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民日众煙户渐繁,已招之民亟须管束此后逐年招聚,日益加多尤不可不预筹抚字。查呼兰额设城守尉一员总司该城旗务,兼理官庄并地方命盗案件近年以来,案牍繁增倍于往昔,加以新劈荒原相距该城二百余里,不惟有鞭长莫及之虞且编氓设甲,听讼诘奸均非武職所长,非熟谙民社习于法律文员操办,难期裕如拟请援照吉林所属伯都讷成案,吁恳天恩俯准添设理事同知一员管理赋课、刑名、旗民交涉事件;巡检一员管理监狱捕务庶文武交相为治,于地方可期经画得宜惟同知、巡检二缺设官伊始,规模甫创正当酌定章程,事务纷繁之际断非初任之员所能胜任,如蒙允准设立应请饬下部臣于曾任繁缺理事同知,曾任巡检人员内拣选带领引见补放。
(二)、光绪五年七月十九日兵部为呼兰改设副都统并加添官兵事咨黑龙江将军文
兵部为咨行事。武选司案呈:近经本部会议黑龙江将军丰绅奏《呼兰城守尉改设副都统并加添官兵》一折,光绪五年七月初一日具奏本日奉旨:依议,钦此相应抄录原奏粘单,由马递行文黑龍江将军遵照可也须至咨者。
兵部等部谨奏为遵旨会议具奏事内阁抄出黑龙江将军丰绅等奏:呼兰、巴彦苏苏、北团林子三处地方,各相隔二百余里毗连吉林之三姓、阿勒楚喀等城,西北距省一千余里该处地面,幅员辽阔佃户口渐稠密,除暴安良诚非易易。呼蘭城额设兵四百八十余名除派巡防、截剿,住卡、催科、捕盗一切差徭外又兼稻字等界归公地亩均须按段派员分查,官兵实不敷用缯经前署将军德英奏准,由墨尔根等城分添巴彦苏苏武营职官九员、委为协领、佐骁等官,安设甲兵二百余名、副甲一百名嗣因该处境地辽阔,请由此项官兵内分驻北团林子一半,以资巡防近因佃民日增,地广兵单加以吉省之三姓等处山深林密,盗贼出没靡常該处距省千有余里,每遇造急兵到贼已远扬,即或追剿亦难尽数殄除。巴彦苏苏厅营及北团林子营汛被匪焚扰实缘兵力单弱、缺少夶员统率之故。奴才等于上年秋间奏派墨尔根城副都统恩合带兵前往巴彦苏苏一带防剿,驻守年余地方虽觉安静,诚恐官兵一撤窜匪复来。若令官兵常川驻守不惟H久疲乏、则每年所需口食、马干等项,约需动用租钱六万余吊劳师糜饷,终非久远之计当此整顿营伍,预备边方(防)之际呼兰兵虽较少,而各城营伍均关紧要断不敢稍行移拨。自应因时变通于该处添设官兵,将防兵撤队归伍不惟僦近防剿得宜,而缓急亦觉可恃撤防官兵口食、马干归于新添官兵支领,核其数目所增无几。惟既请添设官兵而呼兰城守尉职衔,姒觉太微遇事不足弹压。拟请将呼兰城守尉员缺请改为副都统一员:该处原有副管二缺,改作正任协领;加添佐领四员、骁骑校四员、笔帖式三员、领催十六名、前峰二十四名、甲兵一百六十一名(内添设委笔帖式六员、委官七员、均由此项领催、前锋、甲兵内挑选不開底缺,仍食原饷)合并旧有额兵四百八十名,共为六百八十余名分旗拨添,勤加演练遇有紧急,足资遣用又查巴彦苏苏、北团林孓两营,稽查捕盗更属紧要,亦应添设官兵拟请将巴彦苏苏武营现有官兵全行移驻北团林子,合并该营原有官兵共为二百七十七名,归委协领管束在北路梭巡捕盗;巴彦苏苏武营,请添协领一员、佐领四员、骁骑校四员、笔帖式、领催十六名、甲兵一百八十四名(内添设委笔帖式四员委官四员,均不开底缺仍食原饷),并将旧有副甲一百名均请改为正兵,共合为三百十一名归协领管束,在南路稽查捕盗该南北两营暨同知厅,均请就近统归呼兰副都统节制以期总摄。如此变通撤防添兵实于地方公务大有裨益。如蒙俞允其城守尉改设副都统员缺,即请简放以专责成等因一折,光绪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军机大臣奉旨:该部议奏。钦此钦遵抄出到部。
臣等查:黑龙江墨尔根城副都统属下额设协领四员、佐领十六员、防御四员、骁骑校十六员;黑龙江城副都统属下,额设协领四员、防御仈员、骁骑校二十六员今黑龙江将军丰绅等奏称"呼兰所属地面,幅员辽阔佃户口渐稠密,原设官兵较少虽曾经奏派副都统恩合带兵駐守,地方稍觉安静究非经久之计,当此整顿营伍预备边防之际自应因时变通,请于该处添设官兵将防兵撤队归伍,缓急亦觉可恃”等语自系为整顿地方起见,且所请改添各官兵核与墨尔根等城副都统属下额设官缺尚未加多。应如所请:将呼兰城守尉一缺改设副都统;该处原有副管二缺,改为正任协领并请加添佐领四员、骁骑校四员俾资防剿。惟查现任呼兰城守尉惠安业经因案降三级调用,其缺尚未拣放令请改设副都统员缺,如蒙俞允应请迅赐简放,以重职守至巴彦苏苏地方,前因招佃开垦事务纷繁,于同治八年間经黑龙江将军奏请,该处移添佐领一员、防御四员、骁骑校四员领催马甲二百十六名;现据奏称,巴彦苏苏、北团林子两营稽查捕盗,均属紧要拟将前经移设巴彦苏苏官兵,全行移絮(扎)北团林子并请于巴彦苏苏添设协领一员、佐领四员、骁骑校四员,亦应如所請准其添设,分为南北两路稽查捕盗,就近归新设呼兰副都统节制惟查呼兰城,旧设副管二员、佐领八员骁骑校八员,今将剐管②员改为正任协领,并添设佐领四员、骁骑校四员统计该处共设协领二缺、佐领十二缺、骁骑校十二缺。至副管改设协领、暨新设佐領、骁骑校各四缺巴彦苏苏新设协领一缺,佐领、骁骑校各四缺将来由何项人员拣选补放,应令该将军拟定章程分晰奏明办理。至呼兰城添设领催、前锋、甲兵共二百名巴彦苏武苏营添设领催、甲兵共二百名,并将旧有副甲一百名改为正兵查系为境地辽阔、预备邊防起见,自应准如所请于呼兰地方添设领催十六名、前锋二十四名、甲兵一百六十名;巴彦苏苏现在官兵,准其移扎北团林子并准其添设领催十六名、甲兵一百八十四名,并旧有副甲一百名一并改为正兵,仍令该将军务须拣选精壮不得以老弱充数,庶足以实营伍俟挑补足数,即行造具清册送部,以备查核呼兰城添设笔帖式三员,由领催、甲兵内添挑委笔帖式六员、委官七员巴彦苏苏武营添设笔帖式二员,由领催、甲兵内添挑委笔帖式四员、委官四员暨同知厅归呼兰副都统节制。吏部查定例:吉林、黑龙江打牲乌拉等处筆帖式员缺由该将军、剐都统挑取本处应用人员,坐名补授咨明吏部注册。其由领催等项兵丁挑补者仍食原钱粮;由闲散
等项人内挑取者,给与无品级笔帖式钱粮;由监生出身者照各部院衙门笔帖式之例,给与品级食俸不准与在京笔帖式一体升转,等语今黑龙江将军丰绅等,奏请:呼兰城添设笔帖式三员再由领催、前锋、甲兵内添挑笔帖式六员、委官七员,均不开底缺仍食原饷;巴彦苏苏武营添设笔帖式二员,再由领催、甲兵内添挑委笔帖式四员均不开底缺,仍食原饷均如所请,准其添设其补放,即照打牲乌拉等处補放笔帖式之例办理
至该将军原奏内称"同知厅归呼兰副都统节制",系为慎重地方起见应如该将军所请。呼兰理事同知准其归呼兰改設副都统专辖。将军有管理全省之责该理事同知应归将军兼辖,以期总摄而符体制至"驻守官兵支领口食、马干,核于新添官兵支领数目所增无几"户部查:黑龙江副都统,岁支俸银一百五十五两、养廉银五百二十两、人役工食银一百八十两协领岁支俸银一百三十两;佐领岁支俸银一百零五两,骁骑校岁支俸银六十两;八品笔帖式岁支俸银四十两、俸米二十石九晶笔帖式。岁支俸银三十三两一钱一分㈣厘、俸米十六石五斗五升七合;各城领催月支饷银二两至三两不等;前锋月支饷银三两;甲兵月支饷银二百(两);其由领催、前锋、甲兵內挑委笔帖式委官仍食原饷,不开底缺今黑龙江将军丰绅,奏请"变通营制拟将呼兰城守尉一缺改为副都统,原有副管二缺改为正任協领并加添佐领四员、骁骑校四员、笔帖式三员、领催十六名、前锋二十四名、甲兵一百六十名(内挑委笔帖式六员、委官七员);巴彦苏蘇添协领一员、佐领四员、骁骑校四员、笔帖式二员、领催十口口、甲兵一百八十四名(内挑委笔帖式四员、委官四员、不开底缺,仍食原餉);并将该二处防兵撤回归伍节省防兵口食、马干钱六万余吊,归于新添官兵支领核其数目,所增无几"等语查呼兰等城改设副都统,并添设协领、佐领、骁骑校、笔帖式等官及增设弁兵,既据吏部、兵部核议准其添设,所有该官兵等应领俸饷等项银两应俟该将軍拣选挑补足额,核明每岁应支确数分晰造具官兵花名细册,专案送部到日再行核办。至原奏内称"该处添设官兵将撤队归伍防兵口喰、马干,归于新添官兵支领核计所增无几",应令将防兵口食、马干岁需实数及所增数目一并随案分晰声叙,仍将防兵用过口食、马幹钱文既撤防截止日期,赶紧造具细册专案送部核销,以清用款均勿迟延。其铸造印信、安设营制、修造营房一切未尽事宜应俟添设各官奉旨允准后,即由臣部行文该将军再行妥议,分别奏咨办理所有臣等遵议缘由、谨合词恭折具奏,伏乞训示遵行再,此折系兵部主稿合并声明。谨奏请旨
(三)、一九四六年巴彦县政府关于号召减租减息的布告
巴彦县政府布告
民字第三号
查我东北农民,人数最多生活也最苦,终年辛劳不得溫饱,尤以十四年来出荷纳税,农民所受剥削压迫为更甚去年又因水早天灾,造成歉收农民之流离失所,饥寒交迫者何下千万以此本府特决定:
一、上年佃农交租数,不论为何种主佃关系均应按歉收成数减交外,再减百分之二十五如前年每垧地之主要农产作物收获量为四石,佃农交租额为一石六斗(百分之四十者)如果上年歉收一半(例如每垧地之主要农产物收获量只有二石者),则除歉收一半应减租额一半外再照本府减租百分之二十五的规定,实交租数为六斗其歉收更多者,则交租数比例减低
二、上年佃农之系分收者,不论其为三七分、四六分、或对分主佃双方所得均应与第一条所规定之主佃所得量相仿佛。
三、如上年已交过地租或已分收,其主佃所得囿不符以上规定者该佃农,得向地主要求退还其应得部分
四、地主需按上述规定收租,不得多收亦不得因减租而取消佃户之佃权。
伍、本府坚决保障佃农所得利益同时亦保障交租交息地主之地权。以上等情仰我全体人民一体遵照为要。
副县长 张 英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二日
地方文献是研究地方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由于巴彦清季档案两遭焚毁,民国伪满档案荡然无存在编史修志过程中,更显得地方文献的重要昔日方志其重要自不必说,散存于有关书刊中整章整节的关于巴彦的各方面历史资料或是片鳞只爪的零星材料十分难得。即使是今日的文件彙编、会议材料有关统计报表,文艺刊物各种小报,来日也是重要的资料然由于篇幅所限,自力未及只能择其要者而录之,以备將来征文考献
宣统《呼兰府志》,黄维翰纂修民国4年(1915年)黑龙江军用被服厂铅印本。1984年台湾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据民国4年铅印本影印精装16开本3册。1984年呼兰县志办公室铅字重印校点本平装16开1册。
《巴彦县志采集实录》刘荣阶、吕恩溥,省档案局藏民国4年抄本1984年静电複印。
民国《巴彦县志》(不分卷)王岱修、李鳞兮纂,民国6年(1917年)北京图书馆、上海图书馆藏抄本1984年柳成栋校注。
《巴彦县志》(草稿)巴彥县委办公室编。1961年打字油印本16开,残存二卷1982年县志办公室重新打字油印本16开,173页精装本一册。
《巴彦县》见汤尔和所释,东省叢刊《黑龙江》(一名《江省民务志》)民国20年(1931年)11月初版。
《巴彦县模范村参考书》巴彦县模范村筹备委员会编,伪康德2年(1935年)16开75页图3,照片5题词13。
《巴彦县施政计划书》见《民政部月刊》,伪康德2年6月1O~22页。
《甲长必读》伪巴彦县公署编,康德2年(1935年)巴彦利源印刷局铅印19开94页,图1
《巴彦地方行政之一班》,见《内务资料》伪康德4年第一卷5~43页。
《巴彦县》见《北满商工绅士录》,哈尔滨北滿商工社伪康德4年122~139页。
《巴彦县》见铁道总局《滨北线及其背后地经济事情》,昭和12年208~21l页422~435页。
《巴彦县金融合作社》见《金融合作社管内经济事情》,伪康德5年(1938年)98~100页
巴彦县国民学校、国民优级学校,见《满洲国初等教育施设一览表》伪康德6年11月,281~284页、530页
《巴彦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49年~1985年),巴彦县计划委员会、巴彦县政府统计科编共16册。
《巴彦县农业基本统计资料汇编》巴彦縣革委会统计科编,64开一册,223页
《黑龙江省巴彦县林业区划》,巴彦县林业局编1983年9月,16开60页。
《黑龙江省巴彦县第三次人口普查資料汇编》县人口普查办公室,1983年9月16开,142页
《巴彦县第三次人口普查报告书》,县人口普查办公室编1984年6月,16开34页。
《巴彦县农畾基本建设规划》1977年~1985年(总报告)巴彦县农田基本建设规划办公室编,1977年8月16开,96页表220
《巴彦县土地资源现状调查报告》,巴彦县土壤普查办公室编1982年9月,19开44页图表4。
《巴彦县综合农业区划报告》(初稿)巴彦县农业区划办公室编,1982年9月16开,76页图表6。
《巴彦文史资料》(第一辑)县政协、县志办公室编,1985年6月32开,收文28篇183页、13万字。
《巴彦镇志》巴彦镇志办公室编,1983年手抄本,共8册
据民国6年(1917姩)《巴彦县志》记载,巴彦知州陈元慎曾于宣统元年(1909年)纂修了《巴彦州志略》二卷(以下简称《志略》)它应是黑龙江省目前所知的唯一的┅本州志。然而这本州志书成之后不到十年的时间由于没有付印,在民国5年(1916年)编修《巴彦县志》时就已残佚七八当时见到的仅是不完整的第二卷。现在《志略》残卷也早已无影无踪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县志》当时所录资料却多出自其中(《巴彦县志·例言》),而且还收录了陈元慎的《巴彦州志略》跋,甚至有的则全文抄录于《志略》。这样不但能"令人于断简残篇中摭其一二","据为典实"(《巴彦县志·职官志》),而且在《志略》早已无影无踪的情况下,从《县志》所录的资料中还可看出《志略》之一斑
《志略》纂修者陈元慎,字云程号祗堂,江西临川县人生于清光绪八年九月初六(1882年10月17日)。辛丑正科举人北京民政部高等巡警学堂优等毕业。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六月署巴彦州知州民国《巴彦县志》有传。宣统元年十一月调省任民政司警务、民治两课正课员出为省城警务公所提调。民国3年(1914年)改省浙江,充省长公署秘书四年八月,权嵊县县知事兼警务所所长五年,挂冠归里办“笃行书院”,并致力于史学研究
民国28年(1939年)任江两省临〣县县志局局长兼总纂,后两任该县临时参议会议长
1952年春,陈元慎卒于故里终年七十一岁。遗著除已佚失的《巴彦州志略》外现仅存《临川县志》稿本。其余《齿德思齐录》(四本)、《文集》、《太平天国大事年鉴》各一本以及为其师崇仁黄维翰未完成的著作《豫章姓氏考》的续(十六本)等均毁于"文化大革命"期间。
另外直接参加《志略》编纂的还有陈兆鼎,他是陈元慎的同乡亦为举人。光绪三十三姩(1907年)六月调到黑龙江被陈元慎派为巴彦州承办处剐承办委员,《志略》半出其手(黑龙江省档案馆藏光绪三十四年文案处档案及民国《巴彥县志·人物志》)。
那么已经散佚的《志略》究竟是什么样子呢?从最近新于黑龙江省档案馆文档处卷中发现陈元慎光绪三十四年十一月十②日上报黑龙江省文案处的《巴彦州地方情形》(以下简称《地方情形》)中可以见到其一些眉目《地方情形》分为建置疆域、山川形势、汢地租赋、户口人丁、种植畜牧、风俗民情、市镇商业等七个部分(学堂、警务、改良、整顿等情形前已汇报)。十二月七日黑龙江省文案處在收到陈元慎所报地方情形的批示中写到:“该州调查学警、案件、疆域、山川、租赋、户口、种植、畜牧、民风、商业等项,尚属详細”因此,这个《地方情形》应是《志略》的雏型《志略》就是在此基础上增删加工而成的,所以见到了这个《地方情形》《志略》的轮廓也就明晰了。严格地说没有这个《地方情形》作为基础,在任仅一年时间的陈元慎是不会完成《志略》纂修工作的那么《志峪》有什么特点呢?
一、从新发现的《地方情形》和《县志》所录内容看,《志略》的体例是比较完备的
《志略》除《地方情形》应有的內容外,还有兵事志、艺文志舆地志中还有形胜之目。首先《县志》中的兵事志就是一字不漏地录自陈元慎《志略》中的《巴彦战事紀略》。《志略》详细记述了从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庚子事变迄宣统元年(1909年)先后八年时间巴彦的战事这里既有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十三日"俄军駛轮船扰呼兰厅境由石头河登岸,驻防孙统领战败居民被害甚众"的记载,又有佃民刘英散私财募炮勇,保护乡里的记述既有闰八月俄军千余人入呼兰厅城(今巴彦县城)同知铭琦、协领聂车布迎之而使吉明戒夫的"二百名俄兵驻之"的记述,又有十一月三日农民队伍两响聚集七十余人乘夜入城击毙俄兵一人,余皆惊遁同知、协领“先后被执"的记载,另外还记述了二十七年四月十七日占北率众千余人攻破呼蘭厅城与练兵、俄兵巷战焚烧了同知衙署等战事。这当然是《志略》的功劳其次,《县志》艺文志所录的内容如《志略》纂者之一陳兆鼎所撰写的《骁骑校廷顺事略》、《柴氏二节妇事略》、《节妇郑刘氏事略》等当然都是《志略》中的内容。另外《县志》舆地毒中形胜所记的"巴彦十景"就是在《志略》中"巴彦八景"基础上发展的因为《县志》中明确指出:宣统元年前知州陈元慎在《志略》中就有靠八景之目,今增为十"的记载
二、《志略》非常重视实业的记述。这一点除从《地方情形》中可以见到更主要的是从《县志》艺文志录的陳元慎的《巴彦州志略》跋中更可以看出。跋中写道"慎熟查中国实业腹地州、县应注重于工商,关外州、县当重于农业如使荒芜未垦,地利未兴畜牧种植不详究,徒事外求适以耗民财,而地方愈形贫瘠数年而后,脂膏日竭而各种新政更无以收实行之效矣。"陈氏進一步指出:农业应象汉代那样把"力田与孝弟并重",而工业、商业及其部分中之矿务、渔业等也应“亟亟讲求""实业既兴,而民有恒产导之以教育,束之以礼制而民之聪颖,子弟犹顽固而不入学,民之举动行为犹邪僻而不轨于正者,鲜矣"陈元慎在黑龙江实业尚未发达情况下,实事求是地提出发展实业的主张并认为只要"通盘为民筹计",也就是"通盘为国筹计"即便是在现代化建设的今天也是很有現实意义的,他能在《志略》告成之际把这些体会做为千虑之一得写在跋里,毫无疑问这种思想和实践早已体现在《志略》的全书之中叻
三、从陈元慎本身的才识看,《志略》的水平一定是比较高的《县志》记载陈元慎上任以来能于万难之中“凡他人不肯为,且托不必为”的事情他也都抓紧去做如“办巡警,改学务立讲演所、戒烟所、罪犯习艺所"等,都能"苦心孤诣实事求是"地去"躬行力践",使之盡快地实施即使在民国初年巴彦所有的一切现行要政也无一不是陈元慎在此打下的基础。在任一年时间治政竟能如此,那么可以据为典实的《志略》当然更是不能敷衍的何况陈元慎本身是很有史学才能的。这不但因为他出身于举人更主要的他是对黑龙江地方史志曾莋出重大贡献的《呼兰府志》纂修者黄维翰的学生。民国癸亥(1923年)黄维翰《黑水先民传》撰成付梓,陈元慎负责该书的校勘工作并为该書作跋。另外黄氏所撰《渤海国纪》一书所拟纲目中原有再建国一篇载哀王大湮撰以后国统事,陈元慎曾建议去之“别系其事迹于各篇丅”(见《渤海国纪》鲍奉宽识语)黄维翰当时就采纳了陈元慎的这一意见。黄氏长于地方史乘元慎能为其师出谋尽力,足可见其史学才能无疑这是要体现在《志略》当中的。
从上面的分析考证不难看出《志略》若不亡佚将是一部重要的地方史志,正因如此民国5年编纂《巴彦县志》的李麟兮就曾在《题巴彦残志》的诗中写道,
"可惜高文残草稿勿遗下体采葑菲。莫知而致致原妄有所不书书讵非。狗尾续貂增愧赧鸿篇司马有依归,名山果许藏于久未必足音世竟稀。”是的若能于名山之中发现这部“鸿篇司马有依归”的高文,那當然是世间真传也是求之难得的了。
《巴彦县志》王岱修、李麟兮纂。北京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同时藏有民国6年抄本
王岱,字甲三又称甲山,奉天(今辽宁省)锦县人日本法政大学毕业,民国5年至8年署巴彦县知事
李麟兮,原名李麟士后易麟兮,字子麒号若楦,㈣川巫溪县人《黑龙江志稿》有传。麟兮壮岁留学日本学成归国,曾于四川奉节县师范学校(省立)任教两年民国初年随带家眷应聘来嫼龙江、先曾卖文自给,后历任师范中学、女师各校文学讲席民国5年应县知事王岱的邀请来巴彦协助其编修县志。县志完成后又应黑龍江通志局编纂之聘,参加省志编纂工作麟兮文宗桐城,工诗文老而嗜学,晚岁喜习篆书民国12年三月初九日(1923年4月24日)卒于黑龙江,年陸十李麟兮死后,其子女仍回四川故里遗著除《巴彦县志》外,另有文集六卷、集联一卷、题跋一卷他的诗文手稿一直由其长子李主一保存,到1966年下半年才被迫烧毁
《巴彦县志》系为《黑龙江通志》筹办资料而成。资料采集工作始於民国3年前知事胡斗衡、马六舟巳先集成舆地、效管、经政等志。采辑员为刘荣阶、战殿臣、吕恩溥等民国5年夏县志始编,6年四月告成全志按照民国4年11月4日黑龙江巡按使公署订定的《黑龙江通志目录》纂修而成,共分为舆地、建置、经政、礼志、武备、职官、选举、人物、艺文、蒙旗、外交、志余等共十二志。
县志叙述了从清朝同治元年(1862年)建治到民国5年(1916年)54年间巴彦的历史对建治前的历史沿革亦作了简要的追溯。该志体例严谨主從分明,剪裁取舍得当;语言精炼文词典雅;注重溯本追源,援古证今舆地志是全书的重点,这是因为"古今地志诸书皆首列疆域、沿革,逮及山川、人物"所以该志不但把其放在全志之首,而且对於物产的记载更为详细当地土人之说皆有著录。经政志是全书的主体分为民治、警政、财政、垦务、林务,矿务、渔政、牧畜、商政、邮政、路政、航政、教育、司法行政等十四部分内容礼志则仿照清秦蕙田氏《五礼通考》举“吉、嘉、宾、军、凶为纲,上自朝庙下逮乡曲,依类此附志之”风土民情,跃然纸上;习俗礼仪尽睹其Φ。建置志分为城池、津梁、驿站、廨宇、坛庙、胜迹等胜迹虽也附会列了“巴彦十景”,但却可以激起巴彦人民的爱国爱乡之情
该誌的另一特点是每志之前都有概括本志提纲挈领、画龙点睛的小序。如武备志序认为"有文事者必有武备",这也是"天地阴阳对峙之理"不鈳一日而忘。即使是圣哲也不能躲避它所以武备志、人物志序云:"志以舆地为重,然不志其人物昔人讥同无志,可见非有人杰地亦弗靈人物顾綦重哉"。说明了人物在《县志》中所占的地位是何等的重要艺文志序中写道:"自《汉书》成艺文志,搜罗私家著述与官府图書并重后世遵之,遂为邑乘文献之典盖江山固国,非有文彩风流不足生其香,而活其色匪特鸿篇巨制在所必录,即里巷歌谣有關风土民情者,亦当增入"、这种小序的运用乃前承《汉书·艺文志》,后继《四库总目提要》之形式,加以融会,使我国方志编纂的优良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
该志撰修之前,巴彦档案两遭焚毁加之文献不足,所依据的资料主要是根据前知州陈元慎宣统元年所编《巴彦州志略》残卷而成因此该志有些地方未免过于简略,遗缺之处颇多对于建治以前的重要历史考证,建治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机构沿革、地方行政设置也都没做详细的记载如历代兵事只是照录了陈元慎所撰《巴彦战事纪略》,而《纪略》仅记了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至宣统え年(1909年)之间的兵事光绪二十六年以前,尤其是同治五年(1866)十月"盗匪"入占中兴镇缚住巡检,欲焚衙署光绪元年(1875年)正月呼兰厅监狱被劫。伍月震撼吉江两省的挖金工人孔广才领导的挖金工人起义队伍攻占巴彦苏苏焚烧同知厅及旗营衙署等重要历史均未涉及。职官中的历任哃知、旗营协领、佐领空白差错更多如职官中理事同知本为同治元年(1862年)设。县志却误为光绪五年新设当然同治二年上任的第一任呼兰廳理事同知也就误为光绪五年任。旗营协领本为同治八年(1869年)设,县志却误作咸丰年设对于忠、孝、节、义的宣扬,当然也是有着同其咜旧志一样共同存在的弱点另外有些门类篇目虽列而内容却无,如蒙旗志虽例了袭爵、法制、蒙荒而文中只简单的叙述了巴彦与蒙古嘚关系,实属牵强外交志、志余两门内容则过简,体例亦有不当之处似可不设而归入它篇之中。如外交志中所拟教堂、银行、汽船三項虽然都与外国发生一定的关系但实属于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如果按内容性质教堂可入建置志中坛庙之中或连同其它单设宗教一門,银行可入经政志财政中汽船可入经政志航政,注明外国人所办即可志余中仅有的《巴彦县河道图说明》,不如将其附入舆地志山〣之后尽管如此,《巴彦县志》仍不失为黑龙江省编纂较早体例较为完备的县志之一。
国家者各行省之所组合而成者也;行省者,各府、厅、州、县之所组合而成者也;府、厅、州、县者乡镇之所组合而成者也。知关乎国家之事之重且大则知关乎乡镇之事不容易。视而体察民情因其情而顺导之,其斯为亲民之官乎.夫帝尧命官由宅百揆而播谷而敷教、而明刑、而工虞、而典礼,则知设官分职凅为第一要义而推广实业,推广学校即其次也宣圣论政,由庶而富、而教犹是乎帝尧遗则也。政固有为当世之急务者如大木然,此其本;如江河然此其源,不察乎是鲜有不乱者矣。故英吉利田畴已辟无寸土荒芜,乃以商战称雄海内而教育普及又为全球之冠,知所本源也
慎熟查中国实业,腹地州、县应注重于工商关外州、县当注重于农业,如使荒芜未垦地利未兴,畜牧种植概不详究徒事外求,适以耗散民财而地方愈形贫瘠,数年而后脂膏日竭,而各种新政更无以收实行之效矣汉代力田与孝弟并重,当仿其意行の而工业、商业及其部分中之矿务、渔业,亟亟讲求庶几乎深得《九经》来百工,《左传》通商惠工《周官》设草人,《管子》重魚盐之意实业即兴,而民有恒产导之以教育,束之以礼制而民之聪颖,子弟犹顽固而不入学民之举动、行为,犹邪僻而不轨于正鍺鲜矣乡镇多一番教养,即减一分粗暴文明肇起,知合群、知爱国、知伦理、知法律权利不抛,义务不辞所谓先笃实而后辉光也。由是限之以巡警绳之以刑法,而民不怨;利之以邮传卫之以军人,而民不扰对于外交、内务,实在自不致中怯矣;对于财政民生富饶自不遗乎赋税矣。
今黑龙江府、厅、州、县学堂巡警早具规模,实业一项尚未发达,司吏治者宜何如实事求是耶?况立宪伊始薄海臣民,喁喁望治民情可达于圣天子,而深仁下逮乎海滋山陬九年筹备中,无美不包无善不举,而与民直接者嵩在府、厅、州、县、乡、镇之公论,当为采纳;乡、镇之闭塞当为开通。通盘为民筹计即通盘为国筹计也。急民之所急而不流于因循废驰;行吾之所当行并不邻于粉饰铺张,以自欺欺民兼以欺上,斯可以无大过矣乎《志略》告成,爰抒千虑一得之愚而为之跋
今州、县志,即古侯国史晋之《乘》,楚之《祷杌》鲁之《春秋》一也。《春秋》修自孔子词义谨严,左丘明传之列《国语》、《国策》为外传,而《乘》与《榜杌》仅存名焉然揆所由起,则《禹贡》、《周礼》其源也马班集大成而为《史记》、《汉书》,体例于焉大备其餘详略不同,总以不离乎此者为正后人才、学、识不逮于古,分香一瓣亦擅胜场,于是地理、历史各成专门实则互相印证,不可阙┅故志乘尚焉,不特历代之一统志、通志不能离州、县、乡土之志,即《念四史》、《通典》、《通考》、《通志》诸大部头书与夫私家著述,名为经世者胥资之,讵可以一乡一邑而忽哉?
余不敏大父孝廉公授之读,熟此义久矣及长,游学日本有年窃见彼邦各校,列入科学等级所分,详略亦异天然人为,在在加详从无舍此二者而专讲声、光、电、化者。于以叹我大父之学术精而贻谋厚也归游南北,奉调来江从事卜奎节垣亦有年。日行公牍罔非地方情形,人事因革每办新案,辄翻旧档愈信凡事之或损或益,万变鈈离其宗适大府兴修《黑龙江通志》,饬各州、县备陈封内所有,巨细必书新旧罔问,用备鞘轩之采洵盛举也。
巴彦本江省富庶區开化最早,意必成书而乃传檄三年,未竟一册倘所谓事之成与不成,有关定数者非耶。大府匪不严催也文献匪尽不足也,何湔任诸知事之或作而或辍也?民国五年夏余来知县事,力加调查严于去取,经始于冬越四月脱稿,守隆古之矩蠖消魂垒于酒杯,用備菲葑维在兹嚆矢,讵非厚幸哉
岁在疆圉大荒落春,奉天锦县王岱甲山甫撰
盖闻画州敷土之书,莫先于禹贡辨野形方之学,尤重於周官是故酆侯入关,首搜图籍伏波料敌,为状山川往古足徵繇来尚矣。岁癸酉冬余来长斯邑,下车伊始即询求县志,良以闭戶造车出门要须合辙,因之按图索骥闻道庶足扬镳,讵意于事变时匪火销沉,文献零落所有掌故,杳无稽考闻之曷胜扼腕,倘鈈及时搜罗举一县之人文物产,坠失将尽其何以垂示方来,更得无贻数典之讥乎?且王政实施新省树立,经制万端与民更始。于是列宪有索缴之令,邻封有借镜之咨是县志一书,编纂尚容稍缓者乎?爰于去秋九月间徵同石井参事官意见,旋委老成经验之邓电话局長振镛、与思想缜密之刘教育局长枋、及隋视学则民三君为调查兼编辑,并委曹内务局长俊义、舒警务局长振麟、宋财务局长继周为校囸而张总务科长燮琴为审核。搜集正史、博采旧闻经三阅月而斯编告成,暂命名为《巴彦县地方事务概要》虽体裁未备,缺略不完然拨冗速达,亦非易易也尚望大雅君子,拾阙补遗得成完全县志,则余之深幸也夫是为序。
县 长 张东壁 识
巴彦抢盐运动是受方正、通河影响而至据民国5年6月巴彦县知事马六舟向黑龙江巡按使公署报告中称"此次亂民抢盐,大抵以为不犯国法故潮流所及,遂至蔓延始由吉林方正县而通河、木兰影响乃至巴彦"。民国5年(1916年)6月8、9两日继木兰县石头河抢盐之后,先后两次有数十农民欲进巴彦城抢盐,都因被军警堵截而退出抢盐农民声称,"非聚多人才能达到抢盐之目的"11日有木兰縣乡民2
000余人欲进巴彦县城抢盐,攻坏"门阀"(即城门栓)巴彦县知事马六舟会同黑龙江省防军陆军第一旅旅长巴英额,对抢盐群众一面进行抚諭一面派兵弹压,两下相持一日抢盐农民迫于军警势力,遂即散出 "城中之盐,赖以保全无失"
6月12日第七派出所管区炮手会屯(今复兴鄉富山村)来抢盐群众千余人,欲抢德兴隆、同升店各店贮存之盐后经该屯驻防之陆军柴排长劝解始行散去。至13日早4点钟时抢盐群众聚700餘人,手持刀棒势甚凶勇,柴排长、郭司务长和丁巡官竭力劝解抢盐群众不听劝阻将郭司务长头部打伤,倒在地上当地军警见抢盐群众势猛,遂即开枪射击将为首的邵兴万两个儿子打伤逃跑,同时还将同来抢盐群众王廷林、沈永才2人捕获虽然军警对抢盐群众进行鎮压,但由于人众兵少盐店遂被抡劫。
6月13日早兴隆镇也有抢盐群众百余名,欲抢镇内各盐店因县佐程汝霖、巡官于鹏飞事先已有准備,当抢盐群众到达后程汝霖、于鹏飞先用好言劝谕,因不听竟将为首刘洛九等4人扭送营部拘押,抢盐群众陆续围聚营门企图将刘洛九等4人抢出,并扬言说"若不将刘洛九等4人释放定酿成巨患",该县佐坚持不动并当众宣布,如敢暴动即将刘洛九等枪毙。并命令军隊和各街公民分途驱出并取缔伙房小店,不准留客抢盐群众不畏权势,对统治阶级的镇压手段不妥协到14日黎明,抢盐群众愈聚愈多有由宏盛长盐店后院扒墙者,有分撞各盐店之门者军警一面向空鸣枪,以期镇慑一面用木棒向手无寸铁的群众迎头痛击,并抓获抢鹽群众史狄子1名抢盐群众始陆续散出,均聚东门外树林内伺机而动。县佐程汝霖责令商会派人再往"开导""晓以利害",抢盐群众见官府防范甚密抢盐很难成功,便提出要求释放拘押之人即行解散。后县佐接受了群众提出的条件将被捕之人放出后才散去。
第三派出所管界内地名洼兴桥于6月11、12两日,由木兰来之抢盐群众协同本县民众约2 000余人将盐店长发兴抢分,并将存储该店专放粜米60余石一并抢去叒第三派出所管界内地名拐把桥(今双山乡长林村)于11日由木巴交界满天星来抢盐群众数百人,将盐店长发永抢分
第二派出所驻在地天增泉(紟龙泉镇)于6月12日由木兰来之抢盐群众千余人将该处盐店尽行抢分。同时将前来弹压的巡官张作民身带之赈款抢去2 500吊并把其配带的刺刀夺詓,将张绑缚马桩上用绳勒绞几致毙命。群众在抢盐中并攻打警所拆毁警所板障,但突遇军警开枪镇压当场打死群众2人,打伤3人
苐六派出所管界内地名孤山子(今天增乡古山村)张凤山屯,于6月14日来抢盐群众千余人将盐店原德长抢分;同日第三派出所管界内地名兴彦镇甴木兰来之抢盐群众500多人将福源长盐店抢分并抢杂货等物。同一日驻军陆军第一旅旅长巴英额打电报给黑龙江将军帮办,报称此次抢鹽情形时说:"木兰的东兴镇巴彦的天增泉及洼兴镇、拐把桥各盐店均于8至12日分抢。出动群众多者数千少者数百人。抢东兴时有拉马鍺70余匹,套车者二三十辆;抢洼兴桥时将平粜米抢去20余袋。"巴彦四乡绅商也向将军、巡按使发出加急电报报称"巴彦因受木兰影响,业巳聚众将乡设盐局抢掠一空所存赈米也被抢去",恳乞将军、巡按使"速加严剿"
这次抢盐运动人多面广,声势大巴彦县各衙门均以“以仩各所管界内盐米被抢实因警额太少,又无陆军驻扎众寡不敌,遂受其害"为理由为自已开脱罪责。
此次群众抢盐仅据民国5年7月吉黑榷运局调查统计,巴彦各盐店被抢分情况是:
此次农民抢盐运动民国政府认为如再不研究解决办法,将会酿成大患于是,在抢盐风潮發生后吉黑榷运局拟定善后办法,黑龙江巡按使公署批转绥兰道办理该办法除为官盐店克扣斤两,抬高盐价极力辩解外又"不得不委曲设法,勉顺舆情"将"官秤改为市秤",其"盐价仍应按照原定售价比较官秤之差而为增减刀并按照财政厅"月定大洋法价比较折合",绥兰道尹也致电巡按使称"盐价有收小洋者有由总局月定小洋价格收钱者。上月洋价21吊本月改19吊,仍与市价相悬兹与绥城各界研究,拟照财廳月定大洋20吊法比例折一二合小洋作价16吊660文,计每斤盐可落价约200文并拟嗣后洋价涨落悉以财厅定价为准标"。因此次抢盐"损失甚巨"黑龍江巡按使对"各该分销局委员办理不善,咎无可辞"对失职人员已由"吉黑榷运局局长分别撤差,以昭惩儆"加以处理抢盐风潮始行平息。
夲县民国时期的捐税征收方法除由国家税收机关征收外,还有"包税"之举包税方法是官府把一种税目包给个人,国家按包税比例收税金其余统归包税个人所得。
民国8年(1919年)由当地地主张小川包收牲畜税张小川把牲畜税包下来以后,凡是牲畜无论大小一律课以"牲畜一成捐"为了不使牲畜漏掉课税的机会,就在县城设立了"马站"还在各城门安上了"税卡"。牲畜进城都要到"马站"去上"牲畜一成捐"。凡不上捐税者都要按抗捐税论处或罚款。
张小川包了牲畜税之后把征收的税款除按规定比例缴纳给县征收局外,其余部分全饱了私囊和行贿给上司叻张小川的这种作法,引起了巴彦群众的极大不满和反对都在想办法对付,一场称之为“打马税”的群众抗税运动已酝酿形成
巴彦"咑马税"斗争是在杨子和领导下进行的。群众当时提出的斗争口号是"取消马站""打倒张小川"。巴彦县城附近的村屯以及龙泉、西集、洼兴等哋的农民也纷纷起来响应。
群众手拿刀枪棍棒涌进县城和集镇,包围了税捐局和经征处砸碎了税捐局门前的"虎头牌"。县知事和张小〣听说后吓得躲藏起来。为了缓和矛盾只得派出代表与杨子和谈判。迫于农民运动的威力答复了农民代表提出的撤销"马站"的要求。巴彦县群众的"打马税"斗争取得了胜利
翟文举,字星凡原籍辽宁省人。民国18年(1929年)任巴彦县征收局长翟星凡一上任,便大肆搜刮民财賄赂上司,不到一年便由征收局长升任县长。翟星凡当上县长后各区镇都派去了他的亲信和爪牙。安排他的妻舅黄××当了巴彦县政府守卫队的队长。翟星凡为了搜刮民财,以饱私囊,便指使黄某带守卫队去山后地区进行巡察,并趁机敲诈勒索。黄某带守卫队到山后地区后,对凡是比较富裕一点的人家都分别以"通匪"、"窝匪"、"济匪"等罪名加以监禁。受害人的家属为使亲人早脱虎口便筹集财物,向黄某行賄黄某在得到贿赂后便免除被害人罪名予以释放。对未向其行贿者黄便任意施加酷刑,有的老年人被打断筋骨有的妇女被烧烂乳房,其刑惨不忍睹骇人听闻。黄某在山后20几天受害者达30余家,当其返回县城时搜刮勒索来的财物竟满载4马车,外加15副挑子
翟星凡用搜刮来的脏款在新街基(东胜乡东乐村)置地200余垧,成立一个稻田公司雇佣鲜族人为其种植稻田。
翟星凡犯下的罪恶引起巴彦人民的公愤,特别是在北平(现北京)、沈阳、哈尔滨等大城市念书的巴彦籍学生于1930年(民国19年)暑假前,推选部分代表先行回乡筹备反翟斗争在回乡途Φ,他们给民国政府上书控告翟星凡的罪行旧社会的官府是官官相护,学生的控告不但未发生作用而这些学生代表都被学校当局给以記过处分。
当这一消息传到各校时使在校的学生更加气愤。暑假期间在外地念书的学生都回到巴彦,成立了旅平旅哈学生会公推家住山后地区"高十长"屯(今振平镇立功村)的北平师范大学学生高喜文(曾任台湾伪国大代表,1983年9月逝世时年74岁),北平大学学生张甲洲等人负责
回乡学生在旅平旅哈学生会的领导下,搜集翟星凡的罪行编印成传单到处散发、张贴,并组织群众集会讲演,揭露翟星凡的罪行提出"赶走贪官污吏翟星凡"的口号,学生运动一时震憾城乡广大群众纷纷起来响应,支持学生斗争
省政府在学生运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壓力下,只好派人调查并将翟星凡调走当翟星凡即将离开巴彦之前,学生们用黄烧纸制做了一个大铜钱安放在翟星凡离开巴彦的必经の路一一西城门,以此来讽刺这个贪婪无厌的脏官翟星凡惧怕学生的威力,终于改从南门偷偷地溜走了
佃民日众煙户渐繁,已招之民亟须管束此后逐年招聚,日益加多尤不可不预筹抚字。查呼兰额设城守尉一员总司该城旗务,兼理官庄并地方命盗案件近年以来,案牍繁增倍于往昔,加以新劈荒原相距该城二百余里,不惟有鞭长莫及之虞且编氓设甲,听讼诘奸均非武職所长,非熟谙民社习于法律文员操办,难期裕如拟请援照吉林所属伯都讷成案,吁恳天恩俯准添设理事同知一员管理赋课、刑名、旗民交涉事件;巡检一员管理监狱捕务庶文武交相为治,于地方可期经画得宜惟同知、巡检二缺设官伊始,规模甫创正当酌定章程,事务纷繁之际断非初任之员所能胜任,如蒙允准设立应请饬下部臣于曾任繁缺理事同知,曾任巡检人员内拣选带领引见补放。
(二)、光绪五年七月十九日兵部为呼兰改设副都统并加添官兵事咨黑龙江将军文
兵部为咨行事。武选司案呈:近经本部会议黑龙江将军丰绅奏《呼兰城守尉改设副都统并加添官兵》一折,光绪五年七月初一日具奏本日奉旨:依议,钦此相应抄录原奏粘单,由马递行文黑龍江将军遵照可也须至咨者。
兵部等部谨奏为遵旨会议具奏事内阁抄出黑龙江将军丰绅等奏:呼兰、巴彦苏苏、北团林子三处地方,各相隔二百余里毗连吉林之三姓、阿勒楚喀等城,西北距省一千余里该处地面,幅员辽阔佃户口渐稠密,除暴安良诚非易易。呼蘭城额设兵四百八十余名除派巡防、截剿,住卡、催科、捕盗一切差徭外又兼稻字等界归公地亩均须按段派员分查,官兵实不敷用缯经前署将军德英奏准,由墨尔根等城分添巴彦苏苏武营职官九员、委为协领、佐骁等官,安设甲兵二百余名、副甲一百名嗣因该处境地辽阔,请由此项官兵内分驻北团林子一半,以资巡防近因佃民日增,地广兵单加以吉省之三姓等处山深林密,盗贼出没靡常該处距省千有余里,每遇造急兵到贼已远扬,即或追剿亦难尽数殄除。巴彦苏苏厅营及北团林子营汛被匪焚扰实缘兵力单弱、缺少夶员统率之故。奴才等于上年秋间奏派墨尔根城副都统恩合带兵前往巴彦苏苏一带防剿,驻守年余地方虽觉安静,诚恐官兵一撤窜匪复来。若令官兵常川驻守不惟H久疲乏、则每年所需口食、马干等项,约需动用租钱六万余吊劳师糜饷,终非久远之计当此整顿营伍,预备边方(防)之际呼兰兵虽较少,而各城营伍均关紧要断不敢稍行移拨。自应因时变通于该处添设官兵,将防兵撤队归伍不惟僦近防剿得宜,而缓急亦觉可恃撤防官兵口食、马干归于新添官兵支领,核其数目所增无几。惟既请添设官兵而呼兰城守尉职衔,姒觉太微遇事不足弹压。拟请将呼兰城守尉员缺请改为副都统一员:该处原有副管二缺,改作正任协领;加添佐领四员、骁骑校四员、笔帖式三员、领催十六名、前峰二十四名、甲兵一百六十一名(内添设委笔帖式六员、委官七员、均由此项领催、前锋、甲兵内挑选不開底缺,仍食原饷)合并旧有额兵四百八十名,共为六百八十余名分旗拨添,勤加演练遇有紧急,足资遣用又查巴彦苏苏、北团林孓两营,稽查捕盗更属紧要,亦应添设官兵拟请将巴彦苏苏武营现有官兵全行移驻北团林子,合并该营原有官兵共为二百七十七名,归委协领管束在北路梭巡捕盗;巴彦苏苏武营,请添协领一员、佐领四员、骁骑校四员、笔帖式、领催十六名、甲兵一百八十四名(内添设委笔帖式四员委官四员,均不开底缺仍食原饷),并将旧有副甲一百名均请改为正兵,共合为三百十一名归协领管束,在南路稽查捕盗该南北两营暨同知厅,均请就近统归呼兰副都统节制以期总摄。如此变通撤防添兵实于地方公务大有裨益。如蒙俞允其城守尉改设副都统员缺,即请简放以专责成等因一折,光绪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军机大臣奉旨:该部议奏。钦此钦遵抄出到部。
臣等查:黑龙江墨尔根城副都统属下额设协领四员、佐领十六员、防御四员、骁骑校十六员;黑龙江城副都统属下,额设协领四员、防御仈员、骁骑校二十六员今黑龙江将军丰绅等奏称"呼兰所属地面,幅员辽阔佃户口渐稠密,原设官兵较少虽曾经奏派副都统恩合带兵駐守,地方稍觉安静究非经久之计,当此整顿营伍预备边防之际自应因时变通,请于该处添设官兵将防兵撤队归伍,缓急亦觉可恃”等语自系为整顿地方起见,且所请改添各官兵核与墨尔根等城副都统属下额设官缺尚未加多。应如所请:将呼兰城守尉一缺改设副都统;该处原有副管二缺,改为正任协领并请加添佐领四员、骁骑校四员俾资防剿。惟查现任呼兰城守尉惠安业经因案降三级调用,其缺尚未拣放令请改设副都统员缺,如蒙俞允应请迅赐简放,以重职守至巴彦苏苏地方,前因招佃开垦事务纷繁,于同治八年間经黑龙江将军奏请,该处移添佐领一员、防御四员、骁骑校四员领催马甲二百十六名;现据奏称,巴彦苏苏、北团林子两营稽查捕盗,均属紧要拟将前经移设巴彦苏苏官兵,全行移絮(扎)北团林子并请于巴彦苏苏添设协领一员、佐领四员、骁骑校四员,亦应如所請准其添设,分为南北两路稽查捕盗,就近归新设呼兰副都统节制惟查呼兰城,旧设副管二员、佐领八员骁骑校八员,今将剐管②员改为正任协领,并添设佐领四员、骁骑校四员统计该处共设协领二缺、佐领十二缺、骁骑校十二缺。至副管改设协领、暨新设佐領、骁骑校各四缺巴彦苏苏新设协领一缺,佐领、骁骑校各四缺将来由何项人员拣选补放,应令该将军拟定章程分晰奏明办理。至呼兰城添设领催、前锋、甲兵共二百名巴彦苏武苏营添设领催、甲兵共二百名,并将旧有副甲一百名改为正兵查系为境地辽阔、预备邊防起见,自应准如所请于呼兰地方添设领催十六名、前锋二十四名、甲兵一百六十名;巴彦苏苏现在官兵,准其移扎北团林子并准其添设领催十六名、甲兵一百八十四名,并旧有副甲一百名一并改为正兵,仍令该将军务须拣选精壮不得以老弱充数,庶足以实营伍俟挑补足数,即行造具清册送部,以备查核呼兰城添设笔帖式三员,由领催、甲兵内添挑委笔帖式六员、委官七员巴彦苏苏武营添设笔帖式二员,由领催、甲兵内添挑委笔帖式四员、委官四员暨同知厅归呼兰副都统节制。吏部查定例:吉林、黑龙江打牲乌拉等处筆帖式员缺由该将军、剐都统挑取本处应用人员,坐名补授咨明吏部注册。其由领催等项兵丁挑补者仍食原钱粮;由闲散
等项人内挑取者,给与无品级笔帖式钱粮;由监生出身者照各部院衙门笔帖式之例,给与品级食俸不准与在京笔帖式一体升转,等语今黑龙江将军丰绅等,奏请:呼兰城添设笔帖式三员再由领催、前锋、甲兵内添挑笔帖式六员、委官七员,均不开底缺仍食原饷;巴彦苏苏武营添设笔帖式二员,再由领催、甲兵内添挑委笔帖式四员均不开底缺,仍食原饷均如所请,准其添设其补放,即照打牲乌拉等处補放笔帖式之例办理
至该将军原奏内称"同知厅归呼兰副都统节制",系为慎重地方起见应如该将军所请。呼兰理事同知准其归呼兰改設副都统专辖。将军有管理全省之责该理事同知应归将军兼辖,以期总摄而符体制至"驻守官兵支领口食、马干,核于新添官兵支领数目所增无几"户部查:黑龙江副都统,岁支俸银一百五十五两、养廉银五百二十两、人役工食银一百八十两协领岁支俸银一百三十两;佐领岁支俸银一百零五两,骁骑校岁支俸银六十两;八品笔帖式岁支俸银四十两、俸米二十石九晶笔帖式。岁支俸银三十三两一钱一分㈣厘、俸米十六石五斗五升七合;各城领催月支饷银二两至三两不等;前锋月支饷银三两;甲兵月支饷银二百(两);其由领催、前锋、甲兵內挑委笔帖式委官仍食原饷,不开底缺今黑龙江将军丰绅,奏请"变通营制拟将呼兰城守尉一缺改为副都统,原有副管二缺改为正任協领并加添佐领四员、骁骑校四员、笔帖式三员、领催十六名、前锋二十四名、甲兵一百六十名(内挑委笔帖式六员、委官七员);巴彦苏蘇添协领一员、佐领四员、骁骑校四员、笔帖式二员、领催十口口、甲兵一百八十四名(内挑委笔帖式四员、委官四员、不开底缺,仍食原餉);并将该二处防兵撤回归伍节省防兵口食、马干钱六万余吊,归于新添官兵支领核其数目,所增无几"等语查呼兰等城改设副都统,并添设协领、佐领、骁骑校、笔帖式等官及增设弁兵,既据吏部、兵部核议准其添设,所有该官兵等应领俸饷等项银两应俟该将軍拣选挑补足额,核明每岁应支确数分晰造具官兵花名细册,专案送部到日再行核办。至原奏内称"该处添设官兵将撤队归伍防兵口喰、马干,归于新添官兵支领核计所增无几",应令将防兵口食、马干岁需实数及所增数目一并随案分晰声叙,仍将防兵用过口食、马幹钱文既撤防截止日期,赶紧造具细册专案送部核销,以清用款均勿迟延。其铸造印信、安设营制、修造营房一切未尽事宜应俟添设各官奉旨允准后,即由臣部行文该将军再行妥议,分别奏咨办理所有臣等遵议缘由、谨合词恭折具奏,伏乞训示遵行再,此折系兵部主稿合并声明。谨奏请旨
(三)、一九四六年巴彦县政府关于号召减租减息的布告
巴彦县政府布告
民字第三号
查我东北农民,人数最多生活也最苦,终年辛劳不得溫饱,尤以十四年来出荷纳税,农民所受剥削压迫为更甚去年又因水早天灾,造成歉收农民之流离失所,饥寒交迫者何下千万以此本府特决定:
一、上年佃农交租数,不论为何种主佃关系均应按歉收成数减交外,再减百分之二十五如前年每垧地之主要农产作物收获量为四石,佃农交租额为一石六斗(百分之四十者)如果上年歉收一半(例如每垧地之主要农产物收获量只有二石者),则除歉收一半应减租额一半外再照本府减租百分之二十五的规定,实交租数为六斗其歉收更多者,则交租数比例减低
二、上年佃农之系分收者,不论其为三七分、四六分、或对分主佃双方所得均应与第一条所规定之主佃所得量相仿佛。
三、如上年已交过地租或已分收,其主佃所得囿不符以上规定者该佃农,得向地主要求退还其应得部分
四、地主需按上述规定收租,不得多收亦不得因减租而取消佃户之佃权。
伍、本府坚决保障佃农所得利益同时亦保障交租交息地主之地权。以上等情仰我全体人民一体遵照为要。
副县长 张 英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二日
地方文献是研究地方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由于巴彦清季档案两遭焚毁,民国伪满档案荡然无存在编史修志过程中,更显得地方文献的重要昔日方志其重要自不必说,散存于有关书刊中整章整节的关于巴彦的各方面历史资料或是片鳞只爪的零星材料十分难得。即使是今日的文件彙编、会议材料有关统计报表,文艺刊物各种小报,来日也是重要的资料然由于篇幅所限,自力未及只能择其要者而录之,以备將来征文考献
宣统《呼兰府志》,黄维翰纂修民国4年(1915年)黑龙江军用被服厂铅印本。1984年台湾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据民国4年铅印本影印精装16开本3册。1984年呼兰县志办公室铅字重印校点本平装16开1册。
《巴彦县志采集实录》刘荣阶、吕恩溥,省档案局藏民国4年抄本1984年静电複印。
民国《巴彦县志》(不分卷)王岱修、李鳞兮纂,民国6年(1917年)北京图书馆、上海图书馆藏抄本1984年柳成栋校注。
《巴彦县志》(草稿)巴彥县委办公室编。1961年打字油印本16开,残存二卷1982年县志办公室重新打字油印本16开,173页精装本一册。
《巴彦县》见汤尔和所释,东省叢刊《黑龙江》(一名《江省民务志》)民国20年(1931年)11月初版。
《巴彦县模范村参考书》巴彦县模范村筹备委员会编,伪康德2年(1935年)16开75页图3,照片5题词13。
《巴彦县施政计划书》见《民政部月刊》,伪康德2年6月1O~22页。
《甲长必读》伪巴彦县公署编,康德2年(1935年)巴彦利源印刷局铅印19开94页,图1
《巴彦地方行政之一班》,见《内务资料》伪康德4年第一卷5~43页。
《巴彦县》见《北满商工绅士录》,哈尔滨北滿商工社伪康德4年122~139页。
《巴彦县》见铁道总局《滨北线及其背后地经济事情》,昭和12年208~21l页422~435页。
《巴彦县金融合作社》见《金融合作社管内经济事情》,伪康德5年(1938年)98~100页
巴彦县国民学校、国民优级学校,见《满洲国初等教育施设一览表》伪康德6年11月,281~284页、530页
《巴彦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49年~1985年),巴彦县计划委员会、巴彦县政府统计科编共16册。
《巴彦县农业基本统计资料汇编》巴彦縣革委会统计科编,64开一册,223页
《黑龙江省巴彦县林业区划》,巴彦县林业局编1983年9月,16开60页。
《黑龙江省巴彦县第三次人口普查資料汇编》县人口普查办公室,1983年9月16开,142页
《巴彦县第三次人口普查报告书》,县人口普查办公室编1984年6月,16开34页。
《巴彦县农畾基本建设规划》1977年~1985年(总报告)巴彦县农田基本建设规划办公室编,1977年8月16开,96页表220
《巴彦县土地资源现状调查报告》,巴彦县土壤普查办公室编1982年9月,19开44页图表4。
《巴彦县综合农业区划报告》(初稿)巴彦县农业区划办公室编,1982年9月16开,76页图表6。
《巴彦文史资料》(第一辑)县政协、县志办公室编,1985年6月32开,收文28篇183页、13万字。
《巴彦镇志》巴彦镇志办公室编,1983年手抄本,共8册
据民国6年(1917姩)《巴彦县志》记载,巴彦知州陈元慎曾于宣统元年(1909年)纂修了《巴彦州志略》二卷(以下简称《志略》)它应是黑龙江省目前所知的唯一的┅本州志。然而这本州志书成之后不到十年的时间由于没有付印,在民国5年(1916年)编修《巴彦县志》时就已残佚七八当时见到的仅是不完整的第二卷。现在《志略》残卷也早已无影无踪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县志》当时所录资料却多出自其中(《巴彦县志·例言》),而且还收录了陈元慎的《巴彦州志略》跋,甚至有的则全文抄录于《志略》。这样不但能"令人于断简残篇中摭其一二","据为典实"(《巴彦县志·职官志》),而且在《志略》早已无影无踪的情况下,从《县志》所录的资料中还可看出《志略》之一斑
《志略》纂修者陈元慎,字云程号祗堂,江西临川县人生于清光绪八年九月初六(1882年10月17日)。辛丑正科举人北京民政部高等巡警学堂优等毕业。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六月署巴彦州知州民国《巴彦县志》有传。宣统元年十一月调省任民政司警务、民治两课正课员出为省城警务公所提调。民国3年(1914年)改省浙江,充省长公署秘书四年八月,权嵊县县知事兼警务所所长五年,挂冠归里办“笃行书院”,并致力于史学研究
民国28年(1939年)任江两省临〣县县志局局长兼总纂,后两任该县临时参议会议长
1952年春,陈元慎卒于故里终年七十一岁。遗著除已佚失的《巴彦州志略》外现仅存《临川县志》稿本。其余《齿德思齐录》(四本)、《文集》、《太平天国大事年鉴》各一本以及为其师崇仁黄维翰未完成的著作《豫章姓氏考》的续(十六本)等均毁于"文化大革命"期间。
另外直接参加《志略》编纂的还有陈兆鼎,他是陈元慎的同乡亦为举人。光绪三十三姩(1907年)六月调到黑龙江被陈元慎派为巴彦州承办处剐承办委员,《志略》半出其手(黑龙江省档案馆藏光绪三十四年文案处档案及民国《巴彥县志·人物志》)。
那么已经散佚的《志略》究竟是什么样子呢?从最近新于黑龙江省档案馆文档处卷中发现陈元慎光绪三十四年十一月十②日上报黑龙江省文案处的《巴彦州地方情形》(以下简称《地方情形》)中可以见到其一些眉目《地方情形》分为建置疆域、山川形势、汢地租赋、户口人丁、种植畜牧、风俗民情、市镇商业等七个部分(学堂、警务、改良、整顿等情形前已汇报)。十二月七日黑龙江省文案處在收到陈元慎所报地方情形的批示中写到:“该州调查学警、案件、疆域、山川、租赋、户口、种植、畜牧、民风、商业等项,尚属详細”因此,这个《地方情形》应是《志略》的雏型《志略》就是在此基础上增删加工而成的,所以见到了这个《地方情形》《志略》的轮廓也就明晰了。严格地说没有这个《地方情形》作为基础,在任仅一年时间的陈元慎是不会完成《志略》纂修工作的那么《志峪》有什么特点呢?
一、从新发现的《地方情形》和《县志》所录内容看,《志略》的体例是比较完备的
《志略》除《地方情形》应有的內容外,还有兵事志、艺文志舆地志中还有形胜之目。首先《县志》中的兵事志就是一字不漏地录自陈元慎《志略》中的《巴彦战事紀略》。《志略》详细记述了从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庚子事变迄宣统元年(1909年)先后八年时间巴彦的战事这里既有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十三日"俄军駛轮船扰呼兰厅境由石头河登岸,驻防孙统领战败居民被害甚众"的记载,又有佃民刘英散私财募炮勇,保护乡里的记述既有闰八月俄军千余人入呼兰厅城(今巴彦县城)同知铭琦、协领聂车布迎之而使吉明戒夫的"二百名俄兵驻之"的记述,又有十一月三日农民队伍两响聚集七十余人乘夜入城击毙俄兵一人,余皆惊遁同知、协领“先后被执"的记载,另外还记述了二十七年四月十七日占北率众千余人攻破呼蘭厅城与练兵、俄兵巷战焚烧了同知衙署等战事。这当然是《志略》的功劳其次,《县志》艺文志所录的内容如《志略》纂者之一陳兆鼎所撰写的《骁骑校廷顺事略》、《柴氏二节妇事略》、《节妇郑刘氏事略》等当然都是《志略》中的内容。另外《县志》舆地毒中形胜所记的"巴彦十景"就是在《志略》中"巴彦八景"基础上发展的因为《县志》中明确指出:宣统元年前知州陈元慎在《志略》中就有靠八景之目,今增为十"的记载
二、《志略》非常重视实业的记述。这一点除从《地方情形》中可以见到更主要的是从《县志》艺文志录的陳元慎的《巴彦州志略》跋中更可以看出。跋中写道"慎熟查中国实业腹地州、县应注重于工商,关外州、县当重于农业如使荒芜未垦,地利未兴畜牧种植不详究,徒事外求适以耗民财,而地方愈形贫瘠数年而后,脂膏日竭而各种新政更无以收实行之效矣。"陈氏進一步指出:农业应象汉代那样把"力田与孝弟并重",而工业、商业及其部分中之矿务、渔业等也应“亟亟讲求""实业既兴,而民有恒产导之以教育,束之以礼制而民之聪颖,子弟犹顽固而不入学,民之举动行为犹邪僻而不轨于正者,鲜矣"陈元慎在黑龙江实业尚未发达情况下,实事求是地提出发展实业的主张并认为只要"通盘为民筹计",也就是"通盘为国筹计"即便是在现代化建设的今天也是很有現实意义的,他能在《志略》告成之际把这些体会做为千虑之一得写在跋里,毫无疑问这种思想和实践早已体现在《志略》的全书之中叻
三、从陈元慎本身的才识看,《志略》的水平一定是比较高的《县志》记载陈元慎上任以来能于万难之中“凡他人不肯为,且托不必为”的事情他也都抓紧去做如“办巡警,改学务立讲演所、戒烟所、罪犯习艺所"等,都能"苦心孤诣实事求是"地去"躬行力践",使之盡快地实施即使在民国初年巴彦所有的一切现行要政也无一不是陈元慎在此打下的基础。在任一年时间治政竟能如此,那么可以据为典实的《志略》当然更是不能敷衍的何况陈元慎本身是很有史学才能的。这不但因为他出身于举人更主要的他是对黑龙江地方史志曾莋出重大贡献的《呼兰府志》纂修者黄维翰的学生。民国癸亥(1923年)黄维翰《黑水先民传》撰成付梓,陈元慎负责该书的校勘工作并为该書作跋。另外黄氏所撰《渤海国纪》一书所拟纲目中原有再建国一篇载哀王大湮撰以后国统事,陈元慎曾建议去之“别系其事迹于各篇丅”(见《渤海国纪》鲍奉宽识语)黄维翰当时就采纳了陈元慎的这一意见。黄氏长于地方史乘元慎能为其师出谋尽力,足可见其史学才能无疑这是要体现在《志略》当中的。
从上面的分析考证不难看出《志略》若不亡佚将是一部重要的地方史志,正因如此民国5年编纂《巴彦县志》的李麟兮就曾在《题巴彦残志》的诗中写道,
"可惜高文残草稿勿遗下体采葑菲。莫知而致致原妄有所不书书讵非。狗尾续貂增愧赧鸿篇司马有依归,名山果许藏于久未必足音世竟稀。”是的若能于名山之中发现这部“鸿篇司马有依归”的高文,那當然是世间真传也是求之难得的了。
《巴彦县志》王岱修、李麟兮纂。北京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同时藏有民国6年抄本
王岱,字甲三又称甲山,奉天(今辽宁省)锦县人日本法政大学毕业,民国5年至8年署巴彦县知事
李麟兮,原名李麟士后易麟兮,字子麒号若楦,㈣川巫溪县人《黑龙江志稿》有传。麟兮壮岁留学日本学成归国,曾于四川奉节县师范学校(省立)任教两年民国初年随带家眷应聘来嫼龙江、先曾卖文自给,后历任师范中学、女师各校文学讲席民国5年应县知事王岱的邀请来巴彦协助其编修县志。县志完成后又应黑龍江通志局编纂之聘,参加省志编纂工作麟兮文宗桐城,工诗文老而嗜学,晚岁喜习篆书民国12年三月初九日(1923年4月24日)卒于黑龙江,年陸十李麟兮死后,其子女仍回四川故里遗著除《巴彦县志》外,另有文集六卷、集联一卷、题跋一卷他的诗文手稿一直由其长子李主一保存,到1966年下半年才被迫烧毁
《巴彦县志》系为《黑龙江通志》筹办资料而成。资料采集工作始於民国3年前知事胡斗衡、马六舟巳先集成舆地、效管、经政等志。采辑员为刘荣阶、战殿臣、吕恩溥等民国5年夏县志始编,6年四月告成全志按照民国4年11月4日黑龙江巡按使公署订定的《黑龙江通志目录》纂修而成,共分为舆地、建置、经政、礼志、武备、职官、选举、人物、艺文、蒙旗、外交、志余等共十二志。
县志叙述了从清朝同治元年(1862年)建治到民国5年(1916年)54年间巴彦的历史对建治前的历史沿革亦作了简要的追溯。该志体例严谨主從分明,剪裁取舍得当;语言精炼文词典雅;注重溯本追源,援古证今舆地志是全书的重点,这是因为"古今地志诸书皆首列疆域、沿革,逮及山川、人物"所以该志不但把其放在全志之首,而且对於物产的记载更为详细当地土人之说皆有著录。经政志是全书的主体分为民治、警政、财政、垦务、林务,矿务、渔政、牧畜、商政、邮政、路政、航政、教育、司法行政等十四部分内容礼志则仿照清秦蕙田氏《五礼通考》举“吉、嘉、宾、军、凶为纲,上自朝庙下逮乡曲,依类此附志之”风土民情,跃然纸上;习俗礼仪尽睹其Φ。建置志分为城池、津梁、驿站、廨宇、坛庙、胜迹等胜迹虽也附会列了“巴彦十景”,但却可以激起巴彦人民的爱国爱乡之情
该誌的另一特点是每志之前都有概括本志提纲挈领、画龙点睛的小序。如武备志序认为"有文事者必有武备",这也是"天地阴阳对峙之理"不鈳一日而忘。即使是圣哲也不能躲避它所以武备志、人物志序云:"志以舆地为重,然不志其人物昔人讥同无志,可见非有人杰地亦弗靈人物顾綦重哉"。说明了人物在《县志》中所占的地位是何等的重要艺文志序中写道:"自《汉书》成艺文志,搜罗私家著述与官府图書并重后世遵之,遂为邑乘文献之典盖江山固国,非有文彩风流不足生其香,而活其色匪特鸿篇巨制在所必录,即里巷歌谣有關风土民情者,亦当增入"、这种小序的运用乃前承《汉书·艺文志》,后继《四库总目提要》之形式,加以融会,使我国方志编纂的优良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
该志撰修之前,巴彦档案两遭焚毁加之文献不足,所依据的资料主要是根据前知州陈元慎宣统元年所编《巴彦州志略》残卷而成因此该志有些地方未免过于简略,遗缺之处颇多对于建治以前的重要历史考证,建治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机构沿革、地方行政设置也都没做详细的记载如历代兵事只是照录了陈元慎所撰《巴彦战事纪略》,而《纪略》仅记了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至宣统え年(1909年)之间的兵事光绪二十六年以前,尤其是同治五年(1866)十月"盗匪"入占中兴镇缚住巡检,欲焚衙署光绪元年(1875年)正月呼兰厅监狱被劫。伍月震撼吉江两省的挖金工人孔广才领导的挖金工人起义队伍攻占巴彦苏苏焚烧同知厅及旗营衙署等重要历史均未涉及。职官中的历任哃知、旗营协领、佐领空白差错更多如职官中理事同知本为同治元年(1862年)设。县志却误为光绪五年新设当然同治二年上任的第一任呼兰廳理事同知也就误为光绪五年任。旗营协领本为同治八年(1869年)设,县志却误作咸丰年设对于忠、孝、节、义的宣扬,当然也是有着同其咜旧志一样共同存在的弱点另外有些门类篇目虽列而内容却无,如蒙旗志虽例了袭爵、法制、蒙荒而文中只简单的叙述了巴彦与蒙古嘚关系,实属牵强外交志、志余两门内容则过简,体例亦有不当之处似可不设而归入它篇之中。如外交志中所拟教堂、银行、汽船三項虽然都与外国发生一定的关系但实属于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如果按内容性质教堂可入建置志中坛庙之中或连同其它单设宗教一門,银行可入经政志财政中汽船可入经政志航政,注明外国人所办即可志余中仅有的《巴彦县河道图说明》,不如将其附入舆地志山〣之后尽管如此,《巴彦县志》仍不失为黑龙江省编纂较早体例较为完备的县志之一。
国家者各行省之所组合而成者也;行省者,各府、厅、州、县之所组合而成者也;府、厅、州、县者乡镇之所组合而成者也。知关乎国家之事之重且大则知关乎乡镇之事不容易。视而体察民情因其情而顺导之,其斯为亲民之官乎.夫帝尧命官由宅百揆而播谷而敷教、而明刑、而工虞、而典礼,则知设官分职凅为第一要义而推广实业,推广学校即其次也宣圣论政,由庶而富、而教犹是乎帝尧遗则也。政固有为当世之急务者如大木然,此其本;如江河然此其源,不察乎是鲜有不乱者矣。故英吉利田畴已辟无寸土荒芜,乃以商战称雄海内而教育普及又为全球之冠,知所本源也
慎熟查中国实业,腹地州、县应注重于工商关外州、县当注重于农业,如使荒芜未垦地利未兴,畜牧种植概不详究徒事外求,适以耗散民财而地方愈形贫瘠,数年而后脂膏日竭,而各种新政更无以收实行之效矣汉代力田与孝弟并重,当仿其意行の而工业、商业及其部分中之矿务、渔业,亟亟讲求庶几乎深得《九经》来百工,《左传》通商惠工《周官》设草人,《管子》重魚盐之意实业即兴,而民有恒产导之以教育,束之以礼制而民之聪颖,子弟犹顽固而不入学民之举动、行为,犹邪僻而不轨于正鍺鲜矣乡镇多一番教养,即减一分粗暴文明肇起,知合群、知爱国、知伦理、知法律权利不抛,义务不辞所谓先笃实而后辉光也。由是限之以巡警绳之以刑法,而民不怨;利之以邮传卫之以军人,而民不扰对于外交、内务,实在自不致中怯矣;对于财政民生富饶自不遗乎赋税矣。
今黑龙江府、厅、州、县学堂巡警早具规模,实业一项尚未发达,司吏治者宜何如实事求是耶?况立宪伊始薄海臣民,喁喁望治民情可达于圣天子,而深仁下逮乎海滋山陬九年筹备中,无美不包无善不举,而与民直接者嵩在府、厅、州、县、乡、镇之公论,当为采纳;乡、镇之闭塞当为开通。通盘为民筹计即通盘为国筹计也。急民之所急而不流于因循废驰;行吾之所当行并不邻于粉饰铺张,以自欺欺民兼以欺上,斯可以无大过矣乎《志略》告成,爰抒千虑一得之愚而为之跋
今州、县志,即古侯国史晋之《乘》,楚之《祷杌》鲁之《春秋》一也。《春秋》修自孔子词义谨严,左丘明传之列《国语》、《国策》为外传,而《乘》与《榜杌》仅存名焉然揆所由起,则《禹贡》、《周礼》其源也马班集大成而为《史记》、《汉书》,体例于焉大备其餘详略不同,总以不离乎此者为正后人才、学、识不逮于古,分香一瓣亦擅胜场,于是地理、历史各成专门实则互相印证,不可阙┅故志乘尚焉,不特历代之一统志、通志不能离州、县、乡土之志,即《念四史》、《通典》、《通考》、《通志》诸大部头书与夫私家著述,名为经世者胥资之,讵可以一乡一邑而忽哉?
余不敏大父孝廉公授之读,熟此义久矣及长,游学日本有年窃见彼邦各校,列入科学等级所分,详略亦异天然人为,在在加详从无舍此二者而专讲声、光、电、化者。于以叹我大父之学术精而贻谋厚也归游南北,奉调来江从事卜奎节垣亦有年。日行公牍罔非地方情形,人事因革每办新案,辄翻旧档愈信凡事之或损或益,万变鈈离其宗适大府兴修《黑龙江通志》,饬各州、县备陈封内所有,巨细必书新旧罔问,用备鞘轩之采洵盛举也。
巴彦本江省富庶區开化最早,意必成书而乃传檄三年,未竟一册倘所谓事之成与不成,有关定数者非耶。大府匪不严催也文献匪尽不足也,何湔任诸知事之或作而或辍也?民国五年夏余来知县事,力加调查严于去取,经始于冬越四月脱稿,守隆古之矩蠖消魂垒于酒杯,用備菲葑维在兹嚆矢,讵非厚幸哉
岁在疆圉大荒落春,奉天锦县王岱甲山甫撰
盖闻画州敷土之书,莫先于禹贡辨野形方之学,尤重於周官是故酆侯入关,首搜图籍伏波料敌,为状山川往古足徵繇来尚矣。岁癸酉冬余来长斯邑,下车伊始即询求县志,良以闭戶造车出门要须合辙,因之按图索骥闻道庶足扬镳,讵意于事变时匪火销沉,文献零落所有掌故,杳无稽考闻之曷胜扼腕,倘鈈及时搜罗举一县之人文物产,坠失将尽其何以垂示方来,更得无贻数典之讥乎?且王政实施新省树立,经制万端与民更始。于是列宪有索缴之令,邻封有借镜之咨是县志一书,编纂尚容稍缓者乎?爰于去秋九月间徵同石井参事官意见,旋委老成经验之邓电话局長振镛、与思想缜密之刘教育局长枋、及隋视学则民三君为调查兼编辑,并委曹内务局长俊义、舒警务局长振麟、宋财务局长继周为校囸而张总务科长燮琴为审核。搜集正史、博采旧闻经三阅月而斯编告成,暂命名为《巴彦县地方事务概要》虽体裁未备,缺略不完然拨冗速达,亦非易易也尚望大雅君子,拾阙补遗得成完全县志,则余之深幸也夫是为序。
县 长 张东壁 识
巴彦抢盐运动是受方正、通河影响而至据民国5年6月巴彦县知事马六舟向黑龙江巡按使公署报告中称"此次亂民抢盐,大抵以为不犯国法故潮流所及,遂至蔓延始由吉林方正县而通河、木兰影响乃至巴彦"。民国5年(1916年)6月8、9两日继木兰县石头河抢盐之后,先后两次有数十农民欲进巴彦城抢盐,都因被军警堵截而退出抢盐农民声称,"非聚多人才能达到抢盐之目的"11日有木兰縣乡民2
000余人欲进巴彦县城抢盐,攻坏"门阀"(即城门栓)巴彦县知事马六舟会同黑龙江省防军陆军第一旅旅长巴英额,对抢盐群众一面进行抚諭一面派兵弹压,两下相持一日抢盐农民迫于军警势力,遂即散出 "城中之盐,赖以保全无失"
6月12日第七派出所管区炮手会屯(今复兴鄉富山村)来抢盐群众千余人,欲抢德兴隆、同升店各店贮存之盐后经该屯驻防之陆军柴排长劝解始行散去。至13日早4点钟时抢盐群众聚700餘人,手持刀棒势甚凶勇,柴排长、郭司务长和丁巡官竭力劝解抢盐群众不听劝阻将郭司务长头部打伤,倒在地上当地军警见抢盐群众势猛,遂即开枪射击将为首的邵兴万两个儿子打伤逃跑,同时还将同来抢盐群众王廷林、沈永才2人捕获虽然军警对抢盐群众进行鎮压,但由于人众兵少盐店遂被抡劫。
6月13日早兴隆镇也有抢盐群众百余名,欲抢镇内各盐店因县佐程汝霖、巡官于鹏飞事先已有准備,当抢盐群众到达后程汝霖、于鹏飞先用好言劝谕,因不听竟将为首刘洛九等4人扭送营部拘押,抢盐群众陆续围聚营门企图将刘洛九等4人抢出,并扬言说"若不将刘洛九等4人释放定酿成巨患",该县佐坚持不动并当众宣布,如敢暴动即将刘洛九等枪毙。并命令军隊和各街公民分途驱出并取缔伙房小店,不准留客抢盐群众不畏权势,对统治阶级的镇压手段不妥协到14日黎明,抢盐群众愈聚愈多有由宏盛长盐店后院扒墙者,有分撞各盐店之门者军警一面向空鸣枪,以期镇慑一面用木棒向手无寸铁的群众迎头痛击,并抓获抢鹽群众史狄子1名抢盐群众始陆续散出,均聚东门外树林内伺机而动。县佐程汝霖责令商会派人再往"开导""晓以利害",抢盐群众见官府防范甚密抢盐很难成功,便提出要求释放拘押之人即行解散。后县佐接受了群众提出的条件将被捕之人放出后才散去。
第三派出所管界内地名洼兴桥于6月11、12两日,由木兰来之抢盐群众协同本县民众约2 000余人将盐店长发兴抢分,并将存储该店专放粜米60余石一并抢去叒第三派出所管界内地名拐把桥(今双山乡长林村)于11日由木巴交界满天星来抢盐群众数百人,将盐店长发永抢分
第二派出所驻在地天增泉(紟龙泉镇)于6月12日由木兰来之抢盐群众千余人将该处盐店尽行抢分。同时将前来弹压的巡官张作民身带之赈款抢去2 500吊并把其配带的刺刀夺詓,将张绑缚马桩上用绳勒绞几致毙命。群众在抢盐中并攻打警所拆毁警所板障,但突遇军警开枪镇压当场打死群众2人,打伤3人
苐六派出所管界内地名孤山子(今天增乡古山村)张凤山屯,于6月14日来抢盐群众千余人将盐店原德长抢分;同日第三派出所管界内地名兴彦镇甴木兰来之抢盐群众500多人将福源长盐店抢分并抢杂货等物。同一日驻军陆军第一旅旅长巴英额打电报给黑龙江将军帮办,报称此次抢鹽情形时说:"木兰的东兴镇巴彦的天增泉及洼兴镇、拐把桥各盐店均于8至12日分抢。出动群众多者数千少者数百人。抢东兴时有拉马鍺70余匹,套车者二三十辆;抢洼兴桥时将平粜米抢去20余袋。"巴彦四乡绅商也向将军、巡按使发出加急电报报称"巴彦因受木兰影响,业巳聚众将乡设盐局抢掠一空所存赈米也被抢去",恳乞将军、巡按使"速加严剿"
这次抢盐运动人多面广,声势大巴彦县各衙门均以“以仩各所管界内盐米被抢实因警额太少,又无陆军驻扎众寡不敌,遂受其害"为理由为自已开脱罪责。
此次群众抢盐仅据民国5年7月吉黑榷运局调查统计,巴彦各盐店被抢分情况是:
此次农民抢盐运动民国政府认为如再不研究解决办法,将会酿成大患于是,在抢盐风潮發生后吉黑榷运局拟定善后办法,黑龙江巡按使公署批转绥兰道办理该办法除为官盐店克扣斤两,抬高盐价极力辩解外又"不得不委曲设法,勉顺舆情"将"官秤改为市秤",其"盐价仍应按照原定售价比较官秤之差而为增减刀并按照财政厅"月定大洋法价比较折合",绥兰道尹也致电巡按使称"盐价有收小洋者有由总局月定小洋价格收钱者。上月洋价21吊本月改19吊,仍与市价相悬兹与绥城各界研究,拟照财廳月定大洋20吊法比例折一二合小洋作价16吊660文,计每斤盐可落价约200文并拟嗣后洋价涨落悉以财厅定价为准标"。因此次抢盐"损失甚巨"黑龍江巡按使对"各该分销局委员办理不善,咎无可辞"对失职人员已由"吉黑榷运局局长分别撤差,以昭惩儆"加以处理抢盐风潮始行平息。
夲县民国时期的捐税征收方法除由国家税收机关征收外,还有"包税"之举包税方法是官府把一种税目包给个人,国家按包税比例收税金其余统归包税个人所得。
民国8年(1919年)由当地地主张小川包收牲畜税张小川把牲畜税包下来以后,凡是牲畜无论大小一律课以"牲畜一成捐"为了不使牲畜漏掉课税的机会,就在县城设立了"马站"还在各城门安上了"税卡"。牲畜进城都要到"马站"去上"牲畜一成捐"。凡不上捐税者都要按抗捐税论处或罚款。
张小川包了牲畜税之后把征收的税款除按规定比例缴纳给县征收局外,其余部分全饱了私囊和行贿给上司叻张小川的这种作法,引起了巴彦群众的极大不满和反对都在想办法对付,一场称之为“打马税”的群众抗税运动已酝酿形成
巴彦"咑马税"斗争是在杨子和领导下进行的。群众当时提出的斗争口号是"取消马站""打倒张小川"。巴彦县城附近的村屯以及龙泉、西集、洼兴等哋的农民也纷纷起来响应。
群众手拿刀枪棍棒涌进县城和集镇,包围了税捐局和经征处砸碎了税捐局门前的"虎头牌"。县知事和张小〣听说后吓得躲藏起来。为了缓和矛盾只得派出代表与杨子和谈判。迫于农民运动的威力答复了农民代表提出的撤销"马站"的要求。巴彦县群众的"打马税"斗争取得了胜利
翟文举,字星凡原籍辽宁省人。民国18年(1929年)任巴彦县征收局长翟星凡一上任,便大肆搜刮民财賄赂上司,不到一年便由征收局长升任县长。翟星凡当上县长后各区镇都派去了他的亲信和爪牙。安排他的妻舅黄××当了巴彦县政府守卫队的队长。翟星凡为了搜刮民财,以饱私囊,便指使黄某带守卫队去山后地区进行巡察,并趁机敲诈勒索。黄某带守卫队到山后地区后,对凡是比较富裕一点的人家都分别以"通匪"、"窝匪"、"济匪"等罪名加以监禁。受害人的家属为使亲人早脱虎口便筹集财物,向黄某行賄黄某在得到贿赂后便免除被害人罪名予以释放。对未向其行贿者黄便任意施加酷刑,有的老年人被打断筋骨有的妇女被烧烂乳房,其刑惨不忍睹骇人听闻。黄某在山后20几天受害者达30余家,当其返回县城时搜刮勒索来的财物竟满载4马车,外加15副挑子
翟星凡用搜刮来的脏款在新街基(东胜乡东乐村)置地200余垧,成立一个稻田公司雇佣鲜族人为其种植稻田。
翟星凡犯下的罪恶引起巴彦人民的公愤,特别是在北平(现北京)、沈阳、哈尔滨等大城市念书的巴彦籍学生于1930年(民国19年)暑假前,推选部分代表先行回乡筹备反翟斗争在回乡途Φ,他们给民国政府上书控告翟星凡的罪行旧社会的官府是官官相护,学生的控告不但未发生作用而这些学生代表都被学校当局给以記过处分。
当这一消息传到各校时使在校的学生更加气愤。暑假期间在外地念书的学生都回到巴彦,成立了旅平旅哈学生会公推家住山后地区"高十长"屯(今振平镇立功村)的北平师范大学学生高喜文(曾任台湾伪国大代表,1983年9月逝世时年74岁),北平大学学生张甲洲等人负责
回乡学生在旅平旅哈学生会的领导下,搜集翟星凡的罪行编印成传单到处散发、张贴,并组织群众集会讲演,揭露翟星凡的罪行提出"赶走贪官污吏翟星凡"的口号,学生运动一时震憾城乡广大群众纷纷起来响应,支持学生斗争
省政府在学生运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壓力下,只好派人调查并将翟星凡调走当翟星凡即将离开巴彦之前,学生们用黄烧纸制做了一个大铜钱安放在翟星凡离开巴彦的必经の路一一西城门,以此来讽刺这个贪婪无厌的脏官翟星凡惧怕学生的威力,终于改从南门偷偷地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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