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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时间:12-07-19 16:14:19&& 来源:&&作者:
武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规划背景
武山县位于天水市西部,处渭河上游。东连甘谷,南接礼县和岷县,西与漳县为邻,北和陇西县、通渭县接壤。东西宽52公里,南北长59公里。地跨东经104°34′25″―105°08′30″,北纬34°25′10″―34°57′16″,处在秦岭山地北坡西段与陇中黄土高原西南边缘复合地带,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均向中部河谷川区倾斜,海拔1365―3120米,2008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总面积1996.17平方公里。
现辖6镇9乡,344个行政村,2008年总人口44.8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53万人,城镇化率16.80%。武山是全国绿色农业示范县,被列为第一批全国设施蔬菜标准园创建县,全省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县。目前全县已形成了蔬菜等特色农业产业,素有“中国韭菜之乡”的称号。以建材为主的支柱产业为全县工业起到了支撑作用,2008全县国内生产总值为19.66亿元,粮食总产量11.07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2115元。
未来10年是武山县社会经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比较明显的阶段。今后随着人口的自然增长以及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全县人口对粮食生产用地的需求、生态环境改善对生态用地的需求,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中各类项目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将快速增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用地矛盾日益突出。
――客观形势迫切需要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使土地承载能力面临压力和考验,客观上必然要求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拓展土地利用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推进土地利用向纵深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城镇发展与耕地保护矛盾十分突出。武山县属黄土丘陵沟壑区,现有城镇特别是中部以县城为中心的经济发展较快的城镇,分布在地形平坦、资源环境优越的渭河河谷地带,城镇周边分布着大量优质耕地,城镇扩展势必占用周边的优质农田,这使得城镇空间拓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
――土地供需压力日益加大。武山县作为“关中――天水经济区”的三级城市,为城镇人口和工业企业进驻提供必要的生活、生产空间,将导致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快速增加;同时武山作为国家、全省重要的“菜篮子”基地,肩负着为西北提供各类时鲜农产品的重任,由此决定了在满足建设用地需求的同时,必须保有相当数量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另外,武山县作为天水市的“西大门”,须保留相当规模的生态用地用以保障全市生态安全,由此不可避免地引发愈加突出的土地供需矛盾。
――补充耕地任务更加艰巨。随着武山县可垦土地后备资源逐步减少,补充耕地的成本逐年提高,难度逐步加大。优质耕地集中地区占用量较大,土地整理主要集中地区多是自然基础条件差的沟壑区;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耕地投入多、难度大,导致补充优质耕地、保持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任务更加艰巨。
1、土地利用结构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全县土地总面积199617公顷,其中农用地1466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44%;建设用地72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5%;其他用地457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91%。
(1)农用地&
耕地面积7410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0.55%。
――旱地68248公顷、水浇地5856公顷;
园地面积88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60%;
林地面积5995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0.89%;
牧草地面积22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15%;
其他农用地面积1144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81%。
(2)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635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7.15%;――城镇用地33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5.19%;
――农村居民点用地584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92.04%;
――采矿用地14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2.28%;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0.49%;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89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2.29%;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4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56%。
(3)其他用地&
水域面积1613公顷,占其他用地面积的3.53%;
自然保留地面积44107公顷,占其他用地面积的96.47%。
2、土地利用特点
――川区土地利用率高,经济效益显著。中部渭河河谷川区地势平坦,水资源丰富,土地利用率高,以韭菜为主的蔬菜种植业发展迅速,为西北最大的韭菜产销基地,已成为富民富县的支柱产业。种植区域由城关、洛门、山丹三乡镇所辖的渭河流域、大南河流域、山丹河流域延伸扩展,种植面积已达20.34万亩,总产量54.45万吨,总产值约达5.4亿元,农民收益有了较大改观,三分之一的耕地使全县三分之二的农民实现了致富。
――山旱地多,中低产田面积大。全县旱耕地面积68248公顷,占耕地面积的92.10%,山坡地又占旱地面积的94.50%,由于水资源以及灌溉条件的局限性确定了以典型的旱作农业为主。耕地质量普遍较差,粮食产量低而且不稳,农村普遍还停留在“靠天吃饭”的阶段。2008年,单位粮食产量为全省的63.80%。
――土地利用地域特征明显,结构和布局存在差异。一是天然林布局不均。林地主要集中在南部,而其他地域森林覆盖率还不到15%。二是农村居民点缺乏统一规划,大多数仍旧沿袭着以往的用地方式,占地分散,布局零乱,农村居民点的整体面貌仍无明显改观。三是农林牧结构布局极不合理,黄土丘陵沟壑区的林地和牧草地分布较少,导致水土流失较严重。
――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大,土地综合收益不高。由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实行包产到户,毁林种田现象普遍,对森林资源过度开采甚至乱砍乱伐,以牺牲生态效益换取经济利益,致使林草植被遭到破坏,土地损毁、污染和侵蚀严重,造成地力下降,土地的生态、经济效益普遍较低,削弱了可持续发展能力。至2008年,全县25度以上坡耕地仍占到耕地面积的12.50%,为全市之最,主要分布在林缘区的沿安、龙台、高楼、马力等乡镇。
3、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各类用地布局分散,集约化水平仍处低位。近年来,由于干旱等自然灾害频发,粮食产量较低,农业用地仍延续着粗放的经营模式。而大多数的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较分散,特别是农村居民点绝大部分是平房,分布广、占地多。同时,受历史原因、社会观念和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影响,土地利用低效,集约化程度不高。
――城乡建设用地缺乏统筹,城镇化水平低。全县城镇化率虽然逐年提高,城镇用地逐步增加,但农村居民点、农村宅基地用地规模并没有随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而减少,城镇无序建设现象仍比较突出,影响了城乡、区域的整体协调发展。2008年全县城镇化率仅为16.80%,远低于全省30%的平均水平。
――水土流失面积大,生态环境脆弱。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76.25%。长期的水土流失,造成坡地土壤物理性状恶化,山坡地耕作吸水和保水性能逐渐降低,自然生态环境脆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限,给农业生产带来较大影响,农业生产力水平整体不高。
――节约用地措施单一,缺乏长效管控机制。近年来,随着广大干部群众对节约用地认识的逐步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已经开始大范围的具体实施。但当前管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方式主要还是以通过推行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为主,节地措施少、技术水平低,缺乏引导管控土地高效利用的长效机制。
――土地利用方式未真正转变,科学用地观念差。随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合理用地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变化,科学用地、依法依规用地的情况在一些领域逐步落实。但由于比较利益的驱使,农业土地处于不利的地位,重建设、轻保护,重扩展、轻集约的思想意识还普遍存在,粗放利用土地的方式仍未彻底改变,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尚需进一步加强。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用地需求增速明显的大环境下,规划有效发挥了引导和调控作用,在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等方面成效明显。建立健全了基本农田保护体系,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加强;改变了以往建设项目随意选址、布局分散的状况,促进了城乡居民点和工业的集中用地,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用地支撑;积极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实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规划的实施达到了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目的,促进了全县的土地管理建设,成为政府进行社会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1、实施成效
增加了基本农田面积。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有效保护了基本农田。除国家、省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以外,其他建设用地均没有占用基本农田。1996年到2008年底,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了5265公顷,对于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维护粮食安全奠定了基础。
保障了支柱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规划按照“保证重点、控制一般”的原则,优先保障了城镇建设、陇海铁路二线武山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同时也保证了全县的支柱产业水泥厂扩建项目的用地。进一步加大了城镇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加快了旧城改造步伐,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各项建设。
引导了建设用地集聚发展。在土地利用配置上,以东顺片区、渭河北部为重点发展区域。积极引导人口向渭北集中,建设住宅小区;引导其他用地向东顺集中,布设行政、医疗、教育等社会服务职能用地,改变了以往分散开发建设的用地格局。
实现了占补平衡目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县1996年至2008年累计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268公顷,完成规划指标的121%,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的目标。
加强了生态保护和建设。通过实施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对土地进行合理开发利用,扩大林业用地规模,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林地面积增加了8763公顷,城区环境和绿化得到明显改善,生态治理已初见成效。
完善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报批规划审查为主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推动了土地利用向科学化、制度化方向发展。通过规划实施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用地秩序,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存在问题
规划目标相对单一。上轮规划把突出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思路贯穿整个规划编制的主线,过度地单一追求“耕地保护”目标,对全县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及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生态建设等政策调整的估计不足,使规划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适应性降低。
规划管理缺乏弹性。规划的指标刚性有余,弹性不足,缺乏一定的动态性,各部门在安排项目用地时存在与总体规划衔接不上甚至冲突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划宏观管理作用的发挥。
规划实施机制不配套。上轮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目标较高,特别是农村居民点整理任务重,但由于农村居民点整理成本高,经济和生态效益短期内难以显现,在缺乏相应投入配套的状况下,除占补平衡完成外,土地复垦和农村居民点整理没有落实。
规划的协调性不充分。规划在编制、实施过程中没有充分调动起社会各界及各部门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社会公众普遍缺乏对规划的认知度和足够重视,规划的地位和权威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紧紧围绕跨越式科学发展的总目标,始终坚持农业立县、工业强县、商贸活县、旅游富县、科教兴县、生态靓县,全力实施“11253”区域发展战略,即建设一强县(中国西部蔬菜产业强县)、一中心(陇东南区域性物流中心)、两示范(全省新农村建设示范县、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县)、五基地(西北重要的蔬菜产销基地、全省优质绿色食品加工基地、全省新型建材工业基地、全省旅游工艺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全省品牌劳务输转基地),打造三品牌(世界摩崖大佛祈福圣地、中国韭菜之乡、西北最佳温泉汤浴康体目的地),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改善基础条件,着力壮大特色产业,着力开发优势资源,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全面建设富裕武山、生态武山、人文武山、和谐武山、魅力武山,努力把武山建成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关中天水经济区”三级城市。
围绕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三级城市,以“保增长、扩内需、强基础、调结构、促发展”的主线和全县“做强农业产业,壮大工业经济,激发商贸活力,培育旅游优势,提升科教水平,推进城乡一体”的发展思路,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土地资源,不断增强国土资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为努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新武山提供用地支持。
在规划期内人口持续增长、各项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土地资源和环境约束日益加大的形势下,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供给战略,以资源供给引导需求和调控产业布局及用地结构。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供优限劣,节约集约”的用地原则,保护基本农田和蔬菜用地,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保证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灾后重建及生态用地,建设天水西端出口通道,提高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依托县城建设和小城镇开发改造,保障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三级城市用地;依托雄厚的蔬菜产业基础,建设全国蔬菜标准化示范县和关天经济区的“大菜园”,保证现代高效农业用地;依托水泥建材产业和丰富的钼矿资源,保障建设全省重要的建材工业基地和钼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用地;依托水帘洞等十大旅游景区,支持旅游基础设施用地,加强生态用地的用途管制,实施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促进全县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高效利用。
立足于保护耕地,以资源供给引导需求,利用经济杠杆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不断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和利用效益,增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原则。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在稳定粮食生产和蔬菜产量的前提下,加强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坚持从保障粮食、经济、生态安全的角度出发,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特别是严格控制蔬菜用地流失,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集约利用土地原则。按照“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原则,加快转变粗放的用地方式,注重建设用地的内涵挖潜,加强中心城区和各乡镇及农村居民点内部低效用地和空闲地整理利用,遏制城镇、村庄无序扩张。加强基本农田整理,适度开发宜耕荒地资源,增加耕地面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和节约集约水平。
统筹发展原则。按照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和主次优劣,统筹各行业各部门用地,合理确定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和布局,充分发挥土地在经济发展中的宏观调控能力,利用土地地租理论和经济杠杆的作用,调控用地总量,协调供需关系,引导各业转变用地观念,统筹各类用地需求,增强土地规划参与宏观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占一补一”原则。围绕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目标,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按照国家耕地“占补平衡”原则,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科学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合理划定土地整理复垦区域和适度开发区域。
1、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全面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实现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双重平衡。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0079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5131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5%以上,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见附表1)。
2、科学发展用地得到有效保障
各项建设用地指标得到统筹安排,低效、闲置土地得到充分利用,各业用地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建设用地空间合理拓展,建筑建材、农产品加工、商贸旅游等产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需的各类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保障。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871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97平方米,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145平方米以内。
3、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
农用地基本稳定,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未利用地得到适当开发。按照“优化提升中部、重点开发中心城区、做强工业、推进点式发展”的国土开发总体构架,优化全县土地利用布局,构建区域土地利用主体功能突出、区域一体化相对均衡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到2020年,农用地保持稳中有升,面积达178594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适度扩展,控制在8240公顷(按照市级规划指标2020年控制在9543公顷)。
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全面推进
农用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稳步推进,新增工矿废弃地全面复垦,耕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重点搞好渭河、大南河、山丹河的滩涂地开发和山坡地的土地整理。到2020年,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838公顷。
5、土地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退耕还林成果得到有效巩固,水土流失得到进一步治理,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污染得到防治和加强。到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增长11256公顷,森林覆盖率由2008年的30%提高到35%左右,河流、水域面积保持基本稳定。
6、土地参与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行政、经济、技术和社会手段不断完善,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作用不断加强,违规违法用地得到有效遏制,土地保障全县支柱产业的能力明显增强,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显现。
1、稳定基本农田并扩大蔬菜用地
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控制耕地流失,加大补充耕地力度,优化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坚持把蔬菜作为战略性主导产业,逐年扩大蔬菜用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统筹各业用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合理安排各业用地需求;用地布局在满足工业化、城镇化、灾后重建和新农村建设客观需求的基础上,与城乡建设用地空间格局相协调。
3、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统筹安排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重点保障国家、省级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
4、落实基础生态用地
继续实施25度坡耕地退耕还林工程,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实施公共绿化、景观绿化,积极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构建土地生态景观风貌;增加林地面积,基本稳定牧草地规模,统筹协调生态屏障用地与生产、生活用地。
通过调整,使土地利用结构趋于合理。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适度发展园地,大力增加林业用地,合理利用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到2015年,农用地面积由2008年的146605公顷增至159816公顷;到2020年达到178594公顷(见附表2)。
1、确保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从控制耕地减少和加大耕地补充力度两方面强化耕地保护,以“质量不降”为原则,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市级规划下达的59800公顷的控制指标。到2015年,全县耕地面积65081公顷,比2008年减少9023公顷,减少的耕地为建设占用和退耕还林。到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保持在60079公顷,比2008年减少14025公顷,主要是生态退耕所致,其中建设占用耕地732公顷。
2、适当增加园地面积。到2015年,全县园地面积达4699公顷,比2008年增加3817公顷;到2020年,园地面积达5574公顷,比2008年增加4692公顷。
3、扩展林地面积。到2015年,全县林地面积达66495公顷,比2008年增加6544公顷;到2020年,林地面积达71207公顷,比2008年增加11256公顷。
4、加强牧草地治理。到2015年,全县牧草地面积达13905公顷;到2020年牧草地面积为33140公顷。
5、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到2015年,其他农用地达9636公顷,比2008年减少1808公顷;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达8594公顷,比2008年减少2850公顷。
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增量指标,优先保证中心城区发展及产业集聚区用地,重点保障建材等支柱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及民生工程用地需求。合理调整城镇土地供需结构,支持重点城镇发展,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改变其杂乱、无序的现状,集聚工矿企业用地,形成高、中、低合理搭配的用地结构。到201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由2008年的7292公顷增至7734公顷;到2020年达8240公顷(按照市级规划指标2020年控制在9543公顷)。
1、城乡建设用地。到2015年,城乡建设用地达6656公顷,比2008年增加301公顷;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871公顷,比2008年净增516公顷。
2、理性增加城镇建设用地。到2015年,城镇建设用地达837公顷,比2008年增加507公顷;到2020年,城镇用地面积增至1320公顷,比2008年净增990公顷。
3、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到201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为5649公顷,比2008年减少200公顷;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5367公顷,比2008年净减482公顷。
4、适度扩大交通水利用地。到2015年,交通水利用地由2008年的896公顷增至924公顷;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达991公顷(按照市级规划指标2020年达1717公顷)。
5、开发其他建设用地。到2015年,其他建设用地由2008年的41公顷增加到154公顷;到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达378公顷,比2008年净增337公顷。
适度开发其他用地。到2015年,其他用地面积由2008年的45720公顷减少至32067公顷;到2020年,其他用地面积减少为12783公顷。
合理布局农用地,优化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需求。适当扩大城镇用地规模,保证中心城区及重点镇和中心村用地,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考虑工业、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保、独立工矿等用地需求。按照“管总量、盘存量、控增量”原则,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土地永续利用。
按照“适度集中、发挥优势”的原则优化农用地,围绕“川区蔬菜、南部林业、山区粮食、林缘牧业”的布局,科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川区中的蔬菜产业基地用地;大力发展林果业,优化以核桃为主的干果业用地;改造南部的天然林地,提高黄土梁峁区的森林覆盖率,加快发展畜牧养殖业,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耕地布局
合理布局全县耕地,推动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方向发展。大力发展精细农业、集约农业,推动粮食、蔬菜等“三大三小”以及中药材等优势特色种植业的发展,促进以蔬菜、土豆、畜牧、林果为主的四大产业基地的综合开发,满足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粮食、蔬菜、果品的需求,形成以集中连片耕地、高产稳产优质良田为主体,与建设用地相协调的耕地格局,加快建设新型现代化农业。调整城关、洛门、滩歌等城乡规划区的耕地为规划建设用地,调整25度以上的坡耕地为退耕还林还草地,到规划期末减少14025公顷耕地。
――优化蔬菜用地布局。蔬菜产业是全县的战略性主导产业,按照“建基地、扶龙头、活流通、创品牌”和“扩面、抓点、提质、增效”的发展思路,以“一线两区四片”为重点,不断加大渭河整流域开发力度,继续扩大蔬菜种植面积,蔬菜用地向一、二级台地发展。大力改善蔬菜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形成种植区域化、生产专业化、服务社会化、产销一体化、流通信息化的蔬菜产业发展格局,以“天定高速公路沿线、浅山半干旱区、南部二阴山区、大南河流域、山丹河流域、榜沙河流域、漳河流域”为主构建特色蔬菜产业区,保障蔬菜基地建设。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全面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逐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坚持实行耕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政策。到规划期末,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732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778公顷以上。
――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结构,稳定粮食生产,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合理引导在种植业内部进行农业结构调整,鼓励通过耕地种植结构调整以适应满足市场和保护耕地的双重需要,确保农业结构调整不破坏土地耕作层,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和市场手段,提高耕地利用的比较效益。
2、基本农田布局
按照市级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参照产能核算成果,遵循“大稳定、小调整”和“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原则,大力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增加有效耕地数量,提高现有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质量。通过土地整理项目建设高产农田,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和划定。优先将下列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一是川区中的蔬菜用地;二是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高产稳产优质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加的优质耕地;三是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作为“绿心”、“绿带”保留的耕地,以及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作为绿色开敞空间保留的耕地等。
将下列耕地调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是低等别、质量差、坡度大于25度的耕地;二是规划中确定的武山县中心城区、各乡镇工业集中区、新农村建设及旅游设施等规划建设用地区内的基本农田;三是基本农田原有的园地、林地、非耕地;四是交通、水利、能源、重点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全县基本农田调入2280公顷,调出6209公顷。
3、园地布局
优化园地内部结构,在鸳鸯的包家沟流域、大林沟流域、四门的西梁流域建设核桃基地,在四门的罗湾、常湾、硬湾、咀儿建设核桃和苹果基地。加强对现有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及新建园地的管理,使园地发展由以外延扩展为主向以内涵提高为主转变。重点发展优质果园,建设优质经济林果产品基地,促进果品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升级,推动果品产业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果品生产的深加工能力和产业链的发展。改造低产果园,淘汰劣质果品品种,引导新建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中部台地和南北两山浅山区发展,避免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
4、林地布局
继续大力实施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中德财政合作造林、三北防护林、天保工程等项目。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生态防护林、天然林、水源涵养林等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建设渭北、渭南6条万亩林带,在杨河、温泉等南部山区建立落叶松基地,在咀头、榆盘等浅山区建立水保林基地,形成“南北高山区林地成片、中部及浅山区成带”的林业格局。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增大林地规模,及时补充建设占用林地。通过管护现有林地,加强资源培育,加快低产低效林改造和中幼林抚育步伐,形成广泛分布于南、北部山区的天然林保护区。林业用地必须用于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5、牧草地布局
以“强产业、扩规模、提质量、重防疫”的思路,充分发挥武山的地域资源优势,以打造畜牧大县和绿色畜产品生产基地为目标,积极构建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现代畜牧产业体系。合理利用牧草地,大力发展市场需求、效益较好的畜牧业及产品,全面提升畜牧产业的规模和效益。积极实施草场改良,充分发挥山地资源优势,大力推广生态养殖、小区养殖、企业养殖、专业村养殖,建设35个高标准养殖小区和21个规模养殖场,形成以南部山区、中部河谷川区为主的牧业用地格局。
6、其他农用地布局
保护和合理利用设施农业、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等其他农用地,大力发展效益突出的设施农业,全面提升农田水利设施规模和水面养殖效益。在中部河谷川道区条件较好的洛门、城关、鸳鸯、马力等乡镇建立设施农业基地,加大在南北两山浅山区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
建立符合武山县实际的差别化的土地资源调控体系,从空间上协调生产力布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准确定位城镇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保障中心城区用地,以建设洛门、滩歌、鸳鸯三个关中百镇为龙头,加快小城镇建设。优化城镇用地布局,提升城镇用地功能,控制城镇用地规模,确定城镇扩展边界。中心城区人均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其他建制镇人均城镇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
1、城镇体系格局
按照“城关东延、洛门西进、南改北扩、相向发展”的城市发展思路,积极推进老城区改造,稳步推进新城区开发,不断拓展县城发展空间,提高城市整体功能,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善、产业配套的城市布局。
空间战略:在规划期内,全县重点构筑“一带、双核、四翼、多点放射状发展”的空间布局,形成以渭河沿线经济带为基础,以城区和洛门为核心,以鸳鸯、滩歌、马力、四门为支撑,以榆盘、温泉、杨河等乡镇为延伸,全面辐射带动发展的空间布局。
一带:即渭河沿线经济带。包括渭河沿线的洛门、城关、鸳鸯、山丹和桦林3镇2乡,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腰带”,主要承担辐射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功能。
双核:即城关和洛门2个核心,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充分发挥“率先、带动、辐射、示范”作用,形成人口集中、产业聚集的全县核心经济区。实施“组合融团发展”战略,把洛门列入统一的大县城规划,实现县城空间组织主体由“单核”(城关镇)向“双核”(城关镇和洛门镇)转变和“双核”相向联动发展,最终形成城关――工业园区――洛门带状轴向发展的大县城空间形态,力争2020年实现城关与洛门一体化发展格局。
四翼:即列入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重点镇的鸳鸯和滩歌2镇,以及马力和四门2个重点小城镇。要突出地方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完善小城镇功能,培育发展主导产业,承接农村人口转移,加快城镇化步伐,支撑和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多点放射状发展:即温泉、榆盘、高楼、杨河、沿安、龙台、咀头7乡。紧密依托“双核和四翼”,因地制宜,挖掘潜力,发挥优势,加快发展,缩小与其他经济较发达乡镇的发展差距。
2、城镇用地结构
依托陇海铁路等交通轴线,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洛门镇为重点,以其他乡镇为骨干,形成“强化城区、发展重点镇、兼顾一般镇”的城镇体系格局,保障构建“关中――天水经济区”最西端的三级城市、重点镇和其他镇三个层次的城镇体系布局用地。严格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用地定额指标,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中心城区、重点镇的发展。按照市级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发展方向和规模,建设以武山县城为中心,以陇海线轴线的洛门、鸳鸯为重点,以各乡镇政府所在地为纽带的“一核、一轴、多组团”的发展格局。中心城区坚持外延开发与旧城改造相结合,按照“北扩东延”的思路,开发渭河北部建设用地和向洛门方向拓展建设用地。
一核:以武山县城为城镇体系发展的核心。适当扩大规模,增强经济带动能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保证中心城区建设用地。
一轴:是城镇发展的主轴,即沿天定高速公路、陇海铁路和渭河沿线构成的城镇,包括洛门、城关、鸳鸯等,是全县的产业密集走廊地带。规划建成支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脊梁,保障各项经济建设用地。
多组团: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提升档次”原则,加强以滩歌、四门、马力等镇为组团的开发建设,发展各具特色的小城镇,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
3、优化城镇内部用地
对各建制镇工业、商业、居住、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项目的用地比例进行调整,逐步搬迁城镇内部的老、旧企业,腾出土地作为商业和房地产开发用地,使商业服务区、生活住宅区等用地从城镇中心由近及远发展。合理确定各类住宅小区的容积率、绿地率,量化房地产投资强度和建筑密度,控制单体住宅楼建设,鼓励开发住宅小区,形成建筑密度高中低合理搭配的用地结构,提高城镇用地效益。适当扩大交通道路绿化面积,优化美化城镇环境。
――工业用地布局。要按照“生态环保、低碳循环、资源共享、科技创新”的要求,坚持“科学规划、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原则,以工业园区为平台,引导工矿企业向园区集中和产业集群发展。严格实施以项目定土地,控制工业用地规模,实行工业项目限额供地,提高工业园区的项目准入门槛和投资强度,规范供地程序,严把项目用地预审关,做好批前审查、批中管理、批后监督的“三把关”,坚决杜绝无项目圈土地、小项目大圈地、圈而不建等违规行为。优先发展节地型工业企业,引导使用多层标准厂房,鼓励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在现有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优化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用地。加大城中村融入城镇的力度,加快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步伐,彻底消除城中村占地多、容积率低的现象。改变城镇中心土地过度开发、周围发展松散、城乡结合部用地布局零乱的现状,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县城及各乡镇的整体面貌。
根据各农村居民点用地情况的不同,因地制宜调整农村居民点。以“建设中心村、减少自然村、撤并零星户”的思路,促进农民居住向新农村、中心村集中,通过推进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支持新农村建设用地。武山县是省级新农村试点县,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全面加强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等建设用地的空间范围,重视优化村庄的基础性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突出抓好滩歌镇代磨村等8个省级新农村试点建设,完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基础设施功能,改善环境,加快新村建设、村庄道路硬化和农村文化休闲广场建设进度,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整体水平。
――加强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积极引导农村村民住宅按规划、有计划地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要进行以集中统建、联建公寓式的住宅小区为主;对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以集中联建的形式建设农民新村;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用地。要把新农村建设与灾后重建、农村危旧房改造相结合,支持林区、自然保护区、边远落后山区、自然灾害易发区和灾后重建搬迁用地。
按照工业和园区集中用地的要求,严格审查独立工矿和交通等基础设施选址和规模,除能源、军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外,其他新增工矿用地应统一规划,纳入工业园区用地范围内安排。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建设,只安排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确需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但要保障全县支柱产业――建材、钼矿等重要的矿产开发业独立选址用地。交通用地以沿河筑堤和沿山脚建设,尽量不穿越川道地区,不破坏川道地貌的连续性。采取降低路基高度,提高桥隧比例等先进节地技术,降低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工程用地和取弃土场用地标准。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县城发展规模:到2010年,城区建设用地5.30平方公里,人口6.74万人,人均建设用地78.64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用地面积达15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控制在11.3平方公里以内,人口控制在11万人以内,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县城发展方向及用地布局:重点发展蔬菜产销、建筑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畜牧养殖、经济林果,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建成蔬菜、建材、矿产资源加工基地。整合现状城市空间,大力实施以“五路九园两桥一市场”为重点的“北扩”工程、以“三路一广场一村一场一厂”为重点的“东延”工程,形成“十”字型空间结构,南北向为南北两山连续的生态轴,东西向为沿渭河发展轴。城市东部和西部布置工业组团,中部为城市生活区。
控制范围:具体四至控制为北至韩川村、杜塄村、韦庄村、老庄村、腰庄村、令川村,南至南关村、东关村、家坡村、陈门村、红沟村、上街村、史庄村、下街村,东至坡儿村,西至周岭村以及包括洛门镇。
扩展边界:为武山县工业集中区的东侧,面积2平方公里。
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功能定位:建成全省重要的蔬菜加工基地,辅助发展现代建材业,后续发展钼材料产业。
规划范围:规划在城关和洛门之间,以渭河为界,分为南北两个园区。
――南园四至范围为:东临史家庄渭河大桥,北至渭河,南沿316国道史家庄以北,西至红沟村以东;
――北园四至范围为:西至史家庄大桥路东侧,北至城嘴公路南侧,南至天定高速公路北侧,东至洛门镇刘坪村西界。总体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
产业发展重点:充分利用武山丰富的矿产资源优势和现有的农产品加工基础,主要发展以武山特有的农业资源和矿产资源为依托的加工业。做大、做强武山钼产业,同时辅助发展以武山蔬菜、蚕豆、洋芋等特色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和建材业,发展形成较完整的钼产业链以及蔬菜、蚕豆、洋芋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链,逐步形成钼材料和蔬菜加工两大产业集群。力争建成全省重要的建材工业基地和钼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
用地布局:按照“产业发展集群化、集群发展园区化”原则,建成“企业集聚、布局集中、土地集约”的工业组团,引导资源、资金、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向工业园区集结,引导城镇内企业向工业园区搬迁,保障工业园区和基础设施用地。科学配置企业用地规模,适当增加容积率,降低用地成本,提高工业用地利用率。支持利用原有工业用地发展新兴产业,禁止向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的项目供地。控制规模小、层次低、重复建设的企业用地,促进工业产业升级和用地结构优化,逐步改变工矿用地布局散乱、粗放低效的现状。
为加强对武山县建设用地的管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因地制宜划定全县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形成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见附表3)。
允许建设区
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保障全县城镇建设发展用地需求,推动全县经济快速发展,提高武山县整体竞争实力。该区面积为7383公顷。
管制要求: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土地利用必须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加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整合,引导工业用地向工业集中区集中;加强城中村整治,农村居民点向新农村建设发展;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在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要重视生态环境美化,特别要建设好渭河的沿河生态环境,实现城乡建设与改善生态环境和谐统一。
有条件建设区
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协调规划指标控制和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矛盾,在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的同时,增强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弹性。该区面积为969公顷。
管制要求: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区内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按允许建设区的要求进行管理,区内线性基础设施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按照管制建设区的要求进行管理;区内土地符合规划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
限制建设区
该区是指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之外的其他区域,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该区面积为185619公顷。
管制要求: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基本农田特别是蔬菜基地布局的主要区域;建设用地严格避让基本农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文物古迹用地,保障农业生产区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双重约束,禁止城镇村新增建设规模,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新增用地,鼓励改造农民宅基地的建筑。
禁止建设区
该区土地利用的目标是:改善武山县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该区主要包括县域内的自然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该区面积为5646公顷。
管制要求: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类建设与开发活动;除法律法规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建设项目用地,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论证,从严把关;严格禁止一切污染企业的建设,现有污染企业应关停或搬迁;除生态保护、景点建设外,禁止其他非农建设活动。
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西秦岭林地。注重发挥农用地的生态功能,推进生态林与经济林协调发展。严格控制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未利用地的开发,规划期内,确保具有改善生态功能的农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等面积大于现状面积,促进绿色空间和土地利用生态安全网络体系的形成。
禁止生态用地改变用途和破坏原始生态环境,在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区继续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严格按计划退耕,凡不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政策、自行退耕的,限期恢复耕作条件。巩固现有生态退耕成果,防止产生新的毁林开垦和陡坡地开垦。落实配套措施,逐步建立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生态退耕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立生态保护投入机制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实现土地生态价值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实行破坏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促进各类保护区自然生态的良性发展。落实生态退耕政策和规划,科学确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生态退耕标准和指标,根据国家下达的生态退耕任务,适时安排林缘区、生态脆弱区、黄土梁峁沟壑区、坡度大于25度的坡耕地约10000公顷退耕,切实提高退耕还林还草的生态效益,实现农民退耕不减收。
――温泉钼矿待采区:矿产资源开发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在开发钼矿前要做好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依据评估结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缓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矿产开采区的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规范矿山企业开发建设,有效预防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积极开展矿山土地的复垦和生态环境治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使矿区的生态治理落到实处。
――秦岭山区:实施秦岭山地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项目,全面禁伐封育,恢复林草植被,维护生态体系环境。严禁在天然林等环境敏感区为有污染的企业供地;严格控制在天然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审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大力推广先进林业生产实用技术,提高防护林建设质量。加快草地生态系统恢复和建设。
――林缘区:以“改良天然林草地”为重点,提高秦岭山地水源涵养林草质量,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旅游开发。林缘地以林、草、药材结合为主,海拔1500米左右的以中药材和核桃等经济林为主,海拔1800米左右的以种草、植树相结合进行。在保证生态平衡、资源承载力允许的范围内,依托优越的自然资源条件,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业。
――黄土丘陵沟壑区:实施以治理水土流失为中心、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目的、以提高耕地质量为前提的农业综合整治工程。浅山区要大力发展以蔬菜基地为主的特色产业;渭南黄土沟壑区要按照“沿梁设带,陡坡退耕、逢沟治理、顺路植树”的原则,加大对渭河等流域水土保持的综合开发治理,大力实施坡改梯和移土培肥工程;渭北黄土丘陵区要保持现有的天然牧草地,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原则,仍要进行适度退耕,通过退耕还林等措施增加林地资源,发挥林地生态保护功能;对生态环境脆弱的梁峁沟壑地域,充分利用荒坡地造林,梁峁坡大力修造水平梯田,沟坡种植防护林,沟谷发展水土保持林。到2015年,新治理小流域5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200公顷;到2020年,水土流失治理达50%以上。
――河谷川区:保护温泉、四门、杨河的水源地。积极推广生态蔬菜种植技术,建设全国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在生态建设中,以建设高标准蔬菜基地为目标,以农田林网为主体,以道路、河流、沟壑绿化为骨干,以城镇、农村居民点绿化为载体,防、治、管、用、保综合并用,开展道路、荒坡、沟壑绿化及农田林网建设、防风林带建设,形成多蔬菜、多树种、多林种、多层次的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全面提高川区整体绿化、美化、净化等生态水平,建设优美的城乡人居环境和良好生态格局。
――土地整理开发区:开展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改善土地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开发整理引发新的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
管理老君山森林公园用地
加强对老君山森林、水帘洞、木梯寺、温泉等自然和文物保护区的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在森林公园、文化遗址区中建设与保护景观相悖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用地,严禁在各类保护区内开采矿产资源。进一步界定各类保护区范围,明确核心保护区,严格控制在核心区内乱占滥用土地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其它建设活动,保护好重要的人文景观和自然生态。
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提倡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持续协调、动态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积极发挥农用地的生态作用。严格控制工业对农业用地的污染,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及生态环境。加强物种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平衡,加强农田生态建设,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纳入生态绿地进行保护和建设。合理调整种植结构,鼓励在城镇村庄内保留连片的农业用地。加大梯田建设力度,实行保护性耕作,禁止滥垦乱挖、过度利用,重用轻养,防治地质灾害,积极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的生态保护和监管,大力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提高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
强化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全面开展城镇绿化。坚持点、线、面结合,即以城镇、农村居民点绿化为点,以道路、河流绿化为线,以国家和园地建设重点林业建设项目为面,保障基本生态用地需求,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土地利用与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严格保护城区周边的景观生态用地,积极开展庭院绿化、道路绿化、景区绿化和园林绿化,提高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抓好城区南北两山绿化带、南北滨河路风情线建设。
依据全县土地资源禀赋、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开发利用潜力和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对土地利用的要求,将全县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及独立工矿用地区、林牧业用地区、风景旅游与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和生态控制区等区域(见附表4)。
管制规则: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大力发展蔬菜产业,积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严格保护川水地、浅山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进行城镇、村镇、开发区和工业小区建设。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严格实施基本农田占用规划许可制度和审查制度。对划定的基本农田实行“五不准”,基本农田划定后,不许随意调整,经国务院批准占用的,要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落实基本农田占补平衡、地力补偿制度。加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构筑农田水利、道路、林网等农田生态系统屏障。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激励补偿制度,鼓励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种植农作物的耕地和直接为耕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防护林、园地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本区在全县均有分布,面积1783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93%。
管制规则:保护耕地和园地,大力发展以荒坡地为主的核桃园地,建设优质果园,严格控制耕地和园地转为其他用地。建设确需使用耕地和园地的,要依照有关法定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要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矿、取土或堆放固体废弃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鼓励用地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控制园地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果园的土地,必须缴纳耕地开垦费。
该区面积721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62%,包括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采矿用地以及规划期内建设预留用地。
管制规则: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用地规模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严格控制,不得擅自扩大。城镇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要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农民住房、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农村居民点建设要严格按照建设规划进行,鼓励通过土地整理,将其他用地区内零散分布的村庄和乡(镇)村企业,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向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集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各项建设用地规模。重点支持中心城区用地,保障城乡规划建设用地内的重点建设项目、事关民计民生的公益事业服务用地、新农村建设用地。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宅基地减少挂钩政策。
本区土地面积10504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2.62%。分布于南部秦岭山地区、渭北黄土丘陵和渭南黄土沟壑区的林地及牧草地。
管制规则: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格保护南部秦岭山区的天然林和渭北黄土丘陵的天然牧草地,严禁占用原始生态林地进行各类开发活动。建立和完善各类保护机制,促进林牧业良性化发展。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威胁林牧系统稳定的各类土地利用方式和资源开发活动,严格限制林牧业用地改变用途。坚持土地资源保护性开发,统筹土地资源开发与土地生态建设,促进林牧业发展区域生态功能的恢复和提高。建立稳定、高产、优质次生林和畜牧业生产基地,逐步提高牧草地质量和载畜能力,鼓励开展植树造林和人工种草,支持区域内生态建设用地。严格核定区域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发展特色产业、交通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业的建设,禁止对破坏天然林、天然牧草场,污染环境的产业供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实施林缘区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严格控制在林区开采矿产资源,落实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制度,加快恢复林地植被,加大对临时占用林地及灾毁林地修复力度。
本区土地面积1093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48%。自然风景文化旅游区是指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文化价值,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生态安全区主要是指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安全,而对土地利用进行特殊控制的地区。主要包括河流及其蓄滞洪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安全而设定的区域,要求进行严格的保护;区内土地不得占用来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区内影响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按规划要求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根据各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的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综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分解下达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和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并确定各乡镇发展控制规模(见附表5)。
――洛门镇:是全国56个重点集镇之一,重点发展绿色蔬菜产销为主的特色农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经济林果、商贸物流和文化旅游业。依托天定高速公路和洛礼二级公路,以发展大物流为重点,建设完善蔬菜、木材、建材、物流中心等市场,打造承接东西、辐射南北的商埠重镇。城镇建设要按照“西进东延、南北发展”的原则,形成“一心四片”的用地布局。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95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37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14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面积323公顷;
――鸳鸯镇:重点发展建筑建材工业、塑料制品业、食品工业、特色农产品种植加工、商贸物流和劳务输转。保障以水泥为主的建材业建设用地,建成新型工业城镇,空间布局为“二轴、两带、三片”,城镇建设向渭河以北、铁路以南发展。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02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45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54公顷;
――滩歌镇: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工业、蔬菜种植、特色养殖、“三编”工艺、旅游服务、商贸流通、劳务输转。以小城镇建设为重点,加快以市场为主的配套设施建设。按照“东延、北扩、南伸”的发展方向,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269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7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53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10公顷;
――四门镇:依托农贸物流市场,加快开发步伐,完善镇区配套设施和基础功能,发挥小城镇的集聚效应,引导农民到城镇居住,从事二、三产业,加速提升经济实力,集聚推进城镇化建设。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0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3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45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面积77公顷;
――马力镇: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31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9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56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面积91公顷;
――山丹乡:到2020年,耕地面积达437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7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50公顷;
――榆盘乡:到2020年,耕地面积达5859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7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86公顷;
――咀头乡:到2020年,耕地面积达405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6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35公顷;
――沿安乡:到2020年,耕地面积达318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6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56公顷;
――温泉乡:到2020年,耕地面积达168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9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97公顷;
――高楼乡:到2020年,耕地面积达459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85公顷;
――桦林乡:到2020年,耕地面积达483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5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41公顷;
――杨河乡:到2020年,耕地面积达1846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1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27公顷;
――龙台乡:到2020年,耕地面积达205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9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81公顷。
约束性指标要严格落实,不得突破,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要强化各乡镇政府所在地用地规模的控制,严格限定扩展边界,按照“节约集约、内涵挖潜、增容提效”的原则,合理调整内部用地结构,节约用地,减少对周边耕地尤其是良田的占用。各乡镇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要求,严格执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1、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依据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严加控制基本农田“划远不划近、划劣不划优、划山不划川”情况的出现,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2、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落实空间管制制度,充分利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利用率和容积率,增强集约利用土地程度。
3、划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的区域范围。按照国家“先补后占”的政策要求,预先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任务,确保本辖区内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的实现。
1、严格保护耕地
――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不占或少占耕地、节约集约用地。通过严格的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严格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业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评价和论证,建设项目选址必须把减少占用耕地作为比选的重要因素。到规划期末,全县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732公顷以内(见附表6)。
――严格执行耕地“先补后占”制度。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先补后占”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要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确保全县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至2020年,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838公顷。
――加大耕地管护力度。坚持耕地保护的数量和质量并重,对数量、质量和生态进行全面管护,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大力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力。充分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和景观的间隔功能。
――确保补充耕地质量。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评价,从数量和产能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对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被占耕地质量的,按照质量等级折算补充耕地的面积。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的质量建设。
2、保护基本农田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建设用地区以外的大面积、集中连片、高质量等级耕地优先调整划入基本农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与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并落实到村组、地块、农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达到基本农田保护条件的,应及时补划为基本农田。新调整划定的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不低于原有耕地质量。通过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到规划期末,基本农田保持在51315公顷以上。
――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大力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着力提升基本农田地力等级和生产能力,提高基本农田产出率。在渭河及其支流沿岸等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耕地质量相对较好的地区,大力改善水利基础设施,积极推行节水灌溉,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培肥地力;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加大梯田、沟坝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力度。在已开展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试点建设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扩大示范区范围,逐步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
――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改造中低产田的首要任务是广开肥源,增加耕地的土壤肥力;其次是大搞以修梯田为主的农田基本建设,改善耕地的基本条件;第三要加强农作物优良品种的引进与推广,逐步把各种类型中低产田建设成为具有较高生产能力的高产稳产农田。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要先易后难,集中连片;要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加快改造低产田,推进治理中产田,巩固发展高产田,对中低产田分层次、分阶段改造。要实行乡、村协同,国家、集体、个人携手,建设和挖潜并举;用地与养地相结合,改良和利用相结合,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有机肥与无机肥相结合,地力建设与科学种田相结合,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坚持山、川、水、田、林、草、路综合治理。首先改造川水地的中产田,到2015年前全部完成改造;其次,在规划期内改造自然条件较好的中产田13000公顷;第三,改造34000公顷低产田。通过上述改造,到2020年,全县粮食产量将比目前增加0.4亿公斤以上。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依照法律规定,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照“占一补一”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区要具体落实到地块和责任人,明确保护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加强检查监督。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建立基本农田统计核查制度,坚持定期检查报告制度,认真开展以基本农田为重点的巡回检查。对严重破坏基本农田、造成基本农田数量减少的,依法追究责任。
坚持因地制宜和生态优先原则,重点推进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等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土地综合整治,提高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能力。依托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目的的农用地综合整治工程,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强化耕地占补平衡措施,落实占补平衡任务(见附表7)。
1、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土地整理任务
安排国家灾后重建土地整理资金600万元,实施榆盘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规模319公顷,可新增耕地64公顷。实施灾后重建土地整理复垦计划,加强政府与社会各团体间的联系与合作,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灾后重建任务,共同开展灾后重建。
2、完成耕地补充任务
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在河谷川区的城关、洛门、鸳鸯、滩歌、四门、马力、山丹、榆盘、咀头、桦林、高楼等乡(镇)进行土地整理,在一、二级台阶进行高标准蔬菜基地建设。结合高产农田建设,全面推进土地整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开展土地整理。对距离中心集镇较远的零星农村居住区,依据每个村庄的自然特点,逐步向中心集镇集中,通过适当兼并自然村、改造旧村庄、拆除空心村等措施,促进农村居民向城镇和中心村搬迁。支持南部林区的农村居民点进行整理,鼓励农民利用农村的空闲宅基地,大力实施农副产品加工,积极引导农村进行旧村改造,有效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构建生活、生态、生产协调发展的土地利用秩序。大力开展浅山区和黄土丘陵沟壑区的土地整理,到规划期末,土地整理新增耕地617公顷。
――适度开发宜耕后备资源。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开发渭河流域的山丹、马力、洛门、四门、鸳鸯等乡(镇)宜农滩涂地资源。到规划期末,开发耕地70公顷。
――加大废弃地复垦。开展废弃工矿、交通、水利等用地和灾后重建整村搬迁、新农村建设后原址的复垦,主要在鸳鸯、马力、温泉等13个乡(镇)。规划期间,通过复垦补充耕地91公顷。
武山县是汶川大地震受灾县。按照武山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科学安排和组织实施好各类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从2008年到2010年,用三年时间完成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全面恢复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受灾群众生活条件高于灾前水平。灾后恢复的重点是城乡居民住房、农村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城镇中小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先恢复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学校、医院和新村建设。对受灾严重的村庄、不宜再居住的乡镇、村庄要重新规划、整体搬迁;259个村灾后重建需用地75公顷,所占用的耕地由搬迁后的旧村址复垦补充(见附表8)。
1、水土流失治理目标
到2015年,新治理5条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2平方公里。到2020年,重点实施洛门镇西梁山坡改梯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50%以上,全县基本实现梯田种粮食,缓坡种林果,陡坡种草木,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农业生产得到加强。
2、控制水土流失措施
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虽然经过近些年的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较大面积的水土流失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要加快治理进度,在治理方式上从恢复植被和兴修水平梯田入手,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办法,将水土保持与国土整治、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农用保护和发展经济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实施,进行全面治理。在整理原则上,要坚持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并举,防、治、管、用、保综合防治,要因地制宜,因需侧重,宜土造田,宜林种树,宜牧种草,宜蓄打坝,梁、坡、山、沟整体治理,林、草、果、粮、菜全面开发,点、片、带、网配套组合,山、水、田、林、路一步到位。
根据全县的自然情况,水土流失治理应以渭北南部丘陵沟壑区为重点,主要抓好农田基本建设和“四荒地”开发利用,梁峁坡以修造水平梯田为主,沟坡以种植防护林为主,25度坡耕地以退耕还林为主。南部主要在养护现有天然林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次生林的改造,实行封山育林育草。坚决制止陡坡地开荒,防止出现新的水土流失。
优化配置各类基础设施用地,坚持统筹规划、配套建设、节约用地原则,着力提升现有设施等级,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重点保障包括交通运输、水利设施、能源环保、旅游等主要项目用地,规划用地约700余公顷(见附表9)。
1、优先保障交通运输用地
围绕进一步拓展天水西南出口公路通道,形成以国、省、县道为主框架,通乡公路为枢纽,通村公路为补充的“四纵四横”交通网络的目标,大力实施双通(通畅、通达)工程,努力实现境内通高速、全县通二级、乡镇通油路、村村通公路。重点保证天定高速公路武山段和洛礼公路改造升级建设,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危旧桥梁改造等工程。
2、统筹水利设施用地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保障重大水利设施用地。重点实施北顺灌区、南河灌区、东顺灌区、东梁灌区、东岸灌区、榜沙河灌区等水利设施工程,保证武山鸳鸯水库、渭河流域与中小河流综合治理、车家岸灌区渠首及末级渠道改造配套工程、引洮二期工程、城镇供水工程、防洪堤防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项目用地。
3、安排能源项目用地
优化电网结构,不断提高网架运行的稳定性。到规划期末,建设110千伏变电站2个;保证中卫――贵阳天然气输送管道天水至陇西支线段、兰州――成都输油管线等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
4、积极开发旅游用地
依托县内丰富的文物、地热等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加强景区景点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以水帘洞、卧牛山、温泉为代表的“石窟文化、生态风情、休闲度假”等精品旅游线路的基础设施用地,保障水帘洞拉梢寺及木梯寺景区道路建设。
5、配置其它建设用地
――环保设施用地。贯彻环保优先方针,统筹安排城区供热、污水、垃圾医疗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增强生态服务功能。规划新建1个垃圾处理厂和1个污水处理厂。
――矿产资源开发。依托水泥建材产业和丰富的钼矿资源,建设全省重要的建材工业基地和钼矿产业循环示范区。加快钼矿综合开发,建设武山温泉及钼铁矿冶炼基地,加大采矿用地监管,加大以建筑建材业为主的鸳鸯工业园区、以四门食品加工为主的园区建设,新建年产<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仿宋_GB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推动水泥建材业发展壮大。积极争取祁连山公司易地改造项目,在城关镇新建10万吨复合肥项目。
1、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规模,严格执行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防止超标准用地和浪费土地。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项目选址应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进行多方案比较,优先采用占地少特别是占用耕地少的选址方案。
2、盘活城镇闲置低效土地
加大对全县现有的100公顷城镇闲置低效土地的挖潜利用。各城镇规划范围内现有工业用地的改扩建要注重内涵挖潜,结合工业项目技术改造,整合零星的小规模用地,提高容积率和土地产出效率,节约集约用地,减少新增用地。优化城镇内部用地结构和布局,引导存量建设用地合理置换,“退二进三”,提高城镇用地的综合效益。积极探索城乡建设向地上、地下发展,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3、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
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严格控制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内的城郊、近郊农村居民点用地,坚持“一户一宅”制度,严格按标准用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已有的超标准用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路边店、独家院的搬迁整合,鼓励村庄土地整理和旧村改造,鼓励农村村民向中心村或集镇集聚,鼓励以新农村建设为示范,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农民新居,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提高村镇建设用地利用率,促进集约合理用地。严格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土地利用管理,到规划期末,节约650公顷的农村宅基地。
4、建立节约用地评价考核制度
采用城镇人均居住用地、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城镇人均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入、固定资产与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工业产值与工业用地增长系数、二三产业增加值与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城镇人口与城镇用地弹性系数等集约利用土地的主要指标,建立集约利用土地的评价考核制度,对各类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进行评价。将集约用地水平的评价结果作为规划实施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将集约用地程度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解相挂钩。
完善规划体系建设
――组织开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各乡镇规划要服从县级规划,逐级分解落实土地利用目标、任务和控制指标。土地利用重大政策、重大发展项目等约束性土地利用目标必须与县级规划衔接一致,凡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范围不一致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将土地用途落实到地块。
――注重与其他规划的衔接。各部门在编制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时,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做好与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衔接,对纳入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规划的各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省上统筹安排,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解决,保证灾后重建用地。加强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协调和密切衔接,避免各规划之间出现“两张皮”甚至冲突,切实提高规划的可行性,体现规划的前瞻性和权威性。
――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武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建设,制定武山县耕地保护办法、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土地用途管制措施、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建立工业项目集约用地竣工验收制度,建立各乡镇政府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和实施情况反馈机制等。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推进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推行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关口前移。健全执法机制,实行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信息员制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监管网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相对独立的土地规划执法监察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加强土地巡查,加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问责力度,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要“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保障规划的依法实施。
(三)强化行政管理制度
――建立政府目标责任制。把规划实施列为各乡镇政府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考核机制,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土地利用执行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国土资源部门与监管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项负责”的土地执法体系,落实共同责任;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问责制,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负总责,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评价科学发展和考核干部实绩的重要因素,完善相关评价和考核办法。
――严格规划修改审批程序。武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要认真组织实施,未经省政府许可不得随意修改,以保证规划的严肃性。确因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需要对规划进行修改的,必须对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评估,组织专家论证,依法进行听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县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局部调整规划的,应依法进行审批。
――加强年度计划管理。按照武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武山县“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要求,明确各行业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合理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指令性计划管理,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重点保障基础设施、扩大内需和保增长、保民生工程用地。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纳入计划管理,不断完善土地供应机制,加强土地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和问责。
――严把项目预审和土地供应环节。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把好建设用地规模审查关,引导各项建设按规划合理用地。凡未通过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准项目,不予受理用地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须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和行业用地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工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专项建设项目用地的控制指标,凡超标准用地的,不得供地。
――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确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并按“占一补一”的原则,补划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建立经济激励与约束机制。增加对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将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按照核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给予一定数量的财政补贴,对完不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取消年度财政补贴。加强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与管理,完善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综合整治等。建立土地出让金预算制度,遏制因片面追求土地收益多占滥占土地特别是乱占耕地的行为。
――建立土地整理专项资金。县财政要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保护耕地、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民营资本投入土地开发整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制度,建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
加强技术保障能力
――建立动态监测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数据库和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为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提供技术支持。要针对各乡镇的具体情况,全方位研究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提出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途径和措施。运用先进管理方法,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全程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并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合理引导和解决。
――推广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注重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积极推广应用遥感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建立土地利用监测系统,并与土地变更调查、动态巡查、卫星航片检查、违法案件查处结合起来,用技术手段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逐步形成覆盖全县的“天上看、地下查、网上管”的规划实施监管体系,促进规划编制的高效率、高质量。
――推进规划科技创新和队伍建设。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手段研究,促进规划有序实施。研究节约集约用地的方法和技术,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技术标准和规范。研究生态安全与环境友好的土地开发整理系统工程技术,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科技示范。加强规划管理专业人才的培育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规划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对规划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各部门和广大公众依法用地、依规划用地的意识,增强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等重要性的认识,把土地利用政策转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尤其是乡镇级规划,要利用公告栏或制作公告牌,公告地块的规划用途。
――推进规划公开管理。强化规划的龙头地位,建立规划信息公示制度,积极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法律法规,将土地利用规划成果进行公告,让社会各界了解、关注土地利用规划,接受社会监督。在建设用地布置、基本农田安排、土地整理等方面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考虑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
――倡导公众积极参与。改进规划工作方式,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方针,切实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建立完善规划修编的部门协调机制,成立有广泛代表性的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和评估等工作。要坚持“开门编规划”,扩大公众参与,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打破只靠少数人关起门来编规划的传统方式,使规划真正成为集中大家智慧的产物。
――建立规划实施评价制度。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分析,要重视从维护公共利益、协调社会发展的角度对规划进行执行情况、实施效益、社会影响等的评价,要将其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放在同等质量,并贯穿于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土地资源科学合理的利用。
――完善社会监督。实行规划可查询制度,建立规划查询窗口或平台,规划方案、管理制度、实施措施、年度计划、项目安排等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开并随时接受公众查询,接受公众、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设立违反规划用地举报制度,接受群众对违反规划用地的举报,扩大违规用地行为的监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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