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小学怎么样?

  下面复旦饮水机投毒案评析
  复旦投毒案,2013年,名牌大学的优秀学子——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中毒身亡,而涉嫌投毒的犯罪嫌疑人恰恰是被害人宿舍的同学林森浩。名校、投毒,这两个元素组合起来的案件新闻迅速引发全社会关注。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林森浩批准逮捕。11月2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林森浩称自己看不惯黄洋,决定投毒出于愚人节整人想法。该案将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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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始末】 :  案件经过:  今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称,复旦大学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某自4月1日饮用了寝室内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身体不适,有中毒迹象,正在医院抢救。  经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槽。4月1日上午,黄某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救治无效于4月16日去世。  4月11日晚,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4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复旦大学投毒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案件审理:  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林森浩当庭供认了起诉书指控其采用投毒方法致受害人黄洋死亡的事实,但否认因琐事引发矛盾,怀恨在心蓄意杀人。  起诉书指控,林森浩因琐事与黄洋不和,对黄怀恨在心,决意投毒杀害黄洋。  起诉书还原了案发过程: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从其实习过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得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将剧毒化学品全部注入宿舍内的饮水机中。次日上午,黄洋从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注入了剧毒化学品的饮用水。之后,黄洋即发生呕吐,赴医院治疗。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黄洋符合生前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肝脏、肾脏等多器官损伤、功能衰竭而死亡。4月12日,林森浩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本案将择期宣判。  
  【批评观点】 :
  有人斥复旦投毒案部分报道:称涉传授犯罪方法罪。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投毒”的案情披露之后,媒体的介入可谓势不可挡。此间法律专家18日对记者表示,一些媒体擅自公布尚未定罪的嫌疑人姓名、身份,大量报道投毒案有毒物质为何、来源如何及投毒过程细节,丧失了作为媒体最基本的准则。
  上海知名律师吴冬表示,法律遵循“无罪推定”原则,在法院未作判决之前,嫌疑人理论上是无罪的。不管报道者内心判断多么坚定,先入为主的立场理当抛弃。此次警方并没有公布嫌疑人的姓名和案情细节,但部分媒体不仅大肆公开嫌疑人的姓名、身份,对于投毒案的有毒物质、毒物来源肆意揣测,极为不妥当。有法律专家甚至表示,媒体记者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
  据了解,1994年清华大学朱令“铊中毒”事件发生后,媒体同样对案件细节大肆报道,以致此后高校发生多起铊中毒事件。包括1997年北京大学化学系王某用铊盐向同学投毒;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常某用铊盐向3同学投毒。有人担心,此次事件之后,类似的投毒案将不断出现。
  “传授犯罪方法罪”主要是指犯罪的经验与技能,包括手段、步骤、反侦察方法等,以语言、文字、动作、图像或其他方法,故意将实施某种犯罪的具体方法、技能等传授他人。该罪名的设立目的是为维护社会公共管理秩序,入罪主要考虑主观故意。法律界人士表示,新闻媒体在报道犯罪事件时需要讲一个度,还要从媒体的职业道德考虑。除了犯罪方法,犯罪动机,嫌疑人背景,被害人遭遇都可以有新闻点,许多犯罪方法还是适当隐去细节比较稳妥。
  【批评观点】 :  1、中国教育失败?  不少人将此事和中国的教育制度联系在一起进行反思,有人问:“清华的朱令被投毒案至今未破,现在复旦又出这事,我只想问中国式的教育教出了啥?”“人性尽失,害人害己;教育有弊端,育人德为先!”“应试教育,教育出来一批有智商无情商的尖子生。 ”不过也有不少网友对此表示反对,有人表示,在国外高校同样也会发生枪袭案,犯罪行为并不会分国界、地区,中国教育虽有问题,但投毒案只是个案,并不能说明这一问题。  2、是否侵犯病人隐私  从复旦发布微博之后,网络上出现了多个集中讨论此事的帖子和微博。有不少网友提醒,此举可能涉嫌侵犯病人隐私。丁香园微博也为此删除了复旦大学受害研究生的病例的微博,并表示昨晚之所以引发对病因的探讨,只是在病人隐私与生存可能性之间寻找一种平衡,是权衡利弊后的无奈之举。一位儿童医院医师认为,从法理学角度来说,当侵犯一个法益,是为了维护更高的法益或利益时,是被允许的。如为救病人闯红灯,或如上情况。一切的法益中,一般认为生命权是最重要的。  3、来自观点中国的一位网友说:  校园投毒案确实是中国高校时隐时现的一道暗伤: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北大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重要原因。其中,清华女生朱令,终身致残,而此案至今未破。甚至我们还会想起到2004年马加爵案、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事件,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但问题是:第一,复旦投毒案真相还有待掘进,作为关键证据的“N-二甲基亚硝胺”未必一定出自校内,复旦校方称,“有毒化合物并非来自学校实验室,并称网上也可购买”。在这样的背景下,指责剧毒化学品的“校内管理制度”,似乎难免无的放矢的嫌疑。  第二,不少人翻出嫌疑人微博中的只字片语,譬如称受害者为“黄屌丝”,又譬如最后一条微博称,“有时候挺痛恨这个行业的,名义上叫做医生,但是面对病人,尤其面对那些急切想从这里解决困惑的病人,帮忙总不能帮到底,好比带一个问路者走了一段路,然后跟他说,你找别人帮忙吧”——屌丝之称,可以是挖苦嘲讽,也可以是亲密关系;至于微博上的生活感言,你可以看成是“恨意昭然”,我也可以读出自励之意。僭越司法程序,而对“嫌疑人”以立场先行的理念,去拼凑“铁定有杀人的持久动机”之逻辑。这和通过“突审”、让“惊魂未定”的张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实的“杭州女神探”,走同样的路线?  至于大学生的心理疾患,这固然是真命题,但也不是事事都能与心理不健康扯上关系。有人说,调查表明,近40%的大学新生和50%以上的毕业生存有不同的心理问题,其中“人际交往、学习压力、就业压力、情感困境”是最为突出的四大“心病”——此事提醒我们关注高校的心理健康问题。这话看似很有道理,实际上仍属于过度解读。没有复旦投毒案,高校心理健康就可以忽略不计?或者说,哪里来的蛛丝马迹证明这就是一起“心理案件”?倒是早有证据否决了坊间的所谓“竞争说”、“感情说”,那么,我们何以凭空论断出当事人心理有恙?  一个最浅显的逻辑往往被我们所忽略:抛开身份标签——高校、研究生、医学等,事件还剩下什么呢?真要追问的话,“谁”、“怎样”去杀人,远不如“为什么”更有意义。对生命的轻贱与冷漠,也许比剧毒的化学物质,更凶险。  这世间,空泛的大道理其实最没有道理。历史上一页页的荒谬与不堪,往往多是因为受到隔靴搔痒的道理所蛊惑,刻骨铭心的真相反而才显得那么苍茫辽远。复旦投毒案也好,任何公共事件也罢,推理或演绎,总得依托于确凿的是非、明晰的真假之上,过度解读,不仅无益于事件发展,也容易模糊了很多真正值得反思与警醒的地方。  
  【评论反思】 :  “复旦学生投毒案”成一周微博热点  在4月15日以来一周左右的时间里,“复旦学生投毒案”成为网络上非常热门的一个话题。  4月15日当天,一条名为“复旦大学研究生疑遭室友投毒入院”的报道受到媒体及网友的广泛关注。4月15日起有关“复旦学生投毒案”的报道持续升温,4月16日起就在网络上形成了较为明显的舆情热点。在延续了一周左右的较高区间的舆论关注热潮之后,事件相关舆情热度正在逐步回落。  1、媒体报道还需坚守职业道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陈承认为:“投毒案,我很排斥对于所谓动机的调查。这部分的职责在警方,媒体一没能力二没权力去调查动机,破案是个需要确实证据的过程,除非媒体占有与警方一样多的书证、物证和科技侦查手段,不然任何关于动机的描述或暗示都是无效的。一般人传播也就算了,这点上媒体其实应该能做更认真的核实。”  复旦投毒案发生后,林沐的姐姐曾发短信对媒体说,“弟弟善良,不可能害人。希望媒体据实报道,凭良心办事。”黄洋的父亲也曾经说,“在没有证据之前不能冤枉好人”。再加上对那个帮助诊断黄洋病因的“神秘短信”,网友“连鹏”不禁评论说:“感觉案情蹊跷。希望警方查清楚,可别在舆论压力之下,冤枉了好人。另外,应该做无罪推定,尤其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也希望媒体不要大肆公开个人隐私,要保持客观和公正。”网友“雅典娜二叔”也如此说道:“我们见识了网络的力量,每个人的参与和围观致使整个事件无限波及,于是我们都成为浪潮中的乌合之众,而事件的发展最终也无法控制地坏下去。过分揣测“复旦投毒案”是集体无意识的表现。”  据媒体报道,复旦投毒案未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也上演令人震惊的大学生“同室操戈”血案。而在4月17日南昌航空大学。而如同济大学中文系教授张生评论说,“对于此次案件,请不要过分夸大和炒作。对于出现在大学里的这类不幸案件,一方面我们要反思,但作为旁观者,大家也要多一份悲悯,让逝者安息。”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徐达内也在回顾此事件发展以来的媒体报道轨迹之后指出:“媒体应当恪守中立客观的准则,拒绝过度的推测、引申,我愿与同行共勉。”  2、折射校园生命教育教育缺位  复旦投毒案发后,黄洋的系主任发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哀恸。兄弟之间本应该相亲相爱,而“同室操戈”却显现出人性的残忍。网友“逸小涵lu”评价说:“一位上过大学的高素质的人,怎么会对自己的室友下的了手?”网友“花与Lidiya”评价说:“真是痛心了。历史重演,道德沦丧到没有底线,对自己的室友投毒,下如此恨手,不应该是一个高知识分子做出来的事情”。新华社在其官方微博“新华视点”发表微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任何理由在生命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生存和竞争的压力再大,人也应有底线。有外在知识无内在约束,教育应反思。”  案件发生后,有人马上联想到上世纪90年代发生在清华大学的铊中毒案。人民日报在其官方微博上发表评论:“复旦大学投毒案受害人黄洋离开了祈福。令人恐怖的不是有毒物质而是人心。从1995年清华大学、1997年北京大学两起铊盐投毒案,到2004年马加爵案、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案,再到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那一颗颗漠视生命的心,一颗颗扭曲的心灵,震惊社会。”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姚建龙评论说:“从披露的案情看,投毒的水桶至少是寝室同学的公共饮水源,受害对象明显具有不确定性。从这一点至少可以看出,他对他人的生命是何等的漠视,折射出生命教育在年轻学生群体中的严重缺位。”  4月18日,著名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以“复旦投毒案:知识与德性的错位”为题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他指出:“目前整个校园,学生发生冲突以后往往喜欢用武力和暴力解决问题,反映出学生的生命教育的缺陷。生命教育重于泰山,学校需引导学生重视生命的价值,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与身心健康,以人为本,让学生真正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3、学生心理教育亟待加强  熊丙奇指出,复旦投毒案折射出当代大学生知识与道德的错位。由于我们只关注一个人的学历和知识,而缺乏对大学生心理健康、道德水平的关注,最后结果可能就是他有知识、没有文化,这样一系里校园极端案件便发生了。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首先,有才无德。一个人的学历是代表他学习经历,反映了他知识教育一方面的成果。而无法反映出他的人格、身心,而人格的教育、身心的教育、心理的教育,这些教育才是对一个人起到更大作用的教育。其次,功利主义。无论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都指向功利的功能,非功利的价值渐渐淡薄。具体表现在中小学阶段,很多学校追求的是升学的目标。进入大学之后,学生的目标也是为了就业或者考研、出国。整个教育会陷入严重的功利化氛围当中。第三,漠视生命。我们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尊严的意识、尊重他人的人格、保护自我这方面的教育是比较缺乏的,因此遇到矛盾的时候,学生可能就会采取非常过激的手段来进行处理,甚至根本就没有想到过面对的是一个鲜活的生命。  学生的身心健康关乎着整个社会和民族的未来。学生心理教育需要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多管齐下,每一个人都责无旁贷。首先,学校应该采取措施来应对学生的心理问题,比如说开设相应的心理咨询的课,普及心理的一些知识,同时完善学校的心理服务机构,及时了解掌握学生一些心理的问题,给他们进行相应的救助。其次,学校、家庭应该关注学生人际交往的能力。尤其在家庭中,父母应该改变包办代替一切的家教思维,应该把学生作为是未成年的社会公民对待,应该建立起平等沟通的关系。而在学校的集体里,老师应该引导同学平等相处、宽容相待,及时发现同学之间人际关系的矛盾,采取有效措施来化解这些矛盾,从而提高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第三,社会需创造自由、公平的竞争氛围,给学生以多元、个性的发展空间,让学生真正实现多元选择。我们应重视社会环境对学生成长的影响,从而减少极端个案的发生。  
  【社会反思】 :  “复旦学生投毒案”成一周微博热点  在4月15日以来一周左右的时间里,“复旦学生投毒案”成为网络上非常热门的一个话题。  4月15日当天,一条名为“复旦大学研究生疑遭室友投毒入院”的报道受到媒体及网友的广泛关注。4月15日起有关“复旦学生投毒案”的报道持续升温,4月16日起就在网络上形成了较为明显的舆情热点。在延续了一周左右的较高区间的舆论关注热潮之后,事件相关舆情热度正在逐步回落。  1、媒体报道还需坚守职业道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陈承认为:“投毒案,我很排斥对于所谓动机的调查。这部分的职责在警方,媒体一没能力二没权力去调查动机,破案是个需要确实证据的过程,除非媒体占有与警方一样多的书证、物证和科技侦查手段,不然任何关于动机的描述或暗示都是无效的。一般人传播也就算了,这点上媒体其实应该能做更认真的核实。”  复旦投毒案发生后,林沐的姐姐曾发短信对媒体说,“弟弟善良,不可能害人。希望媒体据实报道,凭良心办事。”黄洋的父亲也曾经说,“在没有证据之前不能冤枉好人”。再加上对那个帮助诊断黄洋病因的“神秘短信”,网友“连鹏”不禁评论说:“感觉案情蹊跷。希望警方查清楚,可别在舆论压力之下,冤枉了好人。另外,应该做无罪推定,尤其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也希望媒体不要大肆公开个人隐私,要保持客观和公正。”网友“雅典娜二叔”也如此说道:“我们见识了网络的力量,每个人的参与和围观致使整个事件无限波及,于是我们都成为浪潮中的乌合之众,而事件的发展最终也无法控制地坏下去。过分揣测“复旦投毒案”是集体无意识的表现。”  据媒体报道,复旦投毒案未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也上演令人震惊的大学生“同室操戈”血案。而在4月17日南昌航空大学。而如同济大学中文系教授张生评论说,“对于此次案件,请不要过分夸大和炒作。对于出现在大学里的这类不幸案件,一方面我们要反思,但作为旁观者,大家也要多一份悲悯,让逝者安息。”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徐达内也在回顾此事件发展以来的媒体报道轨迹之后指出:“媒体应当恪守中立客观的准则,拒绝过度的推测、引申,我愿与同行共勉。”  2、折射校园生命教育教育缺位  复旦投毒案发后,黄洋的系主任发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哀恸。兄弟之间本应该相亲相爱,而“同室操戈”却显现出人性的残忍。网友“逸小涵lu”评价说:“一位上过大学的高素质的人,怎么会对自己的室友下的了手?”网友“花与Lidiya”评价说:“真是痛心了。历史重演,道德沦丧到没有底线,对自己的室友投毒,下如此恨手,不应该是一个高知识分子做出来的事情”。新华社在其官方微博“新华视点”发表微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任何理由在生命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生存和竞争的压力再大,人也应有底线。有外在知识无内在约束,教育应反思。”  案件发生后,有人马上联想到上世纪90年代发生在清华大学的铊中毒案。人民日报在其官方微博上发表评论:“复旦大学投毒案受害人黄洋离开了祈福。令人恐怖的不是有毒物质而是人心。从1995年清华大学、1997年北京大学两起铊盐投毒案,到2004年马加爵案、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案,再到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那一颗颗漠视生命的心,一颗颗扭曲的心灵,震惊社会。”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姚建龙评论说:“从披露的案情看,投毒的水桶至少是寝室同学的公共饮水源,受害对象明显具有不确定性。从这一点至少可以看出,他对他人的生命是何等的漠视,折射出生命教育在年轻学生群体中的严重缺位。”  4月18日,著名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以“复旦投毒案:知识与德性的错位”为题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他指出:“目前整个校园,学生发生冲突以后往往喜欢用武力和暴力解决问题,反映出学生的生命教育的缺陷。生命教育重于泰山,学校需引导学生重视生命的价值,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与身心健康,以人为本,让学生真正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3、学生心理教育亟待加强  熊丙奇指出,复旦投毒案折射出当代大学生知识与道德的错位。由于我们只关注一个人的学历和知识,而缺乏对大学生心理健康、道德水平的关注,最后结果可能就是他有知识、没有文化,这样一系里校园极端案件便发生了。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首先,有才无德。一个人的学历是代表他学习经历,反映了他知识教育一方面的成果。而无法反映出他的人格、身心,而人格的教育、身心的教育、心理的教育,这些教育才是对一个人起到更大作用的教育。其次,功利主义。无论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都指向功利的功能,非功利的价值渐渐淡薄。具体表现在中小学阶段,很多学校追求的是升学的目标。进入大学之后,学生的目标也是为了就业或者考研、出国。整个教育会陷入严重的功利化氛围当中。第三,漠视生命。我们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尊严的意识、尊重他人的人格、保护自我这方面的教育是比较缺乏的,因此遇到矛盾的时候,学生可能就会采取非常过激的手段来进行处理,甚至根本就没有想到过面对的是一个鲜活的生命。  学生的身心健康关乎着整个社会和民族的未来。学生心理教育需要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多管齐下,每一个人都责无旁贷。首先,学校应该采取措施来应对学生的心理问题,比如说开设相应的心理咨询的课,普及心理的一些知识,同时完善学校的心理服务机构,及时了解掌握学生一些心理的问题,给他们进行相应的救助。其次,学校、家庭应该关注学生人际交往的能力。尤其在家庭中,父母应该改变包办代替一切的家教思维,应该把学生作为是未成年的社会公民对待,应该建立起平等沟通的关系。而在学校的集体里,老师应该引导同学平等相处、宽容相待,及时发现同学之间人际关系的矛盾,采取有效措施来化解这些矛盾,从而提高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第三,社会需创造自由、公平的竞争氛围,给学生以多元、个性的发展空间,让学生真正实现多元选择。我们应重视社会环境对学生成长的影响,从而减少极端个案的发生。  
  葛俊琦:  4月3日上午,我去医科图书馆看书,大约下午两三点钟的时候,五官科医院的医生黄洋的师兄孙希才打我电话,让我去黄洋所在的中山医院SICU一趟,有事找我帮忙。由于孙希才读研期间曾到我们中山医院神经外科进修过,我早就认识他了。所以接到电话后我也没有多问就答应了。  ----这里 说的 “孙希才 读研 期间”,指的是 念 博士研究生的期间 (绝对不可能是 硕士研究生期间)  ----“我们中山医院神经外科”,这里 说的 就是上海的事情吧,绝对不可能是 葛俊琦 在广东念 本科的事情  
  葛俊琦 是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05级的学生  他2010年毕业 来到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2010年8月复旦大学依据林森浩提出的网上申请,将其安排住宿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西20  宿舍楼421室,葛俊琦等同学也被安排住宿于该寝室内”  ----对于 以上内容,大家应该没有 疑义的  
  而 孙希才 ,原在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工作  “2007年7月,我院2005年引进的耳鼻喉科硕士孙希才、财务科硕士朱某某夫妇双双拿到了博士录取通知书。孙希才被上海复旦大学耳鼻喉专业录取”  ——以上这段摘自玉溪市人民医院网站。  -----那么,到了2010年的夏天,他念了三年博士,应该毕业了吧  
  /a/jjxm/zyys/zyys/0.html   这里有个网页显示:  孙希才 男 博士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耳鼻咽喉科 2010.7   这时候 孙 已经 开始接受 住院医师培训了,是在 五官科医院  他怎么可能 在 中山医院 神经外科 进修,并 认识 葛呢?  
  葛俊奇说上午去图书馆看书、、、为什么要提出了、他不是下午两三点接到孙的电话的吗。。  
  获得奖励的优秀住院医师  &?基金项目?& 住院医师 11:获得奖励的优秀住院医师序号姓名性别学历培训医院培训学科接受培训时间1毕 晶?女硕士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内科2010.72练晶晶?女硕士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内科2010.73聂宇昕?女硕士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内科2010.74顾史洋男?硕士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内科2010.75宋 玮?女本科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全科医学2010.76韩海燕?女本科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全科医学2010.77李娅玲?女本科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全科医学2010.78史晓芳?女硕士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神经内科2010.79毛玲艳?女硕士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神经内科李 化男?博士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外科李全林男?硕士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外科姜 威?女硕士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影像科王淑敏?女硕士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口腔科乔 晖男?硕士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麻醉科张卓君?女硕士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内科区雪婷?女硕士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内科王上上男?硕士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皮肤科冯钰惠?女本科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全科医学科王雯雯?女本科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全科医学科罗苏珊?女硕士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神经内科栾世海男?博士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外科张 健男?硕士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外科王永刚男?博士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医学影像科胡小英?女本科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全科医学科邹慧姗?女本科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全科医学科宋志花?女本科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全科医学科张丽波?女本科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医学影像科喻 林?女博士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临床病理科沈丽娟?女本科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影像科刘 欣?女博士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肿瘤学科汤立晨?女硕士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肿瘤学科李薇薇?女硕士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肿瘤学科殷文瑾?女博士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肿瘤学科翟亦晖?女博士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儿科祁媛媛?女博士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儿科赵 瑞男?博士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儿外科朱婷婷?女本科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妇产科朱 好?女硕士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妇产科孙希才男?博士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耳鼻咽喉科任 慧?女博士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眼科方 媛?女博士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眼科宋 玮?女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妇产科邵庆波男?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麻醉科吴珺玮?女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内科樊 星?女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内科孙娴雯?女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内科包 垚?女本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全科医学科罗 炎?女本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全科医学科杨 蓉?女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全科医学科朱正伦男?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外科龚笑勇男?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外科李卫侠?女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医学影像科刘王瑩?女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肿瘤学科秦玲娣?女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医学影像科张 宁?女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妇产科赵嫣红?女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麻醉科顾 嫣?女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内科王 玮?女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内科王 鑫?女本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全科医学科姚小英?女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神经内科徐海淞男?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外科金 鑫男?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外科戴佳奇?女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外科陶芳芳?女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儿科施 佳男?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儿外科彭 娟?女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内科俞 芸?女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内科吴文佳?女本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全科医学科曹奇峰男?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外科刘 玉?女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医学影像科王晓洁?女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口腔科姜 葳?女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口腔科周 琴?女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口腔科杨 溪男?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口腔科云俊杰男?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内科黄 莹?女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徐 梁男?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外科陈夏芳?女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儿科王翠锦?女本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儿科龚霄雷男?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儿外科蔡健玉?女本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全科医学科卢云鹤男?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外科韩巍巍?女博士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妇产科庞尹虎男?本科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急诊科姜元喜男?硕士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内科解 元?女硕士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内科陆 伟男?本科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全科医学科范旭雯?女本科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科王 开男?硕士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科徐 佳?女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中医针推科姜 怡?女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中医内科单孟俊男?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中医内科张 娜?女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中医内科张璐芸?女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中医内科卢艳琳?女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中医内科洪梦婕?女本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中医内科洪名超?女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中医全科林 娟?女本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中医全科黄 芸?女本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中医全科陈 润?女本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中医全科汪 维男?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中医骨伤科吴 卿男?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中医内科蒋式骊?女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中医内科张士强?女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中医内科黄凌鹰?女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中医内科黄敏华?女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中医内科赖优莹?女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中医内科董慧琳?女本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中医全科丁颖晨?女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中医全科尧勇平男?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中医全科罗吉恒男?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中医全科沈梦雯?女本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内科李 奔?女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内科唐凤祥男?本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内科李富龙?女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内科韩世盛男?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内科孙小青?女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内科郭召平男?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内科周季青?女本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全科姜丽丽?女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全科汪玲羽?女本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全科李 欣男?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  
  证人张卫(西20宿舍楼管理员)于日所做的证言证实:  日白天,葛俊琦带了一个男生进入西20宿舍楼,称要去421寝室取黄洋喝的水样送检,张卫予以放行。  之后几天,又有一名住在西20宿舍楼的男生与一个女生持黄洋的房门钥匙进入西20宿舍楼,称因为水样检测没问题,他们要取黄洋的食物拿去化验。张卫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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