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二学生,我问下,沛县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8月底前都可以办理吗?每天办理时间是几点到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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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赢取精美礼品  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解读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9月1日
  问: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弥补财政助学资金缺口、扩大资助范围、增强资助力度,资助对象是具有中国国籍、诚信守法、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本专科及研究生新生和在校生。
  问:我是成人高考入学的大学生,是否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在内的所有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均只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实施,具体包括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普通高校&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和招收普通生的成人高校(仅限成人高校中的普通生)。
  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国家助学贷款按学年申请和审批、一次性发放,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执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承担,毕业(或提前终止学籍)后的利息由其全额承担,鼓励借款学生提前还贷(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不是国家助学贷款?
  答:目前,我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由高校在校生向所在学校的合作银行申请办理;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发放,入校前户籍在江苏省的省内外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均可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问:我应该先申请哪种国家助学贷款?
  答:同一名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目前,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基本实现政策规定的&应贷尽贷&目标,建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主要面向来自外省且在原户籍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困难的学生。
  问: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面向校内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前提是高校必须与经办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开学后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实行高校初审和经办银行终审制度。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展期手续,展期后的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继续攻读学位期间仍可获得财政贴息。
  借款学生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毕业离校前须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计划,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签订还款协议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委托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结算代理金融机构,面向江苏籍在省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和新生,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期限按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宽限期。学制超过4年或应届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延长宽限期但不调整贷款期限。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通过贷款资格审查。省内高校在校生,在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向所在高校提出资格审核申请。各地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当年应届高考学生),在每年3-4月份,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高中学校进行贷款资格预认定。在省外高校就读的江苏籍学生,以及贷款资格认定结束后因突发事件急需资助的省内高校学生和应届高考学生,在每年7-9月份向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资格认定。通过贷款资格认定的学生,其与贷款申请相关的信息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传输给国家开发银行业务系统。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暑假期间向入学前户籍所属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受理,国家开发银行终审通过后贷款资金统一划拨至借款学生本人账户。申请时须提供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学生本人在当地邮储行开办的借记卡,以及:(1)省内高校在校学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通过所在高校贷款资格审查后取得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2)应届高考录取新生还须提供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通过所在高级中学贷款资格审查后取得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3)就读于省外普通高校的学生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前两类申请结束后因突发事件急需资助的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息按年计收,学生毕业后第3年起的每年12月21日按&等额本金法&分期偿还本金和当期贷款利息(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年份的8月31日偿还)。
  问:我如何资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5-、;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咨询电话:025-。如果需要解申请办理流程和贷还款具体事项,请与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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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08:31:34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正文
威宁自治县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文章来源:威宁自治县教育局文章作者: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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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共同借款人和贷款学生(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7.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能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的学生。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所持低保证每年必须审核合格);
(2)孤儿、残疾人家庭及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或因其他特殊情况给家庭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注:专科以下(含五年制大专)及高校预科班的学生、免费师范生、免费军事院校不能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当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3.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贷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五)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详见下表,具体以在线服务系统上的年限为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期限情况表
申请贷款时所在年级
最长贷款年限
(三年制)
(二年制)
四年制一年级和五年制一、二年级&
四年制二年级和五年制三年级
四年制三年级和五年制四年级
四年制四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
硕士研究生
二、网络答题
学生在办理贷款手续前,必须进行诚信网络答题,且成绩需85分以上,不合格学生需要重新作答,合格后把答题成绩单(不和贷款材料扣在一起)打印出来和其它材料一起审核。答题网址:,已经注册用户的学生直接登录答题,若忘记登录密码,可以打开网址,并输入相关信息重置;未注册用户,打开网址,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后完成注册,然后使用注册时的用户名(或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系统答题,答题时间2016年7月初—2016年10月底。
题目来源于《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手册》和金融信贷知识。
三、学生在线注册
1.首次贷款学生须自己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注册。详见注册流程,附件四
2.注册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3.填写信息时请仔细阅读网页中红色字体的注意事项和操作指南,“*”项为必填项。(在填写入学前户籍地址时应注意:省、市、县、乡〈镇〉是下拉选择,选择后请不要重复输入,只需将所在村、组补充完整即可,中间不加空格和标点符号)。注册成功之后,方可登录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新增)。完成贷款相关信息录入后提交并导出和打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再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即可申贷。申贷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携带相关材料并持盖有原就读学校公章的顺序号才能到威宁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应提供的材料具体分类如下:
(一)2016年录取新生
按《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关于印发2016年助学贷款工作要点的通知》,2016年录取的新生必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方可申请贷款:1.已进入2016年预申请系统的学生;2.进行了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
●进入2016年预申请系统的学生贷款需提供如下材料(所有材料务必按顺序整理成两套用回形针扣好,下同):
(1)审查盖章后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
(2)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份;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4)《威宁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1份;
(5)由亲属所在地盖章确认的“贵州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贫困学生亲属联系表”1份。(将学生亲属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联系表背面,同时出示亲属身份证原件。联系表中的亲属指熟悉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并能向其及时宣传国家贫困资助政策,督促贷款人毕业后按时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人,国家干部职工或具有一定影响的社会知名人士为优选对象。下同);
●对于进行了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 审查盖章后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
2. 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份;
3.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4. 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当地民政、县级医院、公安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交警部门的事故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重病证明”、“法院的判决赔款书”、“火灾证明”、街道出具的“特殊情况证明”等);
5.《威宁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1份;
6.由亲属所在地盖章确认的“贵州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贫困学生亲属联系表”1份。
注:学生身份证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面,下同。
(二)2016年高校在校生首次贷款
2016年高校在校生首次申请贷款必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在高校享受高校国家助学金或奖学金;2.进行了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
●在高校享受高校国家助学金或奖学金的学生贷款需提供如下材料:
1.审查盖章后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3.学生证复印件2份;
4.就读高校出具的获取高校国家助学金或奖学金证明1份;
5.学费、住宿费证明1份;
6.《威宁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1份;
7.由亲属所在地盖章确认的“贵州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贫困学生亲属联系表”1份。
●对于进行了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 审查盖章后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
2. 学生证复印件2份;
3.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4. 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当地民政、县级医院、公安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交警部门的事故证明”、“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重病证明”、“法院的判决赔款书”、“火灾证明”、街道出具的“特殊情况证明”等);
5.《威宁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1份;
6.由亲属所在地盖章确认的“贵州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贫困学生亲属联系表”1份。
(三)“专升本”、“本升研”的学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书面申请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就学信息变更后方可申请贷款,升学后不贷款的学生可以延期还款),按续贷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专升本”、“本升研”首贷按高校在校生首贷提供相关材料。
(四)续贷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审查盖章后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3.学生证复印件2份;
4.由亲属所在地盖章确认的“贵州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贫 &困学生亲属联系表”1份。
&&&(五)中职单报高职
除需提供准考证原件外,其余按2016年录取新生条件的第2条执行。
(六)县外就读
按2016年录取新生条件的第2条执行。
四、签订合同
威宁自治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借款学生所提供的材料审查通过后打印借款合同与学生和共同贷款人签订(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各持一份)。合同签订前,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现场核对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签字内容与其身份证姓名是否一致。
首次贷款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签订合同;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场均可签订合同。签订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如学生张三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其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张三代签)”,严禁由其他人代签;若续贷学生2016年需更换共同借款人的,那么借款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方能签订合同。
五、学生到高校报到
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务必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到就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就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回执,若日前未录入回执,则贷款不成功,合同将自动解除。
六、特别提醒
1.&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处设在威宁自治县五里岗工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综合部,受理时间预定于日至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上班时间推迟半小时),请本县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贷款时首次贷款学生务必带上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户口簿原件;续贷学生务必带上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贷款金额一般按上一年核定,若金额较上年有所增加,请自行在打印申请表前在在线服务系统中修改并把学费和住宿费证明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供。
3.借款学生准备的材料,务必按顺序整理清楚,否则不予办理,借款学生办理过程中,请文明排队。
4.学生或学生家长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服从志愿者和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大声喧哗、乱讲粗话、脏话,不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破坏公共设施;禁止吸烟(烟头烧坏设施或地上的塑料板产生的经济损失自己负责),违反以上规定,将取消贷款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国开行贵州省分行。
5.贷款受理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95593(此电话可咨询任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问题)或8122咨询。
6.借款合同签订成功后务必登录支付宝网站()进行实名认证,您的支付宝账号也是新浪邮箱地址,请登录新浪网站(.cn)作修改密码等操作,若您的支付宝密码忘记,必须借助邮箱找回。支付宝账户是借款学生提现和毕业后还款的途径,请妥善保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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