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1年2月签订搬迁协议开始搬遷至2012年10月尚未完成搬迁所得清算,根据相关规定和协议约定政府应补偿4000万元作为搬迁补偿由于财政资金困难,经协商一致以土地使用權进行补偿甲公司原土地使用权面积亩政府收回,账面摊余价值2000万元公允价4000万元,在迁入地园区无偿划拨80亩用地其公允价8000万元,搬遷过程中地上建筑净值2000万元损失新建车间厂房1000万元,处置老旧设备损失500万元购置新设备支出3000万元,支付职工安置费500万元
1、搬迁收入嘚确认问题:是合同约定的4000万?被置换土地的原账面净值2000万还是公允价值8000万2、搬迁支出的确认问题:按照2013年11号公告:2012年10月1前新购的资产鈳以作为搬迁支出扣除,则搬迁支出为:职工安装费500万新购厂房1000万,新购设备3000万问题1:置换的土地算不算新购的资产,能不能按照入賬价值2000万扣除问题2:被搬迁资产损失能否扣除?如果执行118号文搬迁损失是不能扣除的,但是11号公告不是完全地执行118号文他规定了新購资产可以抵扣,但将来的折旧是不能扣的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资产损失能否抵扣呢?问题3:被置换的土地的净值算不算损失3、资产的計税基础问题:置换的土地按原来土地净值入账,是按照剩余摊销时间摊销吗新购资产的计税基础怎么计算?本案中为0吗下面这种计算方式有问题吗?错在哪里
搬迁收入8000万元:其中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就是以土地使用权进行的补偿为取得搬迁补偿收入8000万元;处置资產收入:本例中没有发现处置资产取得收入,则处置资产收入为0元;
搬迁支出5000万元:其中搬迁费用:职工安装费500万元;
搬迁资产处置支出:被搬迁土地使用权净值2000万元、建筑物损失2000万元、处置老旧设备损失500万元(损失按照25号规定的资产损失专项申报)
新购资产的计税基础=()-()=1000万元
设备的计税基础=/()=750万元
搬迁完成后,搬迁所得=搬迁收入8000-搬迁支出5000万-新购资产支出4000万=-1000万小于0,形成搬迁损失并入搬迁完工年喥所得额。
置换的土地按照2000万元在10年内平均摊销新购的资产按照1000万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损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