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何时成为第二大经济体经济货币化意义?


作者:李
扬/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
  来源: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导语  本文系李扬教授在两年前应人民出版社之约而作,收录在《中国经济为什么行》(人民出版社,2015)中,原文题为“为经济发展创造可靠的资金供给机制”。此次发表,作者做了修改。  文章在“储蓄/投资”、“双缺口”的宏大叙事框架下,对中国经济发展之谜进行了系统探讨。作者认为:有效动员储蓄,籍以支撑高水平的投资,启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确保日益增长的适龄人口就业,是中国改革开放最大的成就。换言之,如果说中国的经济奇迹得益于人口红利、工业化和城市化同时展开且相辅相成的话,那么,这些因素的“风云际会”,则显然启动于储蓄率的稳步提高。就此而论,中国奇迹之关键,就在于创造出了有效的动员和分配储蓄的体制机制。  中国发展道路的这一实践经验及其揭示的理论逻辑具有全球意义,因为它在一个曾以“一穷二白、人口众多”为基本国情的发展中大国里,有效地冲破了长期困扰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的致命瓶颈――发展资金短缺问题。  谨将此文献给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    李扬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  ???  自1978年以来30余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展现出一系列令世人瞩目的鲜明特色,其中最显著者,当推高储蓄、高投资、高增长同时出现且内洽地持续数十年。另外,中国经济的成长还长期伴随着国际收支中经常项目和资本与金融项目的“双顺差”,这与发展经济学的传统范式也不尽吻合。这些现象是如此之独特,以至于国际社会将之称为“中国之谜”。  本文将从剩余劳动力转移入手,分析这种发展道路赖以产生并获成功的关键环节以及支撑它们的体制机制,以期揭开中国之谜背后的理论逻辑。我们认为,剩余劳动力由农业向工业(工业化)、由农村向城市(城市化)、由国有向非国有(市场化)持续转移,是我国经济能够保持长期高速增长的关键,而高储蓄率和高投资率长期并存、互相支撑,既是劳动力得以持续转移的前提条件,也是这种发展模式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构成这种发展模式得以维持的基础。  中国发展道路的实践经验及其揭示的理论逻辑具有全球意义,因为它在一个曾以“一穷二白、人口众多”为基本国情的发展中大国里,有效地冲破了长期困扰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的致命瓶颈――发展资金短缺问题。  发展经济学中有一个著名的“双缺口”理论,其要点是:发展中国家所以落后,是因为那里普遍存在两个制约其发展的资金瓶颈――在内,存在着储蓄缺口,即国内储蓄不足;对外,存在外汇缺口,即难以吸引国外投资。由于存在严峻的资金约束,发展中国家雄心勃勃的投资计划便不得落实,为其庞大且贫困的人口提供就业机会的任务便容易落空,增长愿景便也容易落空。因此,破解双缺口困局,是发展中国家摆脱贫穷落后,最终实现现代化的关键。  几十年来,双缺口理论屡试不爽。本轮危机开始,世界似乎看到了摆脱双缺口魔咒的前景。在危机的头几年里,当美国等发达经济体每况日下、不断为其“量宽”加码时,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却不受影响,独自走出了一波靓丽的增长行情,以至于有“双速脱轨”的惊呼。然而,当美国开始“量宽退出”,大量资本重又向美国回流之时,人们无可奈何地看到,上世纪70~80年代发生在拉美国家,以及90年代发生在韩国、泰国等东南亚国家的老故事立刻重演,广大发展中国家相继陷入经济减速、通胀压力增大、股市暴跌、国际收支恶化、资本外流和本币汇率在剧烈波动中急剧贬值的困境中。这波“过山车”周期令人沮丧地提醒我们: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国内结构性扭曲并未改善,双缺口困境依然故我。这种状况更充分说明:在全球化深度发展且美国依然发挥主导作用的国际环境中,没有国家可以独善其身。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环顾危机后的世界,人们更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发展道路的价值:自1994年开始,中国便依靠自己的力量基本摆脱了“双缺口”的束缚;依凭丰裕的国内储蓄,中国经济方可不受美国为首的发达经济体国内政策的外溢性冲击,“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  这是一个具有世界意义的奇迹。因此,探讨中国发展道路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总结、概括导致这个奇迹发生的关键环节,以及与之相应的体制机制变化。  1   理解储蓄/投资在经济运行中的关键地位  现代社会再生产的基本特征是扩大再生产,而进行规模不断扩大的再生产需要有新的资本不断形成。因此,投资,并基于它形成新的资本,便是一国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核心任务之一。  从宏观经济的运行机制上看,资本形成的现实过程包括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资本聚集过程,即储蓄过程;第二个环节是储蓄的使用过程,即投资过程。宏观经济平衡的核心便是保持储蓄和投资平衡。在这里,储蓄是一个实物经济概念,指的是国民收入中未消费部分。在居民,储蓄指的是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减去消费后的剩余;在企业,储蓄是指其税后利润中扣除向其所有者分配利润后的余额;在政府,储蓄指的是政府部门的财政收入中扣除用于国防、教育、行政、社会救济等经常项目支出后的剩余部分。政府储蓄的来源主要有税收、规费收入和债务收入等。  在刻画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经济理论中,储蓄恒等于投资。但是,这种储蓄和投资的“相等”,只是一种“事后”(ex-post)的定义性关系。换言之,所谓“事后”,是就结果而言的。保持恒等的关键要素是“库存”在经济学体系中的特殊性:在国民收入的供给端,企业新产出的库存被归为储蓄;而在国民收入的需求(亦即使用)端,它同时又被定义为存货投资。可以说,正是存货在国民统计中的这种双重存在,使得“储蓄”当然地等于“投资”。当然,也正是因为库存在供求关系中的这种双重存在,库存便成为宏观经济学特别是经济周期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  既然有“事后”,就存在着“事前”(ex-ante)。在经济分析中,“事前”指的是各经济主体依循自己的决策函数、根据所处的客观环境自主决定的经济活动。也就是说,“事前”是就起点而言的。毫无疑问,从全社会来看,事前的储蓄和事前的投资总是不相等的,于是就可能有储蓄不足或投资不足的现象出现。当储蓄不足时,经济(在事后)便存在通货膨胀压力;而当投资不足时,则可能(在事后)导致存货增加,从而产生通货紧缩压力。这样,宏观经济调控的核心任务,就是力促储蓄和投资在事前相等;当不相等的情况出现时,则要设法通过各种政策手段来对两端及其相互关系进行调整。  在市场经济中,由于人们大都只存在于社会分工和交换体系的一个环节上,储蓄主体和投资主体相分离便成为常态。通常的格局是:居民部门作为消费主体,其储蓄大大高于该部门的投资,因而它是全社会中最大的资金盈余部门;企业部门作为投资主体,其储蓄经常不足以支持该部门的投资,因而它是全社会中最大的资金短绌部门;政府部门的储蓄和投资动态无一定之规,但在很多情况下,政府的储蓄不足以支持政府的投资,因此,政府部门通常也是资金的短绌部门。  既然在国民经济中储蓄者和投资者经常由不同主体担任,各主体资金余缺状况迥异,于是,便有储蓄向投资转化的必要性,相应便有了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机制问题。  储蓄向投资转化,即可通过财政的媒介,也可通过金融的媒介。前者指的是政府通过课税、收费等手段将一部分民间储蓄集中起来,最终以预算支出的方式由政府完成投资;后者则指的是储蓄者通过购买存款凭证、外汇、股票、债券、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的方式将其储蓄(通过金融中介)转移到投资者手中,由后者完成投资。  如同所有发展中国家一样,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曾经是储蓄短绌的国度。1958年的“大跃进”和1977年的“洋跃进”所以给国民经济造成灾难性破坏,就是因为“跃进”所需的国内投资远远超出了国内储蓄可以支撑的水平。陈云同志在1981年国务会议上总结建国以来我国经济建设经验教训时,曾将我国经济工作的总方针概括为“一要吃饭,二要建设”[1]。他用这朴素的语言,阐明了国民经济运行中几类关键因素的相互关系。在这里,吃饭当属第一要义;饱暖之余,才有储蓄;有了储蓄,投资(建设)才有无通货膨胀的资金来源支撑。  因此,有效地动员储蓄,籍以支撑高水平的投资,启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确保日益增长的适龄人口就业,就成为改革开放的头号任务。质言之,如果说中国的经济奇迹得益于人口红利、工业化和城市化同时展开且相辅相成的话,那么,这些因素的“风云际会”,则显然启动于储蓄率和投资率的稳步提高。就此而论,中国奇迹之关键,就在于创造出有效的动员和分配储蓄的体制机制。   [1] 《陈云传》,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1616页。  2   改革激发储蓄意愿  动员储蓄的第一要义,就是激发微观经济主体从事储蓄的意愿。这一目标,在十四届三中全会之前,主要通过推进渐进式分权改革和大力发展金融体系实现;1993年之后,则全面蕴含在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过程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近三十年的经济和金融业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的,后三十余年来的中国经济、金融改革,则是一个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封闭经济到开放经济过渡的历程。在中国,这一历程最初采取了渐进的分权改革模式。  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后者由中央计划者统一决定资源的调配,而前者则是由众多分散的经济当事人根据市场价格信号作出决策,这些决策的集合引导着资源的配置。因此,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本质,就是在资源配置的决策过程中由“集权”走向“分权”。  这种资源配置权力的分散化(“分权”),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政府向企业和居民户分权,从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转向大众创业、企业主导的市场经济。这是一种“经济性分权”,它代表了从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转向分散的市场经济的改革,旨在赋予广大微观经济主体明确的产权,激发其储蓄、投资和生产的积极性;第二,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分权,这是一种各级政府间的“行政性分权”,它包括中央和地方之间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重新配置,旨在大规模激发各级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不同,中国的经济性分权和行政性分权改革采取的都是渐进、而非“大爆炸”的步调。这不仅表现在对改革目标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而且还表现在改革的措施也是分步安排,并尽可能沿着帕累托效率改善的路径来实施的。  现在已经可以确认,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当时普遍存在的希望从计划经济一步“跳跃”到市场经济的幼稚想法相比,渐进式的分权改革无疑是务实、稳健和成功的。分权的过程向微观经济当事人赋予了产权,为其开展经济活动创造了激励相容的框架,从而刺激了储蓄投资的动力,使之焕发了经济的活力;而渐进的方法则让包括决策者在内的所有经济当事人都能够有一个对新事物不断探索、试错、总结和逐步熟悉的过程,而新机制也就在这种渐进的过程中建立和完善起来。  回顾过去三十余年来的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我们发现,1994年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这一方面指的是,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终于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明确目标,因而此后的改革举措与此前存在着巨大差异;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宏观经济运行中最具基础性的一对关系――储蓄和投资的关系――在此前后存在着方向性的区别。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明确之后,“计划”和“市场”的无谓争议基本结束。在改革的重点上,1994年之前重点讲“放权让利”而不注重改变产权制度,只关注“给好处”而不强调建立微观经济当事人激励约束机制的简单做法也得到纠正,企业改革开始强调明晰产权、完善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财政体制也开始了影响极其深远的“分税制”改革。从那时开始,不仅企业逐渐成为自我决策的市场主体,而且,通过“分税制”的财政体制改革,地方政府也获得了很大的经济管理权力――后来被国内外学者称做中国经济发展又一“密钥”的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主动性以及在此基础上展开的政府间竞争,自此拉开了序幕。  改革的不断深入,无疑从制度层面推动了我国储蓄率和投资率的上升。  首先,市场化改革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投资主体从以国有经济单位为主向多元化主体转变。投资主体的转变,意味着市场经济机制逐步发挥作用。这不仅极大地刺激了投资的上升,提高了投资的效率,而且也大大激发了广大微观经济主体的储蓄积极性。因而可以说,企业的“企业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是支撑我国高储蓄和高投资,进而支撑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基本制度因素之一。  进一步看,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使得就业人口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享受的各种福利待遇逐步减少乃至消失。在需求侧,这些改革使得需求向市场转移,必然要求居民预先增加储蓄,以便储备支付能力。此外,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就业和福利、养老一体化的体制相比,市场化改革可能还会造成劳动人口对未来预期不确定性上升,因而会额外地增加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在供给侧,供给主体的转变和市场机制对计划机制的逐步取代,极大地刺激了全社会的投资。制造业投资激增自不待言,住宅、养老、医疗、教育等长期被屏蔽在政府投资清单之外的广大“民生”领域,也开始吸引越来越大的投资,进而,当经济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进入我们的视野之后,中国的投资更是进入了长期高增长时期。  3   金融“大爆炸”  与经济体制改革中资源配置的权力由政府计划转向市场主导的取向一致,自改革开放开始,“大一统”于中国人民银行一家的金融体系便被渐次分拆为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日益复杂的金融组织体系,同时,一大批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其他金融机构如信用社、财务公司等和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基金市场在内的各种金融市场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中国的大地上;金融资源的配置越来越多地由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非金融部门的分散决策共同决定。  这个被国内外研究者称作解除“金融抑制”的改革进程,首先触及的是资金的价格,长期被扭曲地压抑在低位上的利率水平随金融改革的深入而逐步提高,并成为刺激中国储蓄率上升的重要因素。不过,与一般教科书的简单结论不同,影响中国居民储蓄行为的因素十分广泛,其中至少包括: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向居民倾斜;随着中国经济货币化程度不断加深,中国居民的货币化收入水平快速上升;制度变迁迅速与不确定性的增强,引致广大居民预防性储蓄意愿增强;中国一直采取抑制消费信贷的政策,导致居民负债率极低等等。  然而,中国储蓄率不断提高的主要动力,无疑归因于金融体系的迅速发展: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不断丰富,为广大微观经济主体提供了日益宽广的储蓄渠道。  1978年,中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金融机构。该行独揽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全部职能,同时,它还是政府的一个部级行政机关。  1978~1984年,与经济主体的多样化和经济运行的市场化进程相适应,中国的金融体制也开始了多样化的进程。此间最令人注目的事件,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后改名为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相继恢复和建立。  随着金融管制的松动,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信用社也开始发展起来。1979年10月,中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1980年,为了满足迅速发展的城市集体和个体企业的资金需求,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在河北省挂牌营业,并很快在全国引发了组建城市信用社的高潮。同时,与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相对应,从1953年便已存在中国农村之中的农村信用社的数目也迅速增长。1981年4月,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标志着融资租赁业也开始进入中国的金融体系。  1985年,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独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一个新的承接被分离出来的商业银行功能的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宣告成立。这样,在中国的银行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形成了基本框架。  以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为契机,中国进一步启动了大规模的金融机构创新热潮。  在商业银行方面,1986年,中国第一家以股份制形式组织起来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重新开业。1987年,第一家由企业集团发起设立的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宣告成立。继之,第一家以地方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出资的区域性商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也开始营业。其后,又有民生银行、海南发展银行等十余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北京、深圳和上海等数十家城市商业银行成为中国商业银行体系中的新成员。  随着城市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城市信用社在中国的城市中迅速普及,在最繁盛时期,总数曾达3000余家。农村信用社适应着乡镇企业的发展也飞速扩张,最繁荣之时,总数曾高达4万多家。  非银行金融机构也迅速成长。信托投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以企业集团为依托的财务公司从1987年开始出现,并很快就达到数十家的规模。投资基金也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破土而出。1991年以后,随着股票市场的兴起,证券公司在全国迅速发展,最多时曾多达近200家。  以上述发展为基础,从1994年开始,根据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相分离,以及银行业、信托业和证券业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的原则,货币当局又对中国的金融机构体系进行了大规模的改组。长期被包含在国有商业银行之中的政策性贷款业务被分离出来,交给了新成立的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农村发展银行等三家政策性银行;同时,国有银行也按照商业银行的方向开始了又一轮“商业化”改革。  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等长期被人们讳言的金融市场也从上世纪80年代初登堂入室。1981年开始,在中国经济最发达的江苏和浙江地区,就出现了一些“地下”的以调节资金余缺为目的的资金拆借活动。1986年1月,拆借市场正式被纳入中国的金融体系。1982年,人民银行倡导推行“三票一卡”(即汇票、本票、支票和信用证),可谓中国票据市场的发端。1982年,中国恢复国债发行,资本市场发展开始发动。1991年,在已有相当程度发展的国债市场基础上,国债回购业务开始试点。更应当大书特书的重大事件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初,在此前全国企业股份制试点的基础上,上海和深圳两地的证券交易所分别于1990年底开业,标志着股票市场正式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概言之,1978~1994短短的15年中,中国的金融机构从人民银行一家独享天下,“爆炸式”地分蘖成为包括中央银行、(全国性和区域性)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城乡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信托、租赁、基金等)、政策性银行等在内的门类齐全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股票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等等直接融资方式也逐渐成为人们熟悉的投资场所。正是这种空前绝后的爆炸式发展,为中国储蓄率的提高奠定了可靠的体制和机制基础。  统计显示,从1994年始,我国储蓄率和投资率便双双走上稳步提升的道路。  1978年之前,如同发展经济学的经典论断所述,中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和经济增长始终受到“储蓄缺口”(储蓄率低于投资率)的约束。在开始改革的1978年到改革进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阶段的1993年的16个年份中,中国储蓄率高于投资率和储蓄率低于投资率的情况分别各有8个年份。  1994年之后,情况出现了根本变化。储蓄率高于投资率,成为中国经济的常态。这种状况表现在国内,就是银行存款的长期高速增长;表现在对外经济关系上,则是经常项目的长期、持续顺差,以及由此导致的外汇储备高速增长。  1978年,我国储蓄率仅为37.9%,1994年便上升到42.6%,并超过了当年的投资率(41.25%)。自那以后,我国储蓄率一路攀升,2008年便上升到51%左右,2013年则保持在50%左右,2016年虽略有回落,但仍保持在47%左右。与之对应,我国的投资率(资本形成)也稳步提高:从1978年的38.22%上升到1994年的41.25%,2008年达到44%,2013年进一步上升至49%左右,只是近两年来,在诸多国内外因素共同作用下,我国的投资率才缓步下降,但仍然稳居世界前列。平均而言,30多年来我国的储蓄率和投资率分别达到39%和38%左右,远高于同期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历史上高速增长时期的发达国家。正是如此之高、持续如此之久、且相互支撑的储蓄率和投资率,为我国30余年GDP年均增长近10%的奇迹奠定了牢固的经济基础。  4   人口:从“负担”到“红利”  在短期内,投资率和储蓄率主要是资本利润率和利率的函数;而在长期内,投资率和储蓄率的高低则主要决定于人口结构。  高投资率和高储蓄率长期并存,导致“人口红利”出现。人口红利产生于人口的年龄结构变化:在一波“婴儿潮”之后的数十年里,通常发生的现象是,经济中适龄劳动人口比重增加,而儿童人口比重(少儿抚养比)和老年人口比重(老年抚养比)则相对下降。在人口发生这种结构变化的过程中,如果适龄劳动人口能够同时获得就业,则总人口的劳动参与率上升。参与率上升至少从两个方面推动了储蓄率的上升:第一,工作人口比重的上升导致全部人口的总收入增加,这必然会提高储蓄水平;第二,年青工作人口的相对增加,将会导致总人口的消费倾向下降、储蓄倾向上升,进而产生额外的储蓄率提高效应。进一步看,在高储蓄率背景下,如果投资率也能够相应提高,则经济将维持一个较高的增长速度。这种由人口结构变化引致高储蓄率、高投资率和高经济增长率同时并行并内洽地相互支撑现象,就是“人口红利”。不过,需要特别明确指出的是,人口结构变化只是产生人口红利的必要条件之一,其充分条件则是持续不断地大规模提供就业机会,后者显然只能产生自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  研究显示,人口红利是一种普遍发挥作用的经济现象,只不过,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人口红利发生的时间有先有后,而且,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也有深浅之别。  1949年以来,中国的人口增长显著地经历了两波婴儿潮。一波是在上个世纪60年代,人口自然增长率维持在20~30‰左右的水平;另一波是在改革开放后的80年代,人口自然增长率维持在15‰左右的水平。通过简单的推算便可知:60年代婴儿潮期间出生的人口目前大约在45到55岁之间,这个年龄段的人口不仅是改革开放后劳动大军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且,随着其工作的逐渐稳定和子女长大成人,收入的相对增长和消费的相对下降,将导致这些人口成为主要的储蓄者。同样,80年代婴儿潮期间出生的人口目前也已成为主要的生产者和储蓄者。毫无疑问,两波婴儿潮、尤其是60年代的婴儿潮,有力推动了中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并对此间的经济增长产生了巨大影响。  同其他国家一样,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在我国也产生了高储蓄率、高投资率和高经济增长率同时并行的“人口红利”现象。在适龄劳动人口比重增加的同时,我国适龄劳动人口的就业率一直维持在98%左右的水平,这导致总人口的劳动参与率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而递增。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79年,我国的总人口参与率只有42%,到2004年,总人口参与率已经达到近58%,2010年更高达74.2%,自那以后,中国人口参与率开始下降,2014年降至67.0%[2]――虽然已经较前有所下降,但仍显著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同期的63.6%和我国台湾地区的60.4%。从趋势上看,总人口参与率与储蓄率、投资率的变化是高度一致的。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进入以中高速增长为基本特征的新常态,人口红利成为朝野热议的主题之一。多数人说的意思是,过去几十年中国的经济增长,靠的是收获了几种红利,其中,人口红利最为显著也最持久。但如今,大约从2009年开始,人口红利将逝,我们急切需要为未来中国的经济增长规划新的支撑。  这一思路正常而且合理。然而,我们特别想指出的是,如果把将逝的人口红利仅仅视为人口问题,因而对未来的规划主要围绕人口而展开,那可能是一个误区。仅仅提请大家注意一个事实就够了:如今人人扼腕的作为人口红利产生之必要条件的总人口增长和人口参与率上升,在改革开放之前以及改革开放之后的一段时期中,却是人人必欲除之的负担。那时,论及人口,从国内到国外,从理论到政策,众口一词地都认为它是中国发展的“癌症”、“死荷重”。因为有了过多的人口,而且人口结构高度年青化,中国自己解决不了自己的就业问题和吃饭问题,所以需要控制人口,终至产生了如今备受争议的“计划生育”政策。若深入讨论,关于这个问题,改革开放之前还有著名的马寅初之辨值得记取。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马寅初教授坚称人是“口”。鉴于地少、粮少、人多的现实,他主张要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反对者坚称人是“手”,“众人拾柴火焰高”,所以不必介意人口增长。在当时及其后的一段时期中,马寅初显然是对的。反对者们虽然仍在口头上坚称马寅初的“马”是马尔萨斯的“马”而非马克思的“马”从而给予批判,但在实践上也不得不在文革后期将2千万“知青”乃至一些城市青年下放至农村,以缓解城市的就业困境。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又显然是在“人口红利”的概念下,享受着传统体制留给我们的众多年青人口。  同样一个人口,它可以是谈之色变的负担,也可以是一个令人难以忘怀的红利,个中分野,显然需要联系其他社会经济条件及其变化方能说得清楚。我以为,通过改革,创造出将人口从负担转化为红利的一系列社会经济条件,正是中国经济奇迹的真正沃土。  [2] 数据均来自国家统计局。  5   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作用  从各国的经验看,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只是高储蓄率、高投资率和高经济增长率同时并存的必要前提条件之一。形成“三高”的另一个前提是适龄劳动人口能够就业、尤其是在经济增加值较高的非农产业中就业。在这里,将人口引导到非农产业就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因为,非农产业的劳动生产率较高,所以,大量农业人口进入非农产业就业,将导致就业人口的收入显著上升并带动总人口的收入上升,进而引发一个经济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同时,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由于减少了农业就业人口,从而亦会产生提高农业就业人员收入水平的效果。于是,全部人口的收入上升必将带来储蓄增加的效应,而储蓄的增加又为投资的增加提供了条件,从而形成一个非农产业就业增加、收入上升、储蓄上升、投资上升、非农产业就业进一步上升的良性循环。  非农产业就业率的上升,首先同工业化进程密切相关。如果说人口结构的变化是人口红利产生的基础,那么,工业化则是人口红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这意味着,人口红利的产生还有赖于工业化进程的推进。  最近,国际计量史学界披露了一项最新研究成果,认为,就经济社会发展而言,工业化是3000余年来人类历史上最重大的事件。[3] 其他事件虽很有趣,但不重要。因此,人类历史只有工业革命之前的世界和工业革命之后的世界之分。因为,从大的方面看,世界人均GDP在1800年前的两三千年里基本没有变化,只在工业革命之后才逐渐上升。微观方面,工业革命之后人类的生活方式、社会结构、政治形态以及文化内涵都有本质性的大变革。在工业化之前,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国家,经济增长都服从马尔萨斯定律。即,在生产率不变的情况下,自然灾害或战争导致人口死亡,继而人均收入增加,为下一轮生育率上升、人口增长提供条件;可是,人口增长后,人均土地和人均收入又会减少,生存挑战越来越大,进而导致战争或瘟疫发生,并使接下来的人口又减少,如此循环不已。工业化打破了这个循环,因为工业化使得人类可以进行“迂回生产”。因为有了迂回生产,大量的科学技术就能对象化,财富才可能不断积累。所有这一切,都导致生产率不断提高。  接下来的问题是,工业化如此重要,它发生的条件是什么,为什么它首先发生在英国?西方经济学家的结论是,因为那里的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转换,是通过非暴力的“光荣革命”实现的,继而实行了宪政,在意识形态上,则归功于启蒙运动,等等。  这是一个极有趣味、充满挑战、而且具有世界性影响的论题。按国际标准,中国的传统工业化已基本完成,但我们显然走的是与英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不同的道路。我们用暴力革命推翻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我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一步步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我们实行的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法治,这与西方的宪政存在重大区别。在推进工业化的早期,我们的政府发挥了主导性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既有类似发展私有经济、推广“承包制”等的体制变化,也有维持集体所有,通过乡镇企业的成长壮大而取得重大进展,等等。归纳而言,政府的积极作为、人民的自主创造、多元的产权结构、集体组织的转型等等,构成中国工业化的主要动力。  中国工业化的模式及其效果在改革开放前后显然存在极大的差异。在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体制和不顾客观经济规律的重工业化冲动抑制了中国的正常工业化进程;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工业化进程开始遵循经济的客观规律而顺利展开。  就改革开放后的工业化进程及其效果而言,一个有意义的指标就是非农就业人口占全部就业人口比重逐渐上升。以非农就业人口的变化为线索,我们可以将1978年后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划分为四个阶段。1978~1990年为第一阶段。这个阶段的工业化是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展开的,得到发展的主要产业是轻工业。1991~2000年为第二个阶段。国有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构成此间工业化的主要推动力,获得快速发展的主要产业是出口导向的加工业和一般制造业。2001~2012年为第三个阶段。在这个阶段,我国各项改革开放政策都得到进一步深化,在产业发展上,则呈现出显著的重工业化趋向。2012年以来为第四个阶段。迅速的全球化、服务业高速发展并导致第三产业占比超过第二产业占比,是这一阶段的突出特色。这意味着,不仅我国非农就业占比仍在提高,就是在非农就业内部,其优化过程已经展开。  说到运行机制,高储蓄率和高投资率既是工业化得以进行之因,也是工业化顺利展开之果;因果循环,生生不息,便有了中国长期的高增长。然而,我们也可以在上个世纪70年代的拉丁美洲那里找到两者不一致而没有产生人口红利的例证。那时,拉丁美洲也曾出现有利于经济增长的人口结构变化,但是,由于拉美各国采取了错误的工业化发展模式,致使那里没有像后来的东亚那样普遍出现“三高”,从而丧失了加速经济发展的机遇。  进一步讨论,非农就业比率的上升,不仅反映了经济的工业化进程,也清晰地记载了城市化的步调。事实上,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同一件事物的两个不可分割的过程。从人口区域分布的角度看,城市区别于农村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人口相对集中。而人口之所以能够集中起来形成城市,其基本的推动因素就是人与人之间形成了广泛的分工和交换网络。与工业革命之前的封建城市和贸易城市相比,工业化从两个方面极大地推动了市场规模乃至城市的发展:第一,工业化使得具有规模经济优势的工厂得以产生;第二,工业化使得工厂和工厂之间、产业和产业之间产生了相互促进的聚集效应。反过来,通过劳动力市场、中间品市场和消费品市场规模的集聚和扩大,城市化也极大地促进了工业化的发展。  伴随工业化的进程,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也迅速提高。1978年,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之比仅为17.9%,1993年城镇人口占比上升到27.99%,15年上升了约10个百分点。1994年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全面展开,城镇化进入快车道,城镇人口占比由1994年的28.5%跃升到2014年的54.77%,20年上升了约26个百分点。  城市人口和就业人口的增加,同样推动了储蓄率和投资率的上升。首先,由于城镇就业集中在人均收入较高的第二和第三产业,就业的增加和收入的提高,必然导致储蓄率上升。其次,城市化也意味着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投资的大幅度增加。其三,城市化过程不仅直接推动了储蓄率和投资率的上升,而且,通过城镇居民的消费结构升级,还导致了投资的增加。虽然由于存在收入分配不公等现象,我国依然存在贫困问题,但是,对于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来说,住房、汽车、休闲、旅游等正在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尤其值得指出的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以消费信贷扩张为主要内容的金融结构的调整,有效纾缓了当期收入及储蓄的积累对居民消费大宗消费品的预算约束,更好地平滑了消费者生命周期内的收入,给予人们预支未来收入的便利。所有这些,无疑为我国居民尽快实现第三次需求结构的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毫无疑问,这些新的消费需求,无不对社会基础设施、市政建设、汽车、住房等新产业产生巨大需求;而这些需求又都对煤电油运等产生了长期且持续的巨大压力。这些需求和压力,均要求投资率保持一定的水平。  说到工业化和城市化,还有一个关于两者关系的问题需要讨论。  由高投资引发的城镇化进程,必然与工业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中国的实践显示,我们的城镇化显然是由工业化引致的。城镇化跟随工业化而展开,造成了我国城镇化落后于工业化的现实。这一点,曾引起很多研究者的诟病。我们认为,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不仅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弊端,相反,工业化先行,产业发展先于城镇发展,恰正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功之处,也正是中国发展道路的主要经验之一。因为,它遵循的是“投资增加――产业发展――就业增加――人口集中――储蓄增加――城市发展――投资增加……”的自然发展过程。这一发展路线,保证了数以亿计的流动人口获得了就业的支持,从而大规模避免了一些发展中国家过早出现大城市无序膨胀、贫民窟遍地的严重社会问题。   [3] 见“陈志武:量化历史研究告诉我们什么?”《经济观察报》,2013年9月14日。  6   简短的结语:渐进式改革的成功  以上我们从剩余劳动力转移入手,着重探讨了高储蓄、高投资、人口红利、工业化、城市化等因素如何“风云际会”,共同成就了中国经济30余年高速增长的奇迹。我们表达的分析逻辑是:从机制上说,上述诸因素风云际会,并共同为中国的经济增长贡献正能量,以储蓄率的提高为必要条件和基础;而储蓄率的提高,则归因于我国金融体系在改革之初的爆炸式扩张,归因于我们形成了对居民、企业和各级政府的正向激励机制;而金融体系的扩张和正向激励机制的形成,显然是中国式渐进改革智慧的结晶。  经历了长达30余年年均9.8%的高速增长,如今的中国已进入了以中高速增长为外在特征的新常态。资源配置效率下降、人口红利式微、资本积累效率降低、资源环境约束增强、产能过剩、杠杆率飙升、以及金融领域“量宽价高”悖论等同时出现,既是导致经济增长速度下滑的原因,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挑战。  中国经济新常态绝不仅仅意味着增长速度下滑,其深刻的内涵则是经济增长的质量提高和效率改善;综合的结果,便是中国经济将迈上新的台阶。在我们看来,新常态区别于常规经济周期中的衰退和萧条阶段,它是经济发展脱离常轨,另辟蹊径的新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另辟蹊径意味着供应链的重组、经济结构的转变、治理体系的重塑和大国关系的再造;在国内,除了上述全球共性,另辟蹊径还意味着对投资驱动和出口驱动增长方式的脱离,对质量、效益、创新、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并由此越过中等收入陷阱,迈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简言之,新常态意味着中国经济“浴火重生”。  然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绝非唾手可得。当我们说新常态开拓了通往新繁荣的康庄大道,那也指的是它为我们创造了新的战略机遇,为我们发展的新阶段提供了新的要素、条件和环境――机遇要变成现实,还有待我们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去积极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切实完成转方式、调结构的历史任务。  完成这一历史任务需要具备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在中国依然基本具备。中国正处于传统工业化基本完成、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正在展开过程之中。鉴于中国的储蓄率和投资率仍然处于高位且还将持续10年甚至更久,支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资金基础依然强固。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中国经济的增长前景仍然十分光明。");
}
}
原标题:连平:当前中国财政赤字货币化并无必要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近日来,关于中国是否应该像欧美等发达国家一样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持中国财政赤字应该货币化的观点认为:近年来,全球经济金融危机频发,各国执行货币大宽松的环境下并没有出现严重的通胀,这样的状态已经超越了传统货币数量论的解释范畴,应该用现代货币理论(MMT)来指导货币政策实践;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冲击,各国财政异常困难,应该考虑非常时期的非常应对;特别是对于我国而言,本不富裕的财政在抗疫的同时,还要支持“六保”任务,这使得中国有必要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对此,我们持不同观点。从中国经济潜在增长能力较强、财政政策可拓展资源较多、货币政策支持财政政策仍有良好的空间等方面来看,当前中国没有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必要。考虑到可能带来的危害,从长期看财政赤字货币化需要十分慎重。一、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含义需要厘清  货币政策支持财政政策和财政赤字货币化之间不能划上等号。通常意义上所说的货币政策支持财政政策,是指中央银行在满足货币政策目标的同时,有条件地配合财政政策。例如,中央银行在二级市场购买国债,以此投放货币流动性,帮助财政融资;再如中央银行的货币工具中,有些以国债为抵押品,通过调节这些货币工具的使用规模,可以间接调控金融市场对国债需求;央行压低市场利率,降低财政融资的成本,等等。而财政赤字货币化,特指的是中央银行在上述业务开展的同时,进一步发展为在一级市场直接购买国债、或者政府向中央银行透支,或者以零利率发行永续国债,等等。这可以看做是广义层面上货币政策对财政政策的几乎是无底线的支持,但是这种支持是极端的。两者的区别在于,货币政策支持财政政策属于宏观经济调控的常规政策,其围绕的核心点是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前提是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而财政赤字货币化常常出现在危机应对之中,其直接目标是不受限制地提供财政融资,其实质是财政政策无偿占用货币政策资源,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基本丧失,对经济体具有系统性的危害。因此财政赤字货币化在绝大多数国家都为法律所禁止。  财政赤字货币化有别于货币政策支持财政政策还在于不按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中央银行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国债、降准并指导商业银行购买国债、以及各种以国债抵押为载体的工具都是对财政融资的支持。这些货币政策操作是由中央银行、财政部和市场机构共同完成的,目的是对财政融资形成必要的市场约束。如果财政赤字货币化走向极端的话,中央银行和财政部是同属于政府部门,一个发债一个直接印钞买债,财政和货币当局“左手倒右手”,既没有债权债务关系,也脱离了市场定价。  财政赤字货币化具有趋势性和“无成本”两个特点。从前文的分析可见,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本质是政府直接从中央银行拿钱,拿钱的方式可以是通过国债在一级市场融资,也可能是直接透支,并且是零利率。从字面上理解,“化”字代表的是一种长期趋势。也就是说,只有形成趋势性的财政向央行直接拿钱行为才可以被认定为财政赤字货币化。因为趋势性的变化会持续产生影响经济且形成新的规则,而偶然因为巨大外部冲击而需要采取的措施,其影响可能是一次性的。从这一点上看,货币政策对财政政策常规支持,如在二级市场买卖国债,不能与财政赤字货币化划上等号。人类历史上严格杜绝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时间并不长,之前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历史都以悲剧告终,在沉重教训和实践经验下有关国家痛定思痛,才在法律中明文规定禁止中央银行直接为政府融资。另一方面,一旦财政赤字货币化趋势形成,财政融资就基本上是“无成本”的。这是因为既然政府可以直接从中央银行拿钱,没有偿还的约束,那还有什么必要付息呢?因此,往往通过“借新还旧”、有期限债务转化成永续债、让中央银行核销等方式逃避债务偿还,最终实现“无成本”。然而,这看似无成本的操作,实际上却是以通胀或资产价格猛涨的方式让整个社会来为财政赤字货币化行为买单。  非常时期的危机应对通常需要货币政策加大力度支持财政政策。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是国家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针对于不同时期,政府采用的政策手段是不同的。理论上,在没有发生外生冲击的情况下,经济体内生的周期性变化应该以常规政策手段进行调节,其主导思想是“削峰填谷”的逆周期思维。经济上升期,紧缩财政和货币政策以防止经济过热;经济下行期,加大财政支出和投放流动性以刺激经济。而当经济体遭受较大的外部冲击,常规的逆周期政策已经不管用、经济体无法自行恢复或者自行恢复时期过于漫长时,政府就有可能突破常规政策规则、采取大力度的较为极端的手段,进行非常时期的危机应对。但是,危机应对往往容易产生扰乱原有市场规则、经济恢复后难以退出、政府行为失范和失控的道德风险等负作用。所以,各国政府在不到万不得已时都不会轻易启动危机应对。  长期以来,欧美发达国家的发展始终未能解决精英阶层占据绝大部分资源进而使得收入分配越发不公、凯恩斯主义的经济刺激政策一再加码、政客为当选许诺过高福利而导致财政赤字一再高企等问题,使得欧美等发达经济体长期运行在一个日渐削弱的财政基础上,以至于当危机再度来临时,欧美国家可以采用的政策空间和财政资源都较为有限。加之一次次的危机冲击,一步步地压缩了这些国家本已不多的政策空间,同时也耗尽了本就不富裕的财政资源。这使得欧美等发达国家即便在面对正常的经济下行周期而非危机冲击时,财政政策也到了黔驴技穷的地步,常常需要动用危机应对手段来刺激经济。在此背景下,事实上也是被逼无奈,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欧美等发达国家纷纷开始考虑财政赤字货币化。可见,正是欧美等发达国家体内固有的矛盾和一次次的危机冲击,导致其危机应对行为常态化,才使其走上了财政赤字货币化这条“不归之路”。二、财政赤字货币化理论尚不成熟  上世纪“大萧条”时期,美国政府几乎无所作为,放任了危机持续发酵,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受到严重挑战。凯恩斯以当时的宏观背景为鉴写就《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为凯恩斯主义奠定了基石,凯恩斯主义政策主张逐步成为世界各国宏观经济调控的主导思想。上世纪50至60年代,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良好的经济增长情况进一步稳固了凯恩斯主义政策的影响和地位。七十年代后,爆发两次石油危机、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亚洲金融危机、互联网泡沫危机、次贷危机、欧债危机、新兴市场货币危机和本次新冠疫情等多次危机冲击后,欧美等发达国家发现,财政赤字越陷越深。理论上,危机消耗财政资源,财政资源不足由赤字来补,赤字刺激经济恢复,经济好转后再弥补过去的赤字。但经济增长本就处于下行周期,同时危机频发,从上一次危机中走出来的经济可能刚刚好转,还未来得及弥补上次的赤字,就形成了“旧债还未还完又欠新债”,最后只能“借更大的新债还旧债”的恶性循环,使得经济体一再无奈地拖着越来越重的公共债务负担前行。据IMF估计,疫情过去之后,发达国家公共债务占GDP之比可能从105%提高到122%,美国财政赤字规模将达到GDP的15%,抑或更高。  在此背景下,欧美等发达经济体急需为其行为找到理论的支撑,于是现代货币理论开始走进公众的视野。现代货币理论重点讨论的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关系,该理论认为货币起源于债权债务关系,货币承担记账的职能,政府可以用创造货币的方式进行支出,财政支出先于收入;在主权货币制度不破产的情况下,可将国债发行与货币政策有条件地打通。现代货币理论强调,财政政策应该执行“功能财政”,实现经济体的充分就业。这就为财政赤字货币化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危机时期,政府需要权衡的是到底道德风险重要还是经济稳定重要?而在大多数场合,政府毫无疑问地会选择后者。同时,上世纪金本位制度的彻底瓦解也为政府“无限度印钞”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纸币本位下货币政策改以通货膨胀为锚,极大地便利了货币的扩张。而巧的是,近年来发生的危机中,通货膨胀都较为稳定,已有证据表明大量流动性进入资产领域。  “功能财政+通胀稳定”使得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推崇现代货币理论。当前,全球范围的各国央行都采取宽松货币政策以应对危机,然而对于欧美等发达经济体而言,其危机可能是常态化的,这就使得美联储、欧央行、日本央行等都开始考虑无限的量化宽松政策,并已经走在了财政赤字货币化的路上。然而,现代货币理论始终没有解决“量化退出”问题。理论上退出的路径有两条,一是通过高通胀,但这会激起民众的不满;二是通过推高资产价格,而这又会进一步拉大收入分配不公,导致市场大幅震荡,可能重演次贷危机。正是基于这些考虑,主流的经济学家大都不赞成现代货币理论。总体来看,财政赤字货币化的理论基础并不成熟。三、当前中国财政赤字货币化并无必要  面对罕见的疫情冲击和严峻的国际经济挑战,中国货币政策应该加大力度支持财政政策,但却不能轻易盲目跟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财政赤字货币化。  目前日渐明朗的是疫情后中国经济恢复的确定性较大。政策制定有其前提条件,而最大的前提条件是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如前文所述,只有在危机迫不得已时刻才可以动用极端的政策手段进行“抢救”。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国GDP增速为-6.8%,为改革开放以来单季最低。市场对新冠疫情的冲击的预期也由最初的与非典时期相比较,调整为超过2008年次贷危机的冲击,足以说明疫情造成损失的严重性。然而,从3月和4月的各项经济数据强劲复苏的情况来看,经济韧性已经开始显现,走出疫情影响的确定性逐步增加。4月17日中央政治局在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当前经济工作的会议上指出“要以更大的宏观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这些表述都未提及要采用非常规手段应对,表明即使疫情对中国经济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但依然在常规政策可以应对的范围内。五月中旬,我国疫情已经基本走入尾声,经济重启状况较好。4月末,97.5%的工业企业已经复工复产;5月,全国大多数地区都已经宣布了复学通知。从短中期来看,似乎没有必要紧急启用大力度的危机应对的货币政策来支持财政政策,更何况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  通常,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有两个暗含的前提,一是财政资源存量不足以应对未来一段时间的财政支出,二是财政融资遇到困难。综合考虑当前我国的财政政策空间和财政资源状况,很明显,这两个条件都不具备。一方面,中国财政的举债空间依然不小,政府债务率和一般预算赤字率都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国政府债务率水平不足60%,长期以来执行3%的年度一般预算赤字率。财政负债的基本情况使得我国在面对疫情冲击时有足够的应对空间,也给予了财政后续融资以足够的信用。另一方面,不同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从拥有的资产看,中国政府是世界上“最富有的政府”之一。除了拥有大量的土地资源外,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持有大量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国有股份,未来随着进一步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一些关键领域和企业中保持国有控股的前提下,逐步降低国有持股比例,在提升企业经营效率的同时可以为未来财政带来可观的资金来源。当下还可以进一步盘活政府存款类资金的使用,截止到今年2月,央行国库中的财政存款、商业银行存款中国库定存以及机关团体存款合计为33.9万亿,且还在不断增加。这说明财政类存款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如适度加以盘活,则可以在短期内为财政政策提供可观的财务资源。  现代货币理论支持财政赤字货币化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是市场处于流动性陷阱中和市场利率为零。在这种情况下,货币政策传导无效且几乎没有进一步刺激经济的政策空间。而从当前我国货币政策传导的实践来看,尽管银行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整个政策传导基本是正常的且效率正在改善,例如改进LPR报价机制,通过多次调降MLF利率切实引导了一般贷款平均利率下行。而货币政策也存在较大的空间,当前大型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为12.5%,中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为9.5%,银行业的综合加权存款准备金率约为10.4%。我国存款准备金率每普降一个百分点,约可投放长期资金约2万亿。这意味着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对于经济的刺激力度较大,也有助于以较大力度支持财政融资。同时我国的利率水平也远未接近于零,当前我国一年期存款利率为1.5%,三年期为2.75%;一年期贷款LPR报价为3.85%,五年期及以上贷款利率为4.65%,且没有出现流动性陷阱迹象。由此看来,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的货币政策无效这一条件也不成立。  当前我国债券市场经济运行状态良好,规则并未受到破坏。这里所谓的破坏指的是国债市场的供求关系出现重大扭曲,供给远远高于需求,导致国债利率走高,财政融资成本高企,财政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发行国债,而这一点正是现代货币理论所强调的理论适用前提之一。疫情之前,我国债券市场一直对利率债“钟爱有加”。当我国经济增速进入换挡期,下行压力凸显,国债受到青睐。疫情发生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增多,资金的风险偏好明显下降,这使得债券市场对国债的投资需求进一步加大。如果再考虑到我国疫情进入尾声而全球疫情肆虐、中外国债收益率利差将维持一段不短的时间和中国金融开放的脚步不断加快,未来国际资本对国债的需求可能也会显著上升。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基本可以判断我国当前不存在国债市场无需求的可能,那又为什么要用财政赤字货币化这种极端手段呢?相反,如果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中央银行直接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发行零利率国债,反而会破坏债券市场的利率定价机制,使得整个市场的利率中枢受到破坏,价格信号出现紊乱。  既然中国经济走出疫情确定性明显、现有的财政政策空间和资源都较为充足、货币传导通畅且尚有政策空间、债券市场依然稳健有效,那么我国有什么必要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呢? 四、清醒认识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危害性  上述分析主要是在讨论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必要性及其对经济产生的影响。当前中国不但没有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必要,同时还需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危害性。  长期以来,我国货币政策本就有支持财政融资的功能,其采用的方式是以市场主体购买国债,而央行对市场主体释放流动性;通过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下行,降低财政融资成本;直接进入国债二级市场,通过买卖调节国债市场。这一做法使财政赤字融资加上一个市场机制的约束,这个约束是由金融历史上多年累积的经验和教训转化而来,其意义深刻。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央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地方政府债券。第三十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如果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暂且不论法律层面是否可以通过,仅就中央银行的法定货币信用而言,不通过市场主体而进行“左右手互倒”凭空创造货币信用的行为,就足以让市场主体对于法定货币失去信心,信用更是无从谈起,以及由此引发央行的各项货币政策、货币工具和预期管理的失灵。可见,财政赤字货币化会严重伤害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功能。  财政赤字货币化可能对经济系统造成严重的衍生危害。在有效需求严重不足和财政支出效率较高的情况下,财政赤字货币化对于缓冲危机冲击和重启经济可能会有一定的效果。然而,口子一旦开启就会为为所欲为开方便之门;赤字规模就会不断扩张,“借新还旧”的螺旋式循环会一再上演。由此产生的危害并不只是政府行为的一般意义上的失范,更是政府刺激经济行为的失控。扩张的赤字最终又会转化为货币流动性进入到社会,其出口或是通货膨胀或是资产价格猛涨,从而损害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从历史上多次恶性的通货膨胀事件的起因来看,无不是由政府利用货币为财政融资,初期纪律失范,后期行为失控所造成的。近年来,恶性通货膨胀爆发的事件似乎减少,但资产价格猛涨,导致收入分配不平问题进一步发展,经济风险有可能转化为社会风险,对经济体造成严重的衍生危害。  财政赤字货币化对市场化经济体制构建是一种倒退行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财政预算软约束都广受各界诟病。因为在财政预算软约束下,资源使用效率低,存在大量的重复建设,且政府挤占社会资源情况严重。同时,预算软约束支撑了各种金融产品的“刚性兑付”,又使得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定价体系迟迟得不到发展。经过多年的行政治理和财政规范,特别是中央下决心打破“刚性兑付”后,预算软约束问题才得到明显改善。如果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相当于中央政府开始重走预算软约束的路,这将会出现比预算软约束更糟的状态,与市场配置资源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南辕北辙。  在现阶段人民币发行之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情况下,如果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这意味着人民币的发行纪律受损。随着我国金融开放脚步不断加快,稳定人民币汇率的挑战将加大。人民币尚不是主要的国际货币,无法像美元、欧元一样利用其国际货币地位。财政赤字货币化必然削弱和损害人民币的信用基础,只会让投资者降低对人民币的信心,带来人民币贬值压力与资本外流相互加强、抑制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可能性。  (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长连平,植信投资研究院秘书长、资深研究员邓志超)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热门推荐
收起
@@~$$
更多>@@=value.teacher && value.teacher.name$$@@=value.title$$@@=value.publish_time$$}

摘要:明代白银货币化—市场经济的萌发,开启了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这一历史进程的突出特点,是社会主体农民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过程,也正是马克思所说走向“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社会形态的过程。在新旧交汇点上产生的心学,是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的产物,其知行合一的理论构成中包含的时代精神和内在逻辑的颠覆性,表现在希冀启蒙人的独立性觉醒和开发人的自觉自律以达致社会自治理想模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王阳明不仅是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的见证人,更是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的引领者和推动者。如果从明代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的大背景出发重新审视王阳明的历史地位,那么他可被视为中国历史这一转型期最具代表性的伟大思想家和社会改革家。
王阳明是16世纪伟大的思想家,五百年来,学界公认他开创的心学是明代后期的主流思想学说,因此既往的研究,主要是从思想史出发的研究,学术积累已极为深厚,几乎到了无从再着笔的地步。对于王阳明的事功,学界同样也有大量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军事和社会治理方面,思想与事功的研究,均恕在此不能一一列举。梁启超评价说:“王阳明,浙江余姚人,他在近代学术界中,极其伟大。军事上政治上,亦有很大的勋业。以他的事功而论,若换给别个人,只这一点,已经可以在历史占很重要地位了;阳明这么大的事功,完全为他的学术所掩,变成附属品,其伟大可想而知。”那么当前,王阳明研究还存在探讨的空间吗?笔者发现,从明代白银货币化,市场经济萌发将全社会带入早期近代化转型之中来思考和诠释王阳明,迄今尚付阙如。正德年间是明代中国的大动荡时期,也是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重新洗牌重组的重要阶段。阳明学的诞生与影响,需要放在明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大转型的历史进程中来定位和考察,应成为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的重要内容。转型期亟须有思想理论改革的人物“入场”,考察大变革时代的思想体系转型,我们不能忽视的角色就是王阳明。因此,本文尝试发掘王阳明遗存的档案文书并结合其他文献,以王阳明知行合一的改革思想与实践为主要线索,将其置于白银货币化开启的中国早期近代化进程中,思考和诠释王阳明的历史地位与作用,以就教于学界。
一、王学:中国早期近代化进程中人的独立性觉醒
(一)明代白银货币化:中国早期近代化进程起源
王阳明心学的问世,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是众所周知的。然而,它的出现与明代中国早期近代化进程密不可分,这是被以往大多思想史研究所忽视了的。实际上,如果没有早期近代化进程的发生,王学只是中国思想史的一部分,不会是整个中国从传统向近代转型重要内容的一部分。前期研究使笔者注意到,明代白银货币化,市场经济萌发,标志农业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由此,货币化—市场化—商业化—城市化联袂而至,这彰显了中国早期近代化进程。这一进程改变了整个明代国家与社会,推动中国市场与世界市场融为一体,引领了全球化的开端。在思想上,产生于新旧交汇点上的王学对于理学的颠覆性,突出地表现在启蒙人的独立性觉醒方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一直到日本明治维新,日本社会仍然洋溢着王学精神。透过从传统到近代大转型的历史, 从人的觉醒到社会自治,我们可以发现王阳明知行合一思想实践与中国早期近代化进程的紧密关联。王阳明学说是适应大变革时代要求而诞生的,让我们从外在动力——明代白银货币化开启了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说起。
白银货币化进程,是市场经济的萌发,是中国走向早期近代化的起源,根本性的变化表现在农业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笔者在既往的研究中,以官私第一手文书的整理与研究为基础,揭示出以成化年间为分水岭,清晰可见中国传统社会农业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历史分野。依此结论,明代可分为前后期,明前期与明后期呈现迥然不同的历史面貌,也因此,我们可将明后期称为晚明。成化以后,崛起于市场的白银经历自下而上发展态势与自上而下的国家认可推行相结合,“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共同推进白银货币化进程,也即赋役-财政货币化改革进程,引发传统旧制度崩解,社会大动荡,以激进和暴力的形式出现,正德年间铺天盖地的流民运动,正是这样一种表现形式。
均平赋役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数不清的赋役改革的共同特征, 统一征银则是明代赋役改革不同于历朝历代改革的主要特征。以赋役货币化为特征的明代赋役改革呈现出三大不可逆转的进步趋向:一是实物税转为货币税,二是徭役以银代役,三是人头税向财产税转化。这三大趋向都与白银货币化有着紧密联系。伴随明代白银货币化过程,是一系列赋役改革推而广之的过程。赋役改革以折银征银为主要形式,而这一过程具有更为广阔的社会意义, 对于农民、农业与农村的影响极为深远。最关键的作用体现在直接推动农民从纳粮当差到纳银不当差,农民与国家的关系从身份走向契约。它既是社会的进步,也是社会转型的重要标志之一。进一步说,明代白银货币化-赋役货币化,是明朝货币财政的开端,也是明朝货币财政管理的开端,明初原本不存在的地方财政体制,也由此建立起来。
具体而言,明代赋役改革过程,具有更为广阔的社会意义。进程一:赋役折银——农民从纳粮当差到纳银不当差——从身份到契约——农民与土地分离——雇工人和商帮群体形成——市场化进程;进程二:赋役折银——农业从单一到多元——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农业商品化——商业化进程;进程三:赋役折银——农村从封闭、半封闭到开放——市镇兴起——城市化进程。以上三个进程,总括起来是一个农民、农业、农村的大分化过程,晚明社会所谓“天崩地解”即由此始,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也由此全面展开。
确切地说,赋役货币化最为关键的作用,是体现在第一个进程上,是对于人的改变,即直接推动了农民从纳粮当差到纳银不当差,这改变了社会主体农民与国家的关系。明代赋役改革最主要的特征是“一概征银”。探讨征银的作用,制度史上的意义早已为前贤所指出,这是中国税收制度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中国徭役制度由力役向货币替代转变的一次重大变革。笔者认为最为关键的转变不在制度上,而是发生在人的身上,农民从纳粮当差到纳银不当差,由此摆脱土地的束缚而获得相对独立的自由雇工身份。明代相当数量的流民在被抛出正常生活轨道,与劳动条件相分离后,转化为自由的以出卖劳动力为主的雇佣劳动者, 反映了旧的制度解体的特征。
一方面,从农民来说,使农民与国家的关系从人身依赖关系向物的依赖关系转化,遂使农民得到了更多的人身自由或者说解放,也即人的独立性的发展。农民可以有多样性的选择,从事其他行业的工作,或迁移到城市而不是束缚在土地上,从而形成劳动力市场和商人群体,这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过程,也是市场化的过程。另一方面,明朝成化年间开始出现的流民运动并非偶然,成化年间白银在社会流通领域的主币地位已经开始奠定,更重要的是,由此自下而上的发展与自上而下的推行相结合,表明市场与国家从博弈到调和,实际上国家认可市场深度嵌入了国家财政。明朝地方财政体制由此建立起来,赋役-财政改革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民的生产与生活则日益与市场连接起来,农产品货币化-市场化,改变了农民的命运,使得大量农民依靠传统的生产与生活方式无法继续生存。伴随土地兼并、政治腐败、赋役日益沉重、市场日益活跃,重重叠加,使得农民与土地的分离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从而打破了农村封闭、半封闭的自给自足发展状态。由此,农民、农业、农村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货币化与市场化、商业化与城市化同步,社会遂进入了一个变动不居的早期近代化发展进程。发展到正德年间,明代流民运动的规模是全国性的,据李洵的不完全统计,在当时全国的6000万在籍人口中,至少约有600万人成为流民,10人之中就有1个是流民。社会问题的严重性由此清晰可见。
(二)王学:在早期近代化进程中应运而生
明代赋役改革不同以往历朝历代赋役改革的特征,主要不是体现在赋役合一、摊丁入地的均平赋役上,而是体现在统一征银,即白银成为国家税收与徭役征代的对象,或者说以白银货币作为标准单位征收赋税和徭役。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亘古未有的变化。这种与白银货币化密不可分的赋役征收方式的演变,使明代中国完成了从实物税到货币税的过渡,特别是所导致的从劳役制向雇佣制的过渡,更是人的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是中国社会经济货币化的重要进程,也就是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
这一重大变革,无疑就是英国历史法学家亨利·梅因所谓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也无疑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从人的依附关系向物的依赖关系的转变,这是社会的巨大进步,成为由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变的重要标志,对社会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都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这是王阳明心学产生的极为重要的外在推力,王阳明知行合一的思想与实践正是适应这一时代变革应运而生。
梅因在《古代法》中说:“一切形式的身份都起源于古代属于‘家族’所有的权力和特权……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虽然梅因讲的是古代家族,但同样可以沿用于中国传统社会王朝的家天下。梅因从法律史的角度深刻地指出了两千多年来西方社会的一个根本性转变,而以这一公式来观察中国,同样也可以认为是两千多年来中国社会的一个根本性转变。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是从传统走向近代的艰难过程,这一过程在明代由白银货币化开启了。
让我们引述马克思的经典论断来进一步论证。在《资本论》第一手稿,即《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货币章》中,马克思在分析货币在人类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时,发现了人类历史的三大社会形态。他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其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二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两一道发展起来。”
马克思概括,人类社会发展具有三大形态,即三个阶段。第一种形态主要是“人的依赖关系”,第二种形态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第三种形态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并着重指出“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这正是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型过程。在农业社会的历史阶段中,存在的是人的依赖关系,社会的等级结构以及人的奴役关系,使人在某种意义上丧失了独立性。事实说明,明代中国发生的正是这样的一场变革:从人的依赖关系向物的依赖关系的转变,是从传统社会向早期近代社会的转型过程。在天翻地覆的社会发展变革中,启蒙思潮所要打破的就是人的依赖关系,是人性的解放,正是人类历史的巨大进步。王阳明承担了转型期的历史使命,心学的提出,使“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突显出来,形成社会转型的理论基础,而王阳明的社会改革模式,也正是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基础上的民间自治联合体的社会自治理想模式。
“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是一个社会进步的运动,也是一个艰难的跨越。传统社会的主体是农民,农民非农化,势必改变了既往的人生,走向艰难求生的新的历程。与此同时,旧的传统制度被打破,需要建立一个新的制度规范。王阳明以人心为本及其以人为主体的致良知思想,在社会大变革时代产生并非偶然。面对当时社会动荡,大规模流民运动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王阳明无疑是转型期大变革时代思想转型的代表人物,他提出的“良方”,是从人心的治理入手,从启蒙人的独立性觉醒开始,达致社会自治的终结,是一套从根本上更新人与社会关系的治理方案。从龙场悟道——个人的觉悟开始,到启蒙全社会人的独立性的觉醒,达到社会自治的目的,这是王阳明的心学历程,既是王阳明的治学之道,也是王阳明的治世之道。他的临终遗言“我心光明,夫复何求”,道出了他的心学最高境界。
二、知行合一:王阳明在转型期的思考与因应
(一)系列改革:见证与推动
改革,指改变旧制度、旧事物,对旧有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做出调整。一般认为,改革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避免就思想论思想,下面将聚焦王阳明在地方社会仕宦期间的知行合一,包括思想与实践,对于地方行政、经济、军事、社会乃至思想文化方面所进行的系列改革活动,论证他作为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的见证人,也是这一历史进程的重要推动者。
明代经济转型带来的货币财政走向,是中国早期近代化进程的主要标志之一。需要说明的是,明代的赋役改革并不始自一条鞭法(清修《明史》的概括总结长期以来形成一种以偏概全的主流观点),也不始于外国白银流入后才产生的改革(从时间上明代赋役改革明显发生在此前)。关注王阳明的系列改革,更重要的是发掘梳理重大转型期正嘉之际的改革发展轨迹,作为早期近代化进程的重要一环,可以弥补万历张居正改革之前改革进程的研究。
下面让我们从王阳明赋役—财政改革的典型个案开始论述,与之配套的是他的军事改革乃至社会改革,而他的思想改革则是贯穿始终的主线,与其他方面的系列改革有着紧密关联,不应孤立看待。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形成一个整体,其治学之道与治世之道同样不可分割,这样才能把握王学的精髓。
1.赋役—财政改革
在中国早期近代化历程中,赋役-财政改革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在以往的王阳明研究中,鲜见关注王阳明这方面的改革,而王阳明知行合一的改革历程,是明代赋役-财政改革从渐进到突进发展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1)庐陵之例
王阳明的地方官经历,是在正德五年(1510年)三月从庐陵知县开始的。到达庐陵,王阳明下车伊始,首先关注的就是里役问题,抓住了为民父母官的根本问题。明代的赋役改革,重点就在役法上。
王阳明到任后,了解到当地积弊以里甲负担的贡赋最为突出。他在庐陵仅半年时间,所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撰写了题为《庐陵县为乞蠲免以苏民困事》的公文,要求免除镇守中官加给当地百姓的不合理贡赋。他查阅到正德四年(1509年)十一月府里下发的一份公文,根据镇守江西等处太监王嵩的钧牌,差吏员带银100两到县,催促庐陵县将全县里长和粮长召集前来,让他们收买葛纱上贡。庐陵当地本不产葛布,原先所派岁额中也并没有此项。王阳明了解到此加派遭到庐陵百姓的一致抵制,以致陈江等几位里长和粮长被拘押在县衙,被要求上缴葛布。而这激怒了数千百姓到县衙提出了停止加派的强烈要求。贡赋加派,成为官民矛盾,也即国家与社会冲突的一个焦点。上报公文显示,王阳明对于内官加派之弊采取了明确抵制态度,最终他的申报蠲免成功,贡赋买办方式不得不被迫调整。追寻上级同意蠲免的原因,不能忽视当时汹涌的流民运动的大背景,才使得中官不得不收手。
实际上,江西进贡始自明初。早在永乐年间岁办就已出现和买之弊。《明实录》永乐五年(1407年)载:“今有岁办各色物料,里长所领官钱悉入己。名为和买,其实强取于民,万不偿一。若其土产尚可措办,况非土地所有,须多方徵求,以致倾财破产者有之,凡若此者,非止一端。今后宜令有司除常赋外妄取民一钱者,以受财枉法论。其各色物料非土地所有,禁勿取。”发展到正德初年,伴随白银货币化发展的,是赋役—财政货币化的进程。在这一进程中,国家财政体系从以实物为主到以货币为主转型,货币财政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加速改变了传统贡赋“任土作贡”的实物进贡方式。贡赋折银,货币化的发展态势,有了市场的更多参与,旧的制度迅速瓦解。
王阳明在公文中反映,早在正德二年(1507年),当时江西镇守中官姚举行文江西布政司,要求查实本省生产葛布的地区;凡生产葛布的县份,必须在葛布上市时采办,不生产葛布的县份,则按照地方大小出银两解送收买。在贡赋货币化进程中, 庐陵因为是大县,所以奉派折银105两。按照当时的规定,百姓拒缴则由粮长代赔。正德三年、四年,陈江等粮长已经代缴了葛布的摊派银两;正德五年(1510年)则变本加厉,规定不仅缴纳105两白银,而且还要求催督买办葛布,百姓深恐成为定额。这实际上是附加税成为正税的过程。庐陵县当时岁办料杉、楠木、炭、牲口等项,旧额白银已达3498两,而正德五年增至10000多两,“比之原派,几于三倍”。此外,还有公差往来的接待费用等。陈江等人去年以来已经赔付70余两,“民产已穷,征求未息”,加上旱灾、疾疫,造成庐陵“比巷连村,多至阖门而死”,幸而生存的,为征求所迫,“弱者逃窜流离,强者群聚为盗,攻劫乡村,日无虚岁”。这里实际上已将官府的岁办、额办和加派形成的对于百姓的沉重负担揭示出来,更揭示了贡赋货币化加重了百姓负担,造成流民与盗贼问题根源的事实。因此,大规模的流民运动,是赋役货币化发展的“内生动力”驱动的“外在表现”,在这篇公文中已经突显出来。
从公文中,我们了解到庐陵的贡赋经历了从实物到银两的过程,又变成了银两+实物的双重强制性征课,在这一贡赋货币化过程中,百姓的负担增加了3倍。当时贡赋是派征到县里,由粮长和里长来负责征收缴纳,缴纳的白银不足,需要粮长与里长赔纳白银,这不仅成为里甲之役的沉重负担,而且形成明朝初年粮长制度的变异。
王阳明一上任,首先就遭遇了贡赋货币化过程激发的官民冲突,贡赋越来越多地形成货币缴纳,不仅成为里甲之役的沉重负担,更成为官民冲突,社会动荡的重要因素,因此改革势在必行。王阳明如实上报庐陵的情况:不合理的贡赋派征,激发了庐陵的官民矛盾,理应有所改革。他的上报获得了蠲免加派的结果,在庐陵所谓“卧治六月而百务具理”,正是以此平息社会骚动,有效阻止了庐陵民众被逼铤而走险加入流民行列为基础的。反对镇守中官的不合理贡赋加派,这是王阳明一贯的态度,后来《行吉安府禁止镇守贡献牌》是又一例证,这里就不展开论述了。
(2)南赣之例
长期以来,中外学界研究明代一条鞭法者多,对江西的赋役改革主要以隆万年间推行一条鞭法来论述,缺乏对于正德年间赋役改革的专门研究。一些学者注意到王阳明任南赣巡抚时期关注财政税收问题,实际上,他绝非简单地关注财政税收问题,财政问题是任官地方者必须处理与解决的首要问题。在《王阳明全集》中,有一篇《颁定里甲杂办》公移,以往鲜见学者注目,而这篇公移却是王阳明主持里甲改革,参与赋役-财政改革进程的典型例证。
《颁定里甲杂办》开篇是据龙南县申称:“先年里甲使用,俱系丁粮分派,照日应当,以致多寡不均。要将正德十六年里甲通行查审,除逃绝人丁外.将一年使用,春秋祭祀、军需岁报、使客夫马等项,俱于丁粮议处,每石出银若干,陆续称收贮库。推举老人,公同里长,使用注簿,倘有余剩,照多寡给还。”据王阳明查阅簿记,起先赣州府知府盛茂和同知夏克义议过赣县里长额办杂办,已批给岭北道再加酌议。接着,这一公移录入了副使王度呈称:“查算本县额办使用,该银三千七百三十一两七分二厘四毫九丝;原辖里长一百一十里,内除十里逃绝,止有一百里;十六年分每粮一石算一分,人丁二丁算一分,一年丁粮共该一千一百二十六分半,每分该出银三两三钱一分二厘一毫一丝一忽;合行该县印钤收银文簿一扇,将各都该办银两,分为二次查追贮库;又置文簿二扇,一写本县支出数目,一发支用人役注附;每月选有行止老人二名,公同直日里长,赴县支领;每月备具用过揭帖三本,一送都察院,一分巡道,一本府,各不时稽察,年终羡余,并听上司查处,以补无名征需,府县不得擅支。仍将各里该纳分数,刷印告谕,遍张乡村晓谕;如有官吏额外科派,及收银人役多取火耗秤头,并里甲恃顽不办,许各呈告,以凭拿问,呈乞照详。又经批仰照议即行该县永永查照,仍备刻告示,遍行晓谕;及多行刷印,颁给各里收照,以防后奸”。这里呈现的是当时里甲额办具体改革的全过程,突出的是全部征银,纳入地方官府财政的核算体系。
重要的是,王阳明指出:以上改革“看与本院新定则例相同,及照宁都等九县,及南安所属大庾等县事体民情,当不相远,合就通行查编。为此仰抄案回道,即便速行各县,俱查本院近定规则,各照丁粮多寡,派编银两,追收贮库,选委行止端实老人,公同该日里长支用,置簿稽察,刊榜晓谕,禁约事宜,悉照原议施行。敢有违犯者,就便拿问。呈详通取各县派定过缘由,类报查考”。
由此可见,县府申报的改革方案与王阳明“新定则例”相符合,而且与宁都九县以及南安府大庾等县的“事体民情”也近似,因此他决定“合就通行查编”,迅速颁行各县,“各照丁粮多寡,派编银两,追收贮库”。依据新颁则例,按照丁粮多寡,统一派编银两,这实际上正是一条编(一条鞭)的方法,不过当时并无此名;而“追收贮库”,也就是改变原来的民收民解为官收官解。值得注意的是,里甲正役中的“杂办”即地方各级官府的日常支用,名目繁多,其中“要将正德十六年里甲通行审查……将一年使用”之句,说明《颁定里甲杂办》是里甲之役的改革,是为了审编均平赋役而颁定的改革文书。考察其内容,与此前的均徭法改革有所关联,更是后来的一条鞭法的原则与方法的改革。嘉靖《江西通志》载:景泰年间,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的韩雍首行均徭法,“均徭者,均平里甲之力役,岁验册编役,役毕九年无扰。岁办者,里甲□银贮于官,有役则估直度支,择户领解,民皆便之”。均徭法、均平法都是一条鞭法之前赋役改革的名称,推行里甲均平法,最著名的是嘉靖年间庞尚鹏在两浙实行的均平法改革,有完整的档案文书保存在日本尊经阁。而在江西,从王阳明的公移中,我们发现早于嘉靖末庞尚鹏在两浙推行均平法之前的半个世纪以前,正德年间赣南就已经开始推行了里甲杂办的改革。王阳明在此前地方改革的基础上,调整里甲役不均之弊,颁布新的则例,从按里甲征派到按丁粮均派,将役部分摊入粮, 以县为单位审编,派编银两贮库,并颁行各县,推动了江西里甲改革进一步向前发展,这是江西赋役—财政改革迈向新阶段的标志,成为嘉靖初年一条鞭法改革的先声。这清楚地印证了王阳明不仅是正德年间赋役改革的见证人,也是赋役—财政改革的大力推动者。同时进一步说明明代赋役改革的研究,绝不能仅从一条鞭法开始。王阳明遗存的档案公文不仅为了解江西赋役改革和地方财政实态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明代赋役一财政改革史留下了珍贵的证据,更为我们全面推进王阳明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
还需要说明的是,明代赋役-财政改革的关键在于货币化。以往中外学界只关注定额是有问题的,定额是与货币化联系在一起的。随着白银货币化-市场化的发展过程,明代赋役制度在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之中,发生了很大变化,赋主要指田赋,即土地税;役则是力役,逐渐形成力差与银差,又发展为里甲、均徭、驿传和民壮,合称“四差”,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多地朝向征银代役,是劳役制消退,雇佣制展开的过程,这无疑是早期近代化的进程。据嘉靖《赣州府志》记载,赣州府里甲已全面形成货币化的额办:全府总 340有半里,额办银3845余两;赣县111里,额办银1056余两……龙南五里,额办银79余两。而其中记载的庸调,即徭役,是以力差与银差分别记录的:全府银差每岁4887余两,力差则每岁1822人。赣县的银差每岁897余两,力差则每岁385人。龙南县的银差每岁351余两,力差则每岁90人。以上记载说明,江西南赣的赋役改革一直在进行之中。
(3)永新之例
王阳明在南赣期间,不仅有上述里甲改革,而且有清丈田亩以均平赋役的改革,这是后来万历年间张居正发布《清丈田亩条例》,全面展开清丈,在土地税上实现统一征银的财政体系改革的先声,是白银形成国家统一的财政核算单位与统一的财政征收形态重要的制度化历程。
《清理永新田粮》公移称:“据参议周文光呈,看得江西田粮之弊,极于永新,相传己非一日;今欲清理丈量,实亦救时切务,但恐奉行不至,未免反滋弊端,依议定委通判谈储,推官陈相,指挥高睿,会同该县知县翁玑设法丈量。该道仍要再加区画,曲尽物情,务仰各官秉公任事,正己格物,殚知竭虑,削弊除奸,必能一劳永逸,方可发谋举事。如其虚文塞责,则莫若熟思审处,以俟能者。事完之日,悉照该道会议造册,永永遵守施行。缴。”由于“江西田粮之弊,极于永新”,地方的赋役改革以永新为试点展开清丈,这是将货币化税收最终落实到土地税的重要一步。王阳明要求“各官秉公任事,正己格物”,从内心开发良知,达到削弊除奸的改革目的。
2.军事改革
白银货币化开启了市场经济的上升阶段,冲击了原有的社会结构,成为正德年间大规模流民运动爆发的根本原因之一。王阳明的事功大半建立在面对社会危机的军事活动上,他推行人与饷双管齐下的军事改革,也与财政货币化,市场越来越多地嵌入了国家财政运作过程,突显军事行动与经济关系大有关联,具体则表现在王阳明军事改革采用了市场化的动员和市场化的军饷解决方案。
(1)首选民兵
南赣平乱,人是摆在王阳明面前第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根据王阳明南赣巡抚时期公移,他的“弭盗安民”是从选拣民兵开始的。这份公移中云:“莅任以来,甫及旬日,虽未偏历各属,且就赣州一府观之,财用耗竭,兵力脆寡,卫所军丁,止存故籍;府县机快,半应虚文;御寇之方,百无足恃,以此例彼,余亦可知。夫以赢卒而当强寇,犹驱群羊而攻猛虎,必有所不敢矣”。下面历数了以往调集土兵、狼兵、达兵“动逾数万”却不济事之弊端,话锋一转,云:“事豫则立,人存政举”,提出要求四省各兵备官,在所属各县弩手、打手、机兵、捕快之中,挑选“骁勇绝群,胆力出众之士”,每县多则十几人,少则八九人,重要的是“务求魁杰异材,缺则悬赏召募”,在重赏之下,必有应募之人。“江西、福建两兵备道,各召五六百人;广东、湖广两兵备道,各召四五百人。”从中再选出众者,用为将官。又从卫所军官中挑选武艺出众、有实战经验者,对民兵进行正规训练,使其熟悉金鼓号令、进退步法,以及攻防之术。编练民兵是四省兵备道的责任,巡抚衙门时加督察。实际上,选拣民兵,打造一支有力的军事力量,为王阳明的军事成功奠定了重要基础。正德年间,各地军户大量逃亡,卫所制度趋于解体,无法承担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能,昭示着向募兵制转型势在必行,王阳明进行军制改革,组建一支新的军事队伍时,“悬赏召募”,转向货币化雇佣,即市场化动员起了重要作用。
正德十二年(1517年)五月,王阳明在平定战事告一段落,即着手改革军队组织架构,规定《兵符节制》:“习战之方,莫要于行伍;治众之法,莫先于分数;所据各兵既集,部曲行伍,合先预定。”改革内容如下:每二十五人编为一伍,伍有小甲。五十人为一队,队有总甲。二百人为一哨,哨有长、协哨二人。四百人为一营,营有官、有参谋二人。一千二百人为一阵,阵有偏将。二千四百人为一军,军有副将、偏将无定员,临阵而设。小甲于各伍之中选材力优者为之,总甲于小甲之中选材力优者为之,哨长于千百户义官之中,选材识优者为之。目的是:“务使上下相维,大小相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自然举动齐一,治众如寡,庶几有制之兵矣。”
重要的是,王阳明将放下武器的“盗贼”称为“新民”,在致良知思想主导下,将新民编入军伍之中,组织成义兵,整合到新的军事组织之中。在《犒赏新民牌》中,他以新民升授百长、总甲,“各给银牌,以酬其功:其兵众三百余人,皆能齐心协力,擒捕叛贼,俱合犒赏”。这是王阳明以人的独立性为导向的改革思路的呈现,也是他打造社会自治理想模式的一部分。这支新编的民兵可称为“精兵”,在对四省山区平定中,起了骨干作用。《石城县志·营建志·兵防》载,王阳明在南赣分兵为四班,四季轮班,赴府团营上操。“每班以义官领之,其三班歇操者,留本邑守卫。未几,汰去机兵,以其佣直募新兵之任战者。”
在王阳明的公移中,《调取吉水县八九等都民兵牌》,是王阳明调取吉水县各户义兵,随军进剿之牌;《预备水战牌》是王阳明令福建布政使选募海沧打手一万名,动支官库银两,从厚给与衣装行粮之牌。《犒赏福建官军》则反映了当时清查各兵来源,原系操练者,照旧在班操练,以备紧急调用。对于新增的招募者, “省令回还田里,各安生业,务为良善之民,共享太平之福”。王阳明在平乱之后,让民兵回归乡里,恢复社会生产与秩序。这里可以明确的是,王阳明的兵制改革实际上建立的是一种兵民合一的兵制。
王阳明颁布《征剿横水桶冈分委统哨牌》,在军中明确有“安远县新民义官某某等名下打手八百名”。《牌行招抚官》中将新民廖成授以领哨义官,“廖满、廖斌等各与巡捕老人名目,令其分统招出新民,编立排甲,听候调遣杀敌……就于横水新建县城内立屋居住分拨田土,令其照例纳粮当差”。当时考虑新民人等牛具田种尚未能备,特发商税银100两,官为置买耕牛等分给各民,督促趁时耕种;有缺少食用的,并给以盐米。正德十五年(1520年)王阳明平定宁王之乱,紧急调动江西南赣等府库的“见贮不拘何项”钱粮2/3以供军饷。恐怕兵力不敷,又行牌“即选父子乡兵在官操练,听将官钱支作口粮”。《案行南安等十二府及奉新等县募兵策应》也是平乱募兵的公文。嘉靖六年(1527年)王阳明到广西平定思州、田州之乱,《行南韶二府招集民兵牌》说明,当时平定主要依靠的仍然是招募民兵。
赣南军制的变化大致经历了由选派、召募到雇佣的过程。嘉靖年间,变化基本上制度化了,却又有变异。嘉靖《虔台续志》卷一《舆图纪》记录有府县民兵之数,云:“编立民壮,初意本以征守,今则服役于官,以供迎送、代勾摄、递文移而己, 徒有其名, 而无其实”。但是如果只看到变化成为一种徭役,也并不全面,因为以银代役,徭役货币化,伴随着国家的财政收入重心由人丁转向土地,徭役负担以白银形式也部分转移到了田赋上,这是超经济强制的力役制消退,逐渐为国家赋税所替代的早期近代化过程。
(2)军饷筹办
有了兵,还要有饷,军饷是摆在王阳明面前的第二个必须解决的问题。王阳明的军饷筹办,走的是一条军饷越来越多依靠市场化税收解决的路径,这与当时白银货币化,国家财政货币化的发展大势是相符的。在平定广西思、田州之乱中,《批兴安县请发粮饷申》公移已经明确记录兴安县申称:“本县库内,并无军饷银两……合无请给发军饷银两下县”之说。可以说,王阳明的军事成功,是从市场化的选人和寻求经费来源开始,改革了军事结构与军费资源获取途径的过程,他的改革是白银货币化、财政货币化推动全国各项制度变迁的一个缩影。
正德十二年(1517年)正月,王阳明奉皇帝勅谕:“江西、福建、广东、湖广各布政司地方交界去处,累有盗贼生发。因地连各境,事无统属,特命尔前去巡抚江西南安、赣州,福建汀州、漳州,广东南雄、韶州、惠州、潮州各府,及湖广彬州地方;安抚军民,修理城池,禁革奸弊,一应地方贼情,军马钱粮事宜,小则径自区画,大则奏清定夺”。莅任巡抚之初的公移中,引人注目的是“召募犒赏等费,皆查各属商税赃罚等银支给”。这将我们的视线引向了商税。王阳明军饷筹办的重点是在疏通盐法和保证商税上。
正德初年,白银货币化在全国铺开,是经济货币化的过程,军饷的货币化不可避免,盐税与商税是王阳明军饷的重要来源,下面的奏疏可为证明。正德十二年(1517年)所上《议夹剿兵粮疏》,名为 “兵粮”,其中记载既有实物粮,也有货币银:兵12000余名,每名日给米3升,一日该米370余石;间日折支银1.5分,一日该银180余两;以6个月为率,约用米33000余石,用银20000余两,领哨、统兵、旗牌、等官,并使客合用禀国及赏功犒劳牛酒、银牌、花红、鱼、盐、火药等费,约用银20000余两。通前两项,约共用银50000两。南、赣二府税银两,集兵以来,日有所费,见存银只有4000余两。布政司并各府县别无蓄积,不得不商议将该解南京折粮银两,并一应纸米赃罚银两,照数借给应用。战后或抽商税,或开中盐引,奏请补还。
王阳明清楚地认识到商税是军饷筹集的关键,一方面平息流民运动耗资巨大:募兵、操练、犒赏等,无不劳民伤财;另一方面,他在地方兴学、设置新县等,也无不需要大量的白银。实际上,货币化-市场化影响已经完全渗透在军事活动的整个过程之中,在战后的犒赏中表现尤为突出。不仅在南赣,也在后来的湖广、广西,以白银为犒赏主体广为推行。因此,他对于商业的保护和商人在四民中的平等地位的认识,并将这种平等的思想观念贯彻到改革实践中,也就很容易理解了。这不是因为他的思想更为开放,而是转型期社会现实的反映,他清醒地认识到如果没有商税,军事行动将难以运作,地方行政也难以展开。
盐税是当时商税中的主要税种之一,王阳明认识到“商税所入,诸货虽有,而取足于盐利独多”,因此,盐税是军饷的主要来源。为疏通盐法,他接连上了《疏通盐法疏》《再疏通盐法疏》两疏。正德十二年(1517年)上《疏通盐法疏》称:早在正德六年(1511年)江西已呈报十三府俱系两淮行盐地方,湖西、岭北二道存在滩石险恶,淮盐因而不到,而商人往往越境私贩广盐,射利肥己。广盐销往江西,可以取得“官商两便,军饷充足”的效果,并称:“赣、南二府,闽、广喉襟,盗贼渊薮”,即将采取军事行动,而军饷缺乏,计无所措,如仰给他省,则广东库藏渐竭;湖广称贷既多,皆自给不赡;如若不请发内帑,就要重科贫民,然而内帑以朝廷营建“力或不逮”;贫民“则穷困已极,势难复征”。于是提出当时“奏准广盐许行南、赣二府发卖”,不曾开载袁、临、吉三府,奏请“广盐得下袁、盐、吉三府地方发卖,立厂盘制,以助军饷”。如此征收盐税,公私两便,“庶亦所谓不加赋而财足,不扰民而事办”。因此,王阳明获准在正德十二年疏准之日起,至正德十三年(1518年)止,按照盐税抽收办法,获取军饷。
至正德十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户部批准的时限已到,王阳明上《再请疏通盐法疏》,复述江西民苦于淮盐之难,以广盐为便的情况,并报地方呈称“查得南、赣地方两次用兵,中间商税实为军饷少助;然而商税之中,盐税实有三分之二”。盐税的重要性由此突显。他指出:“故广盐行则商税集,而用资于军饷,赋省于贫民;广盐止则私贩兴,而弊滋于奸宄,利归于豪右”。他又说:“见今府库空虚,民穷财尽,将来粮饷绝无仰给。况此盐利一止,私贩复生,虽有禁约,势所难遏,与其利归于奸人,孰若有助于军国。合无转达,将前项盐税著为定例,许于袁、临、吉三府地方发卖;照旧抽税,以供军饷;每年终依期造报,余剩之数解部,转发光禄寺支用,以省加派小民。如此,则奸弊可革,军饷有赖,光禄寺供用亦得少资,诚所谓一举而数得矣。”因此请求“开复广盐,著为定例;籍其税课,以预备军饷不时之急;积其羡余,以少助内府缺乏之需;实夹公私两便,内外兼资。”当时王阳明已患病,却仍然忠于职守,再上疏请。有学者认为:“南赣巡抚时期王阳明推行之盐法,照旧抽收盐税,既无新意,也不特别。”实际上,这正是王阳明顺应转型期变革过程推进改革的轨迹,只有将他的一系列改革置于大转型时代综合观察,才能全面展现他在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商税是军饷最重要的来源之一。赋役-财政货币化不断发展,所谓“钱粮”也越来越多地货币化。《行岭北道清查赣州钱粮牌》清楚表明,王阳明令将“正德十二年二月起至正德十五年九月终止,各项纸米、工价、赃罚、商税等项银两卷簿,逐一清查盘”。当时岭北守巡道并赣州府卫、所、县批准呈报的“囚犯、纸米、工价、赃罚等项,及官厂日逐收到商税银两,俱经该官府追收贮库,以备军饷。”
正德十二年(1517年)九月二十五日,王阳明上《议南赣商税疏》云:据呈报,南安府造报册内梅亭抽分商税循环文簿记“某日共抽税银若干,不见开有某商人某货若干、抽银若干,中间不无任意抽报情弊,及看得一季总数,倍少于前”,“盖因抽分官员止是典史、仓官、义民等项,不惜名节,惟事贪污”。此项商税“一则苏大庾过山之夫,一则济南赣军饷之用”,也就是一方面是雇夫役之用,一方面是南赣军饷之用。再查赣州龟角尾集设立抽分厂,自正德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至九年七月终止,共抽过商税银42686余两。当时本省战事“一应军饷,具仰给于此。”地方官商议,将南安之税移于龟角尾抽分。王阳明以为:“看得南、赣二府商税,皆因给军饷、裕民力而设。折梅亭之税,名虽为夫役,而实以给军饷;龟角尾之税,事虽重军饷,而亦以裕民力,两税虽若二事,其实殊途同归”,因此他奏报:革去折梅亭之抽分,而总税于龟角尾,“则事体归一,奸弊自消,非但有资军饷,抑且便利客商”,并根据皇帝给他的“一应军马钱粮事宜,俱听便宜区画”的勅谕,令地方一体施行改革。
在《禁约榷商官吏》中,王阳明指出:“商人比诸农夫固为逐末,然其终岁弃离家室,辛苦道途,以营什一之利,良亦可悯!但因南、赣军资无所措备,未免加赋于民,不得已而为此,本亦宽恤贫民之意。奈何奉行官吏,不能防禁奸弊,以致牙行桥子之属,骚扰客商,求以宽民,反以困商,商独非吾民乎?”王阳明提到了因剿匪军资筹措,将大部分赋税摊在了商人身上,而牙行对客商坑蒙拐骗,还有桥子借关税之名盘查商船,擅自多收,一些官吏行为既侵害了客商利益,也损害了财政利益。在这种情形下,他提出了具体管理方案:“今后商税,遵照奏行事例抽收……其余杂货,俱照旧例三分抽一,若资本微细,柴炭鸡鸭之类,一概免抽”,严禁桥子人等假以查盘为名,侵凌骚扰客商,而商人也要从实开报。他并令地方官府拟定抽分则例呈报来批,则例依据成案作为定例。王阳明将改革制度化,有力地维护了商人利益和商业秩序,也保证了军饷的来源。
平宁王时,王阳明颁发《告示在城官兵》:“本院仰仗朝廷威灵,调集两广并本省狼达汉土官兵二十余万,即日临城,亦无非因民之怨,惟首恶必问。告示至日,宗支郡王仪宾各闭门自保,商贾买卖如故,军民弃甲投戈,各归生理,无得惊疑”。战事即将发生,王阳明的公告中保护“商贾买卖如故”之文,显得异常突出。 在田州平乱以后,他宣布“仍许商课设于河下,薄取其税,以资给用”。严厉禁止违法私立抽分,巧取民利。其实,军饷来源不仅是商税,依靠货币化的财政改革是多方面的。巡抚南赣,王阳明奉到皇帝勅谕:“一应军马钱粮事宜,俱听便宜区画,以足军饷。钦此。”当时地方府县军卫罪犯,审有家道颇可者,不拘笞杖徒流,并杂犯死罪,各照做工年月,每日折收工价银一分,送府收贮,以备巡抚衙门军情缓急之用;虽有别项公务,不得擅支,仍要按季申报。但是实行不利,埋没侵渔银两甚众,遂致军饷无备。于是王阳明下令岭北等道与南赣二府卫所县:“今后奉到问理等项笞、杖、徒、流杂犯、斩、绞罪,除有力纳米照旧外;其家道颇可者,俱要查照先行事例,折纳工价,俱收贮该府,以备本院军情缓急。”在货币化—市场化大潮中,征收工价银贮于官库以备军饷,也是军饷的一个来源。
3.社会改革
15世纪后半叶,明代中国凭借本土自身的变革走向海外世界,引领了经济全球化的开端。在明代中国国家与市场/社会的博弈中,王阳明处于新旧之间,传统与近代的交汇点上,他通过自我的觉悟,突出了人的独立性,进入了人生的一个新境界,开启了人性自我救赎的通路,这是转型期思想转型的重要选择。知行合一,有志于社会改革的思想家不仅为明代社会改革带来新思潮,架起了精英与民众之间的一座精神桥梁,而且投身于时代的改革洪流之中,推出社会改革的全面规划。
(1)王阳明的“新民观”及其实践
这里所说王阳明的新民观,包括两大层面:第一层面,是思想层面,他适应社会发展产生的新思想——新四民观,即来自现实社会分工的新民观;第二层面,是实践层面,他在南赣以及其他地方对投诚民众乃至地方社会广大民众的启蒙更新,构成社会改革的重要内容。
前面提到白银货币化影响的三农大分化,农民是社会主体,因此,三农的分化也就是社会大分化的开始,由此传统社会开始分崩离析。传统社会是一个农业社会,也是一个等级社会,全体成员被按照出身和职业划分成不同的等级,农民是承载整个社会的主要群体,等级社会具有极大的封闭性和保守性,需要农民安于土地以保证长治久安。然而,随着白银货币化与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内部的分化日趋严重,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越来越难以维持,整个社会呈现日益严重的动荡不定态势。
从宣德年间周忱开始,赋役改革已经开端,利用白银货币作为调节的重要手段,市场渗入了地方财政。由此,明朝一批官员投身改革,在一系列影响深远的赋役—财政改革中,白银货币化—财政货币化得到全面推进。这一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的推进,促使传统社会结构解体,一系列国家制度变迁与重构,明王朝深陷冲突与危机之中。正德年间发生的流民运动,是社会转型引发社会危机的集中表现,现实中社会矛盾冲突与动荡,是一场重大的灾难,但也是产生新思想与新制度的一片沃土。王阳明面对经济转型的社会分化大变局——大规模流民运动,提出的治理方案是全方位的,知行合一将改革思想传播与社会改革实践结合在一起,设计了一个新的社会秩序图景。
无独有偶,成化年间不仅是白银货币化得到官方认可自上而下推行的时间,而且是商帮兴起的时间段。商人在社会上的地位上升,成为引人瞩目的社会现象。此时王阳明产生了新的士农工商四民观念,不是空穴来风,而是社会转型现实的反映。他提出”四民同道”:“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认为“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士农以其尽心于修治具养者,而利器通货,犹其士与农也。工商以其尽心于利器通货者,而修治具养,犹其工与商也。故曰:四民异业而同道”。这是他顺应历史发展潮流提出的“新四民说”,沟口雄三认为是对社会分工和价值观作了重新定位。在现实面前,王阳明认识到士农工商只是不同的社会分工,没有高低贵贱的区别,每一种职业都是人们获得生计的方式,从社会分工肯定士农工商无轻重本末之分,即肯定士农工商对社会的贡献是一致的,处于平等地位。学界一般认为,这就是对商人社会价值给予的明确肯定。特别的是,王阳明指出“治生亦讲学中事”,以为讲学也是治生的方式,而且是“首务”,不能废讲学而“徒启营利之心”。他认为:“能于此处调停得心体无累,虽终日做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何妨于学?学何贰于治生?”也就是说,他首先致力于“讲学”,是学圣贤之道,“调停得心体无累”,即使终日做买卖,也“不害其为圣为贤”。因此,学子经商也可成为圣贤。这是对商人的传统看法转变的新观念,为提高商人社会地位、扩大市场的影响提供了理论依据。王阳明以为应该摒弃传统“荣宦游而耻工贾”的偏见,大力提倡“四民异业而同道”的新经济伦理。
自龙场悟道——自我觉醒以后,王阳明开始启蒙全民的觉醒,强调“生人之道”即圣贤之道,每一种职业都可以成就圣贤之道,每个人都能够在社会分工中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有成为圣贤的可能。他提出的“致良知”是改造社会的思想基础,使人人都可以成为圣贤,从人的发现到启蒙人的觉醒,为人的独立性的发展寻找出路,以此关注士农工商对社会的贡献,确定平民的社会价值。余英时关注士商的互动关系,认为“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一焉”是以“托古的姿态”出现,却是“一个全新的命题”。他认为社会上“士”“商”关系的变化与力量对比的你消我长,最终导致了“新四民论”的建立。此前社会上四大阶层的人按地位排序为:士、农、工、商。王阳明提出“四民异业而同道”的全新命题,新颖之处就在于肯定士、农、工、商在“道”的面前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复有高下之分。然而,只谈士商关系,不能抓住社会危机的根本性问题,流民运动本质上在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首先是从传统农业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新四民观对于社会之全新意义是重新确定四民的社会身份地位,意味着社会关系的重组,成为中国特色的早期近代化进程的重要内涵。
再看实践层面。王阳明将新四民观,也即新民观全面贯彻到改革实践之中。他一到南赣巡抚任上,就致力于肃清闽粤交界山区数十年之久的动乱问题。他提出的“良方”是致良知,认识到“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采取觉民传道的办法,教化民众,通过“破心中贼”求得现实社会问题的最佳解决。他发布《告谕新民》,号召新民 “尔等各安生理,父老教训子弟,头目人等抚缉下人,俱要勤尔农业,守尔门户,爱尔身命,保尔室家,孝顺尔父母,抚养尔子孙,无有为善而不蒙福,无有为恶而不受殃,毋以众暴寡,毋以强凌弱,尔等务兴礼义之习,永为良善之民”。而他“惟欲尔等小民安居乐业,共享太平”,意欲重塑一个以新民为自治基础的社会稳定秩序。
在《行龙川县抚谕新民》中:王阳明以牌将新民卢源、陈秀坚、谢风胜等安插和平,“及拨田地耕种;并拘仇家当面开释,各安生理,毋相构害”。对于因闻广东征剿,发生和平居民因而惊扰不宁情形,王阳明“仍谕卢源、陈秀坚、谢凤胜等,各要严束手下甲众,各念死中得生之幸,悔罪畏法,保尔首领”。这是王阳明安置新民的举措,也是新民首领拥有“手下甲众”,成为地方主要居民,在地方社会具有一定地位的例证。在这种重构的社会基础之上,王阳明逐步展开转型期的理想社会模式。
正德十二年(1517年)五月二十八日《添设清平县治疏》表明,王阳明亲自调查,“今新抚之民,群聚于河头者二千有余,皆待此以息其反侧。若失今不图,众心一散,不可以复合”,认为这是战后安置新民的最佳时机。此后,从正德十二年(1517年)闰十二月初二日《集横水桶冈捷音疏》,到闰十二月初五日 《立崇义县治疏》证明,王阳明亲率诸军,捣毁横水、左溪、长流、桶冈、关田、鸡湖等处的流民巢穴,擒其首恶,地方为之底宁,使得上犹、大庾、南康三县之民“如获更生”。王阳明俯顺民情,在三县适中之处,建立新的县治,并儒学巡司等衙门一体铨选官员,“变盗贼强梁之区为礼义冠裳之地”。从正德十三年(1518年)四月二十日《浰头捷音疏 》,到五月初一日 《添设和平县治疏》是又一例证,在征剿之后,立县治“以施政教而渐次化导之”,是王阳明 “深思善后之图”的结果。筑城立县,招回投城之人,复业居住,“将先年各处流来已成家业寓民,尽数查出,责令立籍,拨补绝户图眼,一体当差”。具体规定:其盖造衙门大小竹木,和平、涮头各山产,俱派本处人户采办,不用官钱:其余砖石灰瓦、匠作工食之费,查官库银两支给。令官员“清查涮头、岑冈等处田土,除良民产业被盗贼占耕者的照数给还原主外,有典与新民,得受价银者,量追价银一半入官,其田给还管业;其余田土,尽数归官卖价,以助筑修城池官廨”。同年十月十五日,王阳明上《再议平和县治疏》,其中特别提到建立新的县治,起于南靖县儒学生员张浩然等,以及清宁、河头社义民乡老曾敦五、林大俊等呈文,“要于河头地方添设县治,以控制贼巢;建立学校,以易风俗;改移小溪巡检司,以防御缓急”,后经地方官踏勘批准并上报添设县治,改移巡司衙门。此疏说明,当时设立新县,改革地方行政区划,是有深厚的民间社会基础的,义民乡老的作用突显了出来。
正德十三年(1518年)十月十一日《再议崇义县治疏》表明,当时扎实地推进县治建设,全靠市场化的改革运作。据崇义县丞呈报:“今先将县治并儒学起造将完,各分司等衙门料物皆备,亦皆陆续起造;但砖瓦灰泥等匠工食,应该估计,不若包工论价,庶使工程易完。已经督同备估,共该银一千零七十一两七钱九分四厘。请给钱粮支用。”包工论价之议,得到批准:“合行赣州府将大征支剩银两照数支给应用”。具体运作是“查照里分粮数多寡,均派修筑,与夫城门城楼之费,一并估修”。考虑到县里甲自行修筑,不无延误,“必须顾倩泰和县上工数百”,先筑土城,再以砖来包砌。行文至此,已揭示出当时的工程是以征收工价的方式进行,“将城门、城楼、城墙筑砌砖石工食,共计估该银八千四十五两六钱七分二厘”。最后,工程是以大征变卖贼属牛马赃银、赃罚纸米价银、商税银合凑给发,以“丁粮通融分派,责委公正官员征收监督”。由此可见,正德年间江西地方工程已经全部以白银作为计算单位,纳入地方财政统一核算,统一包工估价,官收官解。从这里,我们清楚地看到白银作为主要交换手段,在南赣已形成流通领域的主导货币,并在地方赋役-财政改革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这种财政货币化现象出现在嘉靖初年一条鞭法出现之前的正德年间,是16世纪开端中国早期近代化历程的典型例证。
几天以后,正德十三年(1518年)十月十五日王阳明所上《再议平和县治疏》与《再议崇义县治疏》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正德十二年(1517年)开始动工的新县治建设中,“俯顺民情,动支银两兴工外”,其分割都图、议估工价等,均与崇义县无异,充分说明新县的设置,是经济货币化改革过程之产物,上述崇义县并非孤证。此疏更明确指出:“新县所属,多系新民”,清楚地说明将新民安置在比较集中的城乡,赋予了新民以合法的身份,具有深刻而持久的影响。伴随着王阳明的致良知讲学,展开流民的安缉,设立新县和建立社学,授予招抚新民为领哨义官,令其分统招出新民,“编立牌甲”,在新建县城内立屋居住,分拨田土,令其照例纳粮当差。从流民到新民的转化,意味着获得一种身份的改变,完成了落籍定居,看上去是重新纳粮当差,而此时的“差”已经逐渐货币化,由官府征银雇差,平民可以纳银不当差。进一步说,由于货币化—市场化的作用已经全面渗透到地方社会,全面进入并建构起明朝地方财政体制,设立新县是城市化的进程,也正是中国早期近代化的进程之一。王阳明有关新县新民的改革——连设三个新县,一在江西,一在福建,一在广东,是开发民心,充分调动和利用了民众积极性,因此才大功告成。他不愧是一代心学大师,不仅拥有强大的自我之心。更重要的,是能够聚合众人之心,并以此推动社会的大改造,这是王阳明致良知理论发挥与实际运作的典型事例,成为转型期解决地方社会动乱的不二法门。
嘉靖七年(1528年)二月,王阳明到广西平定思恩、田州之乱,兴学校,抚新民。从嘉靖七年(1528年)七月初十日《八寨断藤峡捷音疏》,到七月十二日《处置八寨断藤峡以图永安疏》,是王阳明取得广西八寨、断藤峡战事成功,到改革八寨、断藤峡地方社会的各种处置安排的记录。王阳明雷厉风行地对战后地方社会进行安民改革,《得浔州府抚恤新民牌》证明,“推选众所信服之人,立为头目,使其统领,毋令散乱,以渐化导”,与在南赣的做法完全是一脉相承的。与之配套的是《颁行社学教条》。在广西平乱之后《告谕新民》云:“告谕各该地方十冬里老人等,今后各要守法安分,务以宁靖地方为心,不得乘机懈势,侵迫新旧投抚僮、瑶等人……”,对于违犯之人,拿付军门,处以军法。这里是将新旧民一体告谕的,并非只指新投诚之人,而且包括少数民族在内。《批广西布按二司请建讲堂呈》表明,王阳明一面平乱,一面讲学,不惜“动支军饷银两”,起盖讲堂,以成讲习之功,这是他一贯的启蒙民智达致安定社会的成功之道。
由此,重新审视王阳明的“新民观”,其内容实际上具有两个意涵:一个是现实中曾为“盗贼”的投诚之人,另一个是通过致良知,启蒙人的觉醒,使百姓均成为新民,后者的意义尤其广泛而重大,与王阳明的人人皆可成为圣贤是联系在一起的。在转型期旧的社会瓦解,新的社会有待建立的时候,王阳明启蒙人的独立性发展与自我救赎,新民说激发底层民众参与社会治理,成为社会转型实施变革的主体,为建立新的良性社会秩序做出贡献。
(2)社会自治理想模式:十家牌法与南赣乡约
地方社会自治方案是王阳明设计的早期近代化进程的实现路径,包括启蒙社会人的觉醒与基层社会自治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基层社会的自治作用,形成早期近代化地方自治社会理想模式。治民先治心,王阳明的致良知对于推动明代基层社会自治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启蒙人的觉醒在建立良性社会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具有早期近代化的意蕴。
在江西南赣期间,王阳明对于流民引起的社会动乱,进行了军事征剿和战后一系列社会改革实践。首先是创制“十家牌法”。早在庐陵任上,王阳明在《告谕庐陵父老子弟》中已经宣布:“近与父老豪杰谋,居城郭者,十家为甲;在乡村者,村自为保”。这是他最早表述的基层社会自治化的思想与实践,并不限于乡村,而且涉及城市。告谕中有“今城中略以编定”,可见当时已经实施。
正德十一年(1516年)十月,王阳明任南赣巡抚,次年(1517年)正月创制十家牌法,发布《十家牌法告谕各府父老子弟》,告之于百姓。以十家牌编定造册。此后他,颁布有关“十家牌法”如《案行各分巡道督编十家牌》等一系列文告,由城镇推广到乡村。《申谕十家牌法》云:“凡十家牌式,其法甚约,其治甚广。有司果能着实举行,不但盗贼可息,词讼可简,因是而修之,补其偏而救其弊,则赋役可均;因是而修之,连其伍而制其什,则外侮可御;因是而修之,警其薄而劝其厚,则风俗可淳;因是而修之,导以德而训以学,则礼乐可兴。凡有司之有高才远识者,亦不必更立法制,其于民情土俗,或有未备;但循此而润色修举之,则一邑之治真可以不劳而致。”
为了能够更好地补充和宣传推广十家牌法,王阳明从正德十二年(1517年)至嘉靖七年(1528年)间一再颁发有关十家牌法的告示。十家牌法的提出,是王阳明对南赣地区走访调查民间社会后,改革社会基层组织的结果。所谓“十家牌”是一种地方社会自治的改革,组成新的社会基层组织,把城乡居民每十家编为一牌。每家各置一牌,上写各户人丁数目、籍贯、姓名、年貌行业等,每日轮一家负责;按牌维持治安,有可疑事即行报官查究办理,若隐匿不报,则十家连坐。他认为这不仅是最严密的地方行政管理措施,而且也是推行社会自治的重要保证,如果能够认真执行,即盗贼可息,风俗可淳,礼乐可兴。“及遇勾摄及差调等项,按册处分”,说明十牌法本身具有里甲之役改革的内容。
十家牌法的自治原则,与王阳明的军事改革也有关联。《批岭东道额编民壮呈》明言:“看得本院自行十家牌式,若使有司果能着实举行,则处处皆兵,家家皆兵,人人皆兵,防守之备既密,则追捕之兵自可以渐减省,以节民财,以宽民力。”王阳明于正德十五年(1520年)正月推出《申谕十家牌立保长》,设立保甲与十家牌法配套而行,要求各乡各村推选出一位德才品行为民众信服的保长,遇有盗贼,保长统率各甲共同捕盗。王阳明的十家牌法和保甲法,在制度上健全了地方基层组织,有效地隔断了民众与盗贼的联系,切断了情报与物资来源,为征剿打下了基础,是王阳明社会自治规划的一部分。约长之设,也构成地方自治管理的作用。《宽恤禁约》云:“乡落居民各自会推家道殷实、行止端庄一人,充为约长,二人副之将各人户编定排甲,自相巡警保守,各勉忠义,共勤国难。”
其次是出台《南赣乡约》。正德十五年(1520年)出台的《南赣乡约》是王阳明在“十家牌法”基础上推行的新的社会改革方案。而基层社会乡约组织的设立,以社会公约的形式出现,是基层社会自治发展趋势的表现,也是王阳明致良知学说的社会政治实践。《南赣乡约》总共15条,开宗明义:“自今凡尔同约之民,皆宜孝尔父母,敬尔兄弟,教训尔子孙,和顺尔乡里;死丧相助,患难相恤;善相劝勉,恶相告诫;息讼罢争,讲信修睦。务为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这与王阳明的讲学启蒙“良知”和培育“新民”不可分割,这正是《南赣乡约》所蕴含的具有根本性的社会自治的价值所在。王阳明启蒙个人的自觉自治以达致地方自治的模式,对社会基层治理产生了重要影响。《南赣乡约》的意义,学界已有诸多研究。这里不想更多重复前贤的研究,简单而言,《乡约》首先是一种社会组织形式,是社会基层组织形式的“自治”模式;第二,确定了启蒙人的独立性的重要性,致良知形成基层社会的道德和行为规范;第三,设计了一个合理的基层社会自治程序;第四,社会改革是依靠社会自治组织重塑良性社会秩序。王阳明在地方基层组织上,制定《乡约》,赋予了约长、约副、约正、约史、知约、约赞,以及保长、族长等地方精英以高度的自治权力;构筑社会共同体,发挥乡约的地方社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社会规范作用。社会变迁与社会治理构成社会发展进步的双向运动,王阳明在南赣地方推行的乡约,对推动明代基层社会自治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推动了明前期以教化职能为主的乡约向融合自治职能的综合性乡约转变,王学后人更转向民间广泛传播的过程。这是中国早期近代化的进程之一。
里甲制是明朝地方基层管理体制,当旧的国家地方基层管理体制里甲制遭遇困境,需要规划建立一种新的管理体制来替代,即重新建立一套新的基层社会组织系统以弥补不足。王阳明在治理赣南社会时推行的“十家牌法”“乡约”“兴社学”的思想与实践,促成了地方基层社会的自治化,反映了民众的实际需求,重视人的因素,维护农民的普遍利益,突出人的独立性与时代变化的对接,起到了有效调节社会秩序的作用,时效性明显。他所设计倡导的民间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的治理模式,是其社会理想与现实结合的一套新的基层社会自治体系。进一步说,王阳明致良知与转型期新的社会构建的关系,是一个个体与制度进行双向互动的过程,从而建立起一个新的互构型社会,这也就是鲍曼所说的“个体的自治与社会的自治如果到来的话,只能一起到来”。这是一种理性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近代转型过程。
三、结语
伟大的思想产生于伟大的时代,大动荡的时代,需要大变革的思想。转型期孕育的王学,面临着社会危机带来的挑战,担负着时代价值重塑的重任。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是思想与实践的双重探索和因应,也昭示了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的思想智慧与改革路径。
任何思想学说,都是历史发展进程的一种分析方法。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即中国早期近代化的过程。明代中国白银货币自市场崛起,市场空前扩大,市场交易空前频繁,国家赋役-财政货币化,农产品商品化,农民身份契约化,劳动力市场形成,商帮兴起,专业商人阶层出现,乡村城镇化等等。这一切,标志着中国从传统国家与社会向近代国家与社会转型,即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的开启。伴随市场对社会的全面渗透展开,一系列经济、政治、军事、社会、文化制度也发生了相应变革。“天崩地解”的晚明社会既加速了旧的传统的没落,同时也催生了新的思想的诞生,这就是王阳明的心学。新旧思想的冲突随着历史的前行日益尖锐,王阳明的心学和程朱理学发生了尖锐的冲突,这方面研究者众多,不多赘述。重要的是,王阳明的思想与实践正是转型期思想与社会变革的代表。
对晚明启蒙与个性解放社会思潮研究,是学术界长期以来关注的焦点之一,而对晚明文化平民化及其个性解放思潮的评价,学界已有共识,产生了大量成果,但是,迄今尚无“从人的依附关系向物的依赖关系的人的独立性”发展,即中国早期近代化的进程来认识王阳明的历史地位与作用。启蒙是修复和更新自我,王阳明作为中国早期启蒙思想家, 为后来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所肯定,正是他的致良知学说崇尚自我,标注人的独立性价值:“圣人气象何由认得?自己良知原与圣人一般,若体认得自己良知明白,即圣人气象不在圣人而在我矣”,闪烁着启蒙的光辉。他从人心开始革新救世,在精英与平民百姓之间建立起一座桥梁,带动平民百姓一起思考人生,这无疑是一种思想启蒙,引领了人的独立性思潮兴起,是中国早期近代化思想体系的建构。
王阳明的思想,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他的思想的出现,与明代白银货币化,市场经济萌发,引发社会大动荡,中国进入从传统向近代的急速转型期紧密相联系。如果没有明代白银货币化,市场经济的萌发,开启了明代中国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型——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王阳明的思想也许仅仅具有儒学思想转折的意义,不能成为赋役改革—社会变革思想的先驱。从整体上认识王阳明,知行合一是他的思想与实践的统一,所呈现的特点可以从特殊的时代大变局背景中求得解释。传统社会以身份为特征,而近代社会以契约为特征。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变意味着农民摆脱身份束缚,进入契约之中。这是传统社会以身份为特征的等级制度被打破,以契约为标志建立起新型社会关系的过程,这一过程在明代已经启动。如果我们以人的超经济强制程度松解作为社会进步重要标志之一,那么,明代可以说是一个关键时期。言及晚明王阳明有关人性解放——人的独立性的思想观念,不能忽视这种思想观念的变化,最根本的是来自社会经济变迁的现实存在。
王阳明对当时经历的大转型造成的社会大动荡进行反思,坚定地将自己的新思想用于改革社会现实的实践之中,他提出“以人心为本”,从人的自身觉醒来解决社会动乱的根本思想与改革实践,获得了重大成功,社会影响力日益扩大。谈王阳明的思想与事功,不谈他的赋役改革及其社会改革,是不完整的。王阳明的人生具有双构性,一方面是思想,另一方面是事功,应该是一个整体,他自己就反复强调知行合一是他学说的核心,并在王门后学中得到继承和发展。重要的是,适应时代的要求,在理念和实践上的改革使之脱颖而出,走在了大变革时代的前列。面对社会危机的爆发——大规模流民运动,他不仅提出了启发新民的改革良药,并展开了一整套社会自治的理想图景,这正是中国早期近代化颇具特色的改革进程。就此而言,王阳明不仅是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的见证人,而且是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的引领者和推动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国何时成为第二大经济体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