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考上理想大学,宴请亲朋好友,餐桌上难免推杯换盏,但酒后驾车就不应该了。近日,肥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店埠中队一天查获13起酒驾,仅中午时段2小时内查处了8起酒后驾驶,其中大部分酒驾司机都是参加孩子升学宴上饮酒。
随着新学期的临近,升学宴开始增多,庆祝亲戚朋友家的孩子考上各类学校本是好事,但是有的人只顾着尽兴忘了安全,酒桌上推杯换盏之后还敢驾车上路。近日,肥东县交管大队店埠中队组织警力在城区内主要交通干道、酒店路口等处开展酒驾清查行动,一天时间查获各类酒驾13起,其中中午时段2小时内查处了8起酒后驾驶。
家住合肥市瑶海区的刘某驾驶一辆别克牌小型客车行驶至肥东县燎原路与恒大路交叉口时,执勤交警发现其驾驶状态异常,于是指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执勤交警发现刘某脸色异常,且车内散发一股酒味,经呼气检测,刘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了解,刘某朋友的孩子今年考上了个好学校便请他们吃饭,中午喝了一瓶啤酒,觉得自己喝得少,认为意识还清醒,没有请代驾,自己驾车回家,没想到被逮个正着。并且刘某持有的还是A2证,将面临驾驶证被一次性记满12分,驾驶证降证并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在处罚人员中还有一名为个体户,也因升学宴上饮酒后驾驶被查,导致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事后懊悔不已道:我一个做生意的半年内不能驾车,这将给我带来很大麻烦。
据调查:大部分酒驾司机都是在升学宴上饮酒。这些酒司机被查获后被问起饮酒的原因,得到答复都是“喝了一点点,以为查不出来”“朋友孩子考上大学,一高兴就喝酒了”。
民警提醒:无论什么原因,饮酒后驾车都属于违法行为。酒精对驾驶员的视觉、判断能力、操控能力等有不良影响,饮酒后切莫驾车。(东公新 记者 张毅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