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六十岁老人腿走路左腿有些跛?点跛是怎么还是

她的故事,本来无关于江湖。

然而,只因跟随了那个人的步伐,紫陌这个名字,却成了武林中一个神秘的传说。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凡是武林中九成九的新闻旧事、错综复杂的人事关系,各种绝密的情报,都汇集在听雪楼中一个叫岚雪阁的地方。

而在那个地方处理着各种资料,向听雪楼最高层传递着最急迫讯息的,是一个叫做紫陌的女子――那个奇异的女子,聪颖而博学强记,对如山堆积的文牒和纷繁复杂的江湖关系、了解的一如俯视自己手心的纹路。

听雪楼四护法中负责情报消息的,紫陌。

她的本名是紫黛,一个浓郁的令人沉醉的名字。

那不是好人家女孩儿的名字。父亲说。

然而,他还是按照妻子的意愿给了她这个名字。她的母亲死于生她那一晚,她的父亲一生清高桀骜,听不进任何人的不同意见,然而,终归还是听了一次妻子的话。

七岁,再次被贬官的父亲,抱着她在潮州寓所的花园中散步。海上夏季的风暴刚过,外面是满目的废墟,即使在这个县衙的后花园里,也是一片凄凉景象。

有一丛蔷薇因为没有及时架起来,被狂风吹倒了,藤蔓支离破碎的散了一地。残破的枝叶和零散的花瓣,在暴风雨后的空气中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父亲闲的无事,便指着蔷薇,要女儿就此景做两句诗来。

眨了眨眼睛,她脱口说了一句:“经时未架却,心绪乱纵横。”

然而父亲却在刹那变了脸色,严厉的看着她,直到孩子被吓得收敛了笑容,怔怔的看着父亲,不知道哪里出错。

“小小年纪,便做这种诗……必为失行妇也!”

七岁的她并不明白,失行是什么。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按着眼前情景,说的实话会让清高严厉的父亲动那么大的火气,并从此不再向以前那样的疼爱她。

一直到了十六岁,紫黛之名成为洛阳城风月场中的人人趋之若骛的招牌,每次笙歌散后,微醉初醒的她,才明白过来,那是父亲对她一生做出的预言。

然而,尽管父亲一生谏言多不被纳,他这一句话,却偏偏被上天应验了。

为人桀骜鲠直,所以宦途多不顺利,终生郁郁。唯一有些盼头的时候,也就是从潮州被召回京城洛阳,在礼部等待补缺的那段时期。

当时礼部侍郎谢梨洲,几次暗示父亲要得肥缺,经营活动是少不得的――然父亲不懂人情世故,也不往礼部衙门跑,只是一味的等着那些大人开恩下命。

洛阳米贵,生活不易,父女两人相依为命,清苦而安然,日子倒也平静。母亲死后父亲一直没有续弦,在很多事上,父亲是死心眼的――后来她发现,这种脾气,似乎分毫不差的被她继承。

她一直是好人家的女儿,虽然不是_罗满身,却也是深闺碧玉,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向世上大多数好人家女子一样,等待着被父辈们安排日后的命运。

那个时候她已经十六岁,已经明白了当年父亲口中“失行”对于女子来说,是什么样严重的罪名,然而,生性恬淡羞涩的她,持身严谨,远远与那两个字沾不上边。

她家租了一个小天井,独门独户,对着洛阳城的朱雀大街。

同一条街上,另有一处深宅大院,高大的门楼和森严的守卫,平日进出的都是一些带着危险气质的人物,身上经常闪烁着刀兵刺眼的冷光。

父亲曾皱着眉头说:那些人,都是以武犯禁的乱党――多怪现今朝政混乱,官府影响力衰弱,才会让那些江湖人士出来紊乱世道。

以武犯禁的乱党。她有些害怕起来。

因为家中清贫,使唤不起下人,经常要她出头露面,甚至不得不从那个大门前每天经过。经过那个大门时,她总是低着头,生怕那些江湖人士会做出什么坏事来。

然而,却一直什么也没有发生。

一直到她在那个地方碰见了他。

很久以后再回忆,即使是命运转折的那一天,看起来也是再平常不过的日子。

刚刚下过了入冬第一场雪,外面滴水成冰。然而,她仍然不得不一早起来,去街道那一头桑树下的老井里提水。

匆匆梳洗了一下,用铜钗松松挽着头发,她提着木桶在冰冷的街道上行走。

天刚刚亮,灰蒙蒙的朱雀大街上没有一个行人。那也是她为了避免抛头露面,特意选取的出门时间。指尖冰冷的要失去知觉,她蹒跚走着,吃力的提着满桶的水。

走过那个大门前,她照例低下了头匆匆而过。陡然间,空寂的大道上,急促的马蹄声如雷般急卷而来,裹着冷冷的风雪,转眼已在

她心下一惊,待抬头看见那几骑人马奔过来时,想要躲避,可自幼被缠足的三寸金莲却让行动不便,一脚踩在结了冰的地上,身子便是一滑。

如若这一跤她跌下,而那人只是纵马而过,那末,他们之间,便是空余这漫天飞雪,并无其他,更无以后的那个名唤“紫陌”的失行女子;

然而,她并没有跌倒,甚至连手中木桶的水也没有洒出半滴。

马是被硬生生勒住的,马上的人飞身而下,伸手托住了她的肩头,稳住她欲坠的身形,耳边只听到有人温言:“冲撞姑娘了,抱歉。”

她抬起眼睛,看见的是年轻公子清俊的脸,映着漫天纷扬而起的残雪,更显得苍白得全无血色,只有那目光还透着点生机,迷离中带着依稀的暖意,却不见底――那样的深渊,仿佛一眼看上去,别人看不见他的内心,却反而会坠入其中。

她只是略微愣了一下神,那个年轻公子却已经放开了扶住她肩膀的手,将另一只手上抓住的木桶递回到她手边,微微一颔首,便回首径自走了开去。与他一起来的有三骑人马,一色的玄色大氅,顾盼间英气逼人,不同于这个公子的病弱文静。

一行四人踏雪走入了那个大门,守卫们一见当先之人,齐齐下跪,恭声:“拜见少楼主!”

而那个青年公子只是微微点头,受了这样大的礼,脚下丝毫不停,一直向那个深深大院中走了进去,风雪在他身侧回旋,身形虽然单薄,但这个年轻人似乎带着难言的气势。

原来他便是那个大门后神秘帮会的少主人……紫黛拎着水,站在雪地里呆呆的想。

那便是以武犯禁的乱党?

不像……无论怎么说,都不像啊……自幼以来,她第一次开始怀疑父亲的说法。

那一天,一个紫衣丽人呆呆的站在洛阳最繁华的朱雀大街上,一直到木桶中的水都结了冰。人渐渐地多起来了,一个个都惊异的看着她,其间还有几个纨绔子弟围观,嘻嘻哈哈的称赞她的美貌――她不得不走。

在走之前,她鼓起勇气抬头,看了一眼那个大门上的牌匾,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三个字:

那以后,生活似乎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她每日路过那个大门前的时候不再低着头匆匆而过,反而是放慢了脚步,眼角瞟着门内,仿佛期待着什么。

她也关心起有关这个“听雪楼”的点点滴滴。于是她才知道,世上

有所谓的“武林”,从邻舍小妹大婶那边她才听说,听雪楼来头不小,而且手下都是一群舞刀弄剑的亡命之徒,平日里虽然不在洛阳地界上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可所有人还是对它又敬又怕。

有什么好怕呢?他可是个好人呢。

她想着,想起那个公子迷离温和的眼神,嘴角就有羞涩的笑意。

有时,也会在听雪楼的门口看见他,他却大都没有留意到她躲躲闪闪的视线。偶尔也看见了,似乎也记得她,却只是微微一颔首,笑笑,没有做作,也不热忱,只是淡漠的笑,让人心里没有一点的底。

十六岁的她第一次知道心绪紊乱的滋味了……然而,她也是知道,作为官宦人家的女孩儿,她的父亲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让女儿和这些江湖人士有什么联系的。

有时候,她想的绝望了,便恨恨的寻思:不是说,那边是江湖人、杀人放火都不皱眉头么?如果父亲真的不答应了,他带几个人闯到家里来,硬抢了走也好啊!如若是他、如若是他来抢的话……我是不会反抗的……啊,最多稍微骂他几句就好了。

少女一个人在那里左想右想,脸色渐渐红润起来。

紫黛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开始想着自己的装束,也开始学着在脸上淡淡的描画,希望自己能更漂亮一点。渐渐的,每一次她走在街上都有很多视线相随。其实,她私心里的希望――只是能让那个人有更多的可能注意到自己而已。

令爱越来越漂亮了。所有见到的人都那么说,来提亲的人络绎不绝。

然而父亲却仿佛察觉了什么似的皱了皱眉。

女子的美丽,往往是取祸之道。父亲冷冷说了一句。

清高的父亲,拒绝了许多有权有势人的提亲――因为不愿意女儿去做小。那时候,她又暗自庆幸父亲一贯的桀骜不屈起来,继续沉迷于那个江湖的梦中,即使远远的看见了那个白衣公子一眼,便能痴痴想上好几天。

然而,那个人却只是淡淡的,脸上渐渐有憔悴的气息――听人说,那是因为他的父亲得了重病。于是,她便天天都在观音面前,开始祈求那个未见过面的老人的健康。

她只是把整颗心都放在那个人身上,丝毫顾不上其他。

直到那一日,官差破门而入,一条铁索带走了父亲,她才清醒过来,知道大祸已降临。

我爹犯了什么法?你们为什么抓他!

任上,贪污了国库银两!如今有人告发,要带他去刑部审问!

冤枉……我爹一生清白,绝对不会做那种事情!

她抓着官差的衣袖苦苦哀求,却被扯出了家门,踉跄跌倒在路上。平日的相熟的左邻右舍在门缝里看着,却不敢过来。不顾的矜持和体面,她哭了起来。

过了许久,忽然有马蹄声由远而近,停下来。她也没抬头,却听到耳边有人静静地问:“怎么了?”

居然是那个朝思暮想的声音――紫黛蓦地僵住了身子,甚至不敢抬头,生怕一抬头,如今满脸泪痕的苦相便被那人看了去。她只是低着头,抽泣着,也不作声。

“起来吧。”见她不肯回答,那人道,轻轻扶了她一把――果然是江湖人,也不如何拘泥于男女授受的规矩。

她顺势站了起来,嗫嚅着,低着头,飞红了脸,正待说什么,却听见另一行马蹄声急促的奔过来,马上那人一叠声的急唤:“少楼主!少楼主!快回楼去,老爷不好了!――”

那只手猛然颤了一下,她的心也随着一抽,抬眼看时,那人已经扭头看着听雪楼的方向,只是眼睛却依然平静,呵斥着来人:“江浪,如何能当街说起楼主病情!”

来人飞身下马,跪地称罪,可眉目间满是焦急之情。白衣公子放开了她,径自翻身上马,抖开缰绳,头也不回的奔了出去。

她一个人站在街上,看着他绝尘而去,看着左邻右舍在门窗后躲闪着看她的眼神。想,他终究也是路过,偶尔扶了她一把而已。他的世界,是她完全不能了解的;而她平凡人的苦楚,也是不为他所知。

想透了这一层,紫黛的心便冷了一半。

她不再做以往那些旖旎的情思,那终究不能解救目前父亲的厄运。而那些武林侠士,恐怕也不能帮她一些什么――一切,现在只有她一个人承担了。

那一晚,礼部侍郎谢梨洲遣了媒人来,想收她为第五房如夫人。

她想也没想,也顾不上羞涩作态,甚至没有询问在押的父亲的意见,自己一口答应了婚事。她需要借助谢家的势力……即使那个侍郎已经足以做她父亲。

第二天,周紫黛便出嫁了,没有三媒六聘,只是一乘花轿,便从侧门抬入了谢家。

三天以后,她的父亲洗清了嫌疑,从牢笼中走了出来,然而,那样清高桀骜的父亲却反而大骂起谢家的乘人之危,连女儿的自行允嫁,也被他骂为失行。

行……她却笑,莫不是她早就注定的命运么?

她成了谢家的五夫人,而父亲却再也没有来看过她。

她也是安静的,每日只是从谢家的高楼上望出去,看见着那个神秘大门后的院子……有一幢白色的楼阁,孤寂的立于满院的青翠中,灯火深宵不熄。

她知道,在街上碰见他的第二日――也就是她出嫁的那一天,听雪楼的萧老楼主去世,近日来听雪楼中人马进出频繁,似乎有做不完的事情。

明白了当日他绝尘而去的原因,然而,事已至此,她也只有淡淡苦笑而已。

一日午后,在谢家别墅小院中,百无聊赖的散步。

墙角有一架蔷薇,居然已经微微开了几朵花。今日记起,特特的过来看,却不由怔了一下,原来昨夜风大,竟然将那仅有的几朵花也吹了一地。

此时尚不是蔷薇盛开的季节,只怪这花开的早了,躲不过狂风,也就这般凋落成泥。

两年以后再见到他,却已经是恍如隔世。

“萧公子眼光也忒高了,莫非连洛阳城中的花魁紫黛姑娘,也不入你的法眼么?”不愿意放过有钱的大主顾,老鸨谄笑着,对雅座内的客人卖力的推荐,“来我们风情苑消遣的客人,不叫姑娘来陪坐怎么说得过去……何况是公子这样身份的人物。”

雅座中的数位只是淡然静坐,慢慢啜饮着面前的酒,外面的莺啼燕语竟似半句也到不了那些人心头。老鸨心里一怔,暗自叫苦:莫非,这次听雪楼的人来光顾这里,是解决江湖纠纷来着?

她正待退出,却见居中而坐的白衣公子放下了酒杯,眼也不抬的说了一句:“如此,叫紫黛姑娘过来吧……”

老鸨唯唯而退,一把将她扯了过来,暗自对她使了个眼色,低声道:“那些是江湖豪客,得罪不起,小心服侍吧……等会有什么不对了,立刻躲一边去。”

姐妹们一听到江湖仇杀,脸色都变得雪白,只有她泰然自如,点点头:“妈妈放心便是。”

她自顾自走上楼去,脸色不变――江湖…只因了那个人,江湖对她来说并不可怕。反而,是她心中一直珍藏的梦。即使是平日接客,她也多愿出去见那些姐妹们躲着的江湖豪客,听他们说一些江湖上的武林掌故,门派争斗――似乎,从那些人眼中,能看见昔日牵念过的人。

“不必进来,在帘外唱个曲子罢。”脚步刚踏到珠帘外,里面便有人淡淡吩咐了一句。她的脚

步止住了,然,并不是从命,而是再也迈不开步子……

这个声音……这个声音。是他,是他!

她僵在了帘外,华丽的珠宝下,面容苍白如死。

寂静。她没有唱,里面的客人便也不催。

气氛有一丝丝的奇怪,甚至连风吹过来,都带着莫名的肃杀之气。

珠帘低垂,然而,尽管内心是惊涛骇浪,她却没有一丝的力气,去抬手拂开那帘子,看一眼帘后的人――回到洛阳后,到处听人说,这两年听雪楼声名鹊起,已经在他的率领下成为洛阳最大的势力,和原先执牛耳的天理会正斗的不可开交。

风尘中经年,她的消息来源已经越来越广,再也不像以往在小院中,只能凭着别人的只言片语,想象那个大门背后的他、是如何一个不可琢磨得人。

她现在已经打听到了他的名字,然,他却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两年了,在他的记忆中,恐怕也早已磨灭了那个提水路过的少女的影子了吧?

无论如何,她与他之间,已经是云泥般的遥不可及。

定了定神,紫黛终于恢复了常态,拿起了手中的红牙板,轻启檀口,就站在珠帘外,轻轻一字字的开始唱起曲子:

“二月杨花轻复微,春风摇荡惹人衣。”

“造化本是无情物,任它南飞又北飞!”

她唱的很哀婉,扫了大家的兴致,旁边的雅座里面已经有人开始骂。然而,珠帘后,那个人却微微皱了皱眉,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做声,隔了片刻,却道:“进来吧。”

紫黛怔住,红牙板啪的一生摔落在地上,手指微微颤抖着,忽然一咬牙,拂开了帘子。

她一进去,就听见他对着她,说了一句。眼神是寒冷而飘忽的,一如当年。

又惊又喜。他还记得她?他、他竟还记得她!

她脸上的笑容不自禁的绽放,然而,身子却忽然一轻,仿佛被人一把拎起,向前急推。她惊叫起来,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只觉得瞬间这个雅座内杀气逼人而来!

她身不由己的对着居中而坐的他冲了过去,白衣公子仍然只是定定的看着她身后,目光闪也不闪,随手一掌推向她的肩头,想将她带开。

“天理会忒没人才,居然派你来刺杀我?”

漠然的,他看着她身后随之而来的某人,口中吐出了一句话,明灭不定的眼中杀气逼人。她的心飞快的往下一沉。

他那一掌推向她肩头。然而,目光瞥见,却略微怔了怔,掌势到了中途忽然一转,变推为扶,揽住了立足不稳的她。同时,他右手袖中流出了一片清光。

那是紫黛第一次看见他动手杀人,然而,她完全没有惊惧。在第一眼看到时,她便被那样妖异凄美的刀光迷醉。那似乎已经不是杀人之刀,而只是一阵清风,风过后,洒落了一阵斜阳下的细雨。

刺客的血洒落在楼面上,而听雪楼诸人脸色都不变。

“好了,没事了,紫黛姑娘。”短短的一刹后,她听见他在耳边说,温和而沉静。她忽然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仿佛忽然又回到了十六岁那一年,只知道低下头,咬着嘴角。

他已经不记得她了……她心下一酸,本以为沦落风尘以来,已经没有任何事情能再打动她的心,然而,他平平常常的一句话,却依然让她几乎落下泪来。

罢罢罢……如今的她,不同于深宅大院里的好人家女儿,如今,有什么事做不得?趁着今日,难得见到那人……把心一横,她索性依了现在紫黛的身份,对那个离席欲走的人娇娆微笑:“萧公子,莫非是紫儿陋质,挽留不住公子?”

白衣公子反而怔了一下,停下脚步,看她。莫测的眼睛中闪过了叹息之色,淡淡问:“两年了,如何沦落至此?”

他果然还是认出了她……他眼睛中映着盛装艳服的自己的影子――那个艳名动洛阳的风情苑花魁:紫黛。然而,他却记起的却是两年前那个风雪中汲水的寒门少女,那个当街痛哭的绝望女子……她忽然羞惭满面,捂住脸流下泪来。

要如何告诉他她的遭遇。那只是一个薄命女子随波逐流的命运而已,在这些无所不能的武林人看来,那似乎只是软弱无能的后果。

谢侍郎家的主母好生厉害,容不得得宠的她,便趁着谢梨洲离京的空挡,叫了牙婆来,将她卖去了青楼。这个世道,女人的命运就像浮萍,吹到哪里,便是哪里了。

失行妇……原来,那真的是她的命运。

她再也没有留住他的勇气。然而,他看着她痛哭,没有再说什么,眼光渐渐转为温和悲悯,略微咳嗽起来,叹息了一声:“世情薄,人情恶……一介弱女子,又如何能归咎于你……”

她哭的越发厉害,他的谅解和宽容,只是让她明白,命运让她和怎样的一个人擦肩而过。他解下手腕

上淡蓝色的手巾,覆在她腕上,然后带着属下拂开珠帘走下了楼。

外面斜阳依稀,白衣公子落寞的行来,抽出玉箫,随手敲击着走廊上的朱栏,今日的偶遇让他有些微的感慨,拍遍了阑干,他曼声轻吟:

“也应攀折他人手……”

高楼上,听着他渐行渐远时吟的诗句,她泪落如雨。

然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咬着牙,她硬生生的止住了啼哭。事已至此,如果一味的啼哭,那末离他只会越来越远吧……她,总的做点什么了。

脉脉斜晖里,她用力握着手中那一条淡蓝色的丝巾,仿佛下了什么决心。

半年后,风雪之夜,她挑灯踏雪而来,在听雪楼高门前,将那条淡蓝色的手巾作为信物,请求守卫转交楼主。

明晚日落时分,天理会第一高手云起受命、截杀听雪楼二楼主高梦非于北门长亭外。

飘雪的轩窗下,披着白裘的年轻人展开手中丝巾,霍然起立,冒雪而出,顾不上周围手下送上来的伞和大氅。

“紫黛姑娘。”在那个紫衣丽影将要转过街角的时候,他及时出门,走下台阶,唤住了她,将丝巾在手心用力握紧,眼神慢慢严肃起来――这个女子,似乎不知道自己这一来、就是要卷入无尽的江湖是非中去了呢。

萧忆情沉吟着:“你刺探消息,恐怕已招了杀身之祸――我派人护你回去罢。”

“那也是一时之计而已……难道听雪楼能护着我一辈子么?”在大雪中,洛阳的花魁蓦然回首,清丽的面容上隐隐有坚决无畏的光采,“紫黛心里有打算――我在洛阳好歹也算交游甚广,能给听雪楼带来各种需要的消息――公子如不嫌弃,可否让紫黛加入听雪楼,以供驱遣?”

听到那样的话,听雪楼的主人竟也不由怔了一下:这个女子,居然和几个月前在风情苑所见时,几乎宛如两人。

她便是这样留在了听雪楼里,然而萧忆情却一直掩饰着她的身份,秘密买下了风情苑,让她成为那里的主人,然后,再让那个地方成为听雪楼最秘密的消息情报来源。

她也改了名字,叫做紫陌。

去掉了原来浓郁的脂粉味道,而空余恋恋的风尘。每一日,她闲来便坐在高楼上,将阑干拍遍了,看着洛阳城中阡陌大道上车马来去,

在这个醉生梦死的世上,尘烟散后,还剩下什么呢?

大家改口称二十岁的她为紫夫人――她可以有权力不再去见那些她看不顺眼的客人,虽然这样,她的声名却在风月场中越来越大,人人都以一亲芳泽为荣,连天理会那个不可一世的总舵主江近月也不例外――世人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的东西,便看的越是高。

章台柳,章台柳,昔日青青今在否?

有时候,想起他吟过的诗,她也苦笑着自问。

今在否?不在,那早已不再……然而,不再,她反而能爱的更深沉。

一年多了,收集来整理好、送到听雪楼那边的情报已经不知道有多少。

终于在那一日,他过来,在和她详细的讨论过武林最近传闻动向后,忽然说了一句:“一个时辰之后,听雪楼进攻天理会总舵……紫陌,你也跟着一起来看看吧。”

她怔住,不知是悲是喜。

他终于有了一击必胜的把握,终于要让她公开成为听雪楼的一份子,而不在是暗自布下的一枚棋子。然而……他看着她的眼神,却只是仿佛看着一个风雨同舟的伙伴而已。

或者,这样也好……对于她来说,只要挑一个近一点的位置,能好好的看着他就足够。

那一日,她第一次目睹了什么是江湖,什么是杀戮。

一日之间,和听雪楼在洛阳争霸的天理会被灭门。在萧忆情问起那个负隅顽抗的少年的情况时,机敏的、她马上提供了自己所知的情报。

然而,她没有想到这个白衣年轻人却用了那样的手段摧毁少年信念。在泼天的血腥中,看着碧梧下一袭白衣如雪的年轻公子,看着他深不可测的眼睛和几乎是洞穿一切的冷漠,紫陌却忽然感到了寒冷――

她本来以为,自己已经离他很近了。

那种洞穿一切,只有在看着与己无动于衷的事物时候,才会拥有。

没有人能走近这个人的内心。

反而是天理会门下的那个少年――那个绝望的、痛哭着的孩子,却能让人由衷的感到生命的真实和成长的痛楚。这一点,在她十六岁的时候也曾经有过。

看着这个少年,阅尽风尘的她,心中居然有丝丝缕缕母亲般的温柔和触痛。

“黄泉还小,性子又偏激――你有空多照顾他,免得他堕入心魔。”回去时,听雪楼主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眼光从她脸上扫过,

紫陌的心里便是一惊,那眼色,似乎也是淡漠而洞穿一切的。她有些惴惴然:虽然在那个人身侧,却丝毫不知道他心里作何打算。

但,既然是他吩咐过了的,她便是尽心尽力的去做。

那个叫黄泉的少年果然桀骜偏激的很,好几回她想着他该是辛苦练剑,需要休息了,去那间小屋子照拂他时,那个少年总是不言语,也不理睬,就当她是透明的一般。

紫陌见过的也多了,并不生气,将房子整理了,放下带来的新被褥衣服,做几样合口的小菜,便自顾自的离去。时间久了,这样的相处倒也不显得不自在。偶尔她问一句,少年也会“嗯”的答应一声,却不多话。

自从加入听雪楼以来,这个孩子简直是疯了一样的练剑――楼主指定让二楼主高梦非来教导他剑法。这二楼主在武学上督导的严厉几乎是骇人听闻,每一次接受指导回来,黄泉都能洗下一身的血水。

那一日听人说,少年有好几日没有从那个小屋子里出来过了――她便抽了个空过到那边去看看,推开门就闻见了饭菜发馊的气味,她心下一震:三天前她带过来的饭菜,黄泉居然丝毫未动!

黄泉卧在铺上,一动不动,她唤了几声不应,伸手一探他的额头,被烫的惊呼了一声。急急拉开被褥将昏迷的少年扶起来时,发现有一道剑伤从他的肩头直划到右胸,没有包扎,因为天气炎热,已经开始腐烂。

紫陌呆了呆,心下莫名的一痛。

那一晚,她请医买药,一直忙到深夜。

黄泉醒来时正是子夜,一睁开眼睛,看见的却是紫衣女子清醒温柔的眼睛。紫陌看着少年睁开眼睛,那眼睛一瞬间柔亮的如同初生婴儿,她一手端着药碗,一手拿着勺子,敲了一下碗边,如释重负的笑:“好了,乖孩子醒了……吃药!”

那一瞬间,不知道为何,少年忽然将头埋在被中,痛哭起来,惊得紫陌手一颤。

从那以后黄泉便像换了一个人,对她显出极度的依赖和顺从。

少年的性格本来是桀骜而偏激的,情绪在两个极端之间剧烈的偏移,有时候甚至对着听雪楼主,都会露出冲动顶撞的气色。然,只有紫陌,只有她能用一个手势,甚至一个眼神来让他安静下来。

每当这时,听雪楼主的眼神深处便会泛起丝丝缕缕的笑意。

有一次她斜眼看见了,恍然明白过来,一股酸楚便从内心

压不住的冲上来――原来,那个人仍然将她做了一枚棋子,因为摆放的巧妙,可以用来牵制另一个有价值的下属。

这个人……究竟有多深的心计、能想的多远?

那种不惊轻尘、洞穿一切眼神,竟然激起了她极为反感的情绪。

什么时候…这个人会变成这样。完全不同于当年在朱雀大街上的偶遇时节,那个时候,即使是在漫天的风雪中,至少他的眼睛里还有一丝的生机与暖意。

难道他真的以为,这世上无论什么事情都会在他的控制之中么?

她无端端的气恼起来,一日复一日的放纵颓唐,并且再也不去见那个少年。

然而,她不去见黄泉,黄泉却自己过到风情苑来找她了。

“紫夫人今日不见客。”楼中的侍女匆匆的拦住,然而少年阴沉着脸,劈手给了她一剑,血溅出来,侍女惨呼着倒下。

“什么人这么大胆……”门被猛烈的推开,坐在恩客怀中正喝了半杯合欢酒的紫衣女子皱起了眉头,抬头斥问,然后脸色慢慢苍白下去。

“黄泉?”她怔住,不敢相信这个少年会擅自离开听雪楼找到这里来,脱口惊呼了一句。少年站在门口,仿佛被室内旖旎糜烂的甜香熏得不敢进来一步,只是盯着她的脸,一动不动,眼眸暗淡而涣散。

紫陌心头一紧,记起了当日黄泉在得知天理会真面目后,绝望下疯狂的行为,手指扣紧了桌子底下的机关。

“唰。”黄泉忽然出剑,剑光如同匹练般闪过,她身侧恩客连拔剑都来不及,一腔热血便从颈子里冲了出来。好快的剑法!紫陌暗惊,跟着二楼主这些日子,这个孩子的武艺竟然精进到了如此!

他若是上前一步,我就用暗器杀了他。

咬着牙,紫陌下了决心――她知道黄泉偏激的性格,一旦翻脸,当真是六亲不认!

然而,黄衫少年只是看着她,眼神凶狠而冰冷,甚至带了疯狂和阴暗,瞬间万变。但是他却没有动。她的手指扣在暗器的扳机上,手渐渐颤抖。

忽然间,黄泉用力将剑扔在地上,回头冲了出去。少年从楼上跌跌撞撞的跑了下去,一路上不停地用头疯了一样的撞击着廊上的柱子,发出嘶哑而绝望的喊声。

紫陌惊得呆住,等回过神来已经不见了他的影子。

走到廊上,外面夕阳如血,她深深叹息,扶栏看着远方。手却忽然一震――栏杆上洒上了他鲜红的血迹,染的她满手都是。

风柔和的吹来,那是一个安宁美好的黄昏,不知道为何,整整两年没有再流泪的她,忽然用沾满了血的手捂住脸,失声痛哭了起来。

十六岁……都是十六岁。

这个孩子和她,在这个年纪里,都经历过怎样的幻灭和磨难。

她想,她可能真的是在乎那个少年的。

几日后,萧忆情的手书在眼前展开,紫陌的手却微微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这个孩子……这个孩子,居然去执行那么危险的任务……简直是不要命了啊。

“为什么、为什么你竟允许他去刺杀武当掌门?你明明知道他不是对手!”气急交加,她第一次忘了在那个人面前保持风度和敬意,对着听雪楼主人大喊。然而,白衣的楼主只是微微笑了笑,看着榻上昏迷的少年,缓缓道:“那是因为…我觉得,借着他当时心中的力量和必死的意志,他并非不可能为我除去出云子。”

紫陌惊住,抬头看着萧忆情的眼睛。

冷漠而迷离,深的看不见底――那还是她一直念念不忘的眼神么?

“紫陌……”昏迷中的少年嘴角滑落出一个名字,惊动了一屋子的人。墨大夫舒了口气,拔起了银针:“好了,这条命算是捡回来了。”

悲喜交集,她的心忽然间充满了柔软的感情,不顾所有人都在一旁,推开大夫,扑过去抱住了榻上的黄泉,哭了出声。

大家都不说话,萧忆情也只是淡淡在一边看着,看着她痛哭的脸,看着少年醒转后复杂的神色。冷冷的目光中,忽然也闪过一丝微弱的温暖笑意。

蔷薇开的时候,紫陌看见那个绯衣女子。

白衣的楼主侧脸看着她,眼神是专注而沉默的。然后,楼主亲自引导她来到听雪楼的大厅内,见过所有人,那个绯衣女子却只是用冷冷戒备的眼光,看着将来的同伴。

“我叫舒靖容……大家叫我阿靖便好。”

一一见过了大家,许久,那个女子才淡淡说了一句。然而这一句话却在人群中激起了微微的议论。紫陌心中也是一震:舒靖容?血魔的女儿么?

“好了,大家都见过了――以后靖姑娘,便是听雪楼里的女领主。”微微咳嗽着,楼主用目光扫视所有人。人群静下来――请一个邪派女子来出任楼中领主,楼主他……

那个绯衣女子当众单膝跪下,低头:“我舒靖容愿意加入听雪楼、供楼主驱谴,百死而不

回――直至你被打倒的那一天!”

直至被打倒的那一天……奇怪的宣誓效忠,大家不由一愣。

“咳咳……”萧忆情苦笑着,咳嗽,然后问,“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你发觉我不是最强的,你自己能杀死我或者别人比我强,你就会立刻背叛,是吗?”

“哈……那叫什么背叛啊。”那个绯衣女子冷冷地笑了起来,带着微微的冷峭,抬眼看他,“难道你会信任我?如果你不信任我,那谈得上什么背叛!而且,我只佩服强者,只追随最强的人――如果你能被别人打倒,那么我当然要离开你!”

连紫陌都微微动容――他、居然敢起用这么危险的女子作为左右手么?

然而,白衣楼主只是连连咳嗽,苦笑,并没有说什么。

“公子,这是我所能收集到的有关舒靖容的资料,请过目。”当晚,她便把所有有关这个女子二十岁以前的资料,都送到了楼主的书斋里。顿了顿,紫陌的眼神变得有些复杂,忽然低声道:“据可靠消息,靖姑娘在十八岁那一年,曾与二楼主相识。”

“不必说了……”萧忆情却打断了她的话,拿过那一叠文书,看也不看的在灯上烧了。

素来楼中有传言,二楼主高梦非不甘于人下,久有背叛之心――新来的靖姑娘与其有瓜葛,以楼主为人之深沉精明,又如何能毫不过问?

“我与阿靖今日相识,一切便是从今日开始,昨日种种,不必再过问。”

看着有关一切在灯火下化为片片灰烬,萧忆情却是淡然说了一句:“她亦没有问过我以前二十二年间的事情。”

紫陌看着他眼中的波动,不由苦笑。

只有相关的命运是不能被他所控制的……在说起这个女子名字的时候,楼主眼中流露出的复杂情愫,已经确切的告知了她一切。

原来,他亦非太上忘情。

然后,她就感叹――那个舒靖容,究竟是怎样的女子?

由资料看来,绯衣女子绝非简单人物,可以说看惯了事态炎凉,风起云落。然而,楼主又何尝不是如此……在两个人相遇前,他们各自都经历过太多。

然而,即使如此,他和她,还是能穿过以往所有人和物堆积起来的屏障,一直走到对方身畔去――或许,那就是命运。

紫陌走出白楼,正当盛夏,空气中暗自浮动着蔷薇的芳香。

她转过一条小径,忽然看到那一身绯衣,

蔷薇花架下,那个叫舒靖容的女子正抬起手,抚摩着一串垂下来的花,血薇剑绯红的光芒映着她清秀的侧影,她的眼神冷漠而倔强,却含着淡淡的忧伤。

仿佛是一朵盛开在野外的蔷薇,用骄傲的刺来维护着脆弱的花蕊。

“靖姑娘。”忍不住,她唤了一声。

绯衣女子伸出去的手僵在半空,身侧发出轻微“铮”一响。紫陌知道那是血薇剑弹出剑鞘的声音。然而,她只作不知,微笑着过去,与她并肩在月光下看花。

“这些花开的当令,才这般繁茂。若是早了或者迟了,便少不得风雨摧残,化成了土。”微微笑着,紫陌说了一句。

阿靖看了她一眼,眼色却是冷冷的,淡淡道:“无论开在哪一季,终究会化为尘土。”

紫陌怔了一下,惊讶于这个同龄女子居然有着和楼主相仿的洞察力,却再一次微笑了起来,摘下了一朵花,簪在发间:“所以,花开堪折直需折啊……莫待无花空折枝。”

不等绯衣女子回答,她轻盈的走了开去:“黄泉还在等我回去,先告退了。”

月光很好,她的心情忽然也很好。

往日种种,转眼间,仿佛都如过了季的蔷薇,一起凋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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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语燕踏出家门口时,下意识地搜寻于皓的身影。但放眼望去,却只见空荡荡的街道。她叹口气,感到有些失望,却又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样的心思。到了学校,她看到时常跟在于皓身边的一些男同学,几度想鼓起勇气去探问于皓下落,却一直没有付诸实行。直到上课钟声响了,才暗骂自己胆小鬼。整堂课语燕都上得心不在焉,思绪缠在于皓身上。好不容易熬到下课,正想再去寻找于皓,却被隔壁班的班长拦了下来。基于礼貌,即使不太愿意,温顺的语燕还是在对方的请求下,随他来到校园一角。

“语燕,我……我给你的那些纸条你都看到了吗?”男班长一脸难为情地小声开口问。原来他就是那次传情书给语燕而被单子目睹整个过程,导致单子对语燕有所印象的那位男同学。

“嗯。”语燕皱了皱眉,不只她看到,全班都看到了呢!

“那太好了,我、我放学想邀你去图书馆……”班长一点也没看出语燕的心不在焉,说得很是开心。

“不行,下课后我有钢琴课,我还有事情先走了,再见。”语燕不等他说完,连忙拒绝他,然后转身想离开。

谁知道男班长不死心,一把抓住语燕,“等等,我知道最近你被一群小太保缠上了,所以特别小心。但是,语燕你别害怕,我一定会保护你的。我还可以接你上下课,你别不好意思,一点都不麻烦的!”班长越说越高兴,自顾自地往脸上贴金,一点也没注意到语燕极不耐烦的表情。

“但是,我嫌麻烦。”就在语燕皱着眉,思考着如何摆脱这个讨厌的缠人鬼时,后头忽然传来熟悉的声音。她马上回头,果然看见一整个早上不见人影的于皓、单子跟阿奇三人。

班长见到三人,虽然害怕,还是鼓起勇气说:“我在跟语燕说话,关你们什么事?”

于皓挑挑眉,阿奇马上站出来,“唉唷,我说好学生,谁叫你跟语燕“格格缠”

,你这样做,我们老大就会觉得麻烦,这一麻烦,要发生什么事情我也不能保证了。你瞧我们自己都这样了,如果这些伤跑到你身上,啧啧,一定更痛。”说完,他还有意无意露出自己身上的瘀青。

语燕这才注意到于皓三人身上都挂了彩,又听到阿奇这样一说,眉头锁得更紧。原来他们又跑去打架了,难怪一整个早上不见人影。

“才刚打架完又来威胁人,太过分了你们!”想到他们又去打架滋事,语燕心情大为不快,出声替班长说话。

有语燕出言相助,男班长顿时勇气百倍,不知死活地又说:“就是嘛,坏学生就是坏学生,除了说狠话还会做什么?当我怕你们?”说完还把语燕往自己身后一拉,一副想保护她的样子。

于皓忍着想打掉他碰触到语燕的那只手的冲动,轻声问:“你朋友?”

语燕被于皓看得很不自在,摇头,“不是,我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别为难他。”

语燕轻描淡写两句,就把自己跟班长的关系说得清清楚楚。于皓一听,本来蹙紧的眉头马上松开,他咧嘴笑了笑,“没事就好,我们走吧。”语毕,他伸手揽了揽语燕,准备送她回教室。

男班长气不过自己这样三两下就被别人踢出局,愤怒地说:“哼!你们这群流氓!除了打架滋事,脑袋里根本只装着垃圾!简直是社会的寄生虫!没用的废物!”

阿奇一听,整张脸都黑了,一转身就想挥男班长一拳。单子眼疾手快地拦住阿奇的手,示意他退下,然后冷冷一笑,走到男班长前面。

“是啊,我们是废物,你是资优生。那我来问问你这资优生,你知不知道引导爱因斯坦推出质能互换的蒲朗克常数是多少?”他顿了一下,看男班长一脸茫然,叹气摇摇头,“不会?那下题,你知道打断磷酸钙,也就是你的骨头需要多少能量?不会吧,这也不知道。那我示范一题好了,你看这是拳头,”单子扬了扬手,“你猜猜当我对着你,以时速五十公里挥出力道六十公斤、截面五十平方公分的拳头时,你这张优等生的脸要承受多少能量?”说到最后,他作势就要挥出拳,吓得男班长用手遮住自己的脸,全身发抖。

一旁的于皓和阿奇忍不住大笑,语燕也惊讶于单子的聪明。

“于皓!单立杰!杨勋奇!你们在干嘛?欺负人吗?”从转角经过的涂教官,在看见于皓一群人时连忙又

折回来,气急败坏地大吼着往他们这边走过来。

于皓耸耸肩,“教官,我们只是在跟资优生交换讨论数理心得而已。”

男班长见到一向宠爱自己的教官,连忙狗仗人势地指着于皓一群人,满脸委屈地说:“教官,他们恐吓我,又要打我。”

“靠,你说什么鸟话啊!”阿奇气愤地瞪着男班长。

不过涂教官可就不同了,他一脸鄙夷地看着阿奇,“哼,还狡辩?难道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会诬赖你们?”

“教官,我可以作证,于皓他们没有欺负人。”眼看教官就要拿于皓等人开刀,语燕连忙站出来说话。

“教官,语燕是担心我们会遭到报复才这样说的。”班长竟又火上加油。

语燕吃惊地回头,不敢相信教官口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居然是这样落井下石、满口胡言的人。

“好,这里没你们的事情了,你们两个先回教室。至于你们三个,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裴同学,没事的,我们不需要你帮忙,没关系的。”于皓看出语燕的犹豫,知道她多说无益,只会惹祸上身,连忙示意她离开。

语燕顿了半会,才懊恼地走开,身后的男班长也赶忙追上。

“裴语燕,你用不着为他们三个坏学生跟我生气吧?”男班长三步并作两步,追到语燕前头问。

语燕一脸冷然,“在我眼里,他们三个人比你这落井下石、随便栽赃别人的好学生好得多了!我没这荣幸跟你做朋友,请你让开。”说完她绕过班长,头也不回地往前走,留男班长一人难堪地站在原地。

而另一头的于皓、单子还有阿奇则是被教官踢到操场上体罚。

操场上,阿奇边跑边抹汗,不甘愿地大吼:“他妈的,跑操场一百圈叫小处罚?我宁可他扁我一百下。”

一旁的单子好整以暇地跑着,“他上次打断三根教鞭你还不痛不痒,他哪会再用这种方法跟自己过不去。”

于皓边喘气边接话:“他那么不爽我们,罚跑步算是佛祖保佑了啦。”

单子睨了于皓一眼,“昨天为语燕剿了老鼠的窝,你可挂彩不少,还有之前的伤……撑得下去吗?”

于皓咧嘴一笑,大步往前跑超越了两人,以行动表示他没问题。

单子笑了笑,也追上去,阿奇也不甘示弱地冲上前,跑没多久,忽然雷声一响,滂沱大雨由天而降。

够倒霉啊!还下雨!”阿奇抱头哀嚎。

单子跟于皓叹气,却还是硬着头皮继续跑下去。原本跑得悠哉的三人,因为这一场雨搞得全身狼狈不已。尤其是受伤未愈的于皓,似乎跑得颇为吃力,速度明显落后了其它两人。

于皓皱眉,一定要撑下去,剩下十圈,一定跑得完。

心这么想,身体却不听使唤,脚步一个踉跄,眼见就要跌倒,单子跟阿奇连忙有默契地适时出手扶住他。于皓抬眼看到两人关心的眼神,先是一愣,然后咧嘴笑了出来,单子跟阿奇也跟着笑了。

“爱面子啊你,撑不下去就说嘛,兄弟会笑你吗?”单子调侃地说着。

“对啊,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啊!拜把当假的啊!”阿奇也一脸正气凛然。

“哇塞,阿奇说成语耶。”于皓虽然气喘吁吁,还是不忘糗阿奇一下。

“靠!”阿奇瞪了于皓一眼,三人笑成一团。剩下的十圈,于皓就在阿奇跟单子的扶持下坚持跑完。大雨中三人互相扶持着,踏着凌乱的脚步,却还是打打闹闹苦中作乐。

从下起雨开始,语燕就一直担心地往操场看。教官实在太过分了,明明知道他们三人都带伤,特别是于皓,伤得那么重,居然还体罚他们。雨下得这么大,如果伤口感染了怎么办?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又见三人似乎已经跑完,全部都瘫在操场上。她再也按捺不住焦虑,连忙拿起伞往操场跑去。

“一百圈,新纪录,真不是盖的。”单子喘着气,瘫在操场上说着。

“妈的,回家我一定要拿虎骨酸痛膏全身抹个十来次,比打架还累。”阿奇边呻吟边抹掉滴落在脸上不知道是汗还是雨水的湿意。

而一旁的于皓已经累得说不出话来,只是愣愣地看着天空,大口喘气。忽然,眼前的天空被一把红色的雨伞遮住,也遮去落在他身上的雨滴。

然后语燕担忧的小脸映进了他眼里,时间彷佛就这样静止了,两人怔怔地看着对方。恍然间,于皓彷佛看到还只是个小女孩的语燕。他记得很清楚,当年她也是撑着这样一把小红伞,脸上挂着相同的清纯,站在阿奇家杂货店门口。他记得,那是第一次他不用隔着篱笆,能够如此近距离地遇见小语燕。那时候,他多想多想上前去跟她说话。

“这把伞……你要不要拿嘛?”语燕被看得脸红,怯怯地开口。

于皓眨了眨眼,曾经那么远的人

他笑,接过雨伞同时轻轻碰触她的手。语燕脸更红了,手一缩连忙想走,于皓赶忙再次伸手抓住她,“等一下,陪我去保健室好不好?”

语燕羞怯地想甩开他的手,却瞥见他身上有些血丝渗出,不忍心拒绝他,她乖顺地点了点头。

四人互相搀扶着进了保健室,语燕拿出伤药细心地替于皓敷药。单子和阿奇则有默契地坐到一旁去,互相替对方上药,不打扰到另外两人。

即使全身伤痕累累,于皓还是笑得很开心。能享受语燕的关心,他觉得再痛都值得了,看着语燕专注的样子,他忍不住开口:“G,你又救了我了。”

语燕稍微停下手上的动作,缓缓摇头,“不是,是我害了你,如果不是要帮我,你也不会被处罚。”她上了药,又继续说道:“可是你们也太爱打架了,每次都伤成这样,很好玩吗?”

阿奇在旁边听到了忍不住开口:“啊咧,要不是因为你,老大会跑去剿……唉唷要死啦,单子你干嘛那么大力啦?”话还没说完,本来在旁边替他上药的单子忽然加重手劲,大力拍上阿奇的伤口,惹得他龇牙咧嘴地直喊痛。

“你少说一点话就不会痛了。”单子警告性地横了阿奇一眼。

“不说就不说嘛,香蕉你个番石榴,出手那么重!”阿奇恍然大悟,收了声,却还是碎碎念。

语燕疑惑地看了看单子跟阿奇,不清楚他们打架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G,语燕,你的‘语’是下雨的‘雨’还是语言的‘语’?”于皓看语燕一脸疑问,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一派轻松。

“语言的语。”语燕回头看着于皓,小声地回答。

“喔,那我以后叫你语燕好了。”于皓勾起笑容,然后想了想,又摇摇头,“不行,叫你语燕感觉好生疏啊,这样好了,我跟你同学一样,都叫你‘小燕子’好吗?”

“你怎么知道我同学都这样叫我?”语燕吃惊地问,她和于皓不同年级,也根本没有说过话,他怎么知道她的绰号?

于皓扬了扬眉毛,一脸得意,“开玩笑,我可知道你的事情了。我知道你练了十二年琴,最擅长的是月光奏鸣曲,啊,对,你也是用这首曲子高分考取音乐班的!”

这下不只语燕了,连在一旁的单子跟阿奇都颇为讶异。

“G,我说错了?应该没有吧?”于皓看语燕一脸愕然,以为

自己记错了,搔搔脑袋不安地问。

语燕摇摇头,“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因为他看她看了十二年了。

“因为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啊,你的事情我当然清楚!钡阶斓幕爸站棵凰担陴┛桃庥每嫘Φ目谖谴6镅嗄哪苊靼祝谟陴┬闹校加卸嘀匾牡匚唬撬甑你裤接朊蜗耄词沟搅讼衷冢词褂陴┗姑环⑾郑镅嘣谒闹械姆至恳苍缫阎鸾ゼ又兀绕鹜暧泄薏患啊

语燕只能怔怔地看着于皓,他虽然嘻皮笑脸的不正经,不知怎么的,她却觉得……很感动。

看着两人眼神的交会,连神经大条的阿奇都看出两人的暧昧,不敢大声嚷嚷,只是歪头凑近单子耳边,“靠,原来把马子要把对方祖宗十八代都挖出来啊,难怪我老是吃鳖。”

单子闻言闷笑了出来,没说什么,继续替阿奇上药。

放学的钟声还没响完,学生们已经迫不及待地冲出校门。阿奇左扯单子右拉于皓的,也往校门冲去,一心想离开这闷死人的地方。

“你们先走吧,我等小燕子。”于皓拍了拍阿奇,示意他先走,自己则是停住脚步。

“阿皓你这样不行啦,”阿奇夸张地摇着头,“以前她有危险天天送她上下课就算了,现在危机都解除了,你别太宠她啦!女人宠不得的。”

于皓挑高眉毛,敷衍道:“是是,阿奇大师教训的是。”

“拜托!跟你说真的你不信!我是过来人耶,我最能体会那种被女孩子吃得死死、骑到头上来的悲哀了!”阿奇越说越哀怨,想起把马子的心酸,不禁要泪流满腮。

“这么瘪三的话,亏你也说得出来?”一旁的单子则是满脸不屑地吐阿奇槽。

就在阿奇想回嘴的时候,忽然眼前一声急促的煞车声,一台黑色箱型车霸道地横在路中央,车门一开,老鼠跟两个满脸横肉的黑衣男子下车往他们的方向走来。

“喂,你们三个给我滚过来,我们老大要找你们谈谈。”老鼠吐了一口痰,仗着人多有恃无恐。

老鼠出现准没好事。于皓、单子还有阿奇互相使了个眼色,三人都警戒起来。

“老鼠,上次早说过以后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互不相干!”于皓首先开口。

单子冷脸走向前,“别忘了这些话你是趴在地上讲的。”

昨晚他们剿了老鼠的窝时,把老鼠打趴在地上,硬逼着他答应以后再也不骚扰语燕,双方恩怨也就此一笔勾

老鼠耸了耸肩,一脸你奈我何的耍赖样,“随便你们说啦,反正我老鼠说话一向不算话,哈哈!”

“妈的你讨打!”阿奇一个挥拳,眼看就要冲上去打起来,于皓赶忙将他拦下要他冷静。

他瞥了瞥老鼠身后两人,“阿奇别冲动,他们有枪。”

阿奇一愣,果然看见老鼠后头两个人的黑色大衣鼓起,他哼了一声才不甘愿地收了手。

老鼠得意一笑,“唷,算你好眼力,怎样?还不上车?非要我们开枪啊?”

于皓皱眉思考着该如何应对时,一抹熟悉的身影落入他眼角。是语燕!他一凛,随即笑了笑,“走就走吧,这年头有枪的是老大。”

单子看见于皓的转变,心里有谱,顶了身边的阿奇一下,暗示他别冲动,三人就跟在老鼠后面上了车。

从校门走出来的语燕正巧瞧见他们三人的背影没入箱型车,而最让她吃惊的则是老鼠大摇大摆尾随其后的样子。看着箱型车扬长而去,语燕心中泛起强烈的不安,咬咬下唇,连忙拦了出租车往少年队找辉叔求救。

“被老鼠拦走?”警局内,辉叔脸色凝重地看着语燕。

语燕点点头,也是一脸焦虑,“他们三个好像是被人威胁的,辉叔你说怎么办?”

“先别担心,他们三个人很少受威胁的,除非……”说着,辉叔拿起电话,分别拨了于皓、单子以及阿奇的手机,可是没有一人的电话能接通,不是转去语音信箱,就是关了机。

收了电话,拿起外套,辉叔担忧地往外走,“情况真的不对,我得去瞧瞧。”

语燕追上辉叔,“我也要去。”

“你……”本想拒绝她,但是看她一脸坚决,辉叔摇摇头,也只得让语燕跟随。

辉叔驾车到一间老鼠地盘内的撞球场,示意语燕留在车上,随即单独下车。

语燕焦虑地频频往窗外瞧,希望能瞧见他们三人的身影,没过几分钟,只见辉叔一人单独步出,她的担忧更是升到最高点。

“怎样?”等不及辉叔上车,他才开车门语燕就急急地问。

“没有,”辉叔跨进车内,锁着眉头,“不过这三个小子也真是够大胆了,昨天居然跑来这砸场子,也不看看人家背后是真的有黑道在撑腰,唉,我就知道早晚要出乱子。”

“辉叔,那我们要怎么办?”拉着辉叔的袖子,语燕几乎要哽咽了。“唉!”辉叔闭眼沉思

了一会才下定决心,“也只能这样了。”再度拿出手机,拨出他最不想打的电话。“喂,是我。嗯,客套话别说了,也该是你还我人情的时候了……”

语燕看着辉叔神色沉重地讲电话,不了解辉叔脸色怎么会这样难看,好像万分不愿意打这通电话一样。但是她也没心思细想,只求于皓能平安归来。

三人被老鼠一干人胁持至一处空地,被人推进了荒废的空屋。偌大的空间站着许多人,房屋角落里,有人正一拳又一拳,结结实实地打在沙包上。

“豹哥,人带来了。”老鼠一进屋马上一脸毕恭毕敬地对着练拳的人喊。

“喔?”被唤作豹哥的人停下了打拳动作,身旁的人连忙递上毛巾,“就是你们这几个小毛头?连我鹰帮战堂阿豹的地盘都敢剿?谁是你家老大啊?”阿豹丢了毛巾,神色凶狠。

于皓跟单子互看一眼,心中都明了他们惹到不好惹的人了。但是于皓一点也不惧怕,他仰了仰头,“没老大,我们自己就是老大。”

阿豹大笑了出来,随即阴狠地看着他们,“很好,嘴巴够硬,我最喜欢你们这种嘴硬的人,打起来才爽。”

一旁的阿奇终于按捺不住,不顾单子眼神警告,冲上前去,“他妈的你敢?”

“你看我敢不敢!”阿豹沉下脸,猛然抬脚重重一踹,阿奇一个没防备,被踹飞了出去,痛苦地在地上颤抖。

“一群毛小子,我还不屑自己动手咧。”阿豹甩了甩手,“老鼠,给你玩吧,爱怎么玩就怎么玩。”

老鼠一听,乐得手舞足蹈,“就等豹哥这句话啦。”

他边笑边走到单子前面,左瞧瞧右看看的,忽然就甩了单子一巴掌,“看你不爽很久了啦!”

单子回过脸,脸上蒙上十层寒霜,怒视着老鼠。

“靠,看,还看!”老鼠大吼小叫的,反手再甩了单子一巴掌。

单子双眼快喷出火了,无奈被人架着,阿奇倒在地上,于皓又受人束缚,对方人多势众,只能忍。

打完了单子,老鼠又一副痞样地走到于皓面前。连续两次被于皓打得哭爹喊娘,这次终于逮到机会报仇,他仿佛将全身的力气都灌注在手上,狠狠地,啪地一声,甩了于皓一巴掌。不等于皓回脸,又马上补上一脚。

憋了很久的怒气,他全部放在拳头上,归回给于皓。

只能挨打的于皓,没过多久就全身伤痕累累,老鼠再

度补上一脚时,他终于支持不住地往沙包的方向倒下。

抹了抹嘴边的血,咬紧牙关坚持不吭声。不能还手,绝对不能还手……瞥了一眼被人用枪指着脑袋的单子跟阿奇,于皓眼神沉了沉,勉强支撑自己再度站了起来。

老鼠一边甩着打酸的手,一边瞪着于皓。可恶!打这么久他还不倒下去,面子都丢光了!越想越不甘愿,发泄似的又快速地甩了于皓一掌。

“操!你到底是不是出来混的啊,打人还会打到手酸?”从头到尾翘脚坐在一旁欣赏这一切的阿豹看到老鼠没用的样子,忍不住皱眉。

老鼠赶忙谄媚一笑,“唉唷豹哥,第一次有人站在那给我打到爽嘛。”

阿豹闻言得意地笑了出来,“好好好,尽量打啊,打到你爽。”

“嘿嘿,接下来才精采啦,”他亮出刀子,贴着于皓的脸又比又画,“我在他脸上画陀大便给豹哥欣赏。”说着他又比又跳的,活像个小丑,惹得一旁的人哈哈大笑。

于皓眼一[,趁着老鼠得意忘形,众人也松懈之际,一弯身拨掉老鼠的手,轻松地把刀子抢了过来,然后又迅速反手一架,老鼠连反应都还来不及,刀子已经架在自己的脖子上。

“放开我的兄弟,听到没?不然我杀了他。”

“你敢?”阿豹站起来怒视于皓。

“你看我敢不敢!”话说完,握着刀子的手用力几分,刀锋立即陷入老鼠的脖子,血丝缓缓渗出。

“豹……豹哥,豹哥救命啊!”这下老鼠威风全灭了,全身抖得如秋风落叶,不停对阿豹求救。

“哼,我最讨厌人威胁我,要杀就杀,我手下兄弟这么多,不缺这一个。何况一个换两个,我还不亏咧。”阿豹倒也狠心,看也不看老鼠一眼,无所谓地往旁边打了个手势。拿枪指在单子跟阿奇头上的人立即拉了保险,作势要扣下扳机。

“老大!”老鼠简直要吓晕了,他哭丧着嗓子,快站不住。

于皓瞧着两把即将扣下的枪,心中虽然犹豫,却也不敢放掉手上的刀,这是他唯一的筹码。

两方坚持着,眼看就要见血,忽然有名小弟神色慌张地跑过来,手上还拿着电话。

“老大,雄哥要你立即放了他们。”

“什么?”阿豹失去了笑容,不敢相信大哥居然会插手管这件事。

“雄哥说,他们三个要是有差错,就刑堂三刀六眼见。”小弟为难地转答

这下阿豹更吃惊了,他不明白雄哥怎么会为了这三个小子对自己说出如此严厉的话。愣了半晌,他才不甘愿地喊:“他妈的还愣在那干嘛?不放人难道等着吃屎啊!”

身边小弟一听,连忙松开单子跟阿奇。

单子跟阿奇一拐一跛地走到于皓旁边,于皓虽然心中满腹疑问,却依然小心翼翼地架着老鼠缓缓往外移。

留下阿豹一脸暴戾地看着他们三人消失在门外。

三人逃离虎口,跌跌撞撞地回到了眷村,都庆幸捡回了一条命。来到于皓家门口,阿奇首先抬脚一踹,轻易地把门撞开,边走进去边吼:“妈的,那个阿豹,下次我一定……小燕子?”看见屋里居然有人,阿奇惊讶得忘记要说话。

于皓也在这时候进了屋,同样也是一脸惊讶地看着站在柜子前专心凝视柜上照片的语燕,“小燕子,你怎么在这?”

本来正仔细端详柜子上一张眼熟小女生照片的语燕,听见后头有人出声便连忙回头,当她看见于皓满身是伤时,眼眶都红了,“我看到老鼠,猜想你们发生危险了,所以……”

“所以跑去找我,要我来看看你们死了没!”辉叔这时候也从厨房端着水出来,看着挂彩的三人,没好气地说。

三人同时低下头,鹊睾傲松允濉

“怎样?吃到苦头了?跟你们说别以为拳头硬就天下无敌,你们不过是一群小混混,拿什么跟人家真正的黑道火拚啊?”辉叔不高兴地教训着。

于皓跟单子都知错地低下头,偏偏阿奇像没神经似的一样在旁边嘟嚷着:“哪有当条子的在帮黑道呛声……”

“死小孩!”辉叔扁了阿奇一掌,痛得阿奇龇牙咧嘴的,“也不秤秤自己几两重!要不是他们老大欠我一个人情,你们早就被丢到海里喂鱼了!说到这个,你们这几个臭小子,好端端怎么跑去砸人家场,还把老鼠打一顿?事情不是都解决了吗?”辉叔越说越气,手上的杯子差点没捏碎。

“哪有!”阿奇不满地抱怨,“还不都是为了小燕子,老鼠一直要找她麻烦,阿皓为了保护她才出此下策的,总不能叫我们一天到晚跟在她旁边送她上下课吧?”

语燕一听错愕,连忙转头看向于皓,原来这一切都是为了她!

于皓撇头避开语燕的眼神,不想多说些什么。

辉叔闻言愣了一下,吃惊道:“但是我明明警告过老鼠……”

一直沉默的单子这时候才开口:“辉叔,你知道老鼠不会这样罢休的。”

知道他们说的没错,辉叔顿时无言,“唉,这件事情我会处理,总之你们三个别再去招惹他们,辉叔没那本事救你们第二次,知道吗?”看三人都点头,他才满意地继续说:“那我先回警局了,啊,对了,你们谁帮我送裴小姐回去吧,她住这附近而已。”

“我会送裴小姐回去的。”于皓看了语燕一眼,绅士地伸出手领着语燕往门的方向走去。

语燕看着于皓,羞涩地低下头,鹊卦谟陴┑幕に拖伦叱雒磐狻

月光下,两人的身影一前一后,在地上拉出两道长长的影子。沉默弥漫在两人身边。好半晌,语燕才怯怯地开口:“对不起。”

于皓闻言愣了一下,“好端端的说什么对不起?”

“原来你们是为了保护我,才会跟我上下学,甚至跟老鼠打架,但我居然误会你,还对你发脾气……”

于皓搔搔脑袋,尴尬地一笑,“没啦,我们看老鼠不爽很久了,早就想找个借口扁他一顿了。”他蹩脚地辩解着。

语燕一听就知道于皓是为了要安慰她才这样说,心里的歉意更浓。只是于皓都这样说了,她也不好意思再说些什么。低着头,视线落到于皓受伤的手,“那个……你受伤了,我爸爸从国外带回来一种对刀伤很有用的药,我明天带去学校给你擦。”

于皓一听可乐了,瞧小燕子不但不因此排斥他,还关心他,他就忍不住咧嘴傻笑。语燕见他笑得开心,也不禁笑了出来,两人就这样一路笑着走回语燕的家。

而从那天开始,语燕跟于皓之间的距离猛然缩短。语燕除了不排斥于皓送她上下课之外,一有时间也跟着他们三人上天下地地到处玩。

于皓的爽朗深深吸引着她,跟于皓在一起,她就能感觉到莫名的轻松跟快乐。

而这一切看在单子眼里,却让他深感不安。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于皓跟小燕子是互相吸引的,瞧他们每次出游的开心表情,不用说,他也知道他们有多快乐。但是在他心中,有道篱笆,清楚地,理性地,在他们和小燕子中间筑了起来。

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从很小的时候,命运就做了这样的安排。于皓或许忘记了这件事,他可从来没有。小燕子有她自己的天空,她总有一天会离开这里,到更远的地方去深造,当个音乐家、演奏家,追逐她的

梦想;可是他们呢?他们只是群连高中能不能毕业都不知道的人,横在他们眼前的是一条一成不变、枯燥又乏味的荒路,而小燕子有的则是一片蓝天。她应该要飞得更高更远,而不是被他们束缚在这条无趣的路上。

这些话,单子总想找机会跟于皓说,他明白于皓比他更清楚这些,只是一下子被感情冲昏了头,忘了在他们之间的距离。

当单子终于有机会把这些话说给于皓听时,却引发了他们兄弟之间的第一次争吵。

“到此为止吧,你比我更清楚,什么是可能,什么是不可能。”不顾于皓的逃避,单子残忍地陈述事实。

“我的事情不要你管!”于皓转头甩掉了单子搭在他肩上的手。

单子摇了头,“阿皓,我不能不管,你是我兄弟,我不想看你陷下去,趁现在没人受伤,放手吧!”

“你闭嘴!闭……嘴!”于皓像头被踩到痛处的野兽,抓狂地回身大吼。

从店里走出来的阿奇刚好看到这一幕,被两人火爆的气氛吓了一大跳。兄弟拜把几年了,可从来没看过于皓跟单子吵架啊。

“好、好端端的干嘛吵架?”没见过这等阵仗的阿奇一反平时大嗓门,支支吾吾的,“不、不是说好要、要烤肉,没事吵什么架?”

于皓撇头不愿意说话,单子也低下头一脸冷然。

这时候跟他们约好了的语燕也从小径那端跑来,只见她气喘吁吁地红着脸,却仍不掩兴奋,“不好意思,我迟到了。没办法,花了好多时间才让我的德文老师相信我不舒服,让我不用上课。”然后她察觉了三人间诡异的气氛,顿了顿,“你们怎么了?”

于皓听见语燕的话,心头更是一紧。的确,她是该好好地上课、学习、深造,本来从不逃课的乖女孩,现在被他这样拉着到处跑……

抬头刚好跟小燕子关心的眼神交会,怕她担心,于皓勾了勾嘴角,硬扯出笑容,“没事,只是我跟单子有点小误会,不过没事了,你说对不对啊,单子?”

单子神色冷漠,却也勉强地颔首,应和着于皓。

小燕子虽然仍有疑虑,却也不好再多问什么,只能依然用关心的眼神看着两人。

“走吧,不是说要烤肉。”单子没什么表情地转身去帮阿奇拿东西。

于皓看着单子的背影,心里泛起歉疚。他知道单子是为他好,也清楚单子所说的一切,只是……要他这样就

放掉小燕子,他真的舍不下。

就在他犹豫着要不要上前去跟单子道歉时,手机尖锐的铃声划破了沉默,“什么?现在?可是……好吧,我马上到。”于皓面色沉重地挂了电话,看了单子跟阿奇一眼,两人立即知道这样急的电话,一定是传于皓去飚车的。

“小燕子,我临时有事不能去烤肉了,约改天好吗?”

语燕一听,小脸一垮,“为什么?明明约好今天啊,你有什么事情?”

于皓支支吾吾,不敢把要去j的事情f出怼

单子在一旁看见,放下手上的东西,忽然迸出话:“跟她说啊,干嘛要瞒她呢?让她看看你的世界啊!”

于皓一听倏地回头,不知道单子为什么这样咄咄逼人。

“于皓,你该不是又要去打架吧?”看着三人的脸色,语燕满心疑惑。

于皓连忙摇头急急澄清。“小燕子,你相信我,我绝对不是去打架!”

“那就告V她实话,j又不是什么G脸的事。”单子又冷冷G出这句话,毫不回避于皓斥南的眼神。

“j?”语燕不可置信地看着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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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不到 会有那么大的反响  偶就说  这个东东  好看  3Q~!  耐  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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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根儿不相信命运这玩意儿的人,诸如我,毕宝亮,十七天前去算了一次命。

  算命老头告诉我,三十岁以前无论如何不能沾惹女人的,否则毕宝亮这个人就完蛋了。十七天之后的现在,我所要强调的现在,是时间的现在和空间的现在,我忽然决定要娶那个女人为妻。

  你知道吗,那个女人――老天爷,我还没有搞清她叫什么来着。那个女人,在雪漆的桌几对面站起来,转身走了,经过从玻璃窗洒进的一泼秋初透明的阳光里,半高跟鞋突地拐了一脚。她是那种大街平地上好好走着路也会一下磕了跤的女人。如果早那么一点点,或迟到么一点点,就走过去了,然而不多不少就是现在,我决定了,娶她为妻。而且立刻就后悔了。

  她叫廖香妹,本来在一家旅游杂I社工作,据说曾经写过如何野外求生之类的啥专栏,且于某期上刊有几张她穿着极其臃肿的雪衣攀登大霸尖山的照片,照片的主体无非是介绍譬如像马达拉溪登山口、五峰检查哨、三零五零高地,或者一块写着「此地有狗熊出没」的木牌坊。我是非常相信她有这个本领――野外求生。因为不多久她就爱上他们那家杂I社的后台老板Henry 王,Henry 王是否爱她不在我的了解范围内,但是他给了她一个他们的结晶却因自己是有妇之夫而无法对她负责!

  对于这种男人,我只有两个字送给他:卑鄙。至于这种女人,除掉一个蠢字,还能说什么。廖香妹决定离开Henry 王,转到一所晚报做事,更蠢的是,她决定把这个结晶生产出来。为了要赋予此结晶品一个姓氏,她必须马上找一位男人结婚,婚后一年内,也就是说孩子出生之后,即可离婚,悉听尊便。总之她理直气壮开始为她的孩子找寻姓氏,说她理直气壮,是因她亦晓得自己是年轻漂亮的。

  头一位被出上的是她专科时代同班同学,姓钟。所以找上那人,只因为他的作家身份,根据廖香妹的理论,作家通常比较超越礼教。

  你可以想见,她带着一份契约书和印章去找人家的时候,那副坦白而幼稚的可怜样子。姓钟的说让他考虑几天,并亲自从住宿的山上送她下山搭车,还请她吃了碗牛肉面,面对如此一分女流,你似乎很难放她一人饿着肚皮就走了。

  不多日姓钟的打电话来,表示愿意帮忙,但她婉拒了,理由是钟氏家族过于庞大,牵扯大多会毁了他。

  老高也是位摇笔杆的,不过她找老高却真是错了。老高洁身自爱,好高名,他那种人,假如要避嫌,会连他亲生爹妈都要避。为了解脱对眼前这个D艳女子的愧歉感,老高把廖香妹推介给我。

  笑话。谁不知我毕宝亮系天下第一现实鬼,孤家寡人奋斗几年,好容易弄到半片楼上,五架中文打字机,堂堂是家有牌有照「功昌」打字行,目前打算再买进一部机器,增设打字补习班。在这世界上,我们家除了我,只剩下小鬼角角跟我住在一起。角角是我妹妹的小女儿,满嘴蛀牙,古灵精怪,从三岁便跟着我,妹妹一直把她寄养在这里,每个月付点钱房东老大大照顾。我的理想对象,她必须身体健康,不用太美丽,也不至于丑陋,笨一点没关系,手脚勤快就行,最好也懂打字机。

  老高约我出来,诸般如此叙述一遍,分析我反正没爹没娘,又有些自闭症倾向,人际关系素来单纯,更何况那女人家中颇有几个子儿,跟她谈条件呀,铁定捞一票不成问题。笑话,捞钱方法多了,此辈女人之钱,说什么,我也咽不下这口气拿。于是老高便把我留在一处叫做「满天星」的欧式自助餐店里,老高走了,留下独自愤懑冷笑的毕宝亮。

  我太明白了,漂亮女人,十个里头九个骚,不骚也蠢。廖香妹对面坐着,知道我都知道她的来历了,省掉开场白,代以固执的沈默,两人只有看着桌上她长脚杯里的柳橙汁一寸一寸被吸去,最终吸乾了,杯底里出两三颗柳橙种子,看着她拿吸管一下没一下戮着种子和杯底,我以为有必要打破今人窒息的沉默了,她却忽然抬起头,看着我。你晓得吗,看着我,我是指真真正正看进我的眼里、心里。同时因着此处靠窗角落充分的自然光线太好,我看见我的一张睑却落在她深褐色的瞳仁上。她说话了,「你认为呢?」

  声音像漂白过,直直的,很刚性,令我激怒。我是每每情绪不平衡就会口吃,注视瞳仁里的那个我,说:「我,觉得,你,你这样做,太笨,笨了。」

  她仍然定定的望着我有一会儿,垂下头,叹了口气。「我也是觉得很笨。」

她的笨认为很应当,我生气道:「你还,还很年轻,也很,美,美丽,对不对。根本,本没必要,要这样做嘛!」我简直愤怒我的口吃,只好不顾她的惊愕,突兀的离开座位,站到窗玻璃旁,背朝她深呼吸做了几个扩胸运动,这是治疗口吃的唯一偏方。我望见街边卖水煮花主的摊子蒸散着腾腾白烟。

  然后回到座位,我说:「为什么你不拿掉?」

  她垂着眼帘不讲话。你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是个漂亮的女人。不过对我毕宝亮而言,漂亮二字的同义词便是:草包。

  我说:「你结婚了还不是马上只要离婚,带着一个小孩,你要养他,要工作,即使要再结婚,总不如你一个人的机会多,条件好。如果你及早拿掉它,一个人你可以重新开始,没有人会知道你以前发生的事,你可以找一个更好的先生。而且――」要命的是,讲着话我又无法平衡了。「关于你想给,小孩找个姓,姓的做法,很迂嗳。根本不,不通的。」

  她软弱的答覆我,「这些,我也都想到了。」

  想到了?想不通,有屁用。久久,两人就望着桌面上一块阳光发呆,阳光透过玻璃长窗,透过玻璃杯里的冰开水,折射在桌面,歙歙跳动。她终于又抬起头看着我,抱歉的笑了,「就是想把小孩留下来」

  「这对你有,有什么,好处?」我努力克制住咆哮。

  半天,她很困难的,试图说出她的话。「我对他――算很认真的吧。其实,在一起的时候,他对我也很好。就是这样,想把我们的孩子留下来。」大概从我的脸上读出了困惑,以及不屑,她放弃了试图,轻佻,说:「也没什么,光是想生出来,看看像我还是像他。很好笑罢。」

  我非但笑不出来,且无法克制的把十根手指头关节一溜掰得枯V枯V作响,因为我必须冷酷的回答她:「老实说,我,我真的没办法,同意,同意你这种,想法跟,做法。」

  她倒笑了。望着我说:「我也是觉得没办法同意,真的。」她说得很天真坦白,使我怀疑她单是为要替我解除窘迫。

  跟着她便拾了皮包,笑说:「真的,没关系。」站起来,停顿了一会儿是要等我跟她招呼一声再见,但我坚持平视着她的裙摆不发一言,见她转身走了。很奇怪,今天屋里的光影层次清

楚极了。她从明亮一点的光里走进更明亮一点的光里,在那里突地拐了一脚,走了过去。不可置信的,我发现是我的声音喊道:「喂――」

  她听见了,但她仍然继续走去。我追上前,跟她后面踢踢拉拉下楼梯,自动门先后把她和我放了出来。她回身望向我,说:「真的没关系……」脸上都是泪。

  你晓得,生平我最痛恨女人的眼泪。此刻我却痛恨站在那里一位长手大脚的毕宝亮,痛恨从女人眼中看到她看到毕宝亮浑身暴露无遗的只有一句话:「我愿意。」

  的确,我愿意。我愿意我从来没有遇见过这个女人!「都是夏娃惹的祸呀。运乖如我,只能怪,都是秋天惹的祸,阳光惹的祸。现实如我,不料一跤绊到逻辑外,你说,除了运乖,还有什么?两人先去买了一袋煮花主来吃,此是对于我们的关系我第一次付出的代价。

  当晚回到家,也是第一次,我才开始注意到我的家,坐在沙发椅里,一件件家具扫视过去。属于处女星座的天生乖僻,我是连花瓶中的一根草枝如果未能按照我的审美观插放,都会一天不自在的人,一旦想到即将有女人住进这栋房子,我彷佛早已看见她蹲在茶几面前剥水煮花生吃,吃得桌几上一滩湿漉漉的花主壳。彼时我再也不能像现在这样光着两条毛腿,两只脚丫这样安适的踩在麻编拖鞋中,你知道吗,我感到我的一生已经完了!

  小鬼角角窝在通道转角玩扮家家,地板上一到横横叠叠的锅灶,这时她一本正经端着小碗小碟走到我跟前,半屈下身,道:「公子,请用点心。」此是她每天必玩的伎俩,我草草敷衍了事。她道:「公子,您没有吃乾净。」无可奈何,我便又吃了一次。

  我妹妹毕宝凤是个四处流浪的疯婆子,妹夫是三流作家,有个笔名叫墨客。搞的是印刷业,夫妇俩有辆小发财,常常批发一些书刊、明星照片全省四处去兜售。角角长年受我薰陶,极爱整齐,且有收藏癖,好比每期爱国奖券,她总要向我讨去,很宝贝收进她的保险箱里,一只白底桥红格子的超群饼乾铁盒子。

  当我从口袋掏出那张尚未盖章填写的具结书,白纸黑字写着:「廖香妹与某某结为夫妇,自愿于公证结婚即日,民国某年某月某日起,以一年为期,至民国某年某月某日,解除婚姻关系,立据人某某

,保证人某某。」那位与廖香妹结笃夫妇的某某即将成为毕宝亮,我绝望的发出喊声:「角角,我们马上要有一个舅妈了啊。」

  消息传得真快,次日早上碰到房东老太太,迎面就恭喜我要娶媳妇了,探明我仍继续租住房子,欢喜的说立刻要出工人来粉刷主卧房。罢了,工钱算你的算我的?才到打字行,毕宝凤也挂电话来,扯了一堆有关结婚的事,末了附带告知我,「哥,墨客新写了一本书,准备找人投资出版,叫爱情红绿灯,你要不要投资?」

  我要结婚,没钱!可预见的,不多久毕宝凤便言把一叠厚厚的稿纸送到我这里免费打字。果然,自我沾惹女人之后,倒楣的事情开始接踵而来。

  廖香妹希望我们在结婚之前,回乡下一趟,想把她的未婚夫亮给父母亲看。电话这头,我颇为不满,「难道这个也包括在结婚范围内?」电话那头没有吭声,但你分明可以看见她仍又是那种坦白而抱歉的眼睛看着你,我但愿能守紧防线,坚持不再吭声。

  终于她叹了气,说:「我不能勉强你。这样吧,礼拜天上午八点四十分,台北东站住宜兰的中兴号,我在那里等你,假如你没来,我就一人回去也没关系……」她握着听筒,等我也许会搭腔,并没有。那头很委婉的将电话嗒地,搁下了。

  电话嗒地那一声,我晓得,我又完了。八点三十九分,毕宝亮出现于台北东站五号剪票口。

  廖香妹看到我,高兴得一跃跑到跟前,抓住我手臂叫嚷:「我就知道你会来,你会来的!」

  我脸上的表情明白告诉她:「恐怕未必吧。」希望她自重一些,她随即亦放开我,将两张车票给车掌撕了,塞在裙腰间。目睹她满面欢欣的气息,我决意任由她提起地上两大袋礼品吃食之类的东西走出票口,任由她踉踉跄跄爬上车子,好容易把两个人安塞在位子当中。

  非常可恶的是,她绝对不掩饰一点她的快乐。才第二次见面嘛,经我私下统计,若是我们共讲了十句话,其中九句半会是她讲的。她告诉我家里有五个哥哥,她老六,最小。怪了,她有五个哥哥跟我什么相干。更可笑的,她告诉我,她家门前有一棵搞大的玉兰花树。

  转计程车走产业道路到她家,迎接我们的是一大桌盛宴,围着圆桌坐的两位大人儿,和

一二三四、四个奉召而回的兄弟们――天老爷,他们不亏为一家厂牌出品。显然,廖香妹在他们当中是突变,那么肃静的家庭气氛,也只容她一人大声讲话,大声笑。接过我手中两提袋礼品,她朝母亲前头地上一搁,说:「烦死了,买这么多东西!」 }

狗狗一直吃的是猫粮,这两天开始不吃东西,第一天呕吐黄色水一样的东西,会喝水,不愿动,三四天瘦了好多,一点东西也不吃,现在没力气走路

}

参与第一章创作的作者及文章(以下文章全部点评)

友谊就像是香草冰淇淋,清爽而干净,拥有纯洁的微笑和明镜的双眼;亲情就像是草莓冰淇淋,单纯而美好,带着沁人的温暖与柔和的芬芳;爱情就像是巧克力冰淇淋,复杂而又甜美,夹杂着承诺的希望与温馨的话语。

晴晴从这边走来,带着醉人的微笑和惬心的快乐。转个弯,来到了自己的班级。今天是开学后的第一个星期,晴晴刚刚来到这个新的班级,不禁有几丝兴奋。晴晴一直为自己所在的初一、八班而感到骄傲,这是一个学习尖子与艺术骄子并存的班级,这里既有浓浓的学习气氛也有醉人的艺术熏陶,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可是到了教室门口,晴晴却突然站住了。一个男生正坐在晴晴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看着窗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走错了位置。阳光很刺眼,男生深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努力吸收校园里香樟树的芳香,很认真的样子。

晴晴走到男生面前,停下脚步看着男生。她是一个害羞的女孩,对于如何劝这位同学离开感到有些难以启齿。

“请……”晴晴刚要说话。男生就打断了她的话:“你好,我叫尘落,很高兴认识你。”

男生笑着,在阳光的衬托下有着金黄色的睫毛,看起来甚是帅气。

“恩,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晴晴含糊地回答着,有些不知所措。想了一会,还是鼓起勇气说:“尘落同学,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一下,好吗?”

“你的座位?”尘落的脸上带着疑惑,“老师昨天编位子明明是让我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啊。”略加思索一会,尘落离开座位跑到门口一看,顿时一副很无奈的样子,转过来对晴晴抱歉地说:“对不起,我走错教室了,我在初二、五班,你们楼上的班级。因为我是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新生,所以给你填麻烦了,对不起。不过,很高兴认识你。”

说完,尘落就飞快地抛开了,阳光折射出他的影子,撒下一片美丽的金黄色。

放学了,晴晴从初一、八班的教室出来,踩着温暖的阳光向操场走去。

晴晴的学校总是让人感到温馨,因为这里

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美丽的花朵盛开。学校里树多,鸟儿也就特别多,每天上学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像是身在花园中一样。夏天的空气十分燥热,但是一走进学校的香樟林就会感觉一阵凉爽。

晴晴是个很细腻的女孩,所以有的时候看见学校里面花谢花开就会觉得很心疼,像是自己经历了一次次的衰败后走向繁华,然后又是坠落。那样会感觉很痛,晴晴这样想。

一个高大的身影将晴晴拦住。抬头一看,是尘落。

“你干什么?”晴晴发出置疑,对于这样一个男生把自己拦住又不说话,晴晴觉得很怪异。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尘落问到,这个理由单纯而又有些不合常理。

“那么,晴晴同学,我不了解学校,可以带我去参观一下吗?”尘落的眼神很真挚,似乎容不得拒绝。

“你不是初二的吗?我才初一啊,我也才到学校一个星期而以。”晴晴的话语保持一贯的温柔,实际上婉转地拒绝。本来嘛,自己也不熟悉学校,怎么带他去参观。

“我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所以……”

晴晴看着尘落,似乎拿他没有办法。算了,今天就晚点回家吧,让他熟悉一下学校就行了。

“要不?我们去吃冰淇淋?”尘落微笑着,看起来很是帅气。

听到这里,晴晴眼睛一亮,她可是最喜欢吃冰淇淋的,便马上答应:“好!我要吃香草冰淇淋。”

寒鸦点评:首先,题记很新鲜,在没有概括主题的前提下,给读者带来一丝清醒的校园之风。快乐宝贝!文字的诗意化以及内容的诗意化具有很大的亮色,文章的开头算得上新鲜别致,从错误的开始,交待出两人的相识,为后文的展开做了铺垫,但作者在中间部分写到两人在操场上再次相见(另一个注册账号对快乐宝贝!的续写),显得有些过于心急,急于将“冰淇淋”引出来,继续将两人的关系发展壮大,这是值得注意的地方。另外,作者在思考的时候,太过个人化,这对长篇同创有些不利。当然,就文章开头还是很成功的。

春晓背着一特卡哇依的皮卡球小背包在校园外晃来晃去。她现在正在生气呢。晴晴那斯说了叫她7:00在学校门口等她。现在已经是8:00

了。连个鬼影子都没有见到,她实在是很生气呢。亏她今儿个还起了个早,早知道她就睡他个10:00再来了。

她嘟着着一张樱桃小嘴,怒火全憋在了心里。她发誓,如果现在晴晴出现在她面前,她一定走上去掐她个半身不遂。

恩恩,不过想回来好像太毒了点。反正,这次她是不会轻易原谅晴晴的啦。

她自顾自地的想着,根本无视他身后人的存在。

一大清早的,好脾气的尘落本来也不想发火的。可是,他已经和这个不认识的女孩耗了半个小时,这不得不让他青筋暴跳了。

这个女生堵在了校门口,他想绕开她,她又走到了面前,反正不管他往哪边走,这个背着皮卡球小包包的女生总是堵在了他前面。

他实在不明白,这么大个校门,这么娇小的女生,他一个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就绕不过去呢?他又不好说什么。就只好陪她在这个耗了半个小时。

他本来是要去买早餐的,他现在已经是饿的头昏眼花了。

他只好上前去拍拍春晓的肩膀说:“同学。请你让个道好么?你已经堵了我30分钟又34秒了,我同意,可是我肚子在抗议了。”

春晓转过身,盯了盯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的尘落,说了一句让他绝对喷血的话:“这路又不是你家开的,我站在这儿有不影响校容。我干吗要让开了。再说了,我什么时候把你路挡着了,这么宽的路,你自己不会找缝儿钻出去啊!就算没缝,你不会翻墙出去啊。干吗要打扰我啊?”

天啊!世界上有这种人。挡了别人的道,倒还是别人无理了。唉!没有办法,尘落遇见春晓这一伶俐的丫头,也只能认栽。

春晓就是一霸道的性格,永远吧她都是正确的!

尘落的脸色很不好看。但依旧保持着绅士的笑容:“那么好!同学我错了。你让下好吗?”

“这种态度还差不多,可是我在这儿站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让啊?你自己不会走那边啊?!那么宽的地儿,你干吗偏要和我挤呢?再说了……”

“春……晓,春晓……我……来晚了啊!”突然一声跟晴天霹雳似的叫喊声把春晓的长篇大论打断,这么冒失的人除了晴晴,这所学校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人。

春晓翻了翻白眼转身见到晴晴就给了她一个“爆栗

“小姐你有没有时间观念啊!你说的7:00,现在都几点啦。现在才出现,刚刚去哪儿啦?没有看见我正在教育这个学校不懂规矩的一小男生么?倒!人呢?”尘落趁着春晓转移视线之际脚底抹油溜了,他可不愿意再留在这儿听这么一个小女生唠叨。他怕他再多留一会儿,他连杀她的心都有了。他可是绅士,可不能做出如此灭绝人性的事情呢。

于是他明智的选择了逃跑。

话又说回来,尘落逃跑了。春晓就少了个撒气的人,那么我们的小晴晴就遭殃了,她站在春晓面前耷拉着脑袋,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学生在挨老师驯一样。她想啊,这就是报应啊!为什么要贪睡呢?她又不是不知道春晓那个坏脾气,跟个更年期老妈妈似的,说起话来喋喋不休,把她惹火了,不被骂个狗血淋头,能跑的掉么?

唉!报应啊报应!开学第一天就招了这档子的事情,以后还有好日子过么?

寒鸦点评:本文是很有个性的,首先表现在文字上面,其次表现在人物上面,人物一出场,就能让读者记住,这是写作难能可贵的地方。再者,作者善于抓住初中生的性格特征,对初中生的叛逆和追求个性的特征瞬间表达出来。另外,作者从校门开始进入校园这个话题也是很别致的。符合校园长篇同创的清醒、个性化特征。另外,就作者的开头而言,继续发挥续写具有广阔的空间性,延展性。

春晓的姨妈陈美慧是学校初中组年级组长。她和这个姨妈住在一起。

春晓家里只有爷爷和奶奶,爸爸妈妈都在外面工作。

大人们说现在的小孩没人看着不行呀,于是春晓就到了这个姨妈家里过。

姨伯姨妈都是学校的老师,而春晓从小就对老师有一种畏惧感,老是怕怕的。

并且春晓是个很乖的孩子,可以说是个好孩子吧!

所以她虽然也不想来这里,但她还是笑着来了。

开学没有军训,真是庆幸。好歹逃过一劫。春晓这么想着。

上午去报名了。她看着身边走来走去的人,突然有种优越感,原来我还满高的嘛。嘿嘿。

下午却被姨妈叫去学校打扫卫生。

虽然早上班主任有说同学们新学期来要打扫打扫啊,但是

春晓无所谓,反正人多人少都一样嘛,她都在埋头苦扫。

另外还有两个女孩子,她当然不认识她们,也没想要去主动认识,好象她们也没这个意思。

于是在沉默中,不勤快的人都貌似很勤快了。

不过该开口的时候还是开口比较好。

“你们谁看见簸箕在哪儿啊?”春晓望着这两个正在假装扫地的人。

一个抬起头有点茫然地扫了她一眼又低下去了,另一个对她笑笑说在外面那两个男生那里。

看来春晓是一点都不知道。

恩,果然有人,还满高的。

“那什么,我要簸箕。”

两男生同时注目着她,春晓笑容都僵硬了。

接过手转过头春晓露出一个有点怪异的笑容。

好帅啊!!刚给我簸箕那个,嘿嘿嘿。

于是这一天春晓就沉浸在对帅哥的幻想中……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的开头与此次参与者不同在于,如题的角度。开头叙述平稳,但瞬间转入冗繁的叙述,这种内容虽然真实的接近中学生活,但做为文章写作而言,显得有些过于拖沓,不够文学化,只是生活的真实反应。当然,不是说本文不好,本文再发挥一下,基本上已经可以独立成章,做为一篇记叙文了。望作者在下一章的创作当中再接再厉,发挥你的所长。

经过一个寒冷的假期,又一个学期变成了上学期,一个在下学期会变成上学期的新学期开始了。

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周的最后一天,此刻是最后一天的最后一节课,名曰班会课,实为班主任的演说。

班主任叫潘媛媛,不知道给她取名的人是不是希望她长得够圆,但事实是她的确长得够圆,很难找出长得不圆的地方。终于有一天被我发现,她写黑板时背上那几条长长的毛毛虫不是圆的,遂得当初坐我旁边的陈春晓所赐毛毛虫之雅号。可能毛毛虫觉得这名字比前雅号潘汤圆好听,也就默认了。

这样一成不变的演说是半年一大说,几天一小说,其主要内容是过去现在和将来,过去是努力不够,现在是检讨过去的努力不够,将来是

继续努力,还有一个固定的且必定实现的预言就是时间过的快的很,中考马上就到!

教室里还算安静,如果忽略讲台上那个发声源的慷慨激昂。新同桌,没话聊,又睡不着,于是坐着思考。

毛毛虫的预言终于要实现了,替毛毛虫欣慰,竟觉得毛毛虫说时间过的快说的还真是对,不过快的是毛毛虫每次说出此预言间隔的时间,快的不一般,例如刚刚说了一次现在又在说了。

好样的,说到预言了,说到预言就预示着快结束了……旁边的新同桌英雄突然用胳膊碰了我一下,我以为预示实现了,迅速睁眼,结束了?不是,还有十分钟。同学负责的看了下表并作出换算。我迅速闭眼,缓慢的问:你胳膊痒?不是,嘴痒。那准你自个掌嘴。班长你真暴力。我笑你才发现啊。看了他一眼,这孩子好像想说什么但是又没说,正好我也懒得听,管我什么事啊,我跟他又不熟。更何况讲台上那只猫头鹰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正半睁着眼跟同桌孩子聊天的我,发现我发现她后她还将自以为有警告作用的一记眼神丢给我。

我迅速移开,现在的老师们比青春期的孩子们还敏感,只要看着他们看你的眼睛就说那叫瞪,就叫知错不改,就叫挑衅,移开了就叫示弱了,就叫知错了。大开学的,上学期的帐刚消,我可不想有什么新帐。

悄悄瞄了一眼毛毛虫,已经把眼珠子丢向其他人了,看来我善良的欺骗奏效了,成功的替毛毛省心了。

321,下课!零……在同桌倒计时的同时下课铃响了,眼前一个人影一闪,教室里窜出去个孩子,是黄江,成绩一般,上学期期末的倒数第三。

这下他完了,我一阵幸灾乐祸。幸好黄江自动的又倒回来了,但是毛毛虫把俩只眼睁全了,说了多少次了欲速则不达,下课,黄江留下。

我笑着第一个冲出教室,仍在幸灾乐祸。这学期真好,星期仨开学,上仨天玩俩天,一起回家的馒头又犯胃病,没来上课,迅速回家享受周末是我短期内最大的志愿。

而现在,躺在家中太妃椅上的我已经实现上一个志愿……好像刚才隐约听到毛毛演说了一点不一样的内容是什么下个星期有会有八个转学生到我们年级,我们会有四个新同学,他们足球踢得很好,听说已经跟国家队签约了,以后有机会去国足,我们班和二班成绩最好他们会打散在

我今年15岁,姓李名淡霞,喜欢名字里的淡不喜欢霞,初三,身高167,体重是秘密,据镜子所示觉得自己长相说好不坏说坏不好。但据说十四年前有白雪公主的美名,听说是因为一出生就白的像裹了面粉,眼睛像煤球似的,又黑又大,最厉害的是一出生头发就长到耳根,还黑亮黑亮的,小孩子的嘴又普遍是樱桃红,脸颊是蜜桃红,八斤的体重又让我有一张饱满的脸蛋,恰好跟美国人对白雪公主的描写相符。当然这一切美好的功劳都归功于我妈,且现在来看,我妈还给了我一颗聪明的头,不管它有没有用到所谓的正道上。但是美名在十三又半年前就成了历史了,我开始变得黑里泛红,头发是唯一没变黑的但是开始变黄,一直超标的体重也让我有了胖子的名声。

可是我一直爱美,喜欢完美,不喜欢也不讨厌丑。让我爱自己的原因就是妈妈对白雪公主历史时期的描述和拿出来当证据的当时的照片,特别是在看到妹妹又皱又红又找不到眼睛的婴儿形象后,我爱得更加强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一直牢记妈妈在我小时候说的小时候越丑长大就越漂亮,出生时什么样长大就什么样。这一点不断在我身边的姐姐身上映证,似乎也开始在我身上隐约体现。

加上十月怀胎,我和我的生活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镇上15年了,记得的内容普遍美好,忘了不记得什么不好的内容。我没上过幼儿园,我的童年一直有爸爸妈妈的陪伴,有保姆陪我难过的送爸爸妈妈出门又陪我无聊的惹事生非等待他们回来再陪我开心的迎接他们回来解决。这样过了五年,辞掉第17个保姆而不是换掉后,我开始上小学,准确的说是学前班。整个小学我过的也是美好而精彩的。入学时,因为班主任新房里所有的空调都是我在空调厂当个小官的舅舅帮忙挑的还打了七折,我成了个小官,有领导一小班小孩的权限,名曰班长。一年级时,成绩一直不佳的我因为入学时为逃罚款找熟人改大了年纪,以班上最大的孩子之名得以连任。三年级时用老师的说法就是我的叛逆期提早来临,其实是我变成了懒虫渴望进化成寄生虫,做错的事应该说是没做的事有,不按时上课,不带作业,不做操,不管纪律,不带红领巾,不穿校服,不按时下课,尽管是小事但仍让老师对我头疼不已因为我还不听话,可偏在三年级,我拿

到了这辈子的第一个双百分,我开始享受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待遇。五年级换班主任,第一次考试新老师教的语文我就一支独秀,来了个全年级第一,还是全年级唯一。此老师立刻对我寄予厚望,让我继续当官继续享受猫头鹰待遇,尽管直到毕业我都持续让她失望。谁教她要抱希望呢?

馒头上课来了,在开学第二周的第一天的最后一节课结束后。

馒头本名叫曾晴晴,馒头是我的第一任路友悄悄给她取的,馒头是我的第二任路友,跟第一任路友决裂的同时把第一任路友的原创抄袭了过来并配合上了热烈的宣传,企图是挑拨他俩,结果是得到了一个新路友,并延用至今。

天上有点太阳和云,地上是如蚂蚁搬家逃命的人群向着校外移动的壮观景象。我迎着春风狂奔,穿过蚂蚁群又经过几只逆向行驶的碍眼蚂蚁,最后停止在唯一静止的蚂蚁馒头面前。从颜色来看,馒头状态不错,很好。你好啦?废话。她老说我不会看人脸色,我这不是就看对了嘛!来下课?是啊,来接你下课。是吗?我可跟你不熟啊,你是想拐我去卖吧?我能拐到你?你没拐我就不错了!对了你后面那几个是谁啊?全校师生都在我后面。火车头,那请问那几节逆向行驶的车厢怎么解释?我回头,是那几只碍眼的蚂蚁,长得参差不齐的,穿的五颜六色的,正远离我们。应该是新转来的,应该里面还有四个要转到我们班。你怎么知道?我猜的,我的预感一向很准,俗称第六感,只是不信邪的人都认为我是知道,而我之所以知道又是因为我聪明,馒头就是其中一个。我正在努力纠正馒头的错误以为,所以我准备装傻,老师说的,你就不知道吧,哈哈,谁叫你的嘴得罪了你的胃。馒头笑的温柔,春风阵阵,阴森森的。走吧,放学去,已经迟到了。你笑什么?没什么啊,我往肚子里装船呢!快走……我无奈跟着馒头沦为另外俩只逆行蚂蚁,谁教她现在要给老师的医院证明是我往后半年迟到早退的免死金牌呢?

办公室很热闹,远处听起来。走近一看,里面人不少,还一字展开在毛毛面前,从颜色上看是刚才那几只逆行蚂蚁,从对话上听那几只逆行蚂蚁果真是我猜的转学生。毛毛脸上是熟悉的笑容,是见到我妈时的笑容,我大惊!我妈是她妈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她实习完继续留在我们学校也是她妈托她妈的上司

的上司来找我妈帮忙托我妈在教委的同学帮的忙。这就是所谓的万事开头难,毛毛困难的如愿开始了她成功的教师生涯,我妈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并且我在学校这三年她还可以再免费使唤我妈。就是这样,她也只是用猫头鹰的脸对我,现在这脸是属于我妈的,他们居然都能享受?!太不给我面子了。出于嫉妒我在走廊没陪馒头进去,馒头边走边回头骂我懒猪,然后就撞上正出来的转学生之一。馒头的头顶撞到的居然是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动了动下巴飘了句没什么吧。馒头把脸对着另一个方向说了句没什么,然后瞪了那个方向的另一个孩子半天。我则专注于目测撞馒头那孩子的身高,馒头有165,头顶能放进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至少有187,但是看那孩子的脸长于常人应该还不止187……在随后回家的路上我也一直执着于跟馒头讨论这个问题。让我都几乎忽略了馒头骂我懒猪后隐约的一声狂奔猪,当时隐约觉得是馒头瞪的那孩子的声。

隔天一大早四个转学生就出现在了我们班,撞馒头和馒头瞪的孩子是四分之二。他们正在自我介绍,除了毛毛虫整个教室笑的最开心的就是我,因为撞馒头的孩子也就是曲南坐在我前面。至于我开心,出于单纯的原因就是他替我挡住了前方一切我懒得看到的,让我能更加成功的掩眼偷懒;复杂的原因就是他是我喜欢的类型,而我还要观察他来观察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让我方便了观察。还有我们班最漂亮也是最胖的吴小莹也调到了我前面,这下前方防线就更加坚固了,况且无小莹是真的漂亮,皮肤白的像糊了打印纸,原本应该是鹅蛋脸因为161高至少一百二是秘密的体重而有点圆,轮廓分明,要高鼻子有高鼻子,要大眼睛有大眼睛,樱桃小嘴,最厉害的是眉毛,很好奇她怎么能在脸上那么准确的地方排列出一片弯弯的黑黑的毛,显得点睛而不喧宾。我一向爱美,也一向懒,现在前面俩个人都不缺美,我也不用在远处寻找美景,所以此刻我正笑的开心,可能都看得一旁的同桌有点受感染,顶着一张笑烂了的脸看着我,我猜他有什么话要说,果然。那个马上考试了吧?本来想答明知故问,但我心情好懒得跟他计较,是啊。复习得怎么样?不怎么样。我们在一阵心不在焉的寒暄后张同学终于切入正题,考试的时候多照顾下吧?我不会照顾人的,你自己珍重。

上学期坐我旁边的孩子谢俊记得吗?这孩子抄了我一学期,我明明考前十他居然抄到后十。

说起谢俊我就羡慕,是只标准的寄生虫,是我三年级起就羡慕的生物。毛毛虫把他交给我妄图让我把他变成龙,因为之前坐我旁边的孩子成绩都能突飞猛进,不知道的人又以为是因为我聪明,知道的人就知道我懒得教直接给孩子们抄,他们之所以离开我后仍能保持进步后的成绩应该是因为我教会了他们怎么抄。而谢俊这孩子简直羡慕死我了,他不抄不闹,每天就是吃饭睡觉,我对他的羡慕渐渐变为嫉妒,出于嫉妒我开始主动给他抄。这孩子也不拒绝,应该是懒得拒绝,大考小考通篇照抄,有一次居然被我发现他连我名字都抄过去了还怪姓名栏像填空题。且即使这么不分青红皂白的狂抄他仍然在后十名徘徊偶尔还当当倒数第一,我怪他没认真抄他居然怪我写的太快他来不及抄,因为我一般写完就趴卷子上睡觉。谢俊这学期没来报道,除了他名字我对这位前同桌一无所知,也懒得知道。

张同学仍然看着我笑,我隐约觉得他还想说什么,我也懒得去感觉他具体要说什么了。

仨天的考试,就这么被地球转完了,我安静补眠的日子就这么没了。对于我睡觉来说教室无论上课下课有老师没老师都过于热闹,上课时老师管得住学生的就是老师讲的热闹,老师管不住学生的就是学生聊的热闹,下课不拖堂就是师生一起热闹,下课拖堂就是继续上课。只有考试例外,我之所以能按时补齐美容觉,就全拜一直不断的大小考所赐。

旁边的张同学抄的速度比谢俊那孩子好多了,还不时提醒我有题做错了,我当然懒得理他,而事实证明是他那题做错了,也幸好他做错了,否则以他本来不差的成绩加上不错的抄功,现在成绩榜上就会有一对并列第三的同桌。看着成绩榜上名列十七的张同学,我突然想起张同学一直是中上的成绩,应该没坐我旁边的资格啊。懒得去想原因了,准备去恭喜榜上的第一名荣获年级第一。左肩被人拍了一下,右边出现我现在的上司兼姐妹兼年级第一陈春晓,不恭喜我吗?这孩子居然主动来讨喜。你不恭喜我吗,我也算个班探花。同喜同喜吧!还是他的爱徒们厉害,把倒数状元榜眼探花都包了。是啊,可也有人落榜啊。落榜的是曲男,正数十八,顺便看张同学成绩时瞄到的,还不

小心记下了。你旁边那只狗熊抄了你的?怎么了?觉得他没笨到抄了才排十七!他也没聪明到哪去,你也退步了,这个外号没取到位。有本事你取一个。……跳跃式得思维方式让我们的对话也一贯如此,但是隐约记得不久前我们才讨论过张同学的,一跳而过,以至于我一直想不起来是讨论了什么。

新同学的到来,让全年级师生的最新话题清一色的变成了他们。老师是关注他们的爸妈,女生是爱慕他们,男生是羡慕他们,估计还有点羡慕。在我们这个小镇上,连人口流动都少的可怜,更不要说一个学校就流动来八个有特长。而在我们这所学校里,大家会的就只有学习和玩两样,偶尔有个有特长的也还发育的不够长就被学习和玩吸去了营养。他们受到关注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关注他们也是正常的。虽然我们有点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意思,但更准确的说法是我们是吃葡萄不吐葡萄皮。我们是指我,馒头和陈春晓。我们的新话题不是他们是因为他们是旧话题。陈春晓本来不姓陈,姓周,她妈二婚后她得了个新爸爸,对她娘俩好的无与伦比,她妈一感动,趁她还小她奶奶已老她爸爸不知道就给她改了姓。她这位新老爸就是我们不吐葡萄皮的原因,这几个转学生正是她老爸在市区做特聘教练时的弟子。这次也有一半原因是为他而来,所以她很被动的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我们也就半推半就的从她那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知道的差不多后就以一副高傲的姿态用我们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事。

的心态享受着属于我们的优越感。可事实是根本没人知道我们知道他们不知道的事,也没人发现我们因此没拿他们当话题,更没人发现我们是故意没让他们知道我们知道,最后是我们纯属自娱自乐,自己出丑给自己看,自己再捧场笑给自己看以示鼓励!

寒鸦点评:就本文单独看来,写得个性十足,特别是对“毛毛虫”老师写得相当到位。作者文字老到,叙述平稳,冷静的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骚动,作者内心追求上进,追求独特个性和魅力直接反应在文章当中,因此才会写出这篇极具特色的文字。但作文此次“同创小说DD冰淇淋”来说,显得有些不合适,正如作者自己所言,是以前写好的,只是换了一下人物姓名,所以当中很多地方不符合我们既定的标准。当然,作者可以继续参与第二章

的创作,到时候一展你的风采。提醒:现在写作最好是传达真善美,不要可以拿老师开涮哟!呵呵!相信自己是s榜的!

屋外巨风狂怒地咆哮!!

这一夜,树枝狂摆,花容失色!黑云翻滚道沧桑!残月潜行话凄凉!

春晓瞥了一眼发黄的日历:七月十五!!

英雄淡淡的说:“怎么,今天就是鬼门大开之日吗??‘

春晓的肩膀轻轻的抖了抖.

“的确如此!英,你一定要去吗?‘,春晓看着英雄焦急的问到.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英雄淡淡说到.

“哦!‘春晓把头别了过去.眼泪簌簌流下,打湿了她如花般的脸.

英雄“嘎...‘地一声推开了沉重的巨大铁门,刚跨出了右脚,又停了下来.他捏紧拳,身子猛地一顿,快步走了出去.....

春晓的心仿佛如刀绞一般,她骂自己窝囊!!骂自己连英雄的背影都不敢看!怕自己会劝他不要走!她扑倒在床上,呜呜地痛哭,泪水浸湿了雪白的被子......

屋外巨风呼啸,春晓呆住了:是英的声音,是他在给我传音!

春晓凝神,听见了英雄的歌声,歌声古拙苍劲,每一句都撞在了她脆弱的心上.

以天为盖地为庐,好汉厉行凶险路.

南天小门有何惧,鬼门险关亦何忧.

抖擞精神拼杀场,挥戈向日日惊退.

古风荡荡夸刀枪,尸枕千寻血为浪.

杀一为罪万为雄,道义真假杀为上!

寒鸦点评:作者企图从武侠或者说从诡异的角度出发,营造一种悲凉的气氛,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味道,另外,就对白于内容看来更像是成人,而非学生生活。当然,这与我们的要求不一致,呵呵!望第二章再次发挥你的才能。

在冰淇淋的世界里,周围都是冰山雪岭,都是冰封的水晶,没有阳光。对于这个世界,阳光并不是那么可

爱的。但是在冰淇淋的家族当中,还是会有人向往阳光的把!

冰淇淋家族的美人鱼长的很漂亮,不过总是盛气凌人的样子,傲慢。然而家族中的小可爱就不一样了,天真无暇。她最向往是就是阳光,心里总是默默的祈祷有一天能见到阳光。在一旁的美人鱼看到后会不屑的说:“你还是剩剩吧,你知道不,像我们家族是不可能见到阳光的。而见到的那一刻即将是我们灭亡的时候,你还是别傻了把!”说完就高傲的一跳一跳的走开了。

小可爱哭了,一直以来这都是她的梦想,可是确招到美人鱼姐姐的抨击。她用手轻轻的抹干眼泪,台着头看这个冰封的天空没有一丝颜色。她沉默了。她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也知道自己会永不放弃。

后来她决定了,一定要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一定要看到那温暖的太阳,一定要看到蓝蓝的纯白的天空。

家族都劝她不要这么盲目,妈妈爸爸都哭着求她。她哭了,她第一次这样伤了父母,可是她依然勉强的对着他们笑了。她慢慢的一步一步的拿开父母的手,轻轻的往后退,一点点,一点点,也没有说话。就这样看着父母往后慢慢的退,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此时无声胜有声呀。父母都伤心欲绝,他们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看到孩子了,小可爱依然没有动摇她的决定。远了,转身就跑,放肆的跑,去奔向那个迷茫、那个不知道什么样子的未来的方向……

“哇!,好美呀!”边看着天空,真的很蓝,镶惬在自己心里的那种蓝。看着看着,他突然觉全身都开始痒,不过才发现太阳就在自己头上,太阳好刺眼哦。不过她还是很喜欢,笑了,便忘记了自己的痒,她终于知道阳光就是这样的味道,心里说不出的快乐,不好,她这回不是痒是,是痛,钻心的痛,好比十万箭穿心的痛把,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又没有同伴在她身边,她也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流逝,她倒下了,当她对着天空,她依然笑了……开满了,粉红色的,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从中笑,她的笑和樱花一样的那中味道!

当大家看完这个故事后,只有晴晴一个人竟淅沥哗啦的哭起来了,哭的特别的厉害,这时全班一下子紧张了''''''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企图从哲学的角度去编织文字,首先作者讲述了一段追求理想甚至放弃生命的哲理童

话故事。这是相当不错的,对于幻想性青春文字很好,但对于“冰淇淋”话题的开头似乎没有表达出来,而且,这种开头对一下文字的发展很容易造成大家写成幻想型故事,如《幻城》之类,我们要求的是校园青春故事。望作者再接再厉,马上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

走在校园干净的像天空一样的石子路上,两旁是干净的像石子路一样的树。味道很独特的一款冰激凌,甜甜的,酸酸的,还有些许苦混在一起。精美的包装纸上印有晴晴最喜欢的那种卡通图案。舔一口,沁人心脾的凉。

旁边有很多男孩子骑着各色的车飞驰而过,溅起一滩细碎的阳光。晴晴冲他们淡淡地笑……去好远好远的时候。

“喂,晴晴!“是兰霞。

兰霞和她是好朋友,不过,也不是特别好.只是晴晴习惯了寂寞,而兰霞却最不习惯寂寞.她们俩又是同桌。晴晴不太说话,兰霞就说个不停:最新款的时装啦,别的班级转来一个帅帅的男生啦,明星的花边新闻啦。晴晴总是很安静的听兰霞在那里很聒噪地说.只是晴晴不太爱发表意见,而兰霞就因此以为她很喜欢自己说的事.所以也就从来不停止地聒噪。

“你知道吗?初一、班转来一个好帅好帅的男生哦.好象叫至诚什么的.听他们讲,他家好象还蛮有钱的.篮球打的忒棒啊!比咱们班英雄更帅气哎。看他以后还牛不牛?我们去看看好不好啊?“

兰霞一边说一边拉着晴晴走.“听说啊,他是因为在原来的学校太多女生喜欢他了,所以啊,才转学的。“

“有这么夸张吗?“晴晴感到不可思议.

其实她一向是不喜欢听故事的,尤其是那些“麻雀变凤凰“和“灰姑娘“类型的故事.更没有奢望这些事会在自己身上发生.她只想要靠自己是实力来做出一番成绩,那是她极为单纯的梦想.

寒鸦点评:显然,作者很善于讲故事,一开头将两位女孩子交待了出来,而且将人物的性格特征展示在读者面前,为后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可文章一开始也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那就是拉着别人去看帅哥,这总是会令我们大家不敢相信吧!再说现代女孩子也不至于这样啊!当然真实性还是值得探讨的,但作者一下子就奠定了早恋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写下去也就没有多少发展的空间

了。赶紧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吧!

“喂,晴晴啊!去买根冰淇淋吧!”

“不管拉,妈妈不吃我也不吃”

“晴晴乖,去吧,那你给我买一根吧”

下来楼,天这么热啊,柳树都无力的漂浮的长发,看到前面有一位阿姨在提着几箱东西,晴晴很快的跑了过去,“阿姨我帮你搬吧”

晴晴和那位阿姨搬完之后,“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对了,你看累的你,吃个冰淇淋吧”

“谢谢阿姨,我喜欢咖啡的,阿姨我叫林晴晴,是四中的学生”

“我家的尘落也是你们学校的”

“阿姨我得走拉,妈妈还等我呢?”

“你看说你你就到,着是你们学校的同学认识吗?”

“你好,对不起,我得走拉,对不起啊阿姨”“再见,晴晴”

“恩,阿姨再见!”尘落远远的看着晴晴的背影,渐渐的晴晴消失在他的眼前。“妈妈,她是我们学校的吗?”

“人家晴晴多好的小姑娘啊!”尘落回到家拿了一根咖啡的冰淇淋吃了起来。。。。。

“上学拉尘落,上学拉尘落”妈妈说到,“晴晴啊,你也上学啊!”

“妈,我早起来了,拿了一根油条一边吃一边喝着牛奶,“妈妈,我走拉,上午给我做好吃的,还有咖啡冰淇淋!”“阿姨,我走拉!”

尘落和晴晴并肩走在人行道,尘落打破了寂寞,问晴晴“你叫林晴晴,是那个班的啊?”“我是7班的,你和我一样大,你是几班的”“啊!石浪那个班的啊!”“怎么拉”“没怎么啊!我是老潘班的!”“哎~你喜欢什么口味的冰淇淋啊?”“我喜欢咖啡味的”“哦,我也挺喜欢的,但我不喜欢咖啡我喜欢牛奶味的” “你不喜欢牛奶的吗?”“不喜欢,因为我喜欢咖啡的那苦苦的滋味那人回味”“哦”。。。。。。走到校门看到远处的敏儿,说“尘落我先走拉,拜拜”“恩,拜拜,对了你吃冰淇淋吗?”“不吃拉,要不就迟到拉,你也快点去吧”“知道拉

!”尘落便跑到小买铺去买冰淇淋去拉,而晴晴进了校门。“晴晴你刚才跟的那个帅哥是谁啊!”“是我们小区的男孩,怎么拉?”“没怎么,只是觉的长的很帅了!”“他是几班的?”

“你呀!他是3班的”敏儿才放过刚刚做到座位的晴晴。铃――铃,“上课”“潘老师好!”“同学们好”尘落慌慌张张的,说“报告”“尘落你怎么才来啊?”潘老师问道,“老师我睡过了”“哎~你这孩子啊,进来吧,饶你一次,可没有下一次啊!”“恩,谢谢老师”尘落做到到座位上,听着老班的英语课,尘落拿着课本扇着风,感言道“哎~四中真抠门,连个电扇也不开!”正好被他老班听到,“尘落你站起来说Never up是什么意思”尘落站起来回答道“好象是永不言弃的意思!”尘落暗自心想好你个老潘想让我尘落出丑!没那么容易啊!“恩,对了,但是干什么事都是这样的,以后为了祖国,你们得好好学习啊!尘落你下课跟我去办公室一趟,坐下吧”尘落闷闷不乐的坐下,铃――铃,下课拉,尘落便跟着老师进了办公室。“晴晴送作业拉!”敏儿说,“恩,走拉,敏儿”两人谈笑风声走着,到办公室门口看到尘落在那里站着,晴晴问“尘落你怎么在这啊?”“哎~被老班请来的”“你怎么拉”“说话”。。。“我先抱进去作业吧”“恩,你去吧!”敏儿和晴晴抱进去作业出来时,被潘老师叫到,“晴晴”“怎么拉,老师”“你和尘落一个小区,你和他妈妈说他着一段表现不好,还有英语你得帮他补补”“知道了,老师!”“老师我走拉”“恩”晴晴和敏儿出了办公室,便走过尘落说,晴晴说“尘落你以后少说话!”“恩,知道拉晴晴”“那我先走拉,拜拜,尘落!”“恩,拜拜”两人便消失在尘落的眼前,尘落被潘老师叫进了办公室,尘落听到放学的铃声,想到终于放学拉!尘落问“老师我可以走拉吗?”“不可以”尘落听到门口有脚步声,回头看到是晴晴,“老师现在路上不安全,正好尘落和我一个小区,让他和我一起走,可以吗?”“那你走吧,尘落”“老师再见!”“恩,再见”两人出了校门,晴晴便说道“老师叫我和你妈妈说你表现不好”“什么”“我恨老畔”“我不是说你的你没事干吗?”“那你说吗?晴晴”“你说呢?”“当然说拉!”“我知道你好!别说拉!”“

不行”“不行算”。。。。。。两人便一前一后的走回到小区,前面的尘落妈妈叫道“晴晴,尘落你们回来了!”“恩,阿姨,老师还表扬了尘落拉”“是吗?”“恩!”“阿姨没事我先走拉,还有我明天我来给他补英语,您别叫他出去”“恩,晴晴给你吃根冰淇淋吧”“阿姨不吃,不吃,我走拉”“尘落去送送晴晴去”“恩,妈妈”回头看了看妈妈,妈妈进了房,“晴晴你真好”“别说我好,明天等我来给你补英语”“什么,我明天还去上网呢!”“不许,你要去,我现在去给你妈妈说”“那好吧,我等你啊!”“我到家拉,你走吧”“那我走拉!”“拜拜”“拜拜”尘落看着晴晴上了楼去,才离去。

“晴晴,你爸爸明天就回来了”“爸爸回来了,爸爸完成了远航任务”“妈妈,你先睡吧!”“等会我就睡”“你也早点睡吧”“恩,我等会就睡”晴晴坐在床头看着夜空的星星与月亮,看着爸爸和自己的照片,晴晴傻傻的笑了起来,想到那个可恶又可爱的尘落!便渐渐的睡着拉!尘落在那有神的看着世界杯,最后忠爱的球队没进决赛!便关了电视睡着在沙发。

寒鸦点评:本文情节真实,对话真挚,将人物的对话发挥得恰到好处,从谈话中慢慢交待出两人同一所学校,逐步讲述故事。唯一不足的是,故事对话显得有些凌乱,况且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也显得有些不够,特别是不能一下子让读者抓住文章的风格和内容以及文章的题材范围。望作者在下一章当中继续发挥你的写作才能。

冰淇淋是美味的,它也是容易消失的,但因为它的美味,人们宽恕了它的融化。这就像青春,尽管它容易消逝,但人们却喜爱它。

在永名西路,一家冰淇淋馆传来悦耳的笑声。

“老板,来三盘冰淇淋,要双蛋的。”其中一个叫春晓的女孩大声说。

老板听了,亲自把冰淇淋送到,并坐下来与他们谈话。

“三位小姐,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我的店光顾呢?”老板说。

“嘿嘿,说来也有半个月没来了,”春晓说,“晴晴,兰霞,你

“去了杭州的表舅。”这个女还明显比春晓害羞。

“我去了我老家――东北,对了,马老板,我们不来,你倒想我们了?”叫兰霞的女还说。

“唉,我这冰淇淋店,从你们三年级那会来了以后,生意是没增多少,可我就喜欢你们那活力呀!儿子都去读书了,自己也闷得慌,全赖你们这些小鬼头!”他说着,用手指了一下晴晴的鼻子。

“老板,那这一顿……”春晓说着,露出“奸诈”的笑容。

“当然是我包了!”马老板说。

“老板,就你最好了,那天我准备嫁妆,就嫁过来了!”兰霞开玩笑说。大家笑成一片。

“你们聊,我先走一步,学校还……”马老板意识到自己说漏嘴,连忙停下。

“学校,老板,你当校长啦?……”春晓笑着说。三人哄笑。

“我是说……儿子学校书杂费的事。”马老板连忙说。

马老板说这急急忙忙地走了。三人继续聊着。

“离开小学了,我有点舍不得。”晴晴用汤勺在盘子上划来划去。

“瞧你这个大诗人,离开就离开呗,还非得把游鸿鸣的《诗人的眼泪》搬来。真拿你没辙。”春晓说。

“不过话说回来,今年要努力了,不能像往常一样了。”兰霞说。三人顿时沉默。这三个学校里的活宝贝,每天都在一起,都 很快乐,但家长的劝告不得不让她们担心。这三那个人中晴晴长得清秀美丽,春晓很泼辣,但也是眉清目秀的,兰霞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学校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三人的性格也不同。但这并不能使同她们的友谊中断。

过了一会儿,晴晴说:“不管我们读书要多苦,我们是好朋友,会一起度过的!”

“对,加油!”三人齐声说。

寒鸦点评:首先值得肯定的是,作者的“题记”写得相当棒,将冰淇淋的容易融化和青春的容易消逝紧密的结合起来,达到一个统一,从而使得“冰淇淋”真正具有了意义,而不是就事论事,认为“冰淇淋”这个题目无话可说,无话可写。但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作者却没有很好的把握住校园风格,并且人物对话有些成人化,没有把握住中学生(此处特指初中生)的特点。

以前就有这样一个传说――

但凡是100位年如2100 ,2200……就会发生一件令所有地球人都惊讶的事,没人会知道是什么。但人们从心底地畏惧,因为那件令人心悸的事曾经使2006年的地球人灭亡过,只有极少数地球人活了下来,如果......

寒鸦点评:作者想象奇特,敢于从幻想的角度去思考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本次竞赛要求是校园题材啊!估计今后开设幻想题材的时候作者可以随兴所致,好好的发挥一番。

后来,晴晴从初二、五班班主任潘媛媛老师口里听到这个学校的一个传说.....

朱元璋统治时期,天下风起云涌,战乱不断......

WHY?因为老朱爱看古典小说,特别是武打小说,例如>......他积极怂恿全天下百姓看武打小说,所以......

明朝有个学堂,号称天下第一学堂,它的名字就是百虎堂!

百虎堂人才备出,每一个学生,都是高手,有前图......

因为他们的口号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ONDAY,一代冷帅GG--尘落走在赏花廊内,看大雪纷飞。

忽然,阴风驺起,枯叶纷纷四散而离......

有杀气,尘落隐隐感到了,感到有人逼近.....

谁?尘落说完,飞出手中的忍刀,向槐树下飞去......

呼的一声,从槐树下飞出一黑影,向亭顶飞去,尘落放眼望去,只见一人贮立在亭顶上,夜风习习,他的袍衣猎猎作响.

你的速度很快, 校长.尘落笑着说.

你的刀也很快啊.神秘男子慢慢转过脸,他的脸上有道疤,在月光下,他的脸很苍桑,他就是该学堂的校长--无与伦比的,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

忽然,一清脆的女孩子的声音传来“尘落!”,他们寻声望去,原来是绝代MM--兰霞.

男人,马致远,猛回头,对尘落严肃地说:小子,谈恋爱,啊? 不过长地蛮不错的啊!校长痴呆地看着兰霞,口水那个恶心啊......

我的麻烦来了啊! 尘落苦着脸.

死尘落!你说的,双刀要对着人快快砍,用刀侧砍,怎麽砍不死人,人却都被我打飞了! 兰霞恶狠狠地说.还向尘落跑来.

切,要你砍,凭你的力量,不砍死一堆人.尘落边跑边说,一个飞檐走壁,溜了.

  你别跑! 兰霞追了过去.

  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摸了摸下巴,他下巴掉下来了......

至诚,又是一代帅哥,正在与石浪,一代棋神下棋......

  所谓败者亦不败,强者亦不强,惟一"静"字罢,而以静对静,棋之美就蕴其中矣......石浪对至诚说.

  至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赞道,好一静字!

  忽然,一人在在门外叫道,至诚,出来比刀!

  至诚轻轻叹了口气,慢慢站起,忽然,他拔出千鸟刀,唰的一声,消失。

寒鸦点评:作者随兴所致,写出来的文字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幻想,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诡异,显示出作者的诡异奇特的一面。从文字看得出来,作者善于想象,善于营造某种特别的意象,但是作者还无法在文字和内容上面把握好自己的想象场景,如能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相信在想象方面很快会取得突破。

在炎热的夏日里,冰淇淋是最惹人喜爱的点心,其多种样式的选择使人眼花缭乱.但是,正因这样它的融化总是被人忘掉……甜香可口的冰淇淋最终真的会化掉在寂寞的角落吗?

"欢迎大家步入初中的学习生活,我是你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大家以后可以叫我石老师.大家现在可以进行一下自我介绍,谁主动点向大家介绍下自己^o^好吧,既然没人的话那从你先开始好了."

  一位长相十分清秀的女孩站了起来,过肩的长发被一条淡红色的发髻分成两部分,上面的头发被扎在一起,下面的头发则是披散在肩上

.她的上身穿着亮橙色的棉质T―SHIRT,下身是蓝白相间的休闲裤给她本人增添了几分活泼.圆圆的眼睛不是很大,却在乌黑的瞳孔间闪烁着明亮的光.

  "我...我叫兰霞."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甜美动听.白皙的面庞上泛起淡淡红晕显得格外漂亮.英雄仔细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女孩,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放学后,英雄和死党至诚谈起了她.在他的眼中,兰霞是那么漂亮却丝毫看不见一丝俗气.她的形象在他的脑海中就象一朵纯洁的荷花,欲要折取却迟迟没有下手.不是因为深千尺的潭水在其中阻隔,而是她那清幽纯洁的样子让人敬服.

  诚默默的看着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的聆听.他们两个都是上天的宠儿,不仅学习优秀,在各自的领域中也各展其能.英雄擅长写诗和散文,他的文字在柔和细腻中还夹杂着几丝本不该有的忧伤.而至诚的文章豪迈大气,无论在立意和笔法上都有着自己的风格.英雄热爱音乐,会作歌词,是学校摇滚乐队的鼓手.至诚喜欢踢足球,自从7岁开始他就很喜欢这项体育运动了.英雄留着长毛寸,左侧的流海紧紧的盖住他的额头,右面的则一部分侧分在旁边,一部分斜立在头上.至诚的头发就象他的写作风格一样干净利落.两人并不是帅的惊人那种男生,却各自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

  "你的意思是你喜欢上她了,对吗?"至诚奈不住性子问了一句,眼神中漫不经心,却一脸紧张的样子.

我...我不知道."英雄其实没有撒谎,他只知道这是一种怎么也说不明白的感觉.

寒鸦点评:作者试图突破,因此从上课开始写起。由老师到学生,进而交待出故事的主要人物。但文章似乎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什么样的僵局呢?那就是早恋的问题。当然,就故事所呈现的内容而言,是相当真实的,但对于长篇小说的开头,还是显得有些不够。

寒鸦总结:此次一共12位参加,从中看出大家都是写作高手,正好应验了我们那句“人天生就会写作,只因写作潜力尚未被激发出来。”这下大家该相信了吧!但做为长篇同创,势必要选出最具有发展空间的文字来。相比而言,米可胜出!米可的文字做为第一章。希望大家赶紧回过神来,参与到第二

章的创作中去!寒鸦在此期待大家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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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岭南第一剑”的唐箫死了。

  人老了自然会死,但唐箫没有老。唐箫死在自己家的小客厅,死在小客厅本没有什么不对,不对的是在他死的前两天收到了一份请柬,

  请柬里只有一只鸟。

  死去的鸟叫天堂鸟。

  收到请柬后,唐箫脸色变了,因为他不是第一个收到天堂鸟的人,他是第七个了。

  是可怕的死亡使者。

  所有收到天堂鸟的人都得死。

  没有一个能活过三天。

  唐箫不怕死,但他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了。

  于是唐箫神色严峻地对儿子小唐道:“要么我死,要么他死。”

  小唐还年青,年青的小唐道:“我们离开。”

  在一天之内突然老了许多的唐箫摇摇头道:“不能。”

  小唐道:“为什么不能?”

  唐箫厉声道:“因为我是唐箫!是岭南第一剑!”

  小唐沉默了许久,终于缓缓道:“名声也真害人。你不走,我走。”

  唐箫依然吼道:“你也不能走!”

  小唐道:“活着的小唐总比死的小唐来得好。”

  唐箫艰难地吞了一口痰低声道:“你不会死,死的只是我。”

  小唐道:“可曹大岗死了,他的全家没有一个人活了下来。”

  唐箫苦笑道:“那是因为他逃跑。”

  唐箫终于平静下来道:“你留下来有两件事要做,一、他死了,你就不用走了;二、我死了,你替我去找一个人。”

  唐箫勉强笑了笑道:“我还没有死。”

  全家二十五口人,二十四人都活着,死的只是唐箫。

  七天之后,小唐离开了唐家,离开唐家的小唐去寻找父亲要他找的人。

  父亲说,放眼天下能替他报仇的只有一个人。

  夜,很黑,没有风。

  没有风没有月的夜对于张府上上下下一百来人来说,是十分可

怕的;因为张老爷收到了一份请柬。

  一份没有请柬的请柬。

  请柬里只有一只鸟。

  一只死去的鸟,死去的天堂鸟。

  这请柬是三天前收到的,收到之后,张老爷就沉默了,他不是武林中人,但与武林中人有来往。

  于是两天前就有二十一位武林中人来到张府,他们来张府的目的只有一个,保护张老爷。

  张老爷已经平平安安地度过了三天两夜。

  如果张老爷能平安地度过这一夜,张老爷还是张老爷;否则张老爷就不再是张老爷。

  因为一个死人自然不是老爷。

  夜已经深了,张府还是一片的灯火。

  府内二十一位武林好手和张老爷正在谈天,他们并不是在真正的谈天,谈天只是为了消磨这难熬的时光。表面上是谈笑风生,可每个人的内心都十分的紧张,但谁也不愿表露出来。

  因为大家都是武林好手。

  院外十队的卫队在巡逻,每队有十个卫兵,每个卫兵手里都是一把雪白的长刀,长刀在院子的灯光下是熠熠生辉。

  这内外两层的保护,别说是人,就是一只小鸟也飞不进来。

  连一只小鸟都飞不进来的张府,谁还会动手杀了张老爷?

  天下没有这等本领的人。

  有这样本领的人绝对不是人。

  院内张老爷还在与二十一位的武林好手闲聊,院外十队的巡逻队伍还在加紧巡逻。

  夜,还是一片的平静。

  “啪”,一声轻响。

  很轻的响声还是响声,是响声自然就会让人听见。

  第八巡逻队的十个卫兵恰好从那树下走过,那“啪”地一声就在他们头上,除了聋子谁都能听见,这十个卫兵都不是聋子,于是“唰”地一声,十把雪白的长刀卷出了一片白光,那白光冲天而起。

  冲天而起的刀光直飞那枝繁叶茂的老榕树。

  只听“哗”地一声,随着刀光而过,榕树的叶子如暴雨一般纷纷而下,十个卫兵已经有八个在树上。

  没有人的树怎么会发出声音?

  有人想从树上进来。

  树上的一个卫士道:“是飞虎爪。”

  队长道:“下来。”

  八个卫兵下了树。队长道:“不必告诉老爷。”

  但是张老爷已经知道了,在客厅的张老爷高声道:“对头怕就要来了。”

  用不着张老爷交代,谁都知道对头要来了,客厅上的二十一位武林好手更是全神贯注,一点也不敢大意。

  拿着飞虎爪的卫兵道:“队长,这里有一封信。”

  信是捆在飞虎爪后面。

  队长道:“拿来。”

  是一封很普通的信,信封上写道:“呈张老爷。”

  队长道:“我给老爷送去,你们继续巡逻。”

  很薄的信自然不会有问题,张老爷很快就撕开了信。

  信上只有一句话:“你的头值一万两银子,但我想用二万两的银子卖给你,银票在明日午时前送到大树庄前的第二株老槐树的第二个树杈上,否则……”

  拿着信,张老爷的手在不停地发抖。

  二十一位武林好手也都“嘘”地一声,于是客厅里顿时静了下来。

  许久,“闽南第一刀”甘金波道:“不给。”

  “狗腿子”罗鲜明道:“还是给了。”

  甘金波道:“给了,张老爷怕还有麻烦。”

  罗鲜明道:“不给,张老爷更有麻烦。”

  甘金波道:“那天堂鸟知道奈何不了张老爷,才出了这么一招,现在离天明不过是两三个时辰,我们坚持下来,看那天堂鸟的还有什么花招!”

  这话自然有道理。天堂鸟杀害的七位有名望的人,都在他发出请柬的三天之内。

  罗鲜明道:“离天明是只有两三个时辰,但天堂鸟并没有说一定在这两三个时辰内来找张老爷的晦气,如果他明天来呢?后天来呢?我们这么多的人总不能一直这样呆下去。”

  这话也有道理,天堂鸟虽然都是在三天之内杀了对方,但并没有说一定在三天之内来取张老爷的性命,也不等于超过三天他就不会杀死一个他认为该死的人。

  张府管家道:“老爷,您说呢?”

  张老爷无奈道:“钱掉了,还可以找回来;脑袋掉了,永远就找不回来了。”

  不只管家明白,所有的人都明白,钱是张老爷的,脑袋更是张老爷的,谁都不乐愿张老爷掉了性命,因为张老爷虽然不是武林中人,却是他们的朋友,谁都希望朋友活着。

  所以二十一位武林好手都松了一口气。

  松了一口气的二十一位好手才发觉有一只小虫爬上他们的心头。

  于是都大家都忍不住打了一个个长长的哈欠。

  三天内苍老了十岁的张老爷也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

  张老爷更应该打哈欠,因为张老爷已经两夜没有合上眼了,他更想睡上一个好觉。

  于是张老爷对管家道:“老管家,你去准备二万两的银票。”

  老管家也是很高兴,一场劫难总算过去了,喜滋滋地下去了,一边一边叹道:“有钱真能使鬼推磨。”

  其实,有钱还能让磨推鬼呢。

  张老爷道:“大家都去休息吧,明天让张某人再大宴诸位。”

  于是二十一位武林好手连声道好,也都相继站了起来,鱼贯地走进了后院。

  张老爷总算松了一口气,也跟着进了自己的卧室,原来还是剑拔弩张的张府现在总算平静下来了,平静下来的张府就显得格外的疲倦。灯虽然还都亮着,但灯也在打着哈欠,灯下已经没有移动的人影。

  夜还是一片的漆黑。

  时间也在悄悄地过去。

  准备好银票的老管家突然想起了一个问题,一个很关健的问题。

  天堂鸟真想要银子吗?如果不是呢?

  所以他是小跑着去找张老爷,他担心这信有诈;但他毕竟是上了年纪的人,虽是小跑却跑的不快,在他走向内院时,他听到了一声凄厉的叫声,那声音如同裂帛一般回荡在夜空中,久久没有消失。

  老管家愣了愣,但老管家也只是愣了一下,人马上向后院一颠一跛地跑去,他知道出事了。后院果然出事了,出事的是张老爷。

  在老管家之前已经有三位的武林好手到达了现场。

  守在张老爷门口的两位带刀卫兵已经倒在血泊之中,人已经断了气;房内,张老爷倒在地上,左胸是一柄只留下刀柄的匕首,右胸也是一把匕首。

  老管家生生地站住了脚,他看到了张老爷眼里瞪着一片的恐怖的死光

  先老管家一步的“闽南一刀”甘金波抱起了张老爷,血正从张老爷身上汩汩而出,人已经断气了。

  现场有四个活人,但四个活人也如同死人一般谁也没有吭声。

  甘金波把张老爷平放地床上。

  一转身一拳砸在门上,门便“哗”地应声而倒。

  甘金波再也没有说什么了,便出了房间;他很恼火,要是有人支持他,要是张老爷听他的话,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结局了,但一切都晚了。

  甘金波出了房间,很多人涌进了房间。不仅是武林的其它好手,还有张老爷的家人。老管家手里紧攥一叠银票,手在发抖,心也在发抖。

  他终于明白了,所谓“银子换人头”只是天堂鸟的一个诡计罢了,天堂鸟不仅残忍,而且卑鄙。

  其实,只要大家留心一点就会明白,若是要银子,天堂鸟就不是天堂鸟。

  况且对方根本就没有说明如何用这二万两的银子来“出卖”张老爷的脑袋。

  所以对方只不过是让二十一位武林好手放松警惕。

  二十一位武林好手自然不是容易对付的。

  但放松下来的二十一位武林好手也不过二十一位凡人。

  二十一位凡人,天堂鸟自然能对付自如。

  于是天堂鸟终于又杀死了一位他认为该死的人。

  老管家离开张老爷的房间。

  他已经听过很多悲凉的哭声,但今天那悲凉的哭声却让他无法不流泪。他是眼睁睁地看着活的张老爷成了死的张老爷,这比什么都令人伤心。他叹了一口气,他还是离开了,他迟早也得离开。

  古宁城是一座古城,一座依山傍水的古城;古城自然有很多的名胜古迹。

  清水阁便是古迹中的古迹。

  阁下是水,水是涛涛清水,水上是点点鱼帆,点点的鱼帆在朝阳或夕阳之中便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清水阁是这幅山水画上的一个印章。

  闲坐清水阁上,一杯清茶,一盏淡酒,便可呤赏烟霞,指点江山。

  阁上每日应是高朋满座,但也不尽然。

  清水阁虽然美丽,但美丽得花舍钱财,一般的人虽然想上清水阁,也不一定就能上;能上清水阁呤诗赋词的都是不一般的人。

  叶子美坐在清水阁上并不是为了吟赏烟霞,他完全可以吟赏烟霞,问题是他没有这份的心思。

  他的心思全在一个件事上。

  威扬镖局的总镖头雷民今天会不会上清水阁。

  威扬镖局是岭南的第一镖局。做为第一镖局的威扬镖局有着许多的第一:镖局的规模是岭南的第一,镖局的镖师的人数是岭南第一,镖师的总体水平是岭南第一;当然,他们要的镖银也是第一。

  因此,不是很贵重的东西,一般的人不请威扬镖局。

  威扬镖局保的镖都是贵重的东西。

  一年之中威扬镖局保的镖不多,但赚的银子不少。

  二十年来威扬镖局没有失过一趟镖,是岭南最安全的镖局。

  叶子美从美丽的扬州来到这南方的古城与威扬镖局没有什么关系,若硬要拉扯上一丝关系,那就是威扬镖局收下了一宗不同寻常的买卖。

  叶子美想知道一下这桩买卖的详情,这是一桩与天堂鸟有关联的买卖。天堂鸟是在昨天出现的,收到天堂鸟的人是文老爷,文老爷被称为“荔枝王”。

  有“荔枝王”之称的文老爷自然是家财万贯。

  文老爷的荔枝城就在古宁城下属的文昌县,文昌县在古宁城郊,文老爷的府邸是在文昌县城;但文老爷是在古宁城的文香客栈收到天堂鸟的请柬。

  收到天堂鸟的请柬之后,文老爷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进了威扬镖局。

  走进威扬镖局的文老爷再也没有露脸。

  文老爷是回到了他的“荔枝城”,还是一直留在威扬镖局?叶子美想知道的就是这件事。

  所以叶子美就在清水阁上等着威扬镖局的雷总镖头。

  叶子美本来来可以直接上威扬镖局找雷总镖头,但叶子美没有,因为叶子美不想让人知道他是叶子美。

  到现在为止,古宁城只有两个人知道叶子美在寻找天堂鸟。

  不管天堂鸟是谁,让他知道叶子美就在古宁城总不是一件好事。

  所以叶子美上清水阁。他知道雷总镖头每天黄昏一定上清水阁,就是老天下刀子也照常不误。

  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雷总镖头押镖去了。

  雷总镖头上清水阁只是为了喝茶,福建闽南的“功夫茶”。清水阁用的水是古宁城最好的水,用的

茶叶也是闽南最好的茶叶,用最好的水泡最好的茶叶,那茶香、茶色也自然是天下第一。

  清水阁的“功夫茶”是真正的“功夫茶”。

  如果今天雷民不上清水阁,那就说明雷民不在家,不在家的原因,是保送文老爷返回文昌县。

  这时,清水阁上已经来了不少客人了,叶子美坐的座位可以把上清水阁的客人看得清清楚楚。

  雷民雷总镖头没有出现。

  夕阳已经落在清水湖上,清水湖便被浸染出一道的红光来。这是清水阁一天中最为美好的瞬间。

  雷民应该是在这个时刻上清水阁。

  如果这一道夕阳消失了,雷民还没有上清水阁上,那雷民就不会上清水阁了。叶子美就不能再等待了,明日就是天堂鸟发出请柬的第三天了。

  清水阁的楼梯上传来了脚步声。

  但上来的并不是雷总镖头,是一位老头儿,一位衣着朴素、驼背、一脸皱纹的老头儿,手里拄着一竿一丈来长的青竹竿,于是人就显得更驼,竹竿就显得更长。

  老头儿径自走到叶子美左边的一张空桌,放下竹竿坐下了,还没开口,清水阁的小二却小跑地迎了出来。

  小二一脸笑容道:“老爷子,这位子……”

  驼背老头儿慢慢道:“这位子怎么啦?”

  小二笑道:“位子倒没有‘怎么’,只是这位子是雷老爷订下的。”

  老头儿皱了一下眉头道:“谁是雷老爷?”

  小二道:“雷老爷就是威扬镖局的雷老爷。”

  老头儿抬起他那一脸皱纹“哦”地一声,道:“原来是雷总镖头。”

  小二笑道:“正是。”

  老头儿慢吞吞地道:“这位子就是给他留着?”

  小二点头哈腰道:“老爷子是明白人。”

  老头儿道:“雷老爷没有来也一直留着?”

  小二笑道:“雷老爷一天不来就留一天。”

  老头儿突然问道:“如果雷总镖头永远不来呢?”

  小二道:“您老说笑了。”

  老头儿认真道:“这座位是给人坐的对不对?”

  小二点头道:“对。”

  老头儿还是嘶哑着声音道:“我老头虽然老了,但老了的老头也还是人对不对?”

  老头儿一字一句道:“所以我就坐在这儿。”

  小二道:“这……”

  老头儿却不理会小二,面对着清水湖道:“夕阳都落进了清水湖了。”果然,夕阳已经收起了它那最后了一缕光芒,清水湖上只留下了一片白茫茫的光。

  小二无奈道:“那您老就坐着吧。”

  老头儿这才转过脸对小二道:“我老头儿不会亏了你,给你银子。”掏出的银子少说也有十两。

  小二摇摇头道:“您老需要什么,小的给您端上就是;清水阁的规举是不预收取客人的银子的。”

  老头儿不再理会小二只是冷冷道:“你爱端什么就端什么,反正这银子是你们的。”

  清水阁的茶客也就把注意力从老头儿身是挪开了,清水阁又恢复了起先的那温文尔雅的模样了。

  叶子美也低头啜了一口茶水,他才喝了一盏茶水,楼梯传来了脚步声。

  清水阁是四层的八角小楼,每层的阁子不大,只能摆十二张的桌子,摆了十二张桌子之后就不能摆第十三张的桌子了。

  在清水阁,要看清水湖的美景最好的楼层自然是第四层。

  来人是两位,一位中年人与一位后生,中年人很强壮,后生很高,两人一前一后地上了阁子,于是强壮的中年人就显得更加强壮,瘦高的后生就显得更加瘦高。

  一壮一高的两人走向那原本属于雷总镖头的座位。

  先来的老头儿道:“这是雷总镖头的桌子。”

  一高一壮两人笑了一下。

  壮的中年人道:“你是雷总镖头?”

  老头儿道:“不是。”

  中年人道:“你不是雷总镖头,但你可以坐;我也不是雷总镖头,所以我也可以坐。”言毕就在老头儿的对面坐下了。

  瘦高的后生道:“我也不是雷总镖头,我也可以坐。”于是他就在中年人身边坐下了。

  老头儿道:“雷总镖头是不会来了。”

  瘦高后生道:“夕阳就落进了清水湖了。”

  老头儿道:“但你们还是要等他到来。”

  中年人道:“既然早来的人都

要等下去,我们迟来的人为什么不可以等下去呢?”

  瘦高后生道:“我是最迟来的,所以我更应该等下去。”

  小二已经上来了,但上来的小二不再是原来的小二,这个小二却乖了许多,小二不说话了,不说话的小二只端上来了一盘子的茶点。

  茶点就放在桌子上。

  中年人道:“我们没有要茶点。”

  小二微微一笑道:“没有要茶点,不等于不能上茶点。”

  后生冷冷道:“没有点茶点,就因为我们不想付钱。”

  小二道:“不付钱你也可以吃茶点。”言毕小二恭敬地退到一边去了。

  没人说话,清水阁又恢复了平和的模样。

  雷总镖头能来吗?叶子美还想等等。

  三位的茶客也不再说话了,但他们的眼睛却分明在“说话”,那眼睛正盯着楼梯口。

  泡一杯茶的工夫,楼下又传来了脚步声。

  这次来的人不少,一共六个,六人是鱼贯而“上”。

  领头的一位很结实的中年人就是雷民雷总镖头,后面跟着五个人,叶子美虽然不认识他们,但知道就是威扬镖局的五大高手――走在前面的大个子一定是“冷面杀手”冷凌;后四个就是“岁寒四友”依次应该是病松、黄竹、青梅与枯兰,他们是镖局的元老。

  走在前面的雷总镖头看到自己的座位被人占了,皱了皱眉头;“冷面杀手”冷凌高声道:“小二!”

  冷凌与他的姓一样。

  冷的冷凌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寒冷。

  小二早就从茶房里小跑着出来了。

  小跑出来的小二笑眯眯地道:“雷老爷。”

  雷民看了小二一眼道:“我怎么没有见过你?”

  小二笑道:“小的是刚来。”

  雷民点点头道:“你给我加一张桌子。”

  小二为难道:“雷老爷,您是知道清水阁的规举……”

  “面杀手”冷凌道:“规举是人定的。”

  小二道:“既然有人订下了这规举,小的只能遵守这规举;雷老爷要加个桌子,小的这就替雷老爷请示一下老板。”

  雷民顿了一下道:“那就不加吧。”转身对身后的五个镖师道:“既然有人替我们喝了茶,我们不喝也罢。”

道:“既然这座位是雷老爷的,老头子站起来就是了。”言毕果然站了起来。

  中年人对瘦高的后生道:“既然先到的人都站了起来,我们后到的自然也不能老坐着不走对不对?”

  瘦高后生笑嘻嘻道:“我是最迟到的,所以我更应该站了起来。”

  于是中年人与后生也站了起来。

  雷民雷总镖头抱拳道:“三位何必客气呢。茶谁都可以喝,这桌子自然也是谁都可以坐,还是我们走吧。”

  病松有气无力地道:“总镖头,既然有人让出位子,我们不坐岂不是对不起人家。”

  黄脸的黄竹上前瞪了一眼驼背老头道:“只怕有的人没有这份的好心。”

  驼背老头对黄竹道:“这位就是黄竹老先生吧,说走话来却怎么这般没道理;听说老先生的‘竹扫门前雪’威震武林;我驼背这里有一竿青竹送给先生吧。”

  言未毕,原来还靠着桌子的那竿青竹突然青蛇一般地刺向黄竹。黄竹离驼背老头不过五尺,而青竹却有一丈之长,黄竹的武艺再好,也躲不开这一突如其来的一招,况且黄竹的武艺并不是最好的。

  所以在驼背老头挥竹的瞬间,黄竹已经躺下了。黄竹的武器是一竹五尺来长的黄竹,可惜还在背上。

  黄竹完全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躺在竹竿之下。

  在黄竹倒下的眨眼间,病松已经出手,有气无力的病松出手却是电雷霆一般;病松手里并没有武器,但他一动手,手里就有了武器。

  这武器是一片青翠的松针。

  青翠的松针像一道绿色的喷泉飞向驼背老头。

  驼背老头大叫一声,“好!”手中的绿竹旋转面一个密不透风的屏障,绿色的喷泉突然撞上绿色的屏障只能有一个选择。

  病松大吃一惊,一缩手,绿色的喷泉顿时消失,在绿色的喷泉消失的瞬间,绿色的屏障也消失了。

  清水阁里突然静的能听到微风吹动湖水的声音。

  病松的手突然无力的垂了下去,原本腊黄的脸变得一片苍白,叶子美看出病松的肘关节已经脱臼了。

  驼背老头在一瞬间伤了威扬镖局的两位元老,叶子美都为之一惊。

  这时,青梅与枯兰跃身而起。

  驼背老头笑道:“我驼背正要见识一下青

梅姑娘的吹凑的‘梅花三弄’,兰姑娘的‘纤手兰花’呢。”

  青梅用的是一支洞箫,枯兰的武器就是她的兰花指。

  驼背老头居然在一阁子的茶客面前称年近古稀的两位镖局元老为姑娘,这不能不让她们脸色大变。

  雷民雷总镖头突然道:“喝茶原本是要有好的心情,既然人家成心不让我们喝茶,我们又何必再呆下去呢。”

  青梅与枯兰突然笑了,道:“也是。”雷总镖头道:“冷凌,你扶上松叔,我们走。”

  驼背老头儿冷冷道:“雷总镖头既然来了,就不应该不喝茶就走。”

  雷民却笑了,总镖头的涵养就是不同一般,这时他还能笑,他笑道:“您老是专程在等我?”

  老头儿道:“等不等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你已经来了。”

  雷总镖突然冷冷地道:“不错,我是来了,可我就得走了。”

  老头儿道:“你走之前还是先坐下喝上一杯清茶。”

  雷民反问道:“您老想请我喝茶?”

  老头儿笑道:“雷总镖头不会不赏脸吧。”

  雷民摇头道:“这茶你还是自己吧喝,我们威扬镖局的规举是无功不受禄,我们走。”

  老头儿道:“总镖头要走,老头也不能强留,但总镖头离开之前,老头子想请教一件事。”

  雷民皱了一下眉头道:“您老有什么问题?”

  老头儿道:“文老爷是不是回了文昌县了?”

  雷民冷冷道:“您老也很关心文老爷的安危?”

  老头儿道:“关心不关心都没有什么关系,关健是我问了。”

  雷民冷冷地“哼”地一声道:“关健的是我必须回答您?”

  老头儿道:“雷总镖头是岭南第一镖局的总镖头,自然不会让我们失望。”

  雷民冷笑道:“告诉您老也无妨,文老爷是回到了文昌县。”

  老头儿道:“这样就好了。”

  雷民道:“也不见的就好,天堂鸟还是有办法找到他。”

  老头儿道:“我不是指文老爷,而是指你。”

  雷民一愣,没有开口。

  老头儿道:“你把文老爷送回了文昌县的‘荔枝城’,那你一定是带回了文老爷的‘荔枝王’了?”

您老想吃荔枝?可您忘了要吃荔枝还得等上一个月。”

  老头儿笑道:“可有一种荔枝并不一定是吃的?”

  雷民的脸色沉了下来,厉声道:“这话什么意思?”

  老头儿笑嘻嘻道:“雷总镖头是聪明人,自然用不着我老头子点破。”

  雷民盯着老头儿道:“看来是什么事也瞒不了您老了。”

  老头儿依然笑嘻嘻道:“雷总镖头太抬举老头子了。”

  雷民一字一句道:“既然您老什么都知道了,我也就不必隐瞒了,文老爷是用称为‘荔枝王’的夜明珠做为报酬,请我们护送他返回文昌县。”

  老头儿道:“这就好了。”

  雷民冷笑道:“这也不好。”

  老头儿道:“有什么不好?”

  雷民平淡道:“我没有要他的‘荔枝王’。”

  老头儿道:“雷总镖头的话怕不会让人信服。”

  雷民道:“相信不相信是您老的事,‘荔枝王’不在雷某身上。”

  老头儿冷笑道:“那老头就得罪了。”手中的青竹突然向雷总镖头点出,原本是完好的竹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裂开,裂开的竹杖在驼背老头手里就快速地旋转,那裂开的竹杖就像飞速转动的车轮向雷总镖头的胸口戳去。

  雷总头大吼一声,“闪开!”,那是对阁里的人说的,那原本还在背上的大刀早已到了手上。

  竹杖在飞舞,刀光只是一闪。

  “啪。”刀已经砍在竹杖上,刀砍在竹杖上,飞出去的一定上竹杖。

  但事实并不是如此,竹杖没有被砍断,更没有被砍飞出去。

  因为裂开的竹杖不是竹杖,裂开的竹杖那是竹片,竹片是柔韧的,而大刀是刚硬的,所以大刀砍在竹片上,竹片只是柔柔地一弯,在大刀回撤时,竹片已经反弹而出。

  反弹而出的竹片还在飞向雷总镖头的胸口。

  雷总镖头想不到大刀砍不断竹杖,显然也是大吃一惊。

  竹杖在逼向雷总镖头的胸口。

  但雷总镖头毕竟是总镖头,他大刀一挫,原本飞切的刀突然变成了竖刀,那竖刀迎向飞舞而来的竹杖。

  “哗啦。”一声竹杖被大刀剖开。

  驼背老头显然也是吓了一跳,他自然没人想到雷总镖头会用这冒险的一招,他只能撒手,,原

本好好的竹杖已经成了两片,“哗”地一声落到地上。

  要不是放手,那大刀就会切中他的虎口,再切进他的胸口。

  驼背老头弃竹,后退,躲过了大刀,但也是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雷民还是面对着那老头儿,只冷冷地说了一句:“您老该相信了吧。”并没有动手。

  岭南第一镖局的总镖头果然是有着过人的地方。

  老头儿脸色是一片的苍白,道:“我不相信,可我不相信也只能相信了。”

  在这么多的人面前,老头儿算是丢了不小的面子。老头儿不能再动手了,就是再动手也不见得就能胜了雷民。

  于是驼背老头儿向楼梯口走去,那脚步却有些蹒跚。

  看着驼背老头的背影,雷民忽然高声道:“你要那‘荔枝王’有何用?”

  老头儿回过头来,笑了一下,但那笑却分明有些苦涩。

  但老头儿还是开口了,道:“不是我老头子要。”

  雷民道:“不是您老要,却是谁要?”

  老头儿道:“赵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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