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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 网络文摘
  【全球塑胶网日网讯】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7日)。
通讯地址:泰州市环保局医药高新区分局
联系人:泰州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环评科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
1关于对《阿里生物技术泰州有限公司诊断试剂和分析检测仪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泰环高新〔15年1月16日
2关于对《江苏岷海制药有限公司新增燃气蒸汽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泰环高新〔15年1月16日
3关于对《桑缇亚(中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泰环高新〔15年1月16日
4关于对《泰州国宾馆有限公司泰州国宾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泰环高新〔15年1月16日
5关于对《泰州茗民商贸有限公司茗民商贸酒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泰环高新〔15年1月16日
6关于对《江苏中润油墨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绿色环保油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泰环高新〔15年1月28日
7关于对《泰州华诚医学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城医疗器械园二期标准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泰环高新〔15年1月28日
  泰环高新〔2015〕2号
  关于对《阿里生物技术泰州有限公司诊断试剂和分析检测仪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阿里生物技术泰州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阿里生物技术泰州有限公司诊断试剂和分析检测仪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在泰州医药园区G62号标准厂房三层东侧拟定地点建设。项目生产品种及规模为:年产C反应蛋白试剂盒4000万人份、敏感C反应蛋白试剂盒1000万人份、降钙素原试剂盒1000万人份、肌钙蛋白试剂盒1000万人份、N端脑纳利肽试剂盒1000万人份、D-二聚体试剂盒400万人份、尿微量白蛋白试剂盒400万人份、人心脏型脂肪结合蛋白试剂盒400万人份、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试剂盒400万人份、抗环瓜胺肽抗体试剂盒400万人份、全自动生化分析仪400台(套)、特定蛋白分析仪800台(套)、免疫定量分析仪800台(套)。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排水系统严格实施雨水、污水分流。项目废水在达到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方可经废水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进一步深度处理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纯水制配废水COD浓度小于40mg/l,可作为清下水,直排园区雨水管网。
  (二)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3类标准。
  (三)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出售综合利用;废边角料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固废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
  (四)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五)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公司环境管理水平。
  三、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一)水污染物(接管量/外排量):污水排放量≤627吨、化学需氧量≤0.19/0.03吨、氨氮≤0.016/0.003吨、SS≤0.12/0.006吨、总磷≤0.002/0.0003吨;
  (二)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零排放。
  四、项目建成投运三个月内,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局申办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五、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环境监督管理由泰州市环境监察局负责。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工艺或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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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日
  泰环高新〔2015〕3号
  关于对《江苏岷海制药有限公司新增燃气蒸汽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苏岷海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苏岷海制药有限公司新增燃气蒸汽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你公司新上1台4t/h的燃气蒸汽锅炉,待医药园区供热管网覆盖后,你公司须使用园区提供的蒸汽,燃气蒸汽锅炉作为应急备用锅炉。
  二、锅炉定期排水送公司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进一步深度处理达标排放;锅炉软水制备废水pH值中性、COD浓度小于40mg/l,可作为清下水,直排园区雨水管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标准,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8米。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3类标准。废钠型离子交换树脂委托厂家回收再利用。排污口和标志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
  三、项目建成后,锅炉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一)水污染物(接管量/外排量):污水排放量≤150吨、化学需氧量≤0.03/0.007吨、SS≤0.03/0.001吨;
  (二)大气污染物:烟尘≤0.054吨/年、SO2≤0.009吨/年、NOX≤0.42吨/年;
  (三)固体废物:零排放。
  四、项目建成投运三个月内,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局申办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五、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环境监督管理由泰州市环境监察局负责。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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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日
  泰环高新〔2015〕4号
  关于对《桑缇亚(中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桑缇亚(中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南京师范大学编制的《桑缇亚(中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你公司在泰州医药园区G46幢标准厂房建设化妆品生产项目。生产品种及规模为:年产各类化妆品2430吨,其中液剂(精华液、面膜液)1902吨、乳霜剂(精华霜、乳液)211.2吨、油膏剂(口红、唇蜜)105.6吨、粉剂(粉饼、眼影)211.2吨。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管理中,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排水系统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三级标准和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方可经废水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直接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从废气产生源头进行控制,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减少废气的排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设置专用排气筒,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二级标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3类标准。
  (四)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
  (五)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六)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公司环境管理水平。
  三、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一)水污染物(接管量/外排量):污水排放量≤5873.67吨、化学需氧量≤1.88吨/0.29吨、氨氮≤0.18吨/0.029吨;
  (二)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0.236吨、颗粒物≤0.008吨;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零排放。
  四、项目建成投运三个月内,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局申办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五、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环境监督管理由泰州市环境监察局负责。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工艺或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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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日
  泰环高新〔2015〕6号
  关于对《泰州国宾馆有限公司泰州国宾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泰州国宾馆有限公司:
  你公司按《关于不予受理泰州国宾馆有限公司泰州国宾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函》(泰环高新〔号)相关要求,重新委托泰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泰州国宾馆有限公司泰州国宾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今后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012年1月,你公司委托泰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泰州国宾馆有限公司泰州国宾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环保批复(泰环医〔2012〕4号)作废。
  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内容由主要建设一幢接待综合主楼、四幢部长楼调整为主要建设一幢主楼、二幢营业楼。项目占地面积为534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0796平方米。
  三、在项目营运管理中,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须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含油废水须单独收集预处理。项目废水在达到泰州市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方可经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泰州市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二)项目应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煤炭等非清洁能源。燃气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燃气锅炉标准。
  (三)项目厨房油烟经吸风罩收集、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气筒实现有组织排放,排气筒高度和位置应以不影响周围环境为原则。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标准。
  (四)项目应选用节能隔声的墙体材料和门窗,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项目边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1类标准。
  (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废物处置措施。餐厨废弃物按《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六)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排污口。
  (七)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公司环境管理水平。
  三、项目建成后,本项目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一)水污染物(接管量/外排量):废水量≤102258吨,COD≤43.8/5.1吨,氨氮≤2.2/0.59吨,TP≤0.22/0.04吨。
  (二)大气污染物:SO2≤0.345吨、NOX≤1.862吨、烟尘≤0.157吨;
  (三)固体废物:零排放。
  四、鉴于该项目已建成投入试运行,你公司须自接到本批复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申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五、项目现场环境监督管理由泰州市环境监察局负责。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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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日
  泰环高新〔2015〕7号
  关于对《泰州茗民商贸有限公司茗民商贸酒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泰州茗民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泰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泰州茗民商贸有限公司茗民商贸酒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在泰州医药高新区寺巷街道口泰路西侧、姜寺路北侧拟定地址建设。项目拟建一幢6层(局部7层)建筑物,规划用地面积46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259.3平方米,主要从事餐饮、住宿等。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管理中,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单位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二)项目建设须充分考虑项目对北侧零散住户、西侧工业企业对项目的影响,采取切实有效防治措施,合理功能布局。如项目噪声源、油烟排气筒应尽可能布置在项目东南侧。
  (三)项目须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含油废水须单独收集预处理。项目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在达到泰州市第二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方可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泰州市第二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四)项目应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煤炭等非清洁能源。燃气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燃气锅炉标准。
  (五)项目油烟废气经吸风罩统一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排放管道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六)项目应选用节能隔声的墙体材料和门窗,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项目南面、东面边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4类标准,其余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2类标准。
  (七)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废物处置措施。餐厨废弃物按《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八)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排污口。
  (九)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公司环境管理水平。
  三、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各类污染治理设施未投入运行、泰州市第二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未到位,本项目不得投入试营业。项目竣工试营业须报我局核准,试营业期满(不超过3个月)需向我局申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四、项目现场环境监督管理由泰州市环境监察局负责。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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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日
  泰环高新〔2015〕8号
  关于对《江苏中润油墨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绿色环保油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中润油墨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苏中润油墨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绿色环保油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泰州市蓝天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和技术评估意见,在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在你公司现厂区内建设。生产品种及规模为:年产转轮胶印油墨8000吨、单张纸胶印油墨2000吨。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改变建设内容及改变生产工艺、产品方案。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管理中,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确保各项清洁生产指标(如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按“雨污分流、分质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三级标准和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方可经废水总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进一步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从废气产生源头进行控制,加强储运及生产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减少废气的排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对化油工序化油废气和配料工序投料粉尘分别进行收集净化处理,设置专用排气筒,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表2二级标准和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3类标准。
  (五)按照“减量化p资源化p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p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项目试验检验废物、过滤滤渣、过滤滤布、包装物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在试生产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除尘器除尘灰回用于配料工序,不外排;其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厂内暂存场所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和《一般工业废物贮存p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方案,定期组织演练;建设一座不小于145立方米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大豆油、溶剂油储罐区设置围堰;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易燃物品在使用、贮运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七)主生产区地面、事故废水收集池、储罐区、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厂内暂存场所等须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渗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八)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可设废水接管排口1个、清下水排口1个、废气排气筒2个。废水排口、清下水排口、废气排放筒应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检测平台。
  (九)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本项目厂界外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该范围内现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规划、新建各类环境敏感目标。
  三、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
  (一)水污染物(接管量/排入外环境量):废水量≤5168吨,化学需氧量≤1.002/0.258吨,SS≤0.474/0.51吨,氨氮≤0.04/0.025吨,石油类≤0.019/0.005吨;
  (二)大气污染物:烟尘≤0.61吨,非甲烷总烃≤1.506吨;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零排放。
  四、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各类污染治理设施未投入运行,本项目不得投入试生产。项目竣工试生产须报我局,试生产期满(不超过3个月)需向我局申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五、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环境监督管理由泰州市环境监察局负责。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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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日
  泰环高新〔2015〕9号
  关于对《泰州华诚医学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城医疗器械园二期标准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泰州华诚医学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华诚医学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城医疗器械园二期标准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泰州市蓝天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和技术评估意见,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你公司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药城大道北侧、医疗器械园一期标准厂房西侧拟定地块建设中国医药城医疗器械园二期标准厂房项目。项目主要建设标准厂房9幢、综合楼1幢、露天堆场(卸货堆放)6座及其他配套设施,规划总用地面积8208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8029平方米。项目具体工程组成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报告书》。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管理中,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单位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二)对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进行治理和控制。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搅拌用水,生活污水经临时性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标排放;采取设置防尘围挡、围护和清扫路面、定期洒水以及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控制车速等措施控制减少施工扬尘,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夜间施工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标准。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理。施工期应尽可能减少破坏项目所在地地貌植被的面积,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三)项目排水系统严格实施雨污分流,雨水、污水管网分别接入园区雨水、污水管网,禁止另设排口。配套建设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进一步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四)合理设计、预留标准厂房内废气排放管道井、固体废物临时堆场以及其它环保处理设施用地等;标准厂房屋顶承重指标须充分考虑入驻项目废气处理需要。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3类标准。
  (六)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七)加强区域绿化,在项目边界设置一定宽度和高度的绿化隔离带,减轻以后入驻企业废气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八)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三、该项目建成投运使用前,你公司须向我局申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四、中国医药城医疗器械园二期标准厂房引进项目须符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入驻标准厂房的各类生产经营项目须按规定另行向环保部门报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环境监督管理由泰州市环境监察局负责。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或者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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