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租房申请人死亡,配偶是否可以房屋续租协议

2015深圳安居房申请办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从日起至4月13日止(8个工作日),面向市级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受理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本批次定向配租房源分布在天颂雅苑、龙海家园、龙悦居、深康村和招商澜园等5个项目,共4015套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其中:
  天颂雅苑(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康乐路西侧)1187套,其中二房二厅1157套,三房二厅30套;
  龙海家园(位于前海开发区东端南侧)1521套,其中单身公寓138套,一房一厅660套,二房一厅723套;
  龙悦居(位于龙华新区民治街道办金龙路西面)535套,其中单身公寓50套,二房一厅300套,两房两厅185套;
  深康村(位于南山区侨城东路与友邻路交界处)三房二厅600套;
  招商澜园(位于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大和路与竹园路交汇处)一房一厅172套。
  二、配租对象
  本批次定向配租对象为3473家市级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重点单位”),市重点单位名单可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窗口(网址:http://61.144.226.2:8082/wssb/login.jsp)查阅。
  有承租意向的市重点单位可在本通告规定的受理期间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本批次定向配租申请。
  三、租赁期限
  定向配租公租房租期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届时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
  承租单位被取消市重点单位资格的,不予续租。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住房专办员委托书及住房专办员身份证;
  (二)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计划生育责任书;
  (三)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说明(申请单位近两年获得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的,应当提交证书复印件)及申请单位住房需求员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以上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配租流程
  (一)申请单位在受理期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2:00
至6:00)向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二)我局根据重点产业优先和人才优先的原则,确定定向配租方案;
  (三)公布配租结果;
  (四)承租单位向市租赁中心备案入住人信息并签订租赁合同。
  六、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标准
  (一)租金标准
  天颂雅苑12.1元/月·平方米;
  龙海家园19.8元/月·平方米;
  龙悦居一、二、四期16.5元/月·平方米;三期17.6元/月·平方米;
  深康村22元/月·平方米;
  招商澜园11.4元/月·平方米。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楼层和朝向修正系数按规定执行。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天颂雅苑2.83元/月·平方米;
  龙海家园3.2元/月·平方米;
  龙悦居2.56元/月·平方米;
  深康村2.67元/月·平方米;
  招商澜园2.80元/月·平方米。
  (三)其他费用
  部分项目的热水收费标准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在核定,具体收费标准以经核定的价格为准。
  七、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302室,监督投诉电话:785038。
  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八、特别提示
  (一)根据我市产业扶持政策及公租房房源情况,我局将分批次向市重点单位定向配租公租房。
  (二)根据我市人才安居政策,市重点单位名单分别由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财政委、交通运输委、教育局、司法局、文体旅游局、国资委、住房建设局、金融办、前海管理局、市医管中心等13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定期拟定,我局汇总公示,经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
  3号令实施后,2015年人才安居重点单位的认定工作已开始启动。今年第二批次定向配租公租房,将面向2015年认定并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的人才安居重点单位。
  (三)承租定向配租公租房的有关规定:
  1.应当将本单位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
  2.只能将住房配租给本单位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未在领取人才安居购房或租房补贴的员工。
  3.承租单位需变更入住人的,应当提前15日向市租赁中心备案新入住人员名单,经核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4.承租单位如有违反《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有关规定,存在未按法定程序和条件违规出租住房或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等情形的,一经核实,我局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承租单位给予处罚。
  市租赁中心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南面一楼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咨询电话:条线)。
  附:申请单位住房需求员工情况统计表
申请单位住房需求员工情况统计表
未成年子女
身份证件号
学历(学位)
身份证件号
身份证件号
(以下可按格式延展)
本统计表中,申请人总人数
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人,已婚的
本单位承诺:本统计表中的申请人均为本单位员工,符合受理通告中的入住资格条件;本单位对上报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本单位已知道,如存在违反《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本单位将承担《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深圳推出今年来首个安居房项目悦澜山花园。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该项目可提供房源448套,领军人才家庭将被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朗麓家园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5-
龙悦居3年租赁期即将到,有没有准备退
下周一就要实地看房了,提前放福利
  2015四大安居房来袭!最远的安居房—
和悦居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家庭初审结果已于
【活动类型】:团购活动,需要 0 人
【活动时间】: 16:37
【活动内容】:
活动时间:3月15日活动地点:火王厨电宝安工厂展厅活动内容:1、工厂品质行,全年最低
8 人已参加
【活动类型】:团购活动,需要 0 人
【活动时间】: 10:00
【活动内容】:
  团购部大型团购活动  活动主标:老板电器1月18日“工厂”召集令!
5 人已参加
生活信息生活服务
Powered by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中山市公租房续租申请表
下载积分:1000
内容提示:中山市公租房续租申请表
文档格式:DOC|
浏览次数:13|
上传日期: 12:40:32|
文档星级: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中山市公租房续租申请表
官方公共微信您现在的位置:&&&&&&&&&&&&& > 深圳公租房配租公告(龙海家园最新)
14:42:57 关注:9048
办事标签:
办事类别:&&&&&&&&&
办事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配租对象(一)社会配租对象社会配租对象是指公共租赁住房首次集中轮候册中的在册轮候人。具体名单可登陆以下网站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http://www.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址:(二)重点企事业单位配租对象重点企事业单位配租对象是指经市政府批准需重点支持的企事业单位。 三、具体房源及分布(一)面向在册轮候人配租房源共5024套,其中单身公寓446套(建筑面积约35㎡)、一房一厅2190套(建筑面积约40㎡)、两房一厅2388套(建筑面积约50㎡)。分布在13、14、15、16、17、18、19、20、21、22、23、24栋。(二)面向重点企事业单位配租房源共2598套,其中单身公寓242套、一房一厅1236套、两房一厅1120套。分布在9、10、11、12栋。 四、配租方式及程序面向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房源的配租方案,将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面向在册轮候人的配租方式及程序如下:(一)选房排位规则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二)配租房源面积标准以在册轮候人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作为配置房源面积的依据。单身居民,可选约35㎡的单身公寓和40㎡的一房一厅;2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全部类型的房源。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三)配租程序1.网上认租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在册轮候人凭备案回执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手机验证码登陆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网站,点击“公共租赁住房专栏”中的“认租申请”,网上确认家庭人口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网上认租时间为:日9:00-日18:00。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状况、计划生育、户籍等),应在日前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并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市租赁中心申请变更。本次认租家庭的信息以日为确定时点。市租赁中心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咨询电话:条线)。2.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所有网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我局和市租赁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3.选房和签约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按规定申请续租),具体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选房前,认租家庭可自行前往现场看房。 五、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标准(一)租金标准基准租金标准为19.8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二)物业管理费标准物业管理费为3.2元/月·平方米。(三)其它费用标准每栋自顶层逆覆盖12层的住房内除安装了燃气管道供气系统外,还安装了太阳能集中供应热水系统,承租人可选择使用。如使用太阳能热水,需缴纳冷水加热费用,费用标准以有关部门的核定结果为准。核定前,该加热费用暂不收取,只需按流量计取冷水费用。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302室,投诉举报电话:785038。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七、重要提示(一)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申请家庭中,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如具有本市户籍且符合轮候申请条件的,在本通告规定的网上认租期间,申请人可持拟增加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与申请人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市租赁中心申请办理补报手续。(二)没有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应当补交居住证,其已成年且仍没有本市户籍的,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认租家庭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四)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配完即止,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我局和市租赁中心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还有不明白的话,请直接求助
分享给你的好友:
2015年深圳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提供2015年秋季新生入学报名指南...
深圳有哪些补贴可以申领?快来看看自己符合条件的补贴,马上动手申请吧
深圳生宝宝需要办理哪些证件?深圳生育保险如何报销?深圳产假和产假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精彩专题推荐
本专题为2015深圳市小学学位申请指南...
2015年深圳小一学位申请最新消息,有...
汇深网 版权所有2015深圳公租房:领军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人信息公示 - 评校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 >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2015深圳公租房:领军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人信息公示
11:10:55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责任编辑:紫天 网友评论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领军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人信息的公示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发〔2010〕5号),以及《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的规定,我局受理了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后备级人才崔光辉的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经核,崔光辉符合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租住申请资格。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日至6月19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深圳市领军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人名单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四、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规定,领军人才免租金期限届满后可以申请续租3年,续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 (二)领军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 1、申请人为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 2、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 3、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即人才的人才安居政策申请单位与其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社会保险或者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 4、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须具有本市户籍。& (三)公示合格后,我局将根据规定,与申请人签订期限不超过3年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租赁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户籍、婚姻、家庭人口、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办理信息变更。申请人离职的,原用人单位应当自其离职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我局,书面通知提交至上述办理大厅。 (五)申请人及其用人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咨询电话:条线)。 附表:深圳市领军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人名单及相关信息.xls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日(来源:)  详情请访问评校网:
&&相关新闻
猜你感兴趣
网友关注排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续租申请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