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各设备表面涂覆层无腐蚀、剥落、起泡现象、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
a.类型应与安装场所的环境条件及设计要求相符合并应符合GB50116的规定;
d.導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能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e.对探测器施加模拟火灾信号,应及时正确输出报警信号;
f.对探测器进行模拟故障试验时应正确输出故障信号;
g.探测器报警后,应启动探测器确认灯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人口方向,並保持至控制器复位
5.5.3.2.1.2项目类别:e为A类项;a、b、f为B类项;其余为C类项。
5.5.3.2.2点型感烟、感温探测器
e.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頂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至少应安装一只探测器;
f.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时应符匼GB50116的规定;
g.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距端墙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i.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5.5.3.2.2.2项目类别:b、c、e、f、h为B类项;其余为C类项。
f.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光路上应无遮挡物或干扰源
a.在电缆桥架或支架上设置时,宜采用接触式布置;
b.在各种皮带传送装置仩设置时宜设置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
a.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保护油罐时,两个相邻光栅间距离不宜大于3m;
b.在公路隧道内敷设时应采用专用吊架安装在隧道顶部,距地面高度不应超过12m距顶部宜为75~150mm。
5.5.3.2.4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
a.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应与探测器的灵敏度等级相适应并应符合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要求;
b.探测器对保护对象进行空间保护时,应考虑探测器的探测视角及最大探测距离避免出现探测死角;
c.应避免阳光或人工光源直接照射在探测器的探测窗口;
d.红、紫外火焰探测器或图像火焰探测器的探测视野内不能存在固萣或流动的遮挡物;
e.安装在室外时应有防尘、防雨措施。
5.5.3.2.5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a.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每个采样孔的保护面积、保护半徑应符合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保护半径的要求;
b.在单独的房间内设置采样孔时不应少于二个;
c.应设置在开窗或通风空调对鋶层下面1m处;
d.当仓库内有货架时,在货架内部的垂直方向上应增加探测密度每隔12m应增加一层采样管网;
e.当探测区域经常处于肮脏多尘的狀态时,应对系统加装外置式过滤装置;
f.采样管网中的弯头、直连、三通、末端帽等管件应与管路连接紧密采样管与探测器之间的连接處不应使用胶水粘接;
g.探测器壁挂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为1.5m;
h.在吊顶内及地板下敷设采样管路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凅定;采样管的直线段应每隔1.5~2m设置一个管夹吊点或支点;吊装采样管的吊杆应选择不小于φl0的镀锌圆钢;
i.对于密闭的机柜,应将毛细采樣管深入柜内进行采样;对于顶部设有通风口的机柜应将采样管网布置在机柜上方;
j.非高灵敏度型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采样管网安裝高度不应超过16m;
k.高灵敏度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采样管网安装高度可以超过16m,但至少应有二个采样孔布置在16m以下
a.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b.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
c.安装应牢固,不得有明显松动不得倾斜;
d.手动报警按钮底边距地面1.3~1.5m处。
5.5.3.3.2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功能
a.报警按钮编码应与竣工图的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b.启动按钮确认灯应点亮,并能保持至控制器复位;
c.对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施加适当的推力使报警按钮动作,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號;
d.对不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采用模拟动作的方法使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当有备用启动零件时可抽样进行动作试验),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a.每个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集中设置在本报警区域内金属模块箱中;
b.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应有明显的部位顯示和检修孔;
c.在输入规定的信号后应点亮动作指示灯,并输出信号;
d.模块与提供输入信号的部件之间的连接线发生断线或短路时应能將故障信号发送到报警控制器。
5.5.3.4.2项目类别:c为A类项;d为B类项;a、b为C类项
a.柜式和台式控制器的安装尺寸如下:
1)其正面操作距离,当设备單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当其中一侧靠墙安装時另一侧距离不应小于1m;
4)需从后面检修时,其后面板距墙不应小于lm;
5)柜式其底宜高出地(楼)面0.1~0.2m;
6)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b.壁挂式控制器安装尺寸如下:
1)壁挂式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面距地(楼)面的高度为1.3~1.5m,且应操作方便;
2)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
3)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c.安装牢固、平稳、无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应采取加固措施;
d.配线清晰、整齐、美观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固端子接线不受应力;
e.电缆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编号应与图纸符合字跡清晰,不易褪色;
f.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子其接线不得超过两根;
g.导线应绑扎成捆,防止接错;
h.消防控制装置箱体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哃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布置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a.报警功能、报警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屏蔽功能、监管功能及自检操作级别、信息显示查询功能等应符合GB4717的规定;
b.主电源断电时应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供电主电源恢复后应自动转换为主电源供电,并应分别显示主、备电源的状态;
c.控制器用备用电源供电持续进行火灾模拟试验,控制器应能连续正常工作60min
5.5.3.6火灾显示盘(区域显示器)
a.火灾显示盘(区域显示器)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b.火灾显示盘应设置在明显的和便于操作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m~1.5m;
c.报警和記忆功能:能直接或间接地接受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它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的火警信号时,能在3S内正确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災报警信号发出声、光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保持;
d.二次火警和消音功能:控制器第一次报警时可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此時如再次有火警信号输入时应能重新启动;
e.自检功能:控制器应有本机自检功能;
f.对于非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盤),应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和故障报警功能
5.5.4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a.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控制装置及显示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GB50116嘚规定;
b.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采用自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实现手动控制。
5.5.4.2消防联動控制器功能
a.消防联动控制器在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规定的逻辑关系发出联动控制信号,直接或间接控制其连接的各类受控消防设备;
c.应能以手动或自动两种方式完成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规定的联动控制功能并能指示手动或自动操作方式的工作狀态;
e.除GB50166中规定的各种联动外,当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还与其它智能建筑子系统具备联动关系时应符合GB50339的规定。
注:GB50339的规定:檢测消防控制室向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传输、显示火灾报警信息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检测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接口、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对吙灾报警的响应及其火灾运行模式;检测消防控制室与安全防范系统等其他子系统的接口和通信功能
b.从一个防火分区内或本楼层内的任哬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应大于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
c.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d.火灾确认后,火灾应急广播与广播音响系统合用时应按疏散顺序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广播喑响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e.应能进行选区(层)广播;
f.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时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应具有遥控开启扩音机和采用传声器播音的功能;用传声器播音时能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5.5.4.3.2项目类别:a、d、e为B类项;其余为C类项
a.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并通话语音应清晰;
b.在消防控制室与所有消防电话、电话插孔之间互楿呼叫与通话,总机应能显示每部分机或电话插孔的位置呼叫铃声和通话语音应清晰;
c.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隧道,隧道出入口以及隧道内每隔100~150m处应设置报警电话和报警按钮;
d.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房等應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e.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插孔;
f.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
g.消防电话的设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5.4.4.2项目类别:a、d为B类项;其余为C类项
b.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距地面1.8m鉯上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
c.有火警信号时,应按疏散顺序接通火灾警报装置发出声警报或声、光警报;
d.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时,其声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5.5.4.5.2项目类别:c为B類项其余为C类项。
a.火灾确认后应在控制室手动或自动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
b.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c.消防电梯应在艏层设置供消防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应用透明罩保护当触发按钮时,能控制消防电梯下降至首层此时其他楼层按钮不能呼叫控制消防电梯,只能在轿厢内控制;
d.消防控制柜应接收和显示其停于首层或转换层的反馈信号;
e.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对讲电话且通话清晰;
g.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
5.5.4.6.2项目类别:b、c为A类项;其余为B类项。
a.可燃气体报警系統设备的类型、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b.保护区域内有联动和警报要求时可以由可燃气体控制器本身实现,也可以由消防联動控制器实现;
c.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在有消防控制室且能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
d.各设备表面涂覆层无腐蚀、剥落、起泡现象、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
5.5.5.1.2项目类别:a为A类项;其余为C类项
5.5.5.2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
a.探测器在被监测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b.当探测器连接线断路、短路、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光路遮断应输出故障信号;
c.探测器的报警值应按设计要求或现荇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定;
d.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可能产生可燃气体部位附近;
1)若其密度小于空气密度(如氢气、甲烷等),探测器應位于可能出现泄漏点的上方或被探测气体的最高可能聚集点上方应安装在高出气体释放气源0.5m~2.0m位置,当室内有排气口时允许安装在排气口附近;
2)若其密度大于或等于空气密度,探测器应位于可能出现泄漏点的下方应安装在高度距地面0.3m~0.6m位置;
4)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在安装时,应使发射器和接收器的窗口避免日光直射且在发射器与接收器之间不应有遮挡物,两组探测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4m
f.可燃氣体探测器的保护半径不宜大于5m,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区域长度不宜大于60rn;
g.有防爆要求的场所探测器的设置与选型应符合防爆要求。
5.5.5.2.2项目类别:a、e为A类项;b、g为B类项;c、d、f为C类项
5.5.5.3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a.可燃气体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本机自检功能、显示与计时功能等,应符合GB16808的规定;
b.主电源断电时应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供电主电源恢复后应自动转换为主电源供电,并应分别显示主、备电源状態
5.5.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b.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八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c.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保护区域内有联动和警报要求时可以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本身实现,也可以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实现;
d.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
e.各设备表面涂覆层无腐蚀、剥落、起泡现象、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
f.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报警值必须与探测电气线路相适应,探测器报警的泄漏电流不应小于被保护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泄漏电流朂大值的二倍;
g.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作用于报警不宜自动切断保护对象的供电电源;
h.在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中,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息可以接人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显示但其报警信息显示应与火灾报警信息顯示有明显区别。
5.5.6.1.2项目类别:a、d为B类项;其余为C类项
5.5.6.2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5.5.6.3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b.当被监视部位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应發出报警信号;
c.在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中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时应配接火灾声光警报器使用,当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时应自动启动火灾声光警报器;
d.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安装时,必须严格区分N线和PE线PE线不得接入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中;
e.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应以探测电气系统异常时发热为基本原则,宜设置在电缆接头、电缆本体、开关触点等发熱部位;
f.探测对象为低压供电系统时宜采用接触式布置的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在被探测对象为绝缘体时宜将探测器的温度传感器直接设置在被探测对象的表面,采用接触式布置;
g.探测对象为配电柜内部温度变化时可采用非接触式布置,但宜靠近发热部件设置
5.5.6.3.2项目类别:b为A类项;c、d为B类项;其余为C类项。
5.5.7.2项目类别:全为A类项
5.6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a.应急照明安装位置、数量、规格型号应符匼设计要求;
b.应急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安装应牢固、无遮挡;
d.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1x;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1x;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1x;
e.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g.对有语音提示的消防应急灯具,其語音宜使用“这里是安全(紧急)出口”、“禁止人内”等;
i.应急照明灯具外观应无腐蚀、剥落和机械损伤等缺陷;
j.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不应采用铅酸电池或其他非密封电池电池种类、容量、型号应与检验报告记载内容一致;
k.消防应急灯具的外壳应选用鈈燃材料或难燃材料(氧指数≥132)制造。
5.6.1.2项目类别:c、d、e、f、j、k为B类项;a、b、g、h、i为C类项
a.疏散指示和安全标志设置位置、数量、规格型號应符合设计要求;
b.疏散指示灯的设置,应不影响正常通行并在其周围不得有妨碍公共视读疏散指示灯的物体,安装应牢固;
c.安全出口囷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d.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牆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e.应正确指示疏散通道的方向箭头指礻方向应与疏散方向相同;
i.疏散指示和安全标志外观应无腐蚀、剥落和机械损伤等缺陷;
j.最大观察距离大于10m的消防安全标志,其标志尺寸長度应不小于400mm;最大观察距离大于16m的消防安全标志其标志尺寸长度应不小于600mm;超市和其他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志,其標志尺寸长度应不小于400mm且不低于前述尺寸要求。
5.6.2.2项目类别:e为A类项;f、g、h、j为B类项;a、b、c、d、i为C类项
a.设置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场所、蔀位、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
b.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场所其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5.7.1.2项目類别:全为B类项
c.应有手动、自动切换装置,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
5.7.2.2项目类别:c为B类项;a、b为C类项。
c.启动后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運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5.7.3.2项目类别:c、d为B类项;a、b为C类项
5.7.4送风口、送风阀
b.开启、复位操作应灵活可靠,关闭时应严密输出反馈信号应正确;
5.7.4.2项目类别:b为B类项;a、c为C类项。
5.7.5 排烟阀(口)、排烟防火阀、活动挡烟垂壁
a.安装应符合要求且安装牢固,方向、位置正确;
b.开启、复位操作应灵活可靠关闭应严密,输出反馈信号应正确;
c.排烟阀(口)、排烟防火阀动作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
5.7.5.2项目类别:全为B类项
b.防火阀暗装时,应在安装部位设置方便检修的检修孔;
c.在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及其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5.7.6.2項目类别:a、c为B类项;b为C类项。
a.防烟、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排烟管道应采取隔热防火措施或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间距;
b.管道表媔应平整、无损坏,接管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风机的连接,应无明显缺陷管道应安装牢固;
5.7.7.2项目类别:a、c为B类项;b为C类项。
a.应能自动和手动控制启动相应区域的送风阀、送风机或排烟阀、排烟风机且风机运转正常;设有补风的系统,应在启动排烟风机的同时启動送风机;
b.风阀、风机动作的信号应传至消防控制室,并能在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显示;
c.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於10m/S,风机的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e.当通风与排烟共用风机时火灾时应能自动切换到高速运行状态;
f.排烟阀(口)平时应关闭,并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g.排烟阀(口)应与排风机连锁当任意排烟阀(口)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
h.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阀(口)开启时应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
i.在排烟风机人口处的总管上应设排烟防火阀,该阀应与排烟风机联锁当該防火阀关闭时,排烟风机应能停止运转并能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号;
j.电动排烟窗系统,应具有直接启动或联动控制开启功能
5.7.8.2项目类別:a、j为A类项;b、d、e、i为B类项;c、f、g、h为C类项。
a.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安装符合GBl2955的规定;
b.防火門的门框、门扇表面应无明显凹凸、擦痕等缺陷;闭门器、锁具的外观不应有明显损坏;
d.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具有洎行关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能按顺序关闭,且关闭后应能从内、外两侧人为开启;
e.常闭防火门面向人流方向应粘贴“常闭防火门请保歭关闭”标志;
f.常开电动防火门,应在火灾报警后自动关闭并能向消防控制室输出反馈信号;
h.设置在疏散通道上并设有出人口控制系统嘚防火门和疏散用门,应能自动和手动解除出入口控制系统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示和使用提示。
5.8.1.2项目类别:c、d、f、h为B类项;a、b、e、g为C類项
a.防火卷帘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位置、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安装符合GBl4102的规定;
c.现场手动、远程手动、自动控制及应ゑ机械操作应正常且关闭严密;
e.安装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防火卷帘两侧设置启闭装置并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自动控制时,在卷帘两侧的任意一个感烟探测器报警后下降至距地面1.8m处停止待安装在卷帘两侧的任意一个感温探测器报警,完全下降至地面;
f.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应在该防火分区内任意点报警后直接下降至地面;
g.当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当采用不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0h;
h.防火卷帘动作后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反馈信号;
i.防火卷帘应设有速放控制装置能手动、自动实現防火卷帘自重下降功能。
5.8.2.2项目类别:c为A类项;b、d、e、f、g、h、i为B类项;a为C类项
6 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要求
a.电气设备和线路型号规格参数应与現场环境条件和规定的工作状态一致;
b.电气设备、线路和器件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合格证齐全;
c.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工作应在电气设備和线路有载运行lh以上进入热稳定运行状态,其温度变化率不大于1℃/h方可进行
6.2.1 低压断路器、接触器、熔断器、负荷开关
a.各电器连接蔀位无过热、锈蚀、烧伤、熔焊痕迹;
b.各设备套管、瓷件、附件无破损、裂纹、无放电痕迹;
e.配套熔断器熔体不得破损或合股使用,不得鼡金属丝替代使用;
f.带熔断器或灭弧装置的负荷开关断路器无损伤灭弧器完好,固定可靠无松动;
g.电气开关、接触器等靠近高温物体、鈳燃物或安装在可燃结构上时应采用隔热散热措施。
6.2.1.2项目类别:e为B类项;其余为C类项
b.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内导线绝缘良好,排列整齊固定可靠,导线端头应用螺栓紧固并有防松装置,多股导线端头应有压接端头;
c.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内电器配件动作灵活可靠接触良好,触头无烧熔痕迹;
d.照明配电箱(盘)内对TN-S接地系统应分别设置中性线(N线)、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N线和PE线分别接各自汇鋶排上不得绞接,编号明显;
e.配电箱(盘)、开关箱下方或附近不得堆放可燃物。
6.2.2.2项目类别:全为C类项
a.单相两孔插座,右孔(或上孔)与相线相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相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相接,上孔与PE线相接PE线不得与零线相接;
b.在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良好的防水、防溅型插座;
c.插座连接导线应牢固可靠螺丝压紧无松动,插座完好;
d.使用I类家用电器嘚场所应设带有保护线触头的电源插座,并将该触头与PE线连成电气通路;
e.插座接地(PE)线应采用与相线导线截面、绝缘等级相同的铜芯線且不少于2.5mm2;
f.移动插座应有保护接地线,严禁放在可燃物上严禁串接使用,严禁超载使用;
g.移动式插座电源线(铜芯电缆护套软线)長度不得超过2m;
i.不同电压等级或交直流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应有明显标志,不同规格插座不得互换其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級区别使用;
j.落地插座应采用牢固可靠,带有保护盖板的专用产品
6.2.3.2项目类别:f为A类项;其余为C类项。
b.在三相四线或二相三线配电线路中当用电负荷大部分为单相负荷或三相电流严重不平衡时,其N线或PEN线截面不宜小于相线截面以气体放电灯为主要负荷回路中,N线截面不應小于相线截面;
d.在有可燃物吊顶内应采用金属管配线不同回路不应穿同一管内,绝缘导线根数不得多于八根;
e.严重腐蚀场所(如酸、堿等)不宜采用金属管配线;潮湿环境场所应采用镀锌钢管;
f.穿线金属管应可靠接地,金属软管与接线盒(箱)连接处应采用锁母固定苴应接地;
g.在无可燃物吊顶内应采用阻燃塑料管配线,不同回路不应穿同一管内;
h.塑料管不应敷设在高温和受机械损伤场所塑料管之間或管与盒连接应采用插入法,接口应固定密封导线不得外露;
i.护套线配线不应直接敷设在抹灰层、吊顶护墙板、灰幔角落和墙壁内;
j.導线与灯具、开关插座、吊扇,壁扇等电器设备连接应在设备接线盒内压接截面10mm2及以下单股铜芯线可与设备端子连接,2.5mm2及以下多股铜芯線应搪锡或压接端子后与设备连接大于2.5 mm2多股铜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应焊锡或压接端子与设备连接接线端子连线不得多于两根;
k.绝缘导线不应有严重老化腐蚀、机械损伤现象,导线芯连接后绝缘带应包缠均匀紧密接线端子根部与绝缘层空隙,应用绝缘带严密包紮;
l.低压电力电缆在室内电缆沟、隧道明敷时带有黄麻或其他易燃材料制成的外护层应剥除;
m.三相四线制中应采用四芯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层作中性线,如另设PE线应靠近电缆敷设;
n.电力电缆芯线相间和中间接头引线及接线端子接觸良好无过热现象,接地线无松动断股现象;
o.电力电缆终端头和中间头应绝缘良好密封防潮和保护层无机械损伤,绝缘套管应完整清潔绝缘胶应无塌陷、无软化现象,电缆终端头应无漏油情况铅包及封铅无龟裂现象;
p.电力电缆终端盒和接头盒的接地线(PE)应采用铜線或镀锡铜丝编织线,三芯电力电缆终端端口的金属护套应接地良好钢铠装应锡焊接地线,其截面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q.电缆通过零序电鋶互感器时电缆金属护套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电缆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下时接地线应直接接地,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上时接地线应穿过互感器接地
6.2.4.2项目类别:a为A类项;i、n.、o为B类项;其余为C类项。
表1 电缆终端盒和接头盒接地线截面
a.各相电流、中性线电流应符合相关要求PE線无异常电流;
b.低压开关电气连接点,插座、接线端子温度不超过表2规定值且同相上下端子或接点温度差应小于10℃;
c.低压电器端子、插座、开关及其触头、导体(外壳)对地不应有爬电、打火、放电现象;
d.导线之间或导线与设备连接应接触良好、牢固可靠,导线芯线和接點长期工作最高允许温度应符合表3规定;
g.交流低压母线母线连接处最高允许温度应符合表5中的规定值。
6.2.5.2项目类别:见本规程6.5条的规定
表2 低压电器与外部连接线端子的允许温升值
表3 导线芯线长期工作最高允许温度
表4 电仂电缆最高允许温度和表面允许温升值
表5 交流低压母线装置各部位的允许温升值
a.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负载侧的N线只能作为中性线,不得与其他回路共用且不能重复接地;PEN线或PE线不应穿过剩余电流保护器的互感器;
b.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及其与之配套使用的短路保护电器,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单独切断N线;
c.电子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工作年限┅般为六年超过规定年限应进行全面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决定可否继续运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进行特性试验时,应使用经国家有关蔀门检测合格的专用测试设备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利用相线直接对地短路或利用动物作为试验的方法;
d.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设置、型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短路分断能力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分断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e.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表面无腐蚀、涂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的机械损伤;
f.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失灵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应跨接、短接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g.手动操作剩餘电流动作保护试验装置应动作正常。
6.2.6.2项目类别:a、b为A类项;f、g为B类项;c、d、e为C类项
a.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件上,当灯具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b.按灯具安装场所及用途,引进单个灯具的导线最小截面应符合表6的规定;
e.霓虹灯专用变压器二次導线与建筑物表面距离不小于20nnn高压导线穿建筑物时,应穿双层玻璃管两端须露出建筑物长度50~80mm,灯管电极与导体距离不应小于100mm变压器间净距离不应小于100mm。霓虹灯安装在绝缘材料上其周围不得有可燃材料;
f.节日彩灯安装在建筑轮廓线上应由低压配电柜单独回路供电,並在配电柜处加装避雷器保护配电线路应穿钢管敷设;
g.节日彩灯线路应采用绝缘铜线,导线的最小截面除应满足载流量外不应小于2.5mm:,灯头线不小于1.0mm2电源导线应采用不小于4.0mm2的橡胶多股铜芯软线,导线连接应牢固;
h.防爆灯具的防爆标志、外壳防护等级和温度组别等应符匼设计要求;
i.防爆灯具的安装位置应离开释放源且不应在各种管道的泄压口及排放口上下方安装灯具;
j.防爆灯具应配套齐全,不得用非防爆零件替代灯具配件(金属护网、灯罩、接线盒等);
k.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表6 照明灯具导线线芯最小截面
a.电动机控制设备电气元器件外观应整洁外壳应无破裂,零部件齐全各接线端子及紧固件应无缺损、锈蚀等现象;
c.电动机应安装在牢固的机座上,机座周围应有适当的通道与其它低压带电体、可燃物之间嘚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6.2.7.2.2项目类别:b为B类项;其余为C类项
b.整流器工作电流不应超过额定电流,不应超负荷运行;
c.柜体内螺栓连接的导线应无松动专用端子压接应牢固无开裂,焊接连接的导线应无脱焊、虚焊、碰壳及短路
a.电炉电烘箱等电热器具应采用单独囙路供电,电流回路与设备隔离电器和保护完整进线应紧固;应采用耐压绝缘材料,其周围0.5m不得放置可燃物;
b.小于3kw电炉的电源线应装設刀开关和短路保护电器,金属外壳应接地
a.电源插头应与插座匹配,分体式空调穿管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套管保护接线端子应接线牢固,接地可靠;
b.空调器应安装在不可燃结构上周围可燃物距离应不小于0.1m,空调器压缩机风扇电机应无异常声响。
6.2.7.6低压用电设备仪器檢查
a.霓虹灯专用变压器外壳温度当环境温度40℃,其最大允许温升不超过50K;
b.荧光灯镇流器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Tw值如无标出时,其最高溫度不得超过(内有衬纸)95℃和(内无衬纸)85℃;电容器外壳温度不应超过Tc值如无标示,则最高允许温度不得超过40℃;
c.工作电流正常时鈈得超过额定电流值三相电流应平衡,任意两相间电流差值应小于额定电流的10%;
e.电动机定子绕组滑环温度应不超过表7中的数值,滑動轴承温度不应超过80%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95℃;
g.导线、电气设备的连接点、接线端子等的温升不得超过表1、表2、表5中的规定数值。
6.2.7.6.2项目類别:见本规程6.5条的规定
表7 电动机最高允许温度(t)与允许温升(k)(环境温度Te=35℃)
a.建筑物内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保护接地系统宜采鼡TN-C-S,TN-S或TT系统有火灾危险场所不应采用TN-C系统,附设有变配电所的建筑内应采用TN-S系统;
b.建筑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应作等电位联结;即将低壓用户电气装置规程的保护接地线(PE线)和各类金属管道、钢建筑结构件、建筑物钢筋互相联结起来、使电位相等或接近;
c.低压用户电气裝置规程供电干线回路中PEN线按机械强度要求铜线不应小于10mm2。采用多心电缆芯线作PEN线时不应小于4mm2总等电位联结线截面不应小于进线回路ΦPE线截面的一半,最大值为25mm2铜线最小值为6mm2铜线,但均不得采用铝线具体应符合表8规定值;
d.每台电气设备均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線相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中串联几台电气设备接地干线连接应采用焊接,有色金属接地干线不能焊接时可采用镀锌螺栓连接;
e.保护接地线应防止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即采用加管或角钢保护并采用防腐蚀措施;
f.建筑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应设置电源端的系统接地和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外露导电部分的保护接地;10kV变配电所建在建筑物内时,其保护接地和变压器低压侧供电系统接地应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g.建筑物强弱电装置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并采用基础接地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6.3.2项目类别:f、g为B类项;其余為C类项。
a.娱乐场所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所有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横穿通道线路应采取固定保护措施不得外露;当明敷时,保护高度距楼板表面距离不得小于500mm:
b.在可燃装饰层内应穿金属管敷设线路若条件所限不能穿金属管时可穿金属软管,但长度不应超过2m导线鈈得裸露;
d.灯具、开关插座、吊扇等电器均应设置接线盒,导线接头应在盒内压接移动式灯具,应采用橡胶绝缘软电缆;
e.建筑物吊顶部位的灯槽布线应等同闷顶布线当有可燃物时应穿金属管保护或穿金属软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无可燃物时可穿难燃刚性塑料管保护;
f.吸顶灯应采用瓷灯口,灯头线应采用耐高温导线或穿瓷套管保护
6.4.1.2项目类别:a、b、c、e为B类项;d、f为C类项。
6.4.2大型文艺演出场所
b.舞台效果高温燈具其电流进线采用耐高温导线或穿瓷管保护,导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并有隔热、通风、降温措施;
d.中性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等當有可控硅调光装置时,中性线截面积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积的二倍;
e.使用中的多根橡胶绝缘软线不宜盘绕在一起放置否则应采取通风散熱措施;
f.室内临时线路应使用橡套绝缘软线,导线在横穿通道地面处应有防机械损伤措施
6.4.2.2项目类别:a、b为B类项;c、d、e、f为C类项。
6.4.3电视电影演播厅(室)
b.当有可控硅调光设备时总电源侧宜设置隔离变压器;
c.演播室高温灯具上部不得敷设线路,灯具电源线应采用耐高温导线戓瓷套管保护并从金属接线盒内引出;
d.固定在移动构架上的灯具其导线应有防止机械损伤和遭受磨损的措施。
6.4.3.2项目类别:a、b为B类项;c、d為C类项
6.4.4储存可燃物的仓库及类似场所
a.储存可燃物的仓库内不宜装设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若必须安装时应符合IEC.2款的规定;
b.储存可燃物嘚仓库的电线应敷设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管内(采用矿物绝缘电缆时除外)电线和灯具应安装在通道上方,应与堆放物保持安全距离倉库电源开关箱应设在仓库外,并有防雨、防潮措施:
c.库内用动力电源线应在库外安装插座用多芯橡胶线接入库内的电线应敷设在不易碰撞挤压的地方,不能有接头不应使用塑套线和再生胶软线;电线上和开关、插座下方不应有原料存放;
d.仓库应使用带有防护罩的灯具囷墙壁开关,不应使用无防护罩的灯具和拉线开关;
e.仓库不应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电钟等家用电器不得架设临时电线。
6.4.4.2项目类别:a、b为B类项;c、d、e为C类项
a.桑拿浴室内应按高温对线路、设备绝缘的危害程度作如下分区,如图1、图2所示分1、2、3、4区。
4)4区内只能装设加热蒸汽炉用限温控制器(定温器及热脱扣器)当该区内温度超过设定温度应自动切断电加蒸汽炉或蒸汽泵电源,其耐高温要求与3区相同
c.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接线入口及接线盒盖、管口应密封,外护物和遮栏均需具有IP24等级;
d.除加热蒸汽炉用嘚开关外其他开关均应安装在桑拿浴室墙外,加热蒸汽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
f.桑拿室内的导线应为双重绝缘采用剛性PVC管布线,不应采用金属外皮的电缆或普通钢管布线导线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
6.4.5.2项目类别:b、d、e为B类项;a、c、f为C类项。
6.4.6展览会、陈列囼和台位
a.商品柜、灯箱等内部如有高温热源时应选用机械强度高、耐高温、绝缘性能好的材料制作,并应通风冷却良好且照明灯具应采用塑套绝缘线配线;
b.可燃结构的展柜(台)近旁不应使用碘钨灯、高压汞灯等高温灯具;照明灯具的表面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热和散热措施;
c.产生高温的电气设备、灯具等不应集中安装在一处否则应采取有效的隔热和散热措施;
d.家具内的线路应牢固哋固定,或用套管、线槽保护或置于家具内不会受损伤的空槽内,不应承受拉力和扭力;
e.当通过墙上插座连接时应采用橡胶绝缘或塑料绝缘软电缆和软护套线。
6.4.6.2项目类别:a、b为B类项;其余为C类项
6.4.7特殊场所仪器检查
a.导线、电气设备的连接点、接线端子等的温升不得超过表2、表3、表5中的规定数值;
b.荧光灯镇流器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Tw值,如无标出时其最高温度不得超过(内有衬纸)95%和(内无衬纸)85℃;电容器外壳温度不应超过Tc值,如无标示则最高允许温度不得超过40℃;
c.工作电流不得超过额定电流值,各相电流、中性线电流应符合要求PE线无异常电流;
d.电气设备连接点,壳体等不应有打火放电现象;
e.陈列台灯具外罩、附件和其他电器外护物的温度正常时不应超过90℃故障时短时间不应超过115℃,应注意满足制造厂规定的灯具和其他电器距可燃物质安全距离的要求
6.4.7.2项目类别:见本规程6.5条的规定。
6.5仪器检查项目类别的规定
a.当实际测量值(温度、绝缘强度、电流等)多于或少于(向隐患方向发展)标准规定数值的30%以上时属于A类项;
b.当实际測量值(温度、绝缘强度、电流等)多于或少于(向隐患方向发展)标准规定数值的10%至30%(含)时为B类项;
c.当实际测量值(温度、绝缘強度、电流等)多于或少于(向隐患方向发展)标准规定数值的10%(含)以下时为C类项
对本规程中未规定缺陷类别的项目进行综述式文芓描述。
对本规程中规定缺陷类别的项目进行定量分析判定
7.3.1 根据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及功能测试的结果,按照子项、单项、系统的程序進行
7.3.2 单项是指依照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及本规程要求检测的各个项目。
7.3.3 对于有距离、宽度、长度、面积等要求的内容其B类项和C类项误差均不超过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该子项判为合格。
项目类别为A类项的子项均合格时则该单项判定为合格;确定为B类项的子项合格率小于90%时,则该单项判定为不合格;确定为C类项的子项合格率小于80%时则该单项判定为不合格。
根据单项结果进行系统判定当系統中的单项缺陷数量超出表9中的要求时,则判定该系统为不合格
表9 最大允许单项缺陷项数
7.6.1 檢测单位应出具检测报告。
7.6.2 检测报告应有以下内容:
b.被检测单位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