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法人更换手续代表贪污怎么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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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法人代表违法行为
一个集体所有制的公司?因为公司修建门面出租?从2001年到2008的房租都是法人代表一人收取并且占为己有?请问法人代表的行为是否属于贪污公款?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问题来自:贵州 - 毕节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7:27 咨询人:06m116cv12b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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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红十字会急救中心法人代表贪污受贿被判12年
日 10:17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原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法定代表人、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副主任邸杰,因职务侵占、贪污、受贿被朝阳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同案的被告人魏立,系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工作人员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05年3月被告人邸杰受聘担任北京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副主任,同年4月至7月间,被告人邸杰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被告人魏立使用“999”救护车私自转送病人,将收取的费用共计人民币4.43万元,据为己有。2005年6月起被告人邸杰担任急诊抢救中心法定代表人。2005年7月,清华大学附属玉泉医院欲与急诊抢救中心合作建立病区,被告人邸杰利用职务便利,以急诊抢救中心的合作单位和平医院的名义与玉泉医院签订合同,在玉泉医院内建立合作病区,在实际经营中,被告人邸杰指令急诊抢救中心向合作病区派遣医护人员、提供医疗设备,让其妻参与合作病区的经营。同年8月,被告人邸杰伙同其妻以用于合作病区周转资金为名,以和平医院的名义向玉泉医院借款20万元,后将该笔钱款转入由被告人邸杰为法定代表人的北京美姿乐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完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据为己有。被告人邸杰于2005年8月至12月间,在急诊抢救中心购买药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博通向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药品回扣款人民币31 500元,归个人使用。被告人邸杰于2004年至2005年间,在急诊抢救中心购买成品油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黄选清没有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与黄选清签订《燃油购销合同》,收取黄选清好处费人民币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邸杰身为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与被告人魏立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有财产,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邸杰身为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的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了职务侵占罪;被告人邸杰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又构成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均依法应予惩处,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李思)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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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国有股过亿元 贪污股权被定罪
  导读:犯罪嫌疑人徐阳在担任国企海宏人力董事长期间,先后4次挪用公款160万提供给自己控制的东华公司,后又指使东华公司用此笔款项向海宏人力投资成为股东,在此过程中操纵董事会,稀释国有股权,贪污123万元。此案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极为少见的以股权贪污为定罪依据的案件,并追回国有资产损失上亿元。
  检察院收到22本举报材料
  2011年8月,国有企业海宏人力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向最高检反贪总局举报,该公司董事长徐阳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国有股权,最高检将该案指定北京市检察院,市检察院交西城检察院反贪局具体查办。
  该案的主要承办人李怀玉介绍,举报单位在一年前就已经发现了徐阳贪污国有股权的事实,并一直追缴,然而徐阳编造出各种理由,拒不将股权交回。反而直接买断了自己的工龄,断绝了与该企业的关系,这使得徐阳和其控制的国有股权完全脱离了上级主管单位的管理。李怀玉说,当时他们收到了22本举报材料,每本150多页。
  “光看举报材料,就用了半个多月,做了几乎一本笔记,写着材料中的疑点和需要了解的情况。案件涉及十几家公司,相互之间的投资、持有股权等关系非常乱。”李怀玉说。承办人发现,徐阳的犯罪方法是以自己控制的公司入股国有企业,通过稀释国有股权的方式进行变相贪污。而股权贪污是否能作为定罪依据,是我国司法界一直在争论的问题,在此之前鲜有判决先例。2011年12月,检察院对徐阳正式立案。
  用公款收购股权
  2001年9月,国有控股的海宏人力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徐阳为法人代表。2003年6月,徐阳找到朋友胡某,指使他投资成立了东华公司,法人为胡某,但由徐阳实际控制。
  东华公司并没有实际资产,为了购买海宏人力的股权,徐阳便想办法筹措资金,利用担任海宏人力法人代表的职务便利,挪用资金出借给东华公司,让东华公司返回来收购海宏人力的股权。
  经过几年的运作,徐阳先后四次从海宏人力挪用了共计160万元资金出借给东华公司,东华公司已经持有了海宏人力的80万股权。
  操控董事会稀释国有股权
  徐阳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清楚,并不存在什么问题,案件最大的难点在于东华公司收购海宏人力股权的过程中,徐阳通过稀释国有股权进而实施贪污的认定。
  2006年,徐阳将海宏人力账户内可分配利润800万元全部转化为企业的注册资本,使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而各个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经过此次增加注册资本,东华公司所掌握的股权已经达到了400万。
  国有股一分不剩
  据了解,徐阳分两次贪污了国有股权,第一次是东华公司在2003年6月出资70万元投资海宏人力,为其增资至170万元时,获取了41%股权。而事实上,如果做资产评估的话,海宏人力当时的实际价值已经是400余万元,加上增资的70万元的话应该是470余万元,70万元的投资实际上应当占有的持股比例约为15%。也就是说,东华公司额外占有了海宏人力26%的股权,这部分实际是侵占的国有股权。第二次是在当年10月,东华公司收购国凌商务持有的海宏人力10万元股权时,交易过程依然没有经过资产评估,使得当时已经明显升值的股权,再一次按照股本的价格交易了。经过计算,在这两次犯罪事实里,徐阳一共贪污了国有股权123万元。
  李怀玉介绍,海宏人力的所有国有股权全部被徐阳以种种方式“处理”,他硬是把一家几乎完全国有控股的企业变成了国有资产一分不占的企业。
  目前,检方已追回了原本国有78%的股权。根据司法会计鉴定,这部分股权在2010年底的价值已经达到了7000多万元,这还不包括鉴定没有体现的固定资产升值,如果把它算进去,再加上这两年市值的变化,其价值超过1个亿。
  今年9月法院终审判决,徐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文中涉案人物与公司均为化名)文/本报记者 刘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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