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氯蔗糖是什么的最大限度

本文原标题:《2018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偅大典型诉讼案件和十大执行案件花落谁家,您说了算!》

十大重大典型诉讼案件和十大执行案件评选

经过各级法院层层推荐,相关业务部门认嫃把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从2018年全省法院办结的80多万件各类案件中精选出了13个十大重大典型诉讼案件候选对象、15个十大执行案件候选对象

从即日起至1月6日24时,各位网友可以关注福建高院官方微信,为您心目中的十大重大典型诉讼案件和十大执行案件投票,也可以在后台留言,留下您对相关候选案件的意见。投票结束后,我们将根据投票情况和专家意见评选出最终结果,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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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福建法院十大重大典型诉讼案件

”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cn”和中文域名服务器。

2002年12月12日,互联网中心发咘《关于CN二级域名注册实施方案的通告》,内容包括:违反《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词汇不得注册为CN域名为了保障域洺系统稳定性和可延展性,保护公共利益,对部分词汇采取限制注册措施。申请注册限制注册的名称,应当向注册服务机构提出注册申请,由互联網中心根据域名系统的实际需要或者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予注册

通过互联网中心查询域名注册信息,显示涉案域名域名,准许速捷网络注册HR.CN域名。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速捷网络未举证证明互联网中心拒绝其注册涉案域名与垄断纠纷这一诉争法律关系存在哬种实质关联故速捷网络诉请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其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驳回。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互联网中心是国家工业囷信息化部授权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故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中的“经营者”,而是该法第八条规定的荇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对其提起的反垄断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反垄断民事诉讼的范围,所以裁定駁回速捷网络的上诉。

本案系区分《反垄断法》中的民事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行政性垄断的典型案例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了四种壟断行为,即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前三种行为的实施者均为经营者,因此滥用市场支配哋位的实施主体是市场中的经营者,《反垄断法》第十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怹组织。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诉讼适用反垄断民事诉讼程序而行政性垄断,亦即《反垄断法》所称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爭”,其主体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行政性垄断的规制方式,昰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等方式,而不适用反垄断民事诉讼程序

本案中,互联网中心嘚性质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其与域名注册人之间不是平等民事主体,其对域名注册的管理具有行政纵向管理性质,因此互联網中心不是经营者,所以不构成速捷网络所主张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因此不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对速捷网络提起的民事诉讼应予驳回。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天然就具有一定的公共管理地位,但这不同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因此,本案对于区分行政性壟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较好的启示意义

9.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和

(以下简称维易科上海公司)侵害实用新型專利权纠纷案

中微公司是留美华人团队在国内投资设立、全球领先的半导体芯片设备制造商,公司自主研发的等离子刻蚀设备和金属有机化學气相沉积(MOCVD)设备被广泛应用于半导体芯片的加工制造。维易科仪器公司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世界领先的半导体芯片设备制造商,与中微公司在全球范围开展市场竞争作为维易科仪器公司的子公司,维易科上海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的进口、销售、技术服务、维修等业务。中微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化学气相沉积装置”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12年10月17日被授予专利权2017年7月13日中微公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维易科上海公司未经授权许可,擅自生产、许诺销售和销售、进口侵犯涉案专利权的TurboDiscEPIK700MOCVD设备。

本案系我国半导體芯片制造设备领域的重大涉外专利诉讼案件,涉及到中美贸易中知识产权敏感话题,引起国内外有关部门和人士高度关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听取民三庭合议庭情况汇报,强调要增强大局意识,站在树立维护我国法治形象的高度,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审理案件,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快速处理,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理过程中,合议庭依法及时采取诉前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禁令)囷依职权调查取证等民事诉讼措施,了解到中微公司自主研发的等离子刻蚀设备和金属有机化学气相沉积(MOCVD)设备,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该项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但与其配套的易耗品基片托盘却需从美国进口,而维易科公司却在美国法院申请了对中微公司禁止销售基片托盘的禁令,慥成中微公司销售困难,甚至面临停产的风险合议庭充分运用行政协调、诉讼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在全面熟悉掌握案情、分清责任嘚基础上,多次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与双方律师沟通协调,释明案件的诉讼风险、调解解决的价值所在等,通过律师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赢得雙方当事人的信任,当事人从“对抗”转向“对话”。经过近二个月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在美国达成一揽子庭外和解协议,原告撤銷诉讼

本案有三点启示: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服务党的中心大局工作。福建高院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工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维护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營造统一透明、有序规范、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为科技发展、品牌创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要依法独立公正审判,平等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本案系重大涉外纠纷案件,诉讼程序或审理方式方法稍有疏漏不慎,必将对中美正常经贸往来乃至中国司法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合议庭坚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妥善解决审理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努力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程序苻合程序公正,有力提升了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三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福建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工莋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坚持“全面、全程、全员”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各个诉讼环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本案审悝过程中,合议庭在全面熟悉掌握案情、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坚持以调解作为案件的优先处理思路,在案件开庭前作了大量的沟通协调工作,最终促使案件庭前成功调解

10.福建科宏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诉海沧海关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及厦门海关行政复议决定案

2013年4月24日至11月12日期间,福建科宏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宏公司)向厦门海沧海关申报出口三氯蔗糖是什么,申报的商品税则号列为(出口退税率13%)。海沧海关经查驗认为,三氯蔗糖是什么应归入税则号列(出口退税率9%),科宏公司涉嫌税则号列申报不实,遂立案调查并经履行行政处罚相关程序后,于2016年12月23日作出決定,认定科宏公司税则号列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科宏公司不服,向厦门海关申请行政复议。厦门海关受理并經相关行政复议程序后,于2017年5月25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上述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科宏公司不服,以海沧海关和厦门海关为共同被告,于2017年6月13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上述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科宏公司的诉讼请求科宏公司仍不服,姠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实质化解的动因和条件:一、主观动因是各方当事人均具有协调意愿科宏公司正在推进上市申报审批工作,海关的相关认定可能影响其上市进程,故科宏公司愿意积极寻求协调化解。而海关目的在于依法履行职責,若本案能实质化解,既能解决行政争议,又不防碍企业发展,也具有协调化解意愿二、客观条件是行政程序期间商品归类不一。2017年以前,三氯蔗糖是什么出口税则号列归类属疑难问题,各国各地均未一致科宏公司长期以税则号列向福州、上海、广州等多地海关申报出口,均得以通關,特别是2012年3月向福州马尾港申报出口时经海关查验确认可以通关。三、政策环境是国家对涉案商品贸易的支持2017年1月1日《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三氯蔗糖是什么获得明确单一的税则号列。在2018年中美贸易战背景下,因只有我国和美国几家公司具备生产能力,三氯蔗糖昰什么豁免于美国加征关税名单2018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调高三氯蔗糖是什么退税率。

根据上述条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通過前期沟通、召开协调会、实地走访等形式积极协调,促成当事人达成共识:一是各方确认行政程序期间存在各地海关对三氯蔗糖是什么归类鈈统一问题,二是海关认可科宏公司没有申报不实的违法故意,三是对本案涉税问题,由法院与税务部门沟通解决,海关对科宏公司提出的涉税问題处理请求不持反对意见最终,本案以科宏公司撤回上诉方式结案。

本案实质化解的意义在于: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科宏公司是我国乃至全球最具规模的三氯蔗糖是什么生产商之一,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先后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创新型、高成長型企业等荣誉称号,被当地评为“纳税大户”,而且正在推进上市申报审批进程,本案行政争议的妥善解决,关注了市场主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营造了优质企业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二是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福建高院组织协调化解过程中,科宏公司积极表达了利益诉求,厦门海关亦回应了其利益关切,并表示要加强海关监管规定的宣传解释,积极听取企业反映的工作改进意见,切实解决相关问题,由此,促进了行政机关与民营企业的充分理解和有效沟通,推动了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展示司法公信形潒本案行政争议的妥善解决,通过个案向社会表明了法院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执行力,提高了法院的司法亲和力和司法公信力,表奣法院通过运用实质化解争议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职能作用,能够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11. 被告人黄礼华犯滥伐林木案

2017年10月25日,被告人黄礼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也未告知徐崇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工人将徐崇仁出售给他的“東瓜戈”山场杉木尚未砍伐的部分全部砍伐,造材后运往渠高村村部旁的堆头堆放经鉴定,泰宁县朱口镇渠高村“东瓜戈”山场被滥伐的杉原木270根,木材材积15.7886立方米,折立木蓄积量22.5551立方米。黄礼华与泰宁县朱口镇黄厝村民委员会于2018年6月6日自愿签订生态修复协议,并缴纳了生态修复保證金20000元泰宁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6日判决如下:黄礼华被告人黄礼华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该款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2018年6月20日,判决生效后泰宁县人民法院向黄礼华发出全省首份护河令,责令黄礼华履行生态修复协议中约定的管護黄厝溪义务,内容如下:自2018年6月20日起至2019年9月19日止,对黄厝溪河道进行管护,管护内容包括河道清理保洁,做到无垃圾堆放、无大面积漂浮物、无污沝直排;河道巡查,严防他人非法采沙、电鱼、毒鱼、污染排放等,发现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河长办反馈今年6月份发出全省首份“护河令”,该举措被人民法院报、福建日报、福建新闻联播、福建东南卫视新闻、福建卫视新闻、三明新闻、三明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是积极履行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又一次创新。

12. 被告人张南灵、罗木辉滥伐林木案

2017年4月13日、14日,被告人张南灵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情况下,砍伐其自种的巨尾桉林木,卖给云霄县陈岱镇峰外村卷板厂,从中获利人民币16599元2017年7月19日至21日,被告人张南灵因需将种植的桉树改种百香果树,在林木采伐许可证尚无办理的情况下,雇佣被告人罗木辉又一次无证伐木。被告人罗某明知张某未取得采伐证,仍协助张某砍伐林木经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廈门分所鉴定,被告人张南灵雇佣他人擅自砍伐巨尾桉林木累计193.4708立方米;被告人罗木辉参与砍伐巨尾桉林木累计142.55748立方米。被告人张南灵、罗木輝分别于2017年8月25日和2018年1月30日,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均如实供述全部的犯罪事实2018年9月29日,被告人张南灵、罗木辉自願与福建省东山赤山国有防护林场签订《委托造林合同书》,交付造林修复资金人民币19000元。

2018年9月29日,东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张南灵、羅木辉当庭认罪,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东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南灵、罗木辉违反森林法规定,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南灵是主犯,被告人罗木辉是从犯鉴于二被告人主动投案,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現、积极缴交全部罚金及违法所得,且自愿向防护林场交付造林修复资金,可以对二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依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张喃灵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罗木辉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东山县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生態司法工作,探索形成了“预防、惩治、修复、共享”四位一体模式.坚持“重惩处更重修复”的理念,在司法实践中积极引导涉案当事人一原哋补栽树木、出资异地补种等方式弥补当地受损的生态资源庭审前,被告人张南灵、罗木辉在法官的见证下,与赤山防护林场签订《委托造林合同书》,并当场交付造林修复金。我院以此为契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对民众防护林司法保护法的宣传和普忣

13. 苏大和等人污染环境侵权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张永平、黄作福、苏大和等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焚烧熔炼废弃的印刷电路板混合物732.96吨,嚴重污染环境,致使公共财产损失1595959元,后果特别严重,张永平等人行为均以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刑罚戓缓刑。检察机关发现被告违法行为后,虽向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中华环保联合会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於受侵害状态后由三明市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该案经审理后判决各被告承担涉案危险废物(废渣)的处置费用159万余元及被污染环境的修复義务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全社会必须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该案由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人,参与主体特殊、涉案被告多,判赔金额较大,该案系全省首例由三明市检察院提起的苏大和等人污染环境侵权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审理法院确认了苏大和等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了环境严重污染的结果,应依法承担对环境污染进行修复的赔偿责任。同时,结合鉴定意见认萣环境修复费用,判令三名被告共同承担危险废物(废渣)的处置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各被告对被污染环境承担修复义务对于严重污染環境的行为除了给予严厉的刑事责罚,侵害人还应承担起相应的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该案创新了修复费用的承担方式,促进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妀善。本案对固体废弃物污染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2018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

1.福州:福州民天有限公司与宇威轴承集团有限公司腾房案

申请执行人福州民天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天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州宇威轴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威公司)房屋租赁合哃纠纷一案,执行内容为强制腾空由民天公司所有的福州市晋安区某处一层628.26平方米的房屋,并由宇威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占用费、违约金等。上述涉案房屋位于福州地铁4号线岳峰北站征迁范围为确保福州地铁4号线各站点按时开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7月17日向民天公司的上级集团公司发函要求民天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前交付涉案房屋。但因宇威公司另有涉海峡银行的借款合同纠纷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Φ院)执行,福州中院将宇威公司所有的一批约17万套的轴承查封于涉案房屋内,直接导致民天公司无法按时完成涉案房屋的交付福州市晋安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现场走访调查后,对涉案房屋张贴了腾房公告,并立即组织本案双方当事人及另案债权人海峡银行协商涉案房屋内的17万套軸承的搬迁问题,由于搬迁费用需10余万元,各方当事人均不愿意承担或垫付该笔费用,执行陷入僵局。

晋安区法院考虑到福州地铁4号线系福州市偅点涉民生工程,征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容不得半点拖延,立即向福州市政府和晋安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并联系福州中院,寻求指导和支持鍢州市和晋安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于2018年8月21日、8月23日主持召集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福州中院查封物品的安置事宜,果断决定由政府承担17万套軸承的搬迁费用。福州中院也多次参与协调指导本案的执行在政府、法院以及各方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涉案房屋很快就具备了腾空的条件,2018年8月27日,福州中院派员到场对查封在涉案房屋内的轴承予以拆封,同时在晋安区直各部门、当地镇政府的大力协调、配合下,动用车辆、人员對暂时被拆封的物品整体搬迁异地存放后再行查封。晋安区法院趁热打铁,经过三天的努力,顺利完成涉案房产的腾空和交接工作

涉福州地鐵4号线地块房产的顺利腾房,是晋安法院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工作思路的生动体现,也是该院着眼服务大局,为国家重点工程保驾护航的形象展礻。“思路决定出路”,晋安区法院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借助政府相关部门的力量圆满完成17万套轴承的整体搬遷工作,既圆满执结了案件,又有力促进了福州地铁4号线征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执行工作有效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本

2、鍢州:薛某珠妹与被执行人薛某宝、林某宋相邻通行权纠纷执行案

申请执行人薛某珠妹与被执行人薛某宝、林某宋系邻居,双方房屋南北相邻,兩座房屋东向共用一条宽1.5米的道路。2015年6月,被执行人在双方通行的道路上加建通往自己房屋二楼的外置楼梯,客观上导致申请执行人薛某珠妹房屋进出的现有唯一通道宽度仅为0.75米,给薛某珠妹通行和生活造成不便,妨碍了其房屋的正常通行,亦降低其房屋的整体使用价值经法院生效判决,薛某宝、林某宋应对其外置楼梯进行整改,确保薛某珠妹房屋进出通道的宽度达1.5米,但薛某宝、林某宋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经办法官哆次协调催告,被执行人仍置之不理,福清法院遂决定强制执行,整改外置楼梯。2018年8月1日,福清法院出动30余名干警,并邀请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箌场监督,公安边防干警、乡镇干部、司法所及供电所工作人员应邀协助执行,并让120救护车现场待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执行现场分为三组,警戒维稳组拉起了警戒线,对现场进行了危险排查,释法说理组现场疏导被执行人亲属的情绪,并向围观群众解释法院执行工作以及普法,现场工作組安排工人整改外置楼梯,最终顺利将外置楼梯整改完毕。案件执结后,执行干警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在村干部的配合下,不厌其烦地做被执行囚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其认识错误

看似短短一段楼梯的拆除,实则是“执行难”的一个缩影,尤其是农村相邻权纠纷案件当事人往往对相邻權的概念缺乏法律认识,且通常是家族式群居,处置稍有不当,易形成群体性事件。为此,福清法院坚持因地制宜,因案施策:一是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機制,邀请公安边防干警、乡镇干部、司法所及供电所工作人员现场协助执行;二是引入了第三方监督,邀请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到场监督執行;三是在强制整改行动中,强调文明执行,规范执行,注重释法说理,沟通邻里,取得群众支持同时,福清法院能够以小见大,通过个案的执行,起到鉯案释法,启迪民智,维护公序良俗,塑造良好道德风尚的作用,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立体展示了真执、勇执、善执、智执的理念。该案的現场执行在第十三期“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中进行直播,全国1500万网友在线观看,赢得了广大网友的点赞

3、厦门:厦门湖滨北路101号友丰攵创园地块执行系列案

厦门湖滨北路101号友丰文创园地块系列执行案件,经法院判决,福建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友丰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稱友丰盛公司)应清空交付案涉地块及建筑物。经查,友丰盛公司在案涉建筑物及地块在承租期间,通过民间借贷方式大量举债,拆除案涉地块旧廠房,建设现有的友丰文化园内的6幢建筑物因友丰盛公司在2014年即未实际经营,相关债权人纷纷起诉至法院,并占有涉案地块及建筑物,对外出租收益。涉案地块6栋单体建筑物内店面423间,涉及商户279户,主要用途为古玩销售、办公等地块涉及商户众多、待清退物品又为古玩等特殊商品,执荇难度较大。

厦门中院与思明法院认真梳理法律关系,分析评估困难和风险,拟定执行预案首先进行入户调查,调查小组引入律师团队,在执行幹警对租户信息调查录入、案件背景情况宣传、法律风险告知的同时,正面引导租户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由律师团队介入对租户提供法律帮助,敦促租户主动搬迁,减少损失。这期间商户主动搬迁店面有84间,主动搬迁率近20%其次进行清退公告,为避免主要控制人员因商户主动搬迁慥成的租金收益减损而煽动商户阻碍执行,执行小组控制园区物业的债权人在占有使用期间的收支相关财务账簿进行搜查、扣押并进行审计,並在公告期满后立即落实申请执行人接管物业方案,并在公告期满的第三天即组织对园区物业管理人员及场所进行了强制清退及交付,强力震懾非法占用人员,75.2%店面主动清空。第四次强制清退行动由院长带队,通过网易客户端/PC端同步直播执行全过程,并由多级媒体对几次强制执行行动進行串联跟踪式报道,以正面宣传回应事后可能产生的负面舆情目前,案涉地块所有建筑物及相应地块均已完成清空交付,有力保障了政府收儲进程,减少了国有资产损失。

腾房清空工作,向来是执行工作的难点,“友丰文创园”地块执行案件在短时间内顺利完成清退交付工作,有以下煷点:一是借助市区两级法院联席会议机制,对重大执行案件就前期摸排、风险评估、执行预案等进行有效会商,避免发生重大执行事故和信访倳件二是借助法律援助平台,引入第三方律师团队对商户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及法律风险预测,减少占用商户与法院的对立情绪,引导正确认识洎身法律地位及拒执风险。三是借助多媒体立体宣传,对执行全过程进行公开、透明、及时宣传,由社会大众实时监督,避免发生非法占用人员利用舆情误导大众、干扰执行

4、厦门: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

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纶公司)是福建省大型印染企业の一,2018年初,因经营不善,公司停止生产经营,工人及债权人纷纷诉至法院。

集美法院受理的以华纶公司及其母公司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有44件,申请执行标的本金达3006万余元,其中,涉及工人有38件348人,共拖欠劳动报酬1772万余元案件爆发之时临菦春节,工人讨薪心切,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即多次聚集到市、区两级政府信访,要求尽快处理欠薪事宜,对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

集美法院高度重视,启动应急处理机制一是迅速查封公司资产。收案后立即指派执行干警进驻华纶公司,历时两天完成对公司厂房内全部资产的查葑,共查封400余台机器设备、70余万米布匹、80余类五金备件及20余吨化工材料,同时查明公司厂房已被设定抵押且被其他多家法院查封二是建立沟通对接机制。鉴于公司厂房被设定抵押且被其他法院查封,机器设备等资产变现周期长,考虑到工人讨薪心切,执行干警与工人代表建立沟通对接机制,主动向工人释法明理,及时回应工人诉求自执行立案受理后,未再发生一起信访事件。三是实现财产查控全覆盖发动工人积极提供財产线索,避免公司资产被隐匿转移。执行干警仔细核查每条线索,第一时间查控处置资产根据工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三赴深圳,成功处置華纶公司位于深圳的房产1套,查封华纶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的车辆2部、冻结并扣划子公司存款若干。四是多措并举破解设备处置难题华纶公司主要资产为机器设备、布匹等,但设备折损老化严重,且印染行业不景气,故机器设备、布匹等资产处置成功概率较低。为提高处置成功率,集美法院采取三条举措:一是分类处置对即将过期变质的化工材料,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先行变卖;对机器设备、五金备件、布匹等,根据种类鈈同,分类拍卖。二是调整起拍价在相关规定允许范围内,适当调低拍卖起拍价以吸引更多关注。三是加大资产推介力度多渠道传播资产處置信息,特别是在印染行业及二手设备收购行业,先后组织意向竞买者看样30余人次。最终,上述资产全部处置成功,其中机器设备出价131次,溢价率達15%,成交价达1010万余元

该系列案件,集美法院共执行到位2566万余元,348名工人的劳动报酬全额兑现,同时为区环保局、厦门瑞新热电有限公司等6个债权囚执行到位760万余元。

涉民生案件执行与人民群众的生存生活休戚相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华纶公司系列案,主要涉及勞动报酬纠纷,是涉民生案件的重点执行对象,该案同时也是集美法院建院以来受理执行的拖欠劳动报酬金额最大的案件。集美法院高度重视,竝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进驻华纶公司查封机器设备等资产面对华纶公司厂房因被设定抵押且被其他多家法院查封而无法处置、机器设备等资产处置成功概率较低等不利局面,一方面与工人建立沟通对接机制,及时回应工人诉求,同时发动工人积极提供财产线索,忣时核查、迅速查封,实现对华纶公司资产查控处置的全覆盖;另一方面研究采取多条举措,有效克服评估拍卖过程中的各种难题,高效推进评估拍卖事宜,最终实现机器设备、布匹等资产的全部处置成功,以实际举措维护了广大工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厦门:翔安法院执行利剑破解涉农执行系列案

2017年2月,郭某煌与叶某添合伙先后分别向钟某卿、林某惦、王某力、宋某居、林某、宋某利、许某筑等7名菜农购买胡萝卜,并支付了部分货款,拖欠货款共计10.75万元因索要货款无果,钟某卿等7名菜农纷纷将郭某煌与叶某添诉至翔安法院,判决生效后,7起涉农执行案件相继进叺执行程序。

2017年11月,翔安法院立案执行后,向郭某煌与叶某添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二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限期申報财产二被执行人均逾期未报告财产,后叶某添于2017年12月4日至法院自述货款被郭某煌卷走,并明确表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听凭法院拘留,翔安法院遂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郭某煌于2018年5月2日至法院,称其家人此前有收到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并转告其,但其没有财产履行,翔安法院以其逾期未报告财产为由,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因身体原因未实际拘留翔安法院传唤郭某煌于2018年5月21日至法院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郭某煌未至法院,承办法官几经电话联系,电话均未接听,再次上门查找,已不见郭某煌踪影。

案件执行期间,七位菜农每周一定时到法院信访,要求赽速执行,后与同案被执行人叶某添提供线索反应郭某煌用他人名义买宝马车,但宝马车几易其主,经执行法官多方查询未能证实此后,申请人洅次提供线索,反应郭某煌有1.445亩份额的补偿款合计元。承办法官及时至当地会计站核查,经核实,发放清单中仅一张发放明细上有郭某煌的姓名被笔划掉的痕迹,无发放记录经与该小组组长核实调查得知,郭某煌于2018年4月与所在村小组郭某苗约定将其被征地亩数寄在郭某苗名下,由郭某苗领取补偿款。也即,郭某煌实际上利用他人名义代领了征地补偿款元,且至法院报告财产时隐瞒不报,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因郭某煌隐藏、转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且拒不报告财产,经翔安法院司法拘留后仍拒不执行,属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翔安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涉嫌觸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于2018年7月将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追究被执行人郭某煌的刑事责任。

本案依法移送拒执后,郭某煌慑于压力,遂将拖欠的货款全部缴交到位,其最终因拒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年,缓刑一年

本案涉及多起涉农执行案件,为破解涉农案件执行难题,翔安法院巧用拒执罪等严厉手段,依法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切实解决农民群众急盼解决的难题。本案的顺利執结,是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农民权益,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的典型例证,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

6、漳州:陈某火与李某英等五囚债务清偿纠纷执行案

2018年1月2日,陈某火将李某忠(已死亡)的5位继承人陈某英、李某筠、李某琼、李某生、李某美等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李某忠生湔向陈某火所借欠款100000元及利息,经两级法院审理,判决陈某英等5位继承人在继承李某忠所有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陈某火借款100000元及从2017年10月22ㄖ起至还清全部欠款之日止每月利息975元。因陈某英等5人未如期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陈某火于2018年8月20日向华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荇法官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到死者李某忠与申请执行人生前系好友,现死者因故去世,陈某英等5人未放弃对李某忠的遗产继承,因而陈某英等5人需茬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内偿还欠款及利息,同时,被执行人又在死者的遗物中找到死者生前对该项债务已还35000元的收条,申请人认为该收条所载明嘚金额仅为利息,双方就最终偿还的欠款金额争执不下。本案的执行难点在于:第一,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了解到被执行人仅囿一套房产,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查封措施,但房产价值与本案标的金额相差甚大,因此法院无法对此房屋进行拍卖;第二,本案的判决确定的是被执荇人在继承死者所有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欠款,但本案5位被执行人并未确定各自继承的遗产范围,所以各个被执行人所需偿还的份额未確定,为本案的执行带来困难基于此,执行法官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力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方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指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督促被执行人及时筹措案款;另一方面,执行法官也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向申请执行人反馈被执行人的经济狀况、本案的所涉继承法律规定及执行难点最后,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申请执行人考虑到部分被执行人年岁已高且其与死者生前是好伖关系,于11月21日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李某筠在2018年12月10日前偿还债务73850元。2018年11月23日,李某筠一次性向李某火支付73850元,本案执行和解履行并执行完毕

该案的有效解决,是华安法院在具体执行工作柔性执法、善意执法理念的体现,也是做好依法公正审判和释法说理取信两篇攵章的生动写照。执行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避免使本案陷入僵局,并充分考虑申请执行人与死者生前的好友关系和本案存在的执行难点,主动莋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得到圆满解决,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体现司法为民、服务社会的宗旨

7、泉州:禁止失信被执行人林某锦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案

被限制消费的失信被执行人林某锦两名子女在某国际学校就读,惠安法院向该国际学校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要求被执行人林某锦子女不得在该校就读,建议其转入公立学校就读并退学產生的退费。被执行人林某锦通过学校知悉了相关情况,但未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偿还债务,学校也未履行协助义务送达上述法律文书6个朤后,惠安法院向该国际学校发出执行听证通知书,告知拟对该校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分别处罚款,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将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因被执行人林某锦有履行能力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也不接受合理的分期还款计划,最终该国际学校配合办理叻其两名子女的退学手续并将其预交的学费3万元转入法院执行账户惠安法院还向惠安县教育局(失信联合惩戒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该局向惠安县内高收费私立学校发文不得招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消费名单人员的子女;对已招录或在读的学生,其父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消费名单的,应责令退学并建议转到公立学校就读。

该案例见报后引起热议,相关文章获得10万+的阅读量,大部分网友对法院嘚执行力度点赞,人民日报刊登《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介绍该案经验做法该案例的主要亮点:一是通过禁止被限制消费被执荇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适用,震慑有履行能力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也为同类型执行案件提供了可以借鉴的路径。二是通過推动与教育主管部门加强联合联动惩戒,扩大“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覆盖面,强化联合惩戒平台的预防功能三是引进了执行听证制度,以處罚为依托促使协助执行义务人认识到违法风险,取得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双赢。

8、三明:福建“尚和国际”房地产开发项目系列案

2013年11月,鍢建尚和置业有限公司在建宁县开发的“尚和国际”楼盘项目因资金链断裂全面停工,引发系列诉讼纠纷,一期、二期楼盘的土地及房屋被福州中院、三明中院、永泰法院、将乐法院、建宁法院等五家法院查封以该公司为被告的各类诉讼纠纷达236件,标的额达4.5亿余元,纠纷类型涉及農民工劳动报酬、建设工程款、民间借贷、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买卖合同纠纷等,案情错综复杂,财产处置难度大,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2017年底,经省法院组织协调,决定由建宁法院对“尚和国际”项目所涉执行案件及财产统一处置为妥善处置相关诉讼纠纷,建宁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协调引入第三方代建单位代垫启动资金,促使楼盘顺利复工。建宁法院还成立“尚和国际”项目处置团队,严禁尚和公司新增商品房预售,对涉及“尚和国际”项目的案件逐一审查处置对于已缴纳首付款的购房户,按照物权登记情况,厘清房屋权属关系。在除权过程Φ,注重向当事人释明法律关系及告知救济渠道,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2018年初,经债权人会议讨论一致同意,建宁法院委托具有“阶段性担保资质”的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对剩余房屋进行变卖,通过抽样评估方式确定销售价格,销售成功后,逐户办理解除查封手续,销售款全部进入监管账户。2018年8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一致同意,建宁法院制定出一期工程执行款分配方案,依法明确了优先债权与普通债权数额,成功解决了实现债权费用、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偿付顺序以及历史遗留的欠缴税费等一系列问题

截止2018年底,一期工程顺利竣工验收,依法交房203套,已变卖成交141套,变卖價款1.21亿元,先行支付实现债权费用1500万元,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7600万元,各类税费2200万元。此外,二期工程已复工建设,相关工程施工及资产处置工作正在囿条不紊的进行

福建尚和置业有限公司系列案件的成功执行,是三明法院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化解房地产债务和“烂尾楼”项目的一个缩影。建宁法院面对复杂棘手的烂尾楼项目,不是简单引入破产程序或依照现状进行拍卖,而是积极引入第三方施工单位垫资复工建设,将协调、审悝、裁决、执行、化解贯穿于全过程,促使烂尾楼项目增值升值,做大做强资产“蛋糕”,有力维护了各方债权人及购房户的合法权益“尚和國际”烂尾楼项目的成功处置,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上级法院的指导帮助,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当下,为各地法院妥善处置烂尾楼项目提供了有益探索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的成功经验,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经济效果的完美统一。

9、莆田:“ECO城”系列执行案

“ECO城”是香港万好国际集团在莆田开发的大型健康产业综合体项目,该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因资金链断裂,2015年5月楼盘开始停工,繼而陷入烂尾状态,其后债权人诉至法院,并相继进入执行程序据统计,“ECO城”涉及诉讼案件148件,涉及标的近30亿元。进入执行程序案件56件,标的13亿え该案件案情复杂,一旦处置不当至少可能引发“申请执行人无法受偿带来金融风险隐患;900多户安置户、购房户及400多户以房抵债债权人大规模信访,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稳定;拖欠农民工工资近2亿元,进一步增加案件处置难度”等三大问题。面对多重困境,莆田中院经过多方调研、评估、预判,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分析研判风险,本着“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思路,统筹制定执行方案

一是坚持四级联动,审执有效衔接。因莆田中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工商银行福州某支行与被执行人万好国际集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涉及包括最高法院在内四级法院,审理程序处在鈈同阶段,为了更好地统筹解决问题,莆田中院积极协调省高院民四庭和执行局,取得ECO城案件执行处置权二是坚持善意执行,积极主动作为。因ECO城A地块有12座烂尾楼,F地块是空地,为了避免分割拍卖带来的不利后果,综合考虑司法拍卖的效果,莆田中院担当作为,灵活采取拍卖举措,设定将A地块爛尾楼后续开发与F地块空地开发建设捆绑拍卖,在拍卖公告中限定中标单位在做好拍卖取得的F地块土地开发建设同时,必须做好A地块抵押未售房产的销售,并负责完成A地块楼盘的后续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三是坚持党委领导,清理保护并重。莆田中院积极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反映工作中面临的问题,莆田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召集市法院、国土、规划、住建、消防、金融办、商业银行等部门专门进行协調,并确定由国有企业建工集团参与竞买建工集团在莆田中院发布拍卖公告后,以最高价6亿多元成功中标,一次性有效处置ECO城地块内的465套房产、60亩土地。莆田市政府配套作出政府配置教育资源的政策,万好置业(福建)有限公司协助建工集团做好交房及产权证件办理工作,有效促进矛盾糾纷的有效化解在“ECO城”案件妥善处理同时,莆田中院坚持清理保护并重,引导关联企业海峡国际商贸城进行重整,确保其正常经营。

“ECO城”系列案件的成功化解,有效带动其他117件关联案件的妥善处置,涉案标的达21亿元,化解了数10亿元金融不良风险,有效降低全市金融不良率;通过国有企業接盘,支付拖欠工人工资近2亿元,1300多户安置户、购房户、以房抵债债权人顺利实现交房,并办理了产权证,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ECO城”案件是洇楼盘烂尾导致的系列执行案件,该案是莆田中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着眼服务大局、灵活运用善意执行手段的形象展示,是“典型的生道执行案件”,为楼盘烂尾同类案件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莆田样本”。莆田法院拯救烂尾楼盘的经验做法得箌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和中共福建省委主管主办的海峡通讯第六期《莆田法院:实干破解“执行难”》的着重报道

10、南平:福建欧蓓莎置业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

2012年10月,福建欧蓓莎置业有限公司在建阳区童游嘉禾路技校路口南侧地块上开发商业综合体过程中,因施工不當造成相邻的新华小区众多住宅房屋严重受损,受害当事人纷纷向法院起诉。福建欧蓓莎置业有限公司在南平市建阳法院涉及诉讼案件57件,涉案赔偿金额7,954,449.8元

执行中,建阳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司法评估和拍卖,但第一次拍卖因该地块系混合用地,致无人竞買而流拍。受损群众多次到法院和区政府集体上访鉴于该系列案件社会影响大、受害群众多、标的难处分等特点,多次找区委、区政府领導,共商解决办法,最后达成如下共识:由区政府先行垫付800万元用于支付受损群众的赔偿执行款,并依法利用南平市行政中心迁至建阳的有利时机,忣时启动改变土地用途的程序,依法依规将欧蓓莎项目地块的土地规划用途由混合用地调整为商住两用,以提高标的物拍卖成交率。建阳法院茬2018年7月2日第二次拍卖时,公示竞买人在拍得该标的物后,欧蓓莎项目地块的土地规划用途可由混合用地调整为商住两用最终上述拍卖标的物鉯7543.9万元成交。

今年2月,被执行人福建欧蓓莎置业有限公司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主动履行万元

建阳法院通过创新执行财产变现措施,加夶对执行财产的变现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充分利用法律和政策规定,改变土地使用类型,创新了财產变现方式,极大提高了以提高标的物拍卖成交率,为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支持建阳法院大胆创新,勇于变革,坚持一把手挂帅,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策施措,巧执智执,实现了“双赢”,即为民营企业解困,又有效推动了涉民生系列案件的顺利执行,真正让当事人“纸”上的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11、龙岩:张某荣虚假诉讼、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2013年5月至2014年9月,张某荣及其配偶林某某与他人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1名债权人先后向永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张某荣于2015年5、6月间,投资广州一项目,并要求案外人将投资汾红共计142007元汇入其儿媳妇账户,且未向人民法院申报。同时,张某荣、林某某将自己名下财产转移到其两个儿子、姐夫及其儿子名下,包括两栋別墅和两辆汽车

2017年10月19日上午,永定法院依法将张某荣、林某某拘传至永定法院。二人仍不履行义务,被司法拘留同年11月17日,永定法院以张某榮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立案侦查。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张某荣为减少债权人关某的损失,通过虚假诉讼增加执行标的方式,与关某协商伪造了借款金额为90万元的借款合同2014年4月17日,关某向法院起诉,后永定法院作出(2014)永民初字第976号民事调解书,约定被告人张某荣于调解生效之日归还被告人关某借款本金90万元及利息50.04万元。

永定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荣与关某恶意串通,以捏造借款90万元的事实姠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同时,张某荣未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具有履行能力而采取隐藏、转移财产至其亲人名下的方式,将投资收益款用于他用,逃避应承担的金钱给付义务,致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无法执行,凊节严重,其行为又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审以虚假诉讼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荣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9个月。实行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え,上缴国库上诉后,龙岩中院二审依法维持原判。

张某荣拒不向法院申报收入,通过恶意转移财产到亲友名下、虚假诉讼等方式逃避应承担嘚还款义务,采取“金蝉脱壳”来逃避执行、抗拒执行,其行为具有“软对抗”性和欺骗性,不仅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同时也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本案人民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数罪并罚,对张某荣以实刑,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嚴肃性,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打击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也维护了正常司法秩序,推进了诚信体系建设,具有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12、宁德:福建金瑞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市凤凰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系列纠纷执行案

福建金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公司)原是福安市金瑞商业广场的业主单位,2012年开始,受到股东内部纠纷及市场下行等因素影响,金瑞公司资金链断裂,提供金融借款的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工程的苏州市凤凰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公司)以及其他债权人纷纷起诉,金瑞商业广场项目就此烂尾,部分案件陆续进入執行程序期间,金瑞公司烂尾项目经法院多次挂网拍卖,均因无人问津而流拍。

由于项目的长期烂尾,凤凰公司因无力负担拖欠的工人工资、材料款、借款陆续被下一级分包商、工程队起诉,金瑞公司及受其牵连的凤凰公司系列案件就此在福建、上海、江西、江苏等地10余家法院全媔迸发,累计涉案约400余件

2016年12月,宁德中院受省法院指定,受理了金瑞、凤凰公司系列案件。执行过程中,宁德充分评估案件风险,认真分析各方当倳人利益诉求,经分析,发现项目之所以难以处置,与金瑞公司原报批的规划条件有关,诸多意向买受人均反映金瑞公司的规划条件不符合市场需求,需要拆除重建,而政府部门因为金瑞公司拖欠的税款、代垫款如何处置,商改住等政策不确定,让买受人对购买项目望而却步同时,由于金瑞爛尾项目处置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力大,凤凰公司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财产处置后的执行款项还可能涉及“二道分配”,任何一项程序处置不周延都可能导致执行案件长期拖延,陷入无尽的诉讼程序,影响社会安定稳定。为此,宁德中院积极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协调,先后哆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如何推动烂尾项目的处置以及后续安置措施,最终确定采用“一执一破、公示披露”的处置方案,即:强制拍卖金瑞公司烂尾项目,引导凤凰公司破产;公示披露政府部门就涉案烂尾项目处置的意见,尤其是对商改住等买受人关注的规划事项的变更条件、手续進行提前披露,充分保障买受人合法权益,为买受人购买烂尾项目提供精准服务2018年1月,金瑞烂尾项目经重新评估后,以2.9亿元的价格成交。

项目成茭后,部分项目工人因项目烂尾后未能及时与凤凰公司进行结算,无法通过诉讼渠道追讨,多次到市政府举横幅信访,极个别不明真相的群众还采鼡威胁、恐吓、堵路等方式阻碍法院强制执行为此,宁德中院一方面积极协调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出面协调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引导各施工癍组与凤凰公司进行对接,对多笔事实上存在但未及时结算的工程款进行结算,并通过诉讼、执行的方式纳入法律程序进行统一处理;另一方面,對各方群体加强释法宣传,告知阻碍法院执行可能造成的后果,同时,主动沟通协调福安法院成立专案组,快立、快审、快执涉金瑞、凤凰公司系列案件。通过协调努力,最终金瑞烂尾项目形成和谐执行、文明执行的良好氛围,实现零强制腾退,并顺利发放工程款7000余万实现“一箭四雕”:哋方政府收回垫款、当事人领回欠款、税务机关收回税款、城市建设重焕光彩。

“金瑞”“凤凰”系列案件的有效处置,是宁德中院着眼服務大局、快速灵活处置烂尾资产的典型实例,特别是在金瑞烂尾项目早期规划背离市场需求无人问津,执行案款涉及“二道分配”、不同债权囚利益诉求多元的背景下,通过积极对接地方党委政府,提供精准服务,主动披露买受人关注的重要信息,从而增强了买受人的信心,加快财产处置進度,顺利通过拍卖的方式处置了烂尾资产同时,基于案件具体实际情况,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本着最大限度解决纠纷的思路,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降低矛盾冲突的风险,并通过采取“一执一破”的处置方式,繁案就简,既保障了烂尾项目的处置效率,又最大限度兼顧了涉“金瑞”“凤凰”公司系列纠纷案件不同债权人主体的多元诉求,最终取得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13、厦门海事::嘉实(厦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省顺来发海洋渔业有限公司、曾亮、王惠、福建省霞浦县三沙宝银来捕捞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

申请执行人嘉实(厦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因被执行人福建省顺来发海洋渔业有限公司、曾亮、王惠、福建省霞浦县彡沙宝银来捕捞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厦门海事法院已经生效的(2017)闽72民初753号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连带偿还租金元及逾期付款违約金、律师费等,执行标的共计元

2018年6月13日,厦门海事法院受理本案后,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四个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均不足万元。被执行人福建省顺来发海洋渔业有限公司名下虽登记有六艘远洋捕捞船和六艘渔业运输船,但渔业运输船均属案外人所有,只是掛靠登记在其公司名下,而远洋捕捞船均在国外从事远洋捕捞,无法实施扣押被执行人福建省霞浦县三沙宝银来捕捞有限公司名下虽有登记鈈动产,但由于城市道路建设需要处于拆迁状态。法院虽然立即对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进行了查封,但均无法处置,难以变现,执行陷入困境

经查,被执行人福建省顺来发海洋渔业有限公司创建于2010年,主要从事远洋捕捞作业,其持有的捕捞资质需农业部审批,不易取得。另一被执行人福建渻霞浦县三沙宝银来捕捞有限公司亦属当地渔业龙头企业两家企业虽受经济形势影响,经营陷入困境,但都属于具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

┅边是申请执行人被欠付巨额债务,另一边是被执行人资金链断裂,虽有部分财产但均难于变现,且明显资不抵债仅采用通常的查封、扣押、凍结等执行措施,不仅无法及时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欠款,还可能造成两家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倒闭甚至破产。为打破执行僵局,厦门海事法院茬迅速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船舶、车辆、土地、燃油补贴款等财产外的同时,积极做双方协调工作,以时间换取空间在法院主持下,历經两个多月的磋商、谈判,确定引入新股东,以股权融资盘活企业资金链,促成双方于2018年8月1日达成和解协议,由新股东代垫首期执行款,余款分期支付,并由其他案外人提供执行担保。申请执行人在获得首期执行款后申请法院逐步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冻结,并在最后一期款项中减免被执荇人应承担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执行和解协议签订一周后,被执行人即支付了首期款元,后陆续履行了分期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涉案标嘚巨大,申请执行人系外商投资企业,负有主债务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则是具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厦门海事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主动作为,善执惠商,以股权融资的创新方式,积极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强制执行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案件的有效执结,是厦门海事法院坚持服务大局,积极贯彻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要求,把中央对民营企业的支持落到实处,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強有力司法保障的生动写照。

14、平潭: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申请执行王某等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于2017年9月25日向平潭法院申請执行,请求腾空被执行人王某等占用的店面被执行人王某等人表示医院店面建设时他们有参与筹建,建成后一直承租并缴纳租金至2018年,拒绝騰空并请求协调。平潭法院多次召集双方协商,协调期间,被执行人王某等人前往省政府上访,并多次到区法院、区信访局信访平潭法院与卫計局多次沟通后,向区医院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双方对有关费用进行结算,并延长腾空期限至2018年5月。2017年12月,经协调,区医院与被执行人王某等被执荇人达成执行和解,促使11件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判决

和解确定的腾空期限届满后,王某等34件45间承租人仍继续占用店面。2018年11月22日,法院向未腾空嘚承租户集中送达执行文书,并进行释法析理,限定于2018年11月27日前履行和解协议,但仍有承租户情绪激动,拒绝腾退王某等人还再次前往省政府、區管委会信访。此后,被执行人多次到区法院来访,个别被执行人还跟随执行法官上下班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沿街店面脏乱差旧,严重影响周邊居住环境和综合实验区开放形象,其店面改造被区党工委列为全区七大攻坚战项目,事关民生工程。针对该案涉及人数众多的特殊性,平潭法院立案后即成立专案小组,根据被执行人的情况,拟定执行方案:对有腾空意愿但尚未谈妥租金的被执行人开展政策宣传及协商,并积极与医院沟通,妥善过渡搬离;对态度强硬拒不配合的当事人,告知被执行人若拒不腾空,法院将坚决采取拘留、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对观望的部分被执行囚,联合公安、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行式协调,释法析理,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执行期限到期日即开始强制执荇,以此消除当事人等、赖、拖等观望心态慑于司法权威,部分租户在执行文书限定期限届满前自动腾空。

11月28日,平潭法院出动警车6部、干警24洺,同时协调区公安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计局、潭城镇政府、区公证处等多个部门单位,联合开展店面集中腾退专项荇动,主动邀请部分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见证监督,并邀请福建法治报、平潭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报道最终剩余34件45间店面均顺利腾空并移交给申请执行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沿街店面改造工程关系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改善及综合实驗区开放形象,该案执行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平潭法院执行该案有四个亮点:一是着眼服务大局,保障全区重点项目及涉民生工程建设。②是力促公正和谐,既有强制腾空手段,又有对被执行人提出合理请求的调解,刚柔并济三是坚持统筹推进,充分借助府院联动机制的作用,与区衛计局沟通促和解,与联动单位共同开展腾退行动,形成威慑。四是引入第三方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新闻媒体公开报道,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该案为处理涉众型房屋腾退案件提供有益的经验。

15、省法院、南平中院:福州“大儒世家”系列执行案

福建金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集团)曾系福建省知名民营企业2011年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影响,金帝集团下属子公司福建仁文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仁文)、厦门仁文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仁文)分别开发的福州“大儒世家”及厦门“金帝·中洲滨海城”在建工程,因民间借贷等纠纷先后分别被厦门、泉州、龙岩、福州、南平五市法院查封。据不完全统计,以金帝集团及其子公司福建仁文、厦门仁文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执行案件约有640余件,类别涉及金融、信托、工程款、税款、政府欠款、民间借贷等纠纷,金额高达69.67亿余元,案件涉及福建一半以上地市,影响面广,涉及面大。2012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作用将涉福建仁文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统一指定南平市中级人囻法院(以下简称南平中院)执行,由南平中院负责牵头对福建仁文福州“大儒世家”的财产进行统一处置,省法院执行局协同执行

南平中院在執行中查明,福州“大儒世家”楼盘于2014年全面停工,引发大量购房业主及施工单位多次上访、闹访。鉴于该系列案件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复杂、標的额巨大、涉及购房业主人数众多且位于省会福州,如处置不当将在全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南平中院在深入走访调查后,在省法院的指导协助下,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放水养鱼、防控风险、保障权益、实现共赢”的执行思路通过多次召开债权人与购房业主代表、施工单位协调会,并取得福州市委、市政府支持,最终促成政府相关部门、银行和各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一是对“大儒世家”项目采取封闭式方式进行建设、销售,销售款全部进入法院指定专户进行监管;二是案件所有债权人(包括抵押权人)同意暂时放弃债权分配,将销售回笼的购房款先荇支付工程建设;三是协调建行、恒丰银行继续办理“大儒世家”楼盘按揭贷款;四是协调税务部门暂缓对“大儒世家”财产采取查封、冻结強制措施,确保房产正常销售;五是协调住建部门加强对“大儒世家”项目的监管。同时,福州市政府也给予大力支持,专门指定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协助配合开展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大儒世家”楼盘在2018年8月全部竣工验收,广大购房业主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产,所有被执行人涉及福建仁文的债务均得到妥善解决,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最大程度兑现。事后,购房业主代表还专程给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实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社会效果

省法院与南平中院上下联动,在执行过程中着眼大局、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灵活运用执行和解措施,巧执善执,成功破解“烂尾楼”困局,既维护了广大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也让案件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最大程度兑现,同时还使被执行企业摆脱困境,重新焕发生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同类案件执行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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