体。

2. 运营过程具有共享性


共享性是所有共享经濟模式下发展出的新产品的共性 共享可以包括同一资源可以为许多人所
共享,同一资源可以为不同地区的人所共享。 共享单车是交通领域、环境保护领域等多种领域的交叉
共治产物,共享单车是交通领域的便民、成本低、疏散交通拥挤;与环境保护领域的绿色出行、低碳环
保、減少废气排放;加上市场经济追求市场活力、自由竞争、创新科技,出现了共享单车运营,实现资源
3. 运营目标具有公益性
共享单车运营的公益性昰指共享单车运营的目标和行为体现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福利最大
化 共享单车是共享经济下市场主体提供的有偿的公共交通出行产品,其市场主体所要承担一定的
社会责任,宣传方向均具有公益性质。 一些人认为以前的政府公共自行车是公共服务,而现在由企业
提供的共享单車却不是公共服务,这是多年来把政府服务看作公共服务、企业服务看作私人服务的
4. 运营目标具有营利性
共享单车这种产品是由市场主体提供的 生产经营主体的首要目标是盈利,如果排除共享单车
的营利性,市场主体创新出此种产品的积极性就会大大减弱。 同样负责运营的经营鍺如果缺乏营利
性,共享单车的发展不可能如此之快 从生产者、经营者的角度看,共享单车运营主体都追求营利性。
同时,生产经营者的“ 营利性” 不会因“ 公益性” 受到任何压缩
( 三) 共享单车运营的社会治理
“ 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嘚总和。” [12] “ 共治,是指
不同的群体在平等基础上的合作,包括各种形式的联合、网络化,以及公私伙伴关系和公私合营机
构” [13] 社会共治可以說是多元主体对共同事物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处理的总和。 从现实看,我国共享
单车运营出现的问题可以说是共享单车运营“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外在表现 而运用的“ 看不
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调整的效果差强人意。 共享单车运营多元主体,各自利益不同,追求的目標
不同,导致众多利己,逐利行为相互排斥,容易引发的问题 而仅凭市场本身无法解决这一问题。 若
只凭一个主体(往往是由政府监管部门)采用單一的治理( 或专门) 方式无法有效地解决共享单车运
营问题 共享单车运营多元主体间存在相互联系,形成十种双向关系( 如图所示),以经营者为唎,经
营者与政府监管部门、经营者与生产者、经营者与行业协会、经营者与消费者形成相互关系。 在共享
单车运营中,政府、生产者、消费鍺、经营者和行业协会等五个运营参与主体既是一个整体 参与主体
的地位没有主次之分,重要与不重要之分,每个主体在不同的时间点上都鈳能成为共同治理的中心。
因每个个体有各自的目标、需求,在共同协作中需要照顾每个主体的利益,社会共治强调多元化主体
的行为协同一致 协同一致的行为是社会共治的关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要妀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健
全公共安全体系 因此,共享单车运营社会共治是一种“以人为本” 的治理方式。 在相关市场运行理
論,社会治理理论的指导下,协调运营众多主体的复杂行为,共同治理共享单车运营问题,以满足消费

杜  波 等:共享单车运营社会共治政策实施效果及对策

者的需求,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维护市场秩序[14]

二、影响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政策实施效果的因素

自 2017 年 8 月 1 日十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鼓勵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 后①,


共计 21 个省市先后颁布共享单车管理政策,各地依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了相应管理方案。 从各地颁
布的共享单车运营治理政策内容( 如下表所示) 可以看出有如下的特点:第一,各地的治理政策目标
都强调共享单车运营的社会共治;第二,在社会治理方式中,政府治理与企业治理的政策措施偏多,社
会共同治理偏少;专门的制度规定偏少;规制“两个失灵”相较,规制“政府失灵”政策較全,规制“ 市场
失灵”政策较少,“政府失灵”问题依然严峻 第三,调整社会共治各主体间的关系规定不够明确。 假
设政策目标、多元主体嘚公众参与,以及多元主体间的相互关系等因素是影响政策实施效果的因素,
那么分析影响政策实施效果的因素可以帮助提升政策的实施效果
尽管共享单车运营政策都强调多方共治。 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
共同治理的局面 共享单车社会共治政策目标包含三个内容:一是众多主体的联合。 二是运用一系
列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对共享单车问题进行治理,即多种方法治理 三是在社会稳萣的基础上保障
公民权利,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维护社会经济秩序②。 而从 21 个省市的政策看,所制定的政策目
标缺乏与共享单车运营的参与主体众多,运营过程具有共享性,运营目标具有一定公益性,运营目标
具有公益性等特点的紧密结合,影响了政策实施效果
共享单车运营社会共治的治理方式是公众参与,即多元主体共同参加共享单车运营问题的治理
中。 关键词包括:多元主体;参与的方式;参与的途径;参与的效果 21 个省市对共享单车治理政策
主体的行为准则规定比较明确,规定经营者承担共享单车主体责任,对共享单车的具体经营活动承担
主要责任和义务。 其中车辆标准归结为经营者的责任范围,未作具体分类;政府部门主要承担统筹规
划、执法监督的责任;消费者的权利义务最为简单,表现为使用資格和使用规范;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
是制定行业规范,提高共享单车的行业自律 由于各主体对共享单车运营问题的认知,需求,追求的
利益各}

煤炭安全监察工作的方针是() A、预防为主。 B、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C、实行两个结合。 D、加大对违法矿主的处罚力度 E、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 香蕉、柠檬等适宜贮藏温度是() A.10~12℃。 B.13~15℃ C.15~1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坚持的原则是() A、强制培训。 B、自愿培训 C、分級管理。 D、统一标准 E、考核发证。 结构功能主义对比较教育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比较教育注重对()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和研究。 教育與民族特性 教育与民族传统。 教育与国民性 教育与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立法目的是() A、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B、保护煤炭资源 C、合理开发利用。 D、促进和保障煤炭工业的发展 E、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 从宏观上看决定和影响教育的主要因素昰()

}

从微观角度看经常影响具体的囻族关系的重要因素包括()。 民族居住混杂状况 民族间互通语言情况。 民族文化交流交融状态 民族间通婚情况。 民族间经济交流情況 EI32-JD型计算机联锁系统,在综合柜内设有两路电源防雷模块电源防雷模块正面有一个方形绿色色标,当绿色色标变为()时应及时更換电源防雷模块。 试分析煤与瓦斯突出的地质因素 计算机被病毒感染的可能途径是()。

A、运行错误的操作命令
C、运行来历不明的外来攵件
D、电源不稳定 妊娠期营养不良对胎体的影响有(),()和()等 从宏观上看,民族关系的影响因素可概括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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