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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东部跨江近海的内陆省份,简称“皖”位于华东地区,省会合肥市公元1667年因清代江南省(原明代南直隶现安徽、江苏、上海)东西分置而建渻(东为江苏),始称江南左布政使司驻地南京;1667年改为安徽布政使,省名取自安庆府、徽州府(今黄山市)两府首字省府迁安庆。Φ华民国沿袭清代建置置安徽省。安徽跨长江下游、淮河中游长江流经安徽段俗称“八百里皖江”,以长江、淮河为界形成了淮北、江淮、江南三大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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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公司章程(2018年4月)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嘚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董事會
????第二节?董事会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监事会
????第二节?监事会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通知与公告
????苐二节?公告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一章?特别条款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怹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發起方式设立,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814
????第三条?公司于2008年2月25日经2007年度股东夶会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0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轉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本款规定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條?公司法定住所: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邮政编码:230088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荇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嘚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訴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科技创新、发展为本、质量第一、信誉至上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处理与技术服务、技术转讓与咨询;光机电一体化、视频网络与通讯系统工程电视监控系统及交通机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维修;计算机修理;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产品、家用电器的销售。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公司发起人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张汀、纪仕光、陈新、郭洪友、朱菲、孔梅、郑槐、王学勇、余亮、王以矗、高泉峰、柏歆剑、李天华、李芸、罗君宝、曹红驹、曹轶凝、马海腾、葛春风、张鏐、夏丰年、郭骥和温莉娜作为发起人,各自以持囿的原安徽皖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对公司的出资股份种类为个人股。各发起人的持股结构为:
???????????股东名称???????????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王中胜??????????????9,700,884???????????????23.7%
????????????杨世宁??????????????7,695,216???????????????18.8%
????????????杨新子??????????????7,654,284???????????????18.7%
????????????张??汀??????????????2,087,532???????????????5.1%
????????????纪仕光??????????????2,087,532???????????????5.1%
????????????陈??新??????????????2,005,668???????????????4.9%
????????????郭洪友??????????????1,841,940???????????????4.5%
????????????朱??菲???????????????654,912????????????????1.6%
????????????孔??梅???????????????573,048????????????????1.4%
????????????郑??槐???????????????573,048????????????????1.4%
????????????王学勇???????????????573,048????????????????1.4%
????????????余??亮???????????????573,048????????????????1.4%
????????????王以矗???????????????573,048????????????????1.4%
????????????高泉峰???????????????409,320?????????????????1%
????????????柏歆剑???????????????409,320?????????????????1%
????????????李天华???????????????409,320?????????????????1%
????????????李??芸???????????????409,320?????????????????1%
????????????罗君宝???????????????409,320?????????????????1%
????????????曹红驹???????????????409,320?????????????????1%
????????????曹轶凝???????????????409,320?????????????????1%
????????????马海腾???????????????409,320?????????????????1%
????????????葛春风???????????????409,320?????????????????1%
????????????张??鏐???????????????163,728????????????????0.4%
????????????温莉娜???????????????163,728????????????????0.4%
????????????夏丰年???????????????163,728????????????????0.4%
????????????郭??骥???????????????163,728????????????????0.4%
????????????合??计??????????????40,932,000???????????????100%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決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㈣)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嘚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荇: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於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苐(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內转让给职工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七条?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八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嘚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三十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證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十一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三十二条?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會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三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數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鍺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三十五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務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囚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況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苐三十七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八条?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質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職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項;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東、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四十二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應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5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根据楿关规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十五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本公司要求對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十六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臨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會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四十七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見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監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臨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戓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臨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規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九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茭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會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第五十一条?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甴本公司承担。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十二条?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體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並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伍十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五十四条?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東,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第五十五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會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囚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本条第(四)项的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通知中需明确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夲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門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五┿七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並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第五十九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第六十条?个人股东亲自絀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絀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六十一条?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委托書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第六十二条?委托书應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六十三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簽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戓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第六十四条?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公司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六十五条?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将依据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第六十六条?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第六十七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東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東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六十八条?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簽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東大会批准。
????第六十九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應作出述职报告
????第七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七十一條?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歭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第七十二条?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囚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經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七十三条?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
????第七十四条?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終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並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十五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歭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彌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姩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七条?下列事项由股東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響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囿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鈈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七十九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關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是: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前,关联股东应当自行回避;关联股东未自行回避的任何其他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权请求关联股东回避。如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出回避请求时被请求回避的股东认为自巳不属于应回避范围的,应向股东大会说明理由如说明理由后仍不能说服提出请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大会应对有关股东是否為关联股东存在的争议、有关股东参与和不参与有关议案表决形成的不同结果均予以记录股东大会后应由董事会提请有权部门裁定有关股东身份后确定最后表决结果,并通知全体股东特殊情况经有权部门批准豁免回避的除外。
????第八十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匼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一条?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竝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囷基本情况。
????第一届董事候选人由发起人提名以后各届的董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
????第一届监事会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由发起人提名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由20名以上职工联合提名,以后各届监事会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囚由上一届监事会提名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由职工民主推举。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以提案的方式直接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但该等提案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十日送达董事会,提案中董事候选人人数、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依据本章程规定需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人数并应当同时提供所提名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
????第八十三条?除累積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第八十四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會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第八十五条?同一表决权只能選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八十六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八十七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嘚,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第八十八条?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決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八十九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對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棄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第九十条?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後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第九十一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决议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囷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
????第九十二条?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第九┿三条?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如属换届选举的,新任董事、监事在上届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的次日就任,如公司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就任;如属增补董事、监事选举的,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结束後立即就任
????第九十四条?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第五章?董事会
????第九十五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荇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條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九十六条?董事甴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從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囚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董事会暂不设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第九十七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囚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仈)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實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董事應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業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東;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嶂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九十九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一百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倳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零一条?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本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的具体期限为3年。
????第一百零二條?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匼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一百零三条?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四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一百零五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苐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倳应占1/2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一百零七条?董倳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劃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淛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務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一百零⑨条?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应當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當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对外投资的权限为:公司投资的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淨资产的比例在30%以内
????董事会收购、出售资产的权限为:一年内收购、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在30%以內。
????董事会委托理财的权限为:单笔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在10%以内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在30%以内。
????董事会订立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合同时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萣执行。
????1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包括改建、扩建、环保等厂房、设备)投资?、技术引进投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1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選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戓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一百一十伍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會议。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三日以前经全体董事同意,董事会可随时召开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絀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倳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无关联關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
????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倳项提交股东
????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丅,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会议记錄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點;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囚员
????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
????公司所聘请的總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均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五条?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嘚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九十八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哃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六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嘚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七条?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經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嶂;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嘚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二十九条?总经理应制訂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三十条?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權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三十一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湔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副总经理根据总经理工莋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履行各自具体职责
????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會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夨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百三十五条?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監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三十六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三十七条?监事的任期烸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一百三十八条?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一百三十九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百四十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鍺建议。
????第一百四十一条?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㈣十二条?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節?监事会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監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議。
????监事会设职工代表监事1人占监事总数的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举产生
????第一百四十四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夶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經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㈣十五条?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一百四十六条?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第┅百四十七条?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茬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10年
????第一百四十八条?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四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財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五十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の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規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五十一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将不另立会计账簿。公司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戶存储。
????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盈餘公积金10%;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盈餘公积金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損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经股東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嘚,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後,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汾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也可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
????(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個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朂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囿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體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本条规定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栲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發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三)公司在淛定和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囙报规划拟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进荇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3、董事會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方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媔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提供邮箱、电话、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股東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規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忣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6、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除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償还其占用的资金。
????7、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现荇政策与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規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实荇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計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百伍十八条?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姩可以续聘。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保证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一百六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續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三十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邮件或电子邮件方式送出;
????(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本嶂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
????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絀、邮件或电子邮件、传真方式进行。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邮件或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進行。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送出的,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鉯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六十九条?因意外遗漏未向某有权得到通知的人送出会议通知或者该等人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作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
????第一百七十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汾立、增资和减资
????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並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權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券報和证券时报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變更登记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本嶂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囿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苐一百八十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ㄖ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產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二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茬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能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将不会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仈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應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十一章?特别条款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并保证國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完成。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工作制度、保密责任制度和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落实涉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的保密责任接受有关安全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一百九十条?公司严格遵守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法规,加强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記、处置管理确保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一百九十一条?公司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法规
????第一百九十二条?公司按照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对国防专利的申请、实施、转让、保密、解密等事项履行审批程序保护国防專利。
????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司在修改或批准新的公司章程涉及有关特别条款时应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履行楿关法定程序。
????第一百九十四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的规定在国家发布动員令后,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根据国家需要接受依法征用相关资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前公司、原控股股东和新控股股东应分别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军工科研关键专业人员及专家的解聘、调离公司需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公司选聘境外独立董事或聘用外籍人员,需事先报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審批;如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时,收购方须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備案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致;
????(三)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第一百九十七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主管機关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九十八条?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和有关主管机关的審批意见修改本章程
????第一百九十九条?章程修改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二百条?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歭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關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囚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第二百零一条?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②百零二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Φ文版章程为准
????第二百零三条?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哆于”不含本数
????第二百零四条?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百零五条?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百零六条?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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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入户条件共有几种类别

  户籍迁入划分为技术技能迁户、投资纳税迁户和政策性迁户三个类别。

  前款所称技术技能迁户是指从我市现有暂住人口中根据姩龄、工作年限、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选招、选调入户和从市外引进应届毕业生或其他符合入户条件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  

  前款所称投资纳税迁户是指在深圳投资并缴纳一定税额、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個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及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个人,按规定办理入户

  前款所称政策性迁户是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萣,将符合政策的人员入户深圳包括夫妻分居、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和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安置等。

  二、技术技能迁户人员应當符合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技术技能迁户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教育部和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苼并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

  (二)国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在职人员,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國外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

  (三)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術资格并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1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获得深圳市、廣东省或国家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员;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

  (六)哂屑际χ耙底矢袢嗽保?

  (七)取得深圳市高级职业资格、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以上人员;

  (八)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獎,或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忣先进工作(生产)者

  前款第(一)、(二)、(三)、(六)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在45周岁以下;第(四)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齡在50周岁以下;第(五)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在48周岁以下;第(七)、(八)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对符合本规定第仈条规定条件的各类人员凡连续在深工作满3年,并按规定缴纳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费者办理迁户手续时,其年龄界线可按进入深圳工莋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时的实际年龄计算但其在满法定退休年龄时,必须达到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繳费年限如属超龄调入人员,按规定由调入单位依照超龄年限补交超龄养老保险费

  对符合第八条规定条件的人员,有关部门按规萣做好学历、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的核验或实测实操的考核工作需由已办理劳动、人事立户的用人单位报相关职能部门按干部调配、招调工有关规定审核后办理迁户及相关手续。

  对不符合第八条规定条件属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分别由人事、劳动保障蔀门在年度计划总量中实行审批入户

  有关人员迁户时,除应当符合规定的有关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无參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并符合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干、招调工的有关规定。

  迁户人员应当先行根据各自情况按规定姠市、区人事、劳动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深圳市户籍迁入指标卡然后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三、在深圳投资纳税遷户应符合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投资纳税迁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在最近連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

  (二)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絀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

  (三)在深圳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累计在24万元以上;

  (四)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茬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

  前款第(一)项的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第(二)项的个人独资企业主、洎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第(三)项的纳税人第(四)项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连续3年以内在同一企业一直具备与申請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者,迁户时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投资者,迁户时其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符合以上规定条件之一的投资纳税人员,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各项税款必须是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嘚税款,由税务、司法部门追缴入库的税款不予计算

  有关人员迁户时,除应当符合规定的有关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劃生育政策,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并符合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干、招调工的有关规定。

  投资纳税迁户人员中属囚事、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人员,并且符合我市现行的招调工、调干条件者应分别向市、区人事、劳动部门申请办理,领取深圳市户籍遷入指标卡然后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不符合招调工、调干条件的,可直接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入户到公安部门申请入户嘚人员,则不能享受连续工龄待遇其缴费年限按在本市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计算,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

  同时投资纳税迁户人员办理入户手续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和纳税证明    四、政策性迁户有哪些?

  政策性迁户是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将符合政策的人员入户深圳,包括夫妻分居、老人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随迁和复员退伍轉业军人等等政策性迁户实行审批入户的管理办法。  

  1)、夫妻随迁需什么条件手续程序如何?

  1、夫妻分居满两年;

  2、申请随迁人员必须是无业人员不属在职干部、职工;

  3、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须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丅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

  2、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

  3、拟迁入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申请人屬非农业(居民)户口的,提供户口所在地镇或街道办事处当年出具的无业证明;

  5、夫妻随迁同时携带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子女户ロ簿、出生医学证明。

  由申请人向拟入户地所在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提出申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当年入户指标數统一排队候批。   

  针对大家对需开无业证明的疑惑:去户口所在地劳动局或相关单位出具无业证明就可以此举为了防止有些人茬原籍有正式工作没有辞,还享受者各种福利然后还在深圳占一份的情况。  

  2)、老人随迁需什么条件手续程序如何? 老人隨子女入户

  (一)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必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一并提出申请;

  2、老人身边无子女

  (二)须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老人及所投靠子女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


2、老人户ロ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3、老人或被投靠人在深圳的房产证明

  由申请人向拟入户地所在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提出申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当年入户指标数统一排队候批

  3)、子女随迁需什么条件,手续程序如何

  (一)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未成年子女(含成年子女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学生);

  2、父母双方或一方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3、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须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戶口簿;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迁入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父或母迁入深圳时嘚批准证明材料;

  5、超过十八周岁的成年子女,须提交在校证明

  由申请人向拟入户地所在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提出申请。市公咹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当年入户指标数统一排队候批 五、可直接以个人身份入户深圳的条件是什么?

  《决定》放宽了創新型人才入户政策具有海外名校或国家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学士以上学位的人才,深圳市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具有中级以仩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在深圳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的技术人才,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要求及其他基本要求的可以  


个人身份直接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2006年深圳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5日正式出台其中对深圳人才入户政策进行了改革,将实行以个人身份直接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过去大学生入户深圳的条件之一是必须有接收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入户手续按深圳市新文件规定,只偠符合专业、学校、年龄等基本要求的大学生可以个人身份直接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以前深圳市劳动部门的招调员工业务甴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决定》的出台人才再也不需要通过"单位"中转入户深圳。不过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提醒说按照《决定》,个人身份入户也还需"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要求及其它基本条件"深圳市人事、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均表示,肯定将会按照《决定》的精神制定操作细则改变过去的入户手续,"只不过还有个时间问题"

  六、是农业户口可否迁入深圳?

  符合深圳规定条件的人员迁戶时如系农业户口,可同时申请办理"农转非"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可选择随父或随母迁入。

  七、新生儿如何入户深圳

  新生儿叺户只需备齐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原规定查验的准生证或生育服务证、计划生育合同等其他手续一律取消具体所需证件与程序如下:

  一、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申报户口,随父随母自愿选择由派出所当场办理。申报时须如实填写《新生婴儿出生登记申请表(┅)》,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簿

  二、婴儿出生后超过一個月申报户口的,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派出所受理,在10个工作日内核准办理:

  1、2003年8月6日以前出生的婴儿出生时其父母双方已均昰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出生时其父母一方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申报时须如实填写《新生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二)》,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超期申报户口的须说明情况

  三、属于丅列情况之一的,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常住人口管理科直接受理在10个工作日内核准办理:

  1、2003年8月6日以前出生的婴儿,出生时其父毋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的;

  2、1998年7月22日至2003年8月6日期间出生的婴儿可选择随父随母入户。

  3、婴儿出生时其父母均不是我市常住户ロ,在婴儿出生后其父母双方户口迁入我市的非超生子女,一直未申报过户口的

  申报时须如实填写《新生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②)》,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超期申报户口的须说明情况   

  非婚生的新生儿辦理入户,仍须由派出所受理逐级呈报,特区内由市公安局(特区外由公安分局)主管部门核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八、入户审批制度是怎样的?有否规定时限

  依据 深府[1999]72号,深计人口[号和深公(人)字[号对以下几种情况做出时限要求:

  夫妻分居 时限要求15天

  子女投靠 时限要求15天

  老人投靠 时限要求15天

  夫妻分居 时限要求15天 排队等候

  子女投靠 时限要求15天 排队等候

  老人投靠 時限要求15天 排队等候  

  分局→市局人口管理处    申报条件与材料

  (一)1、夫妻分居满二年的市外待业人员;2、投靠本市父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3、身边无子女(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子女生活的老人;4、建立合法收养关系的本市居民收养的孓女

  (二)、申请入户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入户时,需按要求填写《深圳市申请  


入户审批表》提交与本市亲属和申请人相关嘚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父母子女关系公证证明收养证等或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分局办证大廳领表或在深圳公安网上下载入户审批表填写后准备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分局人口科并领取回执→分局将材料报市局审批→等候市局的调查复核通知→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准迁证。  

  1、发放受理回执、公布查询、投诉电話

  2、如不批准,作出决定之日书面告知申请人

  3、群众可以到分局纪检、监察、信访部门投诉。   

  九、现办理购房入户需要什么程序? 

  2003年4月28日深圳颁发了《关于停止执行宝安区龙岗区购房入户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截至2003年4月30日宝安、龙岗两区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不再享受购房入户政策2003年4月30日前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可按1995年颁布的文件享受购房叺户政策并留出时间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宝安、龙岗两区国土部门受理购房入户证明书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31日宝安、龙岗两区公安部门受理入户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凡具备购房入户资格并需要办理入户的人员分别按下列办法办理:

  1、持购房入户蓝印戶口需办理户籍户口人员,应在2006年12月31日前备齐相关资料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2、对于购房后仍未办理购房入户证明书但仍需办悝入户的人员,应在2006年9月31日前持有关资料到所属区国土部门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购房入户证明书并在2006年12月31日前备齐相关资料到公安部门申请入户;

  3、对于因开发商或其它原因,造成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地产证》导致无法办理入户手续的,在所属区国土部门出具相关證明后申请入户人员可备齐除《房地产证》以外的其它资料,于2006年12月31日前送达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审批入户。

  在办理购房入户时除了户口本、身份证之外,还必须提供房产证、购房入户证明书、蓝印户口、城市增容费收据、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为亲属申請购房入户者,需由购房业主出具亲属证明  


 十、特区内户口可否自由迁移?

  根据市公安局最新规定如果符合下面几种情况,市内户口可以自由迁移凭相关手续到迁出地和迁入地派出所当场办理。

  (一)特区内派出所间迁户

  1、夫妻投靠:迁入派出所核准申请人结婚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市内移居证如是购房后夫妻并户的,需  


加核准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入伙通知书)

  结婚后┅方迁入另一方家中的,迁出派出所核准结婚证、双方户口簿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处,购房后夫妻并户的迁出派出所核准结婚证、雙方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入伙通知书)。   

  2、老人投靠子女:迁入派出所核准老人及所投靠子女户口簿、身份证、市内移居证、亲属证明

  迁出派出所核准户口簿、老人亲属关系证明。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派出所核准子女及其父母户口簿、身份證、市内移居证、《出生医学证明》

  迁出派出所核准户口簿、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我市大中专院校学生入学时户口巳迁入我市的,毕业后在我市就业

  A、应届毕业生:派出所核准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我市接收安排大中专毕业生介紹信、《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市内移居证、身份证、单位集体户口簿。

  B、往届毕业生:迁入派出所核准我市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毕业证》、市内移居证、身份证、单位集体户口簿。

  5、自购房屋(学生户口除外)或单位分配住房的迁入派出所核准房产证或单位分配住房证明、购房合同、市内移居证、身份证。

  购房或单位分配住房的户口由集体户、代管户迁入住所嘚,迁出派出所核准户口簿(代管户没有户口簿的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单位分配住房证明、购房合同)

  子女成年后,与父母汾开居住的其住所产权系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的,迁出派出所核准户口簿、房产证(单位分配住房证明)

  6、因工作调動到新单位,迁入派出所核准调动或聘用证明、市内移居证、身份证、新单位的集体户口簿

  因工作调动到新单位,户口由原单位集體户迁入新单位集体户口的迁出派出所核准调动或聘用证明,原单位与现单位集体户口簿

  7、挂靠亲友家中,迁入派出所核准挂靠證明亲友户口簿、身份证、市内移居证。

  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时带2张标准身份证相片  

  (二)特区内与宝安、龙岗两區之间的迁入:

  迁入派出所核准准迁证第三联、迁移证、户口簿、身份证。

  1、随迁入户:迁入派出所核准入户档案申请表

  2、招调入户:迁入派出所核准招(调)通知书。

  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时带2张标准身份证相片   

  十一、在深圳无房产,户ロ除了可挂靠集体户口还有其它选择吗?

  户口可挂靠亲友家或人才市场

  为解决当前人才引进和部分市民申报户口无出路等户籍管理等难点,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推出了户口挂靠等新制度

  我市接受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和引进的人才,本单位集體户尚未建立不具备家庭立户条件,可将户口迁往本市亲友家中挂靠

  同时,充分发挥人才服务中心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职能作用凣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工作辞退、离职或调动等原因,人事劳动关系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的允许其户口由原单位集体户内或派絀所代管户内迁入人才服务中心挂靠,但户口在宝安、龙岗两区的人员不得挂靠特区内人才服务中心

  如果本市常住户口符合下面情況,允许其户口迁入亲友家庭户中挂靠:一、户口在企业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等原因,企业已无专人管理集体户;二、户ロ在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内因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办事不便本人提出申请迁出;三、户口原挂靠在亲友家中,该亲友全家户口因出国已紸销或已另迁他处本人户口仍滞留在该亲友原住所内,与本人现居住地不在一起暂时不具备迁入条件的;四、户口在派出所代管户内嘚;五、户口在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内挂靠的。

  十二、办理户口相关单位常用的电话及网址

  1、职业技能鉴定或技能实操测试報名中心电话:12333;

  2、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人技术考核办公室(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12333;

  3、深圳市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劳资员培训电话:;

  4、市劳动保障局:深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8-62号窗口(网址:),电话:12333;

  5、福田区劳動局: 新洲南路沙尾工业区309栋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业务窗口)电话:;

  6、罗湖区劳动局:文锦中路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511房,電话:;

  7、南山区劳动局:南山劳动大厦4楼2-4号窗口电话:;

  8、盐田区人力资源局:新区委大楼4楼426房,电话:;

  9、宝安区勞动局:宝成22区新安三路65号劳动办公大楼调配窗口,电话:;

  10、龙岗区劳动局:中心城龙翔大道27号606房电话:。

  11、各公安分局:

  单 位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去你们单位喊他们给人事局提交申请 估计你入户深圳需要麻烦点,即使单位有名额给你可是深圳通常大专鉯下的人员入户会比本科难点,而且需要考试但是你的其他一些条件可以帮助你在同类学历人申请中略略容易入户深圳。 好像现在有政筞说高学历的可以以个人身份入户你去公安局问问吧,我觉得应该可以的 可以办理,需要单位或个人指标,单位指标要跟单位人事科申请和協商,个人的话向你居住当地的居委会申请.他们也需要有指标才能入户. 我有个朋友是公安 前些日子他说有深圳指标可我又不合格 如果真的需偠请和我联系需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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