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苏州工业园区申报市智能工厂的网址在哪里找?


本次项目申报面向全市截至2021年6月底前已经建成的智能工厂项目,分为离散型智能工厂与流程型智能工厂两类。已获得国家、省、市支持的项目作为申报工作的重要参考。
1. 企业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2. 项目应在2021年6月底前竣工,且须具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的核心技术 3. 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项目智能制造装备、系统与软件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 4. 项目单位可牵头组织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核心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等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项目联合体,联合体须突出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书,明确组织方式和责任权利,形成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的长效机制; 5. 每个项目单位限报1个项目; 6. 智能工厂项目建设具体要求参考《苏州市智能工厂建设指南》
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苏州市智能工厂进行认定和授牌,并依据《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给予奖励。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发展先进制造业, 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技术和实 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苏州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步伐,提升核心竞争力,打响“苏州制造”品牌,实现制造业高 质量发展,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 (一)设立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贴息奖励资金。鼓励工业企 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 服务等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鼓励金 融机构推出专项金融产品,加大对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的支持力度。对在苏州综合金融服务等平台获得智能化改造提升 项目贷款的企业,市级财政按照项目贷款额的 1%给予贴息奖励, 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 200 万元;各县级市(区)按 照不低于项目贷款额的 1%给予贴息奖励。 (二)突出典型项目示范。对获评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的 企业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开展市级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培育和 评选工作,对获评的市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 奖励,对获评的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给予最高 20 万元的奖励。 (三)推动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 3 — 布局工业互联网产业,推动龙头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院校 及技术服务商等各类高端要素在各重点产业园区集聚,打造具有 区域特色的工业互联网技术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支持各地申报 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 (四)鼓励中小企业上云用平台。鼓励基础运营商提供质优 价廉的服务,降低上云门槛。支持中小企业在数字化改造、信息 化建设和智能化生产的基础上,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 理等核心业务能力向平台迁移。实行“定向云券”政策,依照上 云星级给予补贴。对完成省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上云企业 分别给予不高于 1 万、5 万、10 万的一次性补贴。 二、完善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方式 (五)开展智能制造免费诊断服务。通过政府采购,选择全 国范围内优秀的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对苏州市工业企业进行智能 制造诊断服务,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智能制造诊断服务 进行全过程监理。工厂诊断服务费不高于 20 万元/家,车间诊断 服务费不高于 5 万元/家。市级每年为全市 40 家工厂、600 家车 间免费提供智能制造诊断服务,鼓励各县级市(区)同步开展智 能制造诊断服务。 (六)推行智能制造顾问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构建以 高校、技工院校、金融机构、培训机构、企业等为主体的智能制 造咨询顾问团队,每年为苏州市中小企业提供不少于 1000 次免费 顾问咨询服务。顾问团队结合企业技术和资源现状,围绕制造和— 4 — 运营,提供在线测评、现场调研、专家访谈、数据分析等多种服 务方式,为企业梳理智能化改造思路,提供解决路径。 (七)实施中小企业生产要素数字化采集服务。支持工业企 业实施工业数据采集、汇聚和应用,通过政府采购,选择有能力 的优秀服务商,分行业分环节每年至少为 1000 家左右苏州市中小 企业提供生产要素数据采集和场景应用,帮助企业实现生产可视 化,提升管理水平,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 三、培育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主体 (八)鼓励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做大做强。支持 服务商拓展市场、加快全球化布局,通过技术、资本强强联合等 方式发展成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支持服务商联合装备供应商、 软件开发商,推进智能制造装备、核心软件、工业互联网的集成 应用,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鼓励服务商牵头为苏州市工业企业提 供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每年评选 10 个优秀服务商, 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奖励。 (九)鼓励标杆企业服务能力输出。加强内、外资企业交流 互动,鼓励有条件的行业标杆企业依托自身技术优势,放大“溢 出效应”,输出解决方案和管理经验。支持大中型企业剥离软件 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服务等技术服务,成立独立法人实体,面 向苏州市工业企业提供专业的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开 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输出标杆”评选,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奖励。— 5 — (十)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升级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 提升能力、做大做强,提高服务覆盖面。对服务企业数超 500 家、 连接设备数超 5 万台的平台,给予最高 500 万元的奖励。推动工 业互联网平台与苏州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入融合,对跨行业服 务的优秀平台和专注特定行业服务的优秀平台,给予最高 100 万 元的奖励。 (十一)加快工业互联网 APP 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和 工业 APP 的开发,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 APP, 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维护和经营管理等制造业关键业 务环节的需求,推动工业 APP 向平台汇聚。对获评国家级工业互 联网 APP 优秀解决方案的项目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奖励,对获评市 级优秀解决方案的项目给予最高 30 万元的奖励。 (十二)提升质量基础服务能力。坚持协同服务,融合发展, 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为核心,以知 识产权、品牌培育等为延伸,加强数据联通,强化质量基础设施 统筹建设、协同服务、综合应用,提高质量基础支撑能力与水平, 助推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支撑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全过程、 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基础服务需求。探索构建“互联网+质量基础设 施”服务生态,打造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数字化服务平台, 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构建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创新体系 (十三)加快“5G+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智能制造信息— 6 — 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 5G 在垂直行业的先导应用,支持以 5G、 IPv6、工业无线等技术和新型工业设备改造升级企业内网。对市 级垂直行业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奖励。遴选“5G+ 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的优秀案例,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奖励。 (十四)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标 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建设,对完成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的二级节 点建设单位,给予最高 300 万元的奖励;对实现年度新增标识注 册量超 3000 万、日均解析量超 1000 万次的二级节点运营单位, 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奖励。对在标识解析领域共性标准、关键技术 等取得突破的项目,按照不超过研发投资额 10%的比例给予研发 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 100 万元。 (十五)支持工业互联网创新服务载体建设和引进。支持建 设工业互联网协同研发、数据应用等公共创新服务载体。对国家 级科研院所、重点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 中心等在苏州建立工业互联网相关独立研发机构、应用推广机构 的,给予最高 500 万元的资金补助。对于特别重大的平台和载体, 采取市区联动、“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十六)支持智能装备和核心零部件研发和首购首试。对经 江苏省及以上认定的首台(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按产品单台(套) 销售价格 15%~30%给予不低于 4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金额 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支持企业经江苏省及以上认定的首台(套) 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在政府项目中首购首试。支持工业软件领域的— 7 — “首版次”研发,对经江苏省及以上认定的首版次工业软件,按 销售总额的 10%~20%给予不低于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金 额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十七)支持标准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标准引领战略,完善 重点产业智能化和数字化相关标准体系,加强对国际、国家、行 业和地方标准研制。发挥新兴产业标准化(苏州)协作平台功能, 强化标准化资源共享,开展智能化和数字化相关重点领域标准化 试点、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抢占标准先机,争取国际竞争中 的话语权。主导或参与标准研制、承担国内外专业标准化技术组 织秘书处等项目的,按《关于支持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 给予奖励。 五、打造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应用生态 (十八)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鼓励企业大力引进数字人才, 在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中予以优先支持。对在智能化改造 和数字化转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按《苏州市高端人才 奖励计划实施细则》给予相应奖励。鼓励用人单位打破地域、身 份、人事关系等刚性制约,柔性引进海内外专家智力资源,单个 人才(项目)补贴最高 100 万元。 (十九)加快人才基地建设。支持在苏高校、技工院校引进 国内外先进的职教理念、职教模式、培训项目,优化专业设臵, 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鼓 励企业与学校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实训平台建设。对命— 8 — 名的“苏州市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人才实训基地”一次性给 予最高 100 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引进或合作的重大技术人才培训 基地,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二十)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银行对企业智能化改造给予信 贷倾斜,推动各银行机构设立智能化改造专项贷款,并有针对性 地创新智能化改造金融产品。为企业智能化改造贷款提供风险补 偿,符合条件的按照不超过贷款金额 80%的部分与银行共担风险。 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智能制造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对实 现上市、挂牌的企业,按《苏州市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 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予以奖励。引导股权投资机构、银行业金 融机构共同为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企业及服务商提供股权、 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按《关于实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融资畅 通工程的意见》予以奖励。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与银行业金 融机构针对实施智能化改造的企业加强银担合作。鼓励法人金融 租赁公司积极探索金融租赁创新,为客户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开展智能化改造。 (二十一)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和联盟(协 会、学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的作用,促进海内外 资源整合,推进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广分行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 化转型整体解决方案和优秀案例。通过资助补贴、政府购买服务 等方式,支持产业联盟开展政策宣讲、产需对接、技术交流、业 务培训、项目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 9 — (二十二)提升健全工业互联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工业 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工业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产品研 发和应用,引进和培育工业互联网专业安全第三方服务机构,指 导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建设。对服务苏州市企业数超 10 家、年度营收超 300 万元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按照不超过合 同额 10%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 100 万元。遴选安全防护应用试 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奖励。 本通知支持范围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社会组织。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结 合本地实际,制定优化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政 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积极主动担当,及时根据 本通知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地。本通知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 的,按本通知执行。通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2022-08-17 14:51
来源:
思睿晶华知识产权代理
申报范围
围绕苏州市重点打造的产业创新集群,支持企业应用自主创新产品、技术、装备等建设市级智能工厂,提升行业发展质量、效益和本质安全水平。本次申报面向全市截至2022年6月底前已经建成的智能工厂。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为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信用记录良好;
2、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3、申报企业需具有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础,应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国家标准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4、申报工厂应在2022年6月底前竣工,且须具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的核心技术;
5、申报工厂在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总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投入为不含税额,包括智能制造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与项目相关的工业软件、云资源及网络费用、调试安装费用等,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咨询、设计、检测、评价等投入(除特别说明,下同);
6、申报工厂应符合《苏州市智能工厂建设指南》(附件1)要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具备5个及以上符合《苏州市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指引》(附件2)要求的场景应用;
7、每个申报企业限报1个工厂。
扶持政策
苏州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苏州市智能工厂进行认定, 后续将按照市级相关政策给予一次性奖励。
申报方式
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2日,各县级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并行文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6日,过时不再受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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