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5日怒江州李桂林十一届人夶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
免去刘双宝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袁绍坤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任命杨晓骞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陈碧海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
任命杨育春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州人民政府州长纳云德提请:
决定任命张松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挂职);
决定任命王伟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公安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海曙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决定任命陈大勇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杨永铸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胡建忠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蔡玉光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教育局局长;
决定任命和育功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局长;
決定任命普利颜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张普华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监察局局长;
决定任命张泽鸿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侯新文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司法局局长;
决定任命杨纹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财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和頌平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任命张劲松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桂林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任命和金华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任命杨秩权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局局长;
决定任命杨文龙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水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张畔平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商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张皓天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庆云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杨勇强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审計局局长;
决定任命赵文胜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刘翔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兰花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决定任命刘聪山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伍明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胡学花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统计局局长;
决定任命木里夺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熊汉峰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根据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祥提请:
免去尹巨書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根据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强云提请:
免去周志雯怒江傈僳族洎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