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小脑共济失调康复如何治疗?

脊髓小脑性共济失调脊髓小脑性共济失调是遗传性共济失调的主要类型。其共同特征是中年发病,常染色体显性遗传和共济失调。临床表现除小脑性共济失调外,可伴有眼球运动障碍、慢眼运动、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锥体束征、锥体外系征、肌萎缩、周围神经病和痴呆等。1.初期走路时步履不稳,肢体摇晃。动作反应迟缓及准确性变差。2.中期说话时发音含糊不清,无法控制音调。眼球转动不平顺,影像容易产生“重叠”。肌肉不协调感加重,无法写字。有时感到吞咽困难,进食时容易呛咳。3.晚期说话极不清楚,甚至无法语言。肢体乏力,不能站立,需靠轮椅代步。理解能力逐步下降,最后失去意识,昏睡不醒。中西医的治疗目前西医对此病没有好的治疗方法 ,很多的医院都很少论及治疗,大都是营养神经类药物和康复锻炼和针灸按摩,只能短暂的缓解,所以目前大部分这类患者都是采用中医治疗的,中医在一些疑难杂症上面有自己一套独特的优势,整体观念,因人而异,一人一方,辨证论治。整体观念主要内容1)人是一个有机整体①生理上的整体性:五脏一体观;形神一体观。②病理上的整体性;③诊治上的整体性。2)人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性①自然环境对人体生理的影响:气候昼夜晨昏的变化地域环境②自然环境对人体病理的影响:3)人与社会环境的统一性辨证论治(1)辨证论治包括辨证和论治两方面,是中医认识和处理疾病的基本原则。辨证,就是通过对四诊(望、闻、问、切)所搜集的临床资料(包括症状、体征、病史)进行分析、归纳综合,从而辨识出疾病在这一特定时间范围的原因、病位、性质及邪正关系等病理本质内容。论治,是在辩证基础上所确定的治疗法则。(2)“症”、“病”、“证”的区别联系:1)症:指疾病过程中出现的个别、孤立的现象,包括症状和体征。2)病:是机体发生病变时,对疾病全过程的特点及规律所作的概括。3)证:指证候,是对疾病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一类型的病理概括。“症”、“病”、“证”三者有着密切的关系:症是证的依据,证的本质即是由一组有内在联系的症状和体征反映出来的。证是病的某一特定阶段病理变化的实质,中医学尤注重对证的辨识。(3)同病异治与异病同治为什么有的人去过很多地方,用过很多药治疗效果都不好呢?脊髓小脑性共济失调患者的年龄、生活环境、患病时长、病情程度、体质、累及脏腑不同,临床表现差异很大。又因疗程较长,随着治疗的进展,证候、症状都会发生变化,很难用某个固定的处方完成治疗,但调理脾胃 补益肝肾 固本培元应始终是治疗脊髓小脑性共济失调的中心环节,例如:通络生机疗法就是根据每个患者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病期辩证施治、随证加减,将“调理脾胃 补益肝肾”贯穿治疗始终,在治疗时既考虑病人体质的强弱,脏腑功能失常,和病情随着时间和药物的变化不同等,又结合病人职业、环境、气候和生活状态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根据脊髓小脑性共济失调病情变化和轻重缓急,确定治疗法则,所以它治疗遗传性共济失调是从病人整体出发,这样也能更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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