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投诉:我公司在天猫网店出售一款围巾“纯蓝狐毛秋冬时尚围巾皮草披肩 五折促销”价格¥779(划线价格)促销价¥398(注:商品吊牌价格1558元,在商品描述页面有明确標注 上架销售时779元所以商品标题里写了五折后来又改为398元,但商品标题未改)
消费者下单后我们发现地址有疑问(类似职业投诉人:彡个投诉人同时下单并且地址模糊)我们第一时间与投诉人电话沟通并录音,告知消费者我们的吊牌价格不是近期销售价格请消费者确認没有问题后我们再发货,然后3个人就陆续退款了现在投诉到物价局:实际成交价格398元,以此推算原价应为796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一下的罚款
物价局接到投诉后下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人民币5000元,请问律师我们要提出申訴或者复议么 我们认为应当按照《价格法》第四十条: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
【内蒙古-】: 工商说我的衣服没有吊牌是违法销售的一共四十多件衣服要罚款好几千,他们这么罚款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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