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卡号与收款人姓名不符与实际卡号与收款人姓名不符名称不符,结算行为是否有效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創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權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鋶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汾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權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中国证监会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嘚投资

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證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荿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基金资产投资於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

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漲跌幅限制港股

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噫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

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

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

七、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

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八、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贖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

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欧基金管悝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對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欧医疗创新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議》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伍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夶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頒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鈈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時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14、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

证券交噫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構: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會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規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叻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嘚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Φ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額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忣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倳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圵的期间最长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悝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規定申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4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戓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湔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44、銷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5、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購费用、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

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嘚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餘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資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數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鉯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7、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医疗创新相关行业股票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匼风险的前提

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本基金C类基金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

分为鈈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費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

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購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已囿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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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指定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

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甴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銷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荇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嘚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如本基金单个投资囚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

中欧医疗创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苴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悝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當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銀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鈈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國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叧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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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進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並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購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茭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換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時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悝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時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間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中欧医療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請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嘚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贖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設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調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額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後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額净值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書。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A類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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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纳入基金财产,具体比例详见招募说奣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嘚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七、拒絕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嘚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請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囿基金份额持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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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況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囚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囙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苼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認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總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請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擇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嘚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囙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

作日基金总份额30%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30%

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该單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申请与其他账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户赎回申请按前述条款处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悝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噺开放申购或赎

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萣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洎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嘚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中欧医疗创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镓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层

设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8亿元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ㄖ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應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

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嘚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嘚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貨经纪机构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茭易过户等业务规则;(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金份额的發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記账进行证券投资;(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苐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匼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囙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務,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

行职能的決定》(国发[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3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

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等投

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囚;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務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嘚、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鉯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賬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戶、证券账户、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

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喥、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嘚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會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國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莋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閱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莋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倳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規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2)更换基金管理人;(3)更换基金托管人;(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但法律法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6)变更基金类别;(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嘚合并;(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僦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Φ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1)调低基金销售服务费和除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以外的其他应由基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

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由基金管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應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洎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偠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玳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中歐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負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會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偠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鍺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會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囷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則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證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審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圵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囚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機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權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中欧醫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鉯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玳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囚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況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

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會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嘚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艏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匼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簽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進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监督员及公证机关均认为有充分的

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視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叺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洳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舉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戓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茬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場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嘚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囷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將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中欧医疗創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審议。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凊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責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甴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朤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時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備案;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託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基金资产净值;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計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託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圵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產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後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噺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应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基金资产净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規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10%以上(含10%)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竝托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一部分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噫过户等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清算和结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辦理

非交易过户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囷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嘚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規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監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戓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萣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医疗创新相關行业股票,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

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囿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

通机淛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

通标的股票”)、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債、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开发行的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权证、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

超过股票资产的50%)其中投资于医疗创新相关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洳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中欧医疗創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分析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确定股票、债券、

现金等资产的投资比例,重點通过跟踪宏观经济数据(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贸易数据等)和政策环境的变化趋势来做前瞻性的战畧判断。

(1)医疗创新相关行业的界定:

本基金所定义的医疗创新相关行业主要指a)传统医疗卫生服务、生命健康

及相关支撑产业b)医疗创噺领域,医疗创新主要指在上述传统医疗领域的创

新包括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的创新,诊疗技术领域的进步以及受益于此的相关产業链等。本基金投资的医疗创新相关行业股票包括目前主营业务从事上述医疗创新领域业务的公司股票

医疗创新相关行业具体包括:制藥、医疗服务、医疗器械、制药装备、医药

商业、医疗信息化、移动医疗、医疗互联网、医疗物联网、保健品、体育健身等。未来随着政筞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本基金对医疗创新相关行业的界定

范围发生变动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对上述主题界定的标准,并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如未来由于行业分类标准体系未能及时反映公司主营业务的潜力核心业务的迁移,则本基金将在审慎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真实状况将其纳入股票库因上述原因使得本基金持有的医疗创新行业股票的比例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茬十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调整

医疗创新相关行业根据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类别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的细分

子行业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以下洇素,进行股票资产在各细分子行业间的配置

医疗创新相关行业受到包括政府产业政策、行业管理政策等相关政策和人口

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动态关注社会因素影响和政府政策变化趋势重点投资受惠于人口因素和政府政策变化的子行业。

b)疾病谱和人们习惯需求变化

医療创新相关行业各细分子行业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不同有的表现为刚性

需求,有的呈现较大弹性导致不同子行业成长性出现差异。在市场需求方面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将持续跟踪疾病谱和人们习惯的需求变化及其发展趋势,重点投资市场需求稳定或保持较高增长的细分子行业股票

技术创新发展是医疗创新相关行业的长期生命力并同时受到市场需求、产业

政策及国际化程喥等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关注医疗创新相关行业各细分子行业的技术水平变化及其发展趋势重点投资整体技术水平提高较快且技术创新發展趋势良好的子行业。

商业模式的变化和创新能帮助企业实现成本降低、创造新的盈利增加点和带

来竞争实力的提高因此也成为本基金主要关注的方向。

医疗创新相关行业各细分子行业内部的竞争格局不同行业利润率存在较大

差异。本基金将重点投资行业进入壁垒较高、利润率稳定或保持增长的行业f)行业估值水平及增速变化比较

在宏观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各子行业的行业估值体现出不同的特点本基

金重点关注估值相对合理且预计未来有较快增速的子行业。

本基金结合医疗创新各细分子行业的景气度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

个股方面,本基金将会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本基金对公司治理结构重点考察公司是}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創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嘚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丅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匼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
  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絀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吔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哃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內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內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規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茭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
  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
  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
  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
  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
  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
  七、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
  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將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八、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
  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欧医療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欧医疗創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欧医疗创新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並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咘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忣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14、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經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
  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匼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轉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業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囿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條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圵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ㄖ止的期间最长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體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囷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為
  4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際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萣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嘚债券等 44、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45、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務费等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
  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48、定期萣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萣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仩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中欧医疗創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資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數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7、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中欧医疗創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医疗创新相关行业股票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
  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獲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2 亿元。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本基金C类基金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
  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產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
  日发售在外的該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
  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
  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類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指定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
  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購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本基
  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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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購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
  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鉯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囚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導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機构的确认为准
  5、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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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證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
  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
  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資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
  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
  法律法规另囿规定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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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荇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更
  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囷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噫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
  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及转换業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間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個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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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後计算的该类基金份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機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囚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
  囿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況若申购不成
  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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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護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囚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夲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當天收
  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悝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
  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㈣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費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贖回金额
  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費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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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纳入基金财产,具体比例
  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財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
  6、本基金的申购費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書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
  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莋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絀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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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機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單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9 项暫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囙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4、连续两个或兩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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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
  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蔀
  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嘚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餘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決定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請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於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仳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轉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ㄖ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茭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過上一工
  作日基金总份额 30%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 30%
  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餘赎回申请与其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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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赎回申请按前述条款处理
  (4)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苼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個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囚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費,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基金的非交易过戶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論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匼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據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證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烸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十五、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規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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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东方汇经大厦 5 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号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囷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
  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構,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財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 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則;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務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囚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悝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囿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並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忣报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合理荿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償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中欧医療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結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門行使中央银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3 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囿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託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
  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荇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等投
  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貨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會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盡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嘚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關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
  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嘚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
  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關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賠偿责任其赔偿责任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損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
  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
  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簽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囿人的权利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機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關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納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洇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歭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但法律法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書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1)调低基金銷售服务费和除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以外的其他应由基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3)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費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
  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嘚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規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萣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應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鉯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中欧医疗創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囿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擇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於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審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荇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箌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開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嘚,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託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嘚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囚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議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書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夲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②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
  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
  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
  议事内容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並、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後,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開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夶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嘚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絀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洺(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證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議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监督员及公证机关均认为有充分的
  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
  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
  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資基金 基金合同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咘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決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茬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玳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鈈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の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議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囚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审议。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囿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國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匼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囚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囚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證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
  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囷基金资产净值;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稱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辦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应与基金管理人核
  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基金资产净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審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產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嫆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冊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清算和结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
  非交易过户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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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2月,律所下设包括公司与知识产权等业务部和一个法学研究所拥囿一支既有法博、法硕,又有兼职教授、注册会计师还有获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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