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永天2015小学入学报名报名通知

杭州下城区2015年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报名时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09: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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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为了认真做好今年我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杭教初z2014{1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招生对象(一)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对象为:1.下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按照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3.其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1)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2)工作地为下城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3)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下城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下城区的学生;(4)驻市区部队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下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5)在本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二)公办小学(含一贯制学校,下同)招生对象当年年龄应满6周岁。(日至日出生)。二、招生原则(一)“属地管理”原则下城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少年由下城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适龄儿童、少年由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为依据,下同)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受理,如遇教育服务区学校接收有困难,应先受理报名,由区教育局普教科统筹安排。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居住情况以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单位(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二)“就近入学”原则具有下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相对就近)入学。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简称“学校”,下同)按照就近(相对就近)划定学区实施招生。(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当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三、学区划分(一)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统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合理确定各校招生计划、班级规模,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学校原则上不得突破省定班额,同时,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降低班额,推进小班化教育。(二)公办小学依街道、社区、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地理位置及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划定学区;公办初中原则上实施按单一初中对口若干小学划定招生范围。四、报名办法(一)招生报名时间小学:6月21、22日。初中:6月下旬由区教育局将学生统一分配给对口初中。(二)公办小学招生报名办法实行“一站式”招生报名机制。具体报名办法如下:适龄儿童根据情况分别向学区学校报名,学校应受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报名。其中:1.下城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市区户籍的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依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普教科安排入学;市区集体户籍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由区教育局普教科安排入学。市区户籍公租房居民家庭儿童向公租房所在学区学校报名。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向居住地所在学区小学报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预登记,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凭预登记码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由学校接受报名。(三)公办初中报名办法小学毕业生户籍、学籍情况由在读小学组织调查核实,核实后将毕业生名册统一报区教育局进行升学分配。小学期间因搬家迁户要求调整进入现住房附近初中就读的,可在户籍、学籍情况调查核实时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具有下城区户籍但在外地读小学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向下城区教育局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四)其他1.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我区户籍的盲童向区残联报名就读省盲人学校,聋人儿童、少年向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向健康实验学校报名。2.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向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报名。3.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向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学区学校报名。4.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入学的,向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5.在本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向居住地学区学校报名,也可去获得批准的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学校报名。收费按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五、录取办法(一)学校实施免试免费就近入学。严禁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入学考试、考核;严禁以“实验班”、“特色班”、“双语班”等名义进行招生或招生宣传;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招生的条件和依据。学校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不得跨学区招收学生。(二)学校招生按下列规则进行:1.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经核定的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教育局可以根据周边学校报名情况,统筹调剂周边学区学龄儿童、少年到该校入学。2.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1)学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其中父母有市区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学龄儿童、少年和父母居住在市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2)学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房产不在该学校学区),且学龄儿童、少年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3)学龄儿童、少年有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4)学龄儿童、少年无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当同一顺序的学生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时,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录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的,其子女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3.符合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学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三)特长生招生小学不得招收各类特长生。公办初中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招收少量特长生。1.经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体育、艺术、科技类特色初中学校,经批准可以在本区范围内招收少量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招收特长生的公办初中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区公办初中数量的30%,公办初中招收特长生数量不超过本校招生总数的5%。2.特长生招收方案由学校制定,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应包括招收特长生的类别、人数、报名条件和录取方法。3.学校应严格按照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特长生招生办法进行招生,可根据特长生招生类别组织相应的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素质测试,严禁进行文化课考试。(四)其他1.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与市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2.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本校教工子女和援藏援疆干部子女,由下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范围,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名单后统筹安排。六、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加强招生服务(一)推进阳光招生各学校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推进阳光招生。1.招生政策公告。各学校在招生前将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办法以网络、社区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2.招生录取结果公告。各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录取学生名单等招生结果。3.各中小学在招生期间应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加强招生服务1.各学校应加强招生服务,切实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供服务和帮助。学校要采取多种渠道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宣传。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及时了解入学条件和报名程序。2.各中小学招生使用全市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和学籍管理系统,各学校应及时将报名和录取学生信息录入管理系统。七、严格招生纪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纳入区教育局对各学校的年度考核指标,杜绝以下几类情况:(一)擅自改变招生计划招生的。&&&&(二)违反规定的招生时间、程序进行招生的。各学校应按统一部署的时间、程序进行招生、分配工作,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工作结束以后,各校均不得再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常录取的学生,个别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按学生转学相关规定经双方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三)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包括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除住宿费外,学校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四)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录取的条件和依据。(五)以“实验班”、“特色班”、“双语班”等名义进行招生或招生宣传。(六)学校擅自接受学籍不在本校的儿童、少年就读。(七)学校拒绝本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报名。(八)经核定的招生计划尚有余额,拒绝招收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入学。
下城区公办初中对口小学一览表(2015年)中学对口小学春蕾中学长寿桥小学天水小学文龙巷小学青春中学新华小学青蓝小学刀茅巷小学东园小学永天实验小学朝晖中学朝晖实验小学现代实验小学江心岛小学京都小学风帆中学长青小学德天实验小学风华中学求知小学青蓝青华实验小学
关于公布2015年杭州西湖区公办小学教育服务区的通知根据西湖区新区配套小学建设的新情况以及我区零星住宅建设和现有小学招生规模等实际,特对2015年公布的西湖区公办小学教育服务区作了微调,微调内容主要新增了2015年秋季将交付使用的三墩地块“西湖小学教育集团紫郡小学”的教育服务区范围。现将调整后的西湖区公办小学教育服务区公布如下:&&&&&一、文一街小学文一校区教育服务区:东至莫干山路,南至文二路(另含下马塍路以东的日晖新村、建工新村),西至教工路,北至余杭塘河(不含“金都?城市芯宇”)。&二、行知小学教育服务区(由两个区块构成):1.东至教工路,南至影业路北侧,西至学院路,北至余杭塘河(不含翠苑东二区和杭师大原钱江校区出让地块)。2.东至保m北路,南至文三路,西至教工路,北至文二路。另含“金都?城市芯宇”住宅小区。&三、文三街小学教育集团文三街小学教育服务区:东至莫干山路,南至天目山路(不含武林巷以南,窑背巷以东地块),西至保m北路(另含“世贸丽晶城”),北至文三路(另含下马塍路以东的邮电新村、沈塘新村)。&四、学军小学求智校区教育服务区:东至马塍路(另含下马塍居民区的马塍路24、26、28、29、30、31、33、34、35号),南至文三路,西至保m北路,北至文二路。&五、九莲小学教育服务区(由三个地块构成):1.&东至浙大西溪校区校园西围墙(不含世贸丽晶城),南至天目山路,西至教工路,北至文三路。2.&东至教工路,南至天目山路,西至学院路,北至影业路(不含影业路北侧地块)。3.&东至学院路(不含“枫华府第”住宅区),南至天目山路,西至古翠路,北至文二路。&六、保m塔实验学校松木场校区教育服务区(由两个地块构成):1.东至环城西路、莫干山路,南至宝石一弄、昭庆寺里街和宝石山北坡黄龙洞路,西至玉古路北延伸段和求是路,北至天目山路。2.东至莫干山路,南至天目山路,西至窑背巷,北至武林巷。另含浙大西溪校区内启真名苑住宅小区。&七、西湖小学教育集团西湖小学教育服务区(由三个地块构成):1.&东至黄龙洞路口(含白沙泉)及学校东围墙,南至学校南围墙,西至曙光路(南北向),北至曙光路(东西向)。2.&东至曙光路(南北向),南至灵隐路,西至玉古路,北至浙大路(不含青石桥、求是南村和外东山弄61、62幢)。3.&东至玉古路,南至灵隐路,西至洪春桥、桃园岭,北至玉泉景区收票处至“山外山”主干道。此外,西湖风景名胜区所属的北山路、葛岭路、栖霞岭社区、曲院社区、金沙港社区的学龄儿童由西湖风景名胜区委托西湖区教育局代培,也暂时保留在西湖小学教育集团西湖小学教育服务区。&八、求是教育集团浙大附小教育服务区(由两个区块构成):1.&东至玉古路(含玉古路东侧的求是南村、青石桥、玉古路139号和外东山弄61、62幢),南至玉泉景区收票处至“山外山”主干道,西至石虎山、青芝坞,北至西溪路(浙大玉泉校区北围墙止)。2.&东至曙光路,南至浙大路,西至玉古路,北至求是路。&九、翠苑一小翠苑校区教育服务区:东至学院路,南至文二路(另含“枫华府第”住宅区),西至古荡农灌河,北至文一路及翠苑二区1-25幢(不含16、17、21、22幢)。&十、翠苑二小教育服务区:&&&&东至学院路北延伸段(含翠苑东二区和翠苑二区16、17、21、22幢以及26幢始的其他住宅),南至文一路,西至古翠路边冯家河,北至余杭塘河。&十一、省教研室附属小学教育服务区:东至古荡农灌河,南至文二路,西至古翠路,北至文一路。“滨江?金色蓝庭”住宅小区在所属地块配套小学建成前,其小学教育服务区暂时安排在省教研室附属小学。&十二、古荡一小教育服务区(由两个地块构成):1.&东至玉古路北段,南至西溪路,西至152路车古荡终点站,北至天目山路。2.&东至古翠路,南至西溪路老和山脚(浙大玉泉校区北门农贸市场起),西至丰潭路和杭州市第七医院西围墙,北至文三西路。&十三、求是教育集团竞舟小学教育服务区:&&&&东至丰潭路,南至文二西路,西至古墩路,北至文一西路。&十四、求是教育集团星洲小学教育服务区:东至古墩路,南至文二西路,西至紫金港河,北至余杭塘河。&十五、文三街小学教育集团嘉绿苑小学教育服务区:&&&&东至冯家河,南至文三西路,西至莲花港河,北至西斗门路(不含“滨江?金色蓝庭”住宅小区和原杭州电大出让地块)。&十六、西湖小学教育集团府苑小学教育服务区:&&&&东至紫荆花路,南至天目山路(含路南广电中心宿舍),西至紫金港路,北至府苑小区北围墙。&十七、省府路小学秋水苑校区教育服务区:&&&&东至丰潭路和杭州市第七医院西围墙,南至西溪路老和山脚,西至古墩路,北至文三西路。&十八、翠苑一小文华校区教育服务区(由商住区的两个区块构成):1.&东至丰潭路,南至文一西路,西至古墩路,北至余杭塘河。2.&东至冯家河,南至西斗门路,西至丰潭路,北至余杭塘河。&十九、西湖小学教育集团文新小学教育服务区(由两个地块构成):1.&东至古墩路,南至天目山路,西至紫荆花路,北至文二西路(含登云圩社区)。2.&东至紫荆花路,南至与府苑小区交界处,西至紫金港路(含紫金庭园小区和登云圩社区),北至文二西路。&二十、文三街小学教育集团文苑校区教育服务区:东至丰潭路,南至文三西路,西至古墩路,北至文二西路。&二十一、文一街小学政苑校区教育服务区(由两个地块组成):1.东至丰潭路,南至余杭塘河,西至古墩路,北至萍水路。(含浙大紫金文苑、政苑小区一期住宅)2.东至东环河,南至萍水路,西至古墩路,北至虾龙圩河。(含三坝雅苑、协安上郡)&二十二、学军小学紫金港校区教育服务区:耀江文鼎苑、圣苑、冠苑住宅小区。&二十三、保m塔实验学校申花路校区教育服务区:东至丰潭路,南至虾龙圩河,西至古墩路,北至留祥路。另含浙大港湾家园住宅小区。&二十四、文一街小学秀水校区教育服务区:1.东至环镇东河,南至留祥路,西至环镇东路,北至环镇东路与长青路交叉口。2.东至古墩路,南至“新世纪花园”南围墙和三墩街,西至新世纪花园西围墙和荣邦嘉华公寓及建设银行西侧小路,北至环镇北路。(含新世纪花园和荣邦嘉华公寓)&二十五、大禹路小学教育服务区:东至罗家兜河(与余杭区、拱墅区交界处),南至环镇北路,西至厚仁路,北至金渡北路。另含“中海金溪园”住宅。&&&&&二十六、三墩小学教育服务区(由三个地块组成):1.东至古墩路,南至申花路,西至蔟滨漾河,北至留祥路。含温州村和望月公寓。2.东至紫金港路,南至留祥路,西至西园二路,北至苏嘉路。3.东至新世纪花园西围墙和荣邦嘉华公寓及建设银行西侧小路及环镇东路,南至留祥路,西至紫金港路,北至环镇北路。(不含新世纪花园和荣邦嘉华公寓)三墩镇辖区内在此没有教育服务区表述的区域,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由三墩小学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三墩长桥小学、山桥小学就读。&二十七、求是教育集团和家园小学教育服务区:由四个地块组成,包括和家园住宅小区和西穆坞农居点。1.和家园求是里东至挂牌山西山脚,南至求是里南围墙,西至求是里西围墙,北至求和路。2.和家园景和园、琉园、懿园、臻园、鼎园、玺园东至景和园东围墙,南至老和山余脉和大马山北山脚,西至小马山东山脚,北到杨梅山路和景和园北围墙。3.和家园翰园、紫园、御和园东至杨梅山路,南至杨梅山路,西至翰园与御和园的西围墙,北至屏基山南山脚。4.西穆坞村农居点东至杨梅山路,南至屏基山北山脚,西至西湖高级中学东围墙,北至西溪路。&二十八、文三教育集团文理小学教育服务区:金地自在城住宅小区。&二十九、转塘小学象山校区(由三个区块组成):1.东至之江路―之浦路,南至320国道,西至沿象山渠―杭新路,北至之江路―沿象山渠河道。2.五云社区。3.东至枫桦西路,南至狐山路―狐狸山北,西至科海路,北至320国道。&三十、转塘小学回龙校区:东至转塘与双浦交界线,南至转塘与双浦交界线,西至科海路,北至狐山路。&三十一、转塘小学方家路校区:东至杭新路―320国道―科海路,南至转塘与双浦分界线,西至西湖和富阳分界线,北至象山沿山北渠―象山北山脚―庙前―镇北路。(含中国美院象山校区全部)&三十二、学军小学之江校区:东至之江路与龙王沙路交叉口的流芳岭,南至象山沿山渠―象山沿山北渠―象山北面山脚,西至庙前路,北至斗门路―与龙坞交界线。(不含中国美院象山校区)&三十三、大禹路小学甲来路校区:三墩北都市阳光嘉苑、墩莳家园、都市阳光乐苑、都市阳光和苑、都市阳光华苑已交付的住宅。原三墩五星小学学区的学龄儿童(含三墩镇绕城、吉鸿社区)在规划配套小学建成交付前暂时到大禹路小学甲来路校区报名入学。&三十四、西湖小学教育集团紫郡小学(暂定名)教育服务区:东至厚仁路,南至灯彩街,西至5号河,北至池华街。(含协安紫郡、中海紫藤苑、慧仁家园、同仁家园住宅小区)&三十五、留下、蒋村街道和双浦镇小学教育服务区:留下街道、蒋村街道和双浦镇的小学教育服务区分别为其街道、乡镇辖区范围。其中双浦镇的原周浦乡和袁浦镇小学的教育服务区暂时不变;转塘街道原龙坞镇的小学教育服务区暂时不变。留下“浙工大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的教育服务区今年暂不定,该校今年可以接收留下地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报名入学。蒋村街道西溪蝶园、西溪里、西溪山水华邸等已经备案的新建住宅小区在其配套小学尚未建成交付前,该住宅小区内符合杭州市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儿暂安排在西溪实验学校入学
滨教〔2015〕22号&关于做好2015年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为认真做好今年我区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新生报名入学工作,根据《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杭教初〔2014〕13号)精神,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一、入学年龄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日―日出生)。二、报名时间日至22日。三、招生原则1.属地管理原则。本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由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受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暂行管理办法》(杭政办函〔号)执行。2.“就近入学”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本区户籍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由教育服务区学校优先安排入学。本区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为依据)、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的学生,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四、报名办法公办小学实行“一站式”招生报名机制,适龄儿童根据情况分别向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学校应受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报名。1.本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2.依法享受各种政策的对象子女到相应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的公办学校或滨虹学校等民办学校报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实行预登记制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市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预登记系统进行预登记,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凭预登记码到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由学校接受报名。五、招生录取办法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区教育局可以根据周边学校报名情况,统筹调剂周边教育服务区学龄儿童到该校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2.学龄儿童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在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3.学龄儿童有杭州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4.学龄儿童无杭州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该学校未能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学校就读。&六、其他1.拆迁过渡家庭子女,凭拆迁过渡协议、户口簿、临时过渡地社区、街道证明,到过渡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如过渡所在地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统筹安排。拆迁过渡期满后一定时间内,应回住房分配地就读。2.杭州市区集体户口家庭儿童,杭州市区有房产的,到房产所在地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杭州市区无房产、集体户口在本区的,到户口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杭州市区无房产、集体户口在外区、实际居住地在本区的,到儿童随户方(父或母)在本区务工单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统筹安排。3.适龄特殊儿童入学。盲童向残联报名就读省盲人学校,聋人儿童向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就读,智障儿童凭本区户口簿、残疾证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智商鉴定及生活适应能力测试证明向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4.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号)及“杭州人才新政27条”规定办理。5.工作地为杭州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入学,按照《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号)规定办理。6.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其在杭委托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杭州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杭州市区的学生;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选择在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7.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军人子女入学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以及驻杭部队师首长子女、城郊团级部队一名部队首长子女、本校教师子女,经核准后可酌情照顾分配就读。8.从2016学年起,滨江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通过积分管理入学,具体办法见市、区流口办制定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政策。七、招生要求1.建立学校招生政策公告制度。各校6月15日前通过校园网、张贴招生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各小学招生计划、服务区范围、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招生录取办法及需携带的材料等。各校要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报名登记,不得自行提前或推迟。部分热点学校涉及户籍生分流等情况时,应当在征求社区、家长代表意见下,形成招生办法提前告示家长。2.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宣传。学校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协调,采取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及时了解入学条件和报名程序。&3.规范招生程序和步骤。各校于6月30日前将录取新生名单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批,&7月10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须统筹协调解决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资料须在6月30日之前报区教育局教育科。4.市区小学招生统一使用市区小学招生管理系统。各学校应及时将报名和录取学生信息录入管理系统。5.各小学按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严禁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包括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坚决制止择校乱收费现象。各校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坚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完成招生的统筹安排,确保全区顺利完成2015年小学招生工作。&附件:2015年滨江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日&&&&抄送:市教育局初教处,卓超常委、包嘉颖副主任、万爱民副区长、余静漪副主席。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办公室&&&&&&&&&&&&&&&&&&&&&日印发附件:&&&&&&&&&&&2015年滨江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序号学&校拟招收新生班数备注1江南实验学校教育集团12&2滨兴学校4&3高新实验学校10&8西兴实验小学5&9闻涛小学6&10博文小学6&11彩虹城小学4&12丹枫实验小学4&合计78&注:上述为初定招生计划,最终将根据全区实际报名人数作相应调整。
关于公布2015年杭州滨江区小学教育服务区的通知各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让辖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依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根据我区小学资源配置状况、适龄儿童的分布需求情况等实际,研究确定了2015年我区公办小学教育服务区范围,现予以公布:一、西兴实验小学学区西兴街道辖区内北塘河以南区域。二、闻涛小学和丹枫实验小学学区长河街道中兴社区、闻涛社区,西兴街道星民社区、七甲闸社区、水电社区。2015年丹枫实验小学建成前,在闻涛中学过渡,上述学区内学生可在闻涛小学和丹枫实验小学中选择一校报名,录取学生小学期间不能在两校间转学,丹枫实验小学建成后迁至新学校,将按新的学区招生。三、博文小学学区长河街道江三社区、晶都社区。四、长河小学教育集团学区长河校区:长河街道天官社区、长一社区、长二社区、长河社区、汤家桥社区、白马湖社区。白马湖校区:长河街道山一社区、汤家井社区、塘子堰社区、傅家峙社区、张家村社区,浦沿街道向南社区,西兴街道马湖社区部分生源(自愿原则)。五、浦沿小学教育集团学区浦沿校区:浦沿街道新浦社区、浦联社区、新生社区坚塔路以南、杨家墩社区西江塘以南。山二分校:浦沿街道山二社区、冠一社区。六、滨文小学学区浦沿街道滨文社区、六和社区、西浦社区、东信社区、新生社区坚塔路以北、杨家墩社区西江塘以北。七、东冠小学学区浦沿街道冠二社区、东冠社区、岩大房社区。八、彩虹城小学学区滨江区辖区内伟业路以西、浙赣铁路以北区域。九、滨兴学校(小学部)学区长河街道江一社区、江二社区。十、江南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小学部)学区滨江区辖区内江南大道以南、北塘河以北、风情大道以西区域(星民社区、七甲闸社区、江一社区除外)。十一、高新实验学校(小学部)学区滨江区辖区内伟业路以东、浙赣铁路以北、信诚路以西,以及信诚路以东、江南大道以北、时代大道以西区域。上述小学教育服务区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新建楼盘待交付学年明确学区。有关教育服务区划分的解释权在区教育局教育科。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2015年小学初中招生报名时间和学费工作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和《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指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下同)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为:  1.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我区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原则上按照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  3.其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  (1)在我区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我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  (2)工作地为我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3)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户籍在我区的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我区的学生;  (4)驻我区部队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5)在我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适龄儿童、少年。  (二)小学(含一贯制学校,下同)招生对象当年年龄应满6周岁,即日(含)前出生。  二、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我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学区学校负责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适龄儿童、少年由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为依据,下同)所在街道中心学校负责安排入学。  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居住情况以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单位(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  (二)“就近入学”原则。  具有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划定学区就近入学。  (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  当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未能录取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由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至附近学校就读。  三、学区划分  1.各街道中心学校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统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合理确定各校招生计划,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学校原则上不得突破省定班额。  2.公办学校学区由各街道中心学校确定。各街道中心学校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确定小学、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3.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跨区指父母或监护人居住地在我区以外)。  四、报名办法  (一)小学招生报名办法  适龄儿童根据情况分别向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学校应受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报名。其中:  1.我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学区小学报名。  我区户籍的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户籍地和过渡地街道中心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协商安排入学;我区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可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由居住地街道中心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向居住地所在街道中心学校报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市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预登记,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凭预登记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中心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由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接受报名。  (二)初中报名办法  1.小学毕业生户籍、学籍情况由在读小学组织调查核实,核实后将毕业生名册统一报社发局,由社发局会同街道中心学校进行升学分配。公办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安排至对应公办初中就读,民办民工子弟学校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安排至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就读。  小学就读期间因搬家迁户要求调整进入现住房附近初中就读的,可在户籍、学籍情况调查核实时向社发局提出申请,核准后由社发局统筹安排。  具有我区户籍但在我区外读小学的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者,凭户籍簿、房产证、学生基本信息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社发局报名,由社发局会同街道中心学校根据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2.符合条件的非我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可凭有关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初中联系转学。  3.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被学校录取后需填写《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转)杭州市区初中申请表》,学校盖章后报社发局备存。  (三)其他  1.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我区户籍的盲童向省盲人学校报名,聋哑儿童、少年向杭州市聋人学校报名,智障儿童、少年向户籍所在(就近)学区辅读班定点学校报名。  2.在我区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我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我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到社发局报名。  3.在我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向社发局报名,收费按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4.民办学校报名时间同公办学校,由各民办学校督学监督指导,报名情况报街道中心学校和社发局备案。  五、录取办法  (一)学校实施免试就近入学。严禁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严禁以“实验班”、“特色班”、“双语班”等名义进行招生或招生宣传;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招生的条件和依据。学校按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学区招收学生。  (二)学校招生按下列规则进行:  1.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经核定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街道中心学校可以根据本街道学校报名情况进行统筹调剂。  2.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其中父母有我区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我区房产的学龄儿童、少年和父母居住在我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2)学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父母有我区房产但房产不在该学校学区),且学龄儿童、少年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学龄儿童、少年有杭州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少年无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当同一顺序学生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时,由街道中心学校公平、公正地制定排序规则和录取方法。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均在我区的,其子女由居住地街道中心学校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  3.符合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学龄儿童、少年由社发局会同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就读。  (三)其他  1.在我区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我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我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与我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2.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本校教工子女和援藏援疆干部子女,经社发局核准后可酌情照顾安排就读。  六、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加强招生服务  (一)各街道中心学校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办法,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推进阳光招生。  1.招生政策公告。各街道中心学校、中小学校在招生前将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办法以网络、社区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时间、地点和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  2.招生录取结果公告。&各街道中心学校、中小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的学生名单。  3.各街道中心学校、中小学校在招生工作期间应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投诉电话:社发局教育科&82129709、82987588、82987589。  (二)加强招生服务  1.各街道中心学校、中小学校应加强招生服务,切实为适龄儿童入学提供服务和帮助。学校要采取多种渠道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宣传,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及时了解入学条件和报名程序。  2.我区学校招生使用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和学籍管理系统,各学校应及时将报名和录取学生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七、严格招生纪律  学校招生工作情况纳入社发局对各学校的年度考核指标。对出现以下招生情形的学校,由社发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报市教育局备案。  1.擅自改变招生计划招生。  2.违反规定的招生时间、程序进行招生。  3.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包括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4.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招生的条件和依据。  5.以“实验班”、“特色班”、“双语班”等名义进行招生或招生宣传。  6.学校擅自接受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  7.经核定的招生计划尚有余额,拒绝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  八、附则  1.本办法中“杭州市区”是指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2.各街道中心学校负责辖区内学校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招生简章,报社发局备案。  3.本办法由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发局负责解释。4.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昨天,杭州市教育局发布2015年公办小学招生公告,6月21日至22日是今年杭城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的日子。&&&&从杭州各城区公布的具体招生办法来看,杭州公办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二是“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所谓“住户一致优先”,就是指当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的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数,学校可以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今年招生公告有变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体现&&&&钱报记者仔细分析了今年公办小学的招生公告,发现绝大部分内容跟往年是一样的,只是年份上改了一下,说明杭州市小学招生政策的一贯性和稳定性。不过,今年的小学招生公告上还是有两处变化:&&&&一是市区招生中,增加了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该区块原来是归属萧山区的,小学招生是按照萧山区政策执行的,今年的招生政策和方法要按照市区的进行。纳入市区招生后,在总的招生政策上没有大的变化,但还是会有一些不同的地方,需要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内的家长关注。&&&&二是杭州市今年年初推出的“杭州人才新政27条”,在教育中得到了体现。在此次发布的小学招生公告中,明确列入这样两条:“杭州市引进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可向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报名;引进的D、E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凭相关材料到父母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无当地户籍为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报名。”&&&&暂住证如果中断&&&&今年入学或受影响&&&&这几年,杭城一年级新生人数一直呈爆炸式增长:从2011年开始,杭城小学迎来入学高峰,2011年以前,杭城一年级新生人数一直维持在2.3万人左右,2011年一下子接近2.8万多人,2012年为2.9万人,万多人,万人。&&&&从数据上看,每年的一年级新生人数都是以几千人的规模增长,给杭城小学教育带来了巨大的入学压力。&&&&今年一年级新生人数还会这样猛增吗?&&&&昨天,钱报记者从杭州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杭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预登记的人数在1.6万多,跟去年差不多。教育局一位负责人对钱报记者说,从这个数据看,今年杭城一年级新生总人数估计跟去年差不多,“即使比去年多一些,也不会出现数千人的增长幅度,这对杭州的小学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另外,钱报记者从杭城某城区教育局获悉,今年该区打算严控暂住证中断现象。在杭州市的小学入学政策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要符合一项条件,即父母双方在杭已办理(临时)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以今年为例,父母双方在杭州日前已办理(临时)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前几年,为了照顾一些有实际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有些城区在遇到暂住证缺了几天的情况,最后也会解决孩子的读书问题。去年,因为小学招生压力实在太大,杭州某城区收紧了口子,暂住证缺一天也不行,今年可能有其他城区也会这样做
今年市区新生总量比去年略高&部分学校“一表”生爆棚昨天,杭州市教育局发布公告,6月21日、22日,杭州市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招生对象为日-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儿童。小学实行“一站式”招生报名机制。适龄儿童根据情况分别向学区学校报名,学校应受理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报名。其中:市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市区户籍的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依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市区集体户籍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市区户籍公租房居民家庭儿童向公租房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向居住地所在学区小学报名。值得一提是,其报名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预登记,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凭预登记码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由学校接受报名。
2015杭州公办小学报名所需材料,录取通知查询7月中旬起发布昨天,杭州市教育局发布了今年杭州市区小学入学报名公告。今年公办小学的报名时间为6月21日至22日。这几天,各学校也发布了报名公告。  进城务工人员凭预登记码报名  新生入学的年龄为满6周岁(日―日出生)。  小学实行“一站式”招生报名机制,适龄儿童根据情况分别向学区学校报名。  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下同)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市区户籍的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依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市区集体户籍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市区户籍公租房居民家庭儿童向公租房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向居住地所在学区小学报名。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预登记,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凭预登记码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由学校接受报名。  报名时须看清要求  杭州户籍儿童报名需要带的材料有:户籍本原件和整本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信息要复印完整)、疫苗接种证。有些学校还要求提供父母身份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学校入学报名时,需要提供下面这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双方在杭的(临时)居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其中在杭(临时)居住证、交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要求为入学前一年的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特别要提醒的是,有些学校要求报名时要带孩子,比如采荷二小、濮家小学、文一街小学等。有些学校要求家长带齐材料来报名就可以,不需要带孩子,比如胜利小学、卖鱼桥小学等。  7月中旬发布录取通知  特别要提醒的是,报名的顺序和新生录取先后无关,家长不需要彻夜排队,在招生时间段到学校报名即可。  我们了解到,一些热点小学采用了分段报名方式分流,比如文一街小学文一校区,6月21日上午8:30―11:30为白荡海社区、溪畔社区户籍生报名,下午1:00―4:00为铁佛寺社区、石灰桥社区、下马塍社区户籍生报名。  从2011年开始,一些热门学校出现了户籍生大幅超过学校的计划招生数,甚至出现了一表生被调剂的现象。今年,从各区的摸底情况来看,有几所热门小学的入学压力仍然很大。在一表生超出招生计划时,在住户一致的前提下,将按入户先后录取。也有部分学校特别提醒,如该套住房已有本校在读学生的,原则上不再接受该住房其他学龄儿童就读(同一家庭除外),将统一由学校帮助登记,由教育局安排调配。  一位热点小学的招生老师说,学校这几年的入学压力很大,有些学区房转手很频繁,想提醒买房的家长,买房不一定就能保证入学,如果一表生超额,会按照入户先后时间排序,要理性选购学区房。  录取通知大部分会在7月中旬发布。不少学校在7月11日左右会发放录取通知,具体请关注小学校园网及学校的短信通知。
这个周日,杭州市区公办小学就要开始报名了,具体时间为6月21日至22日。这几天,不少公办小学都在校园网上挂出了招生公告,提醒家长在报名当天需要注意的事项。家长不用漏夜排队今年,为了减少家长的等待时间,不少热点公办学校都采用分流报名的方式,不同社区和校区报名的时间都不一样。比如胜利小学,耀华社区报名时间是6月21日上午8:30-11:30,在水一方社区报名时间是6月21日下午1:00-4:00。一位热点公办小学负责老师说,前几年有些家长担心报名紧张,漏夜开始排队。今年很多学校都在公告中明确,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没有关系,请家长不要半夜排队。在一些热点学校,当一表生超出招生计划时,在住户一致的前提下,按入户时间的先后录取。有些学校,为了节省家长时间,可以先进行网上报名。比如长寿桥小学,报名采取网上预登记取号和现场报名两步。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家长要先在6月16-18日登录校园网进行报名预登记,获取一个报名号,家长按提示时间和孩子一起按时到校报名。没有进行网上预登记取号的家长,6月19-20日到长寿校区传达室领取号码纸,根据号码纸上的时间报名登记。各种材料请带齐杭州户籍儿童报名需要带的材料有:户口本原件和整本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信息要复印完整)、孩子的出生证、疫苗接种卡。有些学校还要求提供父母身份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学校入学报名时,需要提供下面这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双方在杭的(临时)居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其中在杭(临时)居住证、交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要求为入学前一年的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报名时要不要带孩子?每个学校要求也不一样。江南实验学校、濮家小学、天地实验小学等学校,明确要求报名时要带孩子一起。也有学校只需要家长带好材料到学校就可以了,比如胜利小学。录取约在七月中旬大部分学校会在7月中旬左右出录取结果。卖鱼桥小学在招生公告中明确了录取时间,7月10日公示第一批录取名单,7月11日发录取通知书,具体请关注校园网动态。采荷二小7月10日将发短信通知家长,告知家长孩子是否被录取。7月11日,家长凭户口本原件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学区有微调&三墩地区新增一所小学&&&&家有适龄儿童的家长,对于学区都十分关注。前不久,杭州江干区、拱墅区、滨江区、上城区和下城区相继出台了2015年中小学招生政策,明确了各校招生服务区(学区)。昨天下午,西湖区小学学区划分也出炉。紫郡小学9月交付使用&&&&根据西湖区新区配套小学建设的新情况,以及区内零星住宅建设和现有小学招生规模等实际,此次学区划分做了一些微调,部分学校的服务区划分更加精确。&&&&在西湖区三墩地区,新增了2015年秋季将交付使用的“西湖小学教育集团紫郡小学”,教育服务区范围东至厚仁路,南至灯彩街,西至5号河,北至池华街(含协安紫郡、中海紫藤苑、慧仁家园、同仁家园住宅小区)。&&&&此前,西湖小学教育集团有西湖小学本部、西湖小学教育集团文新小学以及西湖小学教育集团府苑小学。紫郡小学地处三墩北、董家路,是西湖小学集团下属的第四所小学,将在今年9月开学,规划预计36班,一年级大概开设六个班。公办小学下周末开始报名&&&&6月21日、22日,是杭州公办小学新生报名登记日,27日为补报名登记日,招生对象为今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5月11日―20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都基本进行了网上预登记,6月1日―6月15日,家长们到对应的网址核对信息,若对(临时)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有异议,在信息核对界面点击“复核申请”按钮即可提交复核申请。&这些学校主要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西湖区部分学校主要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今年的服务区也划定。求是教育集团浙大附小、保m塔实验学校松木场校区、文一街小学、行知小学、文三教育集团文三街小学、学军小学求智巷校区、西湖小学教育集团西湖小学教育服务区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统一到育才教育集团(总校)报名登记。&&&&留下街道东岳社区、杨家牌楼、金鱼井社区及家园社区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统一到浙工大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报名登记。&&&&九莲小学、翠苑一小、翠苑二小、文三教育集团嘉绿苑小学、文苑小学、省府路小学、古荡一小、翠苑一小文华校区、西湖小学教育集团文新小学、府苑小学、竞舟小学、星洲小学、学军小学紫金港校区、保m塔实验学校申花路校区、文一街小学政苑校区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到育才教育集团(总校)报名登记,也可到暂住证所在地小学报名登记。&&&&这两天,各小学校门口、小区或网站上会公布招生公告,家长们可以关注一下。&&&&学校&招生班数&&&&保m塔实验学校&9&&&&保m塔实验学校申花路校区&4&&&&十三中教育集团十三中&14&&&&十三中教育集团丰潭中学&8&&&&十三中教育集团嘉绿苑中学&8&&&&十五中教育集团浙大附属初中&10&&&&十五中教育集团西溪中学&12&&&&翠苑中学翠苑校区&8&&&&翠苑中学文华校区&10&&&&紫金港中学&8&&&&袁浦中学&7&&&&周浦中学&4&&&&西湖第一实验学校&3&&&&上泗中学&8&&&&三墩中学&14&&&&浙工大附属实验学校&8&&&&西溪实验学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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