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招聘网学位什么时候可以查询

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什么时候才能查询啊_百度知道
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什么时候才能查询啊
提问者采纳
现在就可以阿~~你拿到毕业证的时候,你的那个电子查询早就搞好了。我是2004年毕业的,大约7月初领证回家走人的,那时毕业证上有查询网址的,我查过,几个月前正好拿着毕业证除去了趟,回来查着玩玩,
就要钱了,通过手机或是168,好像毕业后半年内查询免费的,过了就要收费了。
不过听说今年还没搞好,难道是毕业生太多了,资料输入人手不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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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国语学校赴重庆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发布日期: 10:57:48
深圳外国语学校赴重庆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深圳外国语学校将面向201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4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外国语学校2014年下半年赴外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15年毕业的深圳市内、外毕业生;  上述人员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若符合招聘条件并考试入围,尚未派遣的或已派遣但未转正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3)。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5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即1973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非师范类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取得岗位表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考试均合格但未办理教师资格证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上三项考试的合格证明,并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11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请提前下载《深圳外国语学校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后带至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西南大学考点:2014年11月18日上午8:30—12:00。  3、报名地点  西南大学考点:八教105教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法  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的6倍确定进入笔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6倍,则该岗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笔试人选。  2、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及成绩单(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425分以上成绩报告单(岗位有要求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提交,尚未办理教师资格证者,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三项考试的合格证明)、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不予进入笔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聘。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笔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笔试。三、笔试笔试由深圳外国语学校组织实施。深圳外国语学校不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二)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及内容由深圳外国语学校拟定。  (三)笔试合格线为60分。所有考生笔试结束后,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进入笔试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的人员都列为入围面试人选。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外国语学校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从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深圳外国语学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深圳外国语学校具体落实。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外国语学校网站公示7天。  (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10月31日。  (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于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外语等级要求参照岗位表中全国大学英语相应等级水平。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1、深圳外国语学校网站:http:// www./&  2、定点高校网站:http://www./  (八)联系电话  深圳外国语学校:(0755)  (九)本公告由深圳外国语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外国语学校2014年下半年赴外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  附件2:深圳外国语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深圳外国语学校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深圳外国语学校2014年下半年赴外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主管单位招聘单位岗位编号岗位属性 编制性质笔试类别招考时间及地点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岗位等级拟聘人数最低学历最低学位专业最低专业技术资格与岗位要求有关的其它条件考生户籍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外国语学校2014XSW01高中英语教师专业技术类13级1本科学士本科:英语(050201)研究生:外国语言文学(0502,英语方向)、教育学(0401,英语方向)不限1.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及以上。2.非师范类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市内外财政核拨教育类 西南大学2014XSW02高中物理教师专业技术类13级1本科学士本科:物理学类(0702)研究生:物理学(0702)、教育学(0401,物理方向)不限1.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或者相应等级考试425分及以上。2.非师范类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市内外财政核拨教育类2014XSW03高中数学教师专业技术类13级2本科学士本科:数学类(0701)研究生:数学(0701)、教育学(0401,数学方向)不限市内外财政核拨教育类附件2:深圳外国语学校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
初中部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05号 邮编:518028 Tel:(86)+3
高中部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路1号 &nbsp&nbsp&nbsp邮编:518083 Tel:(86)+6毕业生接收及报到手续办理指南
一、就业协议书备案手续
1.毕业生信息栏和用人单位信息栏需用钢笔如实填写。
2.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或四份或两份)需与同一单位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3.毕业生持与瑞安市各类企业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本市场签章备案(事业单位或外地企业除外)
特别提醒:就业协议书签订后,省内1年、温州地区2年内均需解除协议、办理调整手续,省外需解除协议、返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
二、应届毕业生报到手续
1.查询档案:报到前先查询到档情况,若个人档案未到达本市场,可不定期登录瑞安人才网查询,也可致电本市场查询。
注:个别学校将个人档案交由毕业生本人携带或寄往无人事档案管理职能的用人单位,请将密封的档案转交本市场存档。(私自拆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本市场概不受理,若已发生误拆、私拆档案现象,请联系学校重新检查密封后寄往本市场)。
2.报到时间:请在报到证规定期限内前来本市场办理报到手续(延期也可办理,若个别地区以报到时间作为计算工龄的依据,延期造成的后果自负,报到期限2年有效)。
3.提交材料: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联原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签订就业协议但报到证被派遣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市场”或“温州市人事局”的需带一式三份或四份或两份空白就业协议书)
4.人事代理:从2012年起,本地普通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可享受2年免费存档(不计工龄),若计算工龄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缴纳人事代理费。
5.户籍办理:瑞籍毕业生报到后持报到证、毕业证书、户籍迁移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外地引进人才在单位无集体户情况下,可申请户籍挂靠在本市场集体户)
三、报到证调整或改派手续
1.调整期:温州地区2年,温州地区之外1年(调整期过后不再办理调整或改派手续,按相应流动、调动或直接调档办理。温州地区调整期内办理过报到手续按流动办理)。
2.报到证已派往瑞安人事局:
(1)已与瑞安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将已签订的协议到原用人单位解除→提供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联和协议书解除证明、现就业单位工作证明(未就业返回原籍的带原籍身份证或户口簿)来本市场→省内就业的报到证调整到就业单位所属的人才市场(外省就业的报到证改派到学校)→去现工作单位所属人才市场办理报到(外省就业的返回学校重开报到证)→收到人才市场“调档函”后档案转出
(2)未签订就业协议:与现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提供报到证、已签订的协议来本市场办理调整或改派手续→省内就业的报到证调整到就业单位所属的人才市场(外省就业的报到证改派到学校)→去现工作单位所属人才市场办理报到(外省就业的返回学校重开报到证)→收到人才市场“调档函”后档案转出
注:在瑞安市范围内更换工作解除就业协议即可,无需办理调整手续。
3.报到证派往省内、省外人才市场的,详询当地人才市场。
若对方人才市场要求本市场先开具调档函后办理调整或改派,请携带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联和协议书解除证明、非瑞籍毕业生还需携带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前往本市场开具。
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瑞安市瑞祥大道948号三楼综合代理部
咨询电话:&&& &&& (传真)详细新闻 >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
西交校研[2011]19号
西南交通大学
关于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肇建于1896年,是中国近代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之一,素有&中国铁路工程师的摇篮&和&东方康奈尔&之称;是进入国家&211工程&、&特色985工程&建设和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高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理、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水平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除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均可接收外校推免生,凡具备条件者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和科研潜力,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3、道德品质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4、申请人在校期间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学习成绩优异,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相当于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总分成绩排名须为本科专业学生总数的15%以内。
5、本科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且原则上应是实施&211工程&或&985工程&建设或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
6、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所在学科规定的体检标准。
7、申请人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即占用申请者母校推荐免试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奖励措施
被我校录取的外校推免生,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奖励,具体措施如下:
1、对于来自实施&985工程&建设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成绩排名在本科专业15%以前的优秀应届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给予学生本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2、对于来自于实施&985工程&建设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的优秀应届推免生,第一年给予一等奖(助)学金奖励(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标准见附件一)。
3、对于来自于设有研究生院、&211工程&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在奖(助)学金评选时将给予适当倾斜。
4、部分学院还设有专项奖学金,具体请咨询相关学院。
5、推免生可以参加部分专业的直接攻博生遴选。符合条件者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享受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应待遇。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以当年有关规定为准,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下同)将下述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直接邮寄到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1)《西南交通大学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二)一式两份(请准确、完整填写申请表中所有项目);
(2)《申请免试攻读西南交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三)2份(需要2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上推荐人姓名);
(3)本科期间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后,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其它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相关学院对申请人所提交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名单。
3、由相关学院通知初审合格者来校参加复试。
(1)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证书原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2)复试的基本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②综合素质及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对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原则和要求进行。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复试的主要形式:①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②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③面试。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4)复试由各相关学院组织,复试的具体方案以各学院的安排为准。
4、学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放正式接收函。
5、办理全国报名手续:申请人凭西南交通大学拟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正式函件到推荐学校主管部门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参加网上报名,并到申请人所在省(市)级招办指定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凡未办理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6、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学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能按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拟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7、学校将于次年4月中旬调阅政治思想考核材料,政审通过后于当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它事项
1、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材料不全,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2、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是否参加我校统考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由相关学院自主决定。
3、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录取研究生不再区分公费、自费,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4、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31
(2)咨询电话:028&
传真:028&& 西南交通大学电话号码查询电话:028&
(3)电子邮箱:yzb@
(4)查询及资料下载网站: .cn;http://yz.)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附件一: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
二O一一年七月四日
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
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
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要点
1、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在学制内评选两次,入学前评选一次,一学年后再评选一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分别评选,奖(助)学金指标不得互相挪用。
2、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原则上在学制内评选两次,入学前评选一次,两年后再评选一次(学院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增加评选次数)。
3、原则上保证推免研究生优先获得奖(助)学金,具体等级由学院评选委员会根据其本科综合成绩及复试成绩确定。
4、特别优秀的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可优先获得特等奖(助)学金。
具体办法见。
西南交通大学接收外校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申请免试攻读西南交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专 家 推 荐 书
非常感谢您的推荐,请将推荐书填写、签名、密封后(在骑缝处签字)交给被推荐人与申请表一起交(寄)到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和拟录取工作,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质量&的原则,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把提高选拔质量作为工作的核心。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要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要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3.成绩量化,或具有可比性。业务课及综合素质考核须有量化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不能量化的方面要做到可比较和判别,并有明确结论。
4.坚持公平公正。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复试过程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要提高服务意识,尊重考生的人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6.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
7.要充分发挥基层学术组织和研究生导师群在复试中的作用。
8.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和&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是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环节,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将与各院系共同努力做好此项工作,本科生、硕士生培养院系与招收推免生、&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院系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推荐与复试、选拔、接收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与管理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总体方案,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全校各项研究生招生工作,汇总拟录取材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全校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受理考生申述;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与监督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2学校成立2014年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监督检查工作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各学院各学科专业的拟录取工作情况。
组& 长:分管人才培养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研究生院副院长、纪委副书记
组& 员: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处相关工作人员
3.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具体实施,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各系主任、学院党组织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1-2名专家组成。各学院同时要成立本单位2014年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4.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和形式(口试、笔试或实践环节的考核等),设组长一名,招生人数较多的学科专业,可以平行地组织若干个复试专家组,每个复试专家组成员至少由5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教师担任,同时至少要配备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专家组的复试时间、方式、程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等应统一。复试专家组是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1. 复试对象: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本科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推免生资格的高校,且学生本人获得推免生资格。
(1)本校推免生
经学校教务处推荐、公示无异议后获得复试资格的学生。
(2)外校推免生
号文件,见附件一)的要求执行,未经研招办资格审核或审核不合格者不得进行复试。
2. 复试的基本要求
(1)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均须进行复试。
(2)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应有相应的办法和细则,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同一学科专业不同复试专家组间要确保复试的时间、方式、程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一致,确保公平、公正。
(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4)复试过程中面试(口试)要做好详细记录(见附件二)。复试专家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卷、考试提纲、复试记录、成绩评定表等至少要在各学院保存2年以备查。
(5)复试结束后由各学院及时将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 复试内容
复试的基本内容应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力和口语;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2)综合素质及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对于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要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原则和要求进行。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要把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
4. 复试的形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满分100分,满分非100分须换算成100分进行计算。
( 2 ):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满分非100分须换算成100分进行计算。
( 3 )面试(口试):具体要求:面试(口试)时应针对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思想品德、人文素养、外语能力、创新能力、特殊才能等方面进行考察;每生面试(口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口试)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满分100分,满分非100分须换算成100分进行计算。
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方式,务必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5. 复试的实施
(1)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并公布。各学院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本通知,依靠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群,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研究制订复试内容和评价方式方法,制定本单位2014年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三),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后,须在本单位网站上提前公布并周知考生。
(2)各学院将本单位2014年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2014年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监督检查工作组将安排专人全程监督、检查、巡视各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并现场做好记录(见附件四)。
(3)各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办法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对不称职的复试人员要及时更换。
(4)各学院按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复试名单(见附件五)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要确保通知到每位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推免生,同时要及时将本单位复试基本要求告知不符合本单位复试基本要求的推免生。
(5)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向报考学科专业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并领取一份《致推荐免试研究生书》(见附件六):
①本科期间正式成绩单一份,须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已提交成绩单的外校推免生可不再提交。
②个人陈述报告,格式见附件七。
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要将参加复试推免生的本科成绩、个人陈述作为评价参考。
复试工作结束后,由各学院将拟录取推免生的本科成绩单(对应放入登记表内)、个人陈述报告(不放入登记表)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一并按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关于复试费的收取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交纳研究生招生复试费120元。为便于费用的交收,我校实行网上支付,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网上缴费平台。
账号:身份证号
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
第二步:选择支付费用。
在&费用支付&&&&&费用项列表&中选择费用项,然后在&本次支付金额&栏内输入支付金额(如不填写默认为全额支付),然后点击&支付&。
第三步:网银支付。
选择&易宝支付&,然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的银行进行网上银行支付。
第四步:打印凭据。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出支付信息打印界面,打印完成后可凭此办理相关手续。(该凭据可重复打印,方法为:登录后进入&缴费历史查询&,在&打印订单&处打印)
交费时间:2013年10月10日8:00-16日24:00,逾期不再办理。
所有推免生须先交费后持打印的凭据到所在学院参加复试。如需交费正式收据,请持打印的凭据到相应学院领取。
推免生复试所交研究生复试费120元/人均用于复试工作的各项开支,全部由学院支配。复试工作结束后由研招办负责协调,通过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划拨至各相关学院。
五、关于拟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不符合招生要求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2.各学科专业接收本校及外校推免生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我校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拟招生人数的50%。
3.获得学术型推免资格并经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可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获得专业学位推免资格并经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只能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4.各学院拟录取的本校推免生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接收本校推免生的相应限额,其中峨眉校区、免研辅导员、直免(竞赛获奖者和中法4+4项目学生)、研究生支教团、卓越工程师、双学位等专项推免计划不得挪用。
5.复试成绩应由笔试、面试(口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成绩组成,各项测试满分为100分,各项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确定;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大于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各招生学科专业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含本科阶段推免成绩和复试)、结合其平时的学习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7.拟录取名单须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须包括拟录取推免生学号、姓名、本科学校、本科专业、本科成绩、本科成绩名次、本科专业总人数、拟录取专业、复试成绩等,公示期均不得少于10天。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天。
8.拟录取的推免生,要进一步加强大学四年级的课程学习及毕业设计,力争各门课程和毕业设计达到优秀评价标准,同时应提前介入,并积极参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导师相关的课题、科研工作,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
(1)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
(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要求(成绩低于75分);
(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每年在本科毕业工作完成后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协同对推免生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推免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9.接收推免生的研究生导师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其提前参与相应的科研、课题及培养教育工作。
10.推免生要诚实守信,拟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专业,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放弃推免资格。
11.各学院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分别按照附件八(本校)、附件九(外校)的格式填好后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2.对于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推免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各相关学院不得再进行补录;对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关于&直博生&和2013年下半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
号文件,附件十)的要求,坚持&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于2013年10月21日前完成&直博生&的选拔。
号文件,附件十一)的要求,坚持&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于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下半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
七、工作日程安排
八、监督和复议
年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举报方式如下:
九、注意事项
1. 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必须严格遵照既定的复试程序和日程安排进行,务必按时保质完成好各项工作。
2. 所有审批通过的推免生务必凭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推免资格一律不能保留。
3. 各相关学院要按照本通知中各项要求认证做好推免生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九里校区逸夫馆4205,电话:、、)联系。
附件一: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二:西南交通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统一印制)
附件三:西南交通大学2014年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四:西南交通大学2014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巡视检查记录表
附件五:XXX学院2014年推免生复试名单
附件六:致推荐免试研究生书(统一印制)
附件七:西南交通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个人陈述报告
附件八:XXX学院拟录取本校推免生名单(Excel表格)
附件九:XXX学院拟录取外校推免生名单(Excel表格)
附件十:《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十一:《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
以上附件由研招办发至相关学院。
&&&&&&&&&&&&&&& &&&&&&&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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