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3月26日---4月8日
公示部门:材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923号
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材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来信或來电请用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1)标注“√”者为已被录取的考生。
2)已被录取的考生请务必按时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山东大學
往届本科毕业生:由所代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5月1日前将密封完整的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方式邮寄或本人直接送交至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區材料学院党委办公室。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所在的本科院校进行统一机要寄送至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材料学院党委办公室
寄送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923号?主楼917房间
单位名称: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材料学院党委办公室
3)未在规定时间转入人事档案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及政审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录至考生诚信档案
4)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包括学术型和专業学位)均可根据自己的科研兴趣,在材料科学与工程考研一级学科的范围内自由选择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
研究生与指导教师的确定,均应按照全面了解、自愿选择的原则进行双向互选
山东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情况介绍,详见网页链接:
3)已被录取的考生应與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时沟通联系注意浏览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和材料学院网站,及时了解学校和学院发布的相关动态信息如遇特殊情况(例如:出国留学、放弃入学、无法按时转档等),请考生务必第一时间告知研究生指导教师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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