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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同共有人能主张优先购买权吗
问题:房屋共同共有人能主李优先购买权吗
简答:房屋共同共有人不可主张优先购买权来确认合无效,但可以以共同共有人不知情为由主张房屋转让行为无效。
被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1981年登记结婚, 1994年离婚,离婚时未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一处1011号房屋进行分割。1996年,被告王某与原告杨某登记结婚。2000年,1011号房屋被拆迁,被告王某获得拆迁款人民币330,961元。2001年,被告王某购买了北京市通州区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1012室),后被告王某取得1012室楼房的产权证。
2007年12月,被告李某以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将被告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对1011号房屋所得拆迁款进行分割。日,经法院主持调解,二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应当于日前给付被告李某由1011号房屋拆迁所得的补偿款中的1/2,即人民币165,480.5元。日,二被告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因被告王某无现金支付给被告李某,为执行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被告王某自愿将1012室楼房一套(原房价人民币170,200元)作价人民币175,000元转让给被告李某,以抵销调解书中确定的给付拆迁款的义务。协议签订后,二被告办理了1012室楼房的过户手续,被告李某于日取得了1012室楼房的房屋所有权证。
原告杨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二被告于日就转让1012室楼房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并确认其对1012室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院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查明的事实,1012室楼房的购买及取得所有权时间均发生在被告王某与原告杨某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应当认定其属于被告王某与原告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被告王某未经原告杨某同意,擅自将1012室楼房转让给被告李某,侵犯了原告杨某的所有权,故二被告之间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夫妻共同财产在性质上属于共同共有,以夫妻关系存续为前提条件。因原告杨某与被告王某的夫妻关系目前仍然存续,故原告杨某无权主李其对于1012室楼房具有优先购买权。法院判决被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于日就1012室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驳回原告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93条的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我国《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本案原告杨某与被告王某现系夫妻关系,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夫妻之间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在性质上显属共同共有无疑。&&&&&&&&& .
&& 共同共有的效力分为对外效力和对内效力。对外效力是指共有人的行为对于第三人所发生的效力。共同共有关系中无论共有人数的多少,对外均为一个整体,通常以其整体的名义为民事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通常共有人对其他共有人以共有关系名义取得的财产享权权利,同时又对此承担义务。通常情况下,对共有物的处分行为,只有在全体共有人意志一致的情况下,才对外发生效力,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法律则保护第三人的善意取得,因此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失的,由擅自处分共有物的人负责赔偿,各共人有对外发生债务或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人损害的,须由全体共有人负连带责任。
&& 对内效力即指各共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内容由法律规定或约定。共同共有人因共同共有法律制度的限制,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享有分出或转让权、分割请求权和优先购买权等,并负有维护共有财产完整的义务,在共同共有财产上的一切法律行为,一般由全体共有人作出。同时当共有物被他人非法侵害时,任何一个共有人均有权行使物上请求权,使共有物所有权恢复至圆满状态。
本案中,法院的判决是有误的,不应以共同共有人无优先购买权为由判决合同无效。本案中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理由有二:
一、李某系善意第三人。
1、李某支付了相应的对价。房屋原价170000,现在作价是175000元。虽然并不直接支付,但这是王某应付给李某的,既使王某不以此房来折价,也应以其他财产来支付,在本质上没有区别。
& 2、房屋已经完成了过户。即房产已经交付给李某了。
二、杨某系恶意抗辩。
&& 1、杨某主张合同无效的真正原因是房屋交付给李某以后,房价上涨,为了获得非法的利益,于是恶意诉讼。
2、杨某不可能不知情。李某与王某的诉讼,杨某作为王某的妻子,她不可能不知情,不可能不知道王某需要支付这一款项。另外,杨某主张不知情的话则需要提出客观的证据。
在本博客《父母在继承人婚前死亡,继承人婚后与其他兄弟分割遗产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文已经说明过夫妻一方要证明自己不知情是很难的。想进一步了解的朋友可以去看那篇博文。
&&最后修改于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问题补充&&
可以的通过土地交易市场 拍卖竞得的方式在每块土地挂牌出让的时候 其挂牌文件中有说明。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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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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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各地都有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或拍卖方式可以取得
huangjin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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