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在自家偷拍配偶出轨照片,是否侵犯隐私权的范围
在当今社会,有很多因出轨而发生的离婚纠纷
而在诉讼离婚的法庭上必须的出轨证据,大多采取偷拍的方式取得
那么偷拍出轨的照片,能否作为合法证据被采用呢是否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范围了呢?
张女士和王先生闹离婚张女士向法院絀示了一组照片证明,丈夫曾趁她不在家带其他女子回家过夜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同时我国《民法》規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本案中张女士用钥匙开门,在自己的房屋中拍下了丈夫出轨的照片其行使的是知情权。
张女士搜集证据的手段及程序均合法并且其在取证后,通过向法庭出示的方式运用法律手段维权不构成对隐私权的范围的侵犯。
若张某在取证後到处宣扬或为达到敲诈、勒索钱财的目的,则另当别论
隐私权的范围与知情权,往往存在一定冲突
公民在享受隐私权的范围的同時,不能侵犯相对人的知情权
本案中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负有忠诚义务,王先生的婚外情行为对社会大众而言享有隐私权的范围不可被侵犯。
但其妻子应享有知情权
因此,张女士进行拍照取证用以维权并不侵犯隐私权的范围。
若张女士在其它场所以其它方式取证則又不同了。
例如在小三家中或是酒店安装摄像头来取得丈夫与其他女子的亲密性爱视频或照片,就涉嫌违法了
如此取得的证据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不会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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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案中的张女士莋为妻子一有知情权,二系在自己家中取证未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范围,因此该证据合法有效法庭应当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