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两地相距A步行速度为x,则骑车为y,
1.甲步行到距A地1/4A处用时A/(4x),接着骑车;
3.乙步行到距B地1/4A处用时A/(4x),繼续步行;
4.这时甲乙相距1/2A的距离
2.乙继续步行到距距离A地5/8A(距离B地为3/8A)处,接着骑车;
这样甲最后到达B地并最先达到A地!
第一次相遇时,甲乙各走了总路程的1/4,丙走了3/4;
第二次相遇时,甲走了总路程的7/12,乙走了5/12,丙走了11/12;之后甲丙步行,乙骑车;
丙先到,此时甲乙都还差1/3,然后乙骑车到,甲最后
AB地间的距离是固定的(也就是说一个人骑车加走路的路程是固定的),所以甲乙丙骑车所走的路程越多走的路就越少,时间就越快
第一次,甲丙相遇时甲走了1/4的路程,丙骑车了3/4的路程乙走了1/4;所以丙总共骑车3/4路程。这时甲乙相距2/4,即1/2的路程了
第二次,甲乙相遇时甲騎车这1/2路程的3/4,即3/8的路程而乙走了这1/2的1/4,即1/8的路程所以乙总共走路1/4+1/8=3/8的路程,也就是骑车5/8路程甲总共骑车3/8路程。
这样丙骑车(3/4)最哆,所以最快最先到达目的地;甲骑车(3/8)最少,所以最慢最后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