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2014职称计算机考试(2014)4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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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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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考发〔2013〕4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3〕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职称外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定于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
二、考试适用范围、语种、专业及等级划分。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适用范围,仍按原《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规定执行。考试仍设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B、C3个级别,其中英语各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其他语种不分专业。&&&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职称外语考试各专业、级别的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通用外语词典(不得携带电子词典以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黑色墨水笔。&&&
四、网络报名、网上交费、准考证下载打印及要求。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网上交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日至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并上传照片后,即可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及交费咨询电话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经网上报名和交费的考生,请于日至2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和考点设置。我市2014年度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点考场统一设在嘉兴市区。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实施。&&&
六、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考试用书征订和考前培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56号)精神,2014年度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及辅导用书内容均有修订,启用了新版防伪标识。考试用书网上增值服务内容包括2013年职称外语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等,只有正版书读者才能凭防伪码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cn)上查看。辅导用书新增《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词汇重点突破》一种。&&&
为方便考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开辟了网上售书业务,网址为:.cn,考生自行从网上购书。&&&
需要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可登录嘉兴考试培训网(/class/wy)职称外语培训专栏查询;另配有职称外语培训光盘,需要购买的考生请到嘉兴市继续教育中心购买(地址: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2号楼5楼519室),联系电话:214373。&&&
八、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分数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职称外语考试涉及面广、影响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等有关工作。对考试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
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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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安排通知
      商丘师范学院  关于2014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具体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改办《关于2014年度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4〕40号)、商丘师范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的调整意见》(院行字〔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4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组织申报(9月11日-9月22日)  1.学校研究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部署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和评审事宜。  2.各单位组织本单位高、中、初级申报人述职、考核测评、填写《评审简表》,于9月15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推荐报告及高、中、初级申报人员名单(人事代理人员单独附名单)报人事处。  3. 9月19日,非教学系列高级申报人将评审材料、《评审简表》纸质1份及电子版、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验证等材料报人事处。  9月20日-22日(1)教学系列高级和非教学系列中、初级申报人将评审材料、《评审简表》纸质1份及电子版、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等材料报人事处;教学系列中、初级先将《评审简表》纸质1份及电子版报人事处。(2)非教学系列高级申报人员材料展示。上述时间内参评人员须将所有相关材料原件报送人事处,没有材料原件及过期提交者,不予接收。  兼职教学人员按照承担的教学任务和所属学科分别归属到相应院(部)进行申报,不可随意变更。  根据院行字〔2012〕100号文件要求,辅导员系列中、高级推荐工作由学生处负责,实验系列中、高级推荐工作由实验室建设与实验设备管理处负责。人事处在审核的基础上,将辅导员系列和实验系列中、高级申报人的相关材料分别转交给学生处和实验室建设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各类《评审简表》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二)材料展示(9月23日-25日)  从材料展示之日起,不接收补充材料。所有补充材料待学校推荐结束后报送。  (三)计算和公示量化积分(9月26日-30日)  根据院行字〔2012〕100号文件要求,人事处会同纪委、监察处负责审核申报者的基本资格,并负责所有申报材料的复核;教务处负责审核申报者的教学工作业绩材料,并负责将审核无误的结果和教学工作板块的个人量化积分加盖公章后交人事处汇总;科研处负责审核申报者的科研工作业绩材料,并负责将审核无误的结果和科研工作两个板块的个人量化积分加盖公章后交人事处汇总。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量化积分结果经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汇总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须经职称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修正。  (四)校内外专家分学科组打分(10月8日-12日)  (五)教学系列高级和非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10月13-18日)  (六)材料汇总、整理,推荐到省高评会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者填写《评审表》(10月19日-22日)  (七)材料上报省有关评委会(10月29日)  (八)推荐、评审教学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教学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由各院(部)负责,各院(部)需制定出本单位的具体推荐办法,并成立由单位领导、教师代表参加的职称推荐工作领导组,院长或主任任组长。  9月22日-10月12日,各院(部)对本单位当年申报讲师的材料原件对照《评审简表》进行逐项审核,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中级人员(辅导员除外)数量及具体名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给人事处。  10月23日-28日,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纪委、监察处等部门,到各院(部)复核当年申报教学系列专业讲师人员的评审材料。  11月3日-5日,人事处根据各院(部)的申报情况,结合当年的职称结构比例中所规定的中级职称指标数,将专业讲师指标数(四舍五入)分配到各院(部)。  11月6日-14日,各院(部)确定本单位专业讲师的最终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最终推荐名单提交至人事处。  12月1日-20日,人事处将各院(部)提交并经审核的推荐人员分专业讲师组、辅导员讲师组、实验师组分别提交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  二、报送材料及具体时间安排  (一)最高学历证书及第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教学系列中、初级不要复印件)。  (二)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教材)原件及检索页(学术著作、教材还须提供CIP数据)。  (三)《评审简表》(附txt格式电子版)1份。在《简表》的“鉴定论文”栏中,正常晋升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填写1篇,正常晋升正高级和破格晋升正、副高级者填写2篇。  (四)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交2名以上校外本专业具有教授职务人员的审核推荐意见。  (五)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身份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结项(鉴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教学系列中、初级不要复印件;正常申报高级职称者,身份证原件验证后退还本人)。  (六)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2014年外语考试成绩需要个人在网上下载)或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普通话达标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教学系列中、初级不要复印件)。  (七)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五年的,为近五年来)《年度考核登记表》每年度各一份(由人事处统一提供),《评审简表》填写年度考核情况时可在人事处网站查看。  (八)申报教师系列职务者提交教案原件1章,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者提交2份实验教案。  (九)破格人员提交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1500字左右)。  (十)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能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一)任职年限破格人员,提交单位反映申报人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  (十二)各单位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1.9月19日:各单位申报非教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报送材料。  2.9月20日: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语学院、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3.9月21日: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电气信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与规划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4.9月22日: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现代艺术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五年制教育教学部以及各非教学单位。  除非教学系列外,各院(部)须将材料收齐后由专人统一提交至人事处(附申报人员具体清单),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因时间紧、工作量大,请各单位人员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报送材料,过期不候。  三、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参评者须准备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专业、申报职务)。  (二)材料整理注意事项  1.按《简表》上个人基本情况顺序,将各种证书复印件订在一起。  2.将教学奖励证书、科研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分类依次编号、排序,编号顺序应与《简表》上所填顺序一致。  3.将发表论文的刊物、著作、结项(鉴定)项目分类依次编号、排序,编号顺序应与《简表》上所填顺序一致。  (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非教学系列中、初级职务者,待学校推荐后再填写《评审表》。  (四)各系列评审条件可到河南省人社厅“河南职称网”查看、下载。  四、《评审简表》填写说明  (一)打开人事厅网站,点击“河南职称网”(www. 或者www.),下载“个人版” 安装后,点击“录入申报信息”。  (二)“申报人所属地市(或省直)”一项点击“省直单位”。  (三)“主管单位代码”:19018,“名称”:河南省教育厅。  (四)“工作单位代码”:,“名称”:商丘师范学院。  (五)“现从事专业”:必须和申报专业完全保持一致,不得作其他填写。  (六)“详情”:xxx学校,xxx专业,xxx学位,学制x年。  (七)“系列”指高校教师、工程、卫生、图书、档案、会计、经济等。  (八)“年度考核情况”在人事处网站查看。  (九)“教育教学方面获奖情况”编上序号,并与整理好的原件、复印件序号一致。统一格式为:xxxx年x月被xx评为xx。  (十)“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及“教学效果评估情况”由教务处提供。  (十一)“专业代表性论文”从“鉴定论文”开始编序号,并与整理好的原件、复印件序号一致。“何时何刊物(刊号)发表”统一格式为:xxxx年第x期x(刊物)x(刊号)。  (十二)“论文外审意见”栏,申报教授人员填写“达到教授水平”。  (十三)“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编上序号,并与整理好的原件、复印件序号一致。统一格式为:xxxx年x月通过xx鉴定,或xxxx年x月获xx奖。“参加名次”格式为:参加,第x名(共x人)。  (十四)《简表》内容输入完毕,点击“保存”、“返回”。  (十五)“按姓名定位”输入本人姓名,点击“定位”、“上报申报信息”,保存在U盘上。  五、关于学历认证  从2010年起,按照河南省有关文件要求,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并在认证报告复印件上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送评审材料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同附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为参评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使用的、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  (二)提供学历查验的机构为教育行政部门。  (三)学历查询方式。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一是到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在各省(市、区)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二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cn)查询。中共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 & & & & & & & & & & & & & &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c) 浙江省乐清市教育局
主办联系地址:乐清市环城东路489号 网络中心:7 EMail:
浙ICP备号 |技术支持:乐清市教育局网络中心 温州公安网络警察务在线2014年区职称文件作者:发布日期:浏览次数:字号:[
]信息來源:无锡市北塘区教育局&
锡北教[2014]40号
关于做好201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学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锡教职称[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现就我区201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称评审:
1、准备阶段:(6月3日&&6月20日)
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职称工作。
各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召开教师大会,宣传政策、学习文件,领会精神,严格对照条件(详见《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和《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的规定),明确晋升对象,领取相关材料。组织好述职、学生问卷、能力测试等工作,实事求是地填好汇总、评价表。做好公示工作,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
2、申报阶段:(6月21日&&6月25日)
各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者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继续教育情况等作认真的审核,在相关表格中写好恰如其分的评语。帮助和督促申报者严格按照材料要求做好材料,确保材料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有初定职称对象的单位,在报送以上材料的同时报送初定材料。
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6月23日(周一)
区行政中心1152室
6月24日(周二)
区行政中心1152室
6月25日(周三)
各幼儿园、教研室
区行政中心1152室
3、汇总审查阶段:(6月26日&&6月28日)
局组织人事科做好申报材料分类、汇总工作,接受区、市职称部门对申报对象的资格审查。
4、材料上报阶段:(6月29日&&6月30日)
局组织人事科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职称工作办公室。
二、几点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精神,围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及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改革目标和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评审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做好今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从今年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相应条件(含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择优进行推荐。没有超岗的单位,在原有空岗仍可用的基础上采用&退一进一&的办法,由学校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已经超岗的单位,采用&退二进一&的办法,由学校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锡北教委[2011]7号)精神,对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补课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在各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
4、根据《关于大力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锡北教[2013]45号)以及《关于职称申报的补充说明》的精神,凡申报中、高级职称须有轮岗交流的经历(若本人曾提出交流申请,但确因学校工作需要而未能轮岗交流,由学校递交相关报告,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可视作轮岗交流)。
5、各单位要强化依法治教意识,规范操作程序,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认真组织报评人员进行述职,对申报材料及推荐结果要实行全程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要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鉴定意见,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不得签字上报。
6、各单位送申报材料时,需同时上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
附: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锡教职称[号)
无锡市北塘区教育局
二○一四年 六月三日
无锡市凤翔实验学校 版权所有 苏ICP维护:无锡市北塘区教育信息中心 电话:0 学校电话:2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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