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行政单位培训期间遇节假日回家差旅费怎么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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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来源:暂无 &|& 发布组织:旺苍县双汇镇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工作的科学管理,规范干部行为,建立合理的考评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章& 基本工作程序
一、实行党政干部分级负责制:即镇党委书记负责党委全面工作,镇政府镇长负责政府全面工作,人大副主席、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协助书记、镇长分管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各办、所、中心由办、所、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办公室副职协助主任分管一项或几项工作。重大问题由党委会或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二、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各办、所、中心主任对所分管的工作负责。各办、所、中心工作人员对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主任部署的工作要认真完成,不得借故推诿、拖延不办。
三、领导交办的工作,一般情况下,要层层交待任务,即主要领导交待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交待到各办、所、中心负责人再落实到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分管领导不在班,在班的其他领导也可直接交办工作,经办人员不得延误不办。
四、请示汇报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应根据本人职位按办所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顺序逐级请示汇报,一般不得越级或多头请示汇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请示,但事后必须将请示的问题和领导意见、处理结果向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
五、公务处理程序:对外单位(或下属部门、村(居)委)来办事的人员先由有关办、所、中心接待,能够办理的应尽快办妥;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解释清楚。若需协商解决问题的,负责接待的办、所、中心要主动出面协调解决。对各种报告、请示先由有关办公室研究,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呈送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决定。
向县委、县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工作,事先必须向主要领导汇报,特殊情况可以先请示后汇报,但事后应向主要领导及时补充汇报。
第二章& 考核制度
一、镇成立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镇、村(社区)、机关单位的目标考核工作。
二、农村工作实行全年一次考核、分段量分、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镇各职能办公室的工作实行上下半年两次考核、汇总评定的方式进行。各村和机关办公室的考核结果作为相关联系领导的年度工作考核依据。
三、考核的具体方法原则上按每年年初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特殊情况下,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临时确定。
四、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得分严格与工资或津补贴或奖金挂钩。即村社干部工资总额的30%实行浮动;镇干部的考核得分与津补贴、绩效工资挂钩(公务员津补贴中的35%、机关工勤及事业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的30%纳入考核)。
五、根据年度考核综合汇总情况,对综合目标考核前三名的村(居)予以表彰,对阶段性重点工作完成较好的集体和个人实行单项奖励。
六、对农村计生工作、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七、镇村干部的考核结果,将做为推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八、各办、所、中心职工被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的,奖分管领导200元,主任100元,相关工作人员50元;被县委、县政府或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的,奖分管领导300元,主任200元,相关工作人员奖100元;被市委、市政府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的,奖分管领导500元,主任300元,相关工作人员奖200元;被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评为先进的,奖分管领导800元,主任500元,相关工作人员300元;被评为国家级先进的,奖分管领导1000元,主任800元,相关工作人员500元。以上各类先进按最高获奖级别计算,不重复计奖。本职工作被县委、县政府以上及业务主管部门考评为不合格或考评为全县倒数前5名的,扣处分管领导责任金500元,主任300元,相关工作人员200元;工作被督查通报批评的,扣处分管领导责任金300元,主任200元,机关工作人员100元。
奖惩标准一览表
第三章& 学习制度
一、镇机关干部坚持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为集中学习日,由管党副书记负责主持,县委驻镇宣传员统一安排准备有关学习资料。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根据上级安排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学习政治经济理论、上级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总结交流经验等。
三、实行点名考勤,全体干部必须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做好学习记录。
四、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各办、所、中心的政治、业务学习,自行组织安排。集中学习情况由镇党政办负责监督检查。全镇政治、业务学习由分管机关领导负责组织统一实施,并不定期调阅各办所站和干部个人学习记录,同时将学习情况纳入部门及个人年度目标考核。每个干部年内要撰写二篇以上学习心得和一篇调研文章。
五、全体干部应自觉主动参加集体组织的学习,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在参学前请假,并要自觉抽时间补课。未参加学习的作为旷工处理,依照《考勤制度》具体条款惩处。
第四章& 工作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未到下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三、工作认真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上班时间严禁聊天、打游戏、串岗、娱乐或干其它私事,必须自觉搞好各自办公室以及所分配的公共环境卫生。
四、坚持文明办公,礼貌待人和&首问责任制&,无论上级来人还是群众来访办事都要热情接待,能办的事及时办理,不能办的要给予明确答复,严禁以权谋私和&踢皮球&。
五、认真学习政治、业务,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提高办事能力,做到不赌博、不酗酒,争做文明&公仆&和合格公务员。
六、实行干部工作去向登记制,每位干部要认真填写民情日记,民情日记的填写及工作去向登记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一条& 党委会议
1、集体领导是党领导一切的最高原则之一,坚持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民主讨论做出决定,由政府或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2、党委会坚持一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由党委书记主持(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半数以上的委员参加,根据需要可邀请其他党政领导或政府组成人员参加,党政办提前将时间、议题通知到个人。
3、主持人必须备会,确定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4、充分发扬民主,严守秘密,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和&一言堂&。任何个人不能决定重大问题,如果特殊情况须个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及时向党委报告。
5、党委会讨论决策的主要内容:一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以及事关全局的工作部署;二是经济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整体工作措施、方案的确定;三是大额资金和批量资金的开支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投资;四是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的设置,对干部培养、教育、使用,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宣传思想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五是向上级推荐干部,以及所属其他干部的任免、奖惩,党员的发展与惩戒;六是人大、政府、纪委、党支部以及各部门请求的重大问题;七是机构设置与调整;八是突发重大事件的处理和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以及向上级的重要请示,工作总结。
6、参会人员必须做好会议记录,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在会场接听电话。凡参加会议时,需将手机调为振动、静音方式。定期工作会上,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要进行述职。
第二条& 民主生活会
1、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委员、政府领导和其他副科级实职领导参加,邀请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派人参加,机关中层干部或部分村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列席。
2、会议召开时间、中心议题由党委书记在民主的基础上确定,提前通知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3、召开会议之前,由党委指派专人到干部群众中对相关的问题进行座谈、调查、核实,并将结果转送到有关领导成员。
4、会议要以认真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决定和学习、团结、勤政、廉洁情况为主要内容,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精神,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原则问题不让步,小事小非互谅解。
5、认真解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增添措施。如实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总结上报有关材料。
第三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
1、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每月上旬第一个星期五(遇特殊情况临时调整)集中学习一天,管党专职副书记负责主持。
2、党委委员和政府领导参加,各办、所、中心主任列席,每个成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必备专用学习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备查。
3、认真做好学习考勤,每个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4、学习计划和内容,重点由县委安排内容和中心学习组根据实际统筹决定。
5、中心组成员要轮流做好交流发言。
第四条&& 村社干部会议
&& 1、镇召开村社干部会,由党委政府集体决定,党政办提前通知参会者。
2、开会时间规定为9:00,由党政办负责考勤,迟到一次扣误工补助20元,无故缺席一次扣误工补助50元,连续两次无故缺席扣误工补助100元。
3、遵守会场纪律,村三职干部参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不得随意离开会场或出会场办私事。
第五条& &以上各级会议均由党政办安排文秘人员记录,所形成的决议或决定,不宜对外宣传的,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六章&& 考勤制度
一、分管机关领导负责全镇的考勤工作,党政办落实专人负责对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各村党支部书记负责村干部考勤,党政办负责规范镇村干部的考勤工作,搞好考勤结果的运用工作。
二、实行考勤签到制,按月汇总,张榜公布。镇机关干部每个工作日上午8:40前必须按规定自觉到党政办签到,代签(笔迹相同)或补签一律视为未签,党政办每天8:40准时收存签到表。工作人员外出办公事不能按时上班签到的,必须事先向党政办说明情况,并报主管领导认可,方算出勤,事先不说明,事后说明的,一律按缺席或迟到处理。党政办每月汇总全镇干部出勤情况且予公示,并报送主要领导和财务室审核,在津补贴发放时照章兑现处罚。驾驶员工作日未出车时,必须在党政办坐班并协助办公室开展工作,保证工作用车随叫随到。
三、严禁&走读&。在镇机关上班的干部工作期间除每周二、周三下班后分两批轮流回家处理事务外,其余上班时间必须坚持住镇,确因特殊情况需回家的干部临走前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到党政办登记。分管领导不定期检查,超规定回家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值班领导每晚8点负责查岗,并做好记录。
四、加强值班工作。值班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带班领导牵头负责,轮流值守。凡值班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找人代班,必须报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班处理,并承担班内一切有后果的事故责任。值班人员每晚21:00以前必须现场值守办公室电话并做好值班记录。严禁本单位以外人员顶替值班,旷班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五、凡参加上级会议、会后必须先回镇汇报工作,否则因延误时间影响工作的按旷工处理,后果严重的按有关党纪、政纪处理。
六、公务出差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副职领导须经书记批准,其他干部须经镇长批准),外出学习或参加上级部门的会议必须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工伤、参加学历学习、进修调训按出勤对待。
八、政府主持召开的机关工作人员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凡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处罚现金20元,无故缺席按旷工处理。
九、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婚假7天,晚婚15天,产假女方90天,纯母乳喂养凭医院产科证明另加30天,剖腹产另加15天,晚育另加60天,晚育男性可请护理假15天)。
十、请销假制度
1、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通常指直系亲属生重病或婚丧嫁娶)不能上班必须请假的,须事先请假,事后销假。严禁电话请假,若特殊情况确需电话请假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事后完善请销假手续。
2、请假以领导签批的书面假条为准,并交党政办备存,假后到党政办销假。未请假而又未上班的,一概视为旷工,事后补假无效。
3、请假人在出示假条时要向审批人说明原因,并对请假期内自己所担负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有无急需代办事宜汇报清楚,待审批后将假条交党政办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
4、因工作需要周末或节假日加班,视为出勤。加班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事后申请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可以补休。
5、公休假由镇上统一安排,原则上一次性休完。
6、审批权限:镇干部请假2天以内,可由分管领导及联系村领导审批;2天以上,须经分管领导和联系村领导签具意见再报镇长审批;副职领导请假由书记审批;村&三职&干部外出须经联系村领导签具意见后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即:支部书记由镇党委书记审批,村主任、村文书由镇长审批。
十一、处罚措施&
1、负责考勤的工作人员未逗硬考勤,按未逗硬对象的人次累计计算,每人每次处责任金10元;未按时考勤一次处责任金20元。
2、上班迟到、早退的一次处罚现金10元;缺席半天,一次处罚金25元;旷工一天,处罚现金50元。
3、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旷班半天一次处责任金50元;旷班一天,一次处责任金100元。因未当值或主观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和重大工作失误的,一次处责任金200元。轮流值班按党政办排班执行,不发补助;统一安排值班每一个班次安排3人(如有意外事故发生,1人值班,2人出现场),按实际工作时间1人100元/班次计发补助。
4、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较差的,是公务员的按照《公务员法》处理,不是公务员的参照《公务员法》执行。具体为:旷工2天以上,病假10天以上,不发当月津贴补贴;全月累计事假超过5天,每超过一天处罚现金10元;连续旷工7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6天或病假超过60天者,不发全年津补贴和奖金,不评先进。
第七章& 信访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的规定,实事求是,公正廉明,敢于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增强信访工作责任意识,实行&首问&责任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三、每周星期一为党政负责人信访接待日,要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不敷衍,不推诿,对未及时或未公正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来访群众应举止端庄,态度和蔼,文明接待,实行挂牌接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秉公办理各种信访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材料齐全,结论正确。
六、严守信访工作秘密,如因泄密造成信访人受到伤害的,要坚决追究泄密人员责任。
七、做好信访工作登记、编号、记录、查办等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第八章& 生活接待制度
一、机关生活接待坚持勤俭、节约、热情、周到的原则,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来客接待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原则上从简安排。实行派餐单制度,所有业务接待费用均由党政办开具派餐单,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个人不得私自做主,否则&谁经手、谁负责&,财政不予报销。
二、接待对象为上级来镇检查工作或友邻乡镇接洽工作的人员。
三、来人一律与党政办接洽,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开具派餐单,派餐单必须注明人员数量、接待标准,餐馆按派餐单安排生活,实行先开单后就餐,餐馆凭派餐单和正式票据到财政所结账。
四、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实行全局性工作或重大工作来客由主要领导陪同,部门工作由分管领导陪同。
五、接待标准
1、生活接待费:省、市、县有关部门来镇检查、协调工作的生活接待,原则上一律统一到食堂就餐,由党政办负责接待开具派餐单。其标准为:省、市及以上级别单位来客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接待县级领导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县级部门来客每人每餐不超过40元,因食堂来不及安排或工作需要外出就餐或到市、县联系工作发生的招待费,需经镇主要领导批准,核定标准,根据接待档次,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30元以内,最多不超过50元,并在三日内入账,否则一律不得报销。村干部回镇汇报及接受工作由经办人联系,党政办统一安排工作餐,具体标准为中、晚餐每人每餐5元(早餐自理)。
2、会议费:镇召开的各种大型会议就餐标准为:党代会、人代会、年初工作安排、年终工作总结、法定节日庆祝等会议按每人每天25元标准执行;平常工作安排会议,村组干部人平每天按10元标准执行,镇干部和机关干部自理。食堂对发生的会议生活费,凭党政办派餐单和正式票据经财政所审核,书记、镇长审批后报销。村级不设生活招待费。
3、香烟管理:由党政办统一购买,并根据来客情况严格管理、据实使用。
4、住宿费:原则上县级以上来人来客不安排住宿,村组干部到镇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家者,由党政办联系协调,统一安排住宿。
第九章& 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开源节流,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方针,杜绝奢侈浪费、寅吃卯粮、先斩后奏、暗箱操作、挪用转借等行为。
二、财政3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财政所按审批计划执行,由镇长签字审批,书记负责监督把关。全镇一切资金,财务支出,由书记、镇长双签审批。
三、项目资金,由财政所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开支实行集体审批制,具体按上款执行。
四、支出管理
(一)租房费:干部(含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租房费实行包干使用制,每人每月100元,年终由财政所统一造册发放(周转房入住后自动截止)。
(二)下村差旅费:干部下村差旅费实行分村包干使用制,即毛寨、汶水联合村每月300元,莲花、永庆、大坪、斑竹等村每月200元,桥安、龙泉、金龙、东山每村每月100元。下村差旅费由联系村领导统筹安排使用,年终一次性报销。
(三)镇干部镇外办事差旅费管理办法
1、出差依据:上级会议通知、业务主管部门电话通知,主管或分管领导安排工作的书面调派单。
2、出差时间:严格按会议通知、电话通知、领导安排事项所需时间予以确定。
3、报销程序:出差人出差前凭相关依据在党政办签到册上注明出差事由及天数,回镇后凭党政办开具的由领导审批的《镇干部出差情况登记单》,按登记单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销。
4、住宿费:工作人员出差县内不报销住宿费。县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含学习、会议期间天数)交通费、通讯费按市内每人每天20元,市外每人每天4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不再凭据核实报销。特殊情况需租用小车的,必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
6、伙食补助:工作人员广元市境内出差每人每天补助30元,广元市范围以外地区每人每天补助50元。
外出培训学习,必须报经镇党委书记、镇长批准,职称文凭学习费用不予报销。参加短期培训学习,半月内的每人每天伙食补助按出差标准报销,到县城培训学习,每人每天标准30元;半年以内的,离职学习的人员,按学习期限每人每天发给伙食补助5元。外出培训学习往返期间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凭据报销。
& (四)办公费、电话费、水电费管理
1、日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购买,由各办、站、中心提出购买计划由分管领导签具意见,交党政办签单,报镇长审批后,由党政办或财政所统一购买、发放、管理和使用登记;大型设备设施(固定资产)实行政府采购,由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通过招标(或比选)形式购买,个人不得私自做主,乱表态。办公用品由党政办统筹安排使用,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占用,干部调离时必须做好资产交接工作方能办理调动手续。
2、电话费:政府安装党政办、财政所两部座机电话,费用实行包干管理(含网络信息费),由财政所统一按月结算费用。
3、水电费管理:职工宿舍电费一律自理,各办公室水电设施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共场所路灯由党政办负责派人督促相关责任人统一管理和维修。
&&&& 4.其它费用支出,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干部、职工因病或意外伤害住院,由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代表党委、政府购买慰问品予以慰问,所购慰问品资金不超过200元;干部职工工作调动,由财政所造单发放给当事人搬家安置费现金200元;干部职工离岗退休、工作调动由党政办安排购买资金不超过200元的纪念品。
(五)固定资产管理
1、单位价值一般设备300&&500元、专用设备500&&800元及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办公桌椅、电热水器、取暖器、电风扇、电视、音响设备等按固定资产管理。
2、固定资产由财政所建专帐统一登记、核算和管理,各办、所、中心,会议室和公共场所固定资产均要落实专人负责。每年必须对政府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国家资产增加或减少时,应及时上报财政所,按固定资产处置规定办理登记入账和核销手续。
4、政府机关公用房由分管机关领导安排,党政办统一调度分配使用。公用楼房和设施需要维修时,必须报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党政办核实并按计划实施统一维修。
5、工作人员使用公用住宿房不得自行调换或借给机关外人员居住,出现一例,扣收责任人违规费100元。工作人员调动(退休、离岗)或调整住房必须按党政办通知时间办理移交,公有设施如有损坏,折价赔偿。
6、会议室公共设施由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因管理人员不负责任造成设施被盗或损坏等,要追究管理人员责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六)财务审批和监督
1、原始凭据的审核
(1)、对原始凭据的取得必须真实、完整、合法,经办人取得必须是税务机关或财政机关监制的合法有效凭证。
(2)、外来凭证取得必须内容真实、完整,要填写清楚购买单位、日期,经济内容必须分项细化,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必须逐项填写完整,大小写相符,售货单位签章,售货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并按财务规范要求粘贴整齐。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由财政所统一按规范制作,如工资表、借据、领款单等,发生后按规定及时入账。
2、原始凭证审批
工作人员发生公务费用后,一是要认真检查凭证的完整、合法性,签上经办人姓名;部门发生支出,必须先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二是要将原始凭证交到财政所,由出纳员指导经办人按会计基础规范进行粘贴和填具费用报销单或差旅单,并由出纳员对凭证进行初审,检查支出票据是否完整、真实、合法,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标准。三是将初审和原始凭证交财政所复审、签字。四是再交镇长和书记&两支笔&审批,方能报销。除特殊情况外,当月费用当月必须报销。
3.重大的支出项目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再由书记、镇长按决定意见签批,并附讨论记录。
4.每季度进行一次财务报告会,由财政所向党委、政府报告本季度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
5.确定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为财务支出审批日,上月25日到本月24日发生的公务支出原始凭证审核审批,由书记和镇长&两支笔&审批,超月未批的支出,除特殊情况外,不予报销。
6.建立收支审计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内部审计小组由镇长任组长,财政所所长、会计、各办、所、中心财务人员为成员,每半年对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进行一次交叉审核检查。
第十章&& 收文处理制度
一、签收文件由党政办负责,签收时要认真细致。
二、拆封由党政办专门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拆封。
三、党政办工作人员要依据合理、简明、实用的原则,按《收文登记簿》的栏目,清楚、完整地做好收文登记。
四、登记后要分类处理并贴批示单送有关领导传阅,领导批示后必须及时办理。
五、文件传阅办理后,必须将原文交回党政办保存。
第十一章& 发文处理制度
一、拟稿。拟稿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或其它办、所、中心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进行;拟稿统一使用拟稿纸并按项目用黑色素签字笔填写清楚,文件发送范围要明确、具体。
二、核稿及签发。党委政府发文由党政办主任或分管领导核稿,党政主要领导签发(党委文件书记签发、政府文件镇长签发),部门文件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需用党委、政府文头发文,必须由党政主要领导签发。
三、编号登记。文稿经领导签发后,由文书档案人员进行发文登记,发文登记应使用《发文登记簿》规范登记,登记时应在签发单上注明文件打印的份数,未经领导签发的文件一概不得登记。登记后把需要印发的正文和附件整理好后送打字员打印。
四、打印。打印工作必须认真、细致、及时、保证质量,排行、字体、字号选用要适当,间距疏密要相宜,版面安排要美观大方,保密文件要作好保密工作,不得外传,废纸要当场焚毁。
五、校对。文件打印后由承办人员校对,承办人员对文稿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校对,重要文件须经初校、二校、三校和核对四个层次。经核对无误后,将核对稿返回打字员修改后印制,无核稿人签字的文稿一律不得成文打印。
六、签章。文件印好后,承办人带底稿和打印稿及签发稿纸,由党政办负责人加盖印章。加盖印章的公文份数要与原稿标明的印制份数相同,多余部分不可盖章;盖印章位置就&齐年盖月&;印章必须清晰、端正。签章后应将底稿和2份打印稿留存归档。
七、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严格控制打印费用。
第十二章&& 印章管理制度
一、党委、政府、党政办公章,是一级党委政府的权力象征,必须由党政办落实专人负责保管;其它各办、所、中心的公章由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二、党委印章和政府印章除一般日常事务由分管领导签字后管章人按规定加盖外,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意见、证明、介绍、合同等加盖党委公章必须经党委书记同意,加盖政府公章必须经镇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三、管理人员未经领导同意加盖公章,出现问题将追究本人责任,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善丢失印章,将追究渎职责任。
四、财务支票、银行印鉴应由会计、出纳分开保管,不得一人统管。
五、各类公章原则上一律不准携带外出,因特殊情况外出办事需用公章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由用章人员亲自领取,用后按规定时间归还,任何人都不得开具空白证明。
第十三章&& 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是现代化办公手段,各部门都要结合本职工作应用计算机及网络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二、凡属政府购置和上级配置的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均属固定资产,由各办公室负责保管使用。上级配置的计算机设备到位后,各办公室应于10日内到财政所办理资产登记。
三、各办、所、中心应落实专人负责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管理。
四、设备管理
1、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财政所负责登记入账、建卡,每年清点一次。
2、计算机备件、易耗件、磁盘及有关资料的购买,由各办公室提出报告,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党政办或财政所统一购买;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需要检修的,应报告党政办,经请示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协调处理。
3、政府机关电脑、服务器、网络通讯电缆等设备设施,未经党政办批准不得随意拆装、移动,否则造成后果及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4、外单位需借用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需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到党政办办理手续后方可借出。归还时党政办指定人员负责检查,若有损坏,要照价或酌情赔偿。
5、各办公室安装的电脑由各办自行管理,严禁外单位人员(或与工作无关人员)未经领导同意而上机操作,外来人员未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不得操作计算机,以免发生病毒感染和其它损坏。
6、任何人不得在上班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如网络游戏、炒股、观看电影视频等)的操作。
7、各办站计算机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做好安全管理,节假日期间应与值班人员做好交涉,或自行负责转移保管。
五、软件与数据库管理
1、各办公室自制、购置和上级配置的软件,不准擅自复制外传,若因工作需要,须经领导同意批准。
2、各办公室的数据和程序磁盘需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该部门同意不得调用。
3、储存有数据的磁盘及报表等,属内部资料,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调用数据,未经领导同意,严禁将数据复制外传。
六、计算机管理规定
1、计算机由专人负责操作、维护,不得串用设备。
2、为确保网络正常、安全运行,严禁随意修改网络参数,严禁本单位的帐号、密码外泄。
3、上班时间禁止利用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外来软盘使用前必须进行病毒检查,未经病毒检查的光盘不得使用。
5、加强防火、防潮、防盗工作,要配备电器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新。
6、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后不得私自开箱拆装,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第十四章&&& 责任追究制度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
二、认真履行职责,不拒绝、推诿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三、坚持依法办事,做出行政规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措施,必须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四、工作人员应无条件服从上级组织的领导和安排。
五、党政领导在自己分管和主抓的工作中造成过错或失误的要追究其领导责任,工作人员在承办或处理具体事务中造成过错和失误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
六、处罚措施
1、工作人员因不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一般过错的,应做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一次性追缴教育费100元。
2、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过错的,扣发全年津补贴,并依据情况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3、凡被县委、县政府或县级以上效能部门点名通报批评过的工作、人或事,除要求直接负责人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开检讨外,处罚现金1000元;凡被县级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直接负责人除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开检讨外,处罚现金500元。
七、工作人员过错等级评定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学习两个《条例》的精神,带头执行两个《条例》和《廉政准则》的若干规定。严格遵守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全体干部应自觉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做到令行禁止。
二、严禁利用职权或工作上的便利谋取私利。任何人不得利用手中的权利,违反政策规定,为自己和家属及小团体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该办的事,不得拖延、刁难;对不该办的事,不得营私舞弊,徇私枉法。
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
1、凡上级或有关职能部门来镇检查指导镇本职工作时,做到热情周到,对口接待。需要就餐,经主要领导批准,原则上吃工作餐。
2、按照对口接待的原则,一般干部由接待的办公室派一名负责人和一名经办人陪同。部门领导干部或人数较多,可请主管或分管领导陪同。
3、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得购买水果、香烟之类物品招待,更不得用公款购买礼品馈赠。
4、坚持杜绝转嫁吃喝不良现象,如果发现巧立名目转嫁吃喝开支的,由设宴者负担全部费用,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办理事务。未经领导批准,超过标准,经办人员应承担超标准的费用。负责审核的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坚持原则,按规定办事。
五、严禁用公款送礼。不得以任何借口用公款送礼,更不准任何人接收有关单位或个人送的钱、物和礼品,召开各种会议,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与会者发钱物或送纪念品。
六、严禁用公款旅游。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杜绝用公款旅游。非工作性质的参观、学习和其他出差要严格控制,不准借出差为名游山玩水。凡借口公务而实属个人游山玩水的开支,一律由本人承担,不得用公款报销,并追究相应责任。
七、节约经费开支,反对铺张浪费。要坚持发扬勤俭节约的作风,落实各项节约措施,严格控制小汽车、公用电话的使用。非特殊工作需要,不准单位派车接送,更不允许用单位车辆办私事,坚决纠正讲排场、摆阔气、互相攀比、铺张浪费的歪风。
八、严禁对下属单位和个人吃、拿、卡、要,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单位的经济利益。
九、改进工作方法、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十、不准参与赌博,不准参加用公款消费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十六章& 干部下村工作制度
一、干部必须转变观念,强化学习,要将主要精力、时间投入到农村具体工作中去,严禁镇干部工作机关化和以会议落实会议,以电话落实工作。
二、干部下村工作实行镇村双向考勤,在村由所在村支部书记负责对镇干部进行考勤,并将每月出勤,工作情况汇总后上报镇党政办公室。
三、书记、镇长在年初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前后至少要深入各村社、企业调研一次,年末督导检查一次;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工作组组长至少每季度要深入所负责村社工作一次;驻村干部每月至少要深入所负责村社工作两次,严禁遥控指挥。
四、镇干部到村工作必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严禁虚夸飘浮,华而不实。
五、下村工作期间,严禁下列行为:
1、参与赌博,酗酒滋事;
2、在公共场所侮辱、诽谤他人,打架斗殴;
3、从事迷信活动;
4、其它有损政府和干部队伍形象的行为;
出现以上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扣相应责任人员津补贴100元。
干部到村的出勤和工作情况与年终评先、考核挂钩,并逗硬奖惩。
十七& 保密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保密法》,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安全。
二、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十不&: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7、不在公共场所、家人、亲友面前谈论机密;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9、不在普通电话、信件、明码电报中传达机密;10、不携带机密材料参与游览、探亲、会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严格执行文件处理规定,文件信函由党政办专人办理,严格把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阅办、清退、存档、销毁关口。凡秘密以上文件应坚持在办公室阅览,阅文前后均需在阅文登记薄上签名,不得随身携带或拿回家阅读,不得给无关人员阅读。因工作需要复印,需征得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按规定严格控制复印份数,复印件加盖相关印章的&鲜章&有效,同时按正式文件保管,严禁&二次复印&。
四、在公共活动中,严格保守党和国家机密,坚持内外有别原则。
五、工作调动或离岗时,严格交接手续,主动移交文件资料。
六、外出开会和工作,非因工作需要严禁携带机密文件。必须携带的要严加保管,及时归还。
七、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将检举、控告信件转给被检举、控告人处理,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八、健全保密制度,不定期检查工作情况,对遵守保密制度的给予表扬,对违反纪律造成泄密事故的,要及时追查责任,作出严肃处理。
十八&& 安全保卫制度
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岗位分工负责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加强安全保卫教育,完善安全保卫设施。每年对全体安保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对防盗、消防、电器等设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维护,严格操作程序。
三、共同关心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个人贵重物品(包括现金等),不放在办公室过夜,单位大额现金必须当天存入银行,小额现金放入保险箱,严防外来人员行窃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节假日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按时到班,认真做好值班保卫工作,遇到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五、工作人员、机关住户有责任维护机关安全,增强安全意识,敢于同歪风邪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消除不安全因素,注意防火防盗和其它意外事故发生,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六、下班时间,各办所站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用电事故发生和财产损失,如因失职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玩火、不乱扔烟头,机关院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防止火灾发生;严禁留宿身份不明和有恶习的人,加强防范,防止事故发生。
七、处罚措施
1、下班走人不关门窗,发生一次处办公室负责人责任金50元;造成财产遗失,处负责人责任金100元,并赔偿损失;办公室、会议室无人办公时不关取暖器、空调、饮水机、电灯、水龙头的,发生一次处负责人责任金100元,造成财产损失的照价赔偿。
2、由于个人失职、工作疏忽造成其他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并从重处罚。
十九&& 机关文明建设管理制度
一、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总要求,加强自身修养,增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意识,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
二、坚决贯彻执行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凡领导批办的专项工作,必须及时认真办理,讲究实效,不扯皮、不推诿、不贻误。
三、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于律已,树立良好的公务人员形象,维护党委、政府的威信。
四、机关工作人员谈吐文明、仪表大方。公务接待时要热情主动,耐心解答,会客和接电话时要热情礼貌,言语文明,仪表端庄。
五、机关工作人员和机关住户要讲文明、讲礼貌、团结友善、和睦相处,营造祥和安乐的机关工作、生活氛围。不得干预机关工作,不得打探、泄漏工作机密,不得制造、传播谣言。上班时间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将电视、音响的音量开的过大,不得制造其它嘈杂噪声,影响机关工作秩序,干扰邻居生活。
六、不准从事迷信活动,不信邪、不奉邪、不传邪。
七、爱护环境,保护花草,营造绿化。
八、严禁下列行为发生:
1、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2、酗酒闹事、哗众取宠,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生活。
3、侮辱、诽谤他人,打架斗殴。
4、机关上班时间、下村工作时间、公众场所穿拖鞋、短裤、背心。
5、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玩QQ聊天、斗地主等网络游戏。
6、其它违纪、违法和损害政府形象的行为。
九、处罚措施
违犯上述行为,无论职务、级别高低、情节轻重,均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置;并处每例当事人教育费50元,情节严重者处教育费100元。
二十&& 清洁卫生制度
一、机关清洁卫生实行专人负责与办公室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由分管领导和党政办具体负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本办清洁卫生包干责任人。分管机关领导负责督促检查政府机关清洁卫生。
二、每个工作日值班人员在早上冬季8:00、夏季7:40以前将政府机关清扫干净;内勤人员负责会议室、厕所、楼道等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各办公室自行清扫办公室及走廊过道,做到窗明几净,整洁有序。
三、每周星期一(节假日顺延)为大扫除时间,由各办公室按划定区域进行大扫除,其它时间如需大扫除,以党政办通知为准。大扫除后由分管机关领导组织召集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检查,按清洁、基本清洁、不清洁三个等次进行评定,发放流动红旗,并张榜公布。
四、工作人员及机关住户应爱护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吐口痰、乱丢杂物、乱倒垃圾。
五、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凭健康证上岗,定期对餐饮炊具等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厨房、餐具清洁、卫生、无异味;不准出售、使用变质食物。严禁身体不健康甚至有传染病的人到伙食团帮工。炊事员做到不误餐、不误时、质量高、服务周到,就餐人员禁止直接进入厨房自己选菜舀饭,扰乱秩序。
六、处罚措施
1、定期通报清洁卫生检查情况,对清洁卫生差的办公室和住户予以曝光。
2、卫生公共区域、会议室未清扫,一次处有关人员责任金50元。
3、大扫除时,未清扫责任区的处办公室负责人罚金30元;清扫不彻底,评定为不清洁等次的处办公室负责人罚金50元;在镇无故不参加的人员每人每次处教育金20元;不在镇财政领取工资的工作人员长期不参加打扫清洁卫生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
4、机关住户未清扫楼梯走道,处住户教育费10元;机关院内乱扔果皮、纸屑、垃圾以及搬运、堆放物资后所留垃圾未清扫,一次处当事人清洁教育费20元。
5.伙食团员工凡违犯第五条中任一条款的,每发现一次处负责人和责任人教育费各50元。
二十一&& 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本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主要包括:
1、本单位正式发文,包括附件、图表、名册等,收文中列入归档的文书资料。
2、本单位内部产生的文书资料,包括规章制度、会议文件、会议记录、汇报材料、计划、总结、领导讲话、各项活动照片、影像磁带等。
3、各办站形成的资料,包括检查、信访、财务、信息等。
4、虽未经发文渠道而通过其它途径形成和积累的文书资料。
二、归档时间:
1、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书资料,经清理后于12月底前移交档案室归档。
2、凡专题会议、专项工作、重点项目等产生的文书资料,在任务完成后及时移交档案室归档。
3、会计档案在当年整理立卷后由财政所保存。
4、档案室需在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上年度文书文书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党政领导、各办、所、中心有责任积极提供归档资料。
三、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按规定的范围,完整、系统、成套,不得残缺不齐。
2、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正确反映本单位在各项工作中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符合形成规律。
3、归档的文件、资料应采用原件,正式发文应附按规定程序签发的发文底稿。
4、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使用钢笔(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工整、清晰、规范。
5、归档的声像资料应采用文字标明对象、中心内容、时间、地点和制作者。
四、档案整理:档案室在接收各部门移交档案后要及时进行整理,按照上级归档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分类组卷。
1、组卷科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组卷目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进行合理组卷,做到分类适当、问题单一、类型鲜明、时间不乱,保存期限准确。
2、排列系统:卷内文件资料按文件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的先后排列。
3、编目合理:卷内文件资料按排列程序依次在字迹、图表的页面上编写页码。
4、格式规范:案卷封皮、卷内目录、备考表册填写齐全、准确。案卷题目简明确切、字迹工整、清晰、耐久,装订整齐、美观。
五、阅档要求:
1、凡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必须办理查阅手续,原则上在档案室查阅,特殊情况需外借的,须征得分管领导和党政办的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
2、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查阅文件内容,由档案管理人员提供,不得擅自翻阅。
3、查阅文件要爱护档案,不得涂改、污损或抽动。
4、外单位和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5、档案室由专人管理,应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通风、保持恒温。
二十二&& 工作人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模范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四、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疾苦。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努力学理论、学文化、学业务,把集中学习与自学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七、团结同志,互相帮助,识大体,顾大局,维护集体利益。
八、文明办公,礼貌待人,讲究卫生,美化环境,积级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
九、树立奋发向上的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成绩。
十、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维护祖国的尊严与荣誉。
二十三& 全民学习教育制度
深入开展&三教育&活动,坚持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党性教育,对镇、村(社区)干部开展经常性的爱民教育,对群众开展经常性的&十好&教育,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增强社会凝聚力。
一、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党性教育活动。
1、采取集中授课与流动授课相结合,每季度对全镇党员上一次党课,镇党委书记为镇机关党员上党课,镇党委班子成员到村(社区)为农村党员上党课。
2、每半年开展一次党性分析,根据各村公开承诺,党员就兑现承诺、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自我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3、年底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自己找、大家议、组织评等方式,认真查找党员个人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民主测评结果,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党员。
二、对干部开展经常性的爱民教育活动。
1、每季度上旬召开干群恳谈会,对镇、村(社区)、组干部开展亲民、爱民、为民教育。
2、半年召开一次&点评会&,对镇、村(社区)组干部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工作成效以及工作失误、不足等,进行指导点评、干部互评,对点评出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3、年底召开一次&群众评议会&,镇、村(社区)干部分别向镇党委、服务对象进行述职,并接受满意度测评。根据干部平时表现和满意度测评结果,评选表彰一批爱民型干部。
三、对群众开展经常性的&十好&教育活动。
1、邀请老党员、先进代表、专家和领导干部深入村社,每季度对群众开展一次形势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半年开展一次感恩教育活动。
2、&十好&教育的主要内容为: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尊老爱幼、团结友善、卫生美化、文明新风、热心公益、安全稳定、双带致富等。
3、围绕&十好&教育内容,制定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十好标准&,按照个人申报、群众评选、评委审查、党委、政府表彰的程序,年底公开评选表彰一批&十好家庭&、&十好文明户&、&十好文明店铺&、&十好文明企业&等。
4、对被评为&十好&的,公开授奖,对后进的,落实专人重点帮扶教育,限期整改。
二十四& &&干部工作督察督办制度
一、督查督办工作内容
1、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上级重大规划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
2、党委会决策的事项;
3、人大、政协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建议提案;
4、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5、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6、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回复事项;
7、批评、建议类事项;
8、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二、督查督办的基本要求
1、领导负责。督查督办是一种领导职能,各级领导都要亲自过问,承担责任。责任单位要按照领导或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运用领导职权推动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送。
2、部门协助。办公室协助领导抓好督促检查。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参与调查、出面协调和报告结果初核等具体工作,一般不直接查处问题,仅对一些重要的、综合性、典型性的事项进行直接办理,对多数事项要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及时转送到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助办理,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办理。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意见,并负责协调综合;未明确主办部门的,由党政办负责协调综合。
3、实事求是。督促检查要秉公办理、实事求是。一是督查工作人员在办理督查的各个环节要客观公正,防止片面粗糙。二是督查工作人员在办理各类督查事项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律为准绳,深入调查研究,防止主观偏见,对督查事项的事实真相不隐瞒、不夸张、不缩小、不歪曲,不允许曲解政策和法律。
三、限时办理
1、对督促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7日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建议和提案之日起30天内,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四、有查必果
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有结果。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新查报。
五、定期通报
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制度,定期对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六、注意保密
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七、督促检查的办理程序
1、登记:凡督查的事项,不论转办或自办,都要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督查事项、事由来源、内容摘要、拟办意见,领导批示,查办方式及登记序号、收件日期。
2、转办:督促检查事项的转办,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交办部门要确定督查任务、明确督查事项的办理要求;指明查办事项的承办单位或承办人;规定查办事项的完成时限;提出查办事项办结后的反馈要求。承办部门按职权范围认真做好督查工作,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3、催办:对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要认真做好催查和督促工作,提出时限要求。
4、立卷归档:督促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二十五&& 干部激励竞争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增强干部管理教育的科学性,规范对干部职工成才表现和工作业绩考核,激发干部职工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为动力,通过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机制,改进作风,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考核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注重实绩原则;
3、奖惩激励原则;
4、群众公认原则;
5、综合考核原则;
6、竞争择优原则。
三、考核对象:
镇干部、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
四、考核办法:
由镇党委、政府组织考核组,通过考勤登记、职责履行、日常管理、民主评议、指导评定、考察检查、奖励惩处、年终考核、综合评估等方式,对干部工作绩效进行等级评分,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称职,60-79分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考核结果于每年12月底前公布,并接受监督。
五、干部激励竞争考核内容及具体考核项目
(一)政治思想道德方面(20分)
1、理论学习方面:认真参加镇机关、办公室、党支部安排的集中学习,完成自学安排内容,按要求完成政治理论,工作业务学习笔记;(5分)
2、政治思想方面: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镇集体研究的的各项决议、决定,服从组织分工,听从领导指挥,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做到依法办事,准确行使职权;(5分)
3、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善于与同志配合协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5分)
4、诚实守法,自觉抵制黄、赌、毒。(5分)
(二)、工作业务能力方面(20分)
1、工作有思路、有计划,过程记录详细准确,实际安排具有可行性;(5分)
2、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5分)
3、对工作对象热情服务,细致周到,工作中不得推卸责任,相互扯皮,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5分)
4、工作有一定的创新能力,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有关工作情况。(5分)
(三)、勤政廉政方面(15分)
1、工作态度端正,服从各项工作或活动安排,工作积极主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5分)
2、勤政为民,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中途脱岗,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在工作时间开展娱乐活动;(5分)
3、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良好作风,不以权谋私,以岗谋私,不向下属或工作对象吃、拿、卡、要,不进行赌博活动。(5分)
(四)、工作实绩方面(45分)
1、按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团结共事,互相协作,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完成本岗位要求的工作目标任务;(15分)
2、除完成好本职工作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10分)
3、注重工作效率,能创造性开展工作,业绩突出,对本职工作任务,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拖延或耽误工作;(10分)
4、认真做好联系或驻村(社区)工作,做好挂包帮贫困户工作。(10分)
说明: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的一次扣1分,承担的工作出现差错的一次扣1分,若出现差错且影响较大的视情况一次扣1-5分;不服从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的扣1-5分;未完成交办任务的一次扣1-2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务,因主观因素造成重大失误或镇党委、政府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影响恶劣的,一次扣10-20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干部竞争激励考核的奖励和处罚
(一)、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优、推荐、奖惩、调整、交流的主要依据,经组织审查认为不能胜任岗位或不称职的,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对科级领导建议组织调整,对一般干部、职工分别给予调整岗位、诫勉谈话、建议组织辞退等处理。
(二)、按照&奖勤罚懒,注重绩效&的要求进行奖惩。
1、考核成绩为优秀等级的推荐为优秀公务员或本单位先进,并给予500元现金奖励,在组织推荐、后备干部推荐、中层干部选用、考察培训学习等方面优先进行考虑。
2、考核成绩为称职等级的不奖不罚,表现优秀的可作为中层后备干部使用。
3、考核成绩为基本称职等级的由主管领导进行督促谈话,责令进行整改,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资格。
4、考核成绩为不称职等级的,年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并处罚金500元,由镇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建议组织辞退。
5、负责的工作在县、镇工作考核中排名位数后3位的,处罚金500-800元,并进行组织调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优资格并按相关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1、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产业发展、党风廉政责任制度&一票否决&的重要目标任务,出现问题并构成&一票否决&条件的;
2、因工作失误,影响镇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
3、受到市、县、镇及相关单位通报批评的;
4、受到纪律处分的;
5、发生镇党委、政府认定的各类失职行为的;
6、全年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年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七、干部竞争激励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双汇镇干部激励竞争考核工作由镇党委领导,并成立干部激励竞争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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